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约公安行政执法公正的相关因素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王延阳[1](2021)在《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研究》文中指出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和核心性的关键领域,林业行政执法是林业治理的主要法治机制,它在保护森林资源、实现生态治理现代化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何促使林业行政执法达到预期目标,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效果,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机制。近年来,全国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林业行政执法评估活动,其在推进林业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的同时,也暴露出林业行政执法评估的非规范化、非合理化以及评估标准与方法的非科学化等问题,因此如何有序地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达到通过评估实现林业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的目标,就成为具有重大研究价值的理论课题。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就是评估主体对林业行政执法主体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活动所进行的评价。实践中存在着国家主导型评估、社会主导型评估以及两者相互结合的合作型评估等多种评估模式。无论是哪种类型的评估,关键性的问题是评估标准、评估指标的选择和确定。这一核心问题的解决直接关系着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基于这一认识,本文试图在理论上构建一个相对合理的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指标体系:并试图从基础、延伸、社会评价和支持保障等四个维度拟定出切合林业执法实践的评估指标;进而以这些标准和指标进行实践中的实样进行实证检测,发掘出影响林业行政执法效果的约束条件、对现行的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工作提出有意义的改进对策。文章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也即第二章,主要是对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涉及的相关概念做出基本的界定,以明确本文的研究对象、研究问题以及研究价值;第二部分是对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结构要素进行解析,分别对评估主体(评估模式的主要划分依据)、评估对象、评估标准、评估指标等要素进行探究,试图从理论上形成一个完整的林业行政执法评估过程的整体性认知;第三部分试图对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中的执法依据、执法过程以及执法监督三个关键环节进行更深入的研究,补充第二部分对评估要素分析的不足,凸显出对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过程性;第四部分是对林业行政执法评估结果的应用环节进行解析,通过这个环节的实际考查,进一步论证和说明林业行政执法效果的有效性条件和执法效果评估的应用价值。本文试图运用行政执法理论和效果评估理论,勾画出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结构要素和完整过程,形成一个相对合理、完整的行政执法效果评估框架,以期为矫正实践中存在着的林业系统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随意性、非科学性提供理论指导和支持,为逐步建设起有效的、科学化的行政执法效果评估体系贡献出自己的绵薄之力。
郑豪东[2](2021)在《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发展,行政裁量权已经成为了行政法学中的一个重要研究对象,规范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裁量权已经成为了研究和制度建设的趋势。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行政执法主体,被依法赋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裁量权。为实现裁量结果的合法合理,公安机关通过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方式规范自身的执法活动。但在实践中,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及相关制度仍存在诸多问题,导致权力被滥用。为了规范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应当从完善立法、司法、公众监督和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方面入手,遵循维护公共秩序、提高行政效率和实现公平公正的价值取向,通过明确立法中的不确定性概念、规范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定、完善司法审查中的合理性审查制度和改良配套制度的方式,最大化的发挥行政裁量权在公安行政处罚中的作用。
隋从容[3](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研究》文中指出公安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工作。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创造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持续安全稳定的“两大奇迹”,是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取得这样的成就,既凝聚着全国公安战线和广大公安民警的艰苦努力,更彰显着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卓越智慧和能力。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公安工作摆在事关国家政权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位置,在汲取国内外公安工作理论思想精华的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为指导,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时代主题,顺势而为,在逐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安事业的进程中,对公安工作的性质、地位、职责任务、公安工作的着力点以及公安工作主体建设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了深入探索与回答,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科学,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深入挖掘和系统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无论是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还是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提供理论参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需要在国际与国内、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相互观照和双向互动中剖析和探讨。为此,必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理论基础,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比较研究与归纳总结提炼相融合的方法,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形成与发展,是多种因素相互影响、综合发力的必然结果。发生学告诉我们,任何理论和思想的产生与发展都离不开特定的历史条件,都有其必然的发生基础,也必然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全球化与社会转型等国际国内因素对公安工作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是其形成和发展的时代背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对公安工作的艰辛探索是其形成与发展的最直接、最重要的实践基础;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毛泽东的公安工作思想是其形成和发展的理论来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发展经历了一个过程。其历史过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年至1992年期间,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起步的历史转折时期,果断结束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在继承毛泽东公安工作思想的基础上,提出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民主法制思想为统领,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形成了以“稳定压倒一切”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开创了公安工作思想发展的新局面。第二阶段,1992年至2002年期间,以江泽民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确立和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历史时期,以依法治国思想为统领,着力加强公安工作法治化建设,形成了以“讲政治、讲法制、讲服务”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推向一个新高度。第三阶段,2002年至2012年期间,以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时期,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统领,着力加强公安工作的正规化建设,形成了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全面推进公安工作思想的蓬勃发展。第四阶段,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科学判断我国所处的历史方位,准确把握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平安中国思想为统领,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更高需求为目标,着重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层面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形成了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推进公安工作思想的创新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具有丰富的内容。其基本内容是:围绕着“什么是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性质地位使命任务;围绕着“为什么要做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围绕着“怎样做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方针策略和举措;围绕着“谁来做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主体建设。关于公安工作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任务,回答了公安工作“是什么”的问题。关于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维护社会治安要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人民满意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建设平安中国,回答了公安工作“为什么”的问题。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改革强警、科技兴警战略,回答了公安工作“怎么做”的问题。政治建警,全面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从严治警,依法加强公安队伍纪律规矩意识和正规化建设;素质强警,切实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回答了公安工作“谁来做”的问题。上述内容的组成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具有鲜明的特征。其总体特征是:从生成方式和过程来看,具有时代性、继承性、实践性特征;从内容构成上来看,具有科学性、政治性、法治性特征;从本质属性和价值取向上来看,具有人民性特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强烈的现实意义。其理论价值主要在于: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公安工作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思想指南;其实践意义主要在于:科学统领了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有效推动了公安制度改革创新,有力推进了法治公安建设,为经济建设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提供了坚强保障,在党的公安工作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该思想无论是对公安工作的定性定位问题,还是公安工作应该坚持的原则、路线、方针、策略,抑或是公安工作的主体建设等方面,都对毛泽东的公安工作思想有所发展,同时,也有效地统筹了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要在新的实践中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要在总结经验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就该思想发展的基本经验,概而言之,主要表现为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这一指导思想,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坚持服从和服务党的中心工作这一根本立足点,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这一根本价值指向,坚持辩证思维、法治思维这一方法论等;要在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通过强化公安民警的理论信仰,改进公安民警教育方式、强化理论武装,将党的公安工作思想转化为公安工作的政策、制度、运行体系,转化为公安干警的需要等手段,让思想掌握广大公安民警,在解决现实问题中、在回答时代之间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要在正确认识坚持与发展的关系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既不能认为它具有历史条件的局限就认为它已过时,弃之不用,也不能认为是终极的理论,而教条僵化,生搬硬套,要坚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科学精神,尤其是坚持好运用好发展好习近平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思想。
屈云娟[4](2020)在《全媒体时代J市涉警网络舆情应对研究》文中提出我国当前处于社会转型关键时期,各方面社会矛盾集中爆发,敏感案(事)件类型愈发复杂多样。公安机关由于其常处在服务群众、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一线,需要以强制力实现国家意志等自身特点,受关注度极高。全媒体时代信息科技使新闻媒体与普通公众意见表达渠道更为畅达。全媒体时代对涉警网络舆情的有效应对,一方面可以使涉警舆情所反映的群众关切问题得以有效解决,另一方面也对公安机关工作效能和国家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发挥推动作用。公安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与公民日常生活关联重大,公安机关及其民警、职工、辅警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在日常行政执法、个人行为中稍有不慎,便极易引发全媒体时代舆论场关注,形成涉警网络舆论舆情,负面舆情若不能有效进行应对,势必“民意”难平,损害社会公平正义,损害公安机关形象,损害政府公信力,影响极其严重。近年随着全媒体时代到来,涉警舆情形成与发展已经极大消除了地域边界,J市是华北地区一个普通的三线城市,普通城市舆情应对研究更具有普适性价值和研究意义。目前很多学者对舆情应对已经有了较多的研究,但是涉警舆情应对研究相对较少。本研究通过文献研究法、调查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等方法,对全媒体时代涉警网络舆情的形成与生命周期、全媒体时代对涉警网络舆情及其应对产生的影响、J市涉警网络舆情应对现状进行了阐述,运用传播学“沉默的螺旋”理论、公共危机管理中生命周期理论等理论,对J市在应对中存在的问题和导致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在全媒体时代J市涉警网络舆情应对优化对策与建议。希望通过该研究,给J市公安机关提升全媒体时代涉警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提供有效帮助,为提升J市公安机关队伍形象,提升J市政府公信力提供参考,并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郑哲宇[5](2019)在《Y市公安民警现场执法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性论断,同时也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随着改革的推进和经济的发展,新型的社会风险、矛盾也不断出现,公安机关作为化解社会风险、矛盾的第一道防线,通过开展相应的执法活动来维护社会稳定、管理社会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近年来公安机关在执法中出现的执法不公、违规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降低了警察威信和公安机关公信力,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在执法中民警频频遭遇干扰执法、暴力抗法、袭警等情况,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网络热议,加深了警民矛盾,损害了公安机关执法权威。S省Y市地处我国西南地区,基础设施落后、经济欠发达。当地公安机关存在基础薄弱、改革推进缓慢、警务运作效率较低等问题,公安民警现场执法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具有一定代表性。本文以行政法治、政策执行理论作为依据,通过观察法、文献分析、走访调查等方法,对Y市公安民警现场执法中存在问题和成因进行研究,并提出化解对策。有助于加快Y市公安建设、提高执法能力、推进依法行政。通过分析总结,Y市公安民警现场执法主要问题有:现场执法能力不足、部分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行为受干扰现象频发、现场舆情应对不力;具体的成因包括:执法依据不完善、公安执法能力建设不足、执法队伍管理不严、非警务活动占用执法资源、群众法治意识不足;针对问题成因,结合Y市公安机关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提出了完善执法依据、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执法队伍管理、营造良好公安执法环境。
王锟[6](2019)在《法治公安:权力控制与权益保障》文中研究指明警察权是国家权力的主要组成之一,就如同其他公权力一般,该权力极易因为被滥用而发生异化,表现为警察权失范的现象层出不穷,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实质性侵害,有悖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警察行为准则。但是,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因为警察权益保障的不足,暴力袭警、阻碍警察正常履行职务等现象也是屡见不鲜,导致警察权力的正常行使遇到各种各样的诘难。如何能有效破除这种困局,成为本文研究的论题,契合当下研究热点并紧扣时代背景,文章将研究的视角确定在法治公安这一全新的命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国政法机关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思想,这一重要思想搭建出了法治公安的顶层架构,而法治公安的基本内容应仅仅围绕这一顶层设计进行展开。文章从行政法的角度运用行政权的控制理论和行政优益权理论作为解读法治公安的理论支撑,创新性地对法治公安作出新解。本文由导论、五个章节和结语七部分组成,主体结构安排是:第一章阐述了法治公安的形成和基本理论,详细论证了法治公安的核心内容是权力控制和权益保障。论文第二章、第三章的内容紧紧围绕法治公安核心内容之一的警察权控制展开论述,而论文第四章、第五章的内容则以法治公安另一核心内容即警察权益保障为主线展开研究。文章的基本内容如下:论文的导论部分通过对民众热论已久的雷洋涉嫌嫖娼案为例,通过对雷洋案中警察执法存在的九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从个案分析折射出影响我国警察权规范、正常运行的根本原因就是警察权未得以有效的控制和警察权益未得以充分的保障。建设法治公安的价值追求就是通过规范警察权的规范、正常运行来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目的。论文的第一章通过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政治话语体系的梳理,就法治公安的提出进行了系统性地介绍,再通过对现有关于法治公安理论探讨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和论证了法治公安的内涵、法治公安的本质特征与核心内容,在得出法治公安的核心内容既是警察的权力控制和权益保障这一基本论断后,对于这两个核心内容的相关理论进行了详细的论述。警察权力控制是以权力控制理论为支撑,通过警察角色的方式形象地研究警察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国家所具备的特征:一是奉行古典自由主义的“守夜人”警察角色;二是奉行国家主义的“监护人”角色;三是奉行现代自由主义的“经理人”警察角色,并以此论述我国警察的实然状态和应然归属,得出我国警察应当采用“经理人”角色的判断。警察权益保障是以行政优益权理论为支撑,所谓行政优益权,是指国家为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职权或是履行职责,赋予行政主体职务上或物质上的优先权力和物质生活受益条件。警察权益保障的研究内容正是国家保障警察有效地行使警察权所需要的优先权和物质生活受益条件,在厘清警察权益保障的概念和类型的基础上提出警察权保障的现实意义。论文的第二章中围绕着法治公安核心内容之一警察权控制展开论述,引入了警察权失范的概念,并将“警察权失范”定义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反法律规范和合理性要求行使警察权而产生的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在对实际中发生的警察权失范现象进行了分类研究,将其表现形式概括为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错误地履行职责、通过“立法”扩权和违反法定程序共六大类。经过对警察权失范的具体表现全方位地剖析之后,警察权失范的原因是:公民价值理念得以迅速提高、警察权自身过于“强大”与“自主”、公民权利弱小、行政复议监督制约作用不足等,通过我国警察权与域外警察权的比较后,我国警察权自身过于“强大”与“自主”是警察权失范的根本原因。论文的第三章立足于我国警察权失范的原因,从警察权的立法控制、司法控制、社会控制、内部控制等四个方面深刻地阐述警察权控制的进路。立法控制警察权的进路包括:一是坚持科学立法,结合实践提高立法质量;二是加快立法进程,构建系统性的警察行政程序制度。司法控制警察权包括:一是明确司法审查的统一标准,坚持全面审查原则;二是引入比例原则,促进合理性审查机制的完善;三是警察行政处罚接受事前司法审查。社会控制警察权是从社会舆论监督的角度进行分析,一是健全法律规定,增强社会舆论监督的独立性;二是提升舆论报道的客观真实性,营造积极的警务舆论。内部控制警察权是从警务督察制度完善的角度进行分析,一是树立正确的警务督察理念;二是规范警务督察的机构设置,合理配置警务督察的职能权限;三是健全警务督察的法律规范;四是切实加强警务督察的责任追究力度。论文的第四章紧紧围绕法治公安的另一核心内容即警察权益保障展开论述。通过实证研究的方式考察了警察权益保障的立法现状和警察权益受到侵害的实际表现,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得出警察权益未得以充分保障的七个方面的原因分别为:转型期中的社会失范导致执法环境恶化、警察维权意识薄弱、警力配置不足、警察执法理念有偏差且执法专业性不强、警察权益保障制度不完善、警察教育培训机制不完善、警察执法装备保障机制不健全。论文的第五章是对警察权益保障的优化路径进行探讨。该章通过比较研究的方式进行展开,因此文章先详细介绍了域外警察权益保护的概况,分别执法权益保护、临战物质保障、设立警察权益保护组织、职业薪酬待遇保障、伤亡抚恤保障、休假保障、医疗及职业心理干预保障等七个方面进行论述。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之上,针对我国警察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健全我国警察权益保障制度的具体路径,主要是从我国警察体制的完善、健全警察权益职业制度制度保障、明确警察权益司法救济制度、健全警力资源配置制度、健全警察执法物质保障制度、建立维权机制的组织保障、健全警察教育培训保障制度等方面展开研究并提出完善建议。在上述各项保障措施中,当务之急就是对《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立法完善。
马青[7](2017)在《论政府职能转变视域下的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创新》文中提出不同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条件,国家的发展战略和中心任务是不同的,而这就决定了政府职能不可能是一经成形不再改变的。纵观我国政府职能演变历程,从最初较为单一的维护社会秩序职能,到逐步演化出的统治职能与经济职能,不难看出政府职是随着社会环境实际条件和具体情况而逐渐演化的。目前,新的社会环境要求政府在行政过程中社会管能理职与服务并重。政府职能的良好转型有利于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使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起主导作用,这既对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又对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具有十分深远的现实意义。近几年来,政府一直着力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改革力度,逐步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并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目的就是在进一步解放经济的同时建立规范的行政审批制度。一方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制定市场准入清单,公布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各项措施,努力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在政府职能转变这个视域下,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如何开展显得尤为重要。公安机关作为政府重要行政部门之一,理应以此为背景,秉承“小政府、大社会”理念,深度改革,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安机关作为具有一定司法职能的国家暴力行政执法机关,在进入本世纪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更多强调的是社会管理职能,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层面,长期扮演的是“管理者”的角色,有时甚至管得太细、手伸得太长。不可否认,公安行政执法在我国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对维护社会基本面平稳、促进经济稳步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在经济与信息全球化相互交织,重塑全球经济格局的大环境的今天,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国家建设的深入发展,法制化进程随之加快,依法治国,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已深入人心。深刻的全球社会变革、国家竞争力和社会和谐的迫切需求,国家和人民对公安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此看出,针对如何提高公安行政执法能力的研究,显得极具紧迫和重要。本文旨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视域下,探索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应如何顺应时代的要求作出积极调整,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保障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同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本文尝试将公安行政执法工作至于行政职能转变这一大背景下进行研究,提出职能转变进程中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阻碍政府职能转变的全面推进,又阻碍着公安行政执法部门本身,因此从理论意义上讲,基于政府职能转变探索完善公安行政执法的途径为推进公安行政执法工作改革和进步提供全新的视角。本文首先对政府职能转变的概念及公安行政执法的特点进行阐述,接着探讨论证政府职能转变与完善公安行政执法工作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进程上,我国公安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滞后的执法理念难以实现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执法单位之间权责不明、配合不够导致群众跑断腿、办事难,执法人员缺少监管违法违纪现象突出,以及警力不足难以应对日益变化的治安任务等。从政府职能转变的角度分析这些问题形成的内因外因,可以看出公安行政部门在政府职能转变上还是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思想上没有与政府职能转变的大环境接轨,执法理念就会滞后、不合拍。另外公安机关行政职能存在越位和缺位的现象,加之政府职能转变期间法律及监管体系不完善,旧的执法模式难以满足新时期的治安管理需求。如何以政府职能转为引导,逐步完善我国公安行政执法工作,还需要公安机关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服务意识,简政放权,明确各级职能促进联合执法,放管结合,完善新形势下法律体系与监管体系,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执法效率。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才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袁周斌[8](2017)在《公安行政裁量权内部规制的实施路径》文中提出在当前全面建设法治公安的进程中,对广泛存在且日益扩大的公安行政裁量权如何实施有效的规范和制约已成为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就规制公安行政裁量权的实效而言,公安机关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实行的内部规制模式,较之于立法控制、司法审查等外部规制模式,具有主动性、专业性、同步性等优势,理应成为规制公安行政裁量权的首选路径。对公安行政裁量权实施及时有效的内部规制,公安机关应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规制体系,其内涵至少应包括:制定科学的行政裁量基准,加强民警的行政伦理道德培养,在行政裁量中强化行政程序制度和推行案例示范机制,以及加强对行政裁量案件办理后的内部监督并严格追究裁量过错责任。
林海[9](2016)在《公安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指出公安机关兼具行政、司法双重属性,经常会出现行政、民事、刑事法律关系之间的冲突与失范。如何正确把握几者之间的“度”,考量着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体现着执法民警的法律素养与个人素质。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化,国家法治化进程加快导致公安行政执法面临来自内部与外部、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双重压力。公民法律素养的提高、公民权意识的觉醒以及诉求、需求与法律宗旨、政府意志、政策指向之间存在的矛盾与差异,又给公安行政执法处理合法性与合理性、法理与伦理、人性与法治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全新的挑战。所以,公安行政执法面临着社会转型所带来的法理、现实等多重困境,这也是我国从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过渡所必须面对的问题和必经的阶段。本文从现代法学理念和西方行政法治理论入手,结合公安行政执法具体案例,通过对公安行政执法概念、法律依据、执行现状、面临困境及对策方法的系统科学研究,探索顺应法治文明进程、符合法治行政要求、适合我国国情的合法、科学、合理的公安行政执法之路,真正实现执法活动合法性与合理性、法理与伦理、人性与法治之间具体的历史的统一。通过研究我发现,要彻底解决公安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必须从执法文化、执法体制、权力制衡、权力分离、部门分立、办案独立、执管分开等方面着手,实施大刀阔斧的改革,实现执法文化由机械论向人性论,执法体制由单向执法向多方制衡,行政刑事执法权由合并向分离,执法力量由综合向专业,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由不独立向独立,行政办案权与行政管理权由合一向分离等多方面的转变,才能彻底解决公安行政执法面临的各类问题与困境,从而确保公安行政执法沿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正确轨道向前推进。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主要论述本文的选题目的、研究背景、现实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和创新等。第二部分通过文献梳理分析,借鉴相关学者的观点,阐释公安行政执法概念,对当前公安行政执法适用的法律依据进行梳理分析,揭示其特点,透析其执行现状。第三部分以法理学、行政法学、警察法学、组织管理学等理论为基础,深入分析具体执法案例,研究公安行政执法不适应人权保障和法治精神两大宗旨的具体表现及其成因,并从我国由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过渡的大环境中予以理解、升华。第四部分从人权保障、制度完善、机制设计、权力分立、体系建构、办案模式、理念培养等方面入手,提出提升公安行政执法水平的方法与对策。
胡建刚[10](2014)在《论当代中国警务模式之嬗变与重构》文中指出国家和社会对秩序与安全的需求导致了警察制度的产生,它是国家提供安全服务和控制职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和公共安全的保障之必需。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公民社会的发育、民主进程的加快和加入世贸组织的经济一体化,我国社会结构和公民生活的形态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例如社会阶层高度分化、异质性意识形态不断扩大、文化价值观的多元裂变、中产阶级的不断壮大、网络世界虚拟性的交往互动,同时风险社会的到来引发新的安全不确定性。管制型警务模式以及工具理性主义的话语体系已经难以从容应对当下社会治安新的变化。有鉴于此,本项研究致力于构建警务模式改革的理论分析框架,并据此展开论证,进而提出推进警务改革路径与对策,以期为推动中国警务模式创新尽绵薄之力。由于公共警务资源的稀缺性,除了政府部门,还有市场组织和社会机构,它们共同在为社会提供基本的安全和秩序。警察不可能对社会组织和成员个体性的所有安全需求予以满足,这就需要政府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来供给警务进行补充,在这样的理念下,警务区分为公共警务和私域警务两大类,公共警务主要由警察供给,私域警务则由保安服务公司和社会志愿者供给。警察集中警力做好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追诉犯罪的工作,保安服务公司和社会志愿者在满足社会成员个体化的安全消费和社区治安防范的同时,同样也承担部分公共秩序的维护,是公共警务供给的来源之一。本研究主要探讨如下问题:一是警务模式嬗变与演化轨迹;二是构建警务模式创新的理论分析框架,从服务型政府的视角,提出服务型警务的内涵、价值目标、运行机制;以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元结构理论、新制度主义、多中心治理理论为分析工具,探讨服务型警务的结构、多元化供给的概念、现实背景和路径选择;三是服务型警务的制度供给和社会化的视角,构建关于公共警务和私域警务概念、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运行范围、价值目标、制约因素、动力机制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论分析;四是中国语境下实施服务型警务模式的现实背景、存在问题和面临的机遇。本项研究具有四方面的主要意义:(1)有助于丰富警务研究的理论体系。通过对警务的历史与现实、职能与目标、运行与作用、比较与借鉴、背景与机遇、机制与演化的规范分析和科学论证,构建警务模式的理论分析框架,为构建中国特色的服务型警务模式理论体系打下基础。(2)有助于探索适应中国现实需求的警务模式的科学内涵与构成要素。深入考量服务型警务之核心理念与运行机制,为中国警务改革提供科学依据,增强警务改革理论的成熟性和权威指导性。(3)有助于揭示推进中国警务模式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深入分析警务模式嬗变的价值目标以及当前警务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等,彰显服务型警务时代诉求的紧迫性,以引起有关方面对推动警务改革的重视。(4)有助于探求中国服务型警务发展的推动路径,促进中国警务改革的发展。通过对当前中国服务型警务建设的制约因素分析,厘清中国服务型警务发展的动力与瓶颈,为推动中国警务模式创新找准突破口,为中国警务改革方案的制定提供决策参考。本研究的主要发现有以下四点:(1)警务内涵的四个属性。警务活动同时并存有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和社会性四种属性。警务行为的结果,都是这四种属性一定比例的调和的产物,只不过不同历史阶段和不同国家的警务构成的比例存在差异。(2)西方警务模式的嬗变和演化逻辑。西方警务模式历经统治型警务模式、管理型警务模式和服务型警务模式三个阶段和“职业性主导”、“专业性主导”、“合法性主导”、“快速反应机制主导”和“服务与权变主导”五个演进时期。(3)服务型警务的建构逻辑。警务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必须由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生产,这种定位要求警察的核心职能与边缘职能相分离,其中边缘职能向市场和社会转移。(4)中国服务型警务建构的路径选择。中国警务压缩的演化历程造成多种理念和多种警务模式并存的局面,形成“集合性”的警务特征,该集合体不仅涵盖西方警务历次演进的警务模式成分,还夹杂古代社会的非正式警务的路径依赖性和走群众路线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些因素都制约着中国服务型警务模式的建构推进。唯有进行宪政理念的警察权重构、立足多中心治理框架下警务的社会化供给和实施行政伦理主导下的警务运行监督机制等综合行动,方能完善我国服务型警务的实现。本项研究的主要创新在三个方面:第一,研究视角上,从新制度经济学和制度变迁的视角对警务模式创新展开研究。第二,研究方法上,采用规范分析的方法对服务型警务的概念、内涵、运行机制进行了理论架构。第三,理论研究上,将当代公共管理的若干核心理念,如政府、市场与社会三元结构理论、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等具体运用到服务型警务模式的研究,积极探索适应中国社会背景的本土化警务建构的路径与对策。由于本人学识的局限性以及警察制度领域的复杂性,本项研究的不足之处在于:(1)主要对服务型警务进行了宏观性的理论建构,对服务型警务运行机制的研究只限于定性研究,未做量化研究。(2)对于我国服务型警务建设的动力机制和阻力瓶颈的研究也主要限于规范分析和定性研究,而对各相关主体的意愿和动力没有进行深入调查和实证研究。(3)对警务市场化供给的方式、规制等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
二、制约公安行政执法公正的相关因素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制约公安行政执法公正的相关因素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一、引言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内研究现状 |
(四)本文的研究内容和主要研究方法 |
1.研究内容 |
2.主要研究方法 |
(五)本文创新点 |
二、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理论分析 |
(一)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价值分析 |
1.正义价值的追求 |
2.评估可以有效展示现状 |
3.评估能促进问题改进 |
4.评估能完善立法 |
(二)制约林业行政执法效果的关联性因素分析 |
1.法律本身 |
2.执法理念 |
3.执法主体 |
4.经费投入 |
5.外部环境 |
(三)林业行政执法效果及构成 |
1.林业行政执法的概念分析 |
2.林业行政执法效果的概念分析 |
3.林业行政执法效果的构成 |
(四)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 |
1.法律实施效果评估 |
2.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结构分析 |
三、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体系的构造 |
(一)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模式的选择 |
1.林业行政执法效果的国家主导型评估 |
2.林业行政执法效果的社会主导型评估 |
3.林业行政执法效果的国家与社会联动型评估 |
(二)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客体 |
1.评估对象的范围 |
2.选定有效的评估对象 |
(三)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标准 |
1.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合法性标准 |
2.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合理性标准 |
3.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技术性标准 |
(四)设定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指标的原则 |
1.关注林业行政执法目的 |
2.突出评估重点 |
3.评估指标量化 |
(五)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维度及指标 |
1.基础维度 |
2.延伸维度 |
3.社会评价维度 |
4.支持保障维度 |
四、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关键环节 |
(一)林业执法依据评估 |
1.执法依据的实施状况 |
2.执法依据中存在的问题 |
(二)林业执法体制评估 |
1.林业执法体制的现状 |
2.执法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
(三)林业执法监督评估 |
1.执法监督的实施状况 |
2.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
五、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结果的运用:约束性条件及提升对策 |
(一)林业行政执法主体法治化 |
1.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相关立法 |
2.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 |
(二)林业行政执法运行机制规范化 |
1.完善相关程序立法 |
2.优化林业行政执法程序 |
(三)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 |
1.强化纠错问责机制 |
2.完善内外部监督 |
3.全面铺开林长制 |
研究结论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概述 |
(一)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基本含义 |
1.公安行政处罚 |
2.行政裁量权 |
3.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 |
(二)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 |
(三)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法律依据 |
(四)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表现形式 |
二、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一)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概述 |
1.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基本含义 |
2.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性质 |
3.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定准则 |
4.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表现形式 |
(二)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效力 |
1.直接说 |
2.间接说 |
3.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效力界定 |
(三)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司法审查 |
1.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司法审查的含义 |
2.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司法审查的特征 |
3.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司法审查的内容 |
三、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运行困境检视 |
(一)立法中存在不确定性概念 |
(二)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设置不当 |
1.裁量基准的制定主体不明确 |
2.裁量基准的内容存在问题 |
3.逸脱条款的适用困境 |
(三)司法审查裁量权的困境 |
1.合理性审查的标准不明确 |
2.变更判决的适用条件不明确 |
(四)说明理由制度和监督制度的缺位 |
1.缺乏裁量说明理由制度 |
2.公众监督渠道不畅通 |
四、保障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有效运行的建议 |
(一)明确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价值取向 |
(二)减少立法中的不确定性法律概念 |
(三)完善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 |
1.明确裁量基准的制定主体 |
2.完善裁量基准内容 |
3.规范逸脱条款的制定和使用 |
(四)完善行政诉讼合理性审查规则 |
1.明确合理性审查标准 |
2.明确变更判决的适用条件 |
(五)完善配套制度 |
1.建立裁量理由说明制度 |
2.拓展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与途径 |
3.建立处罚文书公开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对象 |
(三)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综述 |
(二) 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点与不足之处 |
(一) 创新之点 |
(二) 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生成逻辑 |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生成的时代背景 |
(一) 国际背景:全球化和国际警务改革对公安工作带来新影响 |
(二) 国内现实:社会转型对公安工作提出新要求 |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生成的实践基础 |
(一) 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安工作的历史实践 |
(二) 改革开放以来公安工作的现实实践 |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生成的理论来源 |
(一)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公安工作的相关理论 |
(二) 毛泽东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思想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发展的历史进程 |
一、改革开放起步与全面展开时期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1978年-1992年) |
(一) 在拨乱反正中初步形成 |
(二) 在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中走向成熟 |
(三) 在党的十三大以后至邓小平南巡讲话这一时期的进一步发展 |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时期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1992年-2002年) |
(一) 党的十四大至党的十五大这一时期初步形成 |
(二) 党的十五大以后至党的十六大召开这一时期走向成熟 |
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2002年2012年) |
(一) 党的十六大至党的十七大这一时期为形成期 |
(二) 党的十七大至党的十八大召开这一时期为进一步发展期 |
四、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2012年至今)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基本内容 |
一、关于公安工作的性质任务 |
(一) 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依然需要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 |
(二) 在党和国家的全部工作和工作大局中公安工作处在很重要的位置 |
(三) 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使命任务 |
二、关于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
(一)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不能动摇 |
(二) 全面加强和改善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 |
三、关于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 |
(一) 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 |
(二) 人民满意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 |
(三)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
四、关于公安工作的实现路径 |
(一) 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做好公安工作的首要问题 |
(二) 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三)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
(四) 坚持改革强警、科技兴警战略,增强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 |
五、关于公安工作的主体建设 |
(一) 政治建警:全面加强革命化建设确保公安队伍政治过硬 |
(二) 从严治警:全面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确保公安队伍纪律作风过硬 |
(三) 依法治警:全面推进正规化建设确保公安队伍责任过硬 |
(四) 素质强警:积极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公安队伍本领过硬 |
第四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总体特征 |
一、生成过程的时代性实践性和继承性 |
二、内容构成的科学性政治性和法治性 |
(一) 严密的科学性特征 |
(二) 鲜明的政治性特征 |
(三) 强烈的法治性特征 |
三、本质属性和价值依归的人民性 |
(一) 价值指向的人民性 |
(二) 力量源泉的人民性 |
(三) 评判标准的人民性 |
第五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价值意义 |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理论价值 |
(一) 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 |
(二) 丰富发展了毛泽东公安工作思想 |
(三)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增添了新的内容 |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实践意义 |
(一) 科学统领了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 |
(二) 有效推动了公安制度改革创新 |
(三) 有力推进了法治公安建设 |
(四) 为经济建设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提供了思想保障 |
第六章 在新的实践中坚持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 |
一、在不断总结经验中坚持和发展 |
(一) 以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 |
(二) 以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为根本原则 |
(三) 以坚持服从和服务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为立足点 |
(四) 以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为根本价值指向 |
(五) 以坚持辩证思维法治思维为方法论 |
二、在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中坚持和发展 |
(一) 让思想掌握广大公安民警 |
(二) 在解决现实问题和时代之间中不断深化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 |
三、在正确认识坚持和发展的关系中坚持和发展 |
(一) 坚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科学精神 |
(二) 坚持好发展好习近平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思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全媒体时代J市涉警网络舆情应对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绪论 |
0.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0.1.1 研究背景 |
0.1.2 研究意义 |
0.2 文献综述 |
0.2.1 国内研究现状 |
0.2.2 国外研究现状 |
0.2.3 研究现状评述 |
0.3 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 |
0.3.1 研究方法 |
0.3.2 研究思路 |
0.4 论文创新点及难点 |
0.4.1 论文创新点 |
0.4.2 论文难点 |
1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1.1 相关概念 |
1.1.1 全媒体时代 |
1.1.2 涉警网络舆情 |
1.1.3 涉警网络舆情应对 |
1.2 相关理论 |
1.2.1 沉默的螺旋理论 |
1.2.2 公共危机管理生命周期理论 |
2 全媒体时代对涉警网络舆情及其应对的影响 |
2.1 全媒体时代对涉警网络舆情产生的影响 |
2.1.1 发声门槛降低 |
2.1.2 传播信息更便捷 |
2.1.3 各类炒作盛行 |
2.1.4 敌对势力意识形态斗争掺杂其中 |
2.1.5 影响波及范围更扩大 |
2.2 全媒体时代对涉警网络舆情应对产生的影响 |
2.2.1 亟需更有效应对 |
2.2.2 对舆论传播“把关”变难 |
2.2.3 对应对队伍专业素质要求更高 |
2.2.4 永久在线要求应对更经得起时间检验 |
2.2.5 处置更需“法、理、情”统一 |
3 全媒体时代J市涉警网络舆情应对概述 |
3.1 全媒体时代J市涉警网络舆情类型 |
3.1.1 行政事项类涉警网络舆情及其特点 |
3.1.2 队伍建设类涉警网络舆情及其特点 |
3.1.3 重大案件类涉警网络舆情及其特点 |
3.1.4 执法争议类涉警网络舆情及其特点 |
3.1.5 其他敏感事件类涉警网络舆情及其特点 |
3.2 全媒体时代J市涉警网络舆情应对现状 |
3.2.1 组织架构与保障 |
3.2.2 应对体系与流程 |
3.2.3 典型案例 |
4 全媒体时代J市公安机关应对涉警网络舆情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
4.1 全媒体时代J市公安机关应对涉警网络舆情存在的问题 |
4.1.1 舆情应对过于“官方”不亲民 |
4.1.2 舆情应对媒介素养低 |
4.1.3 舆情潜伏期预警疏导水平不足 |
4.1.4 舆情爆发期反应迟缓管控不力 |
4.1.5 舆情发展期引导力欠缺 |
4.1.6 舆情消解期警示意义挖掘不够 |
4.2 存在问题之原因分析 |
4.2.1 对应对重要性认识不足 |
4.2.2 应对体系不健全 |
4.2.3 应对机制不能与时俱进 |
5 全媒体时代J市涉警网络舆情应对优化对策与建议 |
5.1 贯彻一盘棋应对理念 |
5.1.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工作 |
5.1.2 加强自身建设减少风险 |
5.2 完善应对体系 |
5.2.1 加强组织建设盘活应对体系 |
5.2.2 加强保障力度支撑应对体系 |
5.2.3 强化总结反馈机制形成体系闭环 |
5.3 健全应对机制 |
5.3.1 与传播格局相结合建全应对机制 |
5.3.2 与生命周期相结合建全应对机制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Y市公安民警现场执法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二、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 |
(二)理论基础 |
三、Y市公安机关基本情况与执法情况 |
(一)公安机关基本情况 |
(二)公安执法情况 |
四、Y市公安民警现场执法存在问题 |
(一)现场执法能力不足 |
(二)部分执法行为不规范 |
(三)执法行为受干扰现象频发 |
(四)现场舆情应对不力 |
五、Y市公安民警现场执法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一)执法依据不完善 |
(二)公安执法能力建设不足 |
(三)执法队伍管理不严 |
(四)非警务活动占用执法资源 |
(五)群众法治意识不足 |
六、化解Y市公安民警现场执法问题的建议 |
(一)完善执法制度 |
(二)国内先进经验借鉴 |
(三)推进公安执法能力建设 |
(四)加强执法队伍管理 |
(五)营造良好的公安执法环境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法治公安:权力控制与权益保障(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相关概念辨析 |
第一章 法治公安的形成及相关基本理论 |
第一节 法治公安的源与流 |
一、法治公安的提出:基于中国政治话语体系的梳理 |
二、法治公安的概念:基于对现有理论研究的梳理 |
三、法治公安新解:以人民为中心之警察的权力控制和权益保障 |
第二节 法治公安核心内容之一:权力控制 |
一、权力控制理论 |
二、角色视角下的警察权 |
三、我国警察角色的实然状态与应然归属 |
第三节 法治公安核心内容之二:权益保障 |
一、行政优益权的基本理论 |
二、警察权益的内涵和类型 |
三、警察权益保障的现实意义 |
第二章 我国警察权失范问题的实证考察与成因分析 |
第一节 关于警察权失范的基本概念 |
一、关于失范的界定 |
二、关于警察权失范的概念 |
第二节 当前警察权失范的具体表现 |
一、超越职权 |
二、权力滥用 |
三、不作为或怠于履职 |
四、错误履行法定职责 |
五、行政立法进行随意扩权 |
六、违反法定的程序规定 |
第三节 警察权失范的原因 |
一、警察权失范原因的现有学术观点 |
二、警察权失范的主要原因 |
三、警察权失范的根本原因 |
第三章 警察权控制的进路 |
第一节 立法控制的不足及应对 |
一、立法控制警察权不足之分析 |
二、立法控制警察权的应对 |
第二节 司法控制警察权存在的局限性及完善 |
一、司法控制警察权的局限性 |
二、司法控制警察权的完善 |
第三节 社会舆论控制的缺陷及完善 |
一、社会舆论控制警察权存在缺陷 |
二、社会舆论控制警察权的完善 |
第四节 内部控制:警务督察制度的阙如和健全 |
一、警务督察制度之阙如 |
二、警务督察制度的健全 |
第四章 警察权益保障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我国警察权益保障现状考察 |
一、我国警察权益保障的立法现状 |
二、警察权益遭受侵害的现状考察 |
第二节 警察权益遭受侵害的原因分析 |
一、转型期中的社会失范导致警察执法环境恶化 |
二、警察维权意识薄弱 |
三、警力配置不足 |
四、警察执法理念有偏差,执法专业性不强 |
五、警察权益保障制度不完善 |
六、警察教育培训机制不完善 |
七、警用装备保障不健全 |
第五章 我国警察权益保障制度的完善 |
第一节 域外警察权益保护概况 |
一、执法权益保护 |
二、临战物质保障 |
三、设立警察权益保护组织 |
四、职业薪酬待遇保障 |
五、伤亡抚恤保障 |
六、休假保障 |
七、医疗及职业心理干预保障 |
第二节 健全我国警察权益保障相关制度 |
一、我国警察体制的完善 |
二、健全我国警察职业保障制度 |
三、明确警察权益司法救济制度 |
四、健全警力资源配置制度 |
五、健全我国警察执法物质保障制度 |
六、建立维权机制的组织保障 |
七、健全警察教育培训保障制度 |
第三节 我国警察权益相关法律的修订和完善 |
一、修订完善《人民警察法》 |
二、修订完善《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
三、完善“袭警”犯罪的刑事立法 |
四、修订完善《治安管理处罚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7)论政府职能转变视域下的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创新(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 选题背景 |
2. 研究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 国内研究现状 |
2.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 研究方法 |
2. 研究思路 |
(四) 创新点及不足 |
一、政府职能转变和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基本情况 |
(一) 政府职能转变的内涵及内容 |
1.“政府职能”与“政府职能转变”的内涵 |
2. 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内容 |
(二) 公安行政执法的特点 |
1. 公安行政执法工作的强制性 |
2. 公安行政执法手段的多样性 |
3. 公安行政执法范围的广泛性 |
(三) 政府职能转变与完善公安行政执法的关系 |
1. 政府职能转变对完善公安行政执法的指导意义 |
2. 政府职能转变需要公安行政执法工作的提升作保障 |
二、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在职能转变中的问题及原因 |
(一) 我国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1. 执法理念滞后,“官本位”思想依旧存在 |
2. 执法单位配合不够,存在“联而不合”现象 |
3. 执法过程存在违法违纪现象 |
4. 执法环境复杂,出现“警力不足”现象 |
(二) 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1. 政府职能转变不及时、不到位 |
2. 公安行政职能存在越位和缺位 |
3. 政府职能转变期间法律及监管体系不完善 |
4. 旧的执法模式难以满足新时期的治安管理需求 |
三、创新公安行政执法工作的途径 |
(一) 创新执法理念,优化服务意识 |
1. 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 |
2. 深入基层,倾听民意 |
3. 警务公开,化解矛盾 |
(二) 简政放权,明确各级职能促进联合执法 |
1. 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公共服务流程 |
2. 理清隶属关系与管辖层级 |
3. 注重不同执法单位间的联动配合 |
(三) 放管结合,完善新形势下法律体系与监管体系 |
1. 完善立法,确保职能转变时期有法可依 |
2. 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过程有法必依 |
(四) 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执法效率 |
1. 利用科技手段预防打击犯罪 |
2. 发挥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
3. 引进科技人才,加强业务培训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8)公安行政裁量权内部规制的实施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一、内部规制的缘起:公安行政裁量权的滥用 |
二、内部规制的选择:公安行政裁量权规制模式的实效分析 |
(一)公安行政裁量权规制模式的分类 |
(二)内部规制与外部规制作用之分析 |
1. 公安行政裁量权的外部规制之局限 |
2. 公安行政裁量权的内部规制之优势 |
(三)内部规制与外部规制之关系定位 |
三、内部规制的实施:构建公安行政裁量权的内部规制体系 |
(一)行使公安行政裁量权的事前规制 |
1. 制定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2. 加强民警行政伦理道德培养 |
(二)行使公安行政裁量权的事中规制 |
1. 在行政裁量中强化行政程序制度 |
2. 在行政裁量中推行案例示范机制 |
(三)行使公安行政裁量权的事后规制 |
1. 加强对行政裁量执法案件的内部监督 |
2. 严格对行政裁量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 |
四、结语 |
(9)公安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公安行政执法问题概述 |
一、公安行政执法的概念 |
二、公安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及特点 |
(一) 暴力为核心的强制力作为执法保障 |
(二) 可实施人身自由罚的行政强制措施 |
(三) 同时具备行政管理权和刑事司法权 |
(四) 兼具服务性与法律规定的特定职责 |
三、公安行政执法现状 |
(一) 重政策命令、轻法律法规 |
(二) 重国家公权、轻公民私权 |
(三) 重实体正义、轻程序公正 |
(四) 重行政管理、轻社会服务 |
(五) 重行政权力、轻法律责任 |
(六) 重自由裁量、轻法律约束 |
(七) 重执法效果、轻比例原则 |
第二章 公安行政执法存在的缺陷与不足 |
一、公安行政执法中人权保障力度不够 |
(一) 行政执法对人权保障要求的不适应 |
(二) 办案程序对人权保障原则的不适应 |
(三) 维权担责对人权保障标准的不适应 |
二、立法执法体制不完全适应现代法治要求 |
(一) 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不健全 |
(二) 行政执法权与刑事侦查权之间的矛盾冲突 |
(三) 滥权越权现象时有发生 |
三、行政执法技能不符合法治标准 |
(一) 案件事实认定不清 |
(二) 收集证据观念不强 |
(三) 行政执行能力趋弱 |
第三章 提升公安行政执法水平的对策 |
一、把保障人权作为行政执法的最高准则 |
(一) 强化警察权利意识以树立人权观念 |
(二) 刚性约束警察权力以保障人权运行 |
(三) 分权制衡警察权力以实现人权价值 |
二、分立分离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权与刑事侦查权 |
(一) 办案部门分立 |
(二) 办案人员分离 |
三、确立大治安案件办理部门独立办案权 |
(一) 办案部门独立 |
(二) 办案民警独立 |
四、行政管理权与行政执法权分离 |
(一) 行政管理部门无权办理治安案件 |
(二) 案件办理部门无权实施行政管理 |
五、严格法定程序、推进公开透明 |
(一) 强化程序意识、反对滥用职权 |
(二) 推进程序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
六、提高法律素养、提升执法技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论当代中国警务模式之嬗变与重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综合评述 |
第三节 论文核心概念解析 |
一、警察 |
二、警务 |
三、警务模式 |
第四节 研究内容、方法与主要创新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技术路线 |
四、研究个案的选取 |
五、研究的主要特色与创新 |
六、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第一章: 历史回溯: 当代中国警务模式的嬗变 |
第一节 中国管理型警务的初创” |
一、从湖南保卫局到巡警署: 模仿西方管理型警务 |
二、中国管理型警务在国统区的创设:国民政府“警甲合一”警务模式 |
三、中国管理型警务在苏区的创设: 革命根据地“政治型”警务模式 |
第二节 当代中国警务模式的演进 |
一、管理型警务模式发展的第一阶段:“政治型”警务的延续(1949至 1978年 |
二、管理型警务模式发展的第二阶段:“管制型”警务的变革(1979至 2000年) |
三、“服务型”警务模式的肇始(2001年至今) |
第三节 中国警务模式嬗变的契机 |
一、社会结构调整:中国警务模式演化的基础 |
二、市场经济变革:中国警务模式变迁的催化剂 |
三、政府体制改革: 中国警务模式演进的压力 |
第四节 中国转型时期警务模式变革的动因 |
一、执法环境: 中国转型时期异常严峻的治安生态 |
二、内部因素: 中国警务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 |
三、外部因素: 世界警务不断改革与创新 |
第二章 案例论析: 国内若干警务创新的实践 |
第一节 新乡“局所合一”的警务改革 |
一、减少层级:警务结构的扁平化 |
二、四警合一: 警务职责的整合 |
三、服务民生: 警务职能的前移 |
第二节 镇江“大巡防”警务改革 |
一、大巡防格局:一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的构建 |
二、弹性工作制: 警务效能的提高 |
三、契约化保险联防: 警务运行机制的市场化 |
第三节 湖州“民意导向”警务改革 |
一、警务广场: 建立警察、传媒及民意的互动机制 |
二、电子政务: 建设服务型警务的突破口 |
三、信息公开: 实现阳光警务的关键 |
第四节 成效与反思 |
一、“集合式”警务的现实与无奈 |
二、市场机制与社会机制发展的瓶颈 |
三、服务型警务建设的障碍 |
第三章 境外警务实践的考察 |
第一节 西方两大警察体系的渊源 |
一、大陆派警察体系的萌芽 |
二、海洋派警察体系的兴起 |
三、西方两大警察体系演化的内在动力 |
第二节 西方警务现代性的发轫 |
一、从镇压者到宝贝型警察: 务职业性的开始 |
二、政治化与反政治化的博弈: 向专业性道路的警务 |
三、快速反应的警务机制: 就警察的机动性 |
四、合法性的缘起: 变警察的亚文化 |
第三节 西方警务后现代性的思辨 |
一、社群主义的归宿: 向社区警务的哲学基础 |
二、决策与执行的重组: 中与分权的对立与统一 |
三、合作与共治的: 察边缘职能的剥离 |
四、市场治理机制: 务私有化与竞争的理念 |
五、迈向新秩序: 察权由社会分享 |
第四章 中国警务模式重构: 设服务型政府背景下的回应 |
第一节 当代公共管理的若干核心理念及其在本研究的论析 |
一、从一元到多元:政府、市场与社会之交集、互动与制衡 |
二、从矛盾、冲突到合作共治: 种力量与机制的均衡 |
三、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供给理论 |
四、外部性理论 |
第二节 公共管理范式的转换与服务型政府的出现 |
一、从统治、管理走向服务: 共管理演进的逻辑与范式转换 |
二、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基础与价值取向 |
三、中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
第三节 公共管理范式转换对应的警务模式 |
一、统治行政范式下的警务模式 |
二、管理行政范式下的警务模式 |
三、服务行政范式下的警务模式 |
第五章 建构基于公共安全供给的服务型警务模式 |
第一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建构的逻辑 |
一、警务属性的现代定位: 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的视角 |
二、警务目标重组: 核心职能与边缘职能的分离 |
三、警务结构调整: 层级减少与扁平化 |
四、警务功能转移: 趋向社会化与市场化 |
第二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建构的可行性 |
一、核心理念之源泉: 民主制的参与和协商 |
二、动力机制: 共利益的共享性 |
三、政治空间: 政府角色转换 |
四、时代背景: 公共领域的拓展与公共精神的弘扬 |
五、社会基础: 市场和第三部门的成长 |
第三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建构的价值取向 |
一、效率与正义的权衡 |
二、权力与权利的制衡 |
三、管理与服务的均衡 |
四、秩序与自由的平衡 |
五、合作与共治的连衡 |
第四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的概念、内涵与运行机制 |
一、服务型警务模式的概念 |
二、服务型警务模式的内涵 |
三、服务型警务的运行机制 |
第六章 建构服务型警务的路径之一: 重构基于宪政平台之警察权 |
第一节 宪政理论中的国家主义和自由主义 |
一、自由主义: 从霍布斯、洛克、卢梭到孟德斯鸿 |
二、国家主义: 从马基亚维利、让·布丹到黑格尔 |
三、公民社会的崛起: 国家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对立统一 |
四、和谐理念: 本研究的价值取向 |
第二节 宪政理念下警察权与公民权的辩证关系 |
一、宪政基本思想 |
二、警察权与公民权的内涵解析 |
三、宪政理念下警察权与公民权的重新定位 |
四、宪政框架下警察权属性的嬗变 |
第三节 宪政理念下警察权构建的原则 |
一、分权原则: 警察权配置的制衡性 |
二、比例原则: 警察权运用的合理性 |
三、公共原则: 警察权行使的正当性 |
四、程序原则: 警察权运行的合法性 |
五、司法控制原则: 警察权监督的效能性 |
第七章 建构服务型警务模式的路径之二: 实现多中心治理框架下警务的多元化供给 |
第一节: 多中心治理理论 |
一、多中心理论的假设 |
二、多元化警务主体的培育 |
三、多中心秩序的优势 |
第二节: 公共安全服务社会化供给的建构 |
一、警务的市场供给 |
二、警务的社区供给 |
三、警务服务的自愿者 |
第三节: 警务运行多重协调机制的完善 |
一、多元化警务供给的潜在问题 |
二、政府警务规制对多元化警务供给的调节 |
三、区域之间合作警务协调机制 |
第八章 建构服务型警务模式的路径之三: 完善行政伦理主导下的警务运行的自律与他律 |
第一节 行政伦理与警察伦理 |
一、公权力的伦理解析 |
二、行政伦理的现代精神 |
三、警察伦理的评价要素 |
第二节 警察行为的异化及其矫正 |
一、亚文化: 警察行为异化的表象 |
二、权力寻租: 警察行为异化的动因 |
三、投诉与问责: 警察行为异化的矫正 |
第三节 警务运行自律与他律的完善与强化 |
一、道德内化: 警察行为自律的保障 |
二、多元监督: 中国警务外部控制的基本结构 |
三、绩效考核: 警务运行质量的评定 |
四、司法问责: 警务运行控制的保障 |
第九章 结语: 警务模式未来的发展 |
一、警务社会属性的必然走向 |
二、风险社会警务的多元诉求 |
三、多元治理下的警务协同 |
附录 当代中国警务的演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制约公安行政执法公正的相关因素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研究[D]. 王延阳. 广西师范大学, 2021(12)
- [2]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研究[D]. 郑豪东.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研究[D]. 隋从容. 山东大学, 2020(09)
- [4]全媒体时代J市涉警网络舆情应对研究[D]. 屈云娟. 山东科技大学, 2020(06)
- [5]Y市公安民警现场执法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D]. 郑哲宇.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2)
- [6]法治公安:权力控制与权益保障[D]. 王锟.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7]论政府职能转变视域下的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创新[D]. 马青. 河北师范大学, 2017(04)
- [8]公安行政裁量权内部规制的实施路径[J]. 袁周斌.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2)
- [9]公安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林海. 南京师范大学, 2016(04)
- [10]论当代中国警务模式之嬗变与重构[D]. 胡建刚. 南京大学, 20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