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理论与实践(论文文献综述)
于丽春[1](2020)在《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文中提出在组织活动中,通过合作能够提升组织效率、服务质量,而合作缺失,则会带来服务质效的下降。政府组织亦如此,即政府部门间合作与否会对其服务质量和效率产生重要影响。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政府部门间合作是其发展的内在要求。首先,社会转型带来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问题,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提升治理能力加以解决;其次,发展经济的压力,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提高办事效率;再次,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满足公众需求;最后,信息化的推进,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间合作打破传统的“碎片化”运行模式。在具体实践中,我国政府逐步加强对政府部门间合作问题的关注,并通过“大部制”改革、跨部门协调机制等方式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但仍存在着不足之处。“大部制”改革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关系调整,但没有形成顺畅的政府部门间合作关系;建立协调机制对高效推动特定跨部门事项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推动了政府部门间合作,但容易带来机构林立,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长效性、内生性不足等问题。并联审批是伴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而产生、发展的一种促进审批效率提升的运行方式,外在形式上,其是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一个微观切口;内在本质上,并联审批通过流程优化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避免了组织机构变动和新的机构设置,有助于形成长效性、内生性的合作机制,是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一个必要切口。所以,基于现实问题与实践考量,本研究聚焦并联审批这一运行方式,对其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进行分析。那么,并联审批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通过何种机制、何种路径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这构成了本文要回答的核心问题。首先,政府部门间合作需求与合作困境共存,对合作困境生成逻辑的探索有助于破解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难题。在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场域内,政府部门面临着两方面的挑战,一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二是经济、社会对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而政府部门间合作是应对以上挑战的必然选择。合作需求是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逻辑起点,其形成源于两方面的因素,第一,实现更高效率以满足经济社会的公共服务需求,是形成合作需求的直接原因;第二,提升政府整体效能以获得更大效用,是形成合作需求的深层原因。虽然,政府部门间合作具有理论上的基础和实践中的需求,但是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的政府部门间合作常常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产生合作困境。主要体现在“权责壁垒”使政府部门间整体性价值缺失、增加沟通成本、阻碍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导致形成合作难;“分割式”审批使审批流程破碎、审批标准不一,导致合作执行难。那么,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逻辑为何?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目标不一致、行动不一致是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前者表现为,政府部门的“自利”导致部门间目标各异、政府部门的“利他”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一致;后者表现为,分散化审批、流程破碎、信息不畅致使部门间行动不一致。但分化的组织结构是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其纵向关系瓦解政府部门间合作意愿,横向关系削弱政府部门间合作动力。其次,并联审批作为探索政府部门间合作微观且必要的切口,具有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并联审批经历了萌芽、发展和相对成熟阶段,其发展历程中体现了各政府部门从简单的联合办公逐步转化为相互合作的过程。进一步地,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体现在形成过程和执行过程之中。第一,并联审批的形成过程包含了政府自身改革因素,以及来自群众和企业的经济社会因素,其有利于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也体现在政治和经济社会方面。政治方面,并联审批是产生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种创新方式,目的在于提升政府的审批效能;经济社会方面,并联审批是相对于串联审批的一种高效运行的审批方式,强调各审批部门的共同推进;基于以上方面,其有利于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第二,并联审批的执行过程,强调一个部门或者窗口向申请人收取申请材料,通过后台并联式运行对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意见,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送达审批结果。为达此要求,并联审批基于组织载体进行集中审批、以优化流程为运行前提、以信息科技为技术支撑,从而有利于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从最终效果来看,并联审批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合作,表现为促进了政府部门间的联合行动、增进了公共价值。但是,政府组织结构的分化不可避免、政府部门间的利益不会得到根本性的调和,这决定了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限度。最后,为了化解合作困境,实现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需要对政府部门间的目标和行动进行一致性协调。第一,基于政治、经济和社会三个维度,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具体表现为,在行政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提升的公共服务需求的宏观背景下,跨部门行政审批中的政府部门需要进行合作,并联审批在不改变原有制度设置和职能划分的基础上,以审批事项为中心,促进了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第二,通过组织、流程和技术三个方面,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组织方面,政务服务中心和行政审批局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组织载体;流程方面,审批流程的整体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运行前提;技术方面,电子政务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是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技术支撑;以此为基础,并联审批促进了传统上以政府部门为核心的“职能驱动型”服务模式向以审批流程为核心的“流程驱动型”服务模式的转变,促进了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通过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并联审批促进了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本文最后一章,以J省不动产登记改革为例对前文的理论分析部分进行验证。第一,从合作需求来看,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引发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需求;但是,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存在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即“权责壁垒”导致形成合作难、“分割式”审批导致合作执行难;而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在于相关部门间的目标不一致、行动不一致,分化的组织结构则是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第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体现了不动产登记已经从简单的部门联合办公转化为部门间的相互合作,与此同时,从其形成过程和执行过程来看,具有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形成、行动一致生成的优势;并且,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取得了积极效果,但也因分化的组织结构使其具有一定的限度。第三,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主要体现在,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具体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维度;以及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具体包括组织载体、运行前提和技术支撑。综上,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包括,第一,政府部门间合作困境的生成逻辑包括生成机理和深层诱因两个层面;第二,并联审批促进了政府部门间合作,但面对合作困境生成逻辑的不同层面,其有效性与有限性并存;第三,基于目标一致和行动一致构建的分析框架,能够对并联审批如何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进行解释,而目标一致、行动一致是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效路径。
张治[2](2020)在《面向服务型机关要求的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能力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检察机关作为广义上的公共管理主体参与社会治理,需要面向社会和公众去提供公共服务。在这一过程中,检察机关需要以面向服务型机关的要求,通过检察人员的能力建设,来提升为社会与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水平,从而体现出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和历史使命。因此,对面向服务型机关要求的基层检察人员能力建设进行研究,这已经成为公共管理领域的一项重要课题,对于公共管理学科和检察机关工作实践能产生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通过梳理公共管理理论、服务型政府理论、服务型机关要求、人员能力建设等文献内容,运用了调查研究法、资料收集法、综合分析法,将面向服务型机关要求的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能力建设作为研究目标,回顾了基层检察机关在人员能力建设方面的现状和已有经验做法,还选取H区检察院这一具有普遍代表性的基层检察机关开展个案分析,从而系统探讨和分析了基层检察机关在面向服务型机关要求中的人员能力建设内容,检视了面向服务型机关要求的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能力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发现基层检察机关的检察人员能力建设在面向服务型机关要求之中存有缺乏实效性、针对性、创新性的问题。逐一分析了问题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并针对面向服务型机关要求的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能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建议。此外,本文还结合基层检察工作的实践需要,提出了面向服务型机关要求的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能力建设的其他可用措施,从而更好的提升基层检察机关人员能力建设的水平。
周秋月[3](2019)在《上海市政府热线管理机制问题研究 ——以962121物业热线为例》文中认为政府热线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模式,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新途径,并在当前社会发展中逐步承担起公共服务提供者、公共利益协调者、公共权益监督者的角色。对政府热线的研究,有助于拓宽和深化公共管理学领域。政府热线一方面能使得政府部门及时、准确的掌握社会民情,优化政府资源配置、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另一方面,居民通过政府热线得到了更有效的公共服务,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监督,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同时,上海作为中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在社会建设、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等方面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丰富的经验,但是相比其他城市和国外发达国家,上海的政府热线工作起步晚,如何进一步完善政府热线的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热线效能已成为加强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的重要着眼点。在上海众多政府热线中,962121物业热线是2007年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组建,主要负责受理全市住宅小区范畴内物业的维修、投诉和政策咨询,解决“急、难、愁”民生问题,改善居住环境,监管物业管理行业水平。在城市管理中,物业矛盾是诸多民生问题最为突出的,物业热线效能发挥好,也是政府管理最直接的体现。本文主要通过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调查问卷法和数据分析法来收集、总结和分析论文的方向、内容和意义,逻辑思维:收集、分析、总结、提议。整个过程首先是先罗列研究关键词,然后通过关键词去收集大量国内外研究文献,分析与学习研究情况,总结研究经验和成果。其次,针对本文研究目标和方向,想要总结的基本情况以此制定相应的调查问卷,通过问卷调查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和占比概率分析。同时,分析物业热线的相关数据,比如受理量、受理范围、诉求焦点、处置时效、居民满意度等,以此来证明物业热线在协助政府做好城市管理,解决诉求矛盾的数据依据。再次,运用所学到的管理理论与分析政府热线在城市管理中所体现的那些理论,并通过理论化解政府热线在城市管理中的短板问题。最后,对本文的做一个自我评价,总结本文存在的那些局限,并对本文的研究方向和思路能在今后管理中有所贡献。
黄婧俐[4](2019)在《泉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政府职能优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内城市评比的最高荣誉,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更是一个城市管理能力、发展潜力和竞争力的全面体现。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内容庞大,涉及面广,地方政府作为城市管理的决策主体,需要充分发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并进行不断优化,才能真正实现提高公民素质、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基于该研究背景,本文结合公共管理相关理论,聚焦泉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梳理泉州市政府在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中的履职现状、分析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而探究府职能优化的可能性。首先,本研究基于政府行为外部性理论、城市治理理论,梳理出泉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实践进程和履职成效,采用访谈法、参与式观察法对泉州市政府在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中的履职情况进行实证研究。其次,本文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政府应履行的职责,发现泉州市政府的履职还存“文明素质教化养成不到位”、“城市精细化管理格局尚未形成”、“常态化创建机制执行低效”、“社会力量整合不够”、“保障性措施投入不足”等问题。分析后得出政府在文明城市建设中的履职成效受观念、制度、投入等因素的影响。最后,根据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提出明晰政府职能、协调各方参与和提供充分保障的主要思路,围绕深化创城为民利民理念、加强文明素养培育、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健全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对全国文明城建设的保障性投入五大措施,对泉州市文明城市建设的政府职能优化开展论述,希望对同类型城市的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和相关研究提供参考与借鉴。
李宗富[5](2017)在《信息生态视角下政务微信信息服务模式与服务质量评价研究》文中提出随着微信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国内越来越多的党团组织和政府部门开通了微信公众号,积极地利用政务微信发布信息、提供服务、沟通交流、引导舆论等。政务微信已经成为公众喜闻乐见的网络问政新平台,对政府信息服务产生了重要影响,成为推动政务改革的重要力量。如何合理地利用政务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的优势,打造以用户需求为中心,以公众参与、双向互动为平台,以优化政府服务流程、改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为途径,真正实现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目标,从而为公众提供更加公正、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是当前各个政府部门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信息生态学是研究人、信息、技术和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理论,可以为信息环境下的组织、信息技术和信息对象之间的复杂关系提供新的解释框架。因此,本文以政务微信公众号为研究对象,结合信息生态学理论,深入研究政务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服务模式和服务质量评价问题。在综合评述国内外学者关于政务微信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利用文献调研、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等方法,基于信息生态视角对政务微信信息服务的过程、模式、运行机制和信息服务质量的影响因素、评价体系等进行深入分析,为提升政务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服务能力和质量提供指导,以实现新媒体环境下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过程中的人、信息、技术和环境之间的和谐发展。首先,分析了政务微信服务过程中的信息流转情况,研究了政务微信公众号信息服务的动力和过程。在对政务微信信息服务信息生态系统的四个构成要素政务微信信息人、政务微信信息资源、微信技术和政务微信信息服务环境以及它们之间相互关系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了政务微信信息服务信息生态系统模型,并分析了它的功能。然后分析了政务微信信息生态链的概念和构成要素,探究了政务微信信息生态链的形成机理、结构和类型。其次,分析了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运行机制。在对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运行机制内涵与概念模型分析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政务微信信息服务的动力机制、协同机制、共享机制、评估机制和反馈机制,深入地分析了各个运行机制的内涵、内容与特征,并构建了每种机制的模型;最后基于五种机制的内在逻辑构建出了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运行机制的总体关系图。第三,政务微信信息服务模式分析。从信息生态要素出发,基于用户个性化需求、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要求、信息智能技术发展和政务信息生态环境协同发展视角,将政务微信信息服务模式划分为定制式、一站式、智慧型和协同式四种类型,分别介绍了四种模式的概念与内涵,分析了各个模式的内容和特征,并构建了每种模式的模型与框架等。分别选取了“广东天气”、“广东发布”、“乐行南昌”、“广州公安”四个政务微信公众号作为实例进行分析研究,对四种信息服务模式进行深入分析。最后,对比分析了四种模式的相同点和不同点。第四,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质量影响因素研究。以服务质量差距理论为基础,从信息生态因子视角构建了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质量影响因素模型,将影响因素分为政务微信信息资源、政务微信信息主体、微信技术和政务微信平台环境四个维度,解释不同因子对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质量的影响。以收集的713份有效调查问卷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采用验证性因子分析检验数据的信度和效度,用结构方程模型检验所提出的理论假设。研究结果表明所提出的大多数假设都得到了数据支持,并对一个不支持的研究假设进行了原因分析。第五,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质量评价研究。通过文献调研、专家访谈和调查问卷方法,选取并确定了7个一级指标、48个二级指标,结合信息生态学理论将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划分为政务微信信息资源、政务微信信息人、信息技术和政务微信平台环境四个维度,构建了评价指标体系。利用模糊层次分析法确定了各个指标的权重。最后以“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为研究对象,对其信息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分析检验该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最后,针对当前政务微信信息服务的现状,分析了提升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质量面临的困境,提出了策略设计思想,分别从政务微信信息资源、政务微信信息主体、微信技术和政务微信服务环境四个方面提出了提升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质量的建议和对策,以期为提升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质量和效果提供借鉴与参考。从信息生态视角探讨政务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服务模式并对其信息服务质量进行科学评价研究,拓展了信息生态学在政务新媒体领域的研究应用,丰富了电子政务和信息生态学的理论研究,为政府部门借助政务微信更好地开展公共服务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参考建议。在实践上,本研究有助于提高政务微信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对于新媒体环境下政府职能转变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都具有较强的现实应用和指导意义。
李光伟[6](2017)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治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已经成为各级政府普遍采用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但是,目前我国各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践还处在起步摸索阶段,制约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因素普遍存在,提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治化程度迫在眉睫,因此,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治化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首先,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治化四维理论分析框架。基于契约理论、权力清单制度理论、正当程序理论和公共责任理论,本文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治化分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主体制度法治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购买内容法治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购买程序法治化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公共责任承担法治化四个维度,其中,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治化分析的四个维度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在此基础上,结合上述四个基础理论,构建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治化四维分析理论框架。其次,分析了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立法现状。从纵向来看,不论是中央层面,还是地方政府层面,针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均制定了较多的规范性文件。从横向来看,尽管我国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存在区域不平衡问题,但是,我国大陆所有省级行政区域不仅仅结合自身区域特点制定了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而且还因地制宜陆续发布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现阶段,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立法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相关立法文件效力层级较低;二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立法存在着内容同质化与简单化问题;三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立法专门化不足,诸多领域立法缺失问题严重。此外,我国现有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立法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与PPP还存在概念混用现象。再次,对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治化建设困境进行了研究。基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治化四维分析理论框架分析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治化建设进程中的制约因素,主要包括主体制度法治化困境、购买内容法治化困境、购买程序法治化困境和公共责任承担法治化困境。最后,指出了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治化建设的路径选择。针对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治化建设过程中的困境,结合理论分析框架,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治化建设的路径选择包括主体制度法治化、购买内容法治化、购买程序法治化和公共责任承担法治化。
吴汇文[7](2016)在《基于淘宝经验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研究》文中指出自建设服务型政府目标提出以来,学界对服务型政府的研究一直很热,特别是借鉴西方现代政治理论提出了一系列有见地的意见建议,初步形成了服务型政府理论。在实践中,服务型政府推动了我国各级政府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有力地满足了群众需求。但不容忽视的是,在取得一系列成绩的背后,是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一系列困境。重新反思服务型政府建设,立足国情,合理设计政府制度,真正打造出一个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是本文的现实关注点。本文基于2003年成立以来一直迅猛发展的本土网络企业——淘宝网的成功经验,按照“服务型政府是什么”以及“服务型政府中存在的问题”,“淘宝经验主要是什么”以及“淘宝经验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适用性”,“如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思路展开,系统研究并回答了上述问题,特别是提出了服务型政府建设新思路。第一部分介绍了研究背景和方法。服务型政府最早是由我国提出的,是与西方的服务行政有本质区别的,关于什么是“服务型政府”,理论界主要有四种分析视角和观点,通过对这些观点的回顾提出服务型政府定义。当前学界大多研究是直接引用西方观点,对服务型政府机理缺乏有效研究。本文试图通过文献研究法、规范分析法、例证分析法系统分析提出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思路。第二部分交代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理论基础及实践情况。说明了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直接构成其理论基础,公共选择理论、新公共行政、新公共管理、新公共服务、治理理论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也提供了理论借鉴,以及政府职能理论的启发。服务型政府建设有两个核心问题值得关注,即建设路径和举措建议。将我国各地服务型政府建设情况梳理概括为八个方面的内容,说明了学者关注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异化情况以及制约因素,提出服务型政府的科学的体制机制尚未建立是最大的问题,而缺乏对服务型政府具体运作机制及其官员的准确认识是最根本性的制约因素,同时在实践中具体表现为四方面问题。第三部分简要介绍了淘宝经验及其在政府中的适用。介绍了淘宝网创立背景及其2003年创立以来的发展历程,分析了淘宝立足本土的理性盈利、近似完美的平台服务、开放务实的团队管理、安全可靠的用户体验四方面内容,结合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评述分析淘宝经验在政府中的适用性问题,认为对新公共管理的市场化和管理主义倾向批评站不住脚,而新公共管理的缺憾在于互联网时代企业模式业已突破传统企业模式,而且缺乏对中国等地区文明的关照。第四部分提出了基于淘宝经验的服务型政府完善思路。第一,在目标追求上,应承认服务型政府是一个谋“利”型政府,行政官员要谋私利,政府要谋合法性,应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特别是合理的个人利益与政府合法性的联结机制,把政府中的“经济人”打造成追求合法性目标的“理性经济人”,从而使政府官员真正为人民服务:第二,在职能定位上,服务型政府应更多地定位于平台型政府角色,在“无形的手”与“有形的手”之间形成黄金平衡,既要维护城市运行,更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维护好政治共同体这一大平台;第三,在内部管理上,服务型政府应适应信息化时代要求,更加注重个人潜能的发挥,既要充分发挥行政首长作用,也要全面发挥每个公务员的作用,从而真正超越官僚制,建成高效的弹性化政府;第四,在治理方式上,服务型政府是一个良好的双向互动型政府,社会公众参与决策、提供、监督、评价全过程,在我国,包括信访、自媒体、街头政治以及群体性事件在内的非组织的群众行为而非利益集团是群众参与的主要方式,同时,应加强公民满意度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与每个公务员个人相挂钩,最大化发挥评价作用,持续推动公务员作风改进。
周军[8](2014)在《政府模式变革的坐标 ——服务型政府理论建构的时代背景》文中研究说明20世纪80年代以来,人类社会迈入了全球化、后工业化的进程,社会环境日益增长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期望,对既有的政府模式提出了挑战。在全球化、后工业化的时空坐标系中,西方国家经历了 30多年的改革,却仍没有走出“治理失灵”的局面。其中最为关键的原因就在于这些改革并没有实现政府模式的根本性变革,而只是对管理型政府的修修补补。而中国则在探索政府改革方案的过程中将改革的目标确定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然而,由于时代背景关怀的缺乏和理论准备的不足,导致了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和实践都十分零碎,并因而遭到多方面的质疑。为此,面向未来社会治理实践,我们要将政府模式变革放置于全球化、后工业化的时空坐标系中去考察服务型政府理论建构的时代背景。政府模式变革首先应放置在全球化这个坐标中,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我们并没有正确定位全球化这场全新的历史运动,而将之视作资本主义世界化的延续。因而,在思维方式和行动逻辑上仍然采用同一化的观点去处理问题。实际上,人类社会的工业化进程正是世界中心—边缘结构逐渐形成并不断强化的过程。因而,在后工业化进程中,人类将承担起解构这一结构的全新课题。在全球化进程中,人类的活动将不再以民族国家为框架,而是以流动性为尺度。因而,人类社会在民族国家框架下建构起来的正义理论遭到了质疑,并提出了在承认和包容差异的基础上建构全球正义的要求。而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需要建构起一种全新的政府模式,只有通过这一政府模式去积极建构合作的话语体系,开展合作的行动,我们才能通过全球合作去实现全球正义,才能引领人类走出全球风险社会,并平稳过渡到作为合作社会的后工业社会。全球化进程和后工业化进程是一体两面的,因而,政府模式变革更需要放置在后工业化这个坐标中。在人文社会科学的叙事中,后工业社会的概念得到越来越多的使用,然而,大多数学者都是从贝尔基于产业视角的定义出发去延展这个概念的,因而忽视了制度框架和治理体系的变革。对于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建构来说,西方学者对社会治理的后工业分析具有非常重要的批判价值。在社会治理上,贝尔曾基于不平等的社会而提出公正的能者统治的改进方案。然而,这并不能满足后工业化进程中社会治理的新需求和新期望。因而,在承认和包容差异的基础上,治理责任承担的路径则指向了合作关系的建构,而这只有通过建构一种全新的政府模式才能实现。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应当对在后工业化进程中的社会治理进行自觉规划,以免人类因社会的自然演进而陷入更大的危机和动荡,甚至走向毁灭。因而,我们的首要任务是,突破既有的支持竞争的制度框架和治理体系,解构官僚制组织的中心—边缘结构,建构起全新的政府模式,引导多元社会治理力量之间的通力合作。在全球化、后工业化的时空坐标系中,社会的总体特征是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历史地看,农业社会是一个简单、确定的社会。在等级身份镶嵌的社会结构中,人们追求确定性的愿望则是通过对身份标识的认知而得到实现的。而工业社会是一个低度复杂性和低度不确定性的社会,工业化进程建构起来的是一个陌生人的社会,它将一切具体标识进行了抽象化而为之寻求同一性。在制度层面上,它通过人们对共同遵守的法律制度的熟知而建构起了确定性。在组织层面上,它则通过官僚制控制体系的形式化框架追求确定性。其实,官僚制组织的控制体系并没有消除或化解不确定性,而是将之积攒了下来,并与后工业化进程中日益增长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结合在一起,最终导致管理型政府的治理失灵和改革失灵,人类社会陷入到风险社会,并在全球化进程中陷入到全球风险社会。既然管理型政府及其改革方案并不能带领人类走出风险社会,那么,我们的改革就不能是对管理型政府的修修补补,而是建构一种全新的政府模式。唯有如此,人类才能走出风险社会,重建良好的社会秩序。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社会环境要求人们充分发挥想象力,创造性地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而人的这种创造性反映在了基于复杂性社会条件而发展起来的创造性科学技术上。在这个意义上,复杂性社会条件与创造性科学技术之间是相互建构的:复杂性社会条件是创造性科学技术兴起的现实背景,而创造性科学技术的涌现又反过来促进了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迅速增长。因而,在科学技术领域,工业化进程在人们追求知识严谨性的过程中迫使科学技术走上了摹仿的道路,同时又在工厂里建构起了知识专业化基础上的控制体系。当这种科学精神和控制体系映射到社会治理领域时,政府就被嵌入了控制导向的思维方式和行动逻辑。在后工业化进程中,知识共享之上的人类创造智慧(知识一智慧体系)推动了以网络技术、纳米技术,以及克隆技术为代表的创造性科学技术的涌现以及网络化生产体系的生成。创造性科学超出了工业社会分析的科学体系和摹仿的科学范式,它预示着综合的科学体系和创造性科学范式的兴起,预示着人类摹仿时代的结束和创造时代的到来。然而,管理型政府及其控制导向的行为模式却成了我们聚合创造性科学技术来提高人类各项能力的制度性障碍。因而,政府模式变革就是要通过建构一种全新的政府模式来帮助人类社会应对和解决创造性科学技术引发的难题,并引导和促进创造性科学技术朝向全人类普遍受益的方向发展。创造性科学技术的涌现不仅改变了人类的生产、交往,以及思维方式,更推动了人类社会网络结构的生成,这也就意味着人类社会开启了打破工业社会等级结构、变革管理型政府模式的历史运动。因而,在“网络化—去中心化”的过程中,领域边界的消融、空间特性的变革,以及社会的去中心化指引着政府模式变革也要打破线性思维的禁锢而走向网络化思维模式,去建构一种作为行动者的政府。在“符号化—虚拟化”的过程中,创造性技术的应用推动了人类社会现实的符号化和虚拟化。现实的符号化不仅建构了距离消失的进程,而且还使现实在没有时空限制的虚拟世界中流动,在这个意义上,符号化—虚拟化的连续体从根本上改变了社会治理运行的规则,管理型政府不可能在保持自身等级结构的同时,又具有对虚拟世界运行逻辑的适应性。因而,这就要求我们在符号化—虚拟化的社会现实中变革政府模式,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在“个性化—多元化”的过程中,追求个性化的“新人类”将重拾人的个性,展现人的自主性、独立性,以及创造性,实现从碎片化的人向总体性的人的转变。人的总体性的获得同时意味着社会的多元化。而在创造性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中形成的自己动手做和个性化定制正在促成社会走向成熟自治。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将建构一种全新的政府模式来引导社会的成熟自治。总之,在社会网络结构生成中,政府模式将实现从管理型到服务型的转变。
胡建刚[9](2014)在《论当代中国警务模式之嬗变与重构》文中指出国家和社会对秩序与安全的需求导致了警察制度的产生,它是国家提供安全服务和控制职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和公共安全的保障之必需。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公民社会的发育、民主进程的加快和加入世贸组织的经济一体化,我国社会结构和公民生活的形态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例如社会阶层高度分化、异质性意识形态不断扩大、文化价值观的多元裂变、中产阶级的不断壮大、网络世界虚拟性的交往互动,同时风险社会的到来引发新的安全不确定性。管制型警务模式以及工具理性主义的话语体系已经难以从容应对当下社会治安新的变化。有鉴于此,本项研究致力于构建警务模式改革的理论分析框架,并据此展开论证,进而提出推进警务改革路径与对策,以期为推动中国警务模式创新尽绵薄之力。由于公共警务资源的稀缺性,除了政府部门,还有市场组织和社会机构,它们共同在为社会提供基本的安全和秩序。警察不可能对社会组织和成员个体性的所有安全需求予以满足,这就需要政府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来供给警务进行补充,在这样的理念下,警务区分为公共警务和私域警务两大类,公共警务主要由警察供给,私域警务则由保安服务公司和社会志愿者供给。警察集中警力做好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追诉犯罪的工作,保安服务公司和社会志愿者在满足社会成员个体化的安全消费和社区治安防范的同时,同样也承担部分公共秩序的维护,是公共警务供给的来源之一。本研究主要探讨如下问题:一是警务模式嬗变与演化轨迹;二是构建警务模式创新的理论分析框架,从服务型政府的视角,提出服务型警务的内涵、价值目标、运行机制;以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元结构理论、新制度主义、多中心治理理论为分析工具,探讨服务型警务的结构、多元化供给的概念、现实背景和路径选择;三是服务型警务的制度供给和社会化的视角,构建关于公共警务和私域警务概念、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运行范围、价值目标、制约因素、动力机制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论分析;四是中国语境下实施服务型警务模式的现实背景、存在问题和面临的机遇。本项研究具有四方面的主要意义:(1)有助于丰富警务研究的理论体系。通过对警务的历史与现实、职能与目标、运行与作用、比较与借鉴、背景与机遇、机制与演化的规范分析和科学论证,构建警务模式的理论分析框架,为构建中国特色的服务型警务模式理论体系打下基础。(2)有助于探索适应中国现实需求的警务模式的科学内涵与构成要素。深入考量服务型警务之核心理念与运行机制,为中国警务改革提供科学依据,增强警务改革理论的成熟性和权威指导性。(3)有助于揭示推进中国警务模式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深入分析警务模式嬗变的价值目标以及当前警务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等,彰显服务型警务时代诉求的紧迫性,以引起有关方面对推动警务改革的重视。(4)有助于探求中国服务型警务发展的推动路径,促进中国警务改革的发展。通过对当前中国服务型警务建设的制约因素分析,厘清中国服务型警务发展的动力与瓶颈,为推动中国警务模式创新找准突破口,为中国警务改革方案的制定提供决策参考。本研究的主要发现有以下四点:(1)警务内涵的四个属性。警务活动同时并存有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和社会性四种属性。警务行为的结果,都是这四种属性一定比例的调和的产物,只不过不同历史阶段和不同国家的警务构成的比例存在差异。(2)西方警务模式的嬗变和演化逻辑。西方警务模式历经统治型警务模式、管理型警务模式和服务型警务模式三个阶段和“职业性主导”、“专业性主导”、“合法性主导”、“快速反应机制主导”和“服务与权变主导”五个演进时期。(3)服务型警务的建构逻辑。警务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必须由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生产,这种定位要求警察的核心职能与边缘职能相分离,其中边缘职能向市场和社会转移。(4)中国服务型警务建构的路径选择。中国警务压缩的演化历程造成多种理念和多种警务模式并存的局面,形成“集合性”的警务特征,该集合体不仅涵盖西方警务历次演进的警务模式成分,还夹杂古代社会的非正式警务的路径依赖性和走群众路线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些因素都制约着中国服务型警务模式的建构推进。唯有进行宪政理念的警察权重构、立足多中心治理框架下警务的社会化供给和实施行政伦理主导下的警务运行监督机制等综合行动,方能完善我国服务型警务的实现。本项研究的主要创新在三个方面:第一,研究视角上,从新制度经济学和制度变迁的视角对警务模式创新展开研究。第二,研究方法上,采用规范分析的方法对服务型警务的概念、内涵、运行机制进行了理论架构。第三,理论研究上,将当代公共管理的若干核心理念,如政府、市场与社会三元结构理论、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等具体运用到服务型警务模式的研究,积极探索适应中国社会背景的本土化警务建构的路径与对策。由于本人学识的局限性以及警察制度领域的复杂性,本项研究的不足之处在于:(1)主要对服务型警务进行了宏观性的理论建构,对服务型警务运行机制的研究只限于定性研究,未做量化研究。(2)对于我国服务型警务建设的动力机制和阻力瓶颈的研究也主要限于规范分析和定性研究,而对各相关主体的意愿和动力没有进行深入调查和实证研究。(3)对警务市场化供给的方式、规制等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
李丰[10](2014)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中国语境》文中指出20世纪80年代,随着全球化、后工业化浪潮的出现,人类社会开始从工业文明向后工业文明过渡。从社会变迁的角度来看,全球化、后工业化浪潮的出现预示着人类社会将进入一个全新的文明阶段,这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又一次革命性社会变迁。在人类社会启动后工业化进程的同时,中国做出了改革开放的战略决定。改革开放后,中国同时面临工业化与后工业的任务,使中国社会表现出了双重转型的特征。中国社会的双重转型是一种革命性的社会变迁,它必然会对中国社会的一切方面带来冲击和挑战。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着手进行行政学学科的恢复与重建工作。经过长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在上世纪末中国学者提出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并引导着中国进行服务型政府建设。虽然服务型政府的思想和理论是中国学者的贡献已成为一个基本的共识,但是对于为何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和建设实践会最先在中国出现这个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系统的研究,本研究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而开展的。通过对本论题的研究,一方面能够促进服务型政府理论的系统化,另一方面也能够为中国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事业提供理论上的参考。我们知道,理论研究总是具有一定的历史性,是与特定的历史环境紧密相连的,服务型政府的理论研究亦如然。虽然改革开放后的中国面临着工业化与后工业化的双重任务,但从社会发展演变的趋势和规律出发,中国行政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应该以后工业化为导向。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始终没有解决“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政府”的问题,改革开放后,中国学者根据中国向后工业社会转型的趋势提出了服务型政府的理论,解决了中国“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政府”的问题。因此,服务型政府的产生是与中国的后工业化进程紧密相关的,甚至可以说是中国向后工业社会转变的必然结果。然而,我们知道后工业化是一个全球性的浪潮,所有的国家都无法置身于此浪潮之外。既然这样,那为何在其他的国家没有出现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和建设实践?这个问题需要将其分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两个方面来分析。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社会的双重转型为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和建设实践在中国出现提供了历史优势。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同国家的所具有的优势和劣势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相互转化。西方发达国家是在发展到工业文明的典型形态后才开始向后工业社会过渡的,这使得它们在向后工业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会受到来自发达的工业文明的强力阻碍,难以突破工业文明对它们进行变革图新的束缚。在行政理论和实践上,则体现为西方国家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的行政学研究和政府改革中,始终没有突破管理行政的理论范式和行政框架。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中国工业化与后工业化几乎是同步的,这使得中国的后工业化进程以及社会各领域的改革不会受到“旧文化”的阻碍。正因为这样,在探索符合后工业社会的政府模式时,由于中国没有“旧文化”所带来的历史包袱而获得了历史的先机,先于发达国家提出了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就发展中国家而言,与中国一样,它们也处于双重转型的历史时期,与发达国家相比它们也没有沉重的历史包袱。但是,在事实上除了中国之外,其他发展中国家并没有出现服务行政的理论和建设实践。基于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中国社会的双重转型是服务型政府理论和建设实践最先在中国出现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换句话说,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和建设实践能够在中国出现,除了因为中国社会双重转型所获得的历史优势外,还有其他更加具体的文化因素。改革开放以后,对于中国的行政学研究和行政改革实践来说,主要受到三个方面的文化因素的影响——中国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及西方的行政理论与经验。中国的传统文化有着丰富的内容和博大的体系,但对中国行政学的研究而言,传统文化对它所产生的影响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和合思想、民本思想和作为一种文化的传统日常生活。和合思想将事物看做一个和合体,它既承认冲突(差异),又在承认冲突的基础上通过对冲突的融合来实现对冲突与融合的超越,以生成新的和合体。对于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来说,在中国社会双重转型的情况下来思考如何建构起一种适合中国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府模式时,为了能适应中国社会高度复杂和高度不确定的特征,我们需要建构一个既具有多样性(冲突)又能够促进合作治理(融合)的政府模式,而统治型政府和管理型政府都只强调了冲突与融合的一个方面,无法为我们建构新的政府模式提供支持。相反,和合思想强调事物中的差异与融合,这一思想对于中国学者探索符合后工业社会的政府模式来说,无疑是一种文化资源上的优势,它能够为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和实践在中国的出现提供思维模式和分析方法上的支持。民本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能够为中国学者在新的时代背景中探索政府模式变革提供一条线索。我们知道,民本思想本身也有着一个比较完整的思想体系,它是产生于传统中国社会并为统治型社会治理服务的。在中国传统的社会治理体系中,民本思想是作为社会统治关系的一个调节因素而存在的,目的是要实现和保证“君本”。从这个个意义上来说,民本思想相对于中国社会的后工业化进程而言,是一个反动因素。但是,民本思想之中包含着对“民”和“本”之间的关系定位。如果在今天的时代背景下来重新思考“民”与“本”之间的关系,就会发现,符合时代要求的“民”、“本”关系既不是传统中国社会时期的真“君本”假“民本”,也不应该是工业社会时期形式民主,而是要在形式和实质上都要实现“以民为本”。因此,通过对民本思想的时代解读,能够为我们提供一个思考政府模式变革的思想线索和切入点,对中国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和建设实践在中国的出现具有积极意义。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社会开始分化为公共领域、私人领域和日常生活领域,在地域上,中国社会则分化为界线明晰的农村和城市。公共领域以公共利益的实现为宗旨,私人领域是以私人利益的最大化为原则,而日常生活领域则以传统习俗和伦理道德为基础。所以,从文化学的意义上来讲,日常生活领域代表的是一种以伦理道德为基础的文化模式。虽然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开始分化为不同的领域,但对于广大的农村地区来说,在很长的时间内依然具有熟人社会的特征,传统习俗和伦理道德依然是维系中国农村的文化基础,因此,可以将中国农村其看作是一个纯粹的日常生活领域。加之中国农村不管是从地理面积还是从人口数量来看,都占据着极大的比例,所以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依然有着庞大而发达的日常生活领域。众所周知,管理型政府是一种极度推崇形式理性的政府模式,价值则被视为巫魅而从中祛除,这使得管理型政府自工业社会晚期以来一直广受诟病。如此一来,中国学者在社会双重转型的时代背景下来探索符合后工业化的政府模式时,力图建构起一种同时涵盖了形式理性和价值理性的政府模式,而中国发达的日常生活领域所代表的以伦理价值为基础的文化模式为新的政府模式探索提供了现实的条件,为中国学者开展服务型政府的理论研究提供了文化资源。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哲学一直是指导中国革命与建设的核心理论。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体系包括两个的部分:强调阶级斗争的革命性哲学和强调总体的建设性哲学。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确立起了“机械均衡”的发展模式,但这一发展模式并没有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局面。改革开放后,在否定机械均衡发展模式的基础上,中国建构起了“梯度发展模式”。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梯度发展模式使中国摆脱了贫穷落后的局面,但同时也使得中国诸多领域出现了严重的不均衡、不和谐的现象,影响了中国的进一步发展。为了改变中国社会不均衡不和谐的局面,中国提出了科学发展的观念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构想,这是对梯度发展模式的否定。虽然梯度发展模式否定了机械均衡的发展模式,但它们都是以马克思的革命哲学为指导的,其区别仅在于革命对象与方式的不同,建构和谐社会的构想则以马克思主义的总体性哲学为基础的。因此,服务型政府建设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部分,也需要以马克思主义的总体性哲学为基础。在总体性哲学的指导下,中国学者提出了服务型政府的理论。除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之外,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和建设实践能最先在中国出现,还得益于中国学者对西方行政学理论的借鉴和重组。管理型政府的理论和现实形态产生于西方国家,在后工业化的进程开启后,西方行政学界在对管理型政府进行反思的基础上也做出了大量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改革,但由于受到工业文明的负向牵引,而没有对管理型政府造成本质性的颠覆。尽管如此,西方行政学界的一些理论和经验对中国服务型政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也有一定的借鉴价值。一方面,虽然服务型政府以“服务”为核心的价值取向,但服务型政府中也有“管理”的功能,只是管理的功能不像在管理型政府中那样突出;另一方面,西方行政学界在批评管理型政府的过程中,虽然没有突破管理型政府的框架,但在客观上也产生了一些能够对服务型政府研究有启发的思想和理论。正因为这样,中国学者在进行服务型政府研究的时候,没有将国外的行政思想和理念不分良莠地全部抛弃,但也没有照搬照套,而是在借鉴的基础上进行话语重组来推进服务型政府的理论研究。总而言之,服务型政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能够最先在中国出现,是与中国的语境相联系的。在宏观语境的层面上,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和建设实践最先在中国出现是中国社会双重转型的必然要求,是与中国社会的双转型相联系的;在微观语境的层面上,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和建设实践能够最先出现在中国,是与中国的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及对国外理论与经验的借鉴重组紧密相关的。
二、创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理论与实践(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创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理论与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1)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述评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相关研究 |
(二)并联审批相关研究 |
(三)既有研究的启示与可供拓展的空间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界定、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概念界定 |
(二)并联审批的概念界定 |
二、理论基础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无缝隙政府理论 |
(三)协同学 |
三、分析框架 |
本章小节 |
第二章 政府部门间合作需求、困境及其生成逻辑 |
一、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发生场域、需求与困境 |
(一)合作的发生场域: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 |
(二)合作需求的形成 |
(三)合作困境的外在表现 |
二、合作困境的生成机理:基于目标和行动的解释 |
(一)目标不一致 |
(二)行动不一致 |
三、合作困境的深层诱因:分化的组织结构 |
(一)纵向关系:瓦解政府部门间合作意愿 |
(二)横向关系:削弱政府部门间合作动力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及其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与效果 |
一、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 |
(一)并联审批的萌芽阶段(2001年以前) |
(二)并联审批的发展阶段(2001-2012) |
(三)并联审批的相对成熟阶段(2013年以来)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 |
(一)形成过程:有利于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 |
(二)执行过程:有利于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 |
三、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效果 |
(一)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效性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有限性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并联审批: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 |
一、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目标一致的形成 |
(一)政治维度 |
(二)经济维度 |
(三)社会维度 |
二、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行动一致的生成 |
(一)组织载体 |
(二)运行前提 |
(三)技术支撑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案例分析:以J省不动产登记改革为例 |
一、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需求、困境及生成逻辑 |
(一)合作需求 |
(二)合作困境 |
(三)生成逻辑 |
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及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与效果 |
(一)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的发展历程 |
(二)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优势 |
(三)不动产登记改革中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的效果 |
三、并联审批促进不动产登记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合作的实现 |
(一)目标一致的形成 |
(二)行动一致的生成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启示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启示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不动产登记改革案例相关材料收集 |
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2)面向服务型机关要求的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能力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价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第2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依据 |
2.1 概念界定 |
2.1.1 公共服务 |
2.1.2 服务型政府 |
2.1.3 服务型机关要求 |
2.1.4 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 |
2.1.5 能力及能力建设 |
2.1.6 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能力建设 |
2.2 面向服务型机关要求的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能力建设的相关理论依据 |
2.2.1 公共管理理论 |
2.2.2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3 胜任力理论 |
2.3 面向服务型机关要求的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能力建设内涵 |
2.3.1 服务型机关要求在检察机关中的相关内涵 |
2.3.2 基层检察机关在实践中存在的面向服务型机关要求的状况 |
2.3.3 面向服务型机关要求对于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的能力建设的需求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面向服务型机关要求的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能力建设现状 |
3.1 基层检察机关人员能力建设现状 |
3.1.1 以Q市H区检察院为例的基层检察人员能力建设具体情况 |
3.1.2 通过调研等方式了解的其他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能力建设具体情况 |
3.1.3 通过内部资料收集分析得出的其他基层检察机关人员能力建设相关情况 |
3.2 面向服务型机关要求的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能力建设已有做法 |
3.2.1 检察制度机制下的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能力建设做法 |
3.2.2 司法改革背景下的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能力建设做法 |
3.2.3 实践操作层面下的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能力建设做法 |
3.3 面向服务型机关要求的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能力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1 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能力建设缺乏实效性 |
3.3.2 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能力建设缺乏针对性 |
3.3.3 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能力建设缺乏创新性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面向服务型机关要求的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能力建设中有关问题原因分析 |
4.1 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能力建设中存在制约 |
4.1.1 人员能力建设经费来源存在制约 |
4.1.2 人员能力建设制度不够完善 |
4.1.3 人员能力建设运用手段单一 |
4.2 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能力建设重点不明显 |
4.2.1 服务群众能力建设不明显 |
4.2.2 学习创新能力建设不明显 |
4.2.3 沟通协调能力建设不明显 |
4.3 基层检察机关中人力资源模式不合理 |
4.3.1 检察人员培训措施不够完善 |
4.3.2 激励措施方式上创新不足 |
4.3.3 检察机关组织文化效用不突出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有关面向服务型机关要求的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能力建设的建议 |
5.1 健全面向服务型机关要求的基层检察机关人员能力建设体系机制 |
5.1.1 建立完善资金投入优先保障机制 |
5.1.2 积极探索基层检察人员能力建设制度 |
5.1.3 多措并举运用能力建设手段 |
5.2 面向服务型机关要求需要进行重点能力方面的提升 |
5.2.1 重点提升服务群众能力 |
5.2.2 重点提升学习创新能力 |
5.2.3 重点提升沟通协调能力 |
5.3 完善基层检察机关人力资源模式 |
5.3.1 创新和改善培训方式 |
5.3.2 创新和加强激励措施 |
5.3.3 创新和培树组织文化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3)上海市政府热线管理机制问题研究 ——以962121物业热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论文的创新点 |
1.5.2 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政府热线 |
2.1.2 政府管理机制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2 服务型政府理论 |
2.2.3 协同政府治理理论 |
第3章 上海政府热线现状及发展情况 |
3.1 上海政府热线现状 |
3.1.1 国内政府热线起源 |
3.1.2 上海市政府热线的现状 |
3.2 962121 物业热线的现状 |
3.2.1 962121 物业热线简介 |
3.2.2 962121 物业热线业务体系 |
3.2.3 962121 物业热线运行模式 |
3.2.4 962121 物业热线组织架构 |
3.3 国内政府热线沟通类型 |
3.3.1 咨询型 |
3.3.2 协调型 |
3.3.3 枢纽型 |
第4章 962121 物业热线管理机制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 962121 物业热线管理机制问题的调查 |
4.2 962121 物业热线存在的管理机制问题 |
4.3 962121 物业热线管理机制问题的成因分析 |
4.3.1 基层机构改革以致人员配备不全 |
4.3.2 热线服务水准差次不齐 |
4.3.3 协调联动机制不顺畅 |
4.3.4 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
第5章 德国政府热线管理机制及经验 |
5.1 德国115 政府热线管理机制 |
5.1.1 热线覆盖范围广 |
5.1.2 资源配置合理 |
5.2 德国115 政府热线管理经验 |
5.2.1 政府管理体制完善 |
5.2.2 资源整合彻底 |
5.2.3 优秀的服务团队 |
第6章 提升政府热线管理机制的建议 |
6.1 运作管理机制方面的建议 |
6.1.1 房管机制改革 |
6.1.2 注重政府热线的品牌效应 |
6.2 联动管理机制方面的建议 |
6.2.1 厘清职能范围 |
6.2.2 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加强联动协作 |
6.3 监督管理机制方面的建议 |
6.3.1 发挥以公众为主体的社会监管职能 |
6.3.2 发挥以政府为主体的部门监管职能 |
6.4 利用大数据分析来提升热线服务功能 |
6.4.1 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
6.4.2 建立信息反馈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泉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政府职能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
一、研究内容 |
二、技术路线 |
第五节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和创新之处 |
一、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二、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及内在关系 |
一、文明城市 |
二、文明城市建设中的政府职能 |
三、文明城市建设与政府职能的内在关系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政府行为外部性理论 |
二、城市治理理论 |
第三章 泉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政府履职现状 |
第一节 泉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践历程 |
一、第一阶段,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5 年之前) |
二、第二阶段,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2015 年之后) |
第二节 泉州市政府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的具体举措 |
一、开展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
二、落实常态化创建机制 |
三、加强环境秩序管理 |
四、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治理 |
五、监督创建工作成效 |
第三节 泉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成效 |
一、城市文明建设水平有所提升 |
二、辐射周边的文明城市群基本形成 |
第四章 泉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中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存在问题 |
一、文明素质教化养成不到位 |
二、精细化治理格局未形成 |
三、常态化创建机制执行低效 |
四、社会力量整合不够 |
五、保障性措施投入不足 |
第二节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创建导向出现偏差 |
二、社会治理越位 |
三、联动协作失位 |
四、城市管理体制不顺畅 |
第五章 国内其他城市在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中的成功做法及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内其他城市在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中的成功做法 |
一、厦门市 |
二、福州市 |
三、广州市 |
第二节 经验借鉴 |
第六章 泉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政府职能优化对策 |
第一节 职能优化的整体思路 |
一、以明晰政府职能为先导 |
二、以协调各方参与为基础 |
三、以充分的保障措施为支撑 |
第二节 促进政府职能优化的对策建议 |
一、持续深化创城理念,着眼为民利民 |
二、加强文明素质教育,提升城市形象 |
三、转变城市管理模式,实行精细化管理 |
四、健全完善协作机制,推动创城常态化 |
五、加大保障投入力度,增强内在动力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存在的不足与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5)信息生态视角下政务微信信息服务模式与服务质量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政务微信研究现状 |
1.3.2 国内政务微信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析 |
1.4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 论文创新点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政务微信 |
2.1.1 政务微信的概念与类型 |
2.1.2 政务微信的特征 |
2.1.3 政务微信的功能和定位 |
2.2 信息生态相关理论 |
2.2.1 信息生态系统 |
2.2.2 信息生态因子 |
2.2.3 信息生态链 |
2.2.4 信息生态位 |
2.3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3.1 新公共服务的内涵 |
2.3.2 新公共服务的内容 |
2.3.3 我国政府公共服务的内涵与范围 |
2.4 电子政务理论 |
2.4.1 电子政务的内涵与特征 |
2.4.2 电子政务的功能与模式 |
2.4.3 电子政务的系统和结构 |
2.4.4 电子政务绩效评估 |
2.5 信息服务理论 |
2.5.1 信息服务的内涵与基本原理 |
2.5.2 信息服务的原则、内容与方式 |
2.5.3 信息服务的类型与模式 |
2.5.4 信息服务质量及其评价 |
2.6 本章小结 第3章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信息生态系统构建 |
3.1 政务微信信息传播过程 |
3.2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的动力与过程 |
3.2.1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的内涵 |
3.2.2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的动力 |
3.2.3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的内容与过程 |
3.3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的信息生态系统模型 |
3.3.1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信息生态系统的概念与特征 |
3.3.2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信息生态系统的组成要素及相互关系 |
3.3.3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的信息生态系统模型构建 |
3.3.4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信息生态系统的功能 |
3.4 政务微信信息生态链 |
3.4.1 政务微信信息生态链的概念与构成要素 |
3.4.2 政务微信信息生态链的形成机理 |
3.4.3 政务微信信息生态链的结构 |
3.4.4 政务微信信息生态链的类型 |
3.5 本章小结 第4章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运行机制分析 |
4.1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运行机制的内涵与概念模型 |
4.1.1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运行机制的内涵 |
4.1.2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运行机制的概念模型 |
4.2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动力机制 |
4.2.1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动力机制的内涵 |
4.2.2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动力机制分析 |
4.2.3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动力机制模型构建 |
4.3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协同机制 |
4.3.1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协同机制的内涵 |
4.3.2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协同机制的目标 |
4.3.3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协同机制模型构建 |
4.4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共享机制 |
4.4.1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共享机制的内涵 |
4.4.2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共享机制分析 |
4.4.3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共享机制的构建与优化 |
4.5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评估机制 |
4.5.1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评估机制的内涵 |
4.5.2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评估机制的理论基础与内容 |
4.5.3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评估机制系统构成及工作流程 |
4.6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反馈机制 |
4.6.1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反馈机制的内涵 |
4.6.2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反馈机制分析 |
4.6.3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反馈机制的建立与运行 |
4.7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运行机制总体关系图 |
4.8 本章小结 第5章 基于信息生态因子的政务微信信息服务模式分析 |
5.1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模式的提出 |
5.2 基于政务微信用户个性化需求的定制式信息服务模式 |
5.2.1 政务微信用户定制式信息服务模式的内涵 |
5.2.2 政务微信用户定制式信息服务的过程与特征 |
5.2.3 定制式信息服务的内容与技术基础 |
5.2.4“广东天气”定制式信息服务模式分析 |
5.3 基于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一站式信息服务模式 |
5.3.1 政务微信一站式信息服务模式的内涵 |
5.3.2 政务微信一站式信息服务的内容与特征 |
5.3.3 政务微信一站式信息服务模式的基本框架与结构 |
5.3.4“广东发布”一站式信息服务模式分析 |
5.4 基于信息智能技术的智慧型信息服务模式 |
5.4.1 政务微信智慧型信息服务的背景与内涵 |
5.4.2 政务微信智慧型信息服务的内容与特征 |
5.4.3 政务微信智慧型信息服务的模型与结构 |
5.4.4“乐行南昌”智慧型信息服务模式分析 |
5.5 基于信息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协同式信息服务模式 |
5.5.1 政务微信协同式信息服务模式的产生背景与内涵 |
5.5.2 政务微信协同式信息服务的体系与特征 |
5.5.3 政务微信协同式信息服务模式的实现途径 |
5.5.4“广州公安”协同式信息服务模式分析 |
5.6 四种模式对比分析 |
5.6.1 相同点分析 |
5.6.2 不同点分析 |
5.7 本章小结 第6章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质量影响因素分析 |
6.1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质量影响因素模型构建 |
6.2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质量影响因素研究假设 |
6.2.1 政务微信信息人因素 |
6.2.2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与办事服务因素 |
6.2.3 政务微信信息技术因素 |
6.2.4 政务微信信息环境因素 |
6.3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质量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
6.3.1 问卷设计与数据收集 |
6.3.2 信度与效度分析 |
6.3.3 结构模型检验 |
6.3.4 结果讨论分析 |
6.4 本章小结 第7章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质量评价 |
7.1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质量评价概述 |
7.1.1 信息服务质量评价概述 |
7.1.2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质量评价的内涵 |
7.2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质量评价指标选取原则与构建思路 |
7.2.1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质量评价指标选取原则 |
7.2.2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思路 |
7.2.3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设计 |
7.3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7.3.1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质量评价模型构建 |
7.3.2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质量评价指标权重确定 |
7.4“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服务质量评价 |
7.4.1“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背景介绍 |
7.4.2 评价过程及结果 |
7.4.3 评价结果讨论分析 |
7.5 本章小结 第8章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质量提升策略 |
8.1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质量提升面临的困境与策略设计思想 |
8.1.1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质量提升面临的困境 |
8.1.2 政务微信信息服务质量提升策略的设计思想 |
8.2 优化政务微信信息资源 |
8.2.1 提高政务信息的内容质量和有用性 |
8.2.2 丰富政务信息的类型与形式 |
8.2.3 提高办事服务的实用性和个性化水平 |
8.2.4 注重信息的整合性与服务的协同性 |
8.3 加强政务微信信息主体建设 |
8.3.1 提高政务微信运维团队的服务意识和动力 |
8.3.2 了解用户的政务信息需求和服务要求 |
8.3.3 加强运维服务人才与团队建设 |
8.3.4 提高交互和帮助的有效性 |
8.4 加强微信技术融合 |
8.4.1 提高技术手段应用的多元化 |
8.4.2 加强平台之间的协同整合 |
8.5 改善政务微信信息服务环境 |
8.5.1 创新优化运营服务模式 |
8.5.2 建立完善激励考核机制 |
8.6 本章小结 第9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局限与展望 |
9.2.1 研究局限 |
9.2.2 未来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作者简介与研究成果 致谢 |
(6)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机理研究 |
1.3.2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过程管理研究 |
1.3.3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特色经验研究 |
1.3.4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研究评述 |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 |
第2章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治化分析理论框架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公共服务 |
2.1.2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
2.1.3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治化 |
2.2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治化四维分析理论框架 |
2.2.1 契约理论 |
2.2.2 权力清单制度理论 |
2.2.3 正当程序理论 |
2.2.4 公共责任理论 |
2.2.5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治化分析理论框架构建 |
第3章 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治化建设文本分析 |
3.1 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律制度文本研究 |
3.2 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制建设文本分析结论 |
3.2.1 效力层级较低 |
3.2.2 内容同质化与简单化 |
3.2.3 专门化发展不足 |
3.2.4 概念使用边界模糊 |
第4章 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治化建设困境 |
4.1 主体制度法治化困境 |
4.1.1 承接主体间地位不平等 |
4.1.2 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关系不明晰 |
4.2 购买内容法治化困境 |
4.2.1 购买内容制度体系不健全 |
4.2.2 政府权力变相扩大化 |
4.3 购买程序法治化困境 |
4.3.1 购买程序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
4.3.2 购买程序规范内容存在模糊性 |
4.4 公共责任承担法治化困境 |
4.4.1 角色责任定位不准确 |
4.4.2 积极责任不明确 |
4.4.3 消极责任追究难 |
第5章 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治化路径选择 |
5.1 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主体制度体系 |
5.1.1 通过立法,明晰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
5.1.2 培育成熟的市场环境,营造承接主体间平等竞争氛围 |
5.2 合理确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购买内容 |
5.2.1 按照社会需求确定购买内容,实时调整购买目录 |
5.2.2 制定禁止性目录,严格控制政府权力 |
5.3 构建完善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程序机制 |
5.3.1 重视程序建设,完善程序立法 |
5.3.2 具体化购买流程,严格遵守程序 |
5.4 明晰主体间责任,实现公共利益 |
5.4.1 准确定位各责任主体的角色 |
5.4.2 建立购买主体问责制和承接主体退出机制 |
第6章 总结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1.1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治化的标志——主体制度、购买内容、购买程序及责任承担全面法治化 |
6.1.2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治化路径选择——四位一体递进路径 |
6.2 不足之处 |
6.2.1 理论框架与实践发展契合度问题 |
6.2.2 实证研究与大样本数据问题 |
6.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国务院及其部门针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定的全国性规范性文件简表 |
附录B 各省级地方行政区针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简表 |
附录C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7)基于淘宝经验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理论基础与实践 |
一、服务型政府的概念界定 |
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理论基础 |
三、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核心问题 |
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基本状况概述 |
五、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
第二章 淘宝经验及其在政府中的适用性 |
一、淘宝的发展历程 |
二、淘宝经验的主要内容 |
三、淘宝经验在政府建设中的适用性 |
第三章 借鉴淘宝经验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基本思路 |
一、目标追求上,要理顺政府理性与官员理性的关系 |
二、职能定位上,要侧重“平台”作用的发挥 |
三、内部管理上,要注重管理效能的提升 |
四、治理方式上,要吸纳社会公众的参与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政府模式变革的坐标 ——服务型政府理论建构的时代背景(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与述评 |
1.2.1 现有研究水平 |
1.2.2 存在问题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基本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变革的时空坐标 |
2.1 政府模式变革中的时代精神与现实关怀 |
2.1.1 行政改革:西方改革的时代意涵 |
2.1.2 时代课题:政府模式变革的方向 |
2.1.3 理论建构:政府变革的现实关怀 |
2.2 面向社会现实的服务型政府理论建构 |
2.2.1 西方对未来治理模式的探索 |
2.2.2 中国改革对服务型政府的探索 |
2.2.3 服务型政府理论建构的实践面向 |
2.3 在时代背景中寻找政府模式变革的坐标 |
2.3.1 管理型政府模式的坐标 |
2.3.2 新的时空坐标系的生成 |
2.3.3 定位政府模式及其坐标 |
第3章 空间坐标:政府模式变革的全球化视野 |
3.1 正确定位全球化 |
3.1.1 地域化、世界化与全球化 |
3.1.2 作为一场历史运动的全球化 |
3.1.3 全球化视野中的制度创新 |
3.2 世界中心—边缘结构及其解构 |
3.2.1 资本主义世界化运动 |
3.2.2 基于中心—边缘结构的世界 |
3.2.3 全球化运动中的去中心化 |
3.3 全球正义诉求中的政府变革 |
3.3.1 全球化对民族国家的冲击 |
3.3.2 正义遭受质疑及其重建之路 |
3.3.3 承认和包容差异的全球正义 |
3.4 在全球合作中实现政府转型 |
3.4.1 人类社会携手合作的动力 |
3.4.2 在去中心化中谋求合作 |
3.4.3 建构支持全球合作的政府 |
第4章 时间坐标:政府模式变革的后工业化取向 |
4.1 考察“后工业社会”概念的多种理解 |
4.1.1 贝尔的“后工业社会”概念 |
4.1.2 后工业社会概念外延的扩展 |
4.2 社会治理后工业分析的多元语境 |
4.2.1 后工业行政中的服务要素 |
4.2.2 把信息技术应用于组织设计 |
4.2.3 后工业经济的质量增长方式 |
4.2.4 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理论构想 |
4.3 后工业化进程中治理责任承担的路径 |
4.3.1 人类社会中的差异性和不平等 |
4.3.2 能者统治的社会及其改进方案 |
4.3.3 治理责任承担合作路径的建构 |
4.4 在后工业化进程中自觉规划社会治理 |
4.4.1 从竞争走向合作的尝试 |
4.4.2 破解组织中心—边缘结构 |
4.4.3 建构支持合作的政府模式 |
第5章 复杂性:全球化、后工业化时代的社会特征 |
5.1 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迅速增长 |
5.1.1 在简单的环境中寻求确定性 |
5.1.2 在复杂环境中开展社会治理 |
5.1.3 社会高度复杂性提出的挑战 |
5.2 官僚制控制体系的失灵与变革 |
5.2.1 官僚制组织的控制体系 |
5.2.2 复杂性增长中的控制失灵 |
5.2.3 建构任务型组织的逻辑 |
5.3 政府模式变革的复杂性理论视角 |
5.3.1 还原论、系统论和复杂性理论 |
5.3.2 用复杂性理论看后工业化的现实 |
5.3.3 复杂性增长中的政府模式建构 |
5.4 风险社会中的政府模式变革 |
5.4.1 风险社会提出的变革要求 |
5.4.2 政府模式变革的内在逻辑 |
5.4.3 德制框架下的服务型政府 |
第6章 创造性:复杂性社会条件下的人类创造智慧 |
6.1 知识—智慧体系中的政府变革逻辑 |
6.1.1 增长:人类社会的知识存量与扩散 |
6.1.2 管理:建构封闭性的知识应用体系 |
6.1.3 服务:促进知识共享之上的创造智慧 |
6.2 生产体系变革中的政府模式转向 |
6.2.1 工厂体系映射下的社会治理逻辑 |
6.2.2 分工—协作体系中控制导向的政府 |
6.2.3 网络化生产体系中的服务型政府 |
6.3 科学范式转换中的政府变革要求 |
6.3.1 从分析到综合的科学体系 |
6.3.2 从摹仿到创造的人类启蒙 |
6.3.3 创造性科学兴起中的政府 |
6.4 创造性技术涌现中的政府模式选择 |
6.4.1 变革时代的创造性技术 |
6.4.2 技术聚合中的政府创新 |
6.4.3 创造性社会的治理变革 |
第7章 网络结构:创造性技术兴起中的社会变迁 |
7.1 网络化—去中心化:建构作为行动者的政府 |
7.1.1 在边界消融中生成的合作关系 |
7.1.2 空间特性变革中的网络化思维 |
7.1.3 社会去中心化中的行动者建构 |
7.2 符号化—虚拟化:引发政府思维方式的革命 |
7.2.1 现实的符号化所建构的现实 |
7.2.2 虚拟世界中的虚拟思维范式 |
7.2.3 时空约束衰落中的政府变革 |
7.3 个性化—多元化:促进社会走向成熟自治 |
7.3.1 个性化的“新人类”及其性格 |
7.3.2 从人的总体性到社会的多元化 |
7.3.3 成熟自治社会中的政府变革 |
7.4 在社会网络结构生成中变革政府模式 |
7.4.1 技术应用:掀起治理变革的浪潮 |
7.4.2 社会结构:从等级制到网络结构 |
7.4.3 政府模式: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 |
研究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9)论当代中国警务模式之嬗变与重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综合评述 |
第三节 论文核心概念解析 |
一、警察 |
二、警务 |
三、警务模式 |
第四节 研究内容、方法与主要创新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技术路线 |
四、研究个案的选取 |
五、研究的主要特色与创新 |
六、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第一章: 历史回溯: 当代中国警务模式的嬗变 |
第一节 中国管理型警务的初创” |
一、从湖南保卫局到巡警署: 模仿西方管理型警务 |
二、中国管理型警务在国统区的创设:国民政府“警甲合一”警务模式 |
三、中国管理型警务在苏区的创设: 革命根据地“政治型”警务模式 |
第二节 当代中国警务模式的演进 |
一、管理型警务模式发展的第一阶段:“政治型”警务的延续(1949至 1978年 |
二、管理型警务模式发展的第二阶段:“管制型”警务的变革(1979至 2000年) |
三、“服务型”警务模式的肇始(2001年至今) |
第三节 中国警务模式嬗变的契机 |
一、社会结构调整:中国警务模式演化的基础 |
二、市场经济变革:中国警务模式变迁的催化剂 |
三、政府体制改革: 中国警务模式演进的压力 |
第四节 中国转型时期警务模式变革的动因 |
一、执法环境: 中国转型时期异常严峻的治安生态 |
二、内部因素: 中国警务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 |
三、外部因素: 世界警务不断改革与创新 |
第二章 案例论析: 国内若干警务创新的实践 |
第一节 新乡“局所合一”的警务改革 |
一、减少层级:警务结构的扁平化 |
二、四警合一: 警务职责的整合 |
三、服务民生: 警务职能的前移 |
第二节 镇江“大巡防”警务改革 |
一、大巡防格局:一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的构建 |
二、弹性工作制: 警务效能的提高 |
三、契约化保险联防: 警务运行机制的市场化 |
第三节 湖州“民意导向”警务改革 |
一、警务广场: 建立警察、传媒及民意的互动机制 |
二、电子政务: 建设服务型警务的突破口 |
三、信息公开: 实现阳光警务的关键 |
第四节 成效与反思 |
一、“集合式”警务的现实与无奈 |
二、市场机制与社会机制发展的瓶颈 |
三、服务型警务建设的障碍 |
第三章 境外警务实践的考察 |
第一节 西方两大警察体系的渊源 |
一、大陆派警察体系的萌芽 |
二、海洋派警察体系的兴起 |
三、西方两大警察体系演化的内在动力 |
第二节 西方警务现代性的发轫 |
一、从镇压者到宝贝型警察: 务职业性的开始 |
二、政治化与反政治化的博弈: 向专业性道路的警务 |
三、快速反应的警务机制: 就警察的机动性 |
四、合法性的缘起: 变警察的亚文化 |
第三节 西方警务后现代性的思辨 |
一、社群主义的归宿: 向社区警务的哲学基础 |
二、决策与执行的重组: 中与分权的对立与统一 |
三、合作与共治的: 察边缘职能的剥离 |
四、市场治理机制: 务私有化与竞争的理念 |
五、迈向新秩序: 察权由社会分享 |
第四章 中国警务模式重构: 设服务型政府背景下的回应 |
第一节 当代公共管理的若干核心理念及其在本研究的论析 |
一、从一元到多元:政府、市场与社会之交集、互动与制衡 |
二、从矛盾、冲突到合作共治: 种力量与机制的均衡 |
三、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供给理论 |
四、外部性理论 |
第二节 公共管理范式的转换与服务型政府的出现 |
一、从统治、管理走向服务: 共管理演进的逻辑与范式转换 |
二、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基础与价值取向 |
三、中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
第三节 公共管理范式转换对应的警务模式 |
一、统治行政范式下的警务模式 |
二、管理行政范式下的警务模式 |
三、服务行政范式下的警务模式 |
第五章 建构基于公共安全供给的服务型警务模式 |
第一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建构的逻辑 |
一、警务属性的现代定位: 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的视角 |
二、警务目标重组: 核心职能与边缘职能的分离 |
三、警务结构调整: 层级减少与扁平化 |
四、警务功能转移: 趋向社会化与市场化 |
第二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建构的可行性 |
一、核心理念之源泉: 民主制的参与和协商 |
二、动力机制: 共利益的共享性 |
三、政治空间: 政府角色转换 |
四、时代背景: 公共领域的拓展与公共精神的弘扬 |
五、社会基础: 市场和第三部门的成长 |
第三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建构的价值取向 |
一、效率与正义的权衡 |
二、权力与权利的制衡 |
三、管理与服务的均衡 |
四、秩序与自由的平衡 |
五、合作与共治的连衡 |
第四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的概念、内涵与运行机制 |
一、服务型警务模式的概念 |
二、服务型警务模式的内涵 |
三、服务型警务的运行机制 |
第六章 建构服务型警务的路径之一: 重构基于宪政平台之警察权 |
第一节 宪政理论中的国家主义和自由主义 |
一、自由主义: 从霍布斯、洛克、卢梭到孟德斯鸿 |
二、国家主义: 从马基亚维利、让·布丹到黑格尔 |
三、公民社会的崛起: 国家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对立统一 |
四、和谐理念: 本研究的价值取向 |
第二节 宪政理念下警察权与公民权的辩证关系 |
一、宪政基本思想 |
二、警察权与公民权的内涵解析 |
三、宪政理念下警察权与公民权的重新定位 |
四、宪政框架下警察权属性的嬗变 |
第三节 宪政理念下警察权构建的原则 |
一、分权原则: 警察权配置的制衡性 |
二、比例原则: 警察权运用的合理性 |
三、公共原则: 警察权行使的正当性 |
四、程序原则: 警察权运行的合法性 |
五、司法控制原则: 警察权监督的效能性 |
第七章 建构服务型警务模式的路径之二: 实现多中心治理框架下警务的多元化供给 |
第一节: 多中心治理理论 |
一、多中心理论的假设 |
二、多元化警务主体的培育 |
三、多中心秩序的优势 |
第二节: 公共安全服务社会化供给的建构 |
一、警务的市场供给 |
二、警务的社区供给 |
三、警务服务的自愿者 |
第三节: 警务运行多重协调机制的完善 |
一、多元化警务供给的潜在问题 |
二、政府警务规制对多元化警务供给的调节 |
三、区域之间合作警务协调机制 |
第八章 建构服务型警务模式的路径之三: 完善行政伦理主导下的警务运行的自律与他律 |
第一节 行政伦理与警察伦理 |
一、公权力的伦理解析 |
二、行政伦理的现代精神 |
三、警察伦理的评价要素 |
第二节 警察行为的异化及其矫正 |
一、亚文化: 警察行为异化的表象 |
二、权力寻租: 警察行为异化的动因 |
三、投诉与问责: 警察行为异化的矫正 |
第三节 警务运行自律与他律的完善与强化 |
一、道德内化: 警察行为自律的保障 |
二、多元监督: 中国警务外部控制的基本结构 |
三、绩效考核: 警务运行质量的评定 |
四、司法问责: 警务运行控制的保障 |
第九章 结语: 警务模式未来的发展 |
一、警务社会属性的必然走向 |
二、风险社会警务的多元诉求 |
三、多元治理下的警务协同 |
附录 当代中国警务的演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中国语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主题陈述与意义诠释 |
(一) 主题陈述 |
(二) 意义诠释 |
二、分析框架与相关概念 |
(一) 分析框架 |
(二) 相关概念 |
三、文献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二) 国外研究情况综述 |
(三) 综合评述 |
四、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思路 |
五、论文结构、主要内容与研究目标 |
(一) 论文结构与主要内容 |
(二) 研究目标 |
六、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服务型政府: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探索 |
第一节 “服务型政府”的理论探索 |
一、服务型政府概念的提出 |
二、服务型政府理论的发展 |
三、服务型政府理论研究的现状 |
第二节 “服务型政府”的实践探索 |
一、理解中国行政改革 |
二、“服务”定位的政府模式变革 |
三、探索中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实践 |
第三节 服务型政府探索中的理论与实践” |
一、“理论先导”阶段 |
二、理论与实践的“互动”阶段 |
第三章 中国社会的转型与服务型政府建设 |
第一节 中国社会的双重转型 |
一、中国社会转型的基本特征 |
二、中国的工业化进程 |
三、中国的后工业化课题 |
第二节 工业化与政府模式变革 |
一、工业化及其结果 |
二、工业社会的政府模式 |
三、政府模式变革的时代话语 |
第三节 后工业化进程中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
一、面向后工业社会的服务型政府 |
二、中国的先机:“抗拒”与“变迁”的对比 |
三、后工业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必要非充分条件 |
第四章 中国传统文化与服务型政府建设 |
第一节 和合思想与政府模式变革 |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合思想” |
二、和合思想对社会治理模式变革的启示 |
三、和合思想与服务型政府建设 |
第二节 民本思想与服务型政府建设 |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 |
二、民本思想的现实价值 |
三、民本思想与服务型政府建设 |
第三节 日常生活与服务型政府建设 |
一、作为“文化”的传统日常生活 |
二、中国社会转型中的日常生活世界 |
三、日常生活与服务型政府建设 |
第五章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服务型政府建设 |
第一节 从革命到建设 |
一、“革命性哲学”指导下的“建设” |
二、“机械均衡”发展模式的确立 |
三、“机械均衡”发展模式的后果 |
第二节 转型中的社会结构失衡与政府变革 |
一、梯度发展:对“机械均衡发展模式”的否定 |
二、梯度发展模式的确立 |
三、分化与失衡:从财富到权力 |
第三节 和谐社会建构与服务型政府建设 |
一、科学发展:对梯度发展的否定 |
二、“发展的辩证法”与政府模式变革 |
三、政府变革的方向:服务型政府建设 |
第六章 话语体系重构与服务型政府建设 |
第一节 自我省察:中国行政学发展状况及其特点 |
一、中国行政学的发展过程及内容 |
二、中国行政学研究的特点 |
三、服务型政府建设对中国行政学的要求 |
第二节 它山之石:国外行政学说及实践经验 |
一、对国外行政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借鉴 |
二、对国外行政学研究方法的借鉴 |
三、对国外行政学说的话语分析 |
第三节 话语重构:合作理念下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
一、中国语境下的行政话语体系探索 |
二、中国语境下的行政话语体系重组 |
三、“新”的行政话语与政府模式变革 |
结语:从“方言”到“普通话” |
参考文献 |
1. 中文译着类 |
2. 中文专着类 |
3. 中文期刊类 |
4. 外文文献 |
5. 报刊文献 |
6. 其他文献 |
后记 |
四、创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理论与实践(论文参考文献)
- [1]并联审批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研究 ——基于目标和行动的维度[D]. 于丽春. 吉林大学, 2020(03)
- [2]面向服务型机关要求的基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能力建设研究[D]. 张治. 燕山大学, 2020(06)
- [3]上海市政府热线管理机制问题研究 ——以962121物业热线为例[D]. 周秋月. 上海师范大学, 2019(02)
- [4]泉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政府职能优化研究[D]. 黄婧俐. 华侨大学, 2019(01)
- [5]信息生态视角下政务微信信息服务模式与服务质量评价研究[D]. 李宗富. 吉林大学, 2017(09)
- [6]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治化研究[D]. 李光伟. 武汉理工大学, 2017(02)
- [7]基于淘宝经验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研究[D]. 吴汇文. 南京大学, 2016(10)
- [8]政府模式变革的坐标 ——服务型政府理论建构的时代背景[D]. 周军. 南京大学, 2014(05)
- [9]论当代中国警务模式之嬗变与重构[D]. 胡建刚. 南京大学, 2014(05)
- [10]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中国语境[D]. 李丰. 南京大学, 20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