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论文文献综述)
王平,董博,周国良[1](2021)在《《海关法》修订完善若干思考——以禁限管理为视角》文中研究指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是新时代海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职责。国家进出口禁限管理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科技、信息、生态、资源、核、生物等众多与总体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针对现行《海关法》与国家进出口禁限管理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等情形,提出与时俱进修订、完善《海关法》有关禁止、限制管理的相关条款,依法强化海关执行国家对外贸易禁限管理措施的监管职能,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等对策建议。
张栗[2](2012)在《西部地区地级城市出口加工区发展的政策研究 ——以绵阳出口加工区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为促进加工贸易健康有序发展,我国积极借鉴国际成功经验,陆续设立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出口加工区作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中极其重要的一种形式,在发展区域经济、完善并创新海关保税监管体制、在实现我国加工贸易良性有序发展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据2011年统计数据,全国通过验收且已封关运作的53个出口加工区之中,东部发达地区分布有39个出口加工区,中部地区分布有6个出口加工区,西部地区分布有8个出口加工区。从各出口加工区发展现状而言,不仅西部地区出口加工区的总体发展与东部比较差距巨大,且由于各方面原因,西部地区出口加工区之间也表现出极不平衡。总体而言,我国出口加工区呈现出东强西弱的的发展格局,而西部地区出口加工区绝大部分是设立于其省会城市,西部地区地级城市中设立出口加工区的城市极少。目前,绵阳市是西部地区中首个、也是唯一一个设立有出口加工区的地级城市。在这样的背景下,且由于出口加工区的政策制定及运行,对出口加工区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决定性作用。本文试图运用保税监管理论、出口加工区生命周期理论、区域公共管理理论、区域产业结构理论,运用文献分析、历史归纳分析、实地考察等方法,以绵阳出口加工区的发展作为研究对象,解析其作为西部地区地级城市出口加工区的发展过程中在政策制定及运行方面存在问题及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西部地区地级城市出口加工区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及建议。本文的研究主要分为以下几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本文的导论部分。首先分析西部地区地级城市出口加工区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从介绍出口加工区的概念、目的、特点及功能着手,简要界定了关于出口加工区政策体系的概念及组成部分,并进行了有关出口加工区的文献综述。第二部分为本文的主体部分。通过对我国出口加工区的发展历程的介绍,对比我国台湾出口加工区的成功经验,运用保税监管、出口加工区生命周期、区域公共管理、区域产业结构等理论,以循序渐进、逐步深入的程序和步骤,逐一展开论述:研究、论证我国出口加工区发展过程中在政策制定及运行方面的现状、存在问题;我国西部地区出口加工区优劣势的分析和探究;以绵阳出口加工区为例,深入剖析西部地区地级城市目前在政策制定与运行方面存在问题及原因;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分别从针对中央政府层面、地方政府层面及海关管理层面三个层面,提出关于实现西部地区地级城市出口加工区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制定及运行方面的对策建议。第三部分为本文的结论部分,对本文的重要研究结论进行了总结。
国务院办公厅[3](2003)在《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的决定》文中提出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的决定》,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4](2021)在《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文中提出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21]1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相关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等"立改废释"情况,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等职权事项59项。其中:取消25项,下放1项,调整至省直相关部门行使职权26项,因法律法规增加行政职权事项3项,承接国家下放职权事项4项。相关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将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
张小松[5](2021)在《中国综合保税区总体空间特征和空间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为蓝本,对数量占比达68%、核准面积占比达77%的综合保税区(含保税港区)进行剖析,重点聚焦发展历程和阶段特征、数量规模、空间布局、主导产业四个方面的分析研究,并从"双联、双增、双优、多集合"四个方面提出其空间优化的主要路径。
刘瑛,夏天佑[6](2021)在《RCEP原产地特色规则:比较、挑战与应对》文中研究表明RCEP根据区域实际情况构建了具有一定特色的原产地规则,突出表现为标准相对较低、运用灵活的特定原产地规则,适度宽松的直接运输规则以及具有创设性的区域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这些制度、规则将对处于极度敏感的当今世界经贸局势产生重要影响,在对中国、区域乃至全球带来积极意义的同时,又对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治理提出了更大挑战。中国应抓住RCEP签署的绝佳契机,加速国内产业、政策以及法律方面的调整与优化,致力于引导企业认识并积极应用RCEP原产地规则,综合运用宏观调控手段优化对外贸易环境,并不断完善、优化优惠自贸协定项下的国内原产地管理制度与立法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7](20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21年 第4号》文中研究说明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53号)有关要求,满足海关进境动物检疫监管工作需要,海关总署对《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海关总署2019年第68号公告)、《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海关总署2019年第69号公告)和《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海关总署2019年第212号公告)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王传斌[8](2020)在《从三起案例再论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改进与完善》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持续扩大改革开放进程,海关特殊监管区转型升级步伐逐步加快,区内企业新业态、新需求不断出现,更多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对海关、市场监管部门改进监管、推动"放管服"呼声也日益增强,现有针对海关特殊监管区的监管制度已显得滞后。建议重新定位海关特殊监管区法律属性、重新设计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优化特殊监管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从而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
张秋茵[9](2020)在《G市Y区税务局出口退税风险管理问题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出口骗税案件层出不穷,完善出口退税风险管理成为了目前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在深入研究国内外成果的基础上,运用访谈法、案例分析法为研究方法,全面分析基层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风险管理的现状、问题、成因,最终形成对策。本文凭借笔者在出口退税管理部门工作经验,以G市Y区税务局为研究样本,阐述该税务局出口退税概况及其风险管理的现状,分析研究现存的出口骗税风险、失职渎职风险、简政放权导致的管理风险。并从现状中提炼出该税务局出口退税风险管理还存在着出口退税风险识别难度大、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内部资源不足等问题。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本文深入分析了问题,总结出政策机制因素、风险识别及评估因素、及内部控制因素这三大类造成出口退税风险管理问题的成因,并从实用性出发提出风险管理对策与建议,力求提出的对策既覆盖G市Y区税务局的管理,也对所有基层税务机关都具有普适性。笔者从完善出口退税风险管理制度,完善风险管理识别体系,提高内控管理水平三个方面提出了基层税务机关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希望在未来的实践研究中,对我国基层税务机关的出口退税管理有所帮助和参考,保障出口退税制度平稳运行。
谭文雯[10](2020)在《中国自由贸易港的立法模式研究》文中指出中国自由贸易港是打造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大国家战略,也是对标国际最高标准的中国特殊经济区最自由最开放之形态。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中国要“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随后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正式宣布在海南建设中国第一个自由贸易港。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同意采纳海南代表团建议,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立法调研与起草相关工作。有据于此,中国自由贸易港的立法正式提上国家议程。新近出台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两次提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这意味着中国自由贸易港的建设迫在眉睫,立法先行,其法治建设更是成为当务之急。立法模式作为中国自由贸易港开展法治化的重要前提,对其进行专门研究具有理论和实践层面的重要意义。本文以中国自由贸易港的立法模式为研究对象,全文共分为五章对其展开研究。第一章从中国自由贸易港的立法模式基本概念辨析入手,对自由贸易港的相关概念、立法模式以及自由贸易港立法模式的定义与分类、中国自由贸易港立法模式的定义等进行辨识,搭建中国自由贸易港立法模式的概念体系;第二章围绕混合式立法模式不适用于中国自由贸易港进行分析,具体分析中国自由贸易港的混合式立法模式现状,并对该模式下的授权立法展开研究,最终归纳出混合式立法模式的问题所在;第三章围绕自由贸易港的统一式立法模式展开考察,包括对统一式立法的国际法渊源,以及以美、韩两国为代表的域外自由贸易港的统一式立法模式进行考察,分析得出统一式立法模式并不适于中国自由贸易港;第四章分析分立式立法模式为何成为中国自由贸易港的最优选择,对以台湾地区和俄罗斯为代表的自由贸易港分立式立法模式进行考察,归纳出分立式立法模式的优势所在;第五章结合上述研究,提出中国自由贸易港的立法模式选择建议,包括摒弃混合式立法模式而采取分立式立法模式,制定“中国自由贸易港法”,明确分立式立法所应调整的立法内容,充分发挥自由贸易港所在地方立法的优势,以及中国自贸试验区向自由贸易港过渡时期应适当运用授权立法的建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论文提纲范文)
(2)西部地区地级城市出口加工区发展的政策研究 ——以绵阳出口加工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背景 |
二、提出问题 |
三、出口加工区的概述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四、研究内容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和文献综述 |
第一节 相关理论 |
一、保税监管理论 |
二、出口加工区生命周期理论 |
三、区域公共管理理论 |
四、区域产业结构理论 |
五、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三章 我国出口加工区的发展历程 |
第一节 设立背景分析及经验借鉴 |
一、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发展现状 |
二、设立背景 |
三、台湾的实践经验 |
第二节 发展概况 |
一、功能较单一的起步阶段(2000年—2005年) |
二、功能拓展后的快速发展阶段(2006年—至今) |
第三节 存在问题分析 |
一、发展不平衡 |
二、政策优势弱化 |
三、统一制度缺乏 |
四、管理模式欠佳 |
第四节 西部地区出口加工区的发展 |
一、优势分析 |
二、劣势分析 |
第四章 西部地级城市出口加工区,以绵阳为例 |
第一节 典型性描述 |
第二节 发展概况 |
一、基本情况 |
二、外部环境 |
三、内部环境 |
第三节 功能拓展 |
第四节 存在问题分析 |
一、起步较晚,创新不足 |
二、规划缺乏,空间受限 |
三、信息化低,竞争力弱 |
四、政策有限,配套不足 |
五、监管脱节,模式滞后 |
第五节 原因分析 |
一、政策制定中的重视不够 |
二、政策欠统一,政策欠协调 |
三、政策配套性不足,效率低下 |
四、信息化投入不足 |
第五章 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
第一节 针对中央政府层面 |
一、完善立法,改善制度环境 |
二、建立升级及退出机制 |
三、建立各职能部门协调机制 |
第二节 针对地方政府层面 |
一、转变观念 |
二、科学规划 |
三、提升政策运行效率 |
第三节 针对海关管理层面 |
一、转变理念,明确职责 |
二、创新模式,改善现状 |
三、加强协调,创造条件 |
第六章 结论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中国综合保税区总体空间特征和空间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引言 |
2 发展历程和阶段特征 |
3 数量规模 |
4 空间分布 |
5 主导产业 |
6 空间优化 |
6.1 双联 |
(1)联动交通枢纽,为物流和人流提供便捷通道。 |
(2)联动城市空间,变“孤岛”为“中心”,由“综保区”走向“综保城”。 |
6.2 双增 |
(1)增加展示空间 |
(2)增加办公空间 |
6.3 双优 |
(1)优化查验空间 |
(2)优化仓储空间 |
6.4 多集合 |
(6)RCEP原产地特色规则:比较、挑战与应对(论文提纲范文)
一、RCEP的原产地规则及其特点 |
(一)简洁、灵活且限制性较低的原产地标准 |
1.区域贸易协定特定原产地规则构建的两种模式。 |
2.RCEP特定原产地规则的独特之处。 |
(二)适度宽松的直接运输规则 |
(三)便利导向的原产地证明制度 |
1.“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 |
2.“背对背原产地证明”制度。 |
二、RCEP原产地特色规则的现实意义 |
(一)RCEP简洁、灵活且限制性较低的原产地标准的意义 |
1.有利于推动区域内更为细化的价值链分工体系的形成,有利于区域内生产企业更为灵活地选取原产地方案。 |
2.是带领全球重回多边主义的一次重要努力。 |
3.推动我国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的业务发展。 |
(二)RCEP直接运输规则的意义 |
(三)RCEP“原产地自主声明”及“背对背原产地证明”制度的意义 |
三、RCEP原产地特色规则对中国的挑战 |
(一)灵活、限制性较弱的原产地标准将进一步加剧区域内制造业竞争,原材料、中间产品的销售面临更大挤压 |
(二)灵活、限制性较弱的原产地标准以及适度宽松的直接运输规则对我国自贸区、自贸港的战略应对提出了更高要求 |
(三)便利导向的原产地证明制度对我国现有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 |
(四)RCEP原产地特色规则已超出国内法规则边界,国内原产地规则体系面临挑战与调适 |
四、中国的因应之策 |
(一)积极引导企业理解、适应并合理利用RCEP原产地标准,完善联络点制度 |
(二)充分运用比较优势发展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 |
(三)在“原产地自主声明”管理制度中植入“实体标准”,充分利用多边框架强化信息交换 |
(四)快速制定RCEP项下原产地管理办法,优化优惠自贸协定项下的原产地管理国内法体系 |
(8)从三起案例再论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改进与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一、案例简介 |
二、海关特殊监管区法律属性及“境内关外”辨析 |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概念、类型和法律地位 |
(二)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境内关外”属性的辨析 |
三、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梳理 |
(一)《海关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其实施条例》和相关规章对特殊监管区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的法律制度 |
(二)《食品安全法》及市场监管部门对海关特殊监管区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制度 |
四、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缺陷 |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检验检疫管理规定与《食品安全法》存在冲突 |
(二)市场监管部门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定与《食品安全法》存在冲突 |
(三)制度滞后导致各地执法部门做法不统一 |
(四)不适应海关特殊监管区转型升级发展的需要 |
五、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建议 |
(一)重新定位海关特殊监管区法律属性 |
1. 海关特殊监管区“特殊性”限定在海关征税及进出口许可证范畴 |
2. 加快整合海关特殊监管区,立法固定其法律属性 |
3. 海关特殊监管区内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监管回归“境内”一般状态 |
(二)重新设计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
1. 区内企业严格食品安全准入 |
2. 把住“一线”进出境食品安全 |
3. 取消“二线”进出口安全监管 |
4. 纯转口食品快速验放 |
5.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保税备货食品实施进境安全检验监管 |
(三)优化特殊监管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
(9)G市Y区税务局出口退税风险管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出口退税的相关研究 |
1.2.2 税收风险管理的研究 |
1.2.3 出口退税风险管理的相关研究 |
1.3 研究框架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框架及研究创新性 |
1.3.2 研究方法 |
2 G市Y区税务局出口退税风险管理现状 |
2.1 G市Y区税务局出口退税概况 |
2.1.1 出口退税概况 |
2.1.2 出口退税风险管理体系 |
2.1.3 现行出口退税风险管理手段 |
2.2 Y区面临的出口退税风险研究 |
2.2.1 出口骗税风险 |
2.2.2 失职渎职风险 |
2.2.3 简政放权大环境导致的管理风险 |
2.3 Y区出口退税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
2.3.1 Y区出口商品类型分析 |
2.3.2 外贸企业违规行为分析 |
3 G市Y区税务局出口退税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
3.1 出口退税风险识别难度大 |
3.1.1 长期征退分离 |
3.1.2 出口管理系统之间信息不互通 |
3.1.3 外部环境影响下风险管理难度加大 |
3.2 缺乏有效的出口退税风险管理手段 |
3.2.1 预警分析指标不完善 |
3.2.2 出口骗税风险管理形势严峻 |
3.3 税务部门内部效率及资源不足 |
3.3.1 审批核查效率低 |
3.3.2 人员不足及专业人才缺乏 |
4 G市Y区税务局出口退税风险管理问题原因分析 |
4.1 政策机制因素分析 |
4.1.1 出口退税法律未形成体系 |
4.1.2 出口退税分担机制不合理 |
4.2 风险识别及评估因素分析 |
4.2.1 退税率频繁调整导致预警分析指标失效 |
4.2.2 出口企业分类评估机制亟需完善 |
4.2.3 出口退税相关部门信息互通机制不完善 |
4.3 税务机关内部控制因素分析 |
4.3.1 出口退税信息化系统建设缺陷 |
4.3.2 征退部门联动机制缺位 |
4.3.3 人员调配机制不合理 |
5 对于完善G市Y区出口退税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
5.1 完善出口退税风险管理规章制度 |
5.1.1 规范出口退税规章和提高法律位阶 |
5.1.2 降低退税率调整频次 |
5.1.3 细化出口退税管理工作规程 |
5.2 强化信息化出口退税风险识别体系 |
5.2.1 完善税务系统信息化功能 |
5.2.2 建立出口全流程的大数据管理平台 |
5.2.3 着力提高外贸企业遵从度 |
5.3 提高基层税务机关内控管理水平 |
5.3.1 强化出口退税日常监管 |
5.3.2 加强出口退税队伍建设 |
5.3.3 实现征退一体化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出口退税风险管理问题研究访谈提纲——税务人员 |
附录 B 出口退税风险管理问题研究访谈提纲——企业人员 |
附录 C 出口退税风险管理问题研究访谈记录表 |
致谢 |
(10)中国自由贸易港的立法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1. 选题的背景 |
2. 选题的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2. 本文的进一步研究空间 |
(三) 论文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
(四) 研究方法 |
一、中国自由贸易港的立法模式基本概念辨析 |
(一) 自由贸易港的相关概念 |
1. 自由区 |
2. 自由贸易港 |
3. 中国自由贸易港 |
(二) 立法模式的定义与分类 |
(三) 自由贸易港立法模式的定义与分类 |
(四) 中国自由贸易港立法模式的定义 |
二、混合式立法模式不适用于中国自由贸易港的分析 |
(一) 中国自由贸易港的混合式立法模式现状 |
1. 中国自由贸易港混合式立法模式之缘由 |
2. 中国自由贸易港混合式立法模式之现状 |
(二) 中国自由贸易港混合式立法模式下的授权立法考察 |
1. 中国自由贸易港授权立法的法律依据 |
2. 授权立法能否满足中国自由贸易港的法治需求 |
(三) 中国自由贸易港的混合式立法模式存在之问题 |
1. 混合式立法模式立法内容混杂 |
2. 混合式立法模式过度倚重地方立法 |
三、自由贸易港统一式立法模式的考察 |
(一) 自由贸易港统一式立法模式的国际法渊源 |
1. WTO框架下统一式立法之渊源 |
2. WCO框架下统一式立法之渊源 |
3. 以欧盟为代表的区域性法下统一式立法之渊源 |
(二) 域外自由贸易港的统一式立法模式考察 |
1. 美国对外贸易区的统一式立法 |
2. 韩国自由贸易区的统一式立法 |
(三) 统一式立法模式能否适用于中国自由贸易港 |
1. 统一式立法模式为何较为通行 |
2. 统一式立法模式难以突显中国自由贸易港的个性 |
3. 在法典化运动影响下具备难以规避的固有缺陷 |
四、分立式立法模式何以成为最优选择 |
(一) 域外自由贸易港的分立式立法模式考察 |
1. 台湾地区自由贸易港区的分立式立法 |
2. 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的分立式立法 |
(二) 自由贸易港分立式立法模式的优势 |
1. 分立式立法模式凸显自由贸易港的立法宗旨 |
2. 分立式立法模式契合自由贸易港的立法内容 |
3. 满足法经济学理论追求法律成本与法律效率的平衡统一目标 |
五、中国自由贸易港的立法模式选择 |
(一) 摒弃混合式立法模式而采取分立式立法模式 |
1. 中央立法机关制定出台“中国自由贸易港法” |
2. 分立式立法所契合的立法内容 |
(二) 在分立式立法模式下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之优势 |
(三) 中国自贸试验区向自由贸易港过渡时期适当运用授权立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论文参考文献)
- [1]《海关法》修订完善若干思考——以禁限管理为视角[J]. 王平,董博,周国良. 海关法评论, 2021(00)
- [2]西部地区地级城市出口加工区发展的政策研究 ——以绵阳出口加工区为例[D]. 张栗. 复旦大学, 2012(03)
- [3]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的决定[J]. 国务院办公厅.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03(64)
- [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J]. 辽宁省人民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23)
- [5]中国综合保税区总体空间特征和空间优化研究[A]. 张小松. 面向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治理——2020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04城市规划历史与理论), 2021
- [6]RCEP原产地特色规则:比较、挑战与应对[J]. 刘瑛,夏天佑. 国际经贸探索, 2021(06)
-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21年 第4号[J].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21(05)
- [8]从三起案例再论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改进与完善[A]. 王传斌. 《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0年第6卷 总第30卷)——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研究会文集, 2020
- [9]G市Y区税务局出口退税风险管理问题研究[D]. 张秋茵. 暨南大学, 2020(07)
- [10]中国自由贸易港的立法模式研究[D]. 谭文雯.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