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技术创新中的产学研结合(论文文献综述)
卢现祥,李磊[1](2021)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文中指出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是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的关键。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发挥企业家重要作用、推动企业融通创新,是党中央立足中国国情、应对时代课题,围绕"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出的具有适应性、前瞻性、系统性和全面性的指导方针。作为"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要抓手,以上四个方面环环相扣,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具有内在逻辑关系的有机统一体。
回亮澔[2](2021)在《基于知识协同的产业集群技术创新体系建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知识经济创新时代的到来,新兴科技日益崛起的同时,技术融合也日趋复杂。然而,在产业集群发展过程中,围绕单一主体或层面的创新更加难以满足技术活动的需求。产业集群为了适应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实现创新绩效的持续提高,进而不断加强群内主体对优势资源获取的依赖。因此,产业集群应结合“协同学”组织活动范式,并以合作共赢为目标,实现利益最大化。在此背景下,本文进一步提出了产业集群技术创新基于知识层面的协同运作,即以产业集群情境下的知识协同理念来推动技术创新实现,使知识协同成为嫁接产业集群与技术创新的联结纽带。本文将知识协同理念嵌入到产业集群技术创新体系中,深入探讨产业集群技术创新与知识协同之间的关联研究。首先,从“知识协同”理念开展研究,从哲学视域对知识、知识协同及其要素、技术创新等内容理论界定,进一步阐述产业集群与知识协同关系及其特征、技术创新的知识本质及其与产业集群的关联等研究。其次,研究分析知识协同在产业集群技术创新中的行为机制。再次,从心理学、辩证法视角分析对产业集群知识协同活动有效运作的影响因素,主要从主体、客体和环境三个层面加以探索研究。最后,围绕建构体系的框架内容和保障机制两方面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基于知识协同的产业集群技术创新体系,为能够扭转产业集群中创新主体间知识协同运作效率低下的局面,以及有效发挥创新主体主导的协同效用等提出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相关对策与建议。综上是针对本文主题的理论分析、行为分析、因素分析和建构分析等内容展开的实质性理论探索,进一步完善体系架构,从而更好有效引导产业集群运用知识协同活动来推动实现技术创新强绩效。
龚政[3](2020)在《基于系统动力学的建筑企业技术创新影响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建筑行业作为我国重要的支柱行业之一,急需通过科技创新加快经济转型。建筑企业作为建筑行业中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行业转型的中坚力量。同时,国内外新形势也驱使建筑企业必须依靠技术创新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然而,当前我国建筑行业还远未成为创新驱动行业,建筑企业技术创新水平相对较弱。外部环境对建筑企业技术创新要求的不断提高和目前建筑企业技术创新不足成为建筑行业面临的主要矛盾,如何有效地提高建筑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是尤待解决的关键问题。本文通过对建筑企业技术创新影响机制的分析,得出的结论有助于建筑企业认识关键影响因素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机制,从而让建筑企业有针对性地加强技术创新的管理、提升技术创新产出和绩效。本文在分析建筑企业创新的研究现状后发现,目前的研究大多针对建筑企业创新的研究主要从企业或项目单一层面开展,同时关于建筑企业创新影响因素的定量研究相对稀少。本文从系统的视角出发,以大中型建筑企业为研究对象,综合考虑建筑企业技术创新的多个层次,构建了建筑企业技术创新系统动力学模型,并以大中型房屋建筑企业为样本进行模拟仿真,从而剖析建筑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机制,补充了建筑企业创新研究领域的空缺。首先,本文运用复杂产品系统理论、组织学习理论和创新价值链理论分析了建筑企业技术创新的特征、结构和过程,在此基础上构建了系统的建筑企业技术创新框架模型;之后,运用文献研究、问卷调查等方法识别了 28个建筑企业技术创新的关键影响因素,将它们分为行业环境因素、企业因素、项目环境因素和项目因素四类;综合以上分析,构建了建筑企业技术创新的系统动力学模型,并以大中型房屋建筑企业为样本对模型进行了多情景模拟和灵敏度分析,得出关键影响因素对建筑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各阶段的影响程度,最后基于结论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和管理措施。结果表明,建筑企业技术创新产出的决定性因素是企业的知识基础,市场份额则影响了增长速度,而创新绩效的决定性因素是市场份额,知识基础影响了它的增长速度。行业环境因素、企业因素主要影响了建筑企业的知识资源和技术创新产出;而项目环境因素、项目因素主要影响建筑企业的知识资源和创新绩效。最后,在不同知识基础和市场份额的建筑企业中,企业管理因素和项目环境因素的影响存在差异。
林玲[4](2020)在《南充市G区科技创新中政府职能优化研究》文中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创新对一国综合实力起着决定性作用,要想提高国家科技创新整体水平,单靠顶层设计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县域发力。在推进县域科技创新的过程中,县级政府起着关键作用,其职能作用机制的充分发挥,可极大程度地提升县域的科技创新能力。目前,就全国县域科技创新水平来看,它既是县域经济发展的掣肘,同时也阻碍着国家科技创新的进步。要想提高县域科技创新水平,就必须依靠县级政府的作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创新摆在县域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只有县级政府职能发挥最优,科技创新才有一个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本文首先对当前国际国内县域科技创新中政府职能发挥的研究现状作了概述,随后对政府职能在科技创新中的必要性进行探讨,采用文献研究法、访谈法、统计分析法,运用相关理论,以南充市G区科技创新中政府职能发挥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南充市G区科技创新和政府职能发挥现状进行分析,从中得出南充市G区科技创新中政府职能发挥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科技创新环境营造不够理想、科技创新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科技创新人才体系建设缓慢,产生这些问题主要是因为组织管理体制效率低下、区位优势和财政实力有限、政策执行力度不够。最后,在问题剖析的基础上,积极借鉴省内其它地区县级政府促进科技创新的先进经验,并结合南充市G区实际情况,提出了在科技创新中南充市G区政府应积极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加大科技创新资金的投入,加快科技创新人才的培育等职能优化建议,以促使南充市G区在科技创新中充分发挥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科技管理与服务水平,科学配置区域各种资源,不断满足本区经济和社会对科技的需求,促进自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努力把南充市G区建设成高端产业集群发展、高端人才集聚创新、高品质生活集成共享的“三高新区”,真正实现科技强区。
张金艳[5](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认为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刘菁[6](2019)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合作创新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关乎农村发展、乡村振兴大计,其发展速度与质量直接影响到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在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规范性、组织规模、组织数量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并逐渐迈入追求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一方面是组织发展到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是来自国际间农产品交易的贸易摩擦对农业、农业组织发展的更高要求,内外双重发展要求促使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关注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而对于组织,尤其是以同一类型农业生产活动聚集形成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技术创新是组织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其中,合作创新是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采用、效率较高的创新模式。然而在合作中相关合作主体表现出的合作关系“貌合神离”、合作形式“浮于表面”等现象揭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创新机制未臻成熟的问题。由此,本文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合作创新问题,以文献研究与博弈模型为主要研究方法,进行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分析与探讨:第一,通过文献研究的方法,结合实际调研情况,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合作创新现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发现在当前的合作创新中虽然已经有多元主体参与基础生产技术环节的创新,并且在法律上获得了合作成果的确权、保护与合理分配,但是还存在合作主体积极性不足、合作关系不甚稳定、政策支持后继乏力等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合作创新的进一步发展。第二,从技术创新的供给与需求出发,分别详细分析了参与技术合作创新的需求主体、供给主体、政策主体及其参与动机、利益导向,并且从理论角度梳理出影响各合作主体在合作中策略选择的主要因素包括自身的成本收益衡量、其他合作主体的行为策略的影响以及合作创新网络中的舆论效应。第三,运用博弈论的研究方法,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技术创新供给主体间的演化博弈、地方政府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创新供给主体间的博弈模型,分别探讨了在市场化环境下,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技术创新供给主体的合作演化过程以及政府参与下,不同政策施行标准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技术创新供给主体合作行为决策的变化。结果表明,在市场化环境下,双方实现有效合作与利益分配关系很大,并且受到双方合作中初始投入成本、声誉效应带来的损失、主体吸收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在市场化环境下,双方合作演化到理想状态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情况下,政府通过政策影响双方在合作的收益,进而影响双方合作行为策略的选择具有一定的意义,但研究结果表明,政府采取追求效率的“奖优”施行标准,将有利于调整合作主体行为的扭曲。根据上述研究内容与结论,本文结合实际发展,提出若干建议:从合作主体来看,需要推动建立农业技术创新共同体,解决合作双方利益分配不合理导致的合作效率问题;从社会化服务角度来看,深入发展农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是必然趋势,能够为农专社的技术合作创新的发展提供支持与监督;从政府政策角度来看,政府应当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合作创新的发展阶段,相应地选择适宜有效的支持政策,确保政策供需匹配。
陈璇[7](2019)在《体育用品制造业技术创新政策评价及优化研究 ——基于中国东部地区发明专利信息的挖掘》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经济正步入依靠创新的高质量发展阶段,体育用品制造业作为传统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依靠技术创新来实现产业的转型升级。自2010年体育产业发展上升至国家发展战略以来,激励体育用品技术创新的体育产业公共政策纷纷出台。这一系列政策必将对体育用品制造业技术创新带来深远影响,研究这些体育产业公共政策对于运用政策工具激励技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现有的体育产业政策研究主要集中在体育产业政策的发展历程或政策文本分析,而极少关注体育产业政策对技术创新产生的影响。本文以中国东部地区影响体育用品制造业技术创新的产业政策为研究对象,主要运用实证研究、比较研究方法,以技术创新理论、市场失灵理论、罗斯维尔的政策工具理论为理论依据,探析体育产业政策内容及现状,并深入探究产业政策实施后体育用品制造业技术创新绩效的变化,为进一步优化政策提供借鉴。首先,从产业政策数量、政策制定与实施主体、政策工具类型三个层面分析中央与地方政府运用产业政策工具的特点发现:目前激励体育用品技术创新运用较多的政策工具为环境型政策工具,且不同地区对不同类型的产业政策工具的偏好不同;鲁、粤、沪较偏爱环境型政策工具,苏、浙、闽注重供给型政策工具,且苏、沪、闽比其他地区更关注需求型政策工具;进一步分析发现使用最多的环境型政策工具主要集中在鼓励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确立重点研发方向、推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三方面。其次,基于东部地区发明专利信息的挖掘,运用政策实施效果简单“前-后”对比法,从专利数量、专利质量、专利运用三个角度比较政策实施前后的体育用品制造业技术创新绩效得到结论:政策实施后,各地区体育用品制造业专利数量明显增加,重点支持的运动康复技术、智能化体育用品专利也显着增加;体育用品制造业专利大多集中于江苏、浙江地区;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出现不同创新主体间合作发明倾向。再次,对现有激励体育用品技术创新的体育产业政策作出综合评价:就产业政策内容而言,现有产业政策过于依赖环境型政策工具、部分政策的有关责任主体较模糊;就产业政策的实施效果来看,在政策激励下技术创新产出数量明显增加但创新质量未同步增强,专利运用水平整体偏低,产学研三大主体缺乏合作;未来体育用品制造业技术创新公共政策应当合理组合运用不同类型的政策工具、明确政策主体并加强其合作、引导创新主体重视创新质量、强化技术创新成果的市场导向以提高专利运用水平、鼓励多元创新主体合作。
宁媛[8](2019)在《我国制造业共性技术创新效率的实证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经济正处在跨越转型攻坚期的重要阶段,制造业先进技术飞速发展成为世界各国技术创新和获取国际竞争优势地位的源泉。而我国制造业当前面临的现实困境是自主创新能力仍显不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表现在产业共性技术供给明显不足,因此为了有效解决我国制造业自主创新的木桶效应,通过研究共性技术创新参与各方主体行为,提高制造业共性技术创新效率,对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具有积极意义。论文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研究了我国制造业共性技术创新。首先以演化博弈理论分析不同情境下企业之间的共性技术创新决策效率,得出若市场中企业实力相当,企业的信息搜寻成本和共性技术创新收益是影响共性技术创新效率的重要因素,而当企业实力差异悬殊时仅依靠行业龙头企业带动的共性技术创新效率不佳;在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下,企业共性技术创新收益增加,共性技术创新机制得到稳步发展。其次利用2003-2014年德温特专利数据库基于共性技术的基础性、外部性和关联性特征,刻画出制造业的共性技术领域,并且选择超效率DEA模型分别测算出2003年-2014年我国30个省份的规模以上企业共性技术创新效率、政府R&D支持下规模以上企业共性技术创新效率和各省综合共性技术创新效率,剖析各省制造业共性技术创新效率的演化规律,发现东部地区共性技术创新效率高,中西部创新能力较弱,但西部地区追赶势头明显。最后采用Tobit模型、随机效应模型和固定效应模型实证检验共性技术创新的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发现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政府科研资金支持、大中型企业实力和地区研发情况均对共性技术创新效率产生正向的影响,而技术对外交流度并没有显着影响各地区的共性技术创新。这些因素对共性技术创新效率的影响存在地区异质性。结合研究结论,论文最后部分对促进我国共性技术创新提出三点政策建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王瑞琪,原长弘[9](2017)在《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内涵及其维度构建》文中研究说明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要求,是技术创新领域的重要研究议题。现有研究虽然对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进行了定义,但存在定义不一致的问题。因此,文中在整合以往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对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的内涵重新界定;其次,完善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及其维度的确定。通过对以往的研究进行整合与补充,文中进一步明确了以企业为技术创新主体的相关理论研究工作。
张健,张威,赵宇虹[10](2017)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中的市场失灵与政府作用研究》文中指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共性技术是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之间的关键环节,在整个技术创新链条中处于至关重要的支撑地位,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源头和保证。但是,共性技术创新的公共物品性、外部性、不确定性和主体的"经济人"特性,引发了共性技术供给不足、供给低效的市场失灵问题,成为了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面临的重大瓶颈和障碍。因此,为了弥补市场调控的不足,政府有必要发挥主导作用,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中认真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支持、制度保障、组织协调和信息支撑等工作安排,从而推动共性技术创新活动的积极开展,并最终促进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
二、论技术创新中的产学研结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技术创新中的产学研结合(论文提纲范文)
(1)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论文提纲范文)
一、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是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的关键 |
(一)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是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
(二)深刻理解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重大意义 |
(三)以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助力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 |
二、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 |
(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必然性 |
1.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是顺应历史发展规律的必然选择 |
2.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是遵循市场规律和科技创新规律的必然选择 |
3.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是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
(二)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
1. 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是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必然要求 |
2. 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的关键在于转变创新组织方式 |
三、以产学研深度融合为基础,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 |
(一)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需组建创新联合体 |
(二)创新联合体必须由企业牵头组建 |
(三)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要以产学研深度融合为基础 |
四、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
(一)把握企业家的内涵 |
(二)发挥企业家作用需弘扬企业家精神 |
(三)营造有利于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制度环境 |
五、以融通创新发挥大企业与中小微企业的创新优势 |
(一)大企业与中小微企业的创新优势 |
(二)我国大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创新的现状与障碍 |
1. 大企业“大而不强” |
2. 中小微企业“小而不精” |
(三)大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实现融通创新的路径 |
(2)基于知识协同的产业集群技术创新体系建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目的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4 研究方法及内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创新之处 |
第2章 产业集群知识协同与技术创新的相关理论 |
2.1 产业集群与知识协同相关理论 |
2.1.1 知识的含义与属性 |
2.1.2 知识协同内涵与要素 |
2.1.3 产业集群阐述 |
2.2 产业集群与知识协同关系特征 |
2.2.1 产业集群与知识协同关系 |
2.2.2 产业集群知识协同特征 |
2.3 产业集群技术创新理论 |
2.3.1 技术创新内涵 |
2.3.2 技术创新的知识本质 |
2.3.3 产业集群与技术创新关联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知识协同作用于产业集群技术创新行为分析 |
3.1 产业集群知识协同运行机制 |
3.2 产业集群知识协同行为运作模式 |
3.2.1 产业集群知识集聚 |
3.2.2 产业集群知识共享 |
3.2.3 产业集群知识转移 |
3.2.4 产业集群知识学习 |
3.2.5 产业集群知识创造 |
3.3 知识协同对产业集群技术创新的影响 |
3.3.1 明确主体定位 |
3.3.2 促成组织文化 |
3.3.3 提高研发速率 |
3.3.4 降低成本风险 |
3.3.5 知识溢出优势 |
3.3.6 即时动态调整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基于知识协同的产业集群技术创新体系影响因素分析 |
4.1 主体层面影响因素 |
4.1.1 协同意愿 |
4.1.2 知识能力 |
4.2 客体层面影响因素 |
4.2.1 知识属性 |
4.2.2 创新资源 |
4.3 环境层面影响因素 |
4.3.1 地理邻近 |
4.3.2 文化嵌入 |
4.3.3 溢出环境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知识协同的产业集群技术创新体系建构 |
5.1 基于知识协同的产业集群技术创新体系建构内容 |
5.1.1 建构原则 |
5.1.2 构成要素 |
5.1.3 理论模型 |
5.1.4 运行机理 |
5.2 基于知识协同的产业集群技术创新体系保障机制 |
5.2.1 国家政策保障机制 |
5.2.2 社会组织保障机制 |
5.2.3 集群人才保障机制 |
5.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3)基于系统动力学的建筑企业技术创新影响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技术路线 |
1.4 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建筑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
2.1.2 建筑行业创新的概念与分类 |
2.1.3 复杂产品系统理论 |
2.1.4 组织学习理论 |
2.1.5 创新价值链理论 |
2.1.6 系统动力学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建筑企业创新运行模式研究 |
2.2.2 建筑企业创新影响因素研究 |
2.2.3 建筑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研究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建筑企业技术创新影响机制分析 |
3.1 建筑企业技术创新特征分析 |
3.2 建筑企业技术创新运行模式分析 |
3.2.1 基于组织学习的建筑企业技术创新结构分析 |
3.2.2 基于创新价值链的建筑企业技术创新过程分析 |
3.2.3 建筑企业技术创新的框架模型 |
3.3 建筑企业技术创新影响因素分析 |
3.3.1 建筑企业技术创新关键影响因素筛选 |
3.3.2 建筑企业技术创新关键影响因素的作用机理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建筑企业技术创新的系统动力学模型 |
4.1 系统动力学模型的构建 |
4.1.1 问题描述 |
4.1.2 系统边界条件及假设 |
4.1.3 因果关系图的构建 |
4.1.4 子系统模型的构建 |
4.1.5 存量流量图的构建 |
4.2 系统动力学模型方程的建立 |
4.2.1 主要模型方程的确定 |
4.2.2 主要模型参数估计和设置 |
4.2.3 模型方程及变量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建筑企业技术创新影响机制的系统动力学模拟 |
5.1 系统动力学模型的检验 |
5.1.1 稳定性检验 |
5.1.2 极端情况测试 |
5.2 多情景的模拟分析 |
5.3 多情景下的影响因素灵敏度分析 |
5.3.1 行业环境因素灵敏度分析 |
5.3.2 企业因素灵敏度分析 |
5.3.3 项目环境因素灵敏度分析 |
5.3.4 项目因素灵敏度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和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促进建筑企业技术创新的建议和措施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南充市G区科技创新中政府职能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 |
(三)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评述 |
三、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一)科技创新 |
(二)政府职能 |
(三)县域经济 |
二、理论基础 |
(一)区域创新系统理论 |
(二)“守夜人”政府理论 |
(三)市场失灵理论 |
第三章 科技创新中政府参与的必要性分析 |
一、科技创新的特性需要政府的参与 |
(一)科技创新是一种战略资源 |
(二)科技创新的公共物品属性 |
(三)科技创新具有不确定性和风险性 |
二、科技创新市场功能的缺陷需要政府来弥补 |
(一)垄断的出现 |
(二)信息不完全 |
(三)溢出效应 |
第四章 南充市G区科技创新及政府职能发挥现状 |
一、南充市G区概况 |
二、南充市G区科技创新现状 |
(一)科技创新取得的成绩 |
(二)科技创新存在的不足 |
三、南充市G区科技创新中的政府职能现状 |
(一)科技创新中的政府职能分工 |
(二)科技创新中促进政府职能发挥的措施 |
(三)科技创新中政府职能发挥存在的问题 |
(四)科技创新中政府职能发挥问题产生的原因 |
第五章 省内其它地区县级政府促进科技创新的先进经验及启示 |
一、省内其它地区县级政府促进科技创新的先进经验 |
(一)成都市双流区的经验 |
(二)德阳市旌阳区的经验 |
(三)泸州市江阳区的经验 |
二、主要启示 |
(一)科技创新需要大量资金支持 |
(二)科技创新需要专业人才支撑 |
(三)科技创新需要依托平台载体 |
(四)科技创新需要强化交流合作 |
第六章 南充市G区科技创新中政府职能优化建议 |
一、积极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
(一)优化行政组织管理体系 |
(二)制定科技创新战略规划 |
(三)强化地方政策扶持引导 |
(四)积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
(五)培育科技中介服务骨干 |
二、加大科技创新资金的投入 |
(一)增加财政投入 |
(二)加大项目扶持 |
(三)给予税收优惠 |
(四)强化融资服务 |
三、加快科技创新人才的培育 |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 |
(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
(三)完善人才激励政策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6)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合作创新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相关理论基础 |
2.1.1 博弈理论 |
2.1.2 创新理论 |
2.1.3 契约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合作创新及其演化的相关研究 |
2.2.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创新研究 |
2.2.3 现有文献述评 |
第3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合作创新的现状及其问题分析 |
3.1 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合作创新的现状 |
3.1.1 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合作创新整体表现 |
3.1.2 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合作创新政策表现 |
3.2 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合作创新存在的问题 |
3.2.1 合作创新的合作主体动力不足 |
3.2.2 合作创新的合作关系稳定性弱 |
3.2.3 合作创新的支持政策后继乏力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合作创新的主体及其关系界定 |
4.1 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合作创新的主体分析 |
4.1.1 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合作创新的需求主体分析 |
4.1.2 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合作创新的供给主体分析 |
4.1.3 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合作创新的政策主体分析 |
4.2 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合作创新主体间的关系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合作创新的博弈分析 |
5.1 基于演化博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合作创新演化分析 |
5.1.1 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合作创新演化的建模基础 |
5.1.2 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合作创新演化的模型分析 |
5.1.3 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合作创新演化的结果分析 |
5.2 基于动态博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合作创新政府矫正分析 |
5.2.1 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合作创新政府矫正的建模基础与模型假设 |
5.2.2 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合作创新政府矫正的模型构建与分析 |
5.2.3 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合作创新政府矫正的结果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基于博弈分析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合作创新的对策与建议 |
6.1 推动建立农业技术创新共同体 |
6.1.1 以利益的合理分配为基础 |
6.1.2 以观念的有效转变为关键 |
6.2 深入发展农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
6.2.1 吸纳多元主体参与 |
6.2.2 构建信用评价体系 |
6.3 优化完善农业技术创新政策环境 |
6.3.1 明确政府角色正确定位 |
6.3.2 探寻政策施行有效标准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参加的主要科研工作 |
(7)体育用品制造业技术创新政策评价及优化研究 ——基于中国东部地区发明专利信息的挖掘(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四)研究思路 |
一、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 |
(二)理论基础 |
二、体育用品制造业技术创新政策的运用现状 |
(一)中央及东部地方政府政策运用的总体特征 |
(二)地方政府政策运用的区域特点 |
三、政策实施“前—后”体育用品制造业技术创新绩效的实证分析 |
(一)政策实施前体育用品制造业技术创新绩效的实证分析 |
(二)政策实施后体育用品制造业技术创新绩效的实证分析 |
(三)政策实施前后体育用品制造业技术创新绩效的比较分析 |
四、体育用品制造业技术创新政策的综合评价 |
(一)政策内容评价 |
(二)政策效应评价 |
五、体育用品制造业技术创新政策的优化调整 |
(一)合理组合运用不同类型的政策工具 |
(二)明确政策主体并加强政策主体间合作 |
(三)引导创新主体重视创新质量培育核心竞争力 |
(四)强化技术创新成果的市场导向提高专利运用水平 |
(五)鼓励多元创新主体合作并促进产学研模式发挥作用 |
参考文献 |
附录:本文主要图表索引 |
致谢 |
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8)我国制造业共性技术创新效率的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共性技术创新效率 |
1.2.2 演化博弈论 |
1.2.3 演化博弈论与共性技术创新效率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4 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2章 制造业共性技术创新的群体演化博弈分析 |
2.1 共性技术创新群体演化博弈的基本假设 |
2.2 无政府支持下企业间共性技术创新研发演化研究 |
2.2.1 情形一:企业实力相当 |
2.2.2 情形二:企业实力悬殊 |
2.3 政府支持下企业之间共性技术创新研发演化研究 |
第3章 制造业共性技术测度及创新效率现状分析 |
3.1 制造业共性技术测度指标选取及分析 |
3.1.1 共性技术基础性的指标选取及分析 |
3.1.2 共性技术外部性的指标选取及分析 |
3.1.3 共性技术关联度的指标选取及分析 |
3.2 共性技术创新效率研究方法 |
3.3 共性技术创新效率测度指标 |
3.3.1 创新效率投入 |
3.3.2 创新效率产出 |
第4章 制造业共性技术创新效率评价及影响因素分析 |
4.1 共性技术创新效率评价分析 |
4.2 共性技术创新效率影响因素分析 |
4.2.1 变量说明 |
4.2.2 模型设定 |
4.2.3 回归结果分析 |
4.2.4 稳健性检验 |
第5章 政策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9)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内涵及其维度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
1 关于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内涵辨析 |
2 关于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6个维度解析 |
2.1 企业是技术创新决策主体 |
2.2 企业是研发投入的主体 |
2.3 企业是科研组织的主体 |
2.4 企业是成果转化的主体 |
2.5 企业是创新收益主体 |
2.6 企业是利益分配的主体 |
3 结语 |
(10)战略性新兴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中的市场失灵与政府作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战略性新兴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中的市场失灵 |
1.1 战略性新兴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中的市场失灵现象 |
1.2 战略性新兴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中的市场失灵原因 |
2 战略性新兴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作用 |
2.1 战略性新兴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作用现状 |
2.2 战略性新兴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作用建议 |
3 结束语 |
四、论技术创新中的产学研结合(论文参考文献)
- [1]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J]. 卢现祥,李磊. 学习与实践, 2021(03)
- [2]基于知识协同的产业集群技术创新体系建构研究[D]. 回亮澔. 哈尔滨理工大学, 2021(09)
- [3]基于系统动力学的建筑企业技术创新影响机制研究[D]. 龚政. 山东大学, 2020(12)
- [4]南充市G区科技创新中政府职能优化研究[D]. 林玲. 西华师范大学, 2020(01)
- [5]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6]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合作创新问题研究[D]. 刘菁. 江苏大学, 2019(02)
- [7]体育用品制造业技术创新政策评价及优化研究 ——基于中国东部地区发明专利信息的挖掘[D]. 陈璇.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8]我国制造业共性技术创新效率的实证研究[D]. 宁媛. 湖南大学, 2019(06)
- [9]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内涵及其维度构建[J]. 王瑞琪,原长弘. 技术与创新管理, 2017(06)
- [10]战略性新兴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中的市场失灵与政府作用研究[J]. 张健,张威,赵宇虹. 科技管理研究, 20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