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全国第三次精神卫生工作会议上的总结发言(论文文献综述)
曹瀚予[1](2021)在《地方创制性立法研究》文中指出在我国地方法之制定、修缮以及运行实践中,善于观察和思考的人士或许已经觉察到一种现象,即由地方立法直接推动的地方治理乃至国家治理和制度革新,无论是在专家学者们的理论研究中,还是在实务工作者基于立法经验和实践建议建言中,会经常提到几个未能解决的难题:“一统就死,一放就乱”、“如法炮制”的“景观式立法”、法制统一与地方特色的矛盾、立法的创新性不足、立地方立法边界不明、“突破上位法”的合法性质疑等,而这些难题都与地方立法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创制性立法有关。如果将我国整个立法体制视作一个国度,中央立法就是这个国度的“领导者”和“管理者”,统摄管理整个立法国度,制定基本政策,把握发展方向,地方立法则扮演着“执行者”和“协助者”的角色。从制度设计的角度出发,地方立法起着“上通下达”的重要作用:协助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中央立法在地方的有效执行、解决中央立法无法独力处理或暂时不宜处理的问题、解决理应由地方自主处理的问题、为中央立法提供“先行先试”的经验。但随着改革发展进程不断推进,尤其在进入了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新时期,社会关系愈发复杂,急需新的规则去规范约束,此时国家对地方立法的要求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总结过往经验、肯定已有做法,而是要求其在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进行执行性立法的同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具有引领意义的创制性立法。倘若地方立法丧失了创制性,只作为中央立法的实施细则紧随其后,就丧失了其地方性的本质属性。如此,地方立法增加了一个“改革者”、“实验田”的角色。创制性立法作为一种立法类型和立法现象,客观地存在于地方立法之过程中,但作为一个学术概念,并未引起诸多学者之关注。诸学者所提创制性立法仅是为论证其他主题之需要,而附带说明或借鉴思考,无意作科学周延之诠释,且很多时候将“创制性立法”理解为“立法的创新性”。实际上,在学术研究和立法实践中,这两个概念之间是存在区别的,创制性立法既可以被视为一种地方立法的属性,又可以被视为一种地方立法的类型。将其视作一种立法属性时,“创制性”等同于“创新性”,”“创制性立法”亦即“具有创新性的立法”。就地方立法而言,创制(新)性是一项基本特征,一部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相较上位法若没有丝毫创制,则其必要性势必受到质疑,也很难通过备审制度的监督。此时的地方立法根据不同划分标准,可以分为执行性立法、先行性立法、补充性立法、试验性立法、自主性立法等不同立法类型,即便在执行性法规中也会存在“创制性条款”,从而具备执行性和创制性双重属性,都可以一定程度超出上位法规定的范围。而将其视为立法类型时,创制性立法是与执行性立法相对应的概念,“创制”的涵义在于“创设”、“增设”,以立法目的和立法内容为划分标准,地方立法仅包括创制性立法和执行性立法两种类型。地方创制性立法是指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为了弥补法律、行政法规等上位法的空白或不足,解决地方出现的具体问题或满足某种需求,就不存在上位法或上位法尚未规定的事项,运用自主立法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创制新的权利义务规范的活动。在从当前各地地方权力机关开展的立法活动境况来看,创制性立法已经成为我国地方立法发展的一个鲜明倾向。与执行性立法相比,创制性立法更能体现地方立法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作为近年来地方立法过程中最为活跃的力量,必然有其正当性和合理性依据。其理论依据主要包括了试验治理理论、国家试错策略论、地方制度竞争论、地方性知识理论、地方法治观理论等诸多法学理论和国家政策。但由于缺乏制度上的规范,创制性立法缺乏统一且完整的判定标准。目前已有的研究对创制性立法的区分大致可以从法对制度和权利的设定、上位法依据、依附关系三种角度出发,但这三种观点都有所欠缺,无论是从逻辑行还是操作性上,很难明确合理地将创制性立法和执行性立法区分开。将判断标准和判断方法结合来看,判断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其中的具体条款,可以通过依据性标准、创制性标准以及立法目的和立法原则标准三个标准进行认定。而这三个标准又可以通过诸多不同的方法和手段予以判断:依据性标准可以通过法的名称和法源条款进行判断;创制性标准可以通过法的权利性条款、义务性条款以及责任性条款加以判断;立法目的和原则标准可以通过立法目的条款和法规内容整体把握。这些标准既相互独立,又彼此联系,很难仅通过其中某一单独标准对地方创制性立法进行准确判断,必须将三个标准结合起来综合考虑,才能更好地对地方立法的属性进行判断。我们可以按照创制性立法的三个判断标准将创制性立法进行分类:按照依据性标准可以分成整体型创制和部分型创制,或者独立型创制和依附型创制,其中后者可以看作是部分型创制的下级分类,这两种分类四种类型表现的是地方立法整部法规或具体条款与上位法的关联性;按照创制新的权利义务性标准,可以分成权利义务型创制和处罚强制型创制,这两种类型表现的是地方性法规中具体的创制内容;按照立法目的和立法原则标准,可以分成地方事务型创制和先行先试型创制,表现的是地方立法主体创制性立法的目的是“管理地方性事务”还是“先行先试”,其中自主性立法对应的是地方事务型创制,先行性立法对应的是先行先试型创制。基于无知论的假设和进化论理性主义的哲学立场,任何人试图通过理性分析建构出比由经济社会演化而来得更有效的规则,都是不可能的。通过对山东省和几个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实践进行考察剖析后可以发现,目前的地方创制性立法正面临着“形式增长”、“地方”着力不足、立法供给难以满足地方需求、创制内容与体例结构不匹配、“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合法性质疑等困境。出现诸多问题的症结在于央地立法权限的分配问题,包括传统理解下法制统一与地方特色的张力、创制边界模糊、创制能力短缺、中央制约管控与地方有效治理的矛盾、创新试验与既有法制的冲突。任何一种制度都是在不断发展中完善的,创制性立法亦是如此。面对以上如此困境,地方立法机关首先应从理论观念上进行革新,主要包括了对“法制统一”原则的再理解、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配置立法供给、正确看待“突破上位法”的合法性问题等。除了通过理念革新外,在新时期下还应当重视大数据技术在地方立法活动中的应用,切实提高地方创制能力外,例如提升创制性立法的公众参与能力、立法后评估水平等,同时还需完善监督和防范机制来防止地方立法权的滥用。
毕九川[2](2021)在《21世纪中国应急卫生外交研究 ——以应对非典、埃博拉、新冠疫情的外交机制和外交行动为例》文中认为21世纪以来,中国经历了非典、埃博拉和新冠肺炎等多次国际突发公共卫生危机。中国外交在应急处置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应急卫生外交开始于非典疫期间期间经历了由“被动融入”到“探索性参与”的过程。中国基于国家安全和应对国际压力的考虑,开始尝试建立应急卫生外交机制并强调国际卫生合作。在多边层面,中国在世界卫生组织框架内强化技术领域的交流合作。与此同时,中国在东亚区域基于已有的地区多边框架和共识,建立应急卫生新机制,积极开展应急卫生合作。在双边层面,中国主要围绕争取国际理解支持和尽快恢复中外交往展开应急卫生外交行动。后非典时期,中国卫生应急体系不断完善,双边和多边卫生外交不断发展。援助西非国家抗击埃博拉疫情是中国应急卫生外交发展的重要节点。此次疫情期间,中国不仅早于世界卫生组织数月开展对外应急卫生援助,还在世界卫生组织宣布疫情为“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紧急事件”后,迅速启动国内应急卫生机制,创新应急卫生外交运转机制,强化全球应急卫生合作。在多边层面,中国在联合国和世界卫生组织等框架下开展多边应急卫生行动。在双边层面,除了对疫情国家开展史无前例的应急卫生援助外,中国还与美欧等国加强卫生合作。中国此次应急卫生外交取得了积极效果,提升了中国在全球卫生治理领域的软实力。后埃博拉时期,中国卫生外交进入了高速发展期,不断扩大卫生外交范围,强化在全球、区域和次区域层面的卫生外交行动。新冠疫情是21世纪以来最大规模的国际突发公共卫生危机,中国应急卫生外交兼顾国内与全球卫生安全,初步成熟。中国根据疫情发展不断调整应急卫生外交机制,从“三级联动”到“中央统筹—归口管理”,更加细化和完善。外交行动表现出引领性参与全球应急卫生治理的特点。在多边层面,中国始终与世界卫生组织全面合作,维护其权威;在全球、区域和次区域全面开展多边磋商、交流与合作。在双边层面,中国强化与各国“云”交流;开展了建国以来最大规模的对外应急卫生援助和发展合作。新冠疫情期间的中国应急卫生外交取得显着成绩。应急卫生外交是中国外交和全球卫生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21世纪中国应急卫生外交机制呈现出立体化、规范化和公开化的发展趋势;应急卫生外交行动呈现出方向转变、区域扩大化、方式多样化和内容多元化的特点。各个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全球卫生治理体系因素、中国参与应急卫生外交的意愿和能力是影响21世纪中国应急卫生外交发展变化的动因。
罗雄[3](2020)在《高等学校时代新人培育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育人新目标,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人才培养的总方向。时代新人培育的提出,既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这一特定历史阶段对人才培养的客观需求,也延承了中国共产党根据中心任务的变化而培养“新人”的历史传统。时代新人的培育,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学说,回答了新时代教育“培养什么人”的根本问题,是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德育的重要使命,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迫切要求,是落实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本质要求,是新时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客观要求,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在要求。青少年是时代新人培育的主体。高等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之一,在时代新人培育上大有可为且应大有作为。高等学校时代新人培育,根植于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延承中国共产党“育新人”的传统,着眼于现代化进程中的育人反思。就理论基础而言,马克思主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中国共产党“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和“立德树人”的育人思想是高等学校时代新人培育的理论根基。就时代背景而言,高等学校时代新人培育处于落实“四个伟大”战略、完成“强起来”历史任务、贯彻“四个服务”方针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背景、新征程、新境界和新使命之中。就现实反思而言,高等学校时代新人培育必须正视教育现代化、文化多元化、政治民主化和社会信息化等潮流对青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所带来的挑战,必须直面技术理性的“僭越”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所带来的困扰。在培育原则上,高等学校时代新人培育应坚持总体性原则、主体性原则、导向性原则和实践性原则。在培育内容上,高等学校应着重培育青年大学生过硬的政治能力、高尚的道德品质、卓越的学习和创新本领、无畏的担当精神、健康的身心素质和开阔的国际视野。在培育路径上,高等学校时代新人培育应着重从课堂引导、实践养成、组织保障、精准服务和队伍支撑上入手,构建时代新人培育的路径体系。具体而言,在组织保障层面,应以党的坚强领导推进时代新人培育,构建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高校共青团“四维”工作格局,增强高校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组织的组织力,强化班集体成员的主体能动性;在课堂引导层面,应坚持“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的贯通、“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融合、“实体课堂”与“虚拟课堂”的互补;在实践养成层面,要做实以理论学习为基础的专业实践,做优以知行合一为原则的社会实践,并在实践中精心打磨育人工作品牌;在精准服务层面,应扎实做好对青年大学生的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生活引导和就业指导;在队伍支撑方面,应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精心培养“大思政”育人队伍,尤其是要配齐建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工作队伍。总之,高等学校时代新人培育作为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需要不断健全和优化课程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科研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十大育人体系,从而形成育人合力,使时代新人培育取得更加显着的成效。
李全平[4](2020)在《集体化时代山西的医疗场域与乡村社会》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医疗社会史是史学界的一个新型领域和分支学科,国内外已有不少成果。本研究主要关注的是我国集体化时代的农村医疗卫生。目前医疗社会史对这一时期的医疗卫生给予的关注不够。事实上,集体化时代的医疗史既承续着几千年中国传统医疗史的积淀以及近代中国医疗多元型变的复杂头绪,又是新中国大规模开启医疗卫生整体改造工程的奠基段落,亦与当代健康中国建设的现实状况紧密相连。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深入乡村社会内部从医疗卫生的方方面面实施了一系列变革,不仅迅速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卫生保健网和独具特色的集体保健医疗制度,同时有力地发动了遍布城乡的爱国卫生运动,使得乡村卫生面貌有了较大改观,民众整体健康水平大幅跃升。那么,医疗史应该对这一社会历史现象作出自己的阐释和理解。山西地区在整个集体化进程中有着重要的历史地位和影响,熔铸了鲜明的时代表征。集体化时期的山西不仅有西沟和大寨这样的模范村,而且在医疗卫生方面也不乏全国典型。1955年成立的高平县“米山乡联合保健站”,以全国第一个农村卫生保健站的记录,成为我国农村集体保健医疗制度的发祥地;稷山县董家庄乡太阳村是集体化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闻名全国的红旗单位。由于这两个地方的医疗卫生经验当时在山西和全国多个地区推广,因而其医疗史价值和历史经验颇值得挖掘。山西集体化时代医疗史的这种独特性又同山西在近代中国的独特历程紧密相连。本文选取山西在集体化时代医疗卫生方面的历史实践,尝试以医疗社会史的视野开展区域性专题研究,努力通过区域认识整体,通过医疗观察集体化时代的中国乡村社会。为克服当前大量相关研究成果惯于将集体化时代的医疗框定在卫生系统和制度史范畴内,以及由宏大叙事治史路径造成的空疏之弊,本研究尝试引入“场域”概念构建长时段、立体性和多元化的理论分析框架,依此把集体化时代医疗史的相关问题回置到历史现场,突破过去研究偏重合作医疗的制度和卫生政策的梳理之单一维度,通过医疗场域的总体呈现,解读和阐发集体化时代医疗实践生发与展开的具体机制,把握国家话语与乡村社会融入医疗场域的内在理路,挖掘集体化时代医疗实践的历史语境和底层逻辑,弥合“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研究路径的分野,从而展示历史图景的丰富复杂性。传统农村医疗场域扎根于以家族、父系、亲属和熟人互惠规则为特征的乡村社会之中,与传统乡村社会有机糅合并镶嵌一体。近代以来,伴随着西医的传入,医学、教会与商品相结合很快挤占和打破了传统医疗的结构分布,传统医疗中固有的生产和再生产机制之维续迎来较大挑战。在医疗多元型变的时代,医场中的医学、技术和医者围绕不同的政治、文化和社会资本等竞相角逐。逮至全面抗战爆发后,中共领导的军队进驻山西农村,大面积开辟抗战根据地,通过革命的底层深进直接触及乡村传统医疗,新政权努力对传统乡村医疗进行再塑,开了农村医疗集体化的先声。新中国成立后,农业合作化的整体形势推动了乡村整个社会场域的急骤变化,这既为农村集体保健医疗制度的诞生创造了条件,也使得医疗卫生的相当部分与传统医疗形成脱嵌后而被归纳到新的国家政治社会情势之中。场域更变使得医学技艺习得、行医方式和医药空间均被重新改塑,中西医关系的历史意涵在激烈变动时代不断被拉扯和重构。面对强大的传统医疗的惯性、特别是传统医疗所依附的传统社会结构以及无数个经过传统社会浸润过的医者与乡民,负载着新的社会文化意义的医疗卫生改造充满艰辛,于是国家诉诸于社会运动力量来推动医疗卫生的变革。社会史视野使我们更清晰地关照到不同医者、干部、医务人员和普通乡民等面对医疗场域发生更变时的抉择和向背以及新旧观念的冲突,也展示了国家如何通过各种符号、话语、组织网络、资源动员等策略将广大民众组织参与到医疗卫生改造中的丰富实践面相。在集体化时代,广大民众以高涨的热情参与医疗卫生运动的同时,也参与了国家新的意识形态之内化学习和行为实践、参与了国家新的政策主张以及新的道德评价规则的认知和运用之中,并从中获得了新的身份和体验。传统医疗场域与乡村社会的关系纽带被新的负载着国家话语、民族主义以及新型意识形态的社会运动反复动员、感召、冲击和改造,最终不仅改变了农村缺医少药和卫生观念薄弱的落后状况,同时实现了国家新政权建设、意识形态重塑和整个医疗社会的改造,这是一个紧密交糅的动态过程。另一方面,传统乡村社会在变革中既有适应也有变迁。在国家努力重构医疗卫生与乡村社会的过程中,传统乡村社会发挥作用的机制由显性而变为隐性,但传统医疗场域的机制和惯习始终潜藏背后并在极为细腻的环节里隐现出来,而合作医疗最终的解体在某种程度上说也是新旧体制的交冲和妥协,折现出医疗演变的复杂性所在。
李宁[5](2020)在《历史变局中的“齐鲁医学”转型研究(1948-1953)》文中研究指明教会医学是基督教在近代中国传播的产物,从十九世纪下半叶产生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消亡,历经近百年崎岖波折又波澜壮阔的历史。“齐鲁医学”曾经是中国教会医学的一张“名片”,其典型性和代表性至少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齐鲁医学”的发展历程几乎贯彻整个山东教会医学从起源到消亡的全部过程,代表着山东教会医学的最高水平,早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就与“北协和、南湘雅、西华西”等国内三大头牌医学齐名,并称为“东齐鲁”,在国内外医学界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二是“齐鲁医学”品牌由英美加中四国共同缔造和培育,其人员和经费至少由四个国家的十三个基督教组织供给,亦是洛克菲勒基金会重点资助的医学机构之一,其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及其对不同势力态度的矛盾性恰好为研究“齐鲁医学”与地方社会的互动提供了绝佳机会;三是“齐鲁医学”由教会医学向“人民医学”转型的过程异常复杂,经历了南迁福州、内部分裂、派系争斗、与美决裂、思想改造等多重洗礼,最终在全国院系调整中完成蜕变与重生,其过程既具有全国教会医学转型的通性特征,又有独特的发展脉络,对于整个教会医学转型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齐鲁医学”的转型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就已开始。1948年济南解放前夕,在国民党势力的怂恿和西方差会的鼓动下,齐鲁医学院做出了南迁福州的决定,大部分医学教授和本科生由山东济南迁往福建福州,齐鲁医院和少部分师生继续留守济南。不久,医预科随文理学院南迁杭州。一时间国内出现三处齐大校区和两个领导核心,形成南北对峙。南迁不仅造成“齐鲁医学”的内部分裂和派系对立,更为后来被新政权认定为“落后”和“反动”埋下了伏笔。随着杭州和福州的相继解放,齐鲁医学院在南迁一年之后选择回迁济南,“齐鲁医学”在形式上实现了合体和统一,但是南迁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没有消除,反而在旧有矛盾的积累效应下被扩大,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新旧两派势力之间的校权之争。以吴克明为代表的亲国民党守旧势力与以杨德斋为代表的亲共产党新晋势力为获得学校控制权展开了激烈博弈,最终新派势力在新政权的支持下两次挫败“倒杨”运动,赢得校权之争的胜利。随后,“齐鲁医学”开启了行政体制方面的改革,在齐鲁医院建立第一支党小组,不断扩大共产党的影响力,积极向新政权靠拢。自1949年底收回校权到1952年院系调整,“齐鲁医学”随着齐鲁大学同步启动了思想、政治、经济、教育、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系统改革,开始了艰难而又深刻的历史转型。思想政治方面的改革是新政权非常关注的重要议题,也是其他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针对齐鲁医学院和齐鲁医院宗教氛围浓厚、“亲美”“崇美”思想严重、政治意识淡漠、片面强调专业技术等状况,新政权以齐大行政管理层和共产党工作小组为媒介,在全校范围内发起了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改造运动,通过开展爱国爱党教育、常规思政教育、亲苏学苏教育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使“齐鲁医学”广大师生和医护人员增加了对新政权和共产党的了解,提高了思想政治意识。抗美援朝战争爆发之后,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转向全面控诉美国侵略和爱国主义教育,将长期以来普遍存在的“亲美”“崇美”“恐美”情绪逐渐改造为反美仇美排美情绪,通过鼓励学生参军参干、组织抗美援朝医疗队、收治志愿军伤病员等实际行动与美国划清界限,将全体师生团结在爱党爱国拥军的旗帜下,为后来的院系调整打下了思想基础。在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改造的同时,“齐鲁医学”其他方面的转型改革亦在同步进行。在教学育人方面,齐鲁医学院积极响应新政府提出的“教育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指导方针,在招生对象、招生名额、入学资格、培养目标、学制学时、教学课程等方面进行深刻改革,不断满足新中国对医学人才的迫切需求。在社会服务方面,齐鲁医院主动参与灾区医疗救灾、疫病防治服务、公共卫生教育,将发挥专业优势与服务社会有机结合起来。在经济方面,面对西方国家的经济封锁,齐鲁医学院及齐鲁医院改变过去单纯依靠中外教会拨款的传统方式,积极争取新政府的资助,通过有条件地接受捐赠、开展资产清查运动、增产节约运动等多种途径拓展筹资渠道,最终与外国教会彻底割裂经济联系,完全实现了经济自立。上述改革措施的实施,既体现了新政权和新执政党对“齐鲁医学”提出的外在要求,也体现了“齐鲁医学”人审时度势、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调适和努力。1952年10月,齐鲁大学在全国院系调整中走向消解,包括齐鲁医学院和齐鲁医院在内的原有组织被撤并重组,随之而来的是“齐鲁医学”在性质内涵和组织属性方面的根本性变化。齐鲁医学院与山东医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山东医学院,附属齐鲁医院则成为山东医学院附属医院。“齐鲁医学”从此涅盘重生,进入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虽然“齐鲁医学”在名称、性质和归属等方面发生了变化,但其优秀的文化基因和传统的人文根脉得以传承和保留下来,并最终发展成当今的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和齐鲁医院。“齐鲁医学”发展史实际上也是教会医学与山东地方社会的互动史,二者互相影响、相互形塑而又彼此同化、趋于融合。“齐鲁医学”在西方传统与中国文化之间、宗教信仰和世俗生活之间、外国资源和本土力量之间、现代化转型与传统惯性之间不断寻求某种平衡,并以彻底本土化、中国化的结局完成转型使命。
刘欢[6](2020)在《系统观指导的上海社区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研究目的了解上海社区家庭医生团队精神心理卫生服务现况,根据需求设计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方案,以系统观、整体观思维来探索提升服务技能的宏观架构,构建精防公卫条线医生为主,家庭医生团队融入,全社会参与的社区精神心理卫生服务模式,并为探索公共卫生人才培养、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精神心理专科医联体建设提供参考意见。研究方法应用问卷调查法、半结构式访谈法、数理统计法、专家咨询法等。以纳入上海市第四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的精神心理卫生服务技能培训项目的6个区县205名家庭医生团队人员为研究对象,用描述性分析、卡方检验等方法分析专项培训阶段性资料。培训的设计理念是启发学员用系统观来理解和处理社区心理健康问题,培养家庭医生团队能够与个体、家庭、医疗机构、学校、社会文化环境等整个系统工作。从而促进不同机构、不同部门的融合协作,并探索提升社区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与策略,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精神心理专科医联体、大健康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提供参考资料。研究结果1.基本情况:学员以中青年为主,40岁及以下人群占73.17%;学历层次较高,本科及以上学历占84.39%;其中48.81%公共卫生岗位人员非公共卫生专业背景。2.精神心理卫生服务专项培训:不同岗位人员对接受培训途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家庭医生更倾向于专科医院进修;98.05%反映非常愿意将培训内容学以致用;90.73%的学员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培训效果良好。3.精神心理卫生服务培训现状:48.78%的学员反映政策保障不够;81.46%认为证书含金量需提高;76.59%反映培训与工作冲突较多。家庭医生和公共卫生医生培训意愿相对较高,其中家庭医生团队对心身疾病的诊治、医患沟通与压力管理需求较高。4.精神心理卫生服务模式和体系:家庭医生团队反映精神心理卫生服务比较突出的问题为缺少专业人员(75.61%),缺乏知识技术(65.37%),需提升居民知识(65.85%);90.73%认为从事社区精神心理卫生服务应该获得报酬,但实际只有17.56%的人员有报酬;提高精神心理卫生服务人员积极性最有效的措施是制定合理报酬(93.66%),改进工作环境(74.15%),提供培训机会(68.29%)。5.能力提升远期效应:家庭医生团队较多会将精神心理知识运用在人际关系问题(57.46%)和工作问题(58.21%);专业能力的提升一定程度会推动经费投入,提升社区心理卫生服务硬件、软件和人力配置,对居民精神心理卫生知识知晓率提升也有明显促进作用。研究结论1.家庭医生团队结构比较合理,年龄和学历构成是服务能力提升的坚实基础;培训开展要结合团队人员专业背景和岗位需求设计方案。家庭医生团队对精神心理卫生服务技能培训需求较高;系统规范的精神心理卫生服务专项培训比较受欢迎。2.能力提升要结合家庭医生签约精神卫生服务的推进阶段开展,争取多部门积极配合支持,确保医护人员安心参与;制定适宜的社区精神心理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机制,有利于激发家庭医生团队的积极性,对基层心理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起到良好促进作用。3.公共卫生人员和家庭医生是社区精神心理卫生服务的主力军,可以将上海三级预防管理模式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结合,构建以精防条线公共卫生为条,其他人员辅助家庭医生管理精神障碍患者和社区心理卫生服务为块,条块结合、全社会参与的社区精神心理卫生服务模式。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不单单是卫生部门的精神心理疾病治疗,更多的一般心理问题干预和健康促进,需要多部门积极配合,更需要完善的基层心理服务网络和人力基础做支撑。4.非公共卫生专业背景的公共卫生岗位人员制约了社区条块结合的良性发展,公共卫生人才培养迫在眉睫;构建全面系统的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统筹兼顾公共卫生人才培养的三个阶段,使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衔接顺畅,培养的人才能够很快适应社会需要。5.精神心理卫生人力资源缺乏与分布不均匀短期内难以解决,积极探索市专科-区专科医联、专科医院-社区医院医联、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医联、“互联网+”跨区域医联,是快速解决现有服务资源缺乏的有效方法。
樊孝东[7](2020)在《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研究(1944-1958)》文中研究指明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历来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也是中国史学界长期关注的重要课题。以往有关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研究,在研究范畴和视角上,多从宏观层面着眼,微观和个案的考察较为欠缺;在研究时段上,常以1949年为界将边区时期的互助合作运动与1950年代的合作化运动割裂开来。然而,对于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农业合作化运动而言,一方面,宏观、微观和个案研究应该结合起来,三者缺一不可。另一方面,考察中共乡村治理的历史可知,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的很多制度在边区时期已经进行过实验或已形成雏形,因此不能将两个时期连接起来就不能完整地展现集体化时期中共的乡村治理政策和实践。本文以河北省饶阳县五公村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1944—1958)为个案,按照纵向时序对其进行了较长时段的追踪和考察。从建立冀中抗日根据地第一个“土地合伙组”开始,到“农业合伙组”阶段的急剧扩张和退组事件,到“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合并小社成立全村大社与整社,再到尝试向集体农庄过渡和转为高级社的完整发展历程进行了“解剖麻雀”式的研究。主要探析了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历程中每一阶段的变化和特征,包括中共合作政策的演变及其影响,合作社本身的发展变化,社员入社、退社心态的变化等。并通过对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各个时期的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的考察,进而探析合作社与国家、社员之间的互动关系。文章认为,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有一个从自发到自觉、从个别特例到全国典型的变迁过程。耿长锁及其农业生产合作社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农业合作化的标志性人物和示范性村庄,一方面是以耿长锁为代表的乡村精英人物的努力所致,另一方面也是合作社本身的发展契合了其时国家的政策需要和农民理想。但是,在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被树立成典型后,随着国家改造和重塑合作社的力度和进程逐步加大和深化,国家与合作社之间的管理边界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合作社的经营与管理自主权逐步收缩,特别是关系到社员切身利益的地劳分红比例的变化更直接影响到合作社的经营发展与收益分配,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徐建中,焦佳凌[8](2020)在《新时代民政精神卫生工作职责与定位探析》文中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政部门就是参与精神卫生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部门。在不同历史时期,民政精神卫生工作的职责定位、概念内涵和工作重心,随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党和国家工作需要而有所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思想日益成熟,民政精神卫生工作职能内涵日益丰富,工作内容得到全面拓展和加强。第十四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三聚焦、三基本"的指示批示,新时代民政精神卫生工作应当聚焦六个方面:加强民政精神卫生服务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提高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服务水平;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落实精神障碍家庭监护政策并加强监护制度研究;加强流浪乞讨人员中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强化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科学化专业化管理等,切实保障民政精神卫生工作对象的合法权益。
骆晗[9](2020)在《新中国初期中国共产党保育政策实践及经验研究(1949-1956)》文中提出儿童的养护和教育一直是马克思主义政党重点关注的课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提出了许多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思想。这些理论和思想在社会主义国家革命与建设过程中得到一点点的应证。结合中国当今实际,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幼有所育”作为民生工作进行专门阐释和部署,2019年国务院专门出台了幼儿托育工作的相关文件,托育机构的运作和规范也在不断完善,由此可知国家对于儿童托育工作的重视。因此有必要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视域下对中国儿童托育工作的历史进程进行深入研究,总结历史经验,推进相关理论和实践的时代化发展。新中国成立至今,儿童托育工作在名称、内容、形式等方面都发生了质的转变,但是在新中国初期这项工作却呈现出了不一样的时代特征。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建设亟待推进,妇女成为挖掘劳动力的主要着力点,国家出于解放妇女劳动力和保育儿童的主要目的,大力推行保育政策以解决妇女的后顾之忧,激发妇女的劳动潜力推进国家建设。因此新中国初期的保育政策实践很大程度上与妇女解放的话语相关联,这也符合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妇女解放的理论构建。中国共产党保育政策实践的过程就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妇女儿童的重要思想及理论在中国展开实践的过程。所以论文拟从此处着手,选取1949—1956年为主要考察时段,对中国共产党保育政策实践展开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关注国家与基层的互动联系,在还原多维历史面相的基础上总结历史经验。论文考察和论述的主要内容有:第一部分,厘清保育政策的理论逻辑。考察新中国初期保育政策实践之前,先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相关论述进行梳理研究,交代中国共产党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继承,探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思想与保育政策理论来源的内在联系。第二部分,梳理新中国初期保育政策实践过程中党委、政府及妇联的政策规划和实际行动。探究保育政策实践的“主导者”如何从上层视角推动保育政策的实践,整体概述1949—1956年党委、政府及妇联为推动保育工作制定的相关政策及做出的实际行动,还原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妇联形成的互动样态。第三部分,考察保育组织与他机构的协调配合。在党委、政府和妇联做出整体性规划后,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与保育组织进行了工作上的协调配合、合作共进。第三部分内容则以保育组织托儿管理委员会的创建与运作为考察中心,交代保育政策实践过程中组织机构间的矛盾协调与统筹互动。第四部分,考察保育工作者的培训塑造。人民群众作为能动主体,在国家政策推行过程中会产生相应的能动反映,因此研究政策实践必须深入考察对“人”的培训与塑造,选取保育工作者为主体展开探究,分别阐述保育工作者的培训、报酬及竞赛三个方面,分析保育工作者如何从“家庭妇女”转变为带有“身份”的“社会主义劳动者”,从而有效地推动保育工作的开展。第五部分,考察保育组织内关于儿童保育的具体工作。对于儿童的保育是保育组织的主要工作,入托儿童的身心健康对于儿童自身以及孩子家属都有直接影响,因此第五章从儿童卫生健康、教育及饮食等多个方面交代保育政策实践与儿童能动性的相互反映,考察国家建设与儿童保育工作的重要关联。第六部分,对保育政策实践做出客观评价和经验总结。从“组织”及“个人”多方面考察新中国初期保育政策实践的复杂过程,第六章在还原“事件”的基础上结合理论基础,对这场盛大的“集体运动”从成效与不足两个方面做出客观评价,并且从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群众路线、组织机构、工作队伍及思想教育五个方面总结历史经验,再结合新时代儿童托育工作进行探究表述。另有结论部分对文章做出完整概述,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妇女儿童重要思想的基础上,对文章做出了结论性总结,阐述新中国初期保育政策实践的历史经验在新时代托育工作中的时代价值。
罗菲[10](2019)在《除旧布新:新中国新法接生普及的历史经验及基本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目的:与建国之初同样被列为卫生工作重点的烈性传染病防治等工作不同,新法接生直至1985年才基本得到普及,时间跨越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若干历史时期,其中原因也远非普遍接种疫苗那样简单。因此,研究新法接生从开始推行到基本普及的历史过程,勾勒新法接生推行的社会图景,探究影响新法接生尽早普及的各种因素,剖析影响新法接生率起伏变化的深层次原因,即是本课题的主要研究目的。方法:在掌握大量第一手史料的基础上,以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指导,运用历史文献学方法,对新中国推行新法接生直至基本普及的全过程加以系统考察,从而再现新法接生推行的基本历史面貌。与此同时,结合新中国成立后推行新法接生的36年间政治、文化与社会背景的变迁,采用医疗社会史与医疗经济学研究的分析工具,在综合考察各方面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政治运动、经济水平、人力资源和传统生育观念是影响新法接生尽早普及的重要因素,进而影响到新法接生率的起伏变化的命题。成果:通过分析推行新法接生的各个构成要素,诸如宣传动员、人力资源、推广方式、组织管理等,全面梳理新法接生推广的基本历史经验,客观再现新中国新法接生由推广到基本普及的历史。通过查阅、分析各个历史时期的大量史料,发现“大跃进”时期新法接生率存在虚高的成分,而“文化大革命”(以下简称“文革”)时期农村产妇受到的医疗照顾也并不像前此论者所估计的那样少。“文革”时期许多中、高级妇幼保健人员或参加巡回医疗队,或被下放到农村,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地区新法接生的推广,他们培训的“在地化”初级医疗人员也为“文革”后期新法接生迅速推广并普及储备了人力资源。在构建新法接生推行历史图景的过程中,通过深入挖掘史料,对旧产婆改造、妇幼保健员培训、助产教育等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结合社会制度变迁,对基层妇幼保健机构的演变轨迹进行了梳理,并剖析了其中隐含的内在逻辑。在乡村医疗卫生人员极其匮乏的情况下,传统中医业者以其技术水平、庞大数量和广泛分布,受到政府关注,并被组织到新法接生推行工作之中。文中还对民族地区新法接生推行特色作了分析,并结合政策环境,提出医疗资源配置在其中起到的决定性作用。在收集与分析各地不同历史时期新法接生率数据的基础上,生动再现新法接生率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波浪式走向,借助医疗社会学、人口学等多种分析方法,综合考察影响新法接生推行的政治、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推动力量与影响因素,提出导致这种起伏变化及新法接生推广历时36年才宣告基本普及的原因,主要在于政策环境多变、人力资源严重匮乏、经济条件落后、传统生育观念影响等几个方面。结论:本文力求在再现新法接生普及历史面貌的基础上,全面总结新中国新法接生从开始推行到基本普及的主要成就及基本历史经验,并由此揭示出新法接生普及耗时长久的主要原因及新法接生率起伏变化背后隐藏的内外制约因素。自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颁行以来,保护妇婴健康就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的一贯政策。在不同历史时期,结合中心工作,采取了团结改造己有人员,培训新生力量,大力宣传新法接生,并在城乡和厂矿广泛建立新法接生组织和机构的一系列措以施,运用点面结合、点带面、逐步推进的方法,在全国展开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和产妇产褥热的工作。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体妇幼保健人员的艰苦努力,新法接生于1959年在城市基本普及,此后,推行新法接生工作的重点转向农村。新法接生推行的过程,伴随着各种因素的交互影响,构成新中国新法接生推行的独特面貌。在新法接生宣传中,除了教育民众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外,重点在通过新旧对比,激发民众对新的人民政权的认同感。在接生员培训方面,既有接生技能内容的培训,也带有土地改革、合作化、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的鲜明时代特色,其中也能看到传统中医或隐或显的影响。在执业资格管理上,1949-1957年间较严格地实施专业化与证照制度;限于农村地区的各方面条件,1958年提出卫生人员都要做新法接生工作的要求,1963年正式提出只要采用了消毒接生与消毒断脐的方法,即使是家属或亲邻等实施的接生操作一样算作新法接生,事实上弱化了对接生员执业资格的管理,并使新法接生的技术要求降到了最低。1978年后,在边远和经济落后地区着重推广了1963年以后的做法,从而提高了这种低技术含量的新法接生推行的速度,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新法接生推行的质量及新法接生率的稳定性。“文革”时期虽然妇幼保健机构大量撤销,影响到新法接生推行,但由于前此“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心放到农村去”的指示,以及“文革”时期包括妇产科专家在内的大批中、高级医疗卫生人员的下放,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优质资源下沉的效果,部分地区农村母婴健康水平得到了提高。改革开放以后,由于采取了多样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新法接生推行办法,加之农村经济逐步好转,医疗装备与专业人员基本到位,妇幼保健网基本形成,新法接生很快在全国基本普及。
二、在全国第三次精神卫生工作会议上的总结发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在全国第三次精神卫生工作会议上的总结发言(论文提纲范文)
(1)地方创制性立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的述评 |
(一)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外文献综述的简析 |
三、结构安排与方法选择 |
(一) 结构安排 |
(二) 研究方法 |
四、研究对象的限定 |
第一章 地方立法的创新难题 |
一、“突破上位法”的合法性质疑 |
二、“不抵触原则”的判断标准模糊 |
三、设区的市立法事项范围存在争议 |
四、“如法炮制”的“景观式立法” |
第二章 创制性立法的界定及理论基础 |
一、创制性立法的概念界分 |
(一) 创制性立法的概念诠释 |
(二) 立法中“创制”涵义的多重性 |
二、地方创制性立法的辨析与定位 |
(一) 地方立法的类型划分 |
(二) 创制性立法的对应概念: 执行性立法 |
(三) 创制性立法的相近概念辨析 |
(四) 创制性立法在地方立法中的定位 |
三、地方创制性立法的理论基础 |
(一) 试验治理理论与国家试错策略论 |
(二) 地方制度竞争理论 |
(三) 地方性知识理论 |
(四) 地方法治观念理论 |
第三章 地方创制性立法的判断与创制维度 |
一、地方创制性立法的判断标准 |
(一) 依据性标准 |
(二) 创制性标准 |
(三) 立法目的和原则标准 |
二、地方创制性立法的判断方法 |
(一) 法的非规范性内容中创制性的判断 |
(二) 法的规范性内容中创制性的判断 |
三、地方创制性立法的类型 |
(一) 整体型创制与部分型创制 |
(二) 独立型创制和依附型创制 |
(三) 权利义务型创制和处罚强制型创制 |
(四) 地方事务型创制和先行先试型创制 |
四、地方创制性立法的创制维度 |
(一) 对权力的创制 |
(二) 对权利的创制 |
(三) 对义务的创制 |
(四) 对责任的创制 |
第四章 地方创制性立法的现实境遇 |
一、山东省创制性立法的现状考察 |
(一) 地方创制性立法数量和层级 |
(二) 地方创制性立法的领域和事项 |
(三) 地方性法规的创制程度 |
(四) 地方创制性立法的体例结构考察 |
二、立法事实与制度设计出现偏差 |
(一) 创制性立法的“形式增长” |
(二) 立法供给难以满足地方需求 |
(三) 立法的“地方”着力不足 |
(四) 创制内容与体例结构选择不匹配 |
三、地方创制性立法实践暴露出的法治化困境 |
(一) 传统理解下的法制统一与地方特色的矛盾 |
(二) 创制边界模糊与创制能力短缺 |
(三) 中央制约管控与地方有效治理的张力 |
(四) 传统立法技术与数据转型的脱节 |
第五章 地方创制性立法规范上的边界厘正 |
一、省级立法的合法创制空间 |
(一) 基本底限: 中央立法保留之外 |
(二) 外在界限: 不与上位法抵触 |
(三) 内在界限: 地方性事务 |
(四) 特殊限制: 行政立法的限制 |
二、设区的市级立法的合法创制空间 |
(一) 三类具体立法事项限制 |
(二) “等方面事项”限制 |
(三) 其他法律中的有关规定 |
三、地方创制性立法的专有创制空间 |
(一) 地方创制性立法下的“不抵触”原则 |
(二) 地方创制性立法行政行为的设置权限 |
四、地方创制性立法空间的适度释放 |
第六章 地方创制性立法实践上的效果改进 |
一、地方创制性立法的理念革新 |
(一) 对“法制统一”原则的再理解 |
(二) 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配置立法供给 |
(三) 正确看待“突破上位法”的合法性问题 |
二、利用大数据技术提高创制性立法公众参与水平 |
(一) 大数据应用于立法公众参与中的技术优势 |
(二) 大数据在立法公众参与中的应用趋势 |
(三) 大数据应用于立法公众参与中的瓶颈制约 |
(四) 大数据应用于立法公众参与领域的建议 |
三、利用大数据技术完善立法后评估制度 |
(一) 传统立法后评估技术存在的问题 |
(二) 大数据技术应用于立法后评估的必要性 |
(三) 大数据技术应用于立法后评估的可行性 |
四、完善创制性立法的监督和防范机制 |
(一) 完善设区的市立法报批制度 |
(二) 合理选择立法的体例结构 |
结语 |
附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附件 |
(2)21世纪中国应急卫生外交研究 ——以应对非典、埃博拉、新冠疫情的外交机制和外交行动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创新点和不足 |
四、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五、案例选择说明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历史沿革 |
第一节 卫生外交的演进与全球卫生外交 |
一、卫生外交的演进 |
二、全球卫生外交 |
第二节 应急卫生外交 |
一、应急管理与应急外交 |
二、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紧急事件与应急卫生外交 |
第三节 中国卫生外交历程和中国应急卫生外交 |
一、中国卫生外交历程简要回顾 |
二、中国应急卫生外交的相关概念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应急卫生外交的起步:应对非典疫情 |
第一节 中国应对非典疫情概况 |
一、最初预警和初步反应期 |
二、全面卫生应急期 |
第二节 非典疫情时期的中国应急卫生外交机制 |
一、全国防治非典肺炎指挥部之下的外交联动机制 |
二、全国防治非典肺炎指挥部之下的外事组 |
第三节 非典疫情时期的中国应急卫生外交行动 |
一、全球多边层面:与WHO合作 |
二、区域多边层面:东亚东南亚区域合作 |
三、双边应急卫生外交 |
第四节 非典疫情时期的中国应急卫生外交的效果及影响 |
一、非典疫情时期中国应急卫生外交的效果 |
二、对后非典疫情期中国应急卫生外交的影响(2004-2013)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应急卫生外交的发展:应对埃博拉疫情 |
第一节 埃博拉疫情及国际社会应对概况 |
一、埃博拉疫情概况 |
二、国际社会应对概况 |
第二节 埃博拉疫情时期的中国应急卫生外交机制 |
一、国务院联防联控的应急卫生外交机制 |
二、对外应急援助机制 |
第三节 中国“援非抗埃”的应急卫生外交行动 |
一、中国“援非抗埃”的多边应急卫生合作 |
二、中国“援非抗埃”的双边应急卫生合作 |
第四节 中国“援非抗埃”应急卫生外交的效果及影响 |
一、中国“援非抗埃”应急卫生外交的效果 |
二、对后埃博拉疫情期中国应急卫生外交的影响(2014-2019)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应急卫生外交的逐步成熟:应对新冠疫情 |
第一节 新冠疫情及应对概况 |
一、中国国内卫生应急期 |
二、中国国内防控常态化与全球卫生应急期 |
第二节 新冠疫情期间的中国应急卫生外交机制 |
一、国家元首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层面 |
二、国务院层面 |
三、外交部层面 |
第三节 新冠疫情期间的中国应急卫生外交行动:全球与区域多边合作 |
一、全球性国际组织:与WHO全面合作 |
二、全球大国协调:G20 框架内合作 |
三、在东亚东南亚区域的多边应急卫生合作 |
四、全球多边与区域多边应急卫生合作的有机融合 |
第四节 新冠疫情期间的中国应急卫生外交行动:双边援助与发展合作 |
一、医疗技术双边援助和防疫能力合作 |
二、应急医疗物资双边援助 |
三、关于疫苗的双边援助与合作 |
第五节 新冠疫情期间的中国应急卫生外交评价 |
一、有效促进疫情防控 |
二、有力维护海外公民权益 |
三、应急能力赢得国际广泛赞誉 |
四、建设性参与全球应急卫生合作 |
五、推动完善全球治理体系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21 世纪中国应急卫生外交的发展变化 |
第一节 21 世纪中国应急卫生外交机制的发展 |
一、应急卫生外交机制的立体化 |
二、应急卫生外交机制的规范化和公开化 |
三、应急卫生外交机制的专业化 |
第二节 21 世纪中国应急卫生外交行动的变化 |
一、应急卫生外交行动的方向转变和地域范围的扩大化 |
二、应急卫生外交的方式多样化和内容多元化 |
第三节 21 世纪中国应急卫生外交发展变化的动因分析 |
一、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自的特点 |
二、全球卫生治理力量的影响 |
三、中国开展应急卫生外交的意愿 |
四、中国开展应急卫生外交的能力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外交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3)高等学校时代新人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缘由与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研究意义 |
二、 核心概念界定 |
(一) 高等学校 |
(二) 时代新人 |
(三) 大思政 |
三、 研究现状评述 |
(一) 相关研究成果综述 |
(二) 相关研究成果评价 |
四、 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一) 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
(二) 研究的创新点 |
五、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时代新人培育的提出 |
一、 根植于马克思主义的人学理论 |
(一) 马克思主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 |
(二) 中国共产党“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
(三) 中国共产党“立德树人”的育人思想 |
二、 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
(一) 落实“四个伟大”战略的新背景 |
(二) 完成“强起来”目标任务的新征程 |
(三) 贯彻教育“四个服务”方针的需求 |
(四)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使命 |
三、 延承中国共产党“育新人”传统 |
(一) 培养勇于开展革命斗争的革命者 |
(二) 培养“红专”结合的劳动者与革命接班人 |
(三) 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
(四) 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
四、 着眼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育人反思 |
(一) 人的现代化和“软件”的现代化亟需提升 |
(二) 践行“理想的意图”存在亟需解决的问题 |
(三) 技术理性的僭越使人成为“单向度的人” |
第二章 高等学校时代新人培育的原则 |
一、 总体性原则 |
(一) 培育目标的总体性 |
(二) 培育视域的总体性 |
(三) 培育体系的总体性 |
二、 主体性原则 |
(一) 克服教育活动中“无人”的倾向 |
(二)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 |
三、 导向性原则 |
(一) 坚持政治导向 |
(二) 坚持价值导向 |
(三) 坚持问题导向 |
(四) 坚持过程导向 |
四、 实践性原则 |
(一) 思政教育的实践属性 |
(二) 人才培养的实践育人 |
第三章 高等学校时代新人培育的内容 |
一、 培育过硬的政治能力 |
(一) 坚定理想信念 |
(二) 保持政治定力 |
(三) 坚守人民立场 |
二、 培育高尚的道德品质 |
(一) 实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
(二) 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 |
三、 培育卓越的“学创”本领 |
(一) 习得学习能力 |
(二) 养成创新能力 |
四、 培育无畏的担当精神 |
(一) 对民族命运的担当 |
(二) 对美好世界的担当 |
(三) 对个人幸福的担当 |
五、 培育健康的身心素质 |
(一) 保持身体健康 |
(二) 增进心理健康 |
六、 培育开阔的国际视野 |
(一) 提升时代新人全球胜任力 |
(二) 认清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 |
第四章 高等学校时代新人培育的路径 |
一、 组织保障 |
(一) 以党的坚强领导推进时代新人培育 |
(二) 构建高校共青团“四维”工作格局 |
(三) 增强高校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组织力 |
(四) 强化大学班集体成员的主体能动性 |
二、 课堂引导 |
(一) “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贯通 |
(二) “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融合 |
(三) “实体课堂”与“虚拟课堂”互补 |
三、 实践养成 |
(一) 专业实践以“理论学习”为基础 |
(二) 社会实践以“知行合一”为原则 |
(三) 在实践中精心打磨育人工作品牌 |
四、 精准服务 |
(一) 学业辅导 |
(二) 心理疏导 |
(三) 生活引导 |
(四) 就业指导 |
五、 队伍支撑 |
(一) 贯彻落实“四有”好老师标准 |
(二) 建强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4)集体化时代山西的医疗场域与乡村社会(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相关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对象及理论方法 |
第一章 传统医疗与乡村社会 |
第一节 中国传统医疗场域诸题 |
第二节 山西医疗场域的近代因素 |
第三节 卫生防疫与近代山西医疗 |
第二章 革命深进与医疗型变 |
第一节 空间融入:医政机构直接驻地乡村 |
第二节 资源登册:在地资源的调鉴与整合 |
第三节 关注苦痛:疾疫、伤亡与情感政治 |
第三章 集体生产与集体保健 |
第一节 农业合作化的整体形势 |
第二节 全国首家联合保健站成立 |
第三节 集体医疗体系的全面构建 |
第四章 医疗系统的全面改造 |
第一节 医学技艺的习得 |
第二节 行医方式的改变 |
第三节 医药空间的改塑 |
第五章 医学转型与政治建构 |
第一节 结合与冲突:中西医学 |
第二节 “祖国医学”的历史意涵 |
第三节 “新医学”与后殖民抵抗 |
第六章 医疗卫生与国家想象 |
第一节 卫生动员的策略与机制 |
第二节 米山医疗的典型化之路 |
第三节 新中国典型治理的机制特征 |
第七章 透过医疗场域看乡村社会 |
第一节 医疗场变的多面效应 |
第二节 场域更变与合作医疗的终结 |
第三节 乡村社会的适应与变迁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5)历史变局中的“齐鲁医学”转型研究(1948-1953)(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概念界定 |
三、研究史料与文献回顾 |
四、创新之处与研究难点 |
五、研究方法与写作思路 |
第一章 南迁福州与北归济南:转型的时空背景 |
第一节 南迁福州 |
一、酝酿南迁:三派势力博弈 |
二、选址福州:各方推进南迁 |
三、南下福州:顺利完成迁移 |
三、福州一年:勉强恢复教学 |
四、留守济南:艰难维持残局 |
第二节 北归济南 |
一、山东情结:回归原动力 |
二、校产羁绊:难舍的家业 |
三、协商回济:积极的态度 |
四、顺利回迁:各方的帮助 |
小结 |
第二章 校权之争与行政改革:行政上开启转型 |
第一节 校权之争:新旧势力的博弈 |
一、留济齐大校务:旧权把持 |
二、校权回收运动:大势所趋 |
三、两次“倒杨”运动:斗争不止 |
第二节 行政改革:运转机制的蜕变 |
一、软弱的齐大校政 |
二、积极的行政改革 |
三、齐鲁医院的调整 |
四、争取“国立”运动 |
小结 |
第三章 教育改革与医疗服务:业务上推行新政 |
第一节 教育改革 |
一、招生改革 |
二、教学改革 |
第二节 公卫服务 |
一、参与医疗救灾 |
二、疫病防治服务 |
三、公共卫生教育 |
第三节 支援战争 |
一、踊跃参军参干 |
二、组织抗美援朝医疗队 |
三、收治志愿军伤病员 |
小结 |
第四章 经费改革与资产管理:经济上实现自立 |
第一节 美国经济封锁 |
一、教会拨款的限制 |
二、进口设备的限制 |
第二节 拓展筹资渠道 |
一、有条件接受捐赠 |
二、向政府申请补助 |
第三节 改革资产管理 |
一、资产清查:奠定改革基础 |
二、资产纠纷:化解资产矛盾 |
第四节 增产节约运动 |
一、“三自”革新运动 |
二、医院经费改革 |
三、“三反”“五反”运动 |
小结 |
第五章 抗美援朝与思想改造:政治上实现新生 |
第一节 建国初期师生思想状况 |
一、宗教色彩浓厚 |
二、亲美思想严重 |
三、政治意识淡漠 |
第二节 抗美援朝教育运动 |
一、保卫和平签名运动 |
二、控诉美国文化侵略 |
三、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
四、全面驱离美籍教师 |
第三节 革命政治教育 |
一、常规思政教育 |
二、爱国爱党教育 |
三、亲苏学苏教育 |
第四节 思想改造运动 |
一、原有问题及改造过程 |
二、改造效果和影响 |
小结 |
第六章 院系调整与明确隶属:全方位完成转型 |
第一节 院系调整:完成转型的直接推动力 |
一、全国院系调整的背景与过程 |
二、齐鲁大学的调整 |
三、齐鲁医院的归属变更 |
第二节 山东医学院的调整适应 |
一、原山东医学院基本情况 |
二、调整初期的混乱情况 |
三、初步的改革调整 |
第三节 齐鲁医院的改革调整 |
一、院系调整初期的混乱现象 |
二、齐鲁医院的全面改革 |
第四节 明确归属:步入新的起点 |
一、医院承担医学教学任务 |
二、行政体制上的关系不明确 |
三、明确隶属与管理关系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系统观指导的上海社区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词表 |
第一部分 前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部分 资料与方法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方法 |
三、问卷设计与实施 |
四、独立完成的课题内容 |
五、质量控制 |
六、研究内容 |
七、技术路线图 |
八、基本概念 |
第三部分 研究结果 |
一、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培训讲师与学员基本情况 |
二、社区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的情况分析 |
三、社区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访谈情况分析 |
四、系统观指导的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访谈 |
第四部分 讨论 |
一、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的建议 |
二、系统观指导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 |
三、系统观指导的精神心理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
四、系统观指导的公卫人才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培训 |
五、系统观指导的精神心理专科医联体建设 |
第五部分 总结 |
一、主要研究成果 |
二、创新点 |
三、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件1:社区全科团队精神心理卫生服务技能培训调查问卷 |
附件2:社区心理卫生服务组织体系调查表 |
附件3:社区全科团队精神心理卫生服务技能培训反馈评价 |
附件4:关于社区心理卫生服务个案访谈提纲 |
附件5:系统思维在社区全科团队中的培训效果评估表 |
附件6:系统式医学思维在全科团队中的应用课程评估表 |
附件7:普通市民精神卫生知识知晓率调查问卷 |
文献综述 培养家庭医生团队精神心理卫生服务系统思维能力的思考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论文及科研情况 |
致谢 |
(7)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研究(1944-195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方法及重点、难点与创新 |
四、主要人物、概念及相关说明 |
第一章 饶阳县与五公村的自然环境 |
第一节 饶阳县的基本情况 |
一、饶阳县的建置沿革 |
二、饶阳县的自然条件 |
三、饶阳县的人地关系 |
四、自然环境制约下的农家经营行为 |
第二节 五公村的基本情况 |
一、五公村的建置沿革和自然条件 |
二、五公村的人地比例关系和土地分配关系 |
小结 |
第二章 “合伙组”时期的自发组织(1944-1949) |
第一节 从打绳组到土地合伙组 |
第二节 合伙组的迅速扩张与退组风波 |
第三节 抗战胜利至新中国成立前后合伙组的发展 |
小结 |
第三章 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的省、国模范(1950-1951) |
第一节 从“合伙组”到“农业生产合作社” |
第二节 从河北省农业劳模到全国丰产模范 |
小结 |
第四章 一波三折的大社(1952—1955年) |
第一节 初建“大社” |
第二节 “整社” |
第三节 恢复“大社”与尝试向“集体农庄”过渡 |
小结 |
第五章 平稳过渡的高级社(1956-1958) |
第一节 成立高级社 |
第二节 高级社的巩固与发展 |
小结 |
第六章 制度与绩效: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与收益分配 |
第一节 合伙组时期的经营管理与收益分配 |
第二节 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的经营管理与收益分配 |
第三节 大社和高级社时期的经营管理与收益分配 |
一、社员入社、出社 |
二、组织系统和干部选举 |
三、经营管理与收益分配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8)新时代民政精神卫生工作职责与定位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民政精神卫生工作职责定位与工作重心的历史演变 |
(一)民政精神卫生工作的起步发展期(1950年?1966年) |
(二)民政精神卫生工作停滞发展期(1967年?1976年) |
(三)民政精神卫生工作恢复发展期(1977年?2000年) |
(四)民政精神卫生工作平稳发展期(2001年?2012年) |
二、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精神卫生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
(一)多措并举加大投入力度,民政精神障碍患者的福利服务供给进一步增强 |
(二)推动精神卫生法律法规建设,民政对象中精神障碍患者权益保护得到加强 |
(三)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民政对象中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民生保障 |
(四)顺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推动精神卫生福利服务向社区延伸 |
(五)落实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推动民政精神卫生服务对象和职责更加聚焦 |
(六)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推动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服务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 |
(七)贯彻落实《民法典》,协助推动履行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监护职责并加强成年监护制度研究 |
三、新时代民政精神卫生职责定位与工作重点 |
(一)加强民政精神卫生工作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 |
(二)提高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
(三)推动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
(四)加强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障碍患者救助 |
(五)落实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监护政策并加强监护制度研究 |
(六)推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科学化专业化管理 |
(9)新中国初期中国共产党保育政策实践及经验研究(1949-1956)(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研究现状 |
(二)研究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重难点与创新点 |
(一)研究重难点 |
(二)研究创新点 |
五、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保育 |
(二)保育组织 |
(三)保育政策 |
(四)时间界定 |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保育政策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妇女儿童工作思想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妇女解放思想 |
(二)马克思、恩格斯的少年儿童工作思想 |
二、列宁的妇女儿童工作思想 |
(一)列宁的妇女解放思想 |
(二)列宁的少年儿童工作思想 |
三、毛泽东的妇女儿童工作思想 |
(一)毛泽东的妇女解放思想 |
(二)毛泽东的少年儿童工作思想 |
小结 |
第二章 集体办托:运动中的党委、政府和妇联 |
一、生产生活“两手齐抓”的党与政府 |
(一)制定方针政策 |
(二)组织实际建设 |
(三)领导分工合作 |
二、深入基层落实政策的妇联 |
(一)落实政策方针 |
(二)组建筹备委员会 |
(三)动员群众办托 |
小结 |
第三章 组织管理:托儿管理委员会的协调与运作 |
一、托儿管理委员会成立前的自流状态 |
(一)农村保育组织内的无人管理 |
(二)工厂机关保育组织内的薄弱领导层 |
(三)城市街道保育组织内的人员矛盾 |
二、托儿管理委员会的“软着陆” |
(一)筹委会向托管会的平稳过渡 |
(二)妇联支持下的自建托管会 |
三、托儿管理委员会的实际运作 |
(一)农村托儿管理委员会 |
(二)工厂机关托儿管理委员会 |
(三)城市街道托儿管理委员会 |
小结 |
第四章 社会主义新母亲:保育工作者的培训与塑造 |
一、保育工作者培训 |
(一)与时俱进的参训条件 |
(二)知行统一的培训内容 |
(三)因地制宜的培训方式 |
二、保育工作者报酬 |
(一)换工变工 |
(二)评定工分 |
(三)津贴工资 |
三、保育工作者竞赛 |
(一)爱国主义的生产竞赛 |
(二)增产节约的劳动竞赛 |
(三)为生产服务的红旗竞赛 |
小结 |
第五章 保教结合:保育组织的儿童生活 |
一、儿童卫生健康 |
(一)防治儿童疾病 |
(二)保障卫生设施 |
(三)培养卫生习惯 |
二、儿童教育 |
(一)爱国主义教育 |
(二)生产劳动教育 |
(三)集体主义教育 |
三、儿童饮食 |
(一)注重营养搭配 |
(二)贯彻节约意识 |
(三)保障伙食费用 |
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共产党保育政策实践的影响及经验 |
一、中国共产党保育政策实践的成效 |
(一)推进妇女解放进程 |
(二)保障儿童身心健康 |
(三)推动国家相关建设的发展 |
二、中国共产党保育政策实践的不足 |
(一)思想认识的不足 |
(二)实践层面的不足 |
三、中国共产党保育政策实践的历史经验 |
(一)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 |
(二)坚持以群众路线为基本方式 |
(三)坚持以组织机构为重要推手 |
(四)坚持以工作队伍为重要保障 |
(五)坚持以思想教育为重要方法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10)除旧布新:新中国新法接生普及的历史经验及基本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1. 缘起 |
1.1 选题依据 |
1.2 选题意义 |
1.3 核心概念:新法接生及其演变 |
2. 前人研究述评 |
2.1 涉及“新中国新法接生”的史学着述 |
2.2 有关新中国新法接生队伍及其管理机构的研究 |
2.3 接生制度化与社会动员 |
2.4 新中国新法接生研究的多个面向 |
2.5 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 |
3. 研究的范围、分期及意义 |
3.1 研究对象的范围 |
3.2 研究对象的分期 |
3.3 研究目的 |
3.4 研究意义 |
4. 研究内容与创新之处 |
4.1 研究内容 |
4.2 研究中的重点与难点 |
4.3 创新之处 |
5. 文献资料 |
5.1 文献来源 |
5.2 文献资料的甄选原则 |
第一章 新法接生推行的三种传统 |
1. 民国时期推行新法接生的遗产 |
1.1 新法接生推行被纳入国家卫生行政 |
1.2 卫生试验区的工作与新法接生推行试点 |
1.3 助产教育与接生婆培训开启生育医疗化进程 |
1.4 建立妇婴卫生公共服务网络的尝试 |
1.5 免费接生实践及其经验 |
2. 中共领导下的根据地推行新法接生的遗产 |
2.1 中共领导下的根据地新法接生推广的理论基础 |
2.2 陕甘宁边区建立和完善妇幼卫生制度 |
2.3 开展群众性新法接生宣传 |
2.4 多样化的新法接生队伍培训 |
2.5 加强新法接生的组织管理 |
2.6 积极团结各方面力量推行新法接生工作 |
3. 学习苏联先进经验 |
3.1 学习苏联医学的历史选择 |
3.2 学习苏联先进的妇幼卫生组织管理经验 |
3.3 学习苏联经验改革助产教育制度 |
3.4 引进新技术,为新法接生注入时代内容 |
3.5 学习苏联经验中存在的问题 |
4. 小结 |
第二章 新中国新法接生宣传 |
1. 进行新法接生宣传的必要性 |
1.1 新生儿破伤风与产妇产褥热高发严重影响母婴健康 |
1.2 歧视妇女歧视助产的旧生育思想普遍存在 |
1.3 新法接生宣传是打破旧思想束缚的有力措施 |
1.4 新法接生宣传是构建“人财两旺”新社会的思想武器 |
2. 不同历史时期的新法接生宣传政策与宣传主体 |
2.1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新法接生宣传政策及其实施主体 |
2.2 1960年代新法接生宣传政策与实施主体 |
2.3 1970-1985年的新法接生宣传政策及其实施主体 |
3. 结合政治运动宣传新法接生理念 |
3.1 土改时期新法接生宣传 |
3.2 结合“大跃进”宣传新法接生 |
3.3 结合革命话语宣传新法接生 |
3.4 结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新法接生 |
4. 综合利用多种宣传形式,使新法接生家喻户晓 |
4.1 利用妇幼卫生展览会等受众面广的宣传形式扩大影响面 |
4.2 利用个别谈话或小型会谈的方式专注点上深入 |
5. 宣传工作的成效及存在问题 |
5.1 宣传工作的成效 |
5.2 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6. 小结 |
第三章 新法接生队伍培养与提高 |
1. 初级新法接生人员培养 |
1.1 旧产婆改造与新法接生员培训 |
1.2 妇幼保健员训练与女赤脚医生培训 |
2. 学校教育 |
2.1 新中国早期的助产士培训 |
2.2 助产教育的发展及人才培养 |
2.3 助产士在新法接生推广中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 |
3. 高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培养 |
3.1 由学校培养的高级妇幼保健人员 |
3.2 由中级晋升而来的高级妇幼保健人员 |
3.3 高级妇幼保健人员在新法接生推广中的作用 |
4. 在职人员的培训与提高 |
4.1 行政干部的培训与提高 |
4.2 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与提高 |
5. 小结 |
第四章 点面结合的新法接生推行模式 |
1. 点面结合的新法接生推行模式 |
1.1 国家政策与各省市举措 |
1.2 各地试点区域选择与重点培养 |
1.3 由点带面的工作方法 |
2. 个案分析:广东兴宁县新法接生工作的全面推广 |
2.1 兴宁县开启新法接生试点工作 |
2.2 新法接生工作全面推广 |
3. 民族地区的新法接生推广 |
3.1 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地区新法接生推广的方针政策 |
3.2 新法接生在民族地区的推广实践 |
4. 小结 |
第五章 新法接生的管理措施 |
1. 新法接生队伍的组织形式 |
1.1 群众性妇幼保健组织 |
1.2 国家举办的妇幼保健专业机构 |
2. 新法接生队伍的管理措施 |
2.1 加强党政领导,实行第一书记挂帅 |
2.2 实行劳动报酬与免费接生的双向经济驱动机制 |
2.3 建章立制,严格制度管理 |
2.4 建立妇幼保健网,实施一体化管理 |
2.5 启动评模奖优的荣誉激励机制 |
3. 小结 |
第六章 新法接生与中医 |
1. 传统中医学产科理论与实践 |
1.1 产科专着中与新法接生有关的分娩方法论述 |
1.2 产科专书以外的医书中与新法接生相关的论述 |
1.3 与产前检查及产后疾病防治有关的中医理论与实践 |
2. 产婆(接生员)接产中体现的中医理论 |
2.1 优秀产婆接生技术源于中医理论 |
2.2 接生员运用中医理论处理难产 |
3. 中医积极参与新中国新法接生推广 |
3.1 中医积极参与新法接生宣传 |
3.2 中医参与培训与辅导管理接生员队伍 |
3.3 中医理论与实践对新法接生的促进 |
4. 中医被纳入新法接生制度之中 |
第七章 推行新法接生的成就及历史经验 |
1. 新法接生推行工作的成就 |
1.1 在全国基本普及新法接生,保障母婴生命健康 |
1.2 建立起一支数量庞大的妇幼保健队伍,促进妇幼卫生工作全面开展 |
1.3 革除旧生育习俗,初步形成科学生育观 |
1.4 加强新法接生科学研究,推动助产学与产科学学术进步 |
1.5 保障国家建设的劳动力供给,促进了农业生产和工业建设的发展 |
1.6 新法接生强化了民众的国家认同感 |
2. 普及新法接生的基本历史经验 |
2.1 党和政府的领导是新法接生普及的根本保障 |
2.2 持续有效的宣传工作是新法接生普及的思想基础 |
2.3 接生队伍建设是普及新法接生的人力保障 |
2.4 创建制度化接生模式是新法接生普及的组织基础 |
2.5 人民群众的支持是新法接生顺利推进的重要力量 |
2.6 合理解决接生报酬是调动新法接生队伍积极性的重要手段 |
2.7 善用传统中医力量丰富了新法接生理论并促进其推广 |
3. 小结 |
第八章 新法接生推行中的阻滞因素分析 |
1. 不同历史时期新法接生率的起伏 |
1.1 作为评价标准的新法接生率 |
1.2 全国历年新法接生率呈现阶段性变化 |
2. 1958-1959年新法接生率修正 |
2.1 “大跃进”时期新法接生统计方法直接导致新法接生率过高 |
2.2 通过《人口志》等资料修正新法接生率 |
2.3 通过回顾性调查修正新法接生率 |
3. 新法接生推行中的阻滞因素分析 |
3.1 变动较大的政策环境影响新法接生推行 |
3.2 人力资源匮乏迟滞新法接生普及进程 |
3.3 长期经济水平低下影响新法接生推行 |
3.4 传统生育观念长期存在影响新法接生推行 |
4. 除旧布新非易事 |
5.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新法接生大事记 |
附录2 《医士、药剂士、助产士、护士、牙科技士暂行条例》摘录 |
附录3 广东省农村接生员之组织领导 |
附录4 关于普及新法接生工作的报告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致谢 |
统计学审核证明 |
详细摘要 |
四、在全国第三次精神卫生工作会议上的总结发言(论文参考文献)
- [1]地方创制性立法研究[D]. 曹瀚予. 山东大学, 2021(11)
- [2]21世纪中国应急卫生外交研究 ——以应对非典、埃博拉、新冠疫情的外交机制和外交行动为例[D]. 毕九川. 外交学院, 2021(10)
- [3]高等学校时代新人培育研究[D]. 罗雄. 湘潭大学, 2020
- [4]集体化时代山西的医疗场域与乡村社会[D]. 李全平. 山西大学, 2020(03)
- [5]历史变局中的“齐鲁医学”转型研究(1948-1953)[D]. 李宁. 山东大学, 2020(06)
- [6]系统观指导的上海社区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研究[D]. 刘欢.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 2020(06)
- [7]耿长锁农业生产合作社研究(1944-1958)[D]. 樊孝东. 河北大学, 2020(03)
- [8]新时代民政精神卫生工作职责与定位探析[J]. 徐建中,焦佳凌. 社会福利(理论版), 2020(07)
- [9]新中国初期中国共产党保育政策实践及经验研究(1949-1956)[D]. 骆晗. 西南大学, 2020(01)
- [10]除旧布新:新中国新法接生普及的历史经验及基本问题研究[D]. 罗菲.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