一、水利产权制度改革的趋势及探索(论文文献综述)
张瑞涛[1](2021)在《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逻辑及创新发展的新制度经济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继我国家庭承包经营制之后又一次制度变迁。到2020年底全国已有近八成地区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核心任务,剩余20%左右未改革农村地区将于2021年收官完成。那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首要解决什么问题?其改革的内在逻辑与特征何在?方式又是什么?农村改革仅是手段,发展集体经济才是最终目的。那么改革的创新发展空间何在?面对上述问题,本研究力求从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视角给予解释,并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理论依据,为基层持续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实践指导。因此,对产权制度改革逻辑和创新发展进行系统深入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作者2018年—2020年对11省(市)18县(市、区)的实地调研,采用座谈、深度访谈、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获取的资料,基于产权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研究框架下,综合运用社会调查法、案例分析法和产权科层结构模型研究方法,主要研究:第一,基于科层视角理论剖析产权制度改革。第二,阐释产权制度改革的逻辑与特征。基于11省(市)18县(市、区)的调研从清产核资及量化资产、界定成员等各环节和试点的整个过程阐释本轮(2015年以后)产权制度改革的逻辑与特征。第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式。基于制度变迁理论框架并以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和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典型案例分析产权制度改革方式。第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发展路径,即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新方式。以陕西省高陵区等四个地区为例,重点分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联营制‖创新发展路径。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第一,农村集体资产―嵌套性‖规则体系及其双向互动机制说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首先要明确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采用产权科层理论分析发现,(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产权科层规则构成―嵌套性制度体系‖,通过正向促进和反向反馈的双向机制形成动态良性循环制度体系,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改革与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产权改革产权科层结构在国家主体这一科层存在差异。第二,产权制度改革的做法是核查资产—确定资产主体—以股权形式分配到人—成立农村集体经济。内在逻辑是集体组织成员化、集体资产资本化,资本(财产)随成员走,成员随股份走。(1)界定成员:确定了产权制度改革的主体。(2)产权制度改革最根本的步骤是清产核资。产权制度改革具备目标任务结构层层深入,制定的相关政策富有弹性,以及评估体系系统性整体特征。但也不能忽视政策试点方式―政策势差‖带来―副作用‖的可能性。第三,制度环境是影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变迁的重要因素,制度环境的动态变化引致―潜在收益‖的产生,为创新制度提供可能性。多层次主体协作结构是决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高度与质量的重要因素。多层次参与主体尤其是初级行动团体通过识别―潜在收益‖、判断制度变迁成本收益的高低、选择制度变迁方式等一系列操作实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新均衡,进而获得―潜在收益‖。多层次主体参与产权制度改革,各主体各司其职高效协作,一方面高质量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另一方面―捕获‖最大量制度绩效。根据经验以及所处结构中的位置不同,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不均衡的程度和原因敏感度不同,以此形成差异化制度变迁方式。本研究借鉴杨瑞龙等(2000)和吴红宇(2004)阐释的对我国制度变迁具有较强解释力的制度变迁模式分析两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式。榆阳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属于复合型;来安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属于单一型。第四,―联营制‖创新发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即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关键是突破村(组)本身的封闭性,前提条件是产权归属清晰,借助置换或整合手段使集体资产形成规模效应,并运用规模效应和政策倾斜形成虹吸效应吸引社会企业入驻,并将农村资产以股份形式加入涉农龙头企业、村(组)与村(组)合作、村企联合建设、扶贫开发等多种方式联合发展集体经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创新使农村地区形成广义上的经济增长极,通过扩散效应和虹吸效应由内向外扩散带动经济发展。但四种创新发展模式存在各自的不足,其他地区在借鉴时要综合考虑实际情况与所选模式的契合性,以便发挥各种模式的优势。根据以上结论,本研究得到如下政策启示: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加强集体组织带动作用;构建动态政策支持保障系统,发挥产权制度改革的外溢效应;全面开展配套改革,形成农村综合改革联动效应;纵深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集体产权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等多项政策启示。
祝洪章[2](2021)在《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研究》文中指出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问题,具有鲜明效率维度的价值追求和经济属性。立足中国特殊国情、农情,耕地流转问题不单纯是经济效率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在自发演化力量和有意识构建的共同作用下,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变迁具有自身特定的演进规律。我国现行耕地“三权分置”改革就是考虑到耕地流转的多重属性,通过权利分层方式,兼顾耕地社会属性、意识形态属性和经济属性。这是理解当下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问题的前提,是耕地经营权流转的制度环境。主流经济学推崇的简约理论模型的研究范式在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研究上存在明显的缺陷。本文结合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和西方新制度经济理论研究方法,从历史演进规律、制度逻辑的宏观视角,顺推制约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制度环境因素;从制度目标、制度机制的应然预设与流转运行和流转制度经济影响绩效实然状态的差异,逆推权利结构设计和流转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最终,针对问题成因提出优化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对策建议。本文分析了建国至今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变迁历程和演化规律,提出农地产权制度存在制度价值复合化取向,呈现渐进、路径依赖式演化模式,具有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相结合,服务于国家城乡关系的国家意志等发展演进规律。“三权分置”改革以农户分化发展的社会现实为背景,遵循了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演进的历史规律,依托多重制度逻辑框架,将“系统观念、底线思维”作为多重逻辑兼容的指引,通过“地权细分”为多重逻辑兼容共存提供载体,通过“走廊调控”方式为多重制度逻辑兼容提供机制,通过增量改革和绩效提升为多重逻辑兼容共存提供动力。经营权流转制度是以经济绩效为主导逻辑的农地产权交易制度,相关的政策制定和立法近年取得较大发展。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目标主要是优化耕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保障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实现以上预设功能,国家通过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稳定机制三种制度机制综合推进流转改革。激励机制包括鼓励主体分流、客体强权赋权和完善流转交易市场体系等;约束机制包括设立农地集体所有的制度红线、流转用途红线、农民权利保护红线等;稳定机制包括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等。本文在系统梳理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规模、流转主体、流转方式、流转合约、流转价格、流转效力等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从宏观时空角度,运用LMDI法分析了耕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影响因素;从微观农户行为角度,基于农户流转规模决策模型,分析了影响农户流转决策行为的主要因素和农户耕地福利保障效应、农户耕地禀赋效应以及农户政策感知、预期与反馈效应等对流转决策的影响。对照流转制度功能目标定位,本文分别分析了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耕地配置绩效、生产效率绩效、粮食安全保障绩效。研究发现,虽然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耕地配置效率,但面积和地块细碎化和耕地撂荒等问题依然存在;耕地流转制度提升了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但对流转双方、全国区域间影响存在较强的异质性;现有耕地流转制度对流转“非农化”“非粮化”抑制效果不佳,经济发达地区的流转“非农化”明显,非粮食主产区流转“非粮化”明显,粮食主产区也存在流转“非粮化”趋势。依循“制度环境-制度逻辑-制度功能-制度机制-制度绩效”分析脉络,本文得出了我国城乡融合发展进程和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进程的渐进性约束了流转制度绩效发挥的结论;根据“产权结构-行为激励与约束-制度绩效”分析脉络,本文得出了耕地“三权”赋权方案不确定性、立法内容与技术缺陷影响了流转制度绩效发挥的结论;根据“制度交易成本”分析,本文得出了农户政策认知弱、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滞后、交易监管薄弱、交易信息化程度低等因素增加了制度交易成本,造成流转制度绩效损失的结论。针对制度环境,本文提出耕地经营权流转应与农业非农转移、城市及乡村非农产业吸纳能力、农业技术进步水平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相适应发展,加快协同配套进程推进。针对赋权环节,本文建议应捋顺三权关系,采取“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的赋权路径,完善立法以减轻经营权非经济属性功能负荷;针对流转制度运行,本文提出从规模化思路、政策指导、主体培育、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持续降低经营权流转制度交易成本,提高流转制度效能。
李治兵[3](2021)在《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下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业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20年,我国已完成了全国农村脱贫攻坚的历史性任务,实现全面小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由全面小康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历史阶段。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战略,也将进入全面推进的阶段。因此,乡村振兴已成为下一步农村从基层党建到经济产业发展,再到文化建设、生态保护、乡村治理等多项工作的时代背景和总体方略,对民族地区下一步旅游业发展也具有重要的统领指导意义。岷江上游羌族地区在生态保育、文化传承等方面地位突出,但也面临着自然灾害频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多重困境。在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下,村寨旅游的发展已经不是单纯的产业发展问题,而是涉及经济、文化、生态、基层治理等多个方面的复合问题。在羌族地区发展村寨旅游业,对于在资源与环境硬约束背景下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背景下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在经济双循环发展格局下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等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和政府有关乡村振兴的决议、规划、政策为指导,运用民族学、经济学、旅游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理论,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比较分析、多学科交叉等研究方法,按照“背景研究—文献研究—实地调研—咨询交流—重点突破”的思路,采用“理论研究—样本分析—案例田野”的程序,对民族村寨旅游业研究背景及意义进行分析,系统梳理相关文献,聚焦民族村寨旅游业研究的核心命题,明确研究的内容、思路,以此作为数据来源、案例选择及调研过程的依据;梳理相关指导思想及理论,对乡村振兴与民族村寨旅游发展的内在联系进行分析,为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基础。选取岷江上游羌族地区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其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特性以及乡村振兴实施情况,全面勾画出其村寨旅游业发展的历程与现状。综合运用既有研究成果、政府政策及田野调查资料,从产业、生态、文化、基层治理、收入五个方面构建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发展评价体系,以老人村、桃坪村、坪头村等三个典型案例村寨,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式,剖析其旅游发展对乡村振兴的贡献及存在的问题。系统总结村寨旅游发展在产业融合、村民增收、生态建设、文化传承与保护、基层党建等方面的成效,生成具有民族地区发展特色的村寨旅游发展经验。以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发展暴露的问题为逻辑起点,辨析其产业结构、产业组织、管理机制、基础设施建设等现实挑战,洞悉其在人力、土地、资金、管理、基层组织、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制约因素,把产权制度、土地改革、村民组织化、基层治理等纳入村寨旅游发展分析框架,探索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下民族村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科学路径。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乡村振兴战略是岷江上游羌族地区以及所有民族地区村寨旅游发展的重大时代背景和统领方略。在此背景下,发展村寨旅游应当并也能契合乡村振兴战略在乡村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和村治方面的要求。第二,岷江上游羌族地区在乡村振兴战略初步实施阶段,尽管连续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但村寨旅游业的恢复、发展、升级仍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本文对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发展的区域宏观贡献与案例村寨的微观贡献的研究表明,村寨旅游是推进岷江上游羌族地区乡村振兴的可行路径之一。第三,在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下,村寨旅游发展应树立新的资源利用与产业获益理念。第四,产业融合是促进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业良性发展以及乡村产业振兴的主要路径。第五,构建劳动、经营、资本的多元化参与格局,其中落实与活用中央有关土地确权与“三权分置”重要政策,探索多样化土地流转,确保村民资本化参与旅游业及收益权利是一项重要新课题,也是巩固全面小康和推进乡村产业融合振兴的政策保证。第六,加强村级基层党建,探索村寨旅游业新型集体经济形式并保证村民的主体地位,同时加快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社会主义村民自治,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振兴和发展旅游产业是构建良好村寨旅游秩序的重要途径。
彭志诚[4](2020)在《四川省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转变政府职能”是新常态下防风险、控通胀、稳增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现实需要和关键举措,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必然要求。而简政放权又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突破口,是释放改革红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不断提升政府执行力、公信力、权威性,更好服务社会公众的基础保障。党的十九四中全会鲜明指出:要赋予地方基层政府更多自主权,支持鼓励地方创造性开展工作。加快构建从中央到地方由上至下“权责关系清晰、运行运转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水利部《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也明确了创新农业用水方式、创新多元投资机制、加快农业水价改革、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工程管护机制等多项改革举措。上述政策文件为新时代灌区“简政放权”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指明了方向。取消、精简和下放权力是为了更加有力地促进社会创新,加强社会管理服务,并以此来编织一张覆盖全民,保障社会基本民生的安全网络,就要求把该管的管住管好,持续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不断优化行政管理流程,将先进的管理理念实实在在的运用到现实管理中。本文以四川省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案例作为研究对象,梳理分析灌区“简政放权”改革中的行政管理机构整合、行政审批权限下放、灌区公共资源开发权放权等系列改革的背景、动机和经验做法。研究机构整合后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权责划分和府际关系;审批权限下放后的水资源配置权的分配和审批服务流程的精简,以及灌区水土资源开发放权后的政府监管和市场运作等内容,总结提炼出可复制、可参照、可借鉴的改革经验和启示,旨在建立一种运转高效、组织有序的灌区行政管理体制,探索一套适合现代化灌区管理的运行模式。本文运用府际关系理论、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等公共管理理论,从四川省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个案出发,分析提出以下观点:(1)扁平化的行政管理体制有利于减少灌区行政管理的层级,压缩财政支出,提高机构的运转效率,并且对理清上下级水行政管理机构在灌区管理中的权利和责任,建立边界清晰的权责清单具有积极作用;(2)灌区管理权中水资源的配置权是绝对的核心,也是利益交织的关键点。本文认为在坚持水资源集中统一配置的前提下,推进水资源配置权适度下放给用水户所在的行政区域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更好服务用水户,并提高水资源配置的效率,增强节约用水。(3)大中型灌区的水土资源丰富,在加强保护的前提下,依法合理释放部分资源,通过政府和市场合作的模式,实现资源资产化运作,既节约了行政成本,又拓宽了灌区收益,并且引入的市场化机制对灌区资源的保护也有积极作用。本文认为在灌区水土资源开发利用中运用政府有形的手和市场无形的手双管齐下,相互促进、约束,能够实现灌区水土资源的价值最大化。
邢伟[5](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梁俊山[6](2020)在《农村党支部选举制度创新研究 ——以D村“两票”制为例》文中提出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诞生以来,先后经历革命时期、新中国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等重要发展阶段,各阶段都是党为实现人民利益而不断奋斗的过程。农村基层组织在党的实践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制度创新是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的核心机制。厘清农村基层党支部制度创新的内在机理,对于实现以制度创新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党支部领导,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H县D村是一个位于晋、陕、蒙交界处具有悠久历史的小型村庄,其处于“鸡鸣三省”的边缘地理环境、“十年九旱”的气候条件和“民歌海洋”的艺术氛围共同作用下形成的独特时空场域中,为基层党的制度创新提供了重要的环境支撑。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民经历了组织化的三个重要时期,即从分散个体到组织集体的农民协会时期,从原子化小农到合作化社员的合作化时期和从非正式合作到政权化行动的人民公社时期。组织化实践中农民的民主意识得到启蒙并对农村制度形成初步认知,为改革开放后有序参与村民自治并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奠定了基础。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在全国推行村民自治的宏观背景下,由于党的制度安排尚未明确村“两委”关系,为村民自治实践预留了基层制度创新空间。D村在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演化成为干群关系紧张、基层组织涣散的矛盾复杂村,群众在坚持党的领导制度认知下提出“选书记”的制度创新诉求。地方党委基于“人民中心”的价值遵循对诉求积极回应,与人民互动中创造了“两票”制选举党支部书记的新做法,强化了农村党支部的领导权威,有效解决农村现实问题。“两票”制经验在党组织支持和实践检验下不断扩散和深化,最终演化为具有全国普适性的“两推一选”制度。D村“两票”制经验及其“跨村选人”、“一肩挑”的制度创新实践展示了完整的制度创新脉络和经验链条,形成较为丰富的研究资料。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本文试图通过对D村“两票”制创新的典型案例进行实证调研,结合渐进性制度变迁理论、场域理论对其内在规律进行剖析,形成对农村党支部选举制度创新的一般理论。研究发现党支部选举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保障下、农民发展内驱力推动下,遵循理法合一的价值路线,通过内生外嵌的实现路径进行耦合创新的过程。其中制度场域是创制发生的空间环境,四维一体是制度创新的体系结构,系统协同是制度创新的合力机制,耦合创新是制度创新的实现机制。在把握党的基层制度创新逻辑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以制度创新强化党的基层领导、满足农民发展需求、引领农村“三治融合”和推进乡村振兴实现的作用,从而实现农村治理现代化的最终目标。
陈懿[7](2019)在《诸暨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效率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农业,而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农田水利建设。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相对缓慢,在资源缺乏而人口却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改善农业发展基础条件,显得尤为重要。本研究对国内外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相关理论进行总结,并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调研及理论分析等方法,对诸暨市当前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的基本现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利用DEA模型对诸暨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投入和产出进行分析,发现诸暨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效率偏低,进一步分析发现,影响诸暨市农田水利设施运行效率的表层原因有机电排涝站使用年限过长、灌溉设施占用严重、工程整体质量有待提升;要素保障方面的原因包括资金投入不足和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而影响运行效率的深层次原因有运行管理不够规范、运行责任不明确、产权制度缺乏激励。为此,在此基础上提出诸暨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质量提升对策包括:完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投入配置,提供资金保障;完善水利工程基础设施运行的现场管理;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完善组织、技术与人才保障;用水户参与管理,培养主体责任意识等。本研究的问题和对策建议对提高诸暨市乃至同类地区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效率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对服务于提高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区域现代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参考价值。
朱兆伟[8](2019)在《我国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农地产权制度研究》文中指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是我国一项基础性的制度安排,在我国城镇化率依然偏低,农业人口依然占比偏高,农业生产潜能面临危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不足和粮食安全等问题交错叠加的当前,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的变革和走向成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问题。农地产权制度变革的核心议题是农地产权权利束在不同主体之间的配置变化,即农地产权结构的变化。本文通过把握集体农地产权主体和细分农地产权权利束之间的关系,从考察细分农地产权权利束在农地集体产权主体和承包地农户之间配置变化、配置效应及影响变革过程的各种因素的视角出发分析我国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农地产权制度的变革。依据我国集体农地产权制度的实际变革情况,从分析农地产权主体中的集体、农地处分权在集体和农户间的配置及农地收益权在集体和农户间的配置三个方面,建立了“农地集体产权主体-集体农地流转和再分配制度-集体农地收益分配合约”的分析框架。我国农地集体产权主体是农地集体所有权的主体承担者,农地集体产权主体的完善程度直接决定这集体所有权的有效性,决定着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性。本文通过研究发现,我国农地集体产权主体受到原公社体制时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影响和改革开放后国家城市化发展导向战略主导下“有意的制度模糊”的影响,在法律规范中和农村现实实践中均呈现出模糊、混乱的问题。而农地集体产权主体模糊、混乱的情况使得农地集体产权主体很容易遭受行政权力的干涉和被村干部强势小集团控制,沦为侵犯农民权益的工具。为了避免这一问题的产生,我国农地产权配置变革趋向于不断充实承包地农户的农地权利,限制农地集体产权主体的农地权利,但由此也引发了许多无法克服的负面效应。因此,构建完善的农地集体产权主体成为我国农地集体产权制度变革的重要内容。本文提出应利用我国农村熟人社会的特点,在继承集体化时期形成的生产队(村民小组)范围内的农民集体基础上,构建集体农地产权主体和合理的农地集体产权主体内部治理结构,调整在行政村设立村委会的制度,变革“政社合一”的制度遗产和强势村干部小团体得以形成的制度土壤,以形成真正能够被农民认同和代表农民利益的农地集体产权主体。我国农地产权细分权利束包括农地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四项基本子权利。农村改革初期,在保留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集体拥有农地的所有权及其他子权利,集体成员农户获得农地的占有权、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集体和农户成为相对独立的农地权利主体,我国农村地区形成“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因此,我国双层经营体制下的农地细分权利束配置,主要是农地处分权和收益权在集体和农户之间的重新配置。我国双层经营体制下,农地处分权在集体和农户之间的配置主要反映在集体农地调整权和农户农地流转权之间的变化。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农地再分配制度和农地流转制度的变迁及引致的效应发现,我国农地处分权的配置呈现出集体农地处分权严格受限、个体农户农地处分权扩张的特征:农户获得充分的农地流转权、集体的农地调整权受到严格限制。而这一变革的意蕴是为了培育我国农村的土地市场,促进市场机制在我国农地资源的配置过程发挥作用和让农业经营主体获得稳定的农地经营预期。但是由于我国农地呈小农经营形态的这一根本国情限制,使得市场机制配置我国细碎化、固化的小块农地资源可能遇到严重的市场失灵问题。如在维护我国耕者有其田制度和农地细碎化治理的过程中,农地流转的市场机制面临着高昂的交易成本,而集体的农地调整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农地流转机制引致的这些负面效应。因此,需要在重构农地集体产权主体的基础上,赋予集体以合理的农地处分权权利。我国双层经营体制下,对于农地收益权配置来说,国家和基层政府虽然不是农地产权主体,却可以公权力主体身份参与农地收益的分配,从而对农地收益权在农地集体产权主体和承包地农户之间的配置产生重要影响,甚至是决定性影响。本文通过考察国家、集体和农户多个利益主体在农地收益上的分配合约关系,分析农地收益权配置变迁过程、影响因素、配置效应和问题。通过研究发现,我国农地收益权的配置呈现出集体农地收益权严格受限、个体农户农地收益权扩张的特征。国家、集体和农民围绕农地收益分配形成的合约关系被中央政府在巨大的政治压力下强制性改变,税费改革后,我国集体向承包地农户收取承包地租金的权利被废止。但是当国家和地方财政不足以支撑广大农村社区对公共品供给需求的时期,取消集体提留制度无疑会给集体范围的公共品供给和农业生产产生消极的影响。因此,需要构建新型集体与农户基于双层农地产权结构的收益分配合约。
刘明辉[9](2019)在《城乡关系演变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研究 ——基于“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分析框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城市优先”是我国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战略抓手,对我国经济取得瞩目成就举足轻重。但是,城市集聚绝大多数劳动力、资本、土地等要素的光鲜背景下,也诱发了农村产业空心化、农村留守人口老龄化、农村从业人员女性化、农村环境治理无序化等系列“乡村病”。因此,城乡融合、农村产业融合是我国进入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区域协调的客观要求,也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执本之举,亟待推进。建国后,我国城乡关系在多数时间处在分离状态。城乡统筹的发展路线在我国肇始于2003年的十六届三中全会。2012年,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变,强调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扭转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局面,补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短板。乡村振兴是党和政府对新时代城乡关系发展的深刻认识,旨在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业不发达、农村不兴旺、农民不富裕的“三农”问题。其中,推动农村“产业兴旺”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重点。城乡关系演变的各个阶段都需要关注农业发展问题。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肩负着保障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保证数亿农民就业和增收的重要使命。然而,当前我国农业仍未能从根本上改变粗放的生产方式,加之农业生产比较优势的渐趋衰退、国内外农产品价格倒挂以及农业生产的立体式污染等问题,对我国农业发展形成了巨大冲击,构成了农业实现现代化的极大挑战。如何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经济收益、破解农民增收困境以及盘活农村生产要素等成为农业现代化的先决条件。当下,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加速冲击着传统的生产模式,新一轮的新信息、新技术为农村产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农村产业融合已成为突破传统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农业与二三产业之间的融合趋势向好,尤其是第二产业对农业的中间投入已有较大提升。但是,我国农村产业融合仍处在起步发展阶段,仍存在诸多问题,如产业链脱节、要素链脱钩、利益链不完善、融资难度大、税收支持力度不够、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等严重束缚了农村产业的深度融合。整体上看,产业融合链的断裂或融合体制的脆弱多可归结于市场、政府和经营主体三个层面。因此,本文在城乡关系演变背景下从“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研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作用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对我国走出传统产业分工、剥离传统农业落后的生产方式、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包括九章内容。第一章是导论。本文首先梳理了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现实作为本文选题的背景依据,并据此提出本文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接着,本文对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进行了评述,并界定了文中涉及的核心概念,在此基础上设计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并据此选取适宜的研究方法等。第二章是理论基础与理论分析框架部分。基于城乡关系理论、二元经济理论、产业组织理论、分工与产业融合理论、交易费用理论与产权理论,本文尝试构建了“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理论分析框架,着重剖析政策支持与制度供给、要素配置、主体功能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机制及其内在规律。第三章构建“政府”维度分析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机制。本文将政府支持和制度供给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机制概括为资源补充机制、信号传递机制、资源重置机制,并进一步分解为产业政策支持与农业补贴、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金融支持、产业确认与保护等角度进行阐释。第四章着重从“市场”维度考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机制。要素市场通过价格机制、信息机制与竞争机制影响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具体可分解为要素流动瓶颈、要素集聚功能、交易成本等方面。第五章是从“经营主体”维度分析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机制。在政府和市场的共同作用下,经营主体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主要通过竞争或合作博弈对农村产业融合产生影响,表现为提高组织化程度、提升市场应对能力、密切利益链接机制、强化激励机制与共享机制等。第六章厘清了中国农村产业融合的历史经验,并将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置于城乡关系演变的历史进程中,刻画了城乡关系演变过程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事实和主要特征,最后结合本文构建的一般性理论分析框架,对中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作用机制进行了探讨。第七章是本文的实证检验部分。按照本文的理论分析框架,本文从“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对中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进行了实证检验。通过设计变量、构建模型、整理数据、实证估计,本文得出了针对“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分析结论。第八章是国际经验借鉴部分,本文分析了日本、韩国、法国、荷兰、美国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现实、经验性事实,并从理论框架的三个维度分析了五个国家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经验。第九章是本文的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部分,从本文理论框架的三个维度探讨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路径,同时总结提炼城乡关系演变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的互动效应,最后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主要得出五个结论。第一,政府的制度供给与政策支持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保障。信息传递机制、资源补充机制与资源重置机制是政府影响农村产业融合的主要渠道,具体表现为产业政策支持与农业补贴、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产权确认与保护以及创新金融支持等方式。第二,要素市场扭曲是制约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诱因。当前,我国要素市场化改革仍然滞后,诸多体制性障碍严重束缚了要素平等进入市场的程度,要素市场的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与信息机制的扭曲导致要素流动受阻、要素集聚受限、交易成本企高等问题制约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第三,经营主体之间通过竞争与合作的博弈推动着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经营主体面对政府和市场机制的共同约束,从而经营主体采取竞争和合作的方式提高组织化程度、强化市场应对能力以及构建紧密的利益链接机制、激励机制与共享机制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第四,我国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从政府、要素市场与经营主体等多方面着手。现阶段,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从本文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分析中,可以看出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政府制度供给与服务,并要大力促进竞争有效的要素市场形成,打破城乡之间的地区分割、完善市场作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同时要巩固经营主体地位、强化经营主体功能,以及加速技术创新等。第五,城乡关系演变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之间存在双向效应。城乡关系的分离、对立与阻隔会导致要素市场分割,进而导致要素市场机制扭曲,引发要素流动受阻,制约着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由于缺乏新要素和新动能的注入,城乡融合发展则难以实现。随着城乡关系逐渐走向融合阶段,城乡产业开始趋于联动发展,要素能够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和互动补充,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也逐渐加速推进。同时,农村产业融合引导城市地区的资源和要素流向农村地区,开发并拓展农业的多功能性,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能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产业空间、提升城乡经济融合程度、缩小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本文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规律基础上发现“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的理论框架,并在理论阐释和实践检验分析中探寻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路径,丰富和拓展了产业融合的相关理论。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尝试构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的理论框架。基于城乡关系演变背景的梳理,本文提出“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理论框架,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拓展了产业融合理论及农业发展理论;第二,细化与拓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的理论阐释。本文从政府支持与制度供给、要素市场配置、经营主体功能三个维度考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作用机制及其内在规律,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视角给出进一步的理论解释;第三,研究方法上的改进。本文运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分析方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计量模型的理论推导与实证分析以及比较分析方法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进行深入研究。在“三个维度”实证检验中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部分,本文运用政策评估方法(PSM-DID)以及固定效应模型等方法对已有的研究进行方法上的改进。
刘英杰[10](2018)在《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与创新(1949-至今) ——以河南省尉氏县为例》文中认为农地制度历来是农村变革的关键,其要义在于产权,产权制度核心在于公平和效率。本文以豫东平原河南省尉氏县为研究对象,对该县1949年以来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进行了多面向、多层次的研究,意在为尉氏县及全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以及创新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实践性的政策建议。两权合于农民(1948-1955):这一阶段改变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建立了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形成了完整的农民私人土地所有权。尉氏县的土地改革是在1950年6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指导下展开的。土地改革将农业资源在不同的阶级阶层中进行了重新分配,按照人口所在地分田地,初步建立了农业人口与土地之间的地籍关联。土改后,尉氏县农村生产力没有得到有效提升,农业税负相对较高,这些都是不利于农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消极因素,也是农村面临的需要解决的急迫问题。在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初级阶段,合作社按照社员入社土地的数量和质量,从每年的收入中付给社员以适当的报酬。在合作化推行的过程中,土改后农民获得的土地所有权并没有得到法律有效的保护。两权合于集体(1956-1981):该阶段即合作化与人民公社阶段。随着1956底高级社化的实现,农地集体所有制得以建立,土改后农民土地所有权归并于集体。在农民逐渐失去土地的过程中,尉氏县合作社制定了详细的生产计划,规划了周密的生产流程,以建立农民与土地之间的关联,但是小生产共同体并没有达到满足和保护农民经济需求的目的。1958年1月,国家颁布和实施了《户口登记条例》,严密的户籍制度阻断了农业人口向非农领域转移和向城市迁移的通道。1958年9月,尉氏县在短时间内实现了人民公社化。1962年,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制度确立,大队和生产队两种基本核算形式在尉氏县并存。大队和生产队拥有的权利受到行政权力的严格限制,农地产权关系发生变异。从集体化到人民公社时期,在土地权属问题上,片面追求高公有化程度,集合农民财产为显着特点的集体化运动没有建立起农民的全国性联系和普遍自由交往,反而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形成了某种背离。公社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必须要有一种根本性的改革才能改变僵化的现实。这一时期农地产权制度呈现出不完整性,工分制没有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人民公社、集体农作制度与农业生产利益不协调,政社合一违背经济发展规律等特征。两权分置(1982-2013):“两权分置”在尉氏县的发展实践经历了包产到组、包产到劳、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组织形式,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农地产权制度演化变迁历程。1978年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尉氏县迅速发展具有客观必然性,它以农户或小组为承包单位,扩大了农民的自主权,发挥了小规模经营的长处,克服了管理过分集中和平均主义的缺陷,又继承了以往合作化的积极成果,坚持了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某些统一经营的职能,使多年来新形成的生产力更好地发挥作用。尉氏县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和发展打破了人民公社时期农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合于集体格局,微观效率得到提升、产权关系进一步明晰,主要表现为: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内容完整化、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期限长久化、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性质物权化。“两权分置”作为实现农地集体产权有效形式,释放出了巨大的制度绩效。三权分置探索(2014-至今):2014年“三权分置”在尉氏县农地流转过程中的实践探索,进一步丰富了农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相互关系理论和实践价值。农地流转三权分置制度,是在两权分置演化实践基础上的又一次制度创新。“三权分置”对农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边界的清晰界定,在微观上有利于提高农地使用效率,促进农村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宏观上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生产关系的变革。从某种意义上说,“三权分置”为中国农业现代化奠定土地制度基础,为推动经济新常态下的国民经济发展奠定制度基础。同时,“三权分置”的制度设计,存在制度和法律方面桎抬,面临市场经济条件下权利主体博弈造成权利益关系失衡风险,以及配套机制不健全限制经营权权能实现等障碍性因素。新时代持续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革,中共十九大报告做出了重大战略部署,属于党的“三农”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相关的方针政策都具有一定的继承与发展,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如何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阶段转型的大环境下,创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保障农民权益,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一个重要方向。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下,构建一个什么样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在新时代经济发展特征下,加速农业发展的宏观战略布局,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突破为重点,来探索农地流转的新模式。在实践中取得了一系列突破与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解决,应继续本着产权分割、产权明晰、产权完整的路径进行创新,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国家。
二、水利产权制度改革的趋势及探索(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水利产权制度改革的趋势及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逻辑及创新发展的新制度经济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方法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图 |
1.3.4 数据来源 |
1.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创新点 |
1.4.2 研究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研究评述 |
2.1 产权制度研究 |
2.2 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
2.3 农村―三变‖改革 |
2.4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措施及评价 |
2.4.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措施 |
2.4.2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影响因素 |
2.4.3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评价 |
2.5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总结 |
2.5.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模式 |
2.5.2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
2.5.3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产生问题的原因 |
2.5.4 解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关键问题的路径 |
2.6 相关文献评述 |
第三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3.1 相关概念界定 |
3.1.1 产权、农村集体产权 |
3.1.2 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3.1.3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
3.2 理论基础 |
3.2.1 产权理论 |
3.2.2 科层制与自然资源产权科层理论 |
3.2.3 制度变迁理论 |
3.2.4 集体行动理论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背景与进展 |
4.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背景 |
4.1.1 农村地区集体发展存在多重问题 |
4.1.2 财产性收入偏低但农民主动参与改革意识增强 |
4.1.3 顶层制度设计和试点推动 |
4.1.4 农村地区技术水平显着提升 |
4.2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历程 |
4.2.1 探索改革阶段 |
4.2.2 试点改革初始阶段 |
4.2.3 试点扩大阶段 |
4.2.4 ―扩面提速集成‖阶段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理论分析:基于科层视角 |
5.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嵌套性‖规则特征 |
5.2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科层机理分析 |
5.3 不同类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科层结构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内在逻辑与特征 |
6.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内在逻辑 |
6.1.1 清产核资及量化资产 |
6.1.2 界定成员 |
6.1.3 股权设置与管理 |
6.1.4 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6.2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三变‖改革二者关系 |
6.3 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特征 |
6.3.1 产权制度改革目标任务结构逐层递进 |
6.3.2 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制定富有弹性 |
6.3.3 产权制度改革评估体系极具系统性 |
6.3.4 产权制度改革具有一定―政策势差‖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式:基于制度变迁理论视角 |
7.1 案例选取和基本情况 |
7.1.1 案例选取 |
7.1.2 案例基本情况 |
7.2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式的案例分析 |
7.2.1 复合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变迁 |
7.2.2 单一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变迁 |
7.3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式的案例启示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联营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发展路径探索 |
8.1 ―联营制‖内涵机理 |
8.2 ―联营制‖实践探索 |
8.2.1 ―联营制‖实践模式 |
8.2.2 ―联营制‖深度解析 |
8.3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主要结论及政策启示 |
9.1 主要结论 |
9.2 政策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2)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述评 |
(一)关于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研究述评 |
(二)关于我国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研究述评 |
(三)关于家庭承包耕地经营权及流转的研究述评 |
(四)关于农地制度绩效的研究述评 |
四、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耕地 |
二、耕地经营权及耕地经营权流转 |
三、制度及制度绩效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制度经济学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 |
三、多重制度逻辑理论 |
四、小农经济与规模经济理论 |
五、土地用益物权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历程与“三权分置”改革制度逻辑 |
第一节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历程与演进特征 |
一、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历程 |
二、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演进特征 |
第二节 “三权分置”改革的多重制度逻辑 |
一、以“系统观念、底线思维”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指引 |
二、通过“地权细分”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载体 |
三、以“走廊调控”方式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机制 |
四、以“增量改革”和“绩效提升”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动力 |
五、“三条底线”与“放活经营权”的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功能定位与运行机制 |
第一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立法现状 |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规定 |
二、《民法典》物权编关于土地经营权及流转的相关规定 |
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办法》关于经营权流转内容的相关规定 |
第二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功能定位 |
一、耕地配置优化功能 |
二、生产效率优化功能 |
三、粮食安全保障功能 |
第三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运行机制 |
一、流转激励机制 |
二、流转约束机制 |
三、流转稳定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现状与影响因素 |
第一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现状 |
一、流转规模方面 |
二、流转主体方面 |
三、流转方式方面 |
四、流转合约方面 |
五、流转价格方面 |
六、流转效力方面 |
第二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时空特征与影响因素 |
一、LMDI法模型设计 |
二、变量解释 |
三、数据来源 |
四、结果与分析 |
第三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的微观决策与影响因素 |
一、农户耕地流转规模决策模型 |
二、农户耕地福利保障效应 |
三、农户耕地禀赋效应 |
四、农户政策感知、预期与反馈效应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绩效评价 |
第一节 耕地配置方面的绩效评价 |
一、耕地经营权流转对“撂荒”的影响 |
二、耕地经营权流转与规模种植 |
第二节 生产效率方面的绩效评价 |
一、研究方法与模型设计 |
二、变量与数据 |
三、结果分析 |
第三节 粮食安全保障方面的绩效评价 |
一、耕地经营权流转对“非农化”的影响 |
二、耕地经营权流转对“非粮化”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制约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根源分析 |
第一节 制度环境发展进展约束 |
一、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约束 |
二、小农户与农业现代化衔接程度约束 |
第二节 三权赋权方案解读的不确定性 |
一、“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经营权(不动产租赁权)”赋权方案 |
二、“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经营权(用益物权)”赋权方案 |
第三节 立法内容与立法技术缺陷 |
一、现行法律对承包权的性质、内容没有明确规定 |
二、涉及经营权性质的部分表述容易引发歧义 |
三、法条对承包权受让与经营权受让的身份未区分 |
第四节 流转制度实施环节交易费用高 |
一、农户对流转制度认知度差 |
二、耕地流转市场交易平台建设滞后 |
三、耕地流转外部监管缺失 |
四、耕地经营权流转交易规范性差 |
五、耕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信息化水平低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提升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持续引导农村人口有序转移 |
一、引导务农人口的城镇化转移 |
二、引导务农人口的农村非农产业转移 |
三、推进转移人口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
第二节 推进生产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双轮驱动协调 |
一、推进流转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的互补与转化 |
二、科学设计流转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的优序与组合 |
第三节 采用“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的赋权方案 |
一、“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赋权方案架构 |
二、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赋权方案优势 |
三、逐步实现承包权对承包经营权的替代 |
四、明确承包权成员权性质与内容 |
第四节 加强立法平等保护耕地经营权 |
一、明确经营权“分段”式用益物权权利期限细分模式 |
二、修改完善现有经营权权属性质法条内容 |
第五节 加强耕地经营权流转政策分类指导 |
一、根据城乡融合差异重点对规模化路径进行分类指导 |
二、根据农业现代化模式差异重点对适度规模标准进行分类指导 |
三、根据粮食安全功能差异重点对流转租金、租期进行分类指导 |
第六节 加快耕地流转市场体系建设 |
一、建立完善耕地流转公开交易平台 |
二、加强流转合同管理 |
三、优化耕地经营权流转抵押担保等配套服务 |
四、加强承包地流转及流转用途的监督管理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表附录 |
图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3)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下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相关学术研究综述 |
(一)关于中国乡村的研究 |
(二)关于乡村振兴的研究 |
(三)关于民族村寨旅游的研究 |
(四)关于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发展的研究 |
(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与乡村旅游业关系的研究 |
(六)对已有相关研究的简要评价 |
三、研究视角与方法 |
(一)研究视角 |
(二)研究方法 |
(三)田野调查点的选择 |
四、研究内容和重点难点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的重点与难点 |
五、本文的创新和不足之处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之处 |
第1章 指导思想与理论基础 |
1.1 指导思想 |
1.1.1 乡村振兴战略 |
1.1.2 乡村振兴战略与民族村寨旅游业发展的内在联系 |
1.2 理论基础 |
1.2.1 当代中国民族理论 |
1.2.2 乡村旅游理论 |
1.2.3 产业融合理论 |
1.2.4 乡村文化变迁与文化保护理论 |
1.2.5 中国当代产权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2章 岷江上游羌族村寨基本情况与乡村振兴战略初步实施 |
2.1 岷江上游羌族地区概况 |
2.1.1 羌族与岷江上游羌族地区 |
2.1.2 自然地理概况 |
2.1.3 历史文化概况 |
2.1.4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
2.2 岷江上游羌族村寨的基本情况 |
2.2.1 岷江上游羌族村寨的数量和所属行政区划 |
2.2.2 岷江上游羌族村寨风貌、地理分布 |
2.2.3 岷江上游羌族村寨经济概况 |
2.2.4 岷江上游羌族村寨社会概况 |
2.3 岷江上游羌族地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及其重要性分析 |
2.3.1 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及其发展 |
2.3.2 灾后旅游业振兴及其问题 |
2.3.3 单一区域性扶贫、新农村建设的成效及其问题 |
2.3.4 部分羌族村寨面临的现实问题 |
2.3.5 岷江上游羌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分析 |
2.4 岷江上游羌族地区乡村振兴战略的初步实施 |
2.4.1 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全面小康基本实现 |
2.4.2 乡村振兴规划制定及相关政策体系的建立 |
2.4.3 农村产权制度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
2.4.4 合村并乡与乡村基层组织建设 |
2.4.5 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
2.4.6 全域旅游推进与村寨旅游发展 |
2.4.7 岷江上游羌族地区乡村振兴战略初步实施的成绩与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3章 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发展的历程与现状 |
3.1 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资源与条件 |
3.1.1 岷江上游羌族旅游村寨分类 |
3.1.2 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资源 |
3.1.3 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发展条件 |
3.2 岷江上游羌族地区村寨旅游发展历程 |
3.2.1 起步阶段(90年代初至中后期) |
3.2.2 初步发展阶段(1998 年—2008 年) |
3.2.3 快速发展阶段(2010年至今) |
3.3 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发展现状 |
3.3.1 岷江上游羌族旅游村寨数量 |
3.3.2 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供给能力及旅游收入 |
3.3.3 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发展成效 |
本章小结 |
第4章 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发展评价体系 |
4.1 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发展评价体系构建原则 |
4.1.1 科学性原则 |
4.1.2 系统性原则 |
4.1.3 可比性原则 |
4.1.4 可行性原则 |
4.2 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2.1 评价指标选取依据 |
4.2.2 评价指标体系的确立 |
4.3 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发展评价体系的权重赋值 |
4.3.1 确定权重的方法 |
4.3.2 评价指标权重的确立 |
本章小结 |
第5章 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业发展及其对乡村振兴贡献个案研究 |
5.1 老人村旅游发展及其对乡村振兴贡献 |
5.1.1 老人村概况 |
5.1.2 老人村旅游发展的历程与现状 |
5.1.3 老人村旅游发展对乡村振兴的贡献 |
5.1.4 老人村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 |
5.2 桃坪村旅游发展及其对乡村振兴贡献 |
5.2.1 桃坪村概况 |
5.2.2 桃坪村旅游发展的历程与现状 |
5.2.3 桃坪村旅游发展对乡村振兴的贡献 |
5.2.4 桃坪村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 |
5.3 坪头村旅游发展及其对乡村振兴贡献 |
5.3.1 坪头村概况 |
5.3.2 坪头村旅游发展历程与现状 |
5.3.3 坪头村旅游发展对乡村振兴的贡献 |
5.3.4 坪头村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 |
5.4 三村旅游业发展及其对乡村振兴贡献的整体评价与对比分析 |
5.4.1 整体评价 |
5.4.2 对比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6章 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优化发展思考 |
6.1 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发展的经验 |
6.1.1 同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与村寨旅游发展 |
6.1.2 差异化的村寨旅游发展策略 |
6.1.3 村寨旅游发展对乡村振兴具有综合贡献效应 |
6.1.4 不同类型的村寨旅游对乡村振兴的贡献存在差异 |
6.2 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发展的问题探析 |
6.2.1 旅游业发展后劲乏力 |
6.2.2 新型经营主体发育迟缓 |
6.2.3 旅游管理机制不完善 |
6.2.4 村寨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足 |
6.3 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发展的制约因素 |
6.3.1 人力资本欠缺 |
6.3.2 土地资源制约 |
6.3.3 资金制约 |
6.3.4 自然灾害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 |
6.3.5 产权制度不完善 |
6.3.6 村寨原子化 |
6.4 乡村振兴进程下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优化发展思考 |
6.4.1 村寨旅游发展思维转向 |
6.4.2 探讨村寨旅游赋权及村民受益方案 |
6.4.3 激发村寨旅游内生发展活力——多元化参与 |
6.4.4 村民再组织与村寨旅游秩序的重塑 |
6.4.5 加强旅游村寨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
6.4.6 争取国家有关乡村振兴的扶持政策 |
本章小结 |
研究结论及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附录 |
附录一: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发展调查问卷 |
附录二: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发展村民访谈提纲 |
附录三: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发展管理者访谈提纲 |
附录四:“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权重赋值专家打分表 |
附录五:访谈纪要 |
附录六:田野工作相关照片 |
致谢 |
(4)四川省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和选题的意义 |
1.1.1 选题思路与背景 |
1.1.2 选题的意义和价值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论文的理论基础 |
1.3.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1.3.2 府际关系理论 |
1.3.3 多元治理理论 |
1.3.4 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 |
1.4 研究思路和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灌区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和案例的典型性说明 |
2.1 我国大中型灌区管理体制的现状 |
2.1.1 我国大中型灌区概况 |
2.1.2 我国大中型灌区管理体制改革现状 |
2.2 我国大中型灌区改革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
2.2.1 管理体制混乱,监管无力 |
2.2.2 资源配置无序,矛盾叠加 |
2.2.3 审批权限交叉,效率低下 |
2.3 案例的典型性说明 |
2.3.1 省市两级合力推动改革具有代表性 |
2.3.2 系统变革灌区管理体制具有先进性 |
2.3.3 高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前瞻性 |
第三章 四川省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案例描述 |
3.1 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的背景 |
3.1.1 龙泉山灌区概况 |
3.1.2 龙泉山灌区管理体制概况 |
3.2 四川省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的动因分析 |
3.2.1 区域经济社会条件的根本改变 |
3.2.2 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必然要求 |
3.2.3 建设现代化灌区的有效路径 |
3.3 四川省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的决策过程 |
3.3.1 谋划阶段 |
3.3.2 启动阶段 |
3.3.3 实施阶段 |
3.3.4 提升阶段 |
3.4 四川省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的主要举措 |
3.4.1 明确行政主体,剥离专管机构行政职能 |
3.4.2 突出公益属性,优化灌区专管机构组织体系 |
3.4.3 推动行政权力和工程管理事权下放 |
3.4.4 引入市场机制,创新灌区公共资源配置 |
3.5 四川省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的主要成效 |
3.5.1 管理体制责权清晰、运行顺畅、监督有力 |
3.5.2 行政审批三级联动方便群众办事 |
3.5.3 多元机制提升灌区综合效益 |
第四章 四川省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权责关系调整分析 |
4.1 权责对等: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的基本原则 |
4.1.1 权责一致 |
4.1.2 合理授权 |
4.2 行政权力的承接:省级的放权和市县级的接权 |
4.2.1 省级保留的权力 |
4.2.2 市级承接的权力 |
4.2.3 赋予县级部分事权 |
4.3 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中上下级间关系的调整 |
4.3.1 行政权力关系的调整 |
4.3.2 行政责任关系的调整 |
4.3.3 水资源配置关系的调整 |
4.3.4 机构隶属关系的调整 |
4.4 龙泉山灌区权责关系调整中府际关系的转化 |
4.4.1 府际关系的类型 |
4.4.2 纵向府际关系的转化 |
4.4.3 横向府际关系的转化 |
第五章 四川省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路径分析 |
5.1 推进灌区体制机制改革 |
5.1.1 突出灌区管理机构的公益属性 |
5.1.2 实行扁平化行政管理 |
5.1.3 优化灌区绩效考核体系 |
5.2 推进灌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5.2.1 实施业务重组 |
5.2.2 推进流程再造 |
5.2.3 优化一站式服务供给 |
5.3 推进灌区公共产权制度改革 |
5.3.1 灌区公共资源的外部性 |
5.3.2 水资源优化配置的出路:水权改革 |
5.3.3 灌区水土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
第六章 四川省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案例的启示 |
6.1 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灌区管理体制改革 |
6.1.1 机构重组解决乱的问题 |
6.1.2 权限下放解决慢的问题 |
6.1.3 扁平管理解决堵的问题 |
6.2 坚持目标导向优化灌区审批制度体系 |
6.2.1 权责关系调整是审批改革前提 |
6.2.2 政府流程再造是审批改革关键 |
6.3 坚持结果导向创新灌区公共资源开发 |
6.3.1 三权分置促成制度创新 |
6.3.2 市场参与推进永续发展 |
6.3.3 政府监管保障长治久安 |
第七章 结论和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成都市不出东区审批事项清单表 |
(5)“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6)农村党支部选举制度创新研究 ——以D村“两票”制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基本问题与反思 |
(一)选题缘由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基础:文献综述与问题提出 |
(一)文献综述 |
(二)问题提出 |
三、研究进路:视角选择与理论假设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四)理论视角 |
四、研究样本:村庄选取与典型特征 |
(一)样本选取原则 |
(二)样本基本概况 |
(三)样本典型特征 |
第一章 地理交汇与文化交融:“两票”制探索的时空场域 |
1.1 “鸡鸣三省”之边缘地理 |
1.1.1 H县沿革与县域区位 |
1.1.2 D村由来与村庄区位 |
1.1.3 边缘地理的交集与自立 |
1.2 “十年九旱”之古渡经济 |
1.2.1 天与地:传统农业根基薄弱 |
1.2.2 福与祸:黄河泊来利弊 |
1.2.3 破与立:挣扎的渡口经济 |
1.3 “民歌海洋”之艺术之乡 |
1.3.1 “二人台”:艺术的地域根基 |
1.3.2 民风活跃:曲艺塑造下的地方文化 |
1.3.3 走西口:艺术与社会的互动 |
1.4 “自治示范”之民主金石 |
1.4.1 《村组法》试行与H县试点 |
1.4.2 《村组法》落实与H县示范 |
1.4.3 突破:自治精神萌动农民诉求 |
第二章 民主启蒙与制度认知:“两票”制探索前的民主习得 |
2.1 农民协会时期:从分散个体到组织化集体 |
2.1.1 清末的农会组织 |
2.1.2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民组织 |
2.1.3 解放区的农民协会重建 |
2.2 合作化时期:从分散小农到合作化社员 |
2.2.1 农民所有制下的个体经营尝试与缺陷 |
2.2.2 传统变工下的互助生产 |
2.2.3 初级合作社下合作意识的萌动 |
2.3 人民公社时期:从非正式合作到政权化行动 |
2.3.1 高级合作社:从自发合作到集体行动 |
2.3.2 集体化社员:从生产社员到政治成员 |
2.3.3 运动化社员:从政治参与到群体乱序 |
2.4 包产到户:从秩序缺位到民主自治 |
2.4.1 退潮与反思:农民乱序参与的折返 |
2.4.2 探索与首创:包产到户的农民实践 |
2.4.3 民主与权利:村民自治的制度构建 |
第三章 民主探索与制度创新:“两票”制产生与实践的内在动因 |
3.1 “村民自治”:两票制创新的制度前提 |
3.1.1 村民自治顶层设计为制度创新提供机制保障 |
3.1.2 村民自治实践开启制度创新窗口 |
3.1.3 村民自治使农村基层党建产生新“需求” |
3.2 “为利抗争”:两票制创新的工具理性 |
3.2.1 依法举揭:政治认同下农民维权的路径选择 |
3.2.2 创制扩权:农民诉求表达的行动策略 |
3.2.3 以势易权:农民诉求实现的精神取向 |
3.3 “人民中心”:两票制创新的价值回应 |
3.3.1 诉求回应:加强农村基层党建的必然要求 |
3.3.2 互动创制:两票制创新的实践路径 |
3.3.3 农民中心:两票制的价值遵循 |
3.4 “政治实验”:两票制创新的探索路径 |
3.4.1 政治实验与政治学实验 |
3.4.2 中国的“政治实验”范式 |
3.4.3 两票制:政治实验的基层实践 |
第四章 民主落实与制度拓展:“两票”制发展与深化的路径选择 |
4.1 实践检验与制度成型:D村试选到W镇推行 |
4.1.1 制度诉求:“信任票”的产生缘由 |
4.1.2 制度供给:实践检验下的诉求回应 |
4.1.3 创制成效:制度创新绩效的现实反映 |
4.2 经验推广与制度发展:从X地区现场会到山西培训班 |
4.2.1 组织领导:制度创新发展的根本保障 |
4.2.2 农民实践:制度创新发展的驱动力量 |
4.2.3 制度风险:制度创新的宏观考量 |
4.3 全国借鉴与制度变体:从“两票”制到“两推一选” |
4.3.1 有限效度:“两票”制昙现与折返 |
4.3.2 水波效应:“两票”制的后创制时代 |
4.3.3 制度变体:“两推一选”创制与全国落地 |
4.4 民主深化与制度超越:从村支部选举到乡镇直选 |
4.4.1 民主上升:公推直选由乡村走向乡镇 |
4.4.2 民主拓展:由村内选举走向多村联选 |
4.4.3 民主深化:制度创新的持续动力 |
第五章 耦合创新:农村党支部选举制度创新的内在机理 |
5.1 党的领导:制度创新的组织保障 |
5.1.1 农村党建催生制度创新需求 |
5.1.2 地方党组织推动制度创新实践 |
5.1.3 党中央确认制度创新结果 |
5.2 农民发展:制度创新的内在动力 |
5.2.1 农民逐利:制度创新的经济动因 |
5.2.2 农民维权:制度创新的政治追求 |
5.2.3 农民参与:制度创新的文化场域 |
5.2.4 农民发展:制度创新的核心动力 |
5.3 理法合一:制度创新的价值遵循 |
5.3.1 合法性:制度创新的外部边界 |
5.3.2 合理性:制度创新的内在准绳 |
5.3.3 人民性:理法合一的创制精神 |
5.4 内生外嵌:制度创新的路径依赖 |
5.4.1 诉求萌发:制度创新的起点 |
5.4.2 以势抗争:制度议程的设置 |
5.4.3 价值嵌入:制度创新的实现 |
5.4.4 党的引领:制度创新的扩散 |
5.5 耦合效应:制度创新的协同机制 |
5.5.1 制度场域:创制发生的空间环境 |
5.5.2 四维一体:制度创新的体系结构 |
5.5.3 系统协同:制度创新的合力机制 |
5.5.4 耦合机制:制度创新的实现机理 |
第六章 党的制度创新引领农村发展的未来走向 |
6.1 以制度创新强化党的基层领导 |
6.1.1 跨村选人:创新党的基层选举制度 |
6.1.2 跨级用人:创新党员干部管理制度 |
6.1.3 跨委育人:创新党员人才培养制度 |
6.2 以制度创新满足农民发展需求 |
6.2.1 问题:农民需求的现状分析 |
6.2.2 归因:农民需求的制度成因 |
6.2.3 策略:农民需求的制度供给 |
6.3 以制度创新引领农村“三治融合” |
6.3.1 党的领导制度创新:三治融合的基本前提 |
6.3.2 农村制度耦合创新:三治融合的协同机制 |
6.3.3 党领民治体制创新:三治融合下的农村善治 |
6.4 以制度创新推进乡村振兴 |
6.4.1 创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助推产业兴旺 |
6.4.2 创新农村生态保护制度,建设宜居乡村 |
6.4.3 创新村规民约惯习制度,培育文明乡风 |
6.4.4 创新农村社区治理制度,实现农村善治 |
6.4.5 创新农民收入分配制度,创造富裕生活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7)诸暨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效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目的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文献总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数据来源 |
1.5 研究可能的特色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小型农田水利的相关概念 |
2.1.1 小型农田水利 |
2.1.2 农村基础设施 |
2.1.3 运行效率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水利工程管理理论 |
2.2.3 农户行为理论 |
3 诸暨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效率现状分析 |
3.1 诸暨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发展现状 |
3.1.1 水利资源现状 |
3.1.2 小型水利设施现状 |
3.1.3 水利工程现状 |
3.2 诸暨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效率的实证分析 |
3.2.1 运行效率测算模型选择 |
3.2.2 指标选择与说明 |
3.2.3 运行效率分析 |
3.2.4 小结 |
4 诸暨市农田水利设施运行效率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
4.1 影响诸暨市农田水利设施运行效率的表层原因 |
4.1.1 机电排涝站使用年限过长 |
4.1.2 灌溉设施占用严重 |
4.1.3 工程整体质量有待提升 |
4.2 影响诸暨市农田水利设施运行效率的要素保障原因分析 |
4.2.1 资金投入不足 |
4.2.2 专业技术人员缺乏 |
4.3 影响诸暨市农田水利设施运行效率的深层次原因 |
4.3.1 运行管理不够规范 |
4.3.2 运行责任不明确 |
4.3.3 产权制度缺乏激励 |
5 诸暨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质量提升对策 |
5.1 完善水利工程基础设施运行的现场管理 |
5.1.1 老化设备定期专人专修 |
5.1.2 加强运行期的现场管理 |
5.1.3 执行灌溉设施占用补偿办法 |
5.2 完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投入配置,提供资金与人力保障 |
5.2.1 建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筹资机制 |
5.2.2 加大小型农田水利资金投资 |
5.2.3 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
5.2.4 优化水利投入的配置 |
5.2.5 完善组织、技术与人才保障 |
5.3 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建设 |
5.3.1 完善工程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健全工程管理制度 |
5.3.2 健全审批、招标、监管和奖惩制度 |
5.3.3 优化产权与管理制度,培养主体责任意识 |
6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8)我国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农地产权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家与农地集体产权制度变迁 |
二、现行集体农地产权制度的问题 |
三、研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内容和分析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分析框架 |
第四节 研究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本文研究的创新点 |
二、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理论基础与概念界定 |
第一节 理论基础 |
一、产权理论 |
二、制度变迁理论 |
第二节 概念界定 |
一、农地产权制度、集体产权内涵 |
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 |
第二章 典型农地制度概述 |
第一节 农地私有制 |
一、农地农民个人所有制 |
二、地主租佃制 |
三、资本主义雇佣农场制 |
第二节 农地国有制 |
一、历史中的农地国有制 |
二、当代农地国有制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集体化时期农地产权制度概述 |
第一节 集体化时期农地集体产权主体的塑造与演变 |
一、初级社:集体产权主体的雏形 |
二、高级社:集体产权主体的形成 |
三、人民公社大公社体制时期:变动的集体产权主体 |
四、“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人民公社时期:集体产权主体的稳定 |
第二节 集体化时期农地处分权配置变迁及效应 |
一、集体化时期农地处分权配置变迁 |
二、集体化时期农地处分权配置效应 |
第三节 集体化时期农地收益分配合约分析 |
一、国家提取农业剩余合约安排 |
二、集体内部农地收益分配合约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双层经营体制下农地集体产权主体研究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后农地集体产权主体的变革 |
一、生产队的解体与农民集体 |
二、公社体制的转化与集体组织形态 |
第二节 双层经营体制下农地集体产权主体的问题:集体产权主体的“虚”与“实” |
一、法律规范中的农地集体产权主体:有意的制度模糊 |
二、现实经济中的农地集体产权主体 |
第三节 双层经营体制下农地集体产权主体的重构 |
一、集体产权主体重构的一般机理 |
二、集体产权主体的重构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农地流转与再分配制度 |
第一节 集体农地流转与再分配制度:农地处分权配置的变迁 |
一、1978 年至今农地处分权配置变迁 |
二、1978 年至今农地处分权配置变迁评述 |
第二节 集体农地流转与再分配制度的研究概述 |
一、集体农地流转的研究概述 |
二、集体农地再分配制度研究概述 |
第三节 集体农地流转与再分配制度:耕者有其田制度 |
一、双层经营体制下耕者有其田制度的内涵、效应和问题 |
二、集体农地流转、农地再分配与耕者有其田 |
第四节 集体农地流转与再分配制度:农地细碎化治理 |
一、集体农地细碎化的现状、成因与影响 |
二、集体农地流转、农地再分配与农地细碎化治理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农地收益分配合约安排 |
第一节 地租理论与土地收益分配理论 |
一、地租理论 |
二、土地收益分配理论 |
三、集体农地收益分配的一般原则 |
第二节 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农地收益分配合约分析 |
一、改革开放后集体农地收益分配合约 |
二、税费改革与集体农地收益分配合约 |
第三节 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农地收益分配合约中的地租机制 |
一、集体农地地租机制分析 |
二、集体农地地租机制与农地集体产权主体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农地产权制度变革的启示:实现农地三权有效分置 |
第一节 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农地产权配置的经验与启示 |
第二节 我国集体农地产权制度改革试验:一个案例 |
一、清远市农村综合改革概况 |
二、清远市村民自治重心下移和土地整合的改革实践 |
三、清远市农村综合改革的启示与问题 |
第三节 我国农地三权分置改革与潜在风险:基于产权配置的视角 |
一、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政策源流 |
二、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潜在风险 |
第四节 实现我国农地三权有效分置 |
一、农地三权有效分置的产权配置状态 |
二、农地三权有效分置的实现路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城乡关系演变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研究 ——基于“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分析框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外关于城乡关系的研究 |
1.2.2 国内外关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研究 |
1.2.3 研究述评 |
1.3 核心概念界定 |
1.3.1 城乡关系 |
1.3.2 城乡关系演变 |
1.3.3 农村产业融合 |
1.3.4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1.6.1 可能的创新点 |
1.6.2 可能的不足 |
2.理论基础与理论框架 |
2.1 理论基础 |
2.1.1 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 |
2.1.2 二元经济理论 |
2.1.3 产业组织理论 |
2.1.4 交易费用与产权理论 |
2.1.5 分工与产业融合理论 |
2.2 基于“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分析框架 |
2.2.1 政府政策支持与制度供给 |
2.2.2 要素市场配置 |
2.2.3 经营主体功能 |
2.2.4 政府、市场与经营主体的逻辑关系 |
2.3 “三个维度”分析框架的说明 |
3.“政府”维度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分析 |
3.1 政府、市场与经营主体关系辨析 |
3.1.1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3.1.2 政府、市场作用下的经营主体 |
3.2 政府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济学解释 |
3.3 政府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机制分解 |
3.3.1 产业政策支持与农业补贴 |
3.3.2 基础设施建设 |
3.3.3 公共服务平台 |
3.3.4 创新金融扶持 |
3.3.5 产权确认与保护 |
3.4 小结 |
4.“市场”维度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分析 |
4.1 要素市场机制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4.2 要素市场的价格机制 |
4.2.1 土地市场的价格机制 |
4.2.2 劳动力市场的价格机制 |
4.2.3 资本市场的价格机制 |
4.2.4 技术市场的价格机制 |
4.3 要素市场的竞争机制 |
4.4 要素市场的信息机制 |
4.5 小结 |
5.“经营主体”维度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分析 |
5.1 政府与市场约束下经营主体理性行为分析 |
5.1.1 政府与市场的约束作用 |
5.1.2 双重约束下经营主体的有限理性行为 |
5.2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经营主体之间的行为博弈 |
5.2.1 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博弈分析 |
5.2.2 农户与企业之间的博弈分析 |
5.2.3 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之间的博弈分析 |
5.2.4 家庭农场与合作社之间的博弈分析 |
5.2.5 概括性总结 |
5.3 “经营主体”行为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5.4 小结 |
6.中国城乡关系演变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历史进程与基本经验 |
6.1 中国城乡关系与农村产业融合进程 |
6.1.1 典型事实 |
6.1.2 阶段划分 |
6.1.3 “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阐释 |
6.1.4 概括性总结 |
6.2 城乡二元分割阶段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6.2.1 城乡二元分割阶段的典型事实 |
6.2.2 城乡二元分割阶段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概况 |
6.2.3 “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阶段性阐释 |
6.2.4 概括性总结 |
6.3 城乡关系缓和阶段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6.3.1 城乡关系缓和阶段的典型事实 |
6.3.2 城乡关系缓和阶段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概况 |
6.3.3 “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阶段性阐释 |
6.3.4 概括性总结 |
6.4 城乡一体化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6.4.1 城乡一体化阶段的典型事实 |
6.4.2 城乡一体化阶段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概况 |
6.4.3 “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阶段性阐释 |
6.4.4 概括性总结 |
6.5 小结 |
7.“政府、市场、经营主体”维度的中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实证检验 |
7.1 理论推导 |
7.1.1 两种极端情境的考察 |
7.1.2 一般情境考察 |
7.1.3 农业生产的考察 |
7.2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的测度 |
7.3 模型构建与数据说明 |
7.3.1 政府干预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7.3.2 市场化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7.3.3 农业经营主体成长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7.4 小结 |
8.国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借鉴 |
8.1 日本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 |
8.1.1 日本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现实 |
8.1.2 日本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性事实 |
8.1.3 日本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经验 |
8.2 韩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 |
8.2.1 韩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现实 |
8.2.2 韩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性事实 |
8.2.3 韩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经验 |
8.3 法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 |
8.3.1 法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现实 |
8.3.2 法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性事实 |
8.3.3 法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经验 |
8.4 荷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 |
8.4.1 荷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现实 |
8.4.2 荷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性事实 |
8.4.3 荷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经验 |
8.5 美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 |
8.5.1 美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现实 |
8.5.2 美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性事实 |
8.5.3 美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经验 |
8.6 小结 |
9.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2.1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政府制度供给与服务 |
9.2.2 大力促进竞争有效要素市场形成 |
9.2.3 强化经营主体地位,优化经营主体功能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10)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与创新(1949-至今) ——以河南省尉氏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理论溯源 |
二、概念界定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关于土地权能问题的研究 |
二、关于农地产权制度的研究 |
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向的研究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时段选取与分期理由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第五节 本文期望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两权合于农民(1948——1955) |
第一节 土地改革时期尉氏县农地产权变革 |
一、土地改革与农民土地所有制建立 |
二、尉氏县土改过程 |
三、两权合一在农地产权制度演进过程中的作用 |
第二节 农业集体化时期尉氏县的互助组和初级社 |
一、互助组和初级社的发展 |
二、互助组和初级社的特点及其促进农业生产的作用 |
第三节 尉氏县农地产权制度阶段性特征及其历史价值 |
一、资源的重新分配 |
二、农村生产力的恢复与发展 |
小结 |
第二章 两权合于集体(1956—1981) |
第一节 尉氏县两权合一的高级社 |
一、尉氏县高级社的建立和发展 |
二、高级社之两权合一 |
第二节 尉氏县两权合一的人民公社 |
一、人民公社化运动与尉氏县“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之建立 |
二、公社集体所有制的人民公社之两权合一 |
三、“包奖结合”的尉氏县模式 |
第三节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时期尉氏县人民公社之特点 |
一、人民公社的平调之风 |
二、人民公社的公共食堂和平均主义 |
第四节 尉氏县土地产权的特点及其生产效率 |
一、生产对土地所有权不完全 |
二、劳动工分制无法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原则 |
三、人民公社、集体农作制度与农业生产不协调 |
四、政社合一不利于按经济规律办事 |
小结 |
第三章 两权分置(1982—2013) |
第一节 尉氏县两权分置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
一、联产到组责任制的演进特征 |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及 |
三、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产权界定 |
第二节 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
一、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内容完整化 |
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期限长久化 |
三、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性质物权化 |
四、两权分置与农村土地产权边界 |
第三节 尉氏县两权分置农地产权制度实践与绩效 |
一、两权分置农地产权制度实践 |
二、两权分置农地产权制度绩效 |
小结 |
第四章 三权分置探索(2014—至今) |
第一节 新一轮农村土地产权变革与三权分置 |
一、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分置的制度创新 |
二、三权分置:维护所有权、保障承包权、放活经营权 |
第二节 “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实践探索 |
一、尉氏县农地流转情况的实践探索 |
二、开封市耕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农地流转实践案例 |
三、开封市七彩虹农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农地流转实践案例 |
四、尉氏县欣富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农地流转实践案例 |
第三节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
一、延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现实意义 |
二、重构集体所有制下的农地产权结构 |
第四节 农地三权分置历史意义和制度优化 |
一、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历史地位及其评价 |
二、尉氏县三权分置制度创新与优化 |
小结 |
第五章 新时代持续推进农地产权制度变革的创新选择 |
第一节 尉氏县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革的困境及发展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革的困境分析 |
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革的影响分析 |
第二节 尉氏县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革的创新路径选择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革发展理念创新 |
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革运行环境创新 |
三、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路径选择 |
小结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附: 尉氏县农地流转实践案例承包经营相关合同 |
四、水利产权制度改革的趋势及探索(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逻辑及创新发展的新制度经济学研究[D]. 张瑞涛.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21(01)
- [2]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研究[D]. 祝洪章.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3]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下岷江上游羌族村寨旅游业发展研究[D]. 李治兵. 西南民族大学, 2021(02)
- [4]四川省龙泉山灌区“简政放权”改革案例研究[D]. 彭志诚. 电子科技大学, 2020(04)
- [5]“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6]农村党支部选举制度创新研究 ——以D村“两票”制为例[D]. 梁俊山. 山西大学, 2020(07)
- [7]诸暨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效率研究[D]. 陈懿. 浙江农林大学, 2019(01)
- [8]我国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农地产权制度研究[D]. 朱兆伟.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9]城乡关系演变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研究 ——基于“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分析框架[D]. 刘明辉. 西南财经大学, 2019(12)
- [10]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与创新(1949-至今) ——以河南省尉氏县为例[D]. 刘英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
标签:产权制度改革论文; 农村改革论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论文; 产权理论论文; 制度理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