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核算读书报告

消费税核算读书报告

问:税务会计实训报告,内容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1. 答:1、消费税Excise tax(特种货物及肢宽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 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历或亮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团激。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2、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3、个人所得税(personal 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 答:此次实训,主要实习了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知识,尤其是在登增值税明细账时,一定要更加认真,更加细心。
    在这个学习和联系的过程中。我发现会计是一门实务与理论结合性很强的学科,尽管我学过这门课,但是当我操作具体业务时,觉得又和书上有些不同,实际工作中的事冲答务是细而杂的,只有多加练习才能牢牢掌握。这次实习最主要的目的也是想看看我们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公司实际操作的实务区别在哪里,相同的地方在哪里,如何执行,一些特殊的帐户如何会计处理等等。带着这些问题,我在这两天学学问问,让我对这些问题有了一定的解答,达到了这次实习的目的。通过这次的实验课程,使得我系统的对于老师讲的一些理论知识实践了一遍,加强了对理论知识的记忆。从自己的手动实际的操作,深深感觉到会计是一个十分严谨的工作,是不能够马虎对待的工作。
    在这次税务中,我们也练哪银习了如何计算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金及附加,城建税及教育李判宴费附加。由于这一部分涉及到国家税收的问题,所以更需要我们会计人员抱以严谨的态度进行会计处理。
    只有经历过,才知道其中的滋味,对我而言,可以说通过上会计实训,真真切切地让我了解了什么是会计,让我对会计的观点也有了本质的改变,会计不仅仅是一份职业,更是一份细心+一份耐心+一份责任心=人生价值的诠释。
  3. 答:三、我则让唤国增值税税率
    根据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我国增值税设置了一档基本税率和一档低税率,此外还有对出口货物实施的零税率。
    (一)基本税率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列举的外,税率均为17%;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也为17%。这一税率就是通常所说的基本税率。
    (二)低税率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的,税率为13%。这一税率即是通常所说的低税率。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水、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业产品。
    6.金属矿采选产品。
    7.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8.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自2007年1月1日起)。
    9.二甲酿(自2008年7月1日起)、盐(自2007年9月1日起滑告)。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零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孙凯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其他规定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2.纳税人销售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并兼营应属一并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从高适用税率。
  4. 答:参考内容无法发送,汗~~
问:消费税的会计核算是怎样的
  1. 答: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1、对于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唯纤枝应当按应缴消费税税额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竖逗税”科目。同时还需作与销售收入和应缴增值税有关的账务处理。
    2、对于把应税消费品作为投资的,将按规定把应缴纳的消费税额计入“长期投资总额”,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3、对于视同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应缴消费税的,按规定将应缴消指敏费税额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问:消费税怎么计算
  1. 答: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收税额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但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存在避税的机会:
    第一,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确定,在确定时,按偏低一点的价格确定就能节省消费税,在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从避税角度看,应当缩小成本和利润有利于节税。
    第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销售额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确定,此时,委托方可协同受托方在确定价格时获取避税的机会,将价格确定作为避税手段加以运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在以上组成计税价格中,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具有避税机会,委托方可取得受托方的协助,将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压缩,从而节省消费税。
    第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在上面的公式中,关税和消费税税率没有避税机会,但关税的完税价格具有很强的弹性,因而具有避税机会,一般来说,关税完税价格愈小,越对避税有利,因此,要求避税者,应尽可能降低抵岸价格以及其他组成关税完税价格的因素并获取海关认可。
    第四,纳税人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应换算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在上面公式中有两点值得避税者思考:一是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二是没经过避税筹尺饥划将本可压缩的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直接核困棚通过公式换算。这两种情况都不利于企业节省消费税。改则
  2. 答:消费税计算公式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x适用税率;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x适用税额标准。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信弯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虚让额=组成计滑誉闷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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