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允许外资渐进入市(论文文献综述)
王扬[1](2021)在《古巴社会主义经济模式“更新”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11年4月16日,古巴共产党召开了第六次全国政权代表大会(简称“古共六大”),大会通过了《党和革命的经济与社会政策纲要》(简称《纲要》)这一纲领性文件,正式拉开了以经济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模式“更新”的序幕,标志着古巴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随后,2016年4月古巴共产党召开了第七次全国政权代表大会(简称“古共七大”),大会通过了《古巴社会主义经济社会模式的理念》(简称《理念》)、《到2030年全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国家的建议、轴心和战略部门》(简称《发展计划》)、《党和革命的经济和社会政策纲要的更新(2016–2021)》(简称《纲要更新》)三个重要文件,为古巴社会主义经济模式“更新”指明了方向。虽然社会主义经济模式“更新”的进程中显现了很多的弊端,但在内忧外患的处境当中古巴经济建设也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如今,“更新”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在领导阶层已经基本达成了共识,深化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更新”已经成为新一届领导班子持续坚持的方向。文章以古巴共产党第六次全国政权代表大会的召开为起点,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基础,对古巴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更新”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正文有四部分构成,包括古巴社会主义经济模式“更新”的原因、内容和特点,以及对古巴社会主义经济模式“更新”的评价和思考。第一部分阐述了古巴社会主义经济模式“更新”的国内外原因。从国内原因来看,计划经济高度集中,经济发展缺少活力;古巴的农业发展落后,粮食十分短缺;吸引外资不足,长期处于贸易逆差;国内平均主义盛行,阻碍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从国际原因来看,美国长期的孤立和经济封锁阻碍了古巴经济的发展,加上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更是让其经济雪上加霜。但是,中国和越南经济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给古巴带来了希望,对摆脱经济困境的渴望使古巴坚定了经济“更新”的决心。第二部分介绍了古巴共产党制定的经济“更新”的措施以及经济“更新”表现出来的几方面特点。古巴社会主义经济模式“更新”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主要包括农业发展、所有制结构、外贸、投资和分配制度等方面。古巴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下积极探索适合本国发展的本土可行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凸显了古巴本土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包括:古巴经济模式“更新”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计划经济的主导地位不动摇;“更新”进程强调渐进、谨慎、稳妥性的特点;注重借鉴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经验,但绝不照抄照搬;经济发展走绿色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等。第三部分主要是对古巴社会主义经济模式“更新”的全方位的评价,包括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问题,这是本文的重点之一。经济模式“更新”取得的成就主要包括:市场经济发展,所有制结构优化;农业发展迅速,粮食产量增加;融资渠道拓宽,对外经济发展迅速;就业实现增长,分配方式呈现多样化等。但是,经济模式的“更新”依然面临很多问题和挑战。主要包括古巴经济结构存在明显的缺陷,国内的消费潜力受阻,农业、工业、服务业的比例严重失调,易受外部环境的冲击;“更新”的过程中古巴国内思想解放仍然不够彻底,对计划和市场的认识不够深刻;经济模式的“更新”依然面临着体制机制的障碍以及“更新”进程中面临美古关系趋紧和新冠型肺炎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第四部分是对古巴社会主义经济模式“更新”的深入思考,也是本文论述的重点内容之一。古共六大之后,在古巴共产党的带领下,经济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是古巴的经济发展依然面临着很多的难题,经济模式“更新”任重而道远。从古巴社会主义经济模式“更新”取得的成就和不足中不难得出一般性的结论,即思想的解放是经济改革的重要前提,融入全球化是实现经济发展的必然途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是实现经济持续繁荣的重要保障,走绿色发展道路是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兼顾效益和公平才能让人民真正享受改革的红利。
胡宏雁[2](2020)在《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从知识经济时代到来、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到单边保护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曲折发展,国际投资规则和格局变化使得企业并购中知识产权获取与利用呈现出复杂化的状态,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日益增加,不可避免要涉及到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价值评估与转移等环节的法律问题,研究知识产权与跨国并购之间的关系及其相关法律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论文围绕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各方主体的利益平衡和各环节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个主线,重点分析了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法律责任认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法律影响因素、知识产权反垄断规制和知识产权国家安全审查等方面问题。本文从跨学科的视角,运用经济学与法学相关理论对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法律问题进行理论论证与实证考量,以期为我国企业和政府如何应对外资为获取知识产权而进行的并购提供有益指导。厘清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基本原理与主要法律问题,是文章的逻辑起点和分析前提。其一,在界定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概念的基础上,总结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独有特点。其二,通过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不完全专属性与激励性阐述,分析知识产权纳入投资的经济特殊性。由知识产权资本的评价可能性、转让可能性分析知识产权资本的适格要件。其三,基于邓宁“国际生产折衷论”的一般理论分析和知识产权对并购投资实践影响的实证分析,探究知识产权获取对并购投资决策的影响。其四,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待解决的法律问题,文章围绕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各方主体的利益平衡和各环节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个主线,在既有文献基础上,将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各阶段相伴而生的相关的法律问题归结为: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法律责任分析、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法律影响因素考量、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及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的既有平等主体也有国家层面的法律问题。知识产权尽职调查过程并不是仅仅考量知识产权“是什么”,更应该考虑在其司法管辖权内知识产权潜在的权利扩展,即“可以做什么”。识别目标方有无相关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有无涉诉或涉诉威胁、知识产权有效性问题、被许可知识产权的可转让性、知识产权有无抵押等障碍,从而减少潜在并购风险,并为确定合适的并购价格奠定基础。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中各方主体不尽责将导致合同、公司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层面的责任问题,涉及到目标方的知识产权瑕疵担保、违反重大事项告知义务的法律责任,并购方违反保密协议的法律责任,律师等中介机构在尽职调查中的违约和侵权等方面责任,分清各方责任保证知识产权调查的尽职、审慎地进行。知识产权资产具有可评估性,评估是了解目标方知识产权价值的重要手段,科学的估值能为并购出价提供决策依据。知识产权的特质决定了其评估方法选择的独特性,其价值受到不同于其他资产的法律因素影响。论文首先分析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满足企业的战略发展、交易定价、税收设计、融资及法律诉讼等诸多领域现实需求,探究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必要性。其次,剖析传统价值评估方法,结合知识产权资产具体情况,探究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评估方法的选择。最后,结合并购具体情形,探究影响不同知识产权类型价值评估的法律因素考量。同时,注意考察跨国并购中的价值评估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参考性。评估对象限于此次并购中目标方的知识产权,评估针对本次跨国并购而进行,评估具有参考而不是决定作用,不能将知识产权评估值等同于成交价。反垄断审查与规制已成为重大跨国并购能否进行的重要决定因素。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的交叉具有历史与现实性,识别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的垄断行为,基于相对利益平衡原则分析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利益问题,探究如何对专利、着作权、商标滥用进行反垄断规制和救济是关键因素。此外,知识产权跨国并购还事关企业存亡和国家安全问题。具体而言,以获取专利为目标的并购可能引发的科技安全问题,基于着作权的并购可能引发文化安全问题,与商标品牌密切相关的并购可能引发的产业安全问题。分析与应对跨国并购中的知识产权垄断和知识产权转移引发的国家安全问题,需要平衡并购方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并购投资目的与东道国利用外资并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必要,加强国家安全审查,以期在相对利益平衡中促进知识产权跨国并购良性发展。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不仅事关企业知识产权获取,更是事关国家的整体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经济与法律活动。从“引进来”到“走出去”,中国完成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的战略转移。并购投资方式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投资方式选择,其中获取知识产权成为中国企业参与跨国并购的重要驱动力。但是,一些发达国家以反垄断、国家安全审查之名大行投资保护之道,使得我国企业知识产权跨国并购运行艰难。同时,“引进来”过程中,来华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利用并购中形成的市场优势破坏有序的市场竞争,利用并购获取中国企业稀缺的知识产权资源并引发国内知识产权层面安全问题,需要中国构建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反垄断和国家安全审查的防火墙。中国要在创新驱动中提升“走出去”的能力,在完善规则中提高“引进来”水平,积极参与新一轮投资规则重构,并提升中国在国际贸易投资规则重构中的话语权。
杨智超[3](2020)在《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开放的路径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资本市场是中国实体经济发展的催化剂,在经济繁荣时期,资本市场的发展可以对实体经济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但是在经济衰退时期,资本市场会使得经济发展出现波动甚至导致危机。因此,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对于中国经济的稳定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如今全球一体化浪潮来临,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显得尤为重要。资本市场作为实体经济的晴雨表与重要的资金来源,如何进一步的开放与完善,使其成为一个成熟发达的市场,对下一阶段中国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这样不仅为监管机构和政策制定者进一步开放中国资本市场的路径选择提供理论支持,还为监管机构和政策制定者提供可行性的建议和思考。目前,中国的资本市场改革处在历史的十字路口,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迎来了难得的战略机遇期。在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如何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显得异常重要。资本市场进一步深化改革并对外开放是中国经济由高速转向高质发展的强有力支撑。进一步对外开放资本市场不仅有助于稳固中国资本市场的财富效应,为居民的消费升级保驾护航,助推以内需为引擎拉动经济增长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资本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还有助于中长期资金的进入,从而缓解国内期限错配的情况,降低期限错配的风险。资本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有助于国内要素市场化的改革。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也有助于推动中国获得全面市场经济地位的国际认可,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同时还有助于降低中国经济发展对美元的依赖,推动人民币走向国际化,进而降低中国在国际资本市场中所面临的汇率风险,让人民币的国际地位与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国际地位更加匹配。资本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是经济持续繁荣发展的长期助力。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有助于引入大量专业的、理性的机构投资者;有助于引导资本市场由短期投机转向以价值为导向的长期投资的投资理念的形成;从而助推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但是,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与成熟程度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对外开放进程中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因此,本文在对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现状进行了相关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分析了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以期能够为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与发展提供相关政策建议。
金银亮[4](2020)在《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成因与经营绩效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至今,以林业企业为主体的工商资本进山入林已有20多年,林业企业投资林业意愿较强,进山入林速度较快;总体经过了三个阶段,不同阶段林业企业进山入林政策法律与市场环境不同,但林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受到政府过度管制、产权保护不力的困扰,增加了林业企业经营成本,影响林业企业进山入林意愿;有必要梳理林业企业进山入林后承担哪些制度性交易成本,确定其成因,研究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林业企业经营绩效的理论机理以及影响方向、程度等。制度性交易成本不同于市场交易成本,同时也不等同于制度成本;制度成本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必要成本,是制度运行、实施必须支付的成本;另一部分是非必要成本,即制度性交易成本,主要来源于政府过度管制和产权保护不力,对企业是一种负担,是被迫或变相被迫的,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不与政府官员打交道、不得不处理因此发生的各种冲突、纠纷和损失导致的成本,是“非对等、非自愿耗费”的,属于非必要成本,抑制市场功能发挥、增加市场不确定性,风险更大、不可控因素更强。林业企业受到的政府过度管制主要是采伐许可管制,现行采伐许可管理制度加剧了林业企业采伐指标供需不均衡,采伐指标分配不公开、不透明;林业企业办理采伐许可难度较大,为了获得采伐许可证,出现林业企业寻租、政府官员抽租、其他主体攫取租金的现象。在产权保护不力方面,主要是权属纠纷和流转合同纠纷,表现在政策法律变化引起的权属纠纷,不同时期林权流转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林权流转合同的期限与租金支付方式存在较大风险,林权流转合同法律效力较弱等;林业企业为了保护其产权安全性,不得不增加成本支出,由此增加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在对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成因理论分析基础上,以广西、广东9家营林型林业企业进行案例研究,并对具有营林环节的上市企业进行计量分析,发现林业企业受到政府过度管制主要是在采伐制度实施环节,包括采伐指标分配、采伐许可及自由裁量权等,林业企业办理采伐许可过程中受到了来自于农户、村委会、乡镇林业站、乡镇政府、林业局等机构的制约,为了维护与上述主体关系,会采取公关等措施,增加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在产权保护不力方面,发现林权纠纷多发频发,显着影响林业企业正常经营。在计量分析上,政府管制增加了林业企业获得行政许可难度,采伐数量受到一定限制,挤占用于生产的资金,增加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通过进一步对异质性企业进行划分后发现,与国有企业相比,非国有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受政府管制影响更大。在产权保护方面,林权保护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影响不够显着。相比于大规模企业,政府管制对于小规模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更大,更大程度增加了小规模林业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将林业企业所在地“开埠通商”时间作为产权保护的工具变量、交通运输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作为政府管制的工具变量解决内生性问题后,发现采伐许可管制、林权纠纷是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来源的结果依旧具有稳健性。将森林采伐限额、集体林权改革作为政府管制、产权保护的替代变量回归后发现距离集体林权改革的时间越长,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越大,森林采伐限额数量对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显着性影响。在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绩效机理分析上,采伐许可管制增加了林业企业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林权纠纷增加企业产权保护成本,影响林业企业融资能力,降低林业企业盈利能力。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林业企业创新水平,降低林业企业创新能力,复杂繁冗的行政审批降低创新时间,扭曲资源配置价格,导致资源错配;林权纠纷增加创新“外溢性”和企业产权保护成本,降低企业创新意愿。在上述理论分析基础上,选取林业上市企业进行计量分析,发现制度性交易成本对林业企业经营绩效产生显着负面影响,显着降低林业企业创新水平和创新能力,进而降低林业企业经营绩效。在政策建议上,应该增强森林经营方案法律效力;强化林权流转合同法律效力;增加人工林经营最高期限与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的规定。
Ivan Sarafanov[5](2020)在《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文中指出在互联网经济与跨境电子商务成为各国企业和消费者不可或缺的部分,大规模的数字化不仅引起经济理论和国民经济结构根本性的变革,但同时也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古典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贸易规则及新型合作机制探索的关注度。学术界认为,互联网交易和数据跨境自由流动是全球进入第四次工业革命阶段后,实现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和必要手段。随着互联网和新的技术持续快速发展,由跨境数据流动构成的数字产品贸易正在促进全球货物、服务、人员、资金和信息流动,以及改变各类企业的运营方式和商业模式。例如,当中小企业拥有接入互联网、计算机或智能手机等所需的基础设施和网络通信服务,它们可以接触到世界各地的客户,并随时参与全球商品和服务的供应链体系。数字贸易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它不仅涵盖了互联网上消费品的销售和在线服务的供应,而且还包括使全球价值链得以实现的数据流、使智能制造得以实现的服务以及无数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和应用程序。不过,当前数字产品贸易除了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因素,还被视为各种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日益增多的领域之一。这些保护政策从无到有、从低级到高级、从宽容到严格的发展演变过程最终形成一套有针对性的、系统的、严谨的数据管理制度。即数字贸易的出现使得传统贸易壁垒的作用大大降低,导致类似于金砖国家这样的大型新兴经济体为了保护国内市场而保持着很多新型“虚拟”贸易壁垒和数据限制性政策。在这种背景下,若金砖国家将继续提高数字产品贸易壁垒或提出更严格的数据限制性措施,这是否必然会增加数据密集型行业内的企业运营成本,进而导致整个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降低是本研究关注的重点问题。因此,本文以金砖国家为例,从产业经济学角度衡量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的影响,建立一种科学的定量分析框架。首先,通过对大量国内外文献和政策措施的梳理和总结,本文对金砖国家采用的新型和传统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具体保护政策和措施作了一个系统的分析和阐述,发现其主要特点和问题,并建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资料库。此外,使用欧洲国际政治经济研究中心建立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计算数字贸易限制和数据限制指数两种指标,衡量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保护程度。本文发现,根据数字贸易限制指数评估结果,金砖国家呈现“一高、三中、一低”贸易保护程度结构,其中中国采取的保护水平最高,同时巴西、俄罗斯和印度保护度属于中等以下水平,而南非的水平最低。根据数据限制指数评估结果,在金砖国家范围内中国、俄罗斯和印度数据保护程度最高并正在逐步提升,而南非与巴西维持相对较低的保护程度。其次,为了计算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产生的影响,本文建立多维面板数据模型进行估计。本文根据数字贸易限制和数据限制指数两个反映数字产品贸易保护程度的指标,构建数字贸易保护强度综合指数(DTPSI)作为模型的自变量。为了计算模型的因变量,本文使用GTAP 10数据库建立Levinson-Petrin非参数估计模型对金砖国家2004-2014年间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进行估计。最终在面板数据回归结果基础上,模拟分析三种不同程度的贸易保护方案对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产生的影响,发现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如邮电和通信服务、金融和保险业和公共服务业,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而在性质上不属于数据密集度很高的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也受到了负面影响。此外,由低级保护政策所带来的负效应缺乏弹性,因此不会对全要素生产率产生很大的下滑压力,而中级和高级数字贸易保护政策对全要素生产率富有弹性,因而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较大。再次,本文采用GTAP 10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将全要素生产率估计值代入到模型当中,进一步分析限制跨境数据流动的数字贸易壁垒措施对主要宏观经济指标产生的影响。通过模拟结果发现,随着数字产品贸易保护强度水平的提升金砖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变化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其中由于中国、俄罗斯和印度使用大量的数据本地化措施导致的损失更大一些。从各行业的产出规模来看,由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导致的数据自由流动限制使得所有国家数据密集型制造业和服务行业的生产规模萎缩,而数据密集度相对较低的行业产出水平受到影响最小。从进出口贸易规模来看,由于金砖国家采取的一半以上数字贸易壁垒政策使用于限制国内数据跨境出口(传输),因而使得数据密集型行业的出口贸易下降,而进口贸易上升。最后,为了克服由数字产品贸易壁垒政策对金砖国家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产值和进出口贸易产生的严重负面影响,本文尝试提出可操作性较强的两种合作框架和运行机制的实现方案。其中第一个是全面考虑发展中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发展需要,以WTO为主和TiSA协议为辅GATS“+”多边数字贸易合作框架实现途径。第二个则为了加强金砖国家之间数字贸易合作联系,包括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建设、数字贸易运行机制及软环境合作领域“三位一体”的合作框架。本文认为,金砖国家之间须要加强内部协调,尽快开展同世界其他国家的多边数字贸易合作,制定有效的监管办法,促进数字贸易发展并努力实现互联网领域消费者安全、数据隐私保护和国家安全等目标。
穆朗峰[6](2019)在《制造业产业升级背景下制造业企业进入壁垒及其突破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及产业升级逐渐推进,中国制造业已由生产低端制造品过渡到生产中高端产品,现阶段,随着产业升级进一步推进,中国制造业正向高端制造业不断迈进。作为中国制造业核心构成元素的制造业企业能否生产出受市场认可的高端产品并成功进入全球高端产市场,将决定着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成败。当前,中国制造业厂商在尝试进入全球高端产品市场时面临着一系列进入壁垒,不同类别进入壁垒有其各自独特的产生原因,只有分析中国制造业厂商面临不同类别进入壁垒的深层原因并找到突破壁垒的有效途径,中国制造才会真正实现向高端制造业升级。如今,中国制造业已逐渐摆脱过去代工、模仿的发展模式,正逐渐形成技术引进加自主创新发展模式,产业内也已诞生多家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企业。历史上,制造业领域内实现技术追赶及超越的最成功的国家莫属日韩。研究日韩历史经验,总结我国成功进入全球高端产品市场的企业的经验,找到可以向全行业推广的路径,对中国制造业向高端制造领域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关于进入壁垒问题的研究始于美国,中国国内对于进入壁垒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晚且研究较少。本文按照时间顺序梳理了进入壁垒问题的理论发展脉络,通过理论梳理尽可能的涵盖不同种类进入壁垒的成因及可能突破路径,为找到突破中国企业在全球高端产品市场面临的进入壁垒的路径做好理论积累。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制造业作为中国经济崛起的重要推动力,认清中国制造业发展现状有助于分析中国企业在高端产品市场面临进入壁垒的真正成因。在全球主要制造业强国掀起第四次工业革命之际以及中国本国劳动力成本优势渐失之时,中国制造业向高端制造业升级已经展现出必然性。本文通过分析汽车制造业以及ICT产业这两项全球制造业领域内产值最高的产业内中国主要企业的发展现状,归纳出中国制造业发展现状,即:大而强却不是全球最强,部分领域仍存短板。中国大量制造业企业进入全球高端产品市场之时面临各种进入壁垒,本文研究核心在于找到中国企业面临进入壁垒的深层原因并给出路径建议,因此分析不同类型中国制造业企业面临不同种类进入壁垒的成因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按照进入壁垒的种类,依次从绝对成本优势进入壁垒、产品差异进入壁垒、政策性进入壁垒三个层面对中国企业面临相关进入壁垒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当前,大量有志进军全球高端产品市场的中国企业在努力突破不同类别进入壁垒时面临一系列困难,本文分析并总结了大多数中国制造业企业突破相关进入壁垒之时所面临的困难,分别从中国企业面临的技术劣势、市场在位者垄断企业所具有的占先优势、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以及中国产业政策在不同所有制企业间的倾斜四个维度分析中国厂商在努力突破进入壁垒之时所面临的困难。历史上大量东亚地区技术追赶型国家的厂商曾在美国高端产品市场上成功突破进入壁垒,在美国高端产品市场站稳脚跟。近年来,我国国内也诞生了以华为为代表的成功突破全球高端产品市场进入壁垒的先驱。分析这些厂商的成功经验对于当前仍在努力突破高端产品市场进入壁垒的中国制造业企业而言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分别从日韩政府彼时的产业政策、日韩企业彼时突破美国市场进入壁垒的独特路径以及中国华为公司成功进入全球高端产品市场的经验三个层面,梳理可以在中国制造业全行业内进行推广的企业突破高端产品市场进入壁垒的路径经验。中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根本上决定了党和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政策会在根本性层面上决定中国制造业未来发展的边界。在大量颠覆式创新和层出不穷的新技术不断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时代,如果政策能够有针对性地解决中国制造业向高端制造领域发展所面临的短板问题,在党和政府创造的良好创新发展环境内,中国制造业将有机会在第四次工业革命来临之际在众多领域内对传统制造业强国实现弯道超车。同时,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自身行为决定了企业未来发展前景,企业只有选取适应时代需求的发展模式,才更有机会在产业升级的背景下成功进入高端产品生产领域并在全球主流高端产品市场站稳脚跟。本文分别从政府政策和厂商行为两方面针对性地提出突破进入壁垒的路径建议,从以科教兴国战略支持企业技术进步、发挥我国大国优势为企业扫清政策性阻碍、以“服务型”政府为企业创建良好创新发展环境、以及企业加强自身竞争力这四个维度针对中国企业在突破进入壁垒时面临的困难,提出提高国家综合科研强度、扩大自由贸易范围、完善国家质量管理体系等一系列政策建议以及企业提高产品设计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企业营销能力等企业突破进入壁垒的路径建议。
高明[7](2019)在《服务业开放的边境内措施对服务贸易的影响研究》文中指出当前中国正处于高质量发展阶段,扩大服务业的开放能够加快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融合发展,培育国际竞争的新优势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新引擎。全球价值链的深入发展使得国际经贸规则面临重构的趋势,服务贸易新规则日益由“边境间”措施向“边境内”措施转变。服务产品的无形性也决定了服务贸易障碍不可能沿用传统的关税、配额等边境间措施,而更多的表现为一国服务业开放的边境内措施。在寻求服务业的有效开放时,究竟实施怎样的边境内措施,以及制定的边境内措施对服务贸易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以上问题的解决对实现服务业的有效开放和服务贸易的高质量增长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世界范围内各国服务业市场结构普遍存在寡头垄断竞争,以及服务交易往往面临高度的信息不对称,一些国内监管措施能够克服上述服务市场失灵现象。相反,严格的、低效的边境内措施同样对服务贸易构成障碍。区别于现有单纯分析开放或管制对贸易影响的研究,本文率先提出服务业“适度开放与有效管制”相结合的政策框架,有利于实现服务业对外扩大开放和对内加强监管之间的平衡。不同于主流文献采用服务贸易额等“事后间接”指标衡量服务业开放,本文系统分析的边境内措施是衡量服务业开放的“事前直接”指标。另外,归纳分析不同政策领域、服务业市场管制和不同服务贸易提供模式等视角的边境内措施,并构建不同层级的边境内措施指标开展国际比较。实证分析主要选取OECD-STRI和OECD-PMR指标,从不同方面检验边境内措施对服务贸易总量和质量影响。本文总共由四部分,九章内容组成。第一部分包括第1章和第2章。第1章为导论,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第2章对服务业开放政策、衡量指标以及服务业开放对服务贸易影响的文献进行评析,指出现有文献的不同分析视角和主要内容。第二部分为本文的理论分析,包括第3、4、5章。第3章对边境内措施的概念进行界定,并提出服务业“适度开放与有效管制”政策框架,分析边境内措施对服务贸易的作用机制,并结合垄断竞争模型分析边境内措施差异性对服务贸易的影响。第4章重点归纳分析“外资进入”、“自然人流动”、“竞争障碍”、“其它歧视”、“监管透明”不同政策领域,以及“跨境交付”、“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等服务提供模式视角的边境内措施内容和特征,并构建各层级的边境内措施指标用于第5章服务业开放不同方面的国际比较。第三部分为实证分析,包括第6、7、8章。第6章实证分析不同政策领域、不同类型国家以及不同要素密集型行业边境内措施对服务贸易的差异性影响。考虑到不同国家对边境内措施要求不同,第7章实证分析了国家间边境内措施差异性对服务贸易的影响。除考虑边境内措施对服务贸易数量的影响外,第8章实证分析边境内措施对服务质量的影响。第四部分为第9章本文的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以及研究不足和研究展望。通过理论和实证分析,本文得到的结论主要有:(1)服务业开放的特殊性决定了边境内措施寻求的是降低管制(减少市场进入壁垒和服务运营障碍)和有效管制(促进公平竞争和加强监管)双向过程的综合。不同政策领域和贸易提供模式涵盖的边境内措施存在差异,其中,“竞争障碍”是边境内措施数量最多的领域,相比而言,“监管透明”领域涵盖的边境内措施数量较少,表明为克服市场失灵的有效管制措施相对不足,而影响市场竞争和外资进入的边境内措施是管制的重点。另外,超过70%的边境内措施是针对模式3“商业存在”做出的限制,而针对模式4“自然人移动”的边境内措施相对缺乏。(2)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服务贸易限制程度存在差距,以中国、印度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边境内措施的贸易限制普遍高于以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当前发展中国家重视在外资进入、竞争障碍和其它歧视领域中的限制,而在自然人流动和监管透明领域制定的边境内措施限制较少,而发达国家重视竞争障碍、自然人流动和监管透明领域的管制,对外资进入领域限制较少。(3)服务业开放的边境内措施对双边服务贸易存在显着的负向影响,其中,服务进口国STRI对服务贸易的阻碍程度高于服务出口国STRI,另外,“竞争障碍”政策领域STRI对双边服务贸易阻碍作用最严重。相对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服务贸易更容易受到边境内措施影响,相对劳动密集型行业而言,知识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贸易更容易受到边境内措施的负向影响。另外,基于“答案”原则的STRIH对双边服务贸易阻碍程度高于基于“得分”原则的STRIH。一国整体市场管制放松的服务业开放对服务出口复杂度提升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并且“贸易投资障碍”领域的管制放松对服务出口复杂度提升作用依次大于“政府控制”和“企业障碍”。
钱嘉宁[8](2019)在《国际投资法中的履行要求研究》文中指出履行要求是东道国基于本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施加于外国投资者的监管措施,亦是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从事投资活动的门槛。履行要求的采用与否及其限制性程度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项,取决于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战略决策的差异。鉴于履行要求与投资自由化背道而驰,有些国家提出限制或禁止履行要求的做法,让渡东道国经济监管空间。在此背景下,禁止性履行要求逐渐受到自由化程度较高的国家所推崇,亦是今后国际投资规则的一大趋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禁止性履行要求已构成国际投资协定的基本要素,因为指引国际投资流向特定领域的履行要求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可完全摒弃。对我国而言,平衡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利益是面临的关键问题,因为我国需要兼顾作为资本输入大国与新兴资本输出大国双重身份的成本与收益。而利益平衡是可持续发展投资的核心内容,故我国在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履行要求适用范围、关注履行要求的动态变化并强调履行要求的实施和监督机制,继而确保国家监管权的应有空间。相较于其他投资待遇条款,履行要求是IIAs中出现较晚且使用较少的投资条款,对其研究亦相对有限,但正确适用履行要求条款直接关系到东道国和外国投资者及其母国的利益平衡,因而对国际投资法中的履行要求条款进行研究实属必要。除导论外,本文将分六章对与履行要求有关的问题进行探讨与研究,具体来说:第一章为履行要求的概述。履行要求几乎涵盖所有与外国投资相关的事项,其分类依法律文书、实施阶段、实施的强制力和措施目标的标准不同而存在差异,且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的趋势,包括当地成分要求、当地股权要求、技术转让要求、雇佣和培训要求、制造要求和产品授权要求等14类。履行要求在支持新兴产业、应对市场缺陷和突破贸易限制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但其负面影响同时不可忽略。作为投资自由化的产物,禁止性履行要求在美国等国的推动下,逐渐出现在一些区域投资协定和投资保护高标准国家的投资协定范本中,其限制性范围从有限禁止发展至广泛禁止。然而,履行要求的存在具有其合理性,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履行要求是国家实现经济繁荣的一项重要工具。鉴于履行要求与广义概念上的当地成分要求存在重合,既反映缔约双方的贸易政策,也反映了其投资政策,是一项兼具贸易和投资内容的规则,故履行要求在国际经贸领域具有特殊性。第二章阐述了国际投资协定对履行要求的法律规制。通过归纳和分析国际投资协定,本章将履行要求的禁止性内容分为强制性规定和附条件规定,区别在于前者是外国投资者必须强制遵守的规则,而后者外国投资者则享有选择权。履行要求条款与国民条款、最惠国条款和雇佣条款的关系直接反映投资自由化程度和人权保护在国际投资法的应用。禁止性履行要求的例外条款是实现投资自由化与保护非投资利益的灵活性机制。在限缩东道国监管权的同时,保留东道国追求社会价值的监管空间,如对政府采购、现有或未来不符措施和土着民族、文化产业和税收措施等特殊领域进行保留性规定,达至弱化限制性特征的效果。当然,最有效的方式是将特殊规定与一般规定相结合,既明确禁止性履行要求的具体例外规定,又兜底各种符合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社会价值,从而确保国家灵活的监管空间与投资者保护待遇的平衡。第三章分析了国际投资仲裁对履行要求的解释。目前,关于履行要求条款的投资仲裁案仅有15起,且大多根据NAFTA项下规则提起仲裁。其中,解释方法、关联性程度、实质性效果、投资和投资者与投资活动的类型等是影响禁止性履行要求适用范围的主要因素。东道国的履行要求越来越多地受到外国投资者的挑战,但仲裁庭在解释该条款时参照各种标准,导致裁决不一致的现象频发。为有效缓解国际法的碎片化,仲裁庭在判断履行要求的违法性时应综合各种因素,在考虑发展中国家处于特定时期监管措施的基础上,将东道国发展目标与履行要求的范围和持续时间之间的成比例性等纳入考量范围,避免履行要求对国际投资活动的扭曲作用和禁止性履行要求的不合理规制。虽然加拿大再生能源案和印度太阳能电池案是当地成分要求适用国际贸易规则的典型案例,但在判断措施与国民待遇的相符性和是否属于例外规定等方面对国际投资规则亦具有借鉴价值。因此,兼顾目的和效果解释、区别事实和法律的履行要求与明确履行要求的优惠条件才是解决条款解释正当性危机的有效途径。第四章探讨了国际投资法中的履行要求与投资激励。履行要求与投资激励的关系是研究履行要求条款不容忽视的问题,因为附条件履行要求中的“条件”大多属于投资激励的范围。履行要求似乎与投资激励是相对的,前者对投资者施加义务,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后者则给予投资者权利,在外国投资者满足履行要求时给予某种投资优惠,具有鼓励性。究其实质,履行要求与投资激励均是东道国促进国家发展而实施的软硬兼施的监管措施。投资激励在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指向特定经济目标和弥补东道国不利政策环境时的有效性是有目共睹的,但在国际经贸活动和财政收入方面的消极影响同样值得重视。本章选择古巴、南非和土耳其作为采用投资激励的典型国家,分析投资激励的适用范围及其影响,得出国家在投资激励的种类和实施机制方面享有自由裁量权,但前提是不违反国际投资协定和其他强制性规定。同时,通过对国际投资协定文本和国际投资仲裁案的分析,以税收激励为例阐述投资激励与履行要求的内在关系,进而得出履行要求与投资激励的建构应以可持续发展原则为基础并通过建立合适体系、完善评价制度和提高投资便利等途径来实现。第五章选择当地成分要求作为国内投资法中履行要求法律规制的关键问题进行分析。当地成分要求是随目标价值变化的广义概念,在立法、合同和司法等领域的定义亦各不相同。当地成分要求应用于外国投资限制性措施的多个领域,呈现出复杂性和隐蔽性的特征。尽管具有抑制跨国企业对外投资和影响国际经济有序竞争的负面作用,当地成分要求仍是各国政府发展民族经济和应对经济衰退的有力工具,故其有效性不容忽视。印度、巴西、尼日利亚和津巴布韦等国家实施的当地成分要求囊括信息通讯技术、能源、视听服务、零售业、汽车和生命科学等领域,但在适用程度方面存在差异,主要归因于各国经济发展战略所指向目标的不同。然而,当地成分要求不应视为解决国家经济系统性问题的灵丹妙药,因为其价值的发挥取决于国家经济基础结构和贸易或产业政策,故在完善制定和实施机制的同时,提高生产力和增值、结合贸易政策和提升区域成分才是当地成分要求的主要革新方向。第六章强调我国履行要求的实践与应对。由于非洲是实施履行要求的典型区域,本章以非洲国家为例分析我国海外投资者面临的履行要求困境,主要特征表现为波及范围广和形式多样化,故我国投资者在对外投资时应客观评估投资环境,积极应对本土化政策,并警惕多变政策招致的风险。同时,我国对外国投资亦施加履行要求,包括贸易平衡要求、出口履行要求和当地成分要求等内容,但其与《中国入世议定书》不符,理应进行修改或删除。纵观我国对外缔结的国际投资协定,仅有六个协定包含履行要求条款,其限制性范围从援引《TRIMs协定》到禁止对当地成分要求、技术转让要求或出口履行要求实施不合理或歧视性措施。在投资自由化的背景下,履行要求的禁止性规定逐渐成为国际投资法发展的趋势,故我国应坚守底线,谨慎规定履行要求的禁止性范围并注意例外条款的适用,且从可持续发展、营商环境、激励政策和负责任投资的角度,力图实现履行要求的效果最大化。
程斌琪[9](2019)在《金融科技对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影响研究》文中指出随着1993年《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开始为全球服务贸易治理提供规则框架以来,服务贸易重要性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认可。金融服务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球经济运行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金融科技通过数字技术革新了金融服务的提供模式,改变了生产者、消费者和贸易商的交易行为,使金融服务供求愈加依赖于数据流动,对金融服务业和世界经济环境带来了一系列深刻变革。相对应地,也带来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重大变化,最突出的新特征就是“数据策略性”。在以CETA为代表的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中,金融对外开放范围更广泛,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更加新颖,进行中的TISA谈判同样在向高标准靠拢。在金融科技发展如此迅猛的背景下,有必要对其给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影响和效应作出研究,有必要对以跨境数据流动限制为主的新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作出分析,有必要应对金融服务部门的数字贸易规则挑战作出建议。本研究首先测度了金融科技发展水平和主要国家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现状,说明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的国别差距在加大,总体自由化水平表现出降低趋势。这主要是由于外资进入壁垒有所提高,尤其是对跨境数据流限制愈加严格。与此同时,在引力模型基础上得出发展中国家相对发达国家金融服务贸易成本显着偏高,且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偏低的现状。其次从金融服务贸易成本、金融服务市场特性、数字技术扩散以及金融科技的潜在风险4个维度出发,详细阐述金融科技对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影响机制。即通过区块链案例说明金融发展有助于降低微观企业金融交易成本,巩固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基础;通过人工智能案例说明金融科技推动中观金融产业差异化,引起金融市场由垄断向竞争转变,由此保障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贸易收益;通过大数据案例说明金融科技引发新的数字经济范式,在未来5至10年,数字技术对宏观经济的渗透将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同时还总结金融科技会带来数据泄露、网络风险等一系列高风险因素,通过MATLAB软件进行金融监管博弈仿真模拟说明有必要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总体而言,金融科技对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有正负两方面影响,正向影响包括导致微观成本降低、中观竞争加剧、宏观创新扩散,正向影响引起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模扩大和自由化水平提高,致使主要国家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剪刀差”扩大;负向影响包括泡沫、数据泄漏和技术等潜在风险,会导致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减弱,致使主要国家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剪刀差”缩小。最后,在实证部分,本研究以41个主要国家为样本,检验了金融科技对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影响效应。得出随着金融科技发展水平的提高,金融市场效率对金融服务贸易相对优势和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之间的调节作用变得明显,金融市场效率对金融服务贸易相对优势和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之间的调节作用变得明显放大的结论。即当一国金融科技发展至临界水平以上时,会导致该国对外开放金融市场的意愿变得更强烈;反之,在一国金融科技发展至低于这一临界水平时,封闭金融市场的意愿也会变得更强烈。说明在考虑了金融科技的影响下,金融市场效率对金融服务贸易相对优势和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之间的调节作用变得明显。综合说明金融科技给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带来正向效应,会导致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剪刀差”扩大。为迎接金融科技潮流,深化我国金融服务对外开放,提升我国金融服务业国际竞争力,本研究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一是协调好资本账户开放与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之间的关系;二是利用监管科技革新监管体制并开展金融科技合作;三是在平等、互利、互惠原则上积极参与国际金融贸易规则制定等。
文金艳[10](2019)在《标准联盟网络结构嵌入性对企业新产品开发绩效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前,切实增强企业产品创新能力、提升新产品开发(NPD)绩效,是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关键。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新产品开发作为一项复杂创新工程,其开展与推进难以依靠单个或少量企业完成,企业不得不嵌入各种社会关系网络获取外部互补性知识技术资源。标准联盟网络作为组织间围绕标准设定而形成的协作关系总和,是企业获取和整合外部知识技术和市场资源以影响标准化和创新活动的重要平台。企业所处标准联盟网络结构嵌入性特征不同,其资源获取机会和行为存在差异,对产品创新活动有不可忽视的影响。但标准联盟区别于一般战略联盟的特征使得标准联盟网络中的知识和知识交换不同于一般战略联盟网络,企业获取外部知识技术开发新产品对标准联盟网络的结构嵌入性特征、资源禀赋要求也将存在差异。因此,从网络结构嵌入性视角研究企业如何在标准化合作中增强创新能力、提升NPD绩效至关重要。长期以来,国内外众多学者围绕企业参与标准联盟的动机和参与所带来的益处进行了大量研究,暗示标准联盟是技术标准确立与扩散重要机制,并基于单个联盟内部成员选择及权、责、利协调来解释联盟及企业绩效的差异。而对由大量标准联盟合作关系形成的标准联盟网络结构嵌入性特征及其对网络中企业NPD绩效会产生何种影响、如何影响的研究非常缺乏。再加上标准联盟、新产品等客观数据获取障碍,对标准联盟网络与企业新产品开发关系的实证探讨更是少见。基于此,本文结合知识基础、标准经济学、网络嵌入性等理论,运用社会网络分析理论与方法、计量经济模型,探讨标准联盟网络的形成以及结构嵌入性结构特征对企业NPD绩效的影响机理,并分析“网络结构嵌入性——知识整合能力(技术多元化能力/技术标准化能力)——新产品开发绩效”的影响路径,及网络资源禀赋(网络资源影响力、网络资源异质性)对网结构嵌入性与企业NPD绩效关系的权变影响,海量获取中国汽车产业数据开展实证检验。主要内容如下:第一,分析了标准联盟网络的形成与结构嵌入性特征。分析企业参与标准化合作的动机,并构建博弈模型探讨标准化合作关系形成的条件;根据标准计划提出与推行的方式分析标准联盟网络的组织模式;基于生命周期理论讨论标准联盟网络演化过程及各阶段网络特征,并总结标准联盟网络演化的动力机制;分析了企业置身于标准联盟网络所具备的重要结构嵌入性特征及所伴随核心资源差异,并利用1999-2013年的汽车产业标准数据构建产业标准联盟网络客观展现网络演化及企业在网络中的位置变迁。第二,分析了企业所处标准联盟网络结构嵌入性对NPD绩效的直接影响。基于过程利益分析了标准联盟网络结构嵌入性作用的一般模式;结合标准联盟网络知识及知识转移特征,分别从中心度和结构洞分析了标准联盟网络结构嵌入性对NPD绩效的直接影响机理,实证检验发现,企业在标准联盟网络中的中心度与新产品开发数量正相关,与新产品进入市场速度负相关;企业在标准联盟网络中占据的结构洞与新产品数量负相关,与新产品进入市场速度正相关。第三,基于知识基础理论,将企业知识整合能力纳入标准联盟网络结构嵌入性对NPD绩效的影响框架。基于资源——能力——绩效路径,分析了影响NPD绩效的知识整合能力构成包括技术多元化能力和技术标准化能力;深入分析了企业知识整合能力之技术多元化和标准化能力的中介作用机理,基于汽车产业数据展开实证分析发现,标准联盟网络结构嵌入性对新产品数量的影响主要通过技术多元化能力产生作用,而对新产品进入市场速度的影响主要通过技术标准化能力起作用。第四,分析了网络资源禀赋在标准联盟网络结构嵌入性与NPD绩效关系中的权变影响。基于社会网络视角阐述了标准联盟网络的重要资源禀赋特征——网络资源影响力和网络资源异质性;分析网络资源影响力、网络资源异质性在网络结构嵌入性对NPD绩效影响中的调节机理,并提出研究假设;实证检验得出,网络资源影响力负向调节中心度对企业NPD绩效的影响,正向调节结构洞对企业NPD绩效的影响,网络资源异质性的调节作用则与之相反。第五,总结和讨论了研究的主要发现,分析了核心研究发现对企业实践的指导和借鉴意义,并从国家、产业两个层面提出了促进产业标准联盟网络良性发展,提升产业整体创新水平的政策建议。本研究突破针对单一联盟分析的局限,考察企业所处标准联盟网络结构嵌入性特征的有效性,形成“网络结构嵌入性——知识整合能力——NPD绩效”框架,构建起创新过程中的网络结构与网络内容的理论关联,不仅是对标准化合作和网络嵌入性研究框架的有益补充,且丰富完善了知识整合理论和创新搜索理论,进一步打开了“组织间网络——创新绩效”这一领域研究的黑箱;搜集了长周期的大样本,构建了汽车产业标准联盟网络、技术多元化、技术标准化和NPD绩效相关信息的联合数据库,为后续研究奠定了大样本数据基础;研究结论对产业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企业构筑适配的标准联盟网络实施新产品开发战略、为国家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以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和创新水平提供了有价值参考。
二、允许外资渐进入市(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允许外资渐进入市(论文提纲范文)
(1)古巴社会主义经济模式“更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选题背景 |
2.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四)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1.重点难点 |
2.创新点 |
一、古巴社会主义经济模式“更新”的原因 |
(一)国内原因 |
1.计划经济高度集中,经济发展缺乏活力 |
2.农业发展落后,粮食十分短缺 |
3.平均主义盛行,劳动者工作积极性不高 |
4.投资严重不足,长期处于贸易逆差 |
(二)国际原因 |
1.国际金融危机席卷全球 |
2.美国对古巴长期孤立和封锁 |
3.中国和越南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 |
二、古巴社会主义经济模式“更新”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
(一)古巴社会主义经济模式“更新”的主要内容 |
1.改造计划经济,发展市场经济 |
2.更新土地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
3.完善分配制度,维护公平正义 |
4.优化投资环境,吸引外国投资 |
5.加强对外贸易,拓宽国际市场 |
(二)古巴社会主义经济模式“更新”的特点 |
1.强调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经济的主体地位不动摇 |
2.“更新”进程强调渐进、谨慎、稳妥性 |
3.借鉴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经验,但不照搬照抄 |
4.经济模式“更新”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
三、古巴社会主义经济模式“更新”的评价 |
(一)古巴社会主义经济模式“更新”的成就 |
1.市场经济获得发展,所有制结构得到优化 |
2.农业发展迅速,粮食产量增加 |
3.分配方式多样化,就业实现增长 |
4.融资渠道拓宽,对外经济发展迅速 |
(二)古巴社会主义经济模式“更新”的问题 |
1.经济结构存在缺陷 |
2.思想解放不够彻底 |
3.阻碍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 |
4.国际环境的不利因素增多,阻碍经济发展 |
四、古巴社会主义经济模式“更新”的几点思考 |
(一)解放思想是经济改革的重要前提 |
(二)融入全球化是经济发展的必要途径 |
(三)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是经济持续繁荣的重要保障 |
(四)兼顾效益和公平才能真正让人民享受改革的红利 |
(五)走绿色发展道路是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2)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表 |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创新 |
三、论文的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基本原理 |
第一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概要 |
一、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概念界定 |
二、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特点总结 |
第二节 知识产权纳入投资范畴的理论基础 |
一、作为“投资”的知识产权具有特殊性 |
二、知识产权纳入投资范畴的依据 |
第三节 知识产权保护对并购投资决策的影响 |
一、基于邓宁“国际生产折衷论”的一般理论分析 |
二、基于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实证考量 |
第四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主要环节的法律问题 |
一、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法律责任的认定与承担 |
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考量 |
三、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反垄断规制 |
四、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 |
第二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尽职调查法律责任分析 |
第一节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独特性 |
一、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内涵界定 |
二、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特征 |
第二节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解决的法律问题 |
一、识别目标方有无相关知识产权 |
二、识别目标方有无涉诉或涉诉威胁 |
三、识别目标方知识产权有效性问题 |
四、识别目标方被许可知识产权的可转让性 |
五、识别目标方知识产权有无抵押等障碍 |
第三节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法律责任认定分析 |
一、目标方的知识产权瑕疵担保责任 |
二、并购方违反保密协议的法律责任 |
三、管理层违反相关义务的法律责任 |
四、律师等中介机构的违约或侵权责任 |
第三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考量 |
第一节 并购中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界定 |
一、知识产权价值来源分析 |
二、并购中的知识产权评估特点 |
第二节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需求 |
一、价值评估的战略需求 |
二、价值评估的交易需求 |
三、价值评估的税收需求 |
四、价值评估的融资需求 |
五、价值评估的诉讼需求 |
第三节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及选择 |
一、市场评估方法 |
二、成本评估方法 |
三、收益评估方法 |
四、并购中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 |
第四节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法律依据 |
一、专利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 |
二、商标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 |
三、着作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 |
四、商业秘密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 |
第四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 |
第一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垄断行为辨析 |
一、跨国并购中的知识产权滥用界定 |
二、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的一般垄断行为分析 |
第二节 知识产权滥用规制的理论基础 |
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法关系之辩 |
二、禁止权利滥用理论 |
三、相对利益平衡理论 |
第三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反垄断规制实践分析 |
一、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的国内实践评析 |
二、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的国际实践评析 |
第五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 |
第一节 知识产权层面的国家安全界定 |
一、基于专利权的科技安全 |
二、基于着作权的文化安全 |
三、基于商标权的产业安全 |
第二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实践的思考 |
一、美国为代表的并购中新兴技术国家安全审查 |
二、加拿大为代表的并购中国家文化产业安全审查 |
三、中国为代表的并购中品牌依存度产业安全审查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开放的路径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2.1 理论意义 |
1.1.2.2 现实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发达资本市场的研究 |
1.2.2 关于中国资本市场现状的研究 |
1.2.3 关于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的研究 |
1.2.4 文献述评 |
1.3 论文结构、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论文结构与主要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1.4.1 可能的研究创新 |
1.4.2 研究不足 |
第2章 主要发达资本市场发展的现状及其经验 |
2.1 主要发达资本市场的发展现状 |
2.1.1 美国资本市场 |
2.1.1.1 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
2.1.1.2 国际资本自由流动吸引大量外资流入 |
2.1.1.3 机构投资者占比较高 |
2.1.1.4 多种中长期投资资金 |
2.1.2 日本资本市场 |
2.1.2.1 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
2.1.2.2 促进国际资本流动 |
2.1.2.3 灵活的监管思路 |
2.1.2.4 机构投资者占比较高 |
2.1.2.5 日美贸易摩擦对当前中美贸易摩擦的启示 |
2.1.3 中国香港资本市场 |
2.1.3.1 国际资本高度流动 |
2.1.3.2 制度的健全和市场透明度等具有高度的国际认可 |
2.1.3.3 机构投资者占比较高 |
2.1.3.4 市场与监管共同作用的股票发行制度 |
2.2 资本市场开放助力资本市场发展的实证分析 |
2.2.1 模型设定以及数据说明 |
2.2.2 计量方法的选取 |
2.2.3 模型的估计结果分析 |
2.2.4 稳健性检验 |
2.2.4.1 将样本的时间范围扩大 |
2.2.4.2 增加控制变量的个数 |
2.3 发达资本市场发展的成功经验 |
2.3.1 国际资本的自由流动 |
2.3.2 国际直接投资 |
2.3.3 机构投资者为市场主要参与者 |
第3章 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
3.1 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现状 |
3.1.1 一级市场发展现状 |
3.1.1.1 IPO市场 |
3.1.1.2 再融资市场 |
3.1.1.3 PE/VC市场 |
3.1.1.4 并购重组市场 |
3.1.2 二级市场发展现状 |
3.1.2.1 投资者结构 |
3.1.2.2 交易量与交易价格 |
3.2 现阶段中国资本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1 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中的总体问题 |
3.2.1.1 市场深度不足 |
3.2.1.2 资产定价效率和市场化程度较低 |
3.2.1.3 资金结构单一 |
3.2.1.4 国际投资者参与的比例较低 |
3.2.2 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中的具体问题 |
3.2.2.1 一级市场存在的问题 |
3.2.2.2 二级市场存在的问题 |
第4章 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开放的主要实施路径 |
4.1 国际资本自由流动的全面开放 |
4.1.1 资本的自由兑换 |
4.1.2 QFII额度开放下国际资本的进入 |
4.1.3 QDII额度开放对国际资本进入的影响 |
4.2 国际基金管理人业务进入的开放 |
4.2.1 国际基金管理人业务的开放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影响 |
4.2.2 开放国际基金管理人业务进入的实施方式 |
4.3 国际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 |
4.3.1 国际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利影响 |
4.3.2 当前中国发展国际化多层次资本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 |
4.3.3 发展国际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实施路径 |
4.4 完善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的可能路径 |
4.4.1 加快《证券法》的修订和《期货法》的制定 |
4.4.2 继续推进资本市场开放制度的建设 |
4.4.3 继续完善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监管制度 |
4.4.4 优化市场机制建设 |
第5章 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开放的对策 |
5.1 资本市场的监管 |
5.1.1 对国际资本参与一级市场投资加强监管和规范 |
5.1.2 加强国际和国内投资者的管理和保护 |
5.1.3 对国际资本的监管制度需要不断更新 |
5.1.4 需要多部门协调合作监管 |
5.1.5 完善国际金融风险传导的防范机制 |
5.2 国际市场参与者的监管 |
5.2.1 建立境内外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
5.2.2 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体系 |
5.2.3 构建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预警体系 |
5.2.4 加强跨境资金流动日常监督 |
5.3 国际资本流动的进一步开放 |
5.4 全球投资管理人的业务准入 |
5.5 完善国际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政策构想 |
5.5.1 发展并完善新三板的融资制度 |
5.5.2 明确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法律地位 |
5.5.3 丰富股权投资体系 |
5.5.4 建设国际板 |
第6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结论 |
6.1.1 鼓励建设高度市场化的国际化资本市场体系 |
6.1.2 鼓励建设高度开放性的国际化资本市场 |
6.1.2.1 建设开放、透明、具有成长性预期的资本市场 |
6.1.2.2 引导国际资本和长期资金关注企业生命周期前端的金融服务需求 |
6.1.2.3 提高国际投资管理人参与比例 |
6.1.2.4 建立国际化多层次资本市场 |
6.2 相关政策建议 |
6.2.1 通过加强资本市场开放及创新促进资本市场功能完善 |
6.2.1.1 通过结构创新进一步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 |
6.2.1.2 通过加快资本市场开放和参与者多样性提升资产定价效率 |
6.2.1.3 完善国际资本自由流动的制度建设 |
6.2.1.4 进一步为吸引国际直接投资提供优良的投资环境 |
6.2.2 引导机构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力军 |
6.2.2.1 制定投资者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 |
6.2.2.2 完善投资者适当性规则 |
6.2.2.3 提高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中的比例 |
6.2.2.4 为国际投资者制定展业细则 |
6.2.3 强化监管目标与创新监管 |
6.2.3.1 政府监管应该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为中心展开 |
6.2.3.2 应该建立健全资本市场上的信息披露制度 |
6.2.3.3 继续完善“一委一行两会”的监管架构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成因与经营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 |
1.2 主要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1.2.1 主要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1.2.3 本文研究框架 |
1.3 本文贡献与研究难点 |
第二章 国内外相关研究梳理与评述 |
2.1 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及其对企业经营绩效影响 |
2.1.1 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界定与成因 |
2.1.2 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测度 |
2.1.3 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与经营绩效关系 |
2.2 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及其对企业经营绩效影响 |
2.2.1 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成因 |
2.2.2 制度性交易成本对林业企业经营绩效影响 |
2.3 其他影响林业企业经营绩效的因素 |
2.4 研究评述 |
第三章 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成因理论分析 |
3.1 政府过度管制与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
3.1.1 政府对林业企业过度管制的主要表现 |
3.1.2 政府过度管制导致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机理 |
3.2 产权保护不力与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
3.2.1 林业企业产权保护不力的主要表现 |
3.2.2 产权保护不力影响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机理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成因实证分析 |
4.1 案例研究 |
4.1.1 林业企业基本情况 |
4.1.2 政府过度管制与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
4.1.3 林权纠纷与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
4.2 计量研究 |
4.2.1 数据与模型说明 |
4.2.2 政府过度管制、产权保护不力与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
4.2.3 进一步讨论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林业企业经营绩效理论分析 |
5.1 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林业企业投资效率 |
5.1.1 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加林业企业经营成本 |
5.1.2 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林业企业融资能力 |
5.1.3 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林业企业盈利能力 |
5.2 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林业企业创新能力 |
5.2.1 林业企业创新内涵 |
5.2.2 林业企业创新现状 |
5.2.3 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林业企业创新机理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林业企业经营绩效实证分析 |
6.1 数据与模型说明 |
6.1.1 模型设定与估计方法 |
6.1.2 样本与数据来源 |
6.1.3 变量选择 |
6.2 实证结果 |
6.2.1 制度性交易成本与林业企业经营绩效 |
6.2.2 制度性交易成本与林业企业创新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研究成果 |
参考文献 |
(5)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2.3 研究的技术路线图 |
1.3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3.1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3.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国际经济学贸易壁垒理论综述 |
2.1.1 国际贸易壁垒的概念界定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利弊因素 |
2.1.2 国际贸易壁垒主要类型 |
2.2 数字贸易理论、发展情况及规则研究的文献综述 |
2.2.1 国内研究综述 |
2.2.2 国外研究综述 |
2.3 数字贸易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研究的文献综述 |
2.3.1 国内研究综述 |
2.3.2 国外研究综述 |
2.4 关于度量数字贸易壁垒的行业和经济效应研究的文献综述 |
2.5 国内外文献综述小结 |
第3章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发展现状及其主要特征分析 |
3.1 金砖国家社会经济及对外贸易发展情况概述 |
3.1.1 金砖国家组织成立和发展历程、结构及主要经济合作领域 |
3.1.2 金砖国家成员国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分析 |
3.1.3 金砖国家产业结构发展演变情况概述 |
3.1.4 金砖国家成员国内外贸易规模及其结构 |
3.2 金砖国家互联网基础设施和网络通信服务发展水平概述 |
3.2.1 金砖国家互联网基础设施发展情况分析 |
3.2.2 金砖国家网络通信服务发展水平分析 |
3.2.3 金砖国家网络通信服务领域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分析 |
3.3 金砖国家云计算服务发展情况分析 |
3.3.1 云计算概念界定、基本功能、发展规模及其对数字贸易起到的作用 |
3.3.2 云计算服务主要类型、发展优势及其主要制约因素 |
3.3.3 金砖国家云计算服务发展水平及市场规模分析 |
3.4 金砖国家数字内容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
3.4.1 金砖国家计算机和手机游戏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4.2 金砖国家视频点播和音乐流媒体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4.3 金砖国家数字出版电子图书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5 金砖国家电子商务、数字支付和电子交易记录系统发展现状分析 |
3.5.1 金砖国家电子商务与网络销售发展情况分析 |
3.5.2 金砖国家数字支付发展情况 |
3.5.3 金砖国家区块链技术与数字货币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领域主要壁垒和限制措施分析及其水平评估 |
4.1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含义、主要类型和特点分析 |
4.1.1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的含义 |
4.1.2 数字产品新型贸易壁垒主要类型及其特点分析 |
4.2 新型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在金砖国家使用情况及其效果分析 |
4.2.1 数据保护与隐私政策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2.2 数据本地化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2.3 私人和公共网络安全措施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2.4 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3 传统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在金砖国家使用情况及其效果分析 |
4.3.1 市场准入措施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3.2 与投资相关措施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4 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与数据限制性政策保护程度评估 |
4.4.1 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发展情况及其保护水平分析 |
4.4.2 金砖国家数据限制发展情况及其保护水平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多维面板数据模型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分析 |
5.1 模型设定与研究方法介绍 |
5.1.1 模型设定 |
5.1.2 研究方法介绍 |
5.2 指标选择、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介绍 |
5.2.1 数据密集型行业识别方法与实现步骤 |
5.2.2 基于L-P非参数方法金砖国家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计算 |
5.2.3 建立金砖各国数字贸易保护强度指数(DTPSI)的方法与实现步骤 |
5.3 实证模型实现步骤及其结果 |
5.3.1 面板单位根检验 |
5.3.2 面板数据模型豪斯曼检验 |
5.3.3 基于多维面板数据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实证结果分析 |
5.4 低级、中级和高级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对15个行业TFP影响模拟分析 |
5.4.1 不同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方案对各行业TFP影响模拟方法与结果 |
5.4.2 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对数据密集型行业TFP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5.4.3 模拟分析结果主要结论和本章主要发现 |
第6章 基于GTAP模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
6.1 GTAP10数据库和模型介绍 |
6.1.1 GTAP10模型的基本简介及其主要特点 |
6.1.2 GTAP模型使用于评估数字贸易壁垒影响的局限性 |
6.2 基于GTAP10模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宏观经济影响模拟分析 |
6.2.1 模拟方法介绍及其实现过程 |
6.2.2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下实际GDP变化模拟结果分析 |
6.2.3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对行业产出水平的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6.2.4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对行业进出口贸易水平的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上升背景下的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框架与运行机制构建 |
7.1 全球与金砖国家现有数字产品贸易合作框架分析 |
7.1.1 多边与诸边贸易协定层面 |
7.1.2 区域和双边贸易协定层面 |
7.1.3 金砖国家现有关于数字产品贸易政策及合作框架协议 |
7.2 金砖国家同世界其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的模式构建及其运行机制 |
7.2.1 合作模式一:WTO框架内的多边协议–数字贸易领域多边协议 |
7.2.2 合作模式二:WTO框架内的诸边协议,以信息技术协定框架为主 |
7.2.3 合作模式三:《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iSA)框架内的诸边协议 |
7.2.4 以WTO为主Ti SA协议为辅数字贸易合作框架实现途径 |
7.3 金砖国家之间数字贸易合作模式构建及其运行机制 |
7.3.1 建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框架的基础条件和技术路线 |
7.3.2 以新开发银行和应急储备安排为主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合作模式 |
7.3.3 以BRICS支付系统为主金砖国家数字贸易运行机制的实现 |
7.3.4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软环境建设合作领域及运行机制的实现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附录A 金砖国家采用的数据本地化及跨境数据流动限制政策 |
附录B NAICS行业与GTAP行业分类之间的一致性表 |
附录C 论文购买数据库和软件使用许可证明 |
附录D 简字缩语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6)制造业产业升级背景下制造业企业进入壁垒及其突破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理论基础 |
四、论文创新点、难点及研究方法 |
五、数据来源综述 |
第一章 制造业产业升级背景和趋势 |
第一节 全球制造业产业升级背景及趋势 |
一、美德引领的全球制造业产业升级背景 |
二、美国“工业互联网”时代制造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
三、德国“工业4.0”时代制造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
四、其他发达国家制造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
五、发展中国家制造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
第二节 中国制造业产业升级背景及趋势 |
一、中国制造业产业升级背景及必然性 |
二、中国制造业产业升级目标-进入全球高端产品市场 |
三、中国制造业企业进入高端产品市场面临的挑战 |
第二章 中国制造业企业在高端产品市场面临的进入壁垒 |
第一节 绝对成本优势进入壁垒 |
一、中国企业面临的技术劣势 |
二、中国企业面临的创新劣势 |
三、中国企业面临的管理能力劣势 |
四、中国企业面临的产业链一体化劣势 |
第二节 产品差异进入壁垒 |
一、在位者寡头企业的占先优势 |
二、在位者寡头企业的销售网络优势 |
三、中国企业面临的广告壁垒 |
四、中国企业面临的文化差异壁垒 |
第三节 政策性进入壁垒 |
一、中国企业面临的政策性法律法规进入壁垒 |
二、中国企业海外收购受到的限制 |
第四节 其他进入壁垒 |
一、自然垄断行业 |
二、中国企业面临的规模经济进入壁垒 |
第三章 中国制造业企业突破进入壁垒的主要困难 |
第一节 突破技术劣势的困难 |
一、在位者寡头企业的专利优势 |
二、突破尖端技术的困难 |
三、我国质量标准的落后 |
第二节 突破在位者寡头垄断企业占先优势的困难 |
一、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消费者转换成本 |
二、突破在位者企业销售网络优势的困难 |
三、在位者寡头垄断企业受到的地方保护 |
第三节 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不受承认 |
第四节 中国产业政策在不同所有制企业间的倾斜 |
第四章 突破制造业高端产品市场进入壁垒的经验 |
第一节 日本、韩国的历史经验 |
一、日本产业政策经验 |
二、日本企业的经验 |
三、韩国产业政策经验 |
四、韩国企业的经验 |
第二节 我国成功突破制造业高端产品市场进入壁垒企业的经验 |
一、标杆企业选择-中国华为 |
二、华为突破技术垄断经验 |
三、华为突破产品差异进入壁垒经验 |
第三节 突破制造业高端产品市场进入壁垒的经验总结 |
一、日、韩产业政策经验总结 |
二、中、日、韩企业突破全球高端产品市场进入壁垒经验总结 |
第五章 产业升级背景下突破制造业高端产品市场进入壁垒的路径和对策 |
第一节 以科教兴国战略为企业突破进入壁垒提供科技支撑 |
一、加大科教投入占GDP的比重 |
二、促进政府、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 |
三、延长“五年规划”对战略性产业的支持时间 |
四、打造适应智能制造时代的配套教育、科研体系 |
第二节 发挥大国优势为企业进入海外高端产品市场清扫障碍 |
一、扩大自由贸易谈判的范围和深度 |
二、扩大政府间商务谈判范围和谈判频率 |
三、加强对“中国制造”系统性地宣传工作、打造中国“品牌簇” |
四、强化政府对战略性海外收购的支持 |
第三节 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企业创设突破壁垒的发展环境 |
一、提高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
二、完善创新推动的政府管理体制 |
三、完善创新推动型财政体系 |
四、利用国有企业优势填补产业链空缺 |
第四节 加强企业突破壁垒的能力 |
一、提高技术创新和产品设计实力 |
二、提高产品质量 |
三、提高营销能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
附录2 |
后记 |
(7)服务业开放的边境内措施对服务贸易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研究思路、篇章结构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与篇章结构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服务业开放的相关政策分析综述 |
2.1.1 当前服务贸易与投资规则变化的新趋势 |
2.1.2 服务业开放面临的主要障碍 |
2.1.3 文献评析 |
2.2 服务业开放的衡量指标归纳与评析 |
2.2.1 衡量服务业开放的“事后间接”指标:基于服务贸易和投资额 |
2.2.2 服务业开放的“事前直接”衡量指标:基于服务业开放的具体措施 |
2.2.3 文献评述 |
2.3 服务业开放对制造业影响的文献综述 |
2.3.1 服务业开放对制造业生产率的影响 |
2.3.2 服务业开放对制造业升级的影响 |
2.3.3 文献评析 |
2.4 服务业开放对服务贸易影响的文献综述 |
2.4.1 服务业开放对服务贸易总量的影响 |
2.4.2 服务业开放对服务贸易质量的影响 |
2.4.3 文献评析 |
2.5 小结 |
第3章 服务业开放的边境内措施对服务贸易影响的理论分析 |
3.1 服务业开放的边境内措施的概念界定及政策框架 |
3.1.1 边境内措施的概念界定 |
3.1.2 边境内措施“适度开放和有效管制”的政策框架 |
3.2 服务业开放的边境内措施对服务贸易总量的影响 |
3.2.1 边境内措施影响服务贸易总量的作用机制 |
3.2.2 边境内措施的差异性对服务贸易总量的影响:一个理论模型 |
3.3 服务业开放的边境内措施对服务贸易质量的影响 |
3.4 小结 |
第4章 服务业开放的边境内措施体系分析及指标测度 |
4.1 区分不同政策领域的边境内措施分析 |
4.1.1 不同政策领域的边境内措施体系 |
4.1.2 边境内措施的指标测度 |
4.1.3 边境内措施差异性的指标测度 |
4.2 强调服务业市场管制的边境内措施分析 |
4.2.1 服务业市场有效管制的边境内措施体系 |
4.2.2 服务市场管制措施的指标测度 |
4.3 区别不同贸易提供模式的边境内措施分析 |
4.3.1 不同贸易提供模式的措施体系 |
4.3.2 指标测度 |
4.3.3 不同政策领域、服务业市场管制及不同提供模式的比较分析 |
4.4 小结 |
第5章 服务业开放的边境内措施的国际比较分析 |
5.1 不同政策领域的边境内措施比较 |
5.1.1 以OECD-STRI为核心的不同政策领域比较 |
5.1.2 以OECD-PMR为核心的不同政策领域比较 |
5.2 不同服务行业的边境内措施比较 |
5.2.1 服务业开放的边境内措施比较 |
5.2.2 国家间边境内措施的差异性比较 |
5.3 以中美为例的综合性比较分析 |
5.3.1 区分不同政策领域的比较 |
5.3.2 强调不同贸易提供模式的比较 |
5.4 小结 |
第6章 服务业开放的边境内措施对服务贸易影响的实证分析 |
6.1 基于引力模型分析框架下的估计方法 |
6.2 计量模型、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
6.2.1 计量模型设定 |
6.2.2 变量选取 |
6.2.3 变量的统计性描述 |
6.3 国家层面的实证结果分析 |
6.3.1 基准回归 |
6.3.2 区分不同政策领域的稳健性分析 |
6.3.3 替换核心解释变量的稳健性分析 |
6.3.4 划分不同类型国家的稳健性分析 |
6.4 服务行业层面的实证结果分析 |
6.4.1 基准回归 |
6.4.2 划分不同类型国家服务行业的稳健性分析 |
6.4.3 区别不同要素密集型服务行业的稳健性分析 |
6.4.4 边境内措施对服务贸易的影响:基于中国服务行业层面的数据分析 |
6.5 小结 |
第7章 国家间边境内措施差异性对服务贸易影响的实证分析 |
7.1 计量模型、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
7.1.1 计量模型设定 |
7.1.2 变量选取 |
7.1.3 变量的统计性描述 |
7.2 国家层面的实证结果分析 |
7.2.1 基准回归 |
7.2.2 划分不同类型国家的稳健性分析 |
7.3 服务行业层面的实证结果分析 |
7.3.1 基准回归 |
7.3.2 划分不同类型国家服务行业的稳健性分析 |
7.3.3 区别不同要素密集型服务行业的稳健性分析 |
7.4 小结 |
第8章 服务业边境内措施对服务出口复杂度影响的实证分析 |
8.1 计量模型、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
8.1.1 计量模式设定 |
8.1.2 变量选取 |
8.1.3 变量的统计性描述 |
8.2 静态面板模型的实证结果分析 |
8.2.1 基准回归 |
8.2.2 区分不同政策领域的稳健性分析 |
8.3 动态面板模型的实证结果分析 |
8.3.1 内生性问题处理 |
8.3.2 考虑金融危机影响的稳健性分析 |
8.4 小结 |
第9章 研究结论及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1.1 区分不同政策领域及贸易提供模式的分析结论 |
9.1.2 服务业开放边境内措施的国际比较结论 |
9.1.3 服务业开放的边境内措施对服务贸易影响的实证分析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2.1 边境内措施“适度开放与有效管制”相结合的政策建议 |
9.2.2 扩大具体服务行业开放的政策建议 |
9.2.3 以服务业开放促进服务贸易“提质增量”的政策建议 |
9.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9.3.1 研究不足 |
9.3.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国际投资法中的履行要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创新与不足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履行要求的概述 |
第一节 履行要求的基本原理 |
一、履行要求的理论问题 |
二、禁止性履行要求的缘起与发展 |
三、履行要求的合理性 |
第二节 履行要求与国际经济 |
一、履行要求与当地成分要求 |
二、当地成分要求与国际贸易 |
三、国际经贸关系中履行要求的特殊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国际投资协定对履行要求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强制性履行要求的法律规定 |
一、无约束力条款 |
二、以《TRIMs协定》为基础的禁止性规定 |
三、开放式的禁止性规定 |
四、明确且穷尽的禁止性规定 |
第二节 附条件履行要求的法律规定 |
一、沉默性规定 |
二、援引《TRIMs协定》的禁止性规定 |
三、明确排除的禁止性规定 |
四、有限范围的禁止性规定 |
第三节 履行要求与投资待遇 |
一、履行要求与国民待遇 |
二、履行要求与最惠国待遇 |
三、履行要求与雇佣待遇 |
第四节 禁止性履行要求的例外规定 |
一、政府采购 |
二、现有或未来不符措施 |
三、特殊领域的保留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际投资仲裁对履行要求的解释 |
第一节 履行要求投资争端仲裁的发展趋势 |
第二节 影响禁止性履行要求适用范围的因素 |
一、解释方法 |
二、关联性程度 |
三、实质性效果 |
四、投资和投资者 |
五、投资活动的类型 |
六、其他方面 |
第三节 WTO案对履行要求的借鉴价值 |
一、当地成分要求的典型案件 |
二、当地成分要求对国际投资法的经验总结 |
第四节 条约解释差异下的正当性危机 |
一、条约解释的不一致 |
二、正当性解释的实现途径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际投资法中的履行要求与投资激励 |
第一节 投资激励的法律性质 |
一、投资激励的概念和分类 |
二、投资激励的效用分析 |
三、投资激励在国际投资的具体适用 |
第二节 投资激励与履行要求的关系——以税收激励为例 |
一、问题提出与墨西哥糖税案 |
二、税收激励与履行要求的联动作用 |
三、国际投资法对履行要求与税收激励的规制 |
第三节 履行要求与投资激励的建构方案 |
一、基本立场 |
二、基于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改革设计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内投资法对履行要求的法律规制——以当地成分要求为例 |
第一节 当地成分要求的基本含义 |
一、当地成分要求的概念 |
二、当地成分要求的表现形式 |
三、当地成分要求对国际经济活动的影响 |
第二节 当地成分要求的国内投资法比较 |
一、全球视角 |
二、国家层面 |
三、评价 |
第三节 当地成分要求的革新 |
一、完善制定和实施机制 |
二、强调生产力和增值 |
三、结合贸易政策 |
四、提升区域成分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履行要求的实践与应对 |
第一节 国内外法律对履行要求的规定 |
一、我国海外投资者面临的履行要求——以非洲国家为例 |
二、我国对外国投资的履行要求规定 |
三、我国的因应 |
第二节 我国关于履行要求条款的缔约实践 |
第三节 对外投资协定中我国履行要求的选择 |
一、缔结ⅡAs的基本原则 |
二、履行要求的路径选择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9)金融科技对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图 |
1.2.1 研究思路 |
1.2.2 技术路线图 |
1.3 主要创新点 |
1.3.1 研究视角创新 |
1.3.2 研究方法创新 |
第2章 相关研究文献回顾 |
2.1 金融科技相关研究 |
2.1.1 金融科技的定义 |
2.1.2 金融科技的内容 |
2.1.3 金融科技发展特征 |
2.2 影响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因素 |
2.2.1 比较优势与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 |
2.2.2 市场特性与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 |
2.2.3 技术进步与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 |
2.3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效应及对策 |
2.3.1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效应 |
2.3.2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效应的对策 |
2.4 文献述评 |
第3章 主要国家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特征 |
3.1 金融服务贸易的内涵和现状 |
3.1.1 金融服务贸易的内涵 |
3.1.2 金融服务贸易的模式 |
3.1.3 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
3.2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背景及度量 |
3.2.1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背景 |
3.2.2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度量 |
3.3 主要国家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 |
3.3.1 主要国家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 |
3.3.2 主要国家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总趋势 |
3.3.3 金融服务贸易的限制措施 |
3.4 本章小节 |
第4章 金融科技对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影响机制 |
4.1 金融科技、比较优势和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 |
4.1.1 区块链降低金融贸易成本案例 |
4.1.2 金融科技、比较优势和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理论 |
4.1.3 金融服务贸易成本测度 |
4.2 金融科技、市场特性和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 |
4.2.1 人工智能增强金融服务差异案例 |
4.2.2 金融科技、市场竞争及贸易自由化收益理论 |
4.2.3 各国金融产业专业化的测度 |
4.2.4 全球金融行业融资及兼并情况 |
4.3 数字技术、经济范式与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 |
4.3.1 数字技术、经济范式与贸易自由化理论 |
4.3.2 大数据促进数字技术扩散渗透案例 |
4.4 金融科技风险及对贸易自由化的影响 |
4.4.1 金融科技风险与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理论 |
4.4.2 金融科技发展中潜在的风险 |
4.4.3 金融风险、金融稳定与监管博弈 |
4.5 本章小节 |
第5章 金融科技对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影响效应 |
5.1 研究样本 |
5.2 变量选择与数据来源 |
5.3 模型设定 |
5.4 数据的描述性分析 |
5.5 金融科技对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调节效应 |
5.6 金融科技冲击下的金融效率调节效应 |
5.7 稳健性检验 |
5.8 本章小节 |
第6章 金融科技时代下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建议 |
6.1 厘清金融服务开放进程中的问题 |
6.1.1 多边和诸边金融服务开放的问题 |
6.1.2 区域和双边金融服务开放的问题 |
6.2 协调资本账户与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关系 |
6.2.1 摸清金融服务开放的深层意义 |
6.2.2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先于资本账户开放 |
6.3 对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的具体建议 |
6.3.1 强化金融科技合作 |
6.3.2 深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
6.3.3 鼓励金融科技促进金融业形成竞争性格局 |
6.3.4 利用监管科技革新监管体制 |
6.3.5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需遵循一定原则 |
6.4 本章小节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金融服务贸易成本δ_k=6 |
附录B 金融服务贸易成本δ_k=10 |
附录C 2012年主要国家金融服务差异 |
附录D 2014年主要国家金融服务差异 |
附录E 2012年主要国家保险服务差异 |
附录F 2014年主要国家保险服务差异 |
附录G 2012年主要国家附属金融服务差异 |
附录H 2014年主要国家附属金融服务差异 |
附录I 保险产业融资情况 |
附录J 支付产业融资情况 |
附录K 主要国家三大银行集中度 |
个人简介与在读期间研究成果 |
(10)标准联盟网络结构嵌入性对企业新产品开发绩效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问题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2.2 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技术路线图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基于分工的模块化理论 |
2.1.2 标准经济学 |
2.1.3 资源依赖理论 |
2.1.4 知识基础理论 |
2.1.5 网络嵌入性理论 |
2.2 相关文献综述 |
2.2.1 新产品开发绩效的相关研究综述 |
2.2.2 标准联盟网络结构嵌入性的相关研究综述 |
2.2.3 知识整合能力的相关研究综述 |
2.2.4 网络资源禀赋的相关研究综述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标准联盟网络形成及结构嵌入性特征分析 |
3.1 标准化合作关系的形成机理 |
3.1.1 企业参与标准化合作的动机 |
3.1.2 基于博弈模型的标准化合作关系形成的条件 |
3.2 标准联盟网络的组织模式 |
3.2.1 自上而下的政府他组织 |
3.2.2 自下而上的企业自组织 |
3.2.3 混合组织 |
3.3 标准联盟网络的演化 |
3.3.1 标准联盟网络演化的过程 |
3.3.2 标准联盟网络演化的动力机制 |
3.4 标准联盟网络结构嵌入性特征分析 |
3.4.1 标准联盟网络所嵌入主体构成 |
3.4.2 标准联盟网络中心度与网络地位 |
3.4.3 标准联盟网络结构洞与网络控制 |
3.5 标准联盟网络构建及特征 |
3.5.1 数据来源与收集 |
3.5.2 标准联盟网络构建与分析 |
3.5.3 标准联盟网络演化与企业网络位置变迁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标准联盟网络结构嵌入性对新产品开发绩效的直接影响 |
4.1 新产品开发绩效的构成要素 |
4.1.1 新产品开发效果与新产品数量 |
4.1.2 新产品开发效率与新产品进入市场速度 |
4.2 标准联盟网络结构嵌入性作用的一般模式 |
4.2.1 跨组织学习 |
4.2.2 社会资本累积 |
4.3 标准联盟网络结构嵌入性对新产品开发绩效的影响机理 |
4.3.1 中心度对企业新产品数量的影响 |
4.3.2 中心度对企业新产品进入市场速度的影响 |
4.3.3 结构洞对企业新产品数量的影响 |
4.3.4 结构洞对企业新产品进入市场速度的影响 |
4.4 标准联盟网络结构嵌入性对新产品开发绩效的影响实证 |
4.4.1 研究设计 |
4.4.2 数据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企业知识整合能力的中介作用研究 |
5.1 影响新产品开发绩效的知识整合能力构成 |
5.1.1 知识元素组合多样化与技术多元化能力 |
5.1.2 知识元素间组合效率与技术标准化能力 |
5.2 知识整合能力之技术多元化能力的中介作用机理 |
5.2.1 标准联盟网络结构嵌入性对技术多元化能力的影响 |
5.2.2 技术多元化能力对新产品开发绩效的影响 |
5.2.3 技术多元化能力在结构嵌入性对新产品开发绩效影响中的中介作用 |
5.3 知识整合能力之技术标准化能力的中介作用机理 |
5.3.1 标准联盟网络结构嵌入性对技术标准化能力的影响 |
5.3.2 技术标准化能力对新产品开发绩效的影响 |
5.3.3 技术标准化能力在结构嵌入性对新产品开发绩效影响中的中介作用. |
5.4 知识整合能力的中介作用实证 |
5.4.1 研究设计 |
5.4.2 数据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标准联盟网络资源禀赋的调节作用研究 |
6.1 标准联盟网络资源禀赋特征 |
6.1.1 网络成员地位构成与网络资源影响力 |
6.1.2 网络成员多样化构成与网络资源异质性 |
6.2 网络资源影响力调节下结构嵌入性对新产品开发绩效的影响机理 |
6.2.1 网络资源影响力调节下中心度对新产品开发绩效的影响 |
6.2.2 网络资源影响力调节下结构洞对新产品开发绩效的影响 |
6.3 网络资源异质性调节下结构嵌入性对新产品开发绩效的影响机理 |
6.3.1 网络资源异质性调节下中心度对新产品开发绩效的影响 |
6.3.2 网络资源异质性调节下结构洞对新产品开发绩效的影响 |
6.4 标准联盟网络资源禀赋的调节作用实证 |
6.4.1 研究设计 |
6.4.2 数据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企业管理启示与政策建议 |
7.1 主要研究发现与讨论 |
7.1.1 标准联盟网络结构嵌入性影响新产品开发绩效 |
7.1.2 标准联盟网络结构嵌入性影响企业知识整合能力 |
7.1.3 标准联盟网络结构嵌入性通过知识整合能力影响新产品开发绩效 |
7.1.4 标准联盟网络资源禀赋调节结构嵌入性与新产品开发绩效的关系 |
7.2 企业管理启示 |
7.2.1 基于新产品开发目标实施差异化标准联盟网络构建战略 |
7.2.2 占据高中心密集网络位置提升企业技术多元化能力 |
7.2.3 利用高中心非冗余网络位置提升企业技术标准化能力 |
7.2.4 基于新产品开发目标选择适配的网络位置-知识整合能力提升路径 |
7.2.5 基于新产品开发目标采取适配的网络位置-网络构成模式 |
7.3 政策建议 |
7.3.1 行业层面政策建议 |
7.3.2 国家层面政策建议 |
7.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附录 B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的相关课题 |
致谢 |
四、允许外资渐进入市(论文参考文献)
- [1]古巴社会主义经济模式“更新”研究[D]. 王扬. 河北师范大学, 2021(12)
- [2]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法律问题研究[D]. 胡宏雁. 吉林大学, 2020(03)
- [3]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开放的路径与对策研究[D]. 杨智超. 吉林大学, 2020(08)
- [4]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成因与经营绩效研究[D]. 金银亮. 南京林业大学, 2020(01)
- [5]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D]. Ivan Sarafanov.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5)
- [6]制造业产业升级背景下制造业企业进入壁垒及其突破问题研究[D]. 穆朗峰.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7]服务业开放的边境内措施对服务贸易的影响研究[D]. 高明. 天津财经大学, 2019(07)
- [8]国际投资法中的履行要求研究[D]. 钱嘉宁. 山东大学, 2019(09)
- [9]金融科技对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影响研究[D]. 程斌琪.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9(01)
- [10]标准联盟网络结构嵌入性对企业新产品开发绩效的影响研究[D]. 文金艳. 湖南大学, 20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