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清末至民国年间呼伦贝尔地方公文中使用满文情况的考察(论文文献综述)
张凌霄[1](2019)在《断裂的“国语” ——清帝国晚期的语言政治研究(1821-1911)》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在众多学者的努力下,如何看待清帝国早期的历史,已与此前有了很大的不同:清朝不再被简单地认为是一个依靠汉人精英支持,借助中国传统政治、思想、文化、宗教等进行统治的王朝或者是阻碍中国文明进步、造成中国全面衰败的元凶——广袤的疆域、多元的族群以及复杂而有效的早期现代(early modern)统治技术,使得清代历史呈现出一种充满生机与活力、同时又面临众多挑战的画面。但是如何看待19世纪以降特别是1840年以后的清帝国,仍然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任务。例如关于清帝国的“国语”(gurunigisun)——满语,长期以来都将其看作是处于一个不断衰落并最终丧失“国语”地位的历史过程。本文所要考察的,正是1821—1911年间作为“国语”、“国书”的满语、满文在帝国晚期的政治地位,借此观察两种“国语”(满语和汉语)观念和实际上在帝国晚期政治中的关系以及隐藏于背后的身份认同、权力博弈。本文认为,从道光至宣统时期,作为大清国(daicing gurun)而“国语”的满语以及“国书”满文,在政治层面上实际从未丧失自己的尊贵地位。无论是清朝皇帝还是八旗官员,始终都将维护帝国“国语”视为自己的职责之一。满语的“国语”地位,不但体现于清代周密的制度当中,亦表现于复杂多变的帝国政治现实之中。对内而言,当皇帝和旗员拥有强烈的“国语”意识之时,满语、满文自然而然地被广泛地运用于帝国行政。首先是在教育层面,统治者与各地方官员都非常重视和支持满语教育,尽管因为时局动荡、战火纷飞,某些地区旗人的满语教育受到重大冲击,但直至帝国覆灭,满语教育在八旗社会中都延续下来,甚至在最后十余年有某种程度的复兴和发展。其次在政务处理方面,今天遗留的许多满文奏折、咨文、上谕等,都显示了这一时期满文在帝国政治中的参与程度,而笔帖式这一官僚群体的活动,则像我们明白无误地展示了“国语”整个清帝国中的重要性和广泛性。对外而言,作为“国语”、“国书”的满语、满文,不但被国内的官僚系统所坚持使用,也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清帝国以外众多国家的接受和认可。在理藩院、礼部处理的传统交涉国以及海洋领域国家之中,虽然像朝鲜这样的国家在帝国晚期与清朝交往时,对满文的依赖度大大降低,但是在订立外交条约、公文往来、刺探情报、笼络他国等众多场合中,满语、满文仍然充分发挥着“国语”、“国书”。此刻,清帝国的语言统治策略在对内与对外两个方面达到了高度的一致性。那么清末、民国以来有关清朝“国语”的衰亡论又该如何解释?透过“国粹”这一视角,我们可以发现,不同的群体——旗人、改良主义者和激进的革命党,在对“国语”的不同认知中,实际反映地是他们在当时对“国”的边界和定义的差别。正是这种巨大的差别,导致清帝国灭亡后,掌握了舆论和话语权的知识分子透过种种手段,编织了完全脱离历史的关于清帝国“国语”早已衰落的叙事,以此来消解帝国的意识形态和历史记忆。最终,两种“国语”间的历史关联彻底断裂,被摧毁的不仅是作为“国语”的满语,也包括其背后历经上百年确立起来的合璧式语言统治策略。自此,中国在近代开始以一种人为制造的“民族国家”的面貌,逐步实现其“现代转型”。
王磊[2](2019)在《18至20世纪初归化城土默特的地权结构 ——基于契约文书的分析》文中认为自明代中期以来,大量内地移民进入归化城土默特地区。入清之后,清政府对蒙地禁放政策多有调整,乾隆八年划拨户口地以及清末民国蒙地的清丈放垦,使得民众的土地权属观念增强。综合分析土地契约文书,可以发现蒙古土着和内地移民结合特殊的土地政策与地方社会的实态,创造出了适应中融合、借鉴中创新的富有地域特色的契约文本传统、土地交易模式与地权动态结构,主要体现在租佃体系的完整性与灵活性、典卖与债务关系的特殊性、土地交易中地权结构的复杂性三个方面。
欧阳琳[3](2018)在《清代东北旗人生计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围绕东北各地方志与档案文献,针对东北旗人生计问题展开研究。论文前半段主要介绍东北旗人群体镜像。第一章探讨东北地区旗人的构成。第一节分别介绍了东三省驻防八旗的构成与分布,针对新满洲、水师营、台站壮丁、移住京旗等相关群体加以说明。第二节介绍内务府旗丁、陵寝旗丁、庄头壮丁等内三旗旗丁的设置与生活。第三节围绕旗人户籍管理制度,介绍旗籍类别,分析旗人地位差异。第二章介绍东北旗人的经济来源。第一节主要探讨俸饷钱粮的发放,可分为坐粮与行粮,其中坐粮包括支领俸饷、丁粮马乾、养廉银、公费银,分授旗地等,行粮包括整装银、盐菜银、饭食银、行军口粮等。第二节探讨分配旗地情况及其收益,介绍各类旗地名目,探讨旗人获取土地途径,旗地数额变化及征租情况。第三节介绍旗人福利政策。其一,清廷对旗人设立了丰厚的恩赏机制,年底国库盈余时恩赏旗人,年节旗人需用时赏给,制备出征行装时赏给,立军功时赏给,万寿节恩赏及东巡时赏给,还有旗人红白事例赏等。清廷还动用国帑回赎民典旗地,或赏与旗人耕种,或收租津贴旗人。其二,针对旗人的灾赈、抚恤机制也比较完善,包括逢灾荒之年对旗人加以赈济,养赡出征、差遣伤残老退旗人,抚恤阵亡旗丁家口等。其三为借贷机制,以及旗人教育体制。朝廷为旗人置备军需、购房置产、认买草豆、置办牛具等大额开销提供无息、低息借贷,或直接发放银两,或允许预支俸饷,基本能够应对旗人生活中的风险开支。并设立官学,开展旗人教育,实质上是为旗人提供进身之阶,求学过程中随时参与旗内官兵额缺的拣选,即使肄业也可挑补笔帖式等,期间还可享受国家发给廪食,补贴生计。论文后半段集中探讨东北旗人生计问题从形成到恶化的过程。第三章梳理东北旗人生计问题的形成过程。第一节介绍其形成表征。关于旗人生活贫困的记载早在顺治朝就屡见史册。经过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旗丁不断繁衍滋生,土地资源渐遭开垦,关内流民不断涌入,加上八旗制度束缚旗人等原因,到了乾隆朝,可以说东北地区旗人生计问题已经形成。而旗人生计问题的形成时间与严重程度,在开发较早、居民较多的辽沈地区与开发较晚、地广人稀的吉林、黑龙江地区间存在差异。第二节探究东北旗人生计问题形成的原因,针对旗人俸饷发放、旗地所有、征调频仍、差役烦劳、生齿日繁、流民涌入、粮价上涨、陋风恶俗等方面综合探讨。第三节总结清廷改善东北旗人生计的措施以及效果。首先,增发俸饷,添设甲缺,包括增发饷银,提高旗人支领钱粮数额;增设甲兵额缺,保障旗人挑甲比例;清理旗籍,保障正身旗人利益。其次,分配、保障旗地房产,包括勘查、丈量、统计旗人开垦地亩,登记造册,作为征收租赋以及处理田亩纠纷的依据;重新分配土地给旗人,保障其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制定、调整法令,规范、控制旗地交易;施行旗民分界,制定封禁政策,严禁旗民交产。第四章探讨了东北旗人生计问题的恶化,第一节论述其普遍恶化的表现,包括饷银减少,兵差繁仍;旗地流失,赋税沉重;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罹陷兵燹,旗人哄抢。第二节探讨造成旗人生计恶化的原因,包括政府财政危机,行政体制变化影响,贼匪横行,地方秩序失控,剿匪造成旗兵伤亡,列强入侵,黎遭兵燹,战争破坏。第三节论述政府改善旗人生计的努力,包括保障兵额,恩赏旗人,明确旗界,开垦荒地,蠲免租赋,赈济天灾,优恤军属,兴办实业,推广教育等,以此减轻旗人的经济负担,增加就业渠道,教授谋生技能,稳定社会秩序。经过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东北旗人生计问题的严重程度在东北地区内部存在地域差异,但最晚于乾隆年间已经形成。造成东北旗人生计问题的因素众多,其根本原因在于清廷将东北视为兵源地、大后方的战略布局。清廷为改善旗人生计采取了诸多举措,对旗人生计恶化速度有所减缓,但未能最终解决旗人生计问题。
姚敏[4](2018)在《清代东北军队外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东北为清朝的肇兴之地,倍受清统治者的重视,有清一代被清廷视为稳固的兵源地和大后方。清代东北军队以马队为主,擅骑射枪技,自清初至清末,素为清廷倚重,每有大的战役辄被清政府调赴东北以外远至千里,甚至万里之地作战,频繁地参与国内外战事。光绪三十三年(1907)前,清廷在东北行军府建置,曾相继设盛京、吉林、黑龙江三将军统领地方军务。除各将军衙门所设兵司外,盛京兵部职掌盛京一省部分军务。光绪初年,盛京将军、吉林将军、黑龙江辖区各设立营务处,负责各地练军等军务。光绪十一年(1885)始,清廷派专员在东北编练练军,这期间东北练军直辖于总理海军事务衙门。光绪三十三年(1907),东三省裁撤八旗驻防将军衙门,行督抚建置。自此,东三省地方军务由东三省总督总理,由三省巡抚分管。同年,清廷设东三省督练处这一军务机构,由其总辖三省兵事。清代,东北地区的武装力量有八旗,练军、防军,绿营,团练,捕盗队、巡警军,新军和巡防队等。清前期东北行八旗兵制。咸同之际,东北开始仿照湘军勇营制编练练军和防军。清末新政时期,东北开始编练新军和巡防队。此外,清晚期,东北出现了绿营建制。清代东北各省兵额时有变化,较长时期内为一万余名。清帝为东北军事征调的主要决策者。必要时议政王大臣会议、总理事务处、军机处会协助皇帝决策。外调东北三省军队赴外地参战之权掌于皇帝。外调东北官兵有两种情形,或由皇帝直接下旨征调,或由前线统兵大臣奏调,经皇帝批准下旨征调。清帝下令调兵后,相关军务的执行需要兵部(陆军部)、户部、工部等中央机构的协同配合。军机处设立前,皇帝下谕兵部调兵,其谕旨由内阁负责拟定,交兵部由驿递传谕各省。地方官员主要以题本形式奏复军机事务。军机处成立后,调兵谕旨均用廷寄。地方官员奏复军务以奏折上呈御览。清末,调令以电寄形式下达,地方官员以电奏形式奏复军务。清代前中期,东北各将军征调八旗兵丁,据调兵丁人数及各城存营兵多寡,由各城所属各旗各佐领下均匀拣选、抽调兵员,后将其整合成师。各城在抽调兵丁时会准备一定量的浮备兵替补。清代晚期,清廷征调东北防军和练军,则是以营为单位整体或分成征调。被调官兵,以札兰为单位,被分若干起,以间隔若干日的形式逐次行军。出征官兵的统带,情形不一。管带兵丁的官员或由各将军选定,或由皇帝指定。兵行过程中有沿途地方官员弹压、护送及前线军营迎提、迎催的现象。东北官兵出征整装银两的筹集有户部拨款、动用俸饷或地方库项、他省协拨、盛京户部借拨、铺商借垫、奏请调兵地筹办等几种方式。出征官兵、军装的运输,陆路用马、车、驼、骡等载运,在车骑不得力的山区由人夫肩挑,水路则以船运。官兵军行供给,由沿途地方州、县等机构办理。东北各省八旗官兵至前线后,可能会集体地与他地八旗官兵合并成伍,但不会与绿营、土兵混编成营。大多数情况下出征兵丁无法传递家书。部分时候,经清廷批准,官兵方可通过驿站传递家信。有关撤兵事宜,前线经略大臣须具折上奏,听从皇帝旨意。然后据皇帝批示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具奏皇帝。同时,前线统兵大臣还须将官兵撤归事宜,飞咨沿途地方,以便应付兵差,并将被遣撤官兵的名册飞咨兵部和兵源地将军。阵亡或被遣撤回旗的东北兵丁,其所遗甲缺须由兵源地重新挑兵补充。在补换兵员时,前线军营统兵大臣向皇帝奏请挑补,皇帝准奏后,令东北各省奉旨挑兵补换。终清一代,东北官兵几近参加了清政府所有的对内、对外战争。清前期,黑龙江官兵被征调最多,盛京次之,吉林再次之。清后期,被调数量最多的是吉林官兵,黑龙江次之,盛京再次之。清前期,被外调的东北兵丁以正额兵丁为主,清后期余丁、西丹等也被频繁征调。奉调出征的三省兵丁,清前期战斗力较强,清后期战斗力逐渐下降。从战斗力来看,黑龙江、吉林官兵强于盛京官兵,额兵要强于余丁、西丹等。从管带兵丁的能力来看,被外调的委官不如曾历实缺人员。清前期,东北官兵出征较为积极。清代后期,东北民众视挑补甲缺为畏途,不愿出征。被外调参战的东北官兵为维护我国的边疆稳定和国家统一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出征官兵的牺牲,也给众多家庭带来了不幸。清廷将东北视为兵源地,频繁征调东北军队,致使东北边防空虚,为外敌乘入侵提供了可乘之机。清廷远距离地征调东北军队,存在耗时长且花费高的弊病。
高明[5](2018)在《论清末民初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确认与参政权的保障》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从清末开始了自上而下的制度改革,中华民国的建立使国家初步建立起民主共和的政权体制。根据实行民主共和体制的要求,一方面,国家权力已由原来的少数人掌握转变为全体国民所共有,传统帝制下的臣民身份转变为民主共和体制下的公民身份,公民根据宪法的规定应该享有各项权利;另一方面,在这个历史转型时期,国家的首要任务是要建立起保障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权利的各项制度,以体现公民作为国家主人的身份和地位。因此,当时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通过宪法确认全体社会成员的公民身份和通过构建民主制度以保障公民的参政权。这看似是两个问题,但两者密不可分。首先,公民身份的确认是公民行使参政权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其次,公民有效行使参政权参与国家管理是公民身份最重要价值和体现,否则,公民身份的确认就是一句空话,没有实际意义。中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从历史到现代一直存在着众多的民族。而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汉族作为多数民族,发展较快,而其他民族不仅人口数量少,而且在政治、经济、文化等诸方面发展相对滞后,中国国民因民族之间存在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使得国家在公民身份的确认和公民参政权的保障方面都不得不充分考虑因“民族因素”而存在的特殊性问题。例如,从民国初年的形势来看,既要考虑在推翻满族贵族统治的清朝以后如何对待满族群体问题,也要考虑如何吸收蒙、藏、回等民族共建民主的政权体制的问题。而在国家近现代转型的过程中,中国境内的所有的国民理应都赋予公民身份,享有公民权,但在当时对建立民族国家还是建立多民族国家,是否赋予某些民族公民身份的问题却引发了激烈的争议,出现了排斥甚至否认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主张;又如,民国初年在构建代议民主制度时如何通过选举制度保障公民的参政权无疑是当务之急。为此民国建立伊始就着手制定并通过相关法律保障公民的参政权。但由于少数民族与汉族客观上存在差异性,在构建国家代议民主制度时如何根据各民族的具体情况确认和保障其平等的政治参与权利是个重要问题,如果直接套用西方选举制度,对所有公民无差别对待,少数民族公民的参政权恐无法充分实现。清末民初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本文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希望说明国家在历史转型时期,在吸收和借鉴外国的理论与制度时清醒认识多民族国情的重要性;同时阐明因多民族国情而引起的公民权在一般保障与特殊保障上实现有机结合的必要性和正当性。本文认为,研究上述问题对我国当今的法治国家建设仍有现实意义。虽然历史发展到现在已不会再出现清末民初排斥或否认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情况,但是在理论上却出现了忽视少数民族差异性,片面强调民族同化的不良倾向,这与清末民初实践中所犯的错误有相似之处,即对我国多民族的国情认识不清,这对目前国家处在历史转型时期需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是相当不利的。从现实情况来看,许多少数民族公民在实现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公民权方面仍与汉族存在不小的差距。这也是现今我国公民权保障中需要进一步协调处理好的一个重要问题,我们有必要吸取历史上的经验教训。本文除绪论、结语外,正文分五个部分对上述问题展开研究:绪论部分首先通过问题的提出介绍本文的选题思路并阐明了研究的意义,并对文章涉及的几个核心概念进行了界定,明确了本文的研究范围;其次梳理了国内外学者关于公民权理论、民族主义、国家制度构建等问题的研究状况,阐明本文研究的重点和创新之处。第一章作为正文的第一部分主要研究了国家与少数民族公民权的三个重点问题:一是从应然视角分析近现代国家制度建构与少数民族公民权相互关系问题。本文分别从民主制度、共和制度、宪法制度与少数民族公民权的关系进行分析,认为近现代国家制度建构的目的是确认和保障公民权,在以民主立国、共和建国、宪法治国的通用建构模式下,要充分注意考虑少数民族公民权;二是从实然角度探讨了不同国家类型在公民权制度构建上的差异性和多样性。本文从民族与国家的区别入手,对民族国家和多民族国家进行了比较,分别分析了民族国家和多民族国家在公民权制度构建中的特点与问题;三是探讨了国家处在历史转型时期的公民权问题,对西方和我国历史转型期的公民权问题进行了对比研究,明确指出确认公民身份和保障公民参政权是历史转型时期需要共同面对的两个紧密相关的重要问题。第二章对清末民初出现少数民族公民权问题的历史背景进行了梳理。首先是阐述了其出现的政治背景,说明要学习先进的理论和制度,必然要导致国家政治体制从传统专制天下王朝国家向现代民主共和国家的转变,臣民身份向公民身份的转化;其次是分析了出现该问题的制度背景,指出公民权问题是清末民初构建宪政制度必然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最后是分析了该问题出现的理论背景,当时影响中国近现代国家制度构建的理论,是源自西方经由日本引进、发展的民族主义理论,本部分对民族主义进入中国的过程和影响进行了简要的梳理和分析。第三章主要研究了清末民初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确认问题。着重探讨了三个问题,一是探讨了清末为何会对赋予某些少数民族公民身份产生那么大的争议,重点从三个方面分析争议产生的主要原因;二是探讨了在民主共和体制下,国家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应被赋予公民身份,应同等对待、一体平等保护其权利,为何会提出少数民族公民身份是一个特殊问题,从三个方面分析对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特殊强调的原因;三是考察了民初确认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法律实践,并初步总结了其历史经验。本章最后部分通过对上述问题的研究,提出要反思传统的“华夷观念”,通过加强民族间的交流和交融,逐步消除历史遗留的民族偏见、民族歧视等错误观念,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认识到“中华民族”作为一个统一体,内部并不是同质的,而是具有差异性的,必须根据各民族客观现实和发展情况,采取必要多种形式法律措施,保障其享有公民身份和确保其行使公民权。第四章主要是研究了民国初年少数民族公民参政权的保障方面出现的各种实际问题。首先是对公民参政权相关的理论问题进行阐释,提出参政权作为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公民权的最重要体现和最基础保障,并分析少数民族公民参政权保障所具有的特殊性。之后以当时出台的有关参政权方面的法律规范、涉及参政权问题的官方史料及当时报刊对参政权方面的报道等原始材料为基础,对当时出现的满、蒙藏、回及其他少数民族公民参政问题的各种保障实践进行了个案分析。第五章从历史反思和启示两方面对清末民初确认与保障少数民族公民权理论与实践的经验及教训进行总结。首先,通过对清末民初实践的历史反思,本文总结:一是历史转型时期应正确认识多民族国情;二是在引进西方先进的政治文明理论的时候必须要结合中国实际且要循序渐进,切不能一套了事。其次,对今天我国法治国家建设中少数民族公民权的保障问题的启示,本文认为:一是需要通过全面推进依宪治国来有效保障少数民族公民权;二是中国制度构建需要理性设计,但其发展完善更需要对实际问题的不断探讨和解决。结语部分对本文研究内容进行总结,意在说明少数民族公民权保护相关问题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仍有很多方面值得继续深入分析研究和总结。一方面,在当前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少数民族公民权作为公民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完善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另一方面,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注重统一性的同时,仍需要充分考虑多样性,对各种各样的复杂的具体的社会问题采取多种灵活变通的法律形式予以调整。
包沙仁高娃[6](2018)在《清末民初科尔沁左翼中旗社会控制研究 ——以清末民初科左中旗土地开垦及通辽设治为中心》文中提出本文以社会控制作为理论支撑,以中央政府与蒙旗之间的社会控制体系为分析框架,将蒙旗放垦、移民开垦、设定县治贯穿其中,利用档案资料及文献记载,对清末民初科尔沁左翼中旗社会控制的演变做一整体性的历史考察,探究这一时期科尔沁左翼中旗社会控制的区域特征,揭示蒙旗社会控制失控的历史原因,并在此基础上试图进一步挖掘和阐释一些重大历史事件的详细情况,理清其中的诸多复杂关系。全文由序言、正文、结束语三部分组成。序言主要介绍了论文的选题、创新、前人研究概况主要利用的档案文献史料。正文由以下四章组成:第一章清末民初科尔沁左翼中旗社会控制体系。主要考察和论述了清朝建立以来清政府与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中旗地方的关系,涉及内容包括:清政府对科尔沁左翼中旗的政权设计及其所实施的宗教政策,从而在该地区形成了以政权和宗教为主体的社会控制体系。第二章科尔沁左翼中旗社会变局。由于蒙古王公私自开垦和汉民涌入设治州县等原因,导致清末民初科尔沁左翼中旗领地范围的逐渐缩小,蒙旗王公军政权利逐步丧失,科尔沁左翼中旗原有的社会控制面临着巨大挑战。第三章科尔沁左翼中旗领地的进一步丧失。清末民初的土地放垦,即“巴林爱新荒”、“河南河北荒”的丈放以及蒙古王公上层的私垦,使科尔沁左翼中旗领地范围进一步缩小。大量汉民的移入、农耕村落的遍布和蒙汉杂居格局的形成,促使蒙旗社会经历了巨大变迁,科尔沁左翼中旗基层社会控制的重构成为历史的必然。第四章科尔沁左翼中旗社会控制新格局。具体论述了中央政府对设治地区的基层政权的调试和重构,即设治通辽县,并实施有效的社会控制。而这种基层政权的重构,导致了蒙旗权利的进一步丧失,引起中央政府与蒙旗之间社会控制权利的争夺,蒙旗社会控制权利最终失控。结束语部分,对清末民初科尔沁左翼中旗社会控制的演变进行了总结,并概括出若干特点,提出了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
秦安[7](2017)在《清末民初黑龙江教学变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代以来,随着民族危机的加剧,一些有识之士发出了教育救国的呼声,为挽救摇摇欲坠的统治大厦,清政府不得不顺应历史潮流,在中国大地上掀起了一场兴办新式教育的运动,由此中国教育步入近代化轨道。为了更加深入细致、全面地了解这场兴学运动,本文从区域史的视角来探讨清末民初黑龙江地区的教学变革在本地区所引发的震荡与冲突。在积极借鉴前人相关研究成果和广泛搜集论文资料、报刊资料、档案资料的基础上,本文对1905--1931年黑龙江地区的教学变革进行系统阐述与分析。第一章介绍了本研究的缘起、目的意义、方法和内容。本研究属于区域史研究,以往的区域史研究更重视经济发达地区和政治中心,忽视了对边疆地区研究,对近代黑龙江地区教育教学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了解近代中国教育图景。第二章介绍了近代黑龙江社会发展状况。清末民初黑龙江地区在政治、经济、教育领域发生巨大变化。在政治领域,由军府制到行省制使得黑龙江行政设置与内地一致,在推行新政的过程中,人民政治参与意识提高,启动了政治近代化的进程。在经济领域,农业开始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中东铁路的修建带动了工业发展,大城市的出现带动商业繁荣。在教育领域,官学衰落、私学渐兴、科举日隆,孕育着一场教育大变革。第三章介绍清末民初黑龙江学校沿革。对清末民初时期黑龙江地区的小学校、中学校、师范学校、实业(职业)学校、专门学校的历史发展过程进行详细说明,大致勾画当时黑龙江教育的轮廓。第四章论述了清末民初黑龙江课程变革具体内容。对培养目标、科目设置、教科书、教学方法、教学评价进行详细阐述与细致分析。第五章论述了清末民初黑龙江教学主体变革。随着新教育的兴起,黑龙江地区产生了新的知识分子群体——教师群体和学生群体,本章对其基本情况、其中代表人物和群体特征进行分析和探讨。第六章论述了清末民初黑龙江教学管理变革。教学管理主要分三个方面:学生管理、教师管理、学校管理。学生管理逐渐规范化、制度化。教师管理逐渐科学化、专业化。学校管理逐渐国有化。最后一部分从总体上对清末民初黑龙江教学改革予以审视。教学变革与社会背景和区域文化密切相关。教学变革基础在于学校的演变,教学变革具有整体性,是教学要素间相互作用的结果,教学变革需要辅助性支持,教学管理的革新首当其冲。总之,1905—1931年在黑龙江地区掀起的兴学运动是一场并不彻底的教育变革运动。由于历史、政治、经济、文化各种条件的限制,这时期黑龙江地区的教育水平仍落后其他地区。然而,经过多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的新式教育体系,培养出了一大批社会需要的新式人才,推动了黑龙江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近代化进程。
屈罗木图[8](2017)在《清代乌兰察布盟形成及相关问题考辨》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盟旗制度"是清代蒙古史以及清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以某个盟为案例对盟旗制度及其发展演变情况进行探讨的研究着作比较少见。同时,盟旗制度发展、演变过程中的很多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因此,本文希望通过对清代乌兰察布盟形成及相关问题的探讨,在这一领域做出些许贡献。清代的乌兰察布盟由四子、乌拉特、茂明安、喀尔喀右翼四部组成。到17世纪中后期,逐渐形成一个盟。该盟因会盟于四子王旗的乌兰察布地方,故称为乌兰察布盟,是清代内扎萨克蒙古六盟之一。乌兰察布盟位于内蒙古西部,东接锡林郭勒盟,南与伊克昭盟和归化城土默特毗连,西同阿拉善厄鲁特旗相邻,北与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汗及赛音诺颜二部交界。大体相当于今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和固阳县、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中、后三旗、五原县,以及杭锦后旗等旗县的部分地区。清初,乌兰察布盟地理位置举足轻重,为以后招降漠北喀尔喀,征服准噶尔汗国,屏藩朔漠,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主要从清代乌兰察布盟所属六札萨克旗的设立、游牧地界的划定和不同时期各部会盟情况,以及盟旗制度等几个主要方面入手,以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藏《喀尔喀右翼旗札萨克衙门档案(蒙古文)》、《茂明安旗札萨克衙门档案(蒙古文)》、《准格尔旗札萨克衙门档案(蒙古文)》、《杭锦旗札萨克衙门档(蒙古文)》、《钦命督办蒙旗垦务大臣行辕档》,阿拉善左旗档案馆藏《清代阿拉善札萨克衙门档(蒙古文)》以及新近出版发行的《土默特左旗档案馆藏清代蒙古文档案选编(蒙古文)》等大量档案文书和《清实录》、《王公表传》等基本史料为支撑,结合传统文献、方志游记、调查报告,并参阅前人着作,力求以新的视角和多种研究方法,对清代早期乌兰察布盟形成过程以及社会历史变迁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旨在展现清代盟旗制度的发展完善的过程。全文由以下四章组成:第一章,四部附清及六札萨克旗设立。包括四子、乌拉特、茂明安、喀尔喀右翼部源流,归附爱新国/清朝,以及札萨克旗的设立等内容。第二章,六旗游牧界厘定。划分游牧界是盟旗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本章通过对《大清一统志》、《蒙古游牧记》、《大清会典事例》及清代扎萨克旗游牧图等文献,以及现存的原始档案资料所记载清代乌兰察布盟六旗游牧界,进行全面、详细的比对,考证了清代乌兰察布盟形成之前的六旗游牧界四至八到,及会盟形成之后的疆域全貌。第三章,清代乌兰察布会盟的形成。本章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对清太祖、太宗、世祖、圣祖、世宗、高宗时期四部会盟情况进行梳理,并利用档案中的新发现对清代乌兰察布盟形成过程及历史背景作了考述。第四章,清代乌兰察布盟管理体系。结合前人研究的成果,对清代乌兰察布盟的盟-旗-苏木三级管理体系进行系统研究,总结出盟旗制度特点以及对蒙古社会的影响。结束语,对全文的主要收获及创新点做了归纳,对不足及今后的研究做了展望。
玉努斯江·艾力[9](2017)在《清代塔兰奇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塔兰奇”,是对中国新疆伊犁地区和今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州境内维吾尔人的旧称。塔兰奇,又译为“塔里雅沁”,系古突厥语,其产生与当时新疆地区的土地制相关。从文献学角度而言,该词的出现可以追溯到公元8世纪50年代,但其作为特定人群身份的代称却出现较晚。清朝统一新疆后,在重新组织分散在阿克苏地区的伊犁原有居民的基础上,招募天山南路各地维吾尔人,把他们迁徙至伊犁河南北两岸各地从事农耕,保障了清军的粮食供应并让其上交赋税,按准噶尔旧例被冠以“塔兰奇”一词来称呼。1881年,伊犁维吾尔人迫迁俄属七河省后,塔兰奇一度成为中亚部分维吾尔人的民族称呼。1921年按照塔什干会议的精神,中亚维吾尔人放弃了这一名称,恢复原称——维吾尔。20世纪30年代,即民国新疆军阀盛世才统治时期,“塔兰奇”这一名称具有了民族的含义,被认定为一个民族实体,一直延用到1950-1952年开展的第一阶段民族识别工作中才被禁止使用。本文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即:第一章主要围绕塔兰奇人的名称、准噶尔割据政权与天山南北的农耕人口、清朝平定准噶尔等三个方面展开研究和探讨。首先就有关塔兰奇名称的几种观点和伊犁八千户的历史以及“塔兰奇”一词的词源进行研究;其次,就准噶尔割据时期天山北部的“塔里雅沁”“布哈拉人”“伯德尔格、乌沙克”等农耕人群进行探讨。第二章主要从军府制和清朝在伊犁推行的农业发展政策、清政府对伊犁塔兰奇人实施的管理和统治方法、清政府在伊犁建立的塔兰奇玉孜村落等三个方面,探讨军府制的设立及其职能、塔兰奇农耕文化的形成、塔兰奇人的司法制度等相关问题,进而勾画出清代塔兰奇人的各种义务、清政府在伊犁建立的塔兰奇玉孜村落的全貌。第三章分三个部分对1864年固勒扎事变与塔兰奇割据政权进行研究。首先从伊犁地区复杂的民族矛盾以及陕甘回民起义对固勒扎事变的影响等方面,对事变爆发的原因进行剖析;其次探讨固勒扎事变后建立的塔兰奇政权体制及其与周边地区的关系;第三部分结合相关文献,对塔兰奇政权的内部斗争以及沙俄侵略伊犁等对塔兰奇政权的灭亡进行分析。第四章通过对伊犁塔兰奇人迫迁俄属七河省及其建立的村落的研究,阐述塔兰奇人被迫迁往七河省的过程以及迫迁对伊犁社会经济造成的影响,并分析塔兰奇人迁出伊犁后的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及其对伊犁塔兰奇人的影响等问题。为系统阐述清代塔兰奇人的历史,笔者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运用历史文献学、民族学、社会学、田野调查法、历史地理学中的相关理论和方法,并吸收宗教人类学、音乐人类学、语言人类学、口述访谈法的新成就和新方法对清代塔兰奇人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笔者认为,塔兰奇人最初发祥地并不在伊犁,而是在今新疆塔城地区的和布克赛尔一带;“塔兰奇”一名是对历史上被准噶尔统治者强迫从事农耕的部分维吾尔人按照职业认同模式贴上的一种标识。回屯是清政府的一个创举,在清代伊犁的各类屯垦形式中成效最大。就目前而言,伊犁河两岸大部分村落是从清代回屯屯区基础上发展而来,并是其发展模式的延续。新疆伊犁农业的开发史事实上是各个民族共同开发、共同建设、共同反对外来侵略的一部历史。
阿鲁贵·萨如拉,J.Kh.乌仁高娃[10](2016)在《清代北部蒙古游牧经济研究的基本成果与史料梳理》文中研究说明清代蒙古族游牧经济研究是清代蒙古族经济史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们理解清代蒙古族游牧经济历史的发展变迁状况及其在清代总体经济结构中的重要性具有重要意义,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当代中国游牧经济发展中的相关历史经验及新问题。本文将对国内外关于清代蒙古族游牧经济研究的学术成果及基本史料进行专门的梳理与分析,以便为后续的相关研究提供必要的基础。
二、对清末至民国年间呼伦贝尔地方公文中使用满文情况的考察(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清末至民国年间呼伦贝尔地方公文中使用满文情况的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1)断裂的“国语” ——清帝国晚期的语言政治研究(1821-1911)(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注释、转写格式说明 |
清朝皇帝、年号及在位时间 |
绪论 |
(一) 选题的缘由与意义 |
(二) 学术回顾 |
(三) 研究主题 |
(四) 文献介绍 |
第一章 清帝国早期的“国语”、“国书” |
(一) “国语”、“国书”的创制与发展 |
(二) 清代“国语”、王朝政治与帝国治理 |
(三) 比较视野下清帝国前期的语言统治策略 |
小结 |
第二章 帝国晚期的统治与“国语”、“国书” |
(一) “清语骑射,我朝根本” |
(二) “国语”、“国书”与帝国统治 |
(三) “国语”、“国书”的兴亡与帝国命运 |
小结 |
第三章 帝国晚期的中外交往与“国语”、“国书” |
(一) 清代早期中外交往中的“国语”、“国书”简介 |
(二) 理藩院与礼部的传统交涉国 |
(三) 海洋领域国家 |
小结 |
第四章 两种“国语”的嬗变与帝国记忆的重构 |
(一) 新“国语”与切音字运动 |
(二) “国语”与“国粹” |
(三)断裂的“国语 |
小结 |
结语: 语言、权力与现代转型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18至20世纪初归化城土默特的地权结构 ——基于契约文书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起 |
第二节 相关问题的框定 |
第三节 学术史回顾 |
一、移民与农垦 |
二、秩序与产权 |
三、水利与环境 |
四、研究重点与创新点 |
第四节 研究史料综述 |
第五节 全文框架 |
第一章 清代至民国初期归化城土默特的移民开垦与土地政策 |
第一节 归化城土默特移民政策的演变 |
一、归化城土默特的移民状况 |
二、清建立后移民政策的禁放调整 |
第二节 土地垦殖政策与“户口地”的划拨 |
一、“户口地”划拨以前蒙地的分配与垦辟 |
二、乾隆时期“户口地”的划拨 |
第三节 清末民初蒙地的清丈与放垦 |
一、清末的蒙地清丈与放垦 |
二、民国初期的蒙地整理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土地租佃 |
第一节 长租与退地 |
一、蒙地交易中的长租与永佃 |
二、蒙地交易中的退地 |
第二节 押租与地谱 |
一、押租的来源 |
二、押租的流动、退还与作用 |
三、土地交易中的地谱租金 |
第三节 土地租佃中的水利、水租与水权 |
一、水利类型与管理方式 |
二、水权归属与交易形式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土地出典与借贷 |
第一节 “地无租”型典约关系 |
一、“钱无利地无租”型典约 |
二、“钱有利地无租”型典约 |
第二节 “地有租”型典约关系 |
一、“钱无利地有租”型典约 |
二、“钱有利地有租”型典约 |
第三节 地权交易中的借贷关系 |
一、本利偿还与借贷期限 |
二、抵押借贷与土地债务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土地交易中的地权分割与转移 |
第一节 主佃双方对房、地的权益分割 |
一、租主佃户对房、地有限的处置权 |
二、主佃双方地权分割的深化 |
三、蒙古对产权的强调 |
第二节 土地推佃与过租 |
一、推佃交易 |
二、过租交易 |
第三节 土地买卖与地基、地产的分离 |
一、蒙地的“买卖” |
二、房、地交易中地基、地产的分离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清代东北旗人生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与概念界定 |
二、基础文献与研究成果 |
三、研究方法与要点分析 |
第一章 东北地区旗人的构成 |
第一节 驻防八旗的构成与分布 |
一、驻防八旗分驻情况 |
二、新编旗丁及辅助体系 |
第二节 内务府旗丁、陵寝旗丁、庄头壮丁 |
一、内务府旗丁 |
二、陵寝旗丁 |
三、庄头壮丁 |
第三节 旗籍类别与旗丁地位差异 |
一、旗人户籍管理制度 |
二、旗籍类别及其地位 |
第二章 东北旗人生计的来源 |
第一节 俸饷钱粮 |
一、驻防八旗官兵俸饷 |
二、内务府旗丁的钱粮 |
第二节 旗地收益 |
一、地目种类 |
二、获取途径 |
三、旗地数额 |
四、征收租赋 |
第三节 旗人福利 |
一、恩赏机制 |
二、赈恤制度 |
三、其他优待 |
第三章 东北旗人生计问题的发生 |
第一节 东北旗人生计问题的表征 |
一、辽沈旗人 |
二、吉黑旗人 |
第二节 东北旗人生计问题发生原因 |
一、俸饷、征调、差役、人口 |
二、旗地、流民、粮价、陋风 |
第三节 清廷改善旗人生计诸措施 |
一、增发俸饷、添设甲缺 |
二、分配、保障旗地房产 |
第四章 东北旗人生计问题的恶化 |
第一节 东北旗人生计恶化表现 |
一、饷银减少、兵差繁仍 |
二、旗地买卖、赋税沉苛 |
三、通货膨胀、物价上涨 |
四、罹陷兵燹、旗人哄抢 |
第二节 旗人生计恶化的原因 |
一、清廷财政入不敷出 |
二、行政体制变化影响 |
三、贼匪横行地方动荡 |
四、列强入侵战争破坏 |
第三节 政府改善旗人生计的努力 |
一、优先保障旗人兵额 |
二、迁旗实边、拨地开垦 |
三、赡、赏、赈、抚旗人 |
四、大力发展教育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4)清代东北军队外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状况 |
三、研究框架和难点 |
四、相关概念的界定 |
五、论文的创新点 |
第一章 清代东北军队的管辖体制与外调对象 |
第一节 清代东北军事管理体制 |
一、参与东北军务的中枢机构 |
二、管理东北军务的地方机构 |
第二节 清代东北武装力量的沿革 |
一、东北八旗军 |
二、东北绿营兵 |
三、东北练军和防军 |
四、东北巡防队(营)和新军 |
五、东北团练 |
第三节 清代东北军队的兵额 |
一、东北八旗兵额 |
二、东北练防军和新军兵额 |
第二章 清代东北军队的外调体制 |
第一节 东北军队外调决策及其执行机制 |
一、东北军队外调决策 |
二、东北军队的征调权 |
三、中央机构对征调决策的执行 |
第二节 清廷下达征调军令及地方奏复军务的方式 |
一、军机处设立前东北军队外调信息的互递方式 |
二、军机处设立至光绪初期东北军队外调信息的互递方式 |
三、光绪中期以降东北军队外调信息的互递方式 |
第三节 清代东北军队的外调方式 |
一、东北官兵的抽调方法 |
二、外调的东北官兵跟役或长夫的配备 |
三、外调的东北官兵的军行办法 |
四、外调的东北官兵的管带与交接 |
第四节 外调的东北官兵战时的编制和家书传递 |
一、外调的东北官兵战时的编制 |
二、外调的东北官兵的家信传递 |
第五节 外调的东北官兵的撤归与补换 |
一、外调的官兵的遣撤回籍 |
二、前线兵员的补换 |
第三章 清代外调的东北官兵的军需供给与奖惩 |
第一节 外调的东北官兵出征军需的筹集 |
一、外调的东北官兵启程时的军需 |
二、外调的东北官兵整装银的筹措途径 |
第二节 外调的东北官兵的运输与沿途供应 |
一、外调的东北官兵的运输 |
二、外调的东北官兵的沿途供应 |
第三节 清廷对外调的东北官兵的赏恤和惩处 |
一、清廷对外调的东北官兵的赏恤 |
二、清廷对外调的东北官兵的惩处 |
第四章 清前期的东北军队外调 |
第一节 康雍朝东北军队外调的原因及目的地 |
一、外调西南 |
二、外调西北和京师 |
第二节 乾隆朝东北军队外调的原因及目的地 |
一、外调西北 |
二、外调西南 |
三、外调东部 |
第三节 嘉庆朝东北军队外调的原因及目的地 |
一、外调中西部 |
二、外调东部 |
第四节 清前期外调的东北官兵的表现 |
一、清前期外调的东北官兵参战、战斗力概况 |
二、清前期外调的东北官兵参战的积极表现 |
三、清前期外调的东北官兵参战的消极表现 |
第五章 清后期的东北军队外调 |
第一节 道光朝东北军队外调的原因及目的地 |
一、外调西北 |
二、外调中南 |
三、外调东部 |
第二节 咸丰朝东北军队外调的原因及目的地 |
一、外调中西部 |
二、外调东部 |
第三节 同治朝东北军队外调的原因及目的地 |
一、外调东中部 |
二、外调西部 |
第四节 光绪朝东北军队外调的原因及目的地 |
一、外调西北、东部 |
二、外调境外 |
第五节 清后期外调的东北官兵的表现 |
一、清后期外调的东北官兵参战、战斗力概况 |
二、清后期外调的东北官兵的积极表现 |
三、清后期外调的东北官兵的消极表现 |
第六章 清代东北军队外调的影响 |
第一节 清代东北军队外调对官兵个体的影响 |
一、外调的官兵个体获得的奖恤 |
二、军队频繁外调造成的官兵伤亡 |
三、军队频繁外调导致的官兵贫困 |
第二节 清代东北军队外调对国家安全的影响 |
一、军队外调对国家稳定的影响 |
二、军队滥调对边防危机的影响 |
第三节 清代东北军队外调的战略失误 |
一、东北军队被频繁外调的原因 |
二、清廷视东北为兵源地的战略失误 |
三、远距离地征调东北军队犯用兵大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5)论清末民初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确认与参政权的保障(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五、创新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与少数民族公民权关系的理论阐释 |
第一节 近现代国家制度建构与少数民族公民权问题 |
一、民主制度与少数民族公民权问题 |
二、共和制度与少数民族公民权问题 |
三、宪法制度与少数民族公民权问题 |
第二节 不同国家类型在公民权构建上的差异性 |
一、基于民族构成的两种国家类型 |
二、民族国家在公民权制度构建中的特点与问题 |
三、多民族国家在公民权制度构建中的特点与问题 |
第三节 国家近现代历史转型时期的公民权问题 |
一、西方国家近代历史转型时期的公民权问题 |
二、我国近代历史转型时期的公民权问题 |
三、所面对的共同问题——公民身份的确认与参政权的保障 |
第二章 清末民初少数民族公民权问题出现的历史背景 |
第一节 政治背景——学习西方的政治文明 |
一、传统天下帝制国家向现代民主共和国家的转变 |
二、臣民身份向公民身份的转化 |
第二节 制度背景——清末民初构建宪政制度 |
一、清末的宪政改革 |
二、民国初年宪政制度的建立 |
第三节 理论背景——民族主义思潮进入中国 |
一、以法国为例——适应公民共同体诉求的民族主义 |
二、以德国为例——基于血缘、语言的民族主义 |
三、日本的影响——西方民族主义传入中国的主要途径 |
第三章 清末民初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确认问题 |
第一节 清末革命派提出排除某些少数民族公民身份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革命派为推翻清朝统治的政治需要 |
二、普通民众“夷夏之辩”观念的历史影响 |
三、对民族和中国民族状况缺乏正确认识和了解 |
第二节 民初在确认公民身份时特别提出少数民族身份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为维护国家统一和保障中华民族整体利益 |
二、当时少数民族公民在行使公民权方面存在诸多不利因素 |
三、消除当时盛行的狭隘民族主义思潮的不利影响 |
第三节 民国初年依法确认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实践 |
一、“五族共和”共识的达成 |
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规定 |
三、《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的颁布 |
四、大总统令中的重申与确认 |
第四节 对清末民初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确认问题的评析 |
一、要正确认识和引导传统的“夷夏观” |
二、要在尊重民族间差异的基础上共建中华民族政治共同体 |
三、多民族国家法治统一建设要充分考虑民族特殊性 |
第四章 民国初年少数民族公民参政权的保障问题 |
第一节 参政权的含义、制度保障及少数民族公民参政的特殊问题 |
一、参政权的含义及作用 |
二、参政权的制度保障 |
三、少数民族公民实现参政权的特殊性问题 |
第二节 满人参政权的保障问题 |
一、选民资格问题 |
二、旗人专额问题 |
三、选举中民族文字使用问题 |
四、冠姓改籍问题 |
第三节 蒙藏参政权的保障问题 |
一、在中央设立专门的管理机关为蒙藏民族公民参政提供保障 |
二、临时参议院期间蒙藏民族公民参政权的保障问题 |
三、首届国会选举中蒙藏民族公民参政权保障问题 |
四、选区的调整和确定问题 |
五、不在蒙藏地区的蒙藏少数民族公民参政权的保障问题 |
六、培养蒙藏地区人才,从根本上提高蒙藏公民参政能力 |
第四节 回人参政权的保障问题 |
一、五族共和中的“回”的界定 |
二、新疆回部少数民族公民参政权保障问题 |
三、内地回族民众参政权的保障问题 |
第五节 其他少数民族公民参政权的保障问题 |
一、多族共和的提出 |
二、云南对土司等非五大族少数民族公民参政权的特殊保障 |
三、对其他少数民族公民参政权“昙花一现”的关注 |
第五章 历史反思与启示 |
第一节 清末民初确认与保障少数民族公民权实践的历史反思 |
一、历史转型时期应正确认识中国多民族国情 |
二、在引进西方先进政治理论时要结合中国实际并循序渐进 |
第二节 清末民初确认与保障少数民族公民权实践的启示 |
一、通过全面推进依宪治国保障少数民族公民权 |
二、理性构建基础上通过对实际问题探讨解决发展和完善国家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6)清末民初科尔沁左翼中旗社会控制研究 ——以清末民初科左中旗土地开垦及通辽设治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序言 |
第一章 清末民初科尔沁左翼中旗社会控制体系 |
第一节 科尔沁左翼中旗基层政权与社会控制 |
一、科尔沁左翼中旗基层政权设计运行 |
二、四家努图克的划分与社会控制 |
三、诏世袭罔替之八家王公 |
第二节 科尔沁左翼中旗社会控制与宗教因素 |
一、藏传佛教在科尔沁左翼中旗的传播 |
二、藏传佛教对蒙旗政治生活的参与 |
三、藏传佛教对蒙古日常生活的渗透 |
四、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的衰落 |
第二章 科尔沁左翼中旗社会变局 |
第一节 科尔沁左翼中旗境域变迁 |
一、领地范围的缩小与领有权的逐步丧失 |
二、政治权利的逐步丧失 |
三、社会控制能力的衰退 |
四、军事职能的逐渐丧失 |
第二节 地局、地租分劈与地权分配 |
一、地局与开垦 |
二、地局与揽头 |
三、地局与黑地 |
四、地局与地照 |
五、地局与地租 |
六、地局与佃民 |
七、地局与地权 |
第三章 科尔沁左翼中旗领地的进一步丧失 |
第一节 “巴林爱新荒”开垦探析 |
一、欠债原因及还债计划 |
二、开垦中存在问题 |
三、开垦风波及调停 |
四、巴林爱新荒的最后结局 |
第二节 河南河北荒开垦探析 |
一、开垦原因 |
二、家族之争 |
三、纠葛调停 |
四、河南河北荒最后结局 |
第三节 民国时期私放荒地问题 |
一、卓里克图亲王私放荒地 |
二、贝勒扬散巴勒私放荒地 |
三、通过公和地局出放荒地 |
四、济贝勒私放荒地 |
第四节 关于对开垦蒙地性质的讨论 |
一、封禁蒙地时期 |
二、开放蒙地时期 |
三、禁止私放时期 |
第四章 科尔沁左翼中旗社会控制新格局 |
第一节 基层政权组织的重构 |
一、通辽开埠建镇 |
二、社会控制措施 |
第二节 对基层社会的调试与控制——区村制 |
第三节 民国政府与蒙旗间的控制与反控制 |
一、哲里木盟十旗王公会议——控制权争夺 |
二、北洋政府对蒙旗统治权的加强 |
三、张作霖父子对科尔沁左翼中旗及通辽县的控制 |
四、蒙旗反垦斗争 |
第四节 民国时期蒙旗权利失控 |
一、蒙旗行政控制权的丧失 |
二、民国政府司法改革 |
三、科尔沁左翼中旗及通辽县的警务保甲 |
四、民族与人口结构的变化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1—1和硕卓里克图亲王世袭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 |
后记 |
(7)清末民初黑龙江教学变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教学论发展的史学诉求 |
(二)区域教学史研究的现实需要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相关说明 |
(一)教学变革的历史时期 |
(二)教学变革的历史区域 |
(三)教学概念界定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法 |
(二)历史研究法 |
(三)个案法 |
五、相关研究综述 |
六、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清末民初黑龙江教学变革之社会背景 |
一、清末民初黑龙江教学变革之政治背景 |
(一)由军府制到行省制 |
(二)由八旗制到民政制 |
(三)由德治到法治 |
(四)由君主到立宪 |
二、清末民初黑龙江教学变革之经济背景 |
(一)农业改革 |
(二)工业萌发 |
(三)商业振兴 |
三、清末民初黑龙江教学变革之教育背景 |
(一)官学式微 |
(二)私学崛起 |
(三)科举渐兴 |
第三章 清末民初黑龙江学校沿革 |
一、小学校沿革 |
(一)清末时期 |
(二)民国时期 |
二、中学校沿革 |
(一)清末时期 |
(二)民国初期 |
三、师范学校沿革 |
(一)清末时期 |
(二)民国时期 |
四、实业学校沿革 |
(一)清末时期 |
(二)民国时期 |
五、专门学校沿革 |
(一)黑龙江陆军小学堂 |
(二)东北商船学校 |
(三)警务学堂 |
第四章 清末民初黑龙江教学变革之实施演进 |
一、培养目标:由臣民到国民 |
(一)培养目标演进 |
(二)培养目标分析 |
二、科目设置:由简单到丰富 |
(一)科目设置演进 |
(二)科目设置分析 |
三、教科书:由松散到规范 |
(一)清末民初教科书发展 |
(二)黑龙江地区教科书的使用 |
(三)黑龙江首部地方教科书分析 |
四、教学方法:由单一到多元 |
(一)教学方法的历史演进 |
(二)教学方法演进分析 |
五、教学评价:定量与定性结合 |
(一)定量的评价方式 |
(二)论文性试题 |
第五章 清末民初黑龙江教学变革之主体嬗变 |
一、教师:由塾师到教师 |
(一)教师基本情况 |
(二)教师变革中的个案研究 |
(三)教师的时代特征 |
二、学生:由经生到学生 |
(一)学生基本情况 |
(二)学生变革中的个案研究 |
(三)学生的时代特征 |
第六章 清末民初黑龙江教学变革之管理演进 |
一、学生管理日益规范化、制度化 |
(一)入学管理 |
(二)考核管理 |
(三)毕业管理 |
二、教师管理渐趋科学化、专业化 |
(一)教师培训管理 |
(二)教师资格管理 |
(三)教师待遇管理 |
三、学校管理逐步国有化 |
(一)改良私塾 |
(二)推广义务教育 |
余论 清末民初黑龙江教学变革之检视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8)清代乌兰察布盟形成及相关问题考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序言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本文使用的主要史料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
六、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四部附清及六札萨克旗设立 |
第一节 四子部附清及设札萨克旗 |
一、四子部附清 |
二、四子部设札萨克旗 |
第二节 乌拉特部附清及设札萨克旗 |
一、乌拉特部附清 |
二、乌拉特部设三札萨克旗 |
第三节 茂明安部附清及设札萨克旗 |
一、茂明安部附清 |
二、茂明安部设札萨克旗 |
第四节 喀尔喀右翼部附清及设札萨克旗 |
一、喀尔喀右翼部附清 |
二、喀尔喀右翼部设札萨克旗 |
第二章 六旗游牧界厘定 |
第一节 四子部旗游牧界 |
一、主要文献所载四子部旗游牧界 |
二、档案所载四子部旗游牧界 |
三、四子部旗札萨克衙门驻地及驿站 |
第二节 乌拉特三公旗游牧界 |
一、主要文献所载乌拉特三公旗游牧界 |
二、档案所载乌拉特三公旗游牧界 |
三、乌拉特三公旗札萨克衙门驻地及驿站 |
第三节 茂明安旗游牧界 |
一、主要文献所载茂明安旗游牧界 |
二、档案所载茂明安旗游牧界 |
三、茂明安旗札萨克衙门驻地及驿站 |
第四节 喀尔喀右翼旗游牧界 |
一、主要文献所载喀尔喀右翼旗游牧界 |
二、档案所载喀尔喀右翼旗游牧界 |
三、喀尔喀右翼旗札萨克衙门驻地及驿站 |
第三章 清代乌兰察布盟的形成 |
第一节 清入关前会盟 |
第二节 顺治时期会盟 |
第三节 康熙时期会盟 |
第四节 雍正朝会盟与盟会名称的出现 |
第五节 乾隆朝及之后的会盟 |
第六节 乌兰察布盟会盟地点 |
一、乌兰察布地名讹误缘由及更正 |
二、乌兰察布具体地理位置 |
第四章 清代乌兰察布盟管理体系 |
第一节 盟级管理体系及盟长职权 |
一、盟级管理体系 |
二、盟长职权 |
第二节 旗札萨克衙门 |
一、札萨克衙门 |
二、管理王公台吉的官员 |
三、王府内官职 |
第三节 苏木管理体系 |
一、清代乌兰察布盟各旗苏木情况 |
二、苏木管理体系 |
第四节 苏木人口减少原因分析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目录 |
(9)清代塔兰奇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由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及史料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难点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清代前期的塔兰奇人 |
第一节 论塔兰奇名称 |
一、塔兰奇名称的由来 |
二、伊犁八千户的历史解读 |
三、塔兰奇一名的语源及含义 |
第二节 准噶尔汗国与天山北部的劳动群体 |
一、塔里雅沁 |
二、布哈拉人 |
三、伯德尔格、乌沙克、萨尔特卡尔梅克人 |
第三节 清朝政府平定准噶尔 |
一、准噶尔汗国内部矛盾及其对塔兰奇社会的影响 |
二、清朝政府征讨达瓦齐和塔兰奇人的归附 |
三、清朝政府平定准噶尔及塔兰奇人的逃亡 |
第二章 清朝政府统治时期的塔兰奇人 |
第一节 军府制与在伊犁推行的农业发展政策 |
一、军府制的设立及其职能 |
二、大规模的移民与发展农业生产 |
三、伊犁农业发展史的“窗口”—塔兰奇农耕文化的形成 |
第二节 清朝政府对伊犁塔兰奇人的管理 |
一、清代伊犁伯克制度及各级伯克的职掌 |
二、清代塔兰奇人的司法体系 |
三、清代塔兰奇人的各种义务 |
第三节 清朝政府在伊犁建立的塔兰奇玉孜村 |
一、在伊犁河南岸建立的玉孜村 |
二、在伊犁河北岸建立的玉孜村 |
三、伊犁河上游南岸的土地开发及塔兰奇村落 |
第三章 1864年固勒扎事变与伊犁塔兰奇割据政权 |
第一节 固勒扎事变的爆发原因 |
一、沉重的经济剥削和压迫 |
二、陕甘回民起义及其对伊犁塔兰奇、东干人的影响 |
三、固勒扎事变与塔兰奇割据政权的建立 |
第二节 塔兰奇割据政权体制及其与周边地区的关系 |
一、塔兰奇割据政权体制 |
二、塔兰奇割据政权与乌鲁木齐和库车的关系 |
三、塔兰奇割据政权与阿古柏和沙俄的关系 |
第三节 塔兰奇割据政权的灭亡 |
一、政权内部斗争与托古斯塔拉事件 |
二、塔兰奇人和东干人的冲突 |
三、沙俄入侵伊犁与塔兰奇政权的灭亡 |
第四章 伊犁塔兰奇人迫迁七河省及其建立的村落 |
第一节 清朝政府收回伊犁与中俄伊犁条约 |
一、沙俄侵占伊犁期间对塔兰奇人的统治 |
二、《中俄伊犁条约》及其主要内容 |
三、伊犁危机中的谣言与恐慌 |
第二节 伊犁塔兰奇人迫迁七河省及其对伊犁社会经济的影响 |
一、被划归俄属七河省的塔兰奇村落 |
二、伊犁塔兰奇人迁移俄属七河省之因及过程 |
三、迁移对伊犁社会经济的影响 |
第三节 迁出之后的安置与七河省塔兰奇人生活方式的变化 |
一、塔兰奇人在俄属七河省建立的村落 |
二、迁至土库曼斯坦的塔兰奇人及其对异地生活的适应 |
三、七河省塔兰奇人生活方式的变化及其对伊犁塔兰奇人的影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对清末至民国年间呼伦贝尔地方公文中使用满文情况的考察(论文参考文献)
- [1]断裂的“国语” ——清帝国晚期的语言政治研究(1821-1911)[D]. 张凌霄. 山东大学, 2019(09)
- [2]18至20世纪初归化城土默特的地权结构 ——基于契约文书的分析[D]. 王磊. 厦门大学, 2019(08)
- [3]清代东北旗人生计研究[D]. 欧阳琳. 东北师范大学, 2018(02)
- [4]清代东北军队外调研究[D]. 姚敏. 吉林大学, 2018(12)
- [5]论清末民初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确认与参政权的保障[D]. 高明. 中央民族大学, 2018(01)
- [6]清末民初科尔沁左翼中旗社会控制研究 ——以清末民初科左中旗土地开垦及通辽设治为中心[D]. 包沙仁高娃. 内蒙古大学, 2018(12)
- [7]清末民初黑龙江教学变革研究[D]. 秦安.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7(05)
- [8]清代乌兰察布盟形成及相关问题考辨[D]. 屈罗木图. 内蒙古大学, 2017(08)
- [9]清代塔兰奇人研究[D]. 玉努斯江·艾力. 兰州大学, 2017(07)
- [10]清代北部蒙古游牧经济研究的基本成果与史料梳理[J]. 阿鲁贵·萨如拉,J.Kh.乌仁高娃. 中国边疆学, 20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