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指导意见调研报告

量刑指导意见调研报告

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1. 答: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慎升导意见有以下几点:
    (1)量刑的指导原则;
    (2)量刑的基本方法量刑时,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定量分析,依次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
    (3)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4)常见犯罪的量刑;
    (5)附则。
    包括盗窃罪、***罪、交通肇事罪、寻衅滋事罪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
    【量宽首老刑的事实依据】量刑应与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内进行。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
    当前,民事商事审判领域存在的虚假诉讼现象,不仅严重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也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各级人民法院对此要高度重视,努力探索通过多种有效措施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行为;
    1、虚假诉讼一般包含以下要素:
    (1)以规避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
    (2)双方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
    (3)虚构事实;
    (4)借用合法的民事程序;
    (5)侵害国家利益、社芹燃会公共利益或者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2、实践中,要特别注意以下情形:
    (1)当事人为夫妻、朋友等亲近关系或者关联企业等共同利益关系;
    (2)原告诉请司法保护的标的额与其自身经济状况严重不符;
    (3)原告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4)当事人双方无实质性民事权益争议;
    (5)案件证据不足,但双方仍然主动迅速达成调解协议,并请求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
问: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二
  1. 答:法律主观:
    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要根据犯罪事实、情节考虑被告人犯罪的严重程度,也要考虑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大小,从而达到惩治和预防犯罪的目的。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态明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档闭厅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行隐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问: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指导意见
  1. 答:法律主观:
    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书是不需要给嫌疑人的,只需要移交法院即可。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的规定是,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悄销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启败游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枯伏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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