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局征管改革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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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税收征管方式改革意见和建议
  1. 答:法律分析:第一,抓好分类管理的落实
    第二,完善税收征管的考核
    第三,提高征管人员的业首谨务素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梁带、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四十三条 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者渣基、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问:征管改革存在的问题
  1. 答:从税收征管改革实践看,当前税收征管中主要存在着管理责任淡化,税收征管运行链条被割裂和中断;废除管户制扒祥后,定期拉网排查难以杜绝漏管户;核定征迅弊收面过大,留下了潜在隐患和较多后遗症;征管部门与稽查亩此族部门争抢税源,纳税人疲于应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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