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并轨,烟台全社会合力推进(论文文献综述)
宋雨惠[1](2021)在《农产品直播带货的整合传播策略研究》文中提出农耕文明的延续使农产品很长时间内都保持在一种单一且落后的线下销售状态。5G时代的到来加速了农业现代化进程,以智能化、精准化、定制化为主要特征的农业3.0时代到来。近年来,在政府推动下,直播带货渗透农产品销售领域,新冠疫情的出现使人们的购物习惯从线下迁移至线上,农业拥抱直播的时机已经成熟。本文意图重新架构农产品的销售方式,不再以过去市场叫卖或集中批发作为唯一的销售手段,而是顺应媒介技术的发展和传播观念的转变,聚焦到直播带货这种新兴的技术手段是如何推动农产品传播销售上的。笔者从整合传播的视角出发,经过对资料的梳理和案例的解读,分析了农产品直播带货的整合传播过程——通过对传播者、传播渠道、受众互动三个传播要素的整合分析,将当前行业内部混乱的传播体系做了系统地梳理,希望可以建立一套系统化的整合传播模式,应用于今后的实践中,进而为农产品的销售打开新的路径。从传播者的视角对传播要素进行整合发现,直播带货拓展了声音的发出者。不仅为职业的带货主播提供了展现专业能力的平台,还充分发挥了明星网红的粉丝效应;伴随着“权威话语”的转变,官媒和主流媒体也积极转变形象和语态,主动投入到农产品直播带货的整合传播中来;而直播技术的普及更是给村民提供了利用直播带货就业创业的机会。在主体的整合下,信息可以实现从不同角度和层级发出,提高针对信息接收者的普适性。从传播渠道的角度对传播媒介进行整合,可以有针对性和侧重点的对农产品销售所需的技术和内容要素进行综合利用。传统媒体继续发扬其在专业性和公信力上的内容优势,进行传播的议题设置;新媒体体现在直播间的场景营造技术上,通过场景模式下互动体验的升级完成技术手段上的整合;融媒体对媒介形态进行了整合,通过开展跨屏直播提升直播观看效果和体验,完成传播渠道的扩展和传播效能的提升。从受众的角度对影响到传播效果的要素进行整合,可以全面地洞察消费者市场。一方面,直播带货依靠特殊的互动模式满足了当下信息时代消费者购买农产品的心理需求;另一方面,直播带货通过现场直播,整合了在场受众的积极、刺激、道德、易感染等情绪,激发了受众情感共振,达到了传播的情感效果。但是,农产品直播带货爆火之后的“疲态”也逐渐显露出来,在整合传播中依然存在着企业品牌意识缺失、情怀牌打不长以及传播效果不完全送达之类的问题。这些问题会桎梏农产品直播带货的发展,因此要针对性提出解决对策,树立良好品牌形象、丰富传播营销的形式、不断延伸农产品的价值链。通过对农产品直播带货进行持续不断的整合,将农产品销售这种单一的商业模式进行创新,让更多资本、活力能够源源不断流入农产品直播带货领域,从而扩大农业影响力、助力乡村振兴。
谢锐勤[2](2019)在《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文中指出以国有企业为主的“僵尸企业”,法院并没有按照普通民商事案件简单处置,而是专门出台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并且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审判流程中体现出强烈的服务国企改革导向,服务党政政策导向。事实上,法院对于“僵尸企业”的处置手法并非孤例,而是自改革开放以来针对涉国资国企案件一脉相承的做法。那么,法院在国企改革问题上为什么会有强烈的公共政策导向呢?该如何评价该导向呢?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分类法,国资国企无论在定性上还是定量上,重要性都显而易见,并且得到《宪法》隆重其事的规定。对于国资国企治理的研究,立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研究较为充分,而司法保护研究相对欠缺。本文以国资国企为研究对象,以司法解释和司法案例为载体,对国资国企司法治理进行实证研究。其中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以司法治理为主命题,以立审执等案件审判流程为实践基础,以国资国企司法政策为理论基础,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展现“中国渐进式双轨制保护模式”。具体到司法实践,首先体现在筛选机制上。从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可见,对于涉及部队军产案件、改制与破产案件、行政部门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拒绝司法。对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保障企业改制与破产、防范并化解金融风险、发挥司法建议功能,法院采取综合治理的态度能动司法。在拒绝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确保国企改革顺利推进,国企的策略是追求案件一揽子解决,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创造条件寻求司法救济,法院的策略是韬光养晦应对挑战。在能动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让法院为国企改革保驾护航,国企的策略是通过法院确认和保护改革成果,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通过适度让利换取权益尽快变现,法院的策略是通过全面整合资源力求标本兼治解决案件。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司法既要服务国家治理目标,又要完成改革任务分工,还要确定并发展自主性,力求进退应矩。正是在不断规范司法与政治的边界中,区分司法与党政的发展方式下,法院通过及时确认改革成果,推动国企改革以法治方式前进。其次体现在审理术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金融债权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优先保护与案结事了的态度进行处置。实践中,通过扩大或缩小法律适用,建立统一协调机制,达到医治“生病企业”的目的。审理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通过法院提升治理效率与效益,又通过支持公正司法树立法治形象。国企的策略是既将意识形态优势转化为制度利益,又通过巧用司法解释与拖延案件进度减少损失。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确认主要收益落袋为安,又有意让程序空转减少损失。法院的策略是既配合党政政策服务大局,又通过创设法律制度自我保护。审理中,参与者都有最低限度的同意,使得司法公正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的态势。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司法既要落实国家治理,又要抑制地方保护主义;既要形塑独立社会功能,又要巧用调判结合方式。正是在司法自治与回应的平衡中,法官着力弥补司法制度不足,法院着力弥补公共政策不足,努力建构适合国情的多元法律秩序。再次体现在执行机制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执行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社会稳定案件、产权保护案件,法院一方面采取内外有别的态度倾斜保护,另一方面又服从大势所趋推动平等保护。实践中,通过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既名正言顺服务大局,又推动政策转型走向平等保护。执行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采取多道防线自我保护,又支持法院巩固经济绩效。国企的策略是既制造事件保全利益,又以大局为重适度让利。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抵抗地方保护主义,又穷尽手段增强胜算。法院的策略是既适当控制执行幅度照顾各方利益,又尽力减少执行积案以完成司法任务。执行中,参与者都使出浑身解数相互博弈,法院则通过选择性执行达到利益平衡,避免司法政治化。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司法既要提升执行治理水平,又要增强制约行政能力,还要规范执行自主建设。在党带头解决执行难的语境下,法院建立健全平等保护体系,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体到司法解释,法院充当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角色。从“立法”阶段来看,法院经历了 1978—1992年的萌芽期,1993—2002年的壮大期,2003-2012年的平稳期,2013年至今的成熟期。总体“立法”特点是回避政治问题、防止资产流失、维护社会稳定、迈向平等保护、夯实司法权力,法院一方面懂得有所为有所不为,另一方面仍努力建构平等观念与制度。在法院“立法”中,党的策略是既保障非公经济信心,又树立法治国际形象。人大的策略是既合理配置立法资源,又总结司法经验教训。国务院的策略是既与司法合力推进国企改革,又持续调适两者权力边界。国企的策略是既服从党政政策安排,又确保好处“一个都不能少”。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希望增加法律制度供给,又希望法院坚守司法公正底线。法院的策略是既在渐进式改革中积累治理国企技术,又在参与者的阳谋下进行专业化与自主性建设。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法院既要平衡好司法与政治的关系,又要保障国企改革顺利推进;既要认真对待社会转型,又要确认公共沟通成果;既要提高司法治理绩效,又要构建自主司法体系。在司法规则要适应国情的语境下,法院推动司法公正分阶段实现,推动主体性司法道路建构,从而更好实现司法治理现代化。从涉国资国企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可见,在国家与社会的博弈中,法院采取老人老办法,逐步减弱对国资国企的倾斜保护;采取新人新办法,逐步增强对非公经济的平等保护。通过司法双轨制配合渐进式改革,达到经济与司法平稳过渡的目的,并逐步向顶层设计转型。博弈的背后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国资国企既是经济安全的物质基础,又是国家安全的政治基础,法院应服务于党的使命。国企治理也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既要坚定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理念,又要有效控制国民经济命脉,法院应确认好改革成果。在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的分工配合中,要推动“表达”与“实践”、“意识”与“制度”、“书本”与“行动”有机结合。博弈的目的是不断提升国企治理的合法性与现代性。在从运动治理向司法治理转型中,法院要学会规范好政策与司法之间的距离;在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上,党与司法要致力于实现现代化与法治化;在法律移植与本土资源的利用上,司法要推进自主型治理道路;作出属于法院的贡献。在推进民族复兴的目标指引下,中国司法要与中国地位相匹配,应展现出大国司法形象,应具备中国司法自信,应坚定走中国法治道路,这是改变西方“中心”与“边缘”支配格局的必然选择。从国资国企司法治理来看,法院“以中国为中心”,展现了“中国渐进式双轨制法治模式”的道路自信,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制度自信,这既是终结“终结的预言”,也是对“西方中心论”的反思与升华。法院“以中国为方法”,展现了“主体性司法”的文化自信,展现了“立法者的司法”的理论自信,这既是对改革开放的认同,也是对“中国特色”教条化的反思与升华。法院参照“经济发展阶段论”模式,展现了“渐进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智慧,展现了“增量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方案,这既是对司法公正的建构与进化,也是对党治理国家合法性转换的反思与升华。于党和国家而言,现代化一直在路上,而人民利益是永远不变的归宿,改革要和正在成为主流人口的期望值相匹配。司法将在多元主义法治观的指引下,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贾晓蓉[3](2018)在《杨凌智慧城市建设模式及优化路径研究》文中认为伴随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全球城市人口迅速扩张,给城市治理带来新的挑战。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数字中国、平安中国、智慧社会”等理念,都与智慧城市建设关联密切。智慧城市创新性的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城市运行的各系统,实现城市的实时感知、互联互通,智能地响应城市功能、满足公众需求,实现城市的高效、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成为城市治理的新思路。本文选取陕西具有代表性的农业科技城市、中国唯一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杨凌作为研究对象。杨凌以农业立城,以科技兴农,农业产业化和科技化水平在全国名列前茅,杨凌城市发展具有典型性。加之智慧杨凌建设试点起步早、政策保障足。因此,分析杨凌智慧城市建设模式对于研究当前我国中小智慧城市建设并寻求科学的发展路径具有代表性意义。智慧城市建设涉及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城市居民等多重关系,需要精细化的治理手段和高效率的解决机制,是一项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依托数字化平台的网格化治理模式,有助于实现“事事有人管,人人都有责”的新格局,更有针对性、更高效地解决城市治理问题。本文通过对智慧城市相关理论和文献的研究,厘清了智慧城市相关理论发展历程,在对杨凌智慧城市建设PEST环境解析的基础上,从建设内容、建设主体和资金来源等角度分析了目前智慧杨凌的建设模式。针对目前智慧杨凌以政府为主体的建设模式、建设成效及存在的智慧认识不足、资金来源单一、全民参与度低、人才驱动不足、农村智慧设施薄弱等问题;在借鉴国内外特色智慧建设案例成功经验基础上,提出了构建“以政府为主导、把农业个性化发展作为特色、把改善民生作为建设出发点、把智慧产业作为发展支撑”的网格化智慧杨凌建设模式。利用网格化、智能化、科技化的多种手段去发现和解决杨凌治理问题,逐步形成具有杨凌特色的智慧城市建设新模式。
张文昕[4](2017)在《国际贸易中的劳工标准之争及提高我国劳工标准的路径》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发展,国际劳工标准越来越受到各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重视。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舞台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参与国际事务的过程中,我国必须要重视国际劳工标准,认清本国的实际情况,正视本国国内的劳工标准,并认识到与发达国际的差距。逐步提高国内劳工标准,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关于劳工标准是否应该与国际贸易挂钩,双方的争论从未停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争论双方从自身利益出发,坚持自己的立场,互不妥协。但是从未来发展趋势来看,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已是大势所趋。发展中国家要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与发达国家学习交流,跟紧时代发展的步伐。为得到“双赢”的结果,双方的最佳选择就是互帮互助,互相交流,携手并进。对此,我国也应该不断反思本国劳工标准,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努力提高本国劳工标准。
任为民[5](2016)在《山东再担保体系平台运行机制分析与优化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再担保是基于债务担保制度衍生的一种担保形式,该种方式通过增信优化了原有的债务结构,从行业角度来看,可以为担保公司“增信、分险、规范、引领”,有效发挥行业“稳定器”的作用;从社会功能来看,再担保可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成本高的问题,能够有效扶持“三农”经济,将政府信用转化为市场信用,协助解决政府面临的现实问题,缓解市场失灵,增进社会效益。为达成以上效应,山东省于2009年成立山东省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再担保,新三板挂牌代码831899),自2009年成立以来一直在政府的引领下,以山东再担保为核心,集合政府、金融机构、担保公司、中小企业、中介机构等多方合作机构,逐步搭建起了山东再担保体系平台,形成了山东再担保以山东再担保体系平台运作业务的山东再担保企业特色运作模式,即:政策引领下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以核心企业为龙头的平台化运作模式。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市场化进一步加快,行业、企业的走向均存在不确定性,在这种经济环境下,担保行业面临极大的挑战,再担保的外部环境建设、内部业务模式以及产品模式也必将出现多样化的发展。本文主要探讨的即山东再担保在新常态下如何建立起与各利益相关方的密切关系,不断优化山东再担保体系平台,引领山东省担保再担保行业拥有一个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成本高作出贡献。论文通过对山东再担保历史沿革、产品创新以及山东再担保体系平台建设的描述,以内部和外部两个维度详细地展现出其企业环境和平台体系的构建,通过数据分析该平台带来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找出已经存在的问题和即将面临的问题,提出山东再担保体系平台的优化策略,使山东再担保更加稳健的发展。
何燕[6](2016)在《家事诉讼中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1989年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1部分第3条规定: “有关儿童的一切行为,不论是由公私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由此确立了国际儿童保护的根本准则——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成人社会对该原则的共识使得世界儿童保护运动掀开了新的篇章。大部分缔约国均以此为基石构建或重新调整了本国的儿童权益保护立法。中国于1992年加入了这一国际公约并于同年颁行了《中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但是我们注意到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儿童权益保护立法都将这一原则渗透的重心落脚在实体法和少年刑事司法层面,鲜有从未成年人民事司法方面予以论及。然而,从长远来看,完备的未成年人民事司法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的家事诉讼救济程序对儿童权利的维护和保障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理性的未成年人家事诉讼程序设计不但可以有效避免涉案儿童受到来自成人社会的“二次伤害”,而且可以助益法官形成妥善的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司法判决。同时,诉讼过程中作为国家监护代言人的法官对涉案成年人的晓谕、劝勉乃至训诫也可以引导成人社会形成正确的儿童抚育教养观和家庭责任观。因此,文章试图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本体论入手,在厘清原则本身内涵的基础上探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在家事诉讼程序中的理性表达,并以此为基点,从比较借鉴的角度,提出我国未成年人家事诉讼特别程序的构建方略。文章由导论和正文五章组成:导论部分主要讨论选题的意义和所涉问题的研究现状。继而介绍文章整体的逻辑结构安排和研究中可能的创新。本部分的最后对可能引致理解混乱的“儿童”以及“未成年人”用语做了统一规范的解说。第一章“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基本理论”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起源入手,忠实还原了其在西方社会的发展轨迹,并在联合国1989年《儿童权利公约》第3条的基础上,通过对各国学者观点的分析,探索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在现代社会儿童权利保护中的内涵。该章还考证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理论基础,认为该原则是国家监护理论和儿童本位理念结合的产物。世界人权运动让儿童获得了独立的权利主体地位,但儿童所处阶段的特点又使得其需要得到额外的保护,因此,儿童本位成为近代社会处理儿童事务的共识。国家监护理论又使得对儿童的保护超越了家庭范围,成为属于一个国家公共利益的范畴。两者的合力最终导致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产生和飞速发展。第二章“未成年利益最大化原则与未成年人家事诉讼”主要探讨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当代未成年人家事诉讼中的核心指导作用。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产生于未成年人监护权益救济的司法程序中,并反过来指导未成年人家事特别程序的构建。世界各国对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共识使得当代未成年人家事诉讼程序呈现出殊途同归的特点。相较于欧美成熟的未成年人司法救济制度,我国现有的未成年人权益救济特别程序存在理念模糊、规范化不足、审判机构建制不科学、受案范围功利泛化、制度设计未能有效反映未成年人诉讼特色等问题,这是导致我国现有未成年人权利司法救济乏力的主要因素。积极地应对之策是以世界共有的成熟经验为参照,把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的关注重心集中在未成年人权益极易受到忽视和侵害的家事诉讼中,科学构建我国的未成年人家事诉讼程序。第三章“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在未成年人家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展开”探讨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我国国内法中应有的地位。从宪法原则、部门法基本原则到具体制度规范三个层面来全面展示了该原则在一国法律体系中的全貌。该章着重讨论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家事诉讼基本原则中的展开,认为特殊优先保护、共同保护、理性保护、延伸保护四个基本原则是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家事诉讼基本原则中的具体表现。第四章“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对未成年人家事诉讼参与主体的要求”详细解读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未成年人家事诉讼中对法院建置、法官类型以及其他辅助性机构包括陪审员、社会观护员、程序监理人、社工人员等的特殊需要;同时认为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诉权的有效行使,应该适当放宽法律对未成年当事人诉讼行为能力的限制、扩大法定诉讼担当人员和机构范围。唯此,方能使家事事件中未成年人权益的救济不致因制度供给不足而被虚化。第五章“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未成年人家事诉讼程序中的落实”这部分围绕着未成年人家事诉讼特别程序的展开,来具体讨论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程序构建中的落实。包括管辖制度对未成年当事人的特别照顾、宽松的起诉条件、快速简约的立案机制、社会调查的迅速跟进、调解的广泛适用、事实查明中的诉讼与非讼法理的交叉运作、亲和庭审氛围的营造、法官积极的法庭引导以及判后对未成年人权益落实的持续关注等。结语部分是对整个文章内容的简要总结归纳,并对文章不能论及的相关问题提出展望。
李晶晶[7](2011)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以山东省泰安市为例》文中认为农村养老问题是我国民生问题的关键,也是关系社会和谐的重要问题。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成为应对中国农村老龄化的重要对策。随着泰安市农村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农村养老问题逐步发展成为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但此时原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却存在保障水平低、覆盖范围窄、社会性和共济性缺乏等诸多缺点,并未能发挥其保障功能。随着十七大报告“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提出,山东省委、省政府经过全面考察和科学分析,为了切实做好农民的养老保障工作,决定在山东省泰安市率先开展“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群众与有关部门的一致好评,为泰安解决农村社会养老困境指出了一条新的途径。本文围绕如何推进和完善我国“新农保”制度这一主题,共分为四部分七章,研究思路如下:第一部分为基础研究,由第1、2章组成。首先主要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思路及框架;其次并对国内外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研究进展进行文献综述;最后界定相关概念,并重点对本研究的基础理论进行概述。第二部分为现状分析,也即是第3章的内容。主要论述农村人口老龄化现状与趋势,并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变迁过程划分为“老农保”时期和“新农保”时期进行回顾;最后分析新农保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三部分为经验启示,由第4、5、6三章组成。主要对国内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验进行介绍与比较,并对泰安市“新农保”试点模式进行案例剖析,研究提出推进和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与模式展望是本文研究的落脚点。第四部分为结论,即第7章。对本文研究进行概括、总结。本文认为,在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时,应在总结过去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不断发现新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依据不同试点地区的实际情况不断的加以完善和健全,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普及和推广提供重要的典型示范作用。
杨成章[8](2010)在《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研究 ——基于建设模式及其发展要素的视角》文中提出“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纵观历史,人类文明就是一个从农业文明迈向工业文明的过程。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演进,国民经济逐渐形成了众多产业,而农业始终处于基础地位,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支柱产业。从全球发展来看,判断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程度的高低。如果没有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就谈不上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现代化。这既是一个实践性的命题,也可以说是一个历史性的结论。从世界各国发展史来看,如果一个国家能够正确处理好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的发展关系,那么其经济社会就会得到较快发展,迅速跨入现代化国家行列。相反,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处理好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的关系,整个国家经济发展就处于停滞甚至倒退状态,现代化发展进程也受到严重阻碍。“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民是我国最大的社会群体和消费市场。农民、农村、农业问题不仅影响着我国整个经济的发展,而且事关全社会的安定和现代化建设的全面实现。农民收入如果长期上不去,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且影响粮食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不仅制约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增长;不仅关系农村社会进步,而且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因此“三农”问题的重要性对于我国来说是不言而喻的,无论是理论界还是政府部门对此问题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是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的具体体现。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1“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农村是薄弱环节”。没有对农村、农业、农民的投入,增加农民收入就是一句空话。西部贫困山区由于地处丘陵地区、民族地区、盆周山区,地理环境、气候条件恶劣,资源禀赋较差,发展很不平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业总体竞争力不强;加之,自解放后我国提倡先城市后农村,先工业、后农业的经济总体方针影响,我国农村在较长时间提供了大量的廉价劳动力和廉价土地,工农产品价格形成了剪刀差,这样也客观地形成了城乡二元结构,人为地造成了东部、中部与西部、农村与城市、农业与工业、农民与市民之间较大的差别。同时,农民增收困难、城乡差距不断扩大,涉农群体事件增多,农民在医疗、养老、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处于劣势,社会矛盾突显。这些特殊情况,迫使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纳入议事日程,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因此,本文立足当前“新农村建设”的新意,借鉴国外新农村建设模式及其发展要素的述评,在审视国内新农村建设之文献上百个模式的基础上,着力于区域发展类型及其模式发展要素(发展的着力点)的新视角,对东部地区的温州、苏南,南部地区的珠江和西部地区的成渝近郊模式(西部发达地区模式)、地震灾后重建模式(西部特殊新村模式)作了新的研究和透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适应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一模式之发展要素作了新的提练和补充。据此,打造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的新模式及其发展要素,在吸收其它合理内核的基础上,不能照抄、照搬,必须以新的视角,以新的理念,以新的思路,来审视,协调、推进,解决“三农”问题、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提出要发展西部贫困山区农村经济,不可能完全依赖于市场机制,完全靠农民自身的发展解决农村的问题。必需以新农村要素建设,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奠定农村发展基础,改善农村经济发展质态,激发农村发展活力,进而探索出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的一种新模式。要做到这一点也就必需借助国家财政金融政策的支持,以农村生产要素建设加大对公共产品的提供,加快通道经济建设,以小城镇建设加快农村人才回流,恢复农村的自身造血功能;以农业产业化、区域化、规模化、生态化发展的方向,解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矛盾问题,从而找到西部贫困山区农村脱贫致富的钥匙,实现国家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的战略意图。按照文章的研究思路,本文全部内容共分9章来论述我国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的问题。从文章结构上大体可分为三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是论文的第1-3章,这一部分是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进行要素建设的理论基础;第二部份即第4章,是对西部贫困山区发展现状和制约因素分析;第三部份为第5-9章,是本文的核心内容,具体从新农村要素建设研究入手,分析西部贫困山区应该如何进行新农村建设。具体看:第1章是导论。主要论述此文研究的背景、研究的意义、研究的思路、论文的框架结构,以及本文的主要创新和不足之处等。第2章是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内涵、模式及其发展要素相关文献的述评。通过对新农村建设内涵、模式及其发展要素的述评,解决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与全国和过去新农村建设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在什么地方,从什么角度、用什么方法、以采取什么模式、采取什么具体措施进行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本文首先系统梳理了现有关于新农村建设内涵的文献,分析了现有新农村建设新在何处,与过去什么不同,并针对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实际,吸取前人的理论,给出了在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其次,通过对国内、国外新农村建设的模式的比对,分析他们在新农村建设的不同方式和措施,找出其共性,归纳出其相同点为我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之所用,并提出在西部贫困山区应该以什么模式进行建设。最后,通过对国际国内农村建设模式的评述,提出以五要素建设的模式,作为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并找出其脱贫之路。第3章是关于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的理论支持。包括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市场失灵、非营利组织、农村公共产品理论。通过对理论的归纳和论述对农村公共产品进行了分类,证明了造成西部贫困山区农村日趋扩大的城乡收入差距、城乡公共服务差距以及城乡之间的结构性失衡的根源就在于我国长期执行的“重工轻农”、“先城后乡”的“二元”经济结构。第4章是关于西部贫困山区农村发展的制约因素分析。本章通过对西部贫困山区与全国、东部、中部、东北部等近十年来的经济数据比较发现,西部与东部、中部、东北部的差距不但没缩小反而越来越扩大。认为,要解决西部贫困山区农村现状,增加农民收入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三农”问题的根本,只有从政治、经济体制上,制定和实施经济政策以及行政手段来弥补市场缺陷,纠正市场失灵,破除偏向于城市居民而把农村人口排斥在外的二元经济制度,才能抓住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根源,也才能找到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治本之策的结论。第5章是关于探讨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的保障:财政金融资金支持的问题。农业要发展,资金是保障。本章通过对财政金融支农的概念及国内外关于财政金融支农的相关理论研究现状的论述,根据国外财政金融支农的实践经验,找出我国西部贫困山区目前财政金融支持的局限性和各自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详细分析,总结出我国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财政金融支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6章是关于探讨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的方向: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问题。农村经济要发展,产业是方向。本章通过对国际国内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的分析,认为在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由于地理环境和资源禀赋的原因,要在农村发展合组组织化、区域农业化,大力发展龙头企业,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有差别的区域政策,形成合力,加大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大力发展基础设施等措施,提高农民收入,才能使贫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第7章是关于探讨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的核心:通道经济的建设的问题。经济要发展,交通物流是基础。本章通过对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通道建设问题的论述发现,西部贫困山区大都地处大山深壑,有地势偏僻,环境恶劣,经济落后,交通不畅,物流不发达,信息闭塞、资金短缺、资源空置、销路无门等显着特点。交通严重制约了其经济发展,因此要想富先修路,这是经济发展的首要条件。并提出了在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不仅仅是交通通道建设、还包括信息通道和物流通道建设。第8章是探讨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之根本:农村人才培养的问题。农村经济要发展,人才是根本。本章通过对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的人才现状和制约因素分析发现,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人才空心化问题较为严重,急需数量充足、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新农村人才队伍和新农村建设的人才。因此建议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中要创新人才回流的工作体制机制,激发各类人才回乡创业。第9章是探讨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的载体:小城镇建设的问题。农村要发展,城镇是载体。本章通过对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城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认为,目前大城市的盲目扩张,由于资金、人才等因素制约,大中城市在城市管理体制、方式及公共产品提供方面还存大许多缺陷。而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中发展小城镇的门槛较低,是城市与农村重要的结合点,是连接城市和农村的纽带,最终将缩小城乡差别,打破旧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提出在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中,应该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市县城市,积极发展农村乡镇的观点。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主要包括:第一、本文立足于新农村建设4个新意,在学术界、实务界已有的,按其产业发展特性和政府作用分类的基础上,按照其所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资源禀赋的实际情况对原有模式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对以前农村发展模式用新的观点、以区域发展的角度来剖析提炼了每种模式的发展要素,并以此推出了一些新的发展模式,如:西部灾后重建新村模式。同时、通过对以前国内五个模式的要素进行了内在分析和比较研究,我们就很容易从其经济发展、资源环境相同,地域相近的模式中,分析其内在规律,方便归纳和总结,找出其中的共性和特性,从而为本文提炼出以要素建设来进行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的新发展模式。第二、对适应不同区域经济发展各种新农村建设模式及其发展要素进行了新的界定。从区域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对传统模式进行了梳理,并对其发展要素作了拓展,如:在温州模式、苏南模式、珠江模式、成渝近郊模式的要素建设、对西部的启示等,在前人的基础上进行了归纳和总结;通过乡镇重建、产业重建、农房重建、人才培育、财政金融支持等5大要素分析,总结归纳了西部灾后重建新村建设模式,从而归纳和完善了整个四川灾后重建新村模式的总体构架。第三、要赋予“土地银行”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融资功能。资金问题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问题,前人在“土地银行”研究方面,没有考虑到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性质和物权法的限制,多以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为目的,而所谓研究的“土地银行”也仅只是一个中转机构,基本没有银行贷款功能,更没有解决“土地银行”可持续发展的资金来源。而本文所谈的“土地银行”是着力于西部贫困山区实际,在集体所有制下,以财政进行担保,对土地进行三权分离,(即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建立集体所有制的“土地银行”,并利用长江上游的自然资源建立生态补偿基金,进行公开上市发行,以作为农村“土地银行”运行的资本金。同时,以土地经营权进行抵押,加快土地有目的流转,解决土地大量撂荒和龙头企业、农户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因此,本文研究的“土地银行”是真正的把“土地资源”转化为了“土地资本”,且“土地银行”资金带有政府救助、扶贫的责任,具有真正的普惠性质,能够解决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问题。第四、本文对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的模式及其发展要素进行了系统研究。提出和研究了在一般发展模式的支撑要素,应以财政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通道经济发展、小城镇建设、人才培养五要素支撑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这一般模式发展的新模式。具体看:一是在财政金融支持上,二者是相互关联的统一体,在功能上存在互补进而形成互补关系,是一个系统性整体,二者必须协同支持新农村建设。建设属于社会性质的农村基础设施、教育、农业保险、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农村公共产品,应该以财政手段支持。以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商品流通等属于市场化性质的私人产品建设,应以金融手段支持为主,财政可以适度贴息引进民间资金进入建设。二是在新农村建设方面,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应就地进行小城镇建设,用比较收益的办法,提高待遇,吸引到农村工作的人才,加快人才回流;在一村一品或一乡一品的基础上,建议跨行政区域建设,发展区域农业,保证对龙头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并以龙头企业来带动农民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三是在发展的通道上,本文认为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进行通道经济建设不仅仅是交通通道建设,更重要的是物流通道和信息通道建设。只有加强交通通道、信息通道和物流通道的建设,彻底改变其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物流不通、人流不旺的局面。才能改变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落后的基础环境;才能筑巢引凤,吸引人才、资金、技术的回流;才能提高新农村建设的效果;才能实现党和国家的战略意图。尽管本文的研究取得了诸多收获,但由于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牵涉面广、实践性强的重大问题,透彻研究该问题,需要具备深厚理论功底、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而笔者受学术素养和研究能力的局限,加之具体的可操作性受政策与环境的限制,论文肯定存在诸多不足之处,需进行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第一、论文明确提出新农村建设必须解决西部贫困山区农村资金不足的问题。利用当地资源不改变土地属性,构建农村土地银行,加快农地流转,实现土地资源向资本转变,并制定了方案和操作流程,如何施设及效果怎样尚需进一步研究。第二、论文提出了通道经济概念、农村工业化概念,农业区域化概念,就是着眼于西部贫困山区实际情况,找出它们之间对西部经济发展的共同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地区农村可持续发展的交叉研究。本文只是提出了概念,问题的深入研究将是本人今后研究的方向。
李滨生[9](2010)在《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工会组织》文中提出本文拟通过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历史的回顾和经验的提炼,以及对包括工会在内的社团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理论的归纳和实践的阐述,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工会相对于其它社团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资源、途径等各方面优势,并通过对具有代表意义的发达国家工会社会保障行为典型实例的研究,揭示出我国国情背景下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必然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而指出当前中国工会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剖析制约中国工会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作用发挥的制度和体制瓶颈,论证中国工会组织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科学的角色定位与合理的责任分担,为工会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障职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导论从工会组织的自身性质和职责需要、实现职工利益和维护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当前此课题的研究现状等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了本文选题的缘起,指出了研究中国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这一课题的重大意义。这一部分还介绍了全文通篇的结构和四个创新点,最后介绍了当前国内外对这一课题研究的现状,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理论方面和中国工会史、工会理论方面的涉及本课题研究内容的书籍,分别从观点和内容上进行了归纳和梳理,为本文的研究奠定了文献基础。第一章,首先阐述了国内外学者对社会保障概念的不同理解和一些不同类型国家对社会保障内涵的界定,其次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发展的五个阶段、中国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四个历史阶段分别进行了详细论述,清晰呈现出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以及工会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历史脉络,在此基础上,总结出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在不同历史阶段中的特点和工会社会保障职能的变化过程。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尤其是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参与主体的多元化逐渐成为各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必然发展趋势之一,国内外的社团组织在各自产生和发展的理论基础上,为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很多积极努力,为人类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第二章主要介绍工会和其它社团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因为工会是社团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部分阐述了中国和一些发达国家的工会以及其它社团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典型实例。从研究的稀缺性考虑,本章把论述的主要侧重点放在社团组织上,对国外工会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典型实例分析主要集中在第四章进行论述。通过了解各主要社团组织在参与社会保障建设方面的主要历史活动后,总结出中国工会相对于其它社团组织在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的主要特点和优势。中国工会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把积极参与和推动完善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职工社会保障权益作为自身的历史使命和重要任务,第三章首先阐述中国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在理论上总结出工会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几大功能,进而阐释中国工会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实践中发挥作用的主要领域,其中包括源头参与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的研究制定,民主监督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的执行落实,积极参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构筑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开展工会社会救助活动,推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满足困难职工群体的社会保障需求。最后分析当前我国工会社会保障行为存在的主要问题。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由于各国各地区的经济社会基础、政治制度文化不同,其社会保障模式、内容与形式也不会完全相同。研究总结国外和我国台港澳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实践经验,深化对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一般规律的认识,对中国工会在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具有重要启示意义。第四章通过对国外、我国台港澳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经验总结,归纳出不同经济社会制度、不同社会保障模式下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础、条件、方式和作用、效果差异,进而提出对中国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若干启示。当前中国社会保障面临的严峻形势给工会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带来有前所有的挑战,其中,人口老龄化、经济全球化给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带来巨大冲击,特别是当前职工队伍的结构变化给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出新的课题,例如,解决农民工和已经接受了城市文明和城市文化的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所有严峻的形势不仅要求政府加快步伐,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相关方面的制度,同时更需要我国能够尽快建立起科学、高效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国国情和工会会情决定了中国工会在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转型和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具有并发挥着其他社团组织无法替代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工会如何在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找准角度,把握程度,增加深度,在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发挥更积极更有效的作用,是本章探讨的主要问题。第五章在前文论述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工会作为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主体之一,应坚持的指导思想和遵循的原则,尝试在宏观和微观层面探索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合理路径。结语中对中国工会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提出了几点建议,充分发挥工会在三方机制中的作用,发展有中国特色的工会主导的辅助性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和鼓励各级工会开展群众性互助和互济活动,扩大救助范围;将工会主导的帮扶、送温暖等活动纳入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在政府财政预算中列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工会管理社会保险实务的经验,争取主管或与政府部门共管社会保险中一个或几个项目,分担政府管理任务过重、疲于应付的状况,例如,建议工会直接管理工伤保险的鉴定、认定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关社会保险的具体业务,减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设置的种种维护权益的障碍。
唐斌[10](2010)在《《人民日报》中(1987-2007)农民工的话语再现》文中研究表明农民工是指具有农业户口身份却在城镇从事非农生产活动的群体,农民工既是我国传统户籍制度安排下的一种身份标识,也是中国社会变迁时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已经逐渐成为城市不可或缺的一分子,然而,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和户籍制度却使得这一特殊群体遭遇到了许多尴尬和麻烦,问题日渐凸现。近年来,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状况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学者们也分别从社会学、人口学、经济学、政治、法律、管理、新闻、大众传媒、教育等各个不同角度对农民工进行了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研究和探讨(刘芳,2005;周大鸣、秦红增,2004),尽管有许多有关农民工问题的跨学科的研究,但却极少从语言学角度来对他们进行研究。因此,本文尝试结合(批评)话语分析、语料库语言学和认知语言学从语言学的角度来探讨二十年中(1987-2007)农民工在中国主流媒体《人民日报》中的话语再现及潜在的意识形态。具体地说,本研究旨在回答以下三个相互关联的研究问题:(1)《人民日报》中(1987-2007)有关农民工报道的哪方面主题是最频繁的?报道主题是否随着社会变迁而发生变化?(2)《人民日报》中(1987-2007)农民工是如何通过话语进行构建和再现的?是否随着社会变迁而有所不同?(3)探讨《人民日报》中(1987-2007)这些报道表现的潜在意识形态是什么?本研究方法是基于与话语、社会认知和社会三方面相关的多学科理论框架。由于目前尚未有现成的可用于探讨上述研究问题的系统的和适用的分析框架,本研究目的之一便是尝试建立一个适用于分析中国话语中的社会主体的话语再现和潜在意识形态的理论框架,该框架结合了(批评)话语分析、语料库语言学和认知语言学。具体地说,该研究框架是基于van Dijk的社会认知话语分析模式(1988a,1988b,1991,2001a,2001b,2001c,2006a,2006c),Johnson和Lakoff的认知隐喻理论(1980,1999),Fauconnier和Turner的概念合成理论(1998,2002)以及van Leeuwen的社会主体和社会行为的话语再现方式的分析工具(1993b,1995,1996)。本研究是基于自建的语料库,通过关键词在《人民日报》网上数据库和图文数据库中搜索1987年1月1日到2007年12月31日之间历时二十年、与农民工主题相关的报道共2076篇,本研究将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对语料进行了跨时期(1987-2002;2003-2007)的分析和比较,旨在较全面地描述农民工在中国主流媒体中的话语再现,并为政府和媒体工作者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研究结果表明,新闻报道体裁和主题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和政治的变化,尤其是主流政治意识形态的变化。一方面,2003-2007年期间的新闻报道的体裁比1987-2002年期间的更加多样;另一方面,虽然绝大部分报道都是有关农民工生活和工作状态的,但是前一时期有更多有关农民工犯罪、生产安全问题的负面报道,而后一时期这类报道大大减少,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保险、医疗、子女生活和教育等方面的报道增多。新闻报道的体裁和主题折射了中国社会和社会认知在二十年中所经历的历史变革过程。语料中的指称和索引分析结果显示,在二十年中,农民工从“盲流”、“乡下人”、“乡巴佬”、“包袱”变为“朋友”和“兄弟”,从城市的“麻烦”转变为了城市“不可或缺的主力军”,社会的变化为农民工带来了许多变化,对语料进行的历时分析结果表明了新闻工作者、政府部门和社会对待农民工的态度从负面态度向积极态度的转变。然而,尽管他们的生活和工作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他们的身份依旧,他们仍然被标记和再现为不同于当地城市居民的“外来人”、“异乡人”,他们仍然属于地位卑微的“他们”而不能完全融入“我们”之中,“欠薪”是过去二十年来一直困扰农民工的最严重的问题之一。他们被构建和再现为无名的、无声的、边缘化的、无根的、飘忽不定的、需要帮助、关爱和保护的弱势群体。分析显示了语料库中五组较突出的概念隐喻,即(1)水的隐喻;(2)商业的隐喻;(3)容器的隐喻;(4)房屋的隐喻;(5)战场的隐喻。这些隐喻反映了农民工的生存状态以及作者对待农民工的态度。人们对待农民工的态度和立场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发生改变,在他们眼中,农民工从过去给社会和城市带来许多麻烦的“无序的盲流”转变为现在推动城市和社会发展的“有用的水力资源”或“不可或缺的主力军”。但是,由于中国特殊的城乡二元户籍体制的阻碍,他们只能是手握暂住证的城市“过客”,农民的身份一时还无法改变,还不能获得与城市居民完全同等的待遇,还无法在身体和心理上完全融入城市生活。对新闻标题的抽样对比分析和抽样新闻报道分析结果显示,尽管这二十年中农民工受到很多关注,然而他们通常被再现为归类的群组而非独立的个体,他们的行为则大都再现为被动和不对他者产生影响的非及物性行为。由此可见,农民工被再现为没有权力、社会地位较低、急需政府和社会关爱和帮助的社会主体。本研究结果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际应用价值,可以为政府和媒体工作者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启示,政府和社会应该齐心合力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遇到的问题,同时媒体也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话语权。本研究只是抛砖引玉,尝试建立一个融(批评)话语分析、语料库语言学和认知语言学为一体的互补型研究方法,还有很多不够完善的方面需要改进,期待今后会有更多相关的理论和实践探讨,今后还可以从语言学的角度开展对其他社会弱势群体的研究。
二、并轨,烟台全社会合力推进(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并轨,烟台全社会合力推进(论文提纲范文)
(1)农产品直播带货的整合传播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直播带货的研究 |
1.2.2 关于农村电商的研究 |
1.2.3 关于整合传播理论体系的研究 |
1.3 研究方法 |
1.3.1 个案研究法 |
1.3.2 文献分析法 |
1.3.3 参与式观察法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农产品直播带货概述 |
2.1 农产品直播带货的基本概况 |
2.1.1 农产品直播带货的定义 |
2.1.2 农产品直播带货发展背景 |
2.2 农产品直播带货行业现状 |
2.2.1 平台争相加盟,催动农产品供应链萌生 |
2.2.2 疫情冲击下“乡村求生”到“乡村振兴” |
2.2.3 直播行业乱象严重,缺乏相应约束 |
第三章 农产品直播带货的传播者整合策略 |
3.1 流量的整合:“主播+明星”经典CP强势助农 |
3.1.1 头部主播个人IP流量变现潜力巨大 |
3.1.2 明星依托“粉丝经济”带动馆藏式消费 |
3.2 权威的整合:官媒及主流媒体直播带货的“破与立” |
3.2.1 央视主持破圈直播提供转型发展新范式 |
3.2.2 官员直播带货常态化构建“媒介奇观” |
3.3 大众的整合:农产品直播的新兴主力军——民间主播的孵化 |
3.3.1 培育农民主播,实现可持续发展 |
3.3.2 塑造青年语态,引领新生代价值观 |
第四章 农产品直播带货的渠道整合策略 |
4.1 传统媒体内容整合——以官方话语进行议程设置 |
4.1.1 宣传公益助农理念,引领正能量价值观 |
4.1.2 凭借媒体高公信力,高效调用资源 |
4.1.3 拓展王牌电视节目的IP价值 |
4.2 新媒体技术整合——直播间的场景营造 |
4.2.1 展演模式的直播打造多维空间场景 |
4.2.2 临场模式的场景营造贴近原生态 |
4.2.3 场景时代直播营销模式全面升级 |
4.3 融媒体媒介形态整合——“大屏”与“小屏”的愉快互动 |
4.3.1 跨屏直播助力媒介资源转化为购买力 |
4.3.2 串屏传播打造高热度农产品直播事件 |
第五章 农产品直播带货的消费者互动整合策略 |
5.1 迎合心理需求:激发消费者购买欲望 |
5.1.1 直播契合了当代人寻求便捷的购物心理 |
5.1.2 权力感在直播购买过程中起干预作用 |
5.1.3 关系导向型营销模式易引起消费者心流体验 |
5.2 打造情感共振:形成高粘性农产品消费者群体 |
5.2.1 积极情绪促进消费者冲动消费行为 |
5.2.2 刺激情绪激化消费者趋利行为 |
5.2.3 道德情绪强化消费者亲社会行为 |
5.2.4 情绪感染催动消费者趋同效应 |
第六章 农产品直播带货整合传播的问题与创新路径 |
6.1 当前农产品直播带货整合传播中的问题 |
6.1.1 传播主体:带货主播缺乏职业素养及企业品牌意识缺失 |
6.1.2 传播渠道:各地农村基础设施存在差异,供应链物流链尚不完备 |
6.1.3 传播效果:电商普及率低以及互动方式单一导致传播效果不佳 |
6.2 农产品直播带货整合传播的创新路径 |
6.2.1 传播主体:加大培训力度,培养品牌意识 |
6.2.2 传播渠道:完善传播方式,打造跨媒介整合传播 |
6.2.3 传播效果:扩大受众群,加大市场反馈关注力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认真对待国资国企司法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对象 |
二、特殊在哪里 |
三、宪法规定与司法实践 |
四、研究语境 |
五、问题的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立法层面 |
二、行政层面 |
三、司法层面 |
四、为什么以司法治理为进路 |
第三节 理论脉络和内容结构 |
一、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 |
二、从案件审判流程来论述 |
三、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公法与私法的交叉学科研究 |
二、策略博弈分析法 |
三、法律实证研究 |
第五节 可能的贡献 |
第六节 可能的不足 |
第一章 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1: 不予受理企业改制案件 |
二、材料2:能动司法受理涉外案件 |
三、材料3:能动司法服务国企改革 |
第二节 受理还是不受理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三节 能动还是克制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四节 为什么拒绝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实事求是? |
第五节 为什么能动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利益均沾? |
第六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 |
一、司法服从国家治理需要 |
二、司法完成改革任务分工 |
三、司法确定并发展自主性 |
四、小结与反思:进退应矩? |
第七节 反思与展望:走向自主型司法 |
一、司法与政治:调整权力边界 |
二、司法与党政:区分发展方式 |
三、司法与改革:确证成果合法 |
第二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术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4:不良债权系列案件 |
二、材料5: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金融债权案件 |
五、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保护理念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专项资金支持 |
二、减免缓诉讼费 |
三、开通绿色通道 |
四、组建专业团队 |
五、出台指导意见 |
六、统一协调机制 |
七、效果导向:“生病企业”的医院 |
八、小结与反思:戴着镣铐跳舞?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审理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螺旋式上升?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 |
一、司法治理落实国家治理 |
二、司法抑制地方保护主义 |
三、司法形塑独立社会功能 |
四、司法巧用调判结合方式 |
五、小结与反思:过渡性策略?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法律多元主义 |
一、法官弥补司法制度不足 |
二、司法弥补公共政策不足 |
三、建设多元一体法治国家 |
第三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的执行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6:债权执行系列案 |
二、材料7:基本解决执行难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五、涉及产权保护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平等保护势在必行?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区别对待执行 |
二、案件报告制度 |
三、地方保护主义 |
四、执行联动机制 |
五、执行和解机制 |
六、业务指导机制 |
七、小结与反思:政策转型导致制度变迁?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执行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司法政治化?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 |
一、司法提升执行治理水平 |
二、司法增强制约行政能力 |
三、司法规范执行自主建设 |
四、小结与反思:执行的春天到了?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迈向平等保护 |
一、司法理念:平等保护 |
二、司法行动:平等制裁 |
三、路径安排:党与司法 |
第四章 作为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法院 |
第一节 “立法”情况 |
一、总体概况 |
二、具体情况 |
第二节 “立法”特点 |
一、回避政治问题 |
二、防止资产流失 |
三、维护社会稳定 |
四、迈向平等保护 |
五、夯实司法权力 |
第三节 为什么是法院“立法” |
一、党的策略 |
二、人大的策略 |
三、国务院的策略 |
四、国企的策略 |
五、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六、法院的策略 |
七、小结与反思:司法法治国? |
第四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 |
一、司法与政治之间的平衡 |
二、司法确认公共沟通成果 |
三、司法治理推进国企治理 |
四、小结与反思:合二为一? |
第五节 反思与展望:司法治理现代化 |
一、服务:“不换思想就换人” |
二、维护:“司法公正阶段论” |
三、建构:“主体性司法道路” |
第五章 司法治理与法治道路 |
第一节 司法双轨制 |
一、社会的胜利 |
二、国家的胜利 |
第二节 为什么博弈 |
一、国企治理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 |
二、国企治理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 |
三、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分工配合 |
第三节 目的:提升合法性与现代性 |
一、运动治理与司法治理 |
二、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 |
三、法律移植与实践资源 |
四、小结与反思:什么是法院的贡献 |
第四节 总结与展望:司法自信与法治道路 |
一、外部视角:“以中国为中心” |
二、内部视角:“以中国为方法” |
三、司法治理:“阶段论” |
四、展望未来:“变化态” |
第五节 反思与检讨:解释限度 |
结语 |
附件: 论文相关司法解释目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感恩奋斗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3)杨凌智慧城市建设模式及优化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国内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学术背景 |
1.2 研究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
1.2.1 理论价值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 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4.1 技术路线 |
1.4.2 研究方法 |
1.4.3 创新点 |
2 智慧城市相关概念及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信息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 |
2.1.2 城市与城市化 |
2.1.3 网格化和网格化治理 |
2.1.4 智慧城市的提出及内涵 |
2.2 智慧城市的多维视角 |
2.2.1 智慧城市的特征维度 |
2.2.2 智慧城市的技术维度 |
2.2.3 智慧城市的目标维度 |
2.3 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 |
2.3.1 马克思的实践观 |
2.3.2 政府治理理论 |
3 杨凌智慧城市建设环境及模式分析 |
3.1 杨凌智慧城市建设的环境分析——基于PEST模型 |
3.1.1 P——政策环境分析 |
3.1.2 E——经济环境分析 |
3.1.3 S——社会、文化环境分析 |
3.1.4 T——技术环境分析 |
3.2 杨凌智慧城市建设模式分析 |
3.2.1 建设主体及资金来源角度 |
3.2.2 建设内容角度 |
4 智慧杨凌建设模式的成效及问题分析 |
4.1 智慧杨凌建设模式的成效 |
4.1.1 信息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 |
4.1.2 智慧基础工程稳步推进 |
4.1.3 智慧应用领域不断丰富 |
4.1.4 智慧产业助推经济升级 |
4.1.5 智慧治理更加便民高效 |
4.2 智慧杨凌建设模式存在问题分析 |
4.2.1 政府智慧治理认识不足,项目建设缺乏系统性标准 |
4.2.2 智慧建设资金来源单一,缺乏活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
4.2.3 政府宣传及推广力度弱,全民参与度低 |
4.2.4 智慧创新和人才驱动不足,缺少发展持久动力 |
4.2.5 农村智慧基础设施薄弱,存在城乡发展失衡风险 |
5 国内外智慧城市建设模式的经验和启示 |
5.1 国内外智慧城市建设典型模式 |
5.1.1 美国智慧电网建设 |
5.1.2 新加坡智慧国建设 |
5.1.3 台湾智慧生活建设 |
5.1.4 宁波智慧物流建设 |
5.2 国内外建设模式对杨凌智慧城市建设的启示 |
5.2.1 注重顶层设计,整体规划统筹 |
5.2.2 坚持以人为本,以民生服务为导向 |
5.2.3 加强政企民合作,协同推进智慧建设 |
5.2.4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智慧技术保障 |
5.2.5 坚持从实际出发,培育特色智慧成果 |
6 网格化智慧杨凌建设模式的构建及优化 |
6.1 网格化智慧杨凌建设模式的构建原则 |
6.1.1 政府引导,合作治理 |
6.1.2 信息整合,多方共享 |
6.1.3 数据分析,辅助决策 |
6.1.4 城乡统筹,均衡发展 |
6.2 网格化智慧杨凌建设模式的构建及优化路径 |
6.2.1 更新政府智慧治理理念,加强项目系统性建设 |
6.2.2 拓宽智慧建设资金来源,合理分配和管控风险 |
6.2.3 加强智慧宣传和推广,提升全民智慧理解和参与度 |
6.2.4 增强智慧创新和人才驱动,实现成果转化应用 |
6.2.5 着力农村智慧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均衡协调发展 |
7 结论及展望 |
7.1 本研究的主要观点及结论 |
7.2 本研究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研究生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4)国际贸易中的劳工标准之争及提高我国劳工标准的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对于劳工标准问题的研究现状 |
第一章 国际劳工标准介绍 |
一、概念 |
二、起源 |
三、地位和作用 |
四、经济全球化下国际劳工标准的重要性 |
五、发达国家为促进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早期行动 |
六、现行国际条例对该问题的规定 |
第二章 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 |
一、国际贸易与国际贸易挂钩问题产生的现实背景 |
二、争论的两大阵营 |
(一)发达国家阵营 |
(二)发展中国家阵营 |
三、争论的焦点 |
(一)人道主义方面的争论 |
(二)社会倾销论与贸易保护之争 |
四、国际劳工标准问题的本质辨析 |
五、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必然趋势 |
第三章 提高我国劳工标准的必要性及提高路径 |
一、提高我国劳工标准的必要性 |
(一)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对我国的不利影响 |
(二)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对我国的有利影响 |
二、中国政府应对劳工标准问题的对策 |
(一) 实施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促进劳动者的充分就业 |
(二)保障就业平等,加强就业保护 |
(三)完善劳动力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劳动力市场监督管理力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外交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5)山东再担保体系平台运行机制分析与优化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研究的思路和框架结构 |
1.2.1 研究的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2.3 研究的框架结构 |
1.3 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理论概述 |
2.1 担保制度的概念和内涵 |
2.2 再担保制度的理论及相关研究 |
2.3 担保(再担保)体系平台的构建 |
第3章 担保(再担保)体系发展现状分析 |
3.1 担保(再担保)行业发展历程及现状 |
3.1.1 再担保行业制度发展进程 |
3.1.2 宏观经济环境分析 |
3.1.3 再担保业务经营情况 |
3.1.4 再担保行业面临的问题 |
3.2 山东再担保行业现状 |
3.2.1 山东担保(再担保)行业发展情况 |
3.2.2 山东再担保行业特点 |
3.2.3 山东再担保基本情况 |
3.2.4 山东再担保体系面临的现实问题 |
第4章 山东再担保体系平台运行机制研究 |
4.1 山东再担保体系平台内部运行机制分析 |
4.1.1 山东再担保体系平台治理机制分析 |
4.1.2 山东再担保体系平台的产品开发与业务运作机制 |
4.1.3 市场区域化机制 |
4.2 山东再担保体系平台外部运行机制分析 |
4.2.1 政府合作与人力对接机制 |
4.2.2 银保合作机制 |
4.2.3 多方合作机制 |
4.3 山东再担保体系平台经营情况的评价 |
4.3.1 山东再担保体系平台经营性评价 |
4.3.2 山东再担保体系平台社会贡献评价 |
第5章 山东再担保体系平台优化策略 |
5.1 山东再担保体系平台组织及治理优化策略 |
5.1.1 确立企业战略定位 |
5.1.2 调整部门设置,进行职能剥离 |
5.1.3 改善股权结构 |
5.2 山东再担保体系平台管理体制与制度优化策略 |
5.3 山东再担保体系平台资本金整合优化策略 |
5.3.1 投资咨询服务 |
5.3.2 征信服务申请征信牌照,建立征信公司 |
5.3.3 建立金融资产交易平台 |
5.4 山东再担保体系平台业务优化策略 |
5.4.1 创新山东再担保体系平台产品结构,开拓业务模式 |
5.4.2 开拓山东再担保体系平台业务模式 |
5.5 山东再担保体系平台生态环境优化策略 |
5.5.1 继续推进多方合作战略 |
5.5.2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
5.5.3 合理利用政府政策优势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家事诉讼中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意义及研究现状 |
二、论文的结构安排 |
三、论文可能的创新点 |
四、关于用语统一的特别解释 |
第一章 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基本理论 |
一、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确立 |
(一) 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确立的历史背景 |
(二) 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确立 |
(三) 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各国(地区)儿童立法中的落实 |
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内涵探求 |
(一) 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内涵解读的观点综述 |
(二) 最大利益原则与其他问题的冲突与协调 |
(三) 简要评述 |
三、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理论基础 |
(一) 国家监护理论 |
(二) 儿童本位论 |
第二章 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与未成年人家事诉讼 |
一、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与未成年人家事诉讼的渊源 |
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在未成年人家事诉讼中的应然解读 |
三、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域外未成年人家事诉讼中的体现 |
(一) 儿童本位观是未成年人家事审判构建的基石 |
(二) 尊重和保障家庭监护的健全是未成年人家事审判的着力点 |
(三) 合理界分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边界是未成年人家事诉讼得以顺利运作的起点 |
(四) 多位一体的权利保障体系是未成年人家事审判有效运作的有力支持 |
四、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我国未成年人家事诉讼中的现状 |
(一) 我国未成年人家事诉讼发展现状 |
(二) 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我国未成年人家事诉讼中的落实 |
(三) 我国未成年人家事诉讼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在未成年人家事诉讼基本原则中的展开 |
一、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国内法地位 |
(一) 确立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宪法地位 |
(二) 确立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作为家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
(三) 作为具体制度的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
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在家事诉讼基本原则中的体现 |
(一) 特殊优先保护原则 |
(二) 未成年人利益共同保护原则 |
(三) 理性保护原则 |
(四) 延伸保护原则 |
第四章 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对未成年人家事诉讼参与主体的要求 |
一、特别的审判机构 |
(一) 域外未成年人家事诉讼审判机构考察 |
(二) 我国未成年人家事审判机构建制现状 |
(三) 少年家事法庭的构建 |
(四) 理想的少年家事法庭 |
二、审判组织及辅助机构 |
(一) 法官职能的转化 |
(二) 专任法官 |
(三) 陪审员 |
(四) 审判辅助机构 |
三、当事人 |
(一) 适度扩张有意思能力的未成年人的诉讼行为能力 |
(二) 法定诉讼担当人 |
(三) 我国对未成年当事人起诉权的保障 |
四、独立诉讼监护人 |
(一) 域外的独立诉讼监护人制度 |
(二) 我国设置独立诉讼监护人的必要性及构建 |
第五章 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未成年人家事诉讼程序中的落实 |
一、未成年人家事诉讼之管辖 |
(一) 确定未成年人家事诉讼管辖法院之国际惯例 |
(二) 我国的实践 |
(三) 对我国未成年人家事诉讼管辖之建言 |
二、未成年人家事诉讼程序的启动 |
(一) 宽松的起诉条件 |
(二) 简约迅速的立案机制 |
三、未成年人家事诉讼程序的展开 |
(一) 必要的社会调查 |
(二) 调解的广泛适用 |
(三) 人性化的庭审方式 |
(四) 事实调查中的诉讼与非讼法理的交错适用 |
(五) 关联事件的合并审理 |
(六) 不公开审判 |
四、未成年人家事诉讼程序的判后延伸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相关研究成果 |
致谢 |
(7)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以山东省泰安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研究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论文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农村养老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定义 |
2.1.2 “老农保”、“新农保”与新农保制度 |
2.2 理论基础 |
2.2.1 庇古的福利经济学理论 |
2.2.2 马克思的相关经典理论 |
2.2.3 凯恩斯的社会有效需求理论 |
3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现状、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3.1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演变 |
3.2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分析 |
3.3 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3.3.1 必要性分析 |
3.3.2 可行性分析 |
4 国内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经验借鉴:比较与启示 |
4.1 部分发达国家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分析 |
4.1.1 德国的“投保资助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
4.1.2 瑞典的“福利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
4.2 国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4.2.1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法制化 |
4.2.2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整个农业政策的一部分 |
4.2.3 发展中国家不能照搬照抄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险模式 |
4.2.4 突出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障中的角色 |
4.2.5 努力寻求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化及资金来源的多元化 |
4.3 国内典型地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剖析 |
4.3.1 宝鸡模式 |
4.3.2 苏州模式 |
4.3.3 烟台模式 |
4.3.4 关于三种模式的优点评述及启示 |
5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绩效分析:基于泰安市的个案分析 |
5.1 泰安市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
5.2 泰安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调查分析 |
5.3 试点模式的政策设计与实施效果 |
5.3.1 新泰市模式 |
5.3.2 肥城市模式 |
5.3.3 泰山区模式 |
5.4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5.4.1 新农保政策吸引力不足 |
5.4.2 个人缴费额度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
5.4.3 新农保制度难有效衔接 |
5.4.4 政策执行层面 |
6 推进和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与模式展望 |
6.1 完善泰安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 |
6.1.1 构建多层次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 |
6.1.2 分区域、有步骤地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 |
6.2 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展望 |
6.2.1 实现管理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 |
6.2.2 走城乡一体化的道路,加快城乡养老保险接轨 |
6.2.3 规范农保基金管理 |
7 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研究 ——基于建设模式及其发展要素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思路 |
1.3 研究方法 |
1.4 文章的框架结构 |
1.5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5.1 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1.5.2 论文的不足之处 |
2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模式、要素述评 |
2.1 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内涵述评 |
2.2 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模式分类 |
2.3 关于国外农村建设的模式及其发展要素述评 |
2.3.1 关于美国的"农场建设"模式 |
2.3.2 关于日本的"造村运动"模式 |
2.3.3 关于韩国的"新村运动"模式 |
2.3.4 关于印度的"喀拉拉邦"模式 |
2.4 关于国内新农村建设的模式及其发展要素述评 |
2.4.1 关于温州模式及其发展要素述评 |
2.4.2 关于苏南模式及其发展要素述评 |
2.4.3 关于珠江模式及其发展要素述评 |
2.4.4 关于西部成渝近郊模式及其发展要素述评 |
2.4.5 关于西部灾后重建新村模式及其发展要素述评 |
3 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的理论支持 |
3.1 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理论 |
3.1.1 市场经济失灵概念论述 |
3.1.2 市场失灵主要表现范围 |
3.1.3 理论对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
3.2 非营利性组织理论 |
3.2.1 非营利组织的相关概念 |
3.2.2 非盈利组织的特征 |
3.2.3 非盈利组织(NGO)的功能 |
3.3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理论 |
3.3.1 地理上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 |
3.3.2 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 |
3.3.3 在发展中国家二元结构理论 |
3.3.4 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 |
3.3.5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危害性 |
3.4 农村公共产品理论 |
3.4.1 公共产品的特性及其分类 |
3.4.2 农村公共产品的概念内涵 |
3.4.3 农村公共产品的几种分类 |
4 西部贫困山区农村发展的制约因素 |
4.1 西部贫困山区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 |
4.1.1 西部贫困山区农村居民收入现状分析 |
4.1.2 西部贫困山区农村居民消费现状分析 |
4.1.3 西部贫困山区基础施设和公共事业的分析 |
4.2 西部贫困山区农村资金支持力度弱 |
4.2.1 国家财政支持力度弱 |
4.2.2 金融资金注入力度差 |
4.3 长期的二元经济结构的累积矛盾深 |
4.3.1 自然环境因素制约 |
4.3.2 政治体制等历史因素制约 |
4.3.3 农村公共产品因素制约 |
5 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的保障:财政金融资金支持 |
5.1 财政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 |
5.1.1 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
5.1.2 国内外财政支农的比较和启示 |
5.1.3 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举措 |
5.2 金融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 |
5.2.1 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
5.2.2 国内金融支农政策的比较和启示 |
5.2.3 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举措 |
5.3 新农村建设融资的新举措:成立农村土地银行 |
5.3.1 支撑成立农村土地银行基础理论 |
5.3.2 构建农村土地银行的可行性分析 |
5.3.3 建设农村土地银行的具体操作模式 |
6 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的方向:农业产业化经营 |
6.1 发展农业产业化面临的问题 |
6.1.1 农业产业化支持的政策缺位和越位 |
6.1.2 农业产业化主要生产要素极度缺乏 |
6.1.3 农业产业化发展整体竞争力不强 |
6.2 国内外产业化发展的现状及经验启示 |
6.2.1 农业产业化发展国际经验 |
6.2.2 农业产业化发展国内比较 |
6.2.3 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经验启示 |
6.3 西部贫困山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 |
6.3.1 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之一:成立农村合作组织 |
6.3.2 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之二:发展农村区域农业 |
6.4 发展农业产业化具体措施 |
6.4.1 夯实基础,倡导扶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
6.4.2 加大投入,加强对农业公共物品的供给 |
6.4.3 做强龙头,提高集约化生产经营的水平 |
6.4.4 科学设计,探索合理的利益联结新机制 |
6.4.5 做大基地,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载体建设 |
6.4.6 合理布局,建设有资源特色的支柱产业 |
6.4.7 发挥合力,加速农业生产要素流动组合 |
7 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的核心:通道经济的建设 |
7.1 发展"通道经济"的内涵、功能及作用 |
7.1.1 发展"通道经济"的深刻内涵 |
7.1.2 发展"通道经济"的功能 |
7.1.3 发展"通道经济"的作用 |
7.2 发展"通道经济"的存在问题 |
7.2.1 农村交通通道建设的存在问题 |
7.2.2 农村物流通道建设的存在问题 |
7.2.3 农村信息通道建设的存在问题 |
7.3 发展"通道经济"的总体思路 |
7.4 发展"通道经济"的具体措施 |
7.4.1 发展交通通道 |
7.4.2 发展物流通道 |
7.4.3 发展信息通道 |
8 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之根本:农村人才培养 |
8.1 农村人才出现的问题 |
8.1.1 农村基层组织干部缺乏,农村政策传导发展受阻 |
8.1.2 农村人力资源存量下降,不利于新农村建设实现 |
8.1.3 农业资源利用水平下降,农业发展严重受到影响 |
8.1.4 农村劳动力趋于老龄化,阻碍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
8.1.5 城乡出现系列社会问题,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增多 |
8.2 农村人才问题制约因素 |
8.2.1 二元经济结构影响,城乡收入差异性扩大 |
8.2.2 公共物品供给失衡,农村发展整体性落后 |
8.2.3 生存环境持续恶化,农民增收普遍性困难 |
8.3 农村人才问题解决措施 |
8.3.1 提高比较收益,以高薪吸引人才留人 |
8.3.2 加强组织领导,以正确舆论导向留人 |
8.3.3 增加政府投入,以增加农民收入留人 |
8.3.4 完善农村保障体系,以和谐环境留人 |
8.3.5 构筑人才培养机制,以优质服务留人 |
9 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的载体:小城镇建设 |
9.1 农村小城镇建设的概述 |
9.1.1 农村小城镇的概念界定 |
9.1.2 农村城镇化的主要分歧 |
9.1.3 小城镇发展的主要功能 |
9.2 小城镇与新农村的关系 |
9.2.1 小城镇与农村农业发展的关系 |
9.2.2 小城镇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关系 |
9.2.3 小城镇与农村社会发展的关系 |
9.3 建设农村小城镇的基本思路 |
9.3.1 西部贫困山区发展小城镇的指导思想 |
9.3.2 西部贫困山区发展小城镇存在问题 |
9.3.3 西部贫困山区发展小城镇基本思路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9)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工会组织(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的缘起 |
一、工会工作与社会保障事业的紧密联系决定了这一课题的研究具有现实针对性 |
二、中国社会保障事业面临的新挑战加强了研究本课题的现实紧迫性 |
三、社会保障事业事关重大决定了课题本身具有现实重要性 |
四、我国工会组织在社会保障事业中的作用决定了本课题研究的不可或缺性 |
五、在社会保障领域,本课题的研究相对稀缺 |
第二节 本文的结构设计和创新点 |
一、本文的结构设计 |
二、本文的创新点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集中在有关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着作中 |
二、集中在中国工会史和工会理论相关方面的书籍中 |
第一章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及工会组织参与的概述 |
第一节 社会保障概念、内涵的界定 |
一、国外对社会保障概念的界定 |
二、中国对社会保障概念的界定 |
第二节 建国后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阶段和特点 |
一、1949-1956年:社会保障制度的创建阶段 |
二、1957-1966年:社会保障制度的调整阶段 |
三、1966-1978年: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挫折阶段 |
四、1978-1990年:社会保障制度恢复阶段 |
五、1991年至今: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时期 |
第三节 中国工会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历史进程及主要特点 |
一、1949-1966年:全权管理阶段 |
二、1967-1977年:停止工作阶段 |
三、1978-1989年:职能让渡阶段 |
四、1990年至今:加强参与阶段 |
第二章 各国工会和其它社团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工会和其它社团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
一、工会和其它社团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理论依据 |
二、工会和其它社团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实践活动 |
第二节 发达国家社团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典型实例 |
一、瑞典社团:失业保险二元自治型的社会团体参与模式 |
二、美国社团:社区事务导向 |
三、德国社团:"准政府化"的社会保障参与模式 |
四、新加坡社团:高度参与社会保障与福利事业 |
五、日本社团:提供广泛社会服务 |
第三节 中国社团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建设的历史与现状 |
一、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社团参与社会保障活动的历史(1949-1978) |
二、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团体参与社会保障进入蓬勃发展期(1978-1995) |
三、新时期社团参加社会保障的概况(1995迄今) |
第四节 中国工会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特点和优势 |
一、占有资源更为丰富 |
二、服务对象更为广泛 |
三、参与途径更为有效 |
四、参与程度更为深入 |
第三章 工会组织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
第一节 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障的功能解析 |
一、参与社会保障管理 |
二、提供具体服务 |
三、监督企业和政府行为 |
四、推动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出台 |
第二节 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理论基础与现实依据 |
一、理论基础 |
二、现实依据 |
第三节 中国工会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主要领域 |
一、源头参与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推动试点改革 |
二、民主监督社保政策法规的执行落实,加强社保基金监管 |
三、构筑职工补充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职工保障待遇 |
四、积极开展社会救助,保障困难职工基本生活 |
五、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满足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需求 |
第四节 中国工会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参与社会保障的法律地位有待进一步明确 |
二、落实社会保障权益的途径和渠道不完善 |
三、对社会保障的民主监督缺乏实质性手段 |
四、职工队伍的新变化对维护社会保障权益带来新挑战 |
五、参与社会保障的资源不足 |
第四章 国外、我国台港澳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做法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实证分析 |
一、瑞典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做法与经验 |
二、美国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做法与经验 |
三、日本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途径与做法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工会参与社保制度建设的实证分析 |
一、新加坡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具体实践 |
二、印度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具体做法 |
三、俄罗斯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经验分析 |
第三节 我国台港澳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实证分析 |
一、台湾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做法与经验 |
二、香港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做法与经验 |
三、澳门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做法与经验 |
第四节 结论与启示 |
一、结论 |
二、启示 |
第五章 中国工会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框架设计 |
第一节 中国工会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与遵循原则 |
一、必须把正确把握自身定位作为工会参与的重要前提 |
二、必须把推动社会保障立法作为工会参与的重要途径 |
三、必须把发展工会保护弱势劳动者社保权益作为工会参与的重要手段 |
四、必须把分类分层、突出重点作为工会参与的重要遵循 |
五、必须把发挥对话机制作用和扩大社会合作作为工会参与的重要平台 |
第二节 工会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总体框架设计 |
一、积极参与和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与改革 |
二、强化对社会保险制度管理运行的监督 |
三、直接介入社会保障具体事务的管理 |
四、推动用人单位实行补充保险,兴办职工补充保障事业 |
第三节 我国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路径选择 |
一、在宏观层面 |
二、在微观层面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10)《人民日报》中(1987-2007)农民工的话语再现(论文提纲范文)
Acknowledgements |
Abstract |
摘要 |
Content |
Chapter One Introduction |
1.1 Research Background |
1.2 The Migrant Worker |
1.2.1 The Definition and Features of Migrant Worker |
1.2.2 The 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Migrant Workers |
1.3 Research Purpose and Research Question |
1.4 The Organization of the Dissertation |
1.5 Summary |
Chapter Two Literature Review |
2.1 Introduction |
2.2 The Studies on Migrant Workers |
2.3 Critical Approaches to Discourse Analysis |
2.3.1 Discourse,Society,Critical and Ideology |
2.3.2 Analyzing News as Discourse |
2.3.3 The Methodological Profile of(Critical)Discourse Analysis |
2.3.4 (Critical)Discourse Analysis in China |
2.4 Corpus-based Approaches to Discourse Analysis |
2.5 Cognitive Approaches to Discourse Analysis |
2.5.1 Missing Links in Mainstream(Critical)Discourse Analysis |
2.5.2 Regained Missing Links |
2.6 Summary |
Chapter Three Theoretical Framework and Research Methodology |
3.1 Introduction |
3.2 The Theoretical Underpinnings |
3.2.1 Van Dijk's Socio-cognitive Approach |
3.2.2 Lakoffian Cognitive Metaphor Theory |
3.2.3 Fauconnier's Conceptual Blending Theory |
3.2.4 Van Leeuwen's Analytical Tools:The Representation of Social Actors and Social Action in Discourse |
3.3 The Analytical Framework and Method for the Diachronic Discursive Represent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in the People's Daily |
3.4 Data |
3.4.1 The People's Daily |
3.4.2 Data Selection and Classification |
3.5 Summary |
Chapter Four Diachronic Analysis of News about Migrant Workers in the People'sDaily |
4.1 Introduction |
4.2 Textual Macro Level Analysis |
4.2.1 Genres |
4.2.2 Topics |
4.3 Textual Micro Level Analysis |
4.3.1 Referential Strategies for Migrant Worker |
4.3.2 US-group and THEM-group |
4.3.3 Concordance Analysis and Collocation Analysis |
4.4 Summary |
Chapter Five The Analysis of Cognitive Metaphors in the People's Daily(1987-2007) |
5.1 Introduction |
5.2 Metaphor,Thought and Ideology |
5.3 Charteris-Black's Critical Metaphor Approach |
5.4 Data Analysis and Discussion |
5.5 Summary |
Chapter Six Actor Description |
6.1 Introduction |
6.2 The Represent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in the Headlines(1987-2007) |
6.2.1 Inclusion and Exclusion |
6.2.2 Nomination and Categorization |
6.2.3 Activation and Passivation |
6.3 The Represent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and their Social Action in the Sample Texts |
6.3.1 The Represent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in the Sample Texts |
6.3.2 The Representation of Social Action of Migrant Workers in the Sample Texts |
6.4 Summary |
Chapter Seven Conclusion |
7.1 Introduction |
7.2 Major Findings of the Study |
7.3 Contributions of the Study |
7.4 Implications of the Study |
7.5 Limitations of the Study |
7.6 Suggestions for Future Research |
Notes |
Bibliography |
Appendices |
四、并轨,烟台全社会合力推进(论文参考文献)
- [1]农产品直播带货的整合传播策略研究[D]. 宋雨惠. 河北大学, 2021
- [2]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D]. 谢锐勤.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3]杨凌智慧城市建设模式及优化路径研究[D]. 贾晓蓉.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8(12)
- [4]国际贸易中的劳工标准之争及提高我国劳工标准的路径[D]. 张文昕. 外交学院, 2017(09)
- [5]山东再担保体系平台运行机制分析与优化策略研究[D]. 任为民. 山东大学, 2016(02)
- [6]家事诉讼中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研究[D]. 何燕. 南京师范大学, 2016(02)
- [7]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以山东省泰安市为例[D]. 李晶晶. 山东农业大学, 2011(07)
- [8]西部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研究 ——基于建设模式及其发展要素的视角[D]. 杨成章. 西南财经大学, 2010(08)
- [9]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工会组织[D]. 李滨生. 武汉大学, 2010(05)
- [10]《人民日报》中(1987-2007)农民工的话语再现[D]. 唐斌.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