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失德国的中国国宝(论文文献综述)
祝勇[1](2021)在《故宫文物南迁》文中指出第一章抬着棺材找坟地:烽烟南渡一、山河已然破碎,故宫何谈完整1931年9月19日早上九点,时任故宫博物院秘书长的李宗侗先生像往常一样走出北京南城丞相胡同的家门,乘一辆洋车前往故宫博物院上班,过顺直门1,听到路边叫卖号外的声音,他让车夫停车,买了一张报纸。上面的大字标题,让他悚然一惊。2
郑希[2](2021)在《21世纪以来国际文物返还政策变化趋势研究》文中指出
靳力[3](2020)在《中国非法流失文物追索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文载于物,族髓附间。运脉牵连,兴者襄见。文物承载国运,牵连民心。不可计数的中国文物展现的正是中华民族五千年上下求索之路,其整体性、原真性、独特性,在全世界绝无仅有。由于多重原因,我国成为世界文物流失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对中国非法流失的文物进行追索,不仅关乎我国的国家尊严和文化主权,也是传承中华文明的必要之举,极有实践意义。中国文物流失的时间跨度长达百余年,数量庞大且流失方式不尽相同,因此,我国的非法流失文物追索工作极具复杂性,其困难程度不言而喻。自建国初期,我国就对追索流失文物予以重视,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经济迅猛发展和国力逐年提升,我国正依据国际法加快对流失文物追索的步伐,在政府与民间的不懈努力下,文物回归的消息屡见报端。目前我国已加入一系列文化财产保护的国际公约,并陆续与一些国家达成文物返还领域的双边协定,但这些公约和协定都是仅对我国加入或批准之后流失的中国文物有效。换言之,在当前的国际和国内法律框架下,仅有很少部分中国流失文物有追索的明确法律依据或支撑,对于绝大多数流失海外的我国文物而言,并不符合国际公约或双边协定的追索标准,从而使整个追索过程面临诸多法律困境。这些法律困境,既包括公约无溯及力、执行力有限等国际公法问题,也包括诸如诉讼主体资格、识别、公共秩序保留等私法层面的问题。在现有国际条约体系在短时间内不能实现根本改善的情况下,探索、开拓多种文物追索途径显得尤为重要。国际执法合作、国际民事诉讼、谈判与协商以及回赠与回购是目前国际上运用较为广泛的四种文物追索途径,这四种途径在非法文物追索过程中各有利弊,需根据具体的文物追索实践具体分析选择适用。追索非法流失的中国文物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在完善我国文物保护相关立法的基础上,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细致且全面的分析,并着眼中国法律实际,提出具有针对性的策略和方法,做到有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文物追索工作,迎更多珍贵文物回家,让民族文化历史成为我国文化自信不竭的源泉。
董甜甜[4](2019)在《互联网时代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是国家和民族文化与精神层面的集中表达,是建立文化自信、展现国家形象的重要文化符号。互联网发展到了更高的阶段,则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播和发展创造了全新的传播环境。利用互联网的传播优势,对中华元素进行数字化艺术传播,是新时代之下的顺势而为,具有较高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中华元素作为研究主体的基本概念是立足于传统,建立在对中华传统文化进行必要的文化筛选基础之上的。从传统的根基、现代的传承和必要的文化抉择的基础内涵,到横向的物质层面和非物质层面,以及纵向的“优秀性”和“非异质”性的中华元素的基本范围,即完成了中华元素的概念的初步界定。此外,中华元素还应具有的“可提炼的符号性、民族精神的正面性和文化意蕴的整体性”的特质,这使中华元素的概念得到了更加清晰的界定。此概念界定不仅有利于对中华传统文化这一庞杂而抽象的概念进行有原则的筛选,利于提炼中华民族的“精神标识”,更是利于其在互联网时代下的快速传播,避免出现对中华传统文化内涵歪曲的负面性。同时从历史和现实角度对中华元素的传播困境进行分析,并从中华理念的再生、传统符号元素的再生等四个方面阐述了互联网赋予传统文化的新生,也显示了互联网带来的更大机会。更高阶段的互联网时代,不仅实现了从“赛博空间”到全时空连接的数字化语境、从中心化发散型传播模式到“去中心化”网状节点传播模式的传播关系的变化,传受关系也从被动单向向互动双向的模式转变,受众权力也得到了极大解放。这些传播关系的变革成为了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的重要传播基础。此外,互联网时代也为中华元素的数字化传播创造了更大的优势条件:青年为主体的受众群体带来更广泛的传承力量;社交为导向的社群传播带来的多层次多维度的强传播力;数据为核心的技术支持带来更全面和准确的科技支撑;移动媒介下的场景革命带来的更丰富更广阔的传播空间。同时,中华元素也在数字化艺术传播中,通过高程度数字化语境进行的传播环境再塑、多样化数字艺术形式实现了跨文化传播的文化弥合、数字化的国际传播语言的有效表达,以及高品质数字化艺术作品对民族文化内涵的精彩表达,实现了现代重塑。且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也在“文化自信”、文化产业、文化身份、海外传播四个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传统文化“热度”的增加和互联网对传统娱乐行业的助推,传统文化的数字化艺术传播也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不论是电影工业的进步,还是文综类电视节目的崛起等,都是很好的证明。但也必须承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还属于初级阶段,对传统文化的内涵精髓与现代生活中的情感共鸣还没有找到准确的平衡点,传统与现代审美结合下的属于中华美学的视觉语言更是需要进行长期的探索。客观来看,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还存在目标受众缺乏传播培育和分层、数字化艺术作品的转译质量较低、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不平衡、数字化艺术传播形态发展不均衡以及互联网适应程度较低五个方面的问题。当下的互联网时代,不论是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介对人们生活的深入渗透,还是短视频、直播、移动客户端(APP)等新的传播形态的普及,这都为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带来了新的机遇,而不论是现实实践还是学术研究,都还没有对此给出及时有效的反应。因此,在互联网新形势下对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路径的研究则成为关键。研究先从传播者的“工匠之心”、接受者的“分众模式”以及把关者的高标准控制论述其数字化艺术传播的主体策略;其次,从现代的符号语言表达,沉浸式体验的文脉传承以及碎片化语境的快速获取等四个方面充分论述了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转译的策略;最后,提出以“可沟通”的传播语言跨越文化鸿沟、媒介融合背景下的高度一体化传播以及关注参与感的体验式互联网思维等五方面来全面构建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的新生态,以此来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播进行行之有效的路径探索。不管怎么说,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的未来发展会拥有更高的国际传播水平、人工智能的亮点、更成熟的产业等美好的前景,但中西方信息传递的不对等、中华元素数字化艺术的把关难等难点也还将长期存在。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播和发展仍然是任重道远。研究的主要创新点:首先,对中华元素概念界定进行了一定的发展,认为必要的文化筛选是中华元素能够适应现代创新转化和在跨文化传播中构建国家形象的关键。其次,首次对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转译进行系统的研究,从凝练的符号语言表达;沉浸式体验中的文脉传承等五个方面详细论述了数字化艺术转译的原则和策略,这是数字化艺术传播成功与否的关键。再次,首次提出以“可沟通”的传播语言来实现海外传播中的文化鸿沟的弥合。又次,提出以纵向型的“内驱型受众”和“培育型受众”对受众分类,结合横向型的本土和海外受众分类进行精准化传播,并要利用互联网的网状节点优势,构建自发成长型的传播结构。最后,首次立足于互联网更高的发展阶段,对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的理论研究进行系统论述。这既是对此处研究严重不足的一次补充,也是在努力解决在面临互联网快速发展下的机遇和挑战——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该如何抓住机遇,并借助数字化艺术进行高效、高质地传播,同时能够拥有健康、良性的可持续发展。
米雅璐[5](2019)在《《国家宝藏》的民族文化记忆建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作为传播民族风貌和文化内涵的重要媒介,电视文化类节目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构民族集体意识及文化自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诗词、汉字、成语、书信及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民族文化记忆得以世代相传的文化符号,也是电视文化类节目源源不尽的创作源泉。2017年末,中央电视台推出《国家宝藏》节目以中华民族文明基因——文物为表现主体,融合了演播室访谈、纪录片、戏剧等多种艺术形态,以综艺为外壳、以文化为内核,以记录为手段,用真人演绎历史故事的形式为观众建构了一个绚丽多姿、和谐包容的古代中国社会图景,从而激活了观众深藏心底的民族文化记忆。本文以《国家宝藏》为研究对象,探索主流媒体在新的媒介环境下参与文化记忆生产与建构的实践,分析其如何利用历史文物进行民族文化记忆的文本生产,选取哪些符号激活记忆,又如何通过影像叙事来重塑记忆,从而梳理出该节目建构民族文化记忆的媒介制度。全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探讨当前电视文化类节目产生和发展的社会语境,阐释其建构民族文化记忆的迫切性与重要性,并对《国家宝藏》节目的创新传播策略作出具体分析。第二部分主要对《国家宝藏》的记忆符号进行分析,从符号系统和符号类型两个层面展开,阐明该节目是如何通过选择民族国家发展中独特的记忆符号,在视觉和听觉的双重召唤下激活观者的文化记忆的。第三部分对《国家宝藏》进行记忆叙事分析,主要从叙事主体、叙事视角及叙事技巧方面对该节目予以分析。第四部分从民族精神及伦理内涵两个维度切入,对《国家宝藏》进行记忆价值分析,探讨该节目所内蕴的核心文化指向。在对《国家宝藏》中记忆符号、记忆叙事和记忆价值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第五部分试图挖掘《国家宝藏》建构民族文化记忆的意义,并对其创作误区进行反思,以期对新的媒介环境下民族文化记忆的建构提供借鉴。
宛茹[6](2019)在《原创文化类电视节目的文化记忆重塑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立足于我国全面复兴传统文化、提升文化自信的国家战略,基于2013年以来原创文化类电视节目的持续创新和取得的良好社会效果这一现象,以原创文化类电视节目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研究法、个案分析法、文本研究法、个体访谈法等,在传播学、文化记忆、符号学等理论的观照下,按照节目“为什么重塑文化记忆——重塑了哪些文化记忆——如何重塑文化记忆——重塑的目的和效果如何”的逻辑思路,探究该类节目重塑文化记忆的情况,为文化类电视节目进一步的探索、升级提供有益参考。本研究正文部分分为五章:第一章首先对文化记忆理论的内涵和主要载体、文化类电视节目、原创文化类电视节目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之后从政治背景、行业调控、文化需求、学术召唤四个方面论述节目重塑文化记忆的必要性。本章重点解决原创文化类电视节目为什么重塑文化记忆的问题。第二章梳理了节目从兴起发展到遭遇瓶颈而后再度崛起的发展历程,总结归纳了节目从知识竞技发展到真人秀的演播形态,并挖掘了语言、行为、舞美、音乐等节目中所具有的文化记忆资源的符号类型,重点解决原创文化类电视节目重塑了哪些文化记忆的问题。第三章主要论述了节目如何重塑文化记忆的第一步,即节目对文化记忆的激活,通过嘉宾选手、受众和专家学者三者互动的传播仪式;互文性蒙太奇、陌生化处理和双通道传播模式的艺术手法;显性复现和隐性复现三个方面,节目唤醒受众的文化记忆。第四章主要论述了节目如何重塑文化记忆的第二步,即节目对文化记忆的再生产,通过议题选择、倾向凸显和意义赋予的媒介框架;社会文化、公共服务和对外传播的主体诉求;人本精神、文化乡愁和故事化表达的情感召唤三个方面,节目结合时代要求赋予文化记忆新的意义,重构了受众的文化记忆。第五章基于前四章原创文化类电视节目对文化记忆的重塑,主要论述了重塑的目的和效果,即建构受众认同。笔者从认知、情感和行为三个维度以及文化认同、民族身份认同、市场认同三个领域全面剖析了节目所建构的受众认同。最后,围绕发挥电视媒体的责任担当,引领价值导向;深挖文化记忆的符号资源,丰富节目主题;利用媒介融合传播渠道,加强国际传播三个方面提出了节目建构受众认同未来的发展路径,以期原创文化类电视节目能够更好地承担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基因、重塑文化记忆、建构受众认同、增强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国的责任和使命。
张齐彧[7](2019)在《唐鸿胪井刻石追索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唐鸿胪井刻石流失于日本110余年期间,我国曾多次尝试要求日方归还唐鸿胪井刻石。尽管民间组织多方努力向日方追索唐鸿胪井刻石,但进展缓慢,至今仍未成功。在此背景下,笔者先将唐鸿胪井刻石被盗史实做以整理,以期研究者悉知刻石流失经过。然后梳理唐鸿胪井刻石追索历程,在参考借鉴的同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明确阻碍追索行动的内因并对其存在的外因加以分析。最后正确认识到唐鸿胪井刻石的追索应以国家为主体,在掌握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将追索过程分为磋商协作、仲裁以及诉讼三个阶段,并通过适当途径向日方提出归还要求。同时不断完善国内外追索流失文物相关条约立法、设立专职部门,努力加强国际间文化交流,理性对待流日文物追索,积极改善海外流失文物追索环境,期望在各界同仁的协助下尽快解决唐鸿胪井刻石回归问题。
林超越[8](2019)在《文化财产追索国际诉讼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主要分析在跨国诉讼背景之下进行文化财产追索的法律适用,共分成四个部分来探讨,希望对我国流失海外文化财产的回归能够有些许增益。第一部分阐述了文化财产返还争议的一般问题,主要引入研究主题并界定研究范围。第一节将文化财产及流失文化财产等概念进行厘清,借助比较几大国际公约及我国国内法对文化财产的界定,重点说明了定义文化财产所必须具备的有形性及民族情感性两大要素,并提出战争、盗窃及走私等违反道德和法律的行为是造成文化财产流失的重要原因。第二节指明所有权归属是诉讼方式下跨国文化财产返还争议的核心问题,并由此引入两大法系国家对善意取得制度的不同规定,阐述引发此类纠纷背后的根源。第三节介绍了目前国际社会追索流失文化财产的三大国际公约,对借助国际公约追回外流文化财产在溯及力等方面的局限性进行了阐释,最终落脚到跨国诉讼方式下,通过法律选择方法追索海外流失文化财产这一核心问题,对论文的研究范围进行了总的界定。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诉讼方式下追索海外流失文化财产的法律适用规则。第一节简要介绍了当前国际社会解决文化财产追索问题在冲突法规范的制定以及裁判实践方面的现状,选取了国际法学会、比利时、欧盟关于解决涉外文化财产所有权争议的有关规则,探讨了当前国际社会解决文化财产追索问题的冲突法规范制定情况,并结合英国法院审理的伊朗诉伯瑞案这一典型案例,引出法院在对此类案件适用法律时面临的识别、法律选择、外国法的适用等问题。第二节探讨了识别这一法律适用之前必须解决的问题,包括对争议性质的识别和对争议标的物的识别两方面,并以具体案例说明了法院在处理文化财产识别问题时的难点。第三节介绍了物之所在地法规则、来源国法规则以及最密切联系规则等处理海外流失文化财产纠纷方面重要的法律选择方法,并从利弊两个方面对有关法律适用规则进行了梳理和评价,第四节分析了涉外文化财产争议当中外国法的适用,主要从一般原则、裁判实践和发展趋势三个方面探讨了法院在此类案件中对于外国文化财产保护性法律的适用问题。第三部分探讨了中国追索流失文化财产的法律适用问题。第一节从文化财产国家所有权立法方面,介绍了文化财产国家所有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从文化财产出口管制法方面,结合禁止和限制出境的文化财产范围、文化财产的出境方式、出国展览的特别规定,阐述了我国规范文化财产出境管理的有关法律,文化财产国家所有权立法和出口管制法共同构成了我国追索文化财产的法律依据。第二节从实体法和冲突法两个方向,指出了我国跨国诉讼方式追索流失文化财产在法律适用方面可能遇到的阻力,实体法上主要包括上文提到的国家所有权立法和出口管制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冲突法上主要是探讨我国目前尚未制定专门针对文化财产的冲突法立法,直接采用《法律适用法》关于动产物权的一般规定,对文化财产追索的不利影响;第三节针对我国目前在文化财产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从完善实体法和冲突法立法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特别是在冲突法方面,主张建立以来源国法规则为主,适当吸纳当事人意思自治和诉讼时物之所在地等因素,从而构建我国的文化财产冲突法规范。最后为结语,主要是对前面三部分进行总结,提出由于文化财产流转的高度国际性,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文化财产追索与返还的争议仍将存在,但依托有关立法和司法实践,一系列得到国际社会普遍共识的原则正在不断形成,未来国际、国内在流失文化财产追索法律适用方面必将朝向更加开放与合作的趋势发展。
郑希[9](2019)在《德国博物馆协会《殖民背景下藏品处理指南》探析》文中提出德国博物馆协会发布的《殖民背景下藏品处理指南》,是西方主要文物流入国在国际公约的精神和道德压力下,首次针对自己国内博物馆收藏的外国非正常状态下的流失文物,提出较为全面返还思路的政策性文件,对推动国际社会公正合理地解决国际间非法流失文物的追索和返还问题具有积极意义,也应有助于我国追索非法流失到德国的相关文物,但同时存在时间涵盖不全、含糊其辞,语义不清、对殖民的定义不确,可操作性差等明显局限和问题。
李伟[10](2018)在《文化财产争议国际仲裁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人类历史文明有记录时伊始,文化财产的劫掠与战争冲突、领土侵占以及民族离合等相伴而生,由此引发的文化财产争议,则成为保护和促进文化财产回归的法律制度诞生与发展的根源。即使在和平时期,文化财产的非法国际流转使得文化财产脱离其赖以生存的文化滥觞,蜕变为文化艺术交易市场上的纯粹商品,从而逐渐丧失其独特的文化内涵。仲裁作为替代司法和外交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的选择性方式,在跨国文化财产纠纷领域同样适用,其对于弥补司法追索和外交谈判的诸多弊端,协调法律稳定性与灵活性的矛盾,及时应对现实社会变化,以高效率、低成本解决文化财产争议,发挥着无可取代的作用,因而近年来其在国际文化财产法律界的地位愈加受到重视。相对于文化财产自由贸易机制和人权保护机制,国际仲裁更多倾向于置法律差异、民族主义、政治倾向等因素于一边,在保护文化财产完整性和促进文化财产返还的前提下,着力寻求当事方之间文化财产争议的平等解决。基于此,本文重点阐述的核心问题即,文化财产争议的可仲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如何利用仲裁解决不同类型的文化财产争议的法律问题?围绕这些问题,本文通过对文化财产争议的历史演进过程以及相应仲裁的特殊性和优越性予以说明,并对不同类型的文化财产争议仲裁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从而为我国在处理文化财产争议提出可行性建议。具体来说,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章节围绕核心问题展开:第一章对文化财产争议国际仲裁的基本理论进行阐述。首先从历史发展角度对文化财产保护的国际立法演进过程进行系统剖析,反映出通过加强国际非对抗性合作以解决文化财产争议正逐渐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其次,从与文化财产相关立法来看,文化财产兼具“文化属性”和“财产属性”,且符合相关公约或国内立法中“明确指定”要求;再者,由于国际公约中的文化财产术语表述过于局限,现今社会对于文化精神传承的日趋重视使得文化遗产概念取文化财产而代之,文化财产与文化遗产存在概念上的混淆,两者在实际适用中存在文化上的共性,也存在政治意义、物理特征等方面的差异。与此同时,文化财产争议区别其较之一般民商事流通领域财产争议主要体现在其本质和分类上。武装冲突状态的文化财产争议本质为战利品与民族文化的矛盾,而和平时期的文化财产争议本质为文化国际主义与文化民族主义的矛盾。而依照争议焦点的不同,可划分为文化财产所有权争议、文化财产非法进出口争议以及文化财产民商事争议。另外,无论是从公法层面还是私法层面来看,在不违背相关公共政策的前提下,文化财产争议均具有可仲裁性。而较之于一般财产争议仲裁,文化财产争议仲裁的特殊性表现在仲裁主体的特殊性、仲裁客体即争议文化财产的多重属性和仲裁机构的专业化及其仲裁规则的碎片化,因而使得文化财产争议仲裁更有利于协调文化国际主义与文化民族主义,也使其较之于国际诉讼以及谈判协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不同国家、不同团体和不同公民之间的不同立场的紧张态势并获取争议双方可接受的结果。第二章对文化财产所有权争议的国际仲裁加以探讨。1995年UNIDROIT《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公约》首次以公约形式明确仲裁在解决被盗文化财产争议的作用,并从仲裁管辖权范围、仲裁庭设立、临时救济、仲裁时效以及举证责任等方面以解决被盗文化财产争议。海牙常设仲裁法院通过仲裁成功解决厄立特里亚与埃塞俄比亚因边境武装冲突而产生的文化财产补偿争议,也反映武装冲突中文化财产争议管辖权确立除了争议双方协议选择外也需对文化财产价值、争议时间和仲裁事项范围加以考虑,举证责任分配上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并确立被申请方的披露义务,在仲裁实体法适用中实现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实体法方法相结合,对处于争议中的文化财产给予第三方保管。1994年《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在水下文化财产争议解决上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Ⅶ仲裁机制相衔接,在经过国家间协商和UNESCO介入调解不成后,则可进入仲裁。但仲裁主体仅限于缔约国,附件Ⅶ仅提供了仲裁程序规则的“普遍性框架”,仲裁庭对实体法适用要考虑缔约国国内法与两公约是否存在冲突以及何者优先适用的问题。第三章分析文化财产非法进出口争议的国际仲裁中的法律问题。以瑞士为代表的文化财产市场国在消弭文化财产争议诉讼的缺陷,在非法进口争议仲裁上先行试水,通过《文化财产国际转让法》确立仲裁协议的严格要件,在作出补偿性仲裁裁决时重点审查文化财产取得人的“审慎义务”和购买时的具体情形,以及申请方的“懈怠”情形,也通过互换、分期享有和长期借用等形式作出非补偿性裁决,并设立特殊机构确保仲裁裁决在瑞士得以承认和执行;欧盟则通过颁布“1993年指令”及“2014年指令”以仲裁解决成员国之间的文化财产非法出口争议,争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一般为争议前仲裁条款,仲裁管辖权的确立除了基于仲裁协议也要证明争议标的为文化财产和发表非法出口声明两个要件,仲裁事项限于违反欧盟理事会文化财产出口规制而产生的争议,以及未能及时返还出口文化财产而产生的争议,但管辖权限于文化财产所在国,请求国的仲裁请求期限也受限。第四章对文化财产民商事争议的国际仲裁展开研究。美国《联邦仲裁法》与美国仲裁协会《争议解决条款》在不同州(国)私人主体之间文化财产买卖争议解决上形成互补关系。当争议一方为国家时,同意仲裁即放弃管辖豁免,但仅限用争议前仲裁条款与争议后仲裁协议以适用不同类于文化财产民商事争议,也非等同于放弃文化财产执行豁免。仲裁协议形式上采型文化财产争议,仲裁规则采取强制适用规则与“空白规则”相结合的方式,并设立快速仲裁和逐步性仲裁等特殊仲裁模式。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文化财产知识产权争议的仲裁主体和事项规定上较为宽泛,设立专业仲裁员选择与回避程序以及快速仲裁以彰显程序公正,并与国际博物馆理事会合作创建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文化财产争议解决机制。依据1965年《华盛顿公约》成立的ICSID通过仲裁解决东道国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的文化财产管理权争议,而该争议是作为解决文化遗产投资争端本身的先决条件而存在,因而其对因商业投资合同产生的文化财产管理权争议具有管辖权,但其在仲裁实体法律适用上区别于争端本身所适用的法律而适用UNESCO公约,尽管仲裁程序规则适用于ICSID仲裁程序规则。第五章围绕中国流失海外文化财产这一主题,探讨我国现行文化财产争议解决方式所存在的弊端并构建相应的仲裁机制。从我国文化财产非法流转的历史和现实来看,不同时期我文化财产争议的表现形式也不同:在解放前以战争侵略、外国文化考察以及盗窃买卖为主,文化财产争议解决以国内诉讼为主;解放后则以对外走私、馆藏盗窃以及商业打捞为主,在文化财产争议解决上以外交谈判、购买回流以及跨境诉讼为主。但在任何时期,仲裁并未被列入文化财产争议解决途径。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建设的逐步推行,中国与沿线国家间文化财产争议的国际仲裁也被提上议程。从国内层面来看,我国文化财产争议的仲裁主体范围相对有限,仲裁管辖权范围也较为狭隘;从国际层面来看,过于注重文化财产团体人格的公共化导致文化财产争议仲裁规则的缺失,对于文化财产保护性公约的仲裁条款适用过于薄弱。这些立法缺陷的存在,要求我国在建立与完善文化财产争议仲裁策略上,应积极采用文化财产争议仲裁的国际公约框架,利用公约扩张我国文化财产法的域外法律效力,从国际私法的角度增设文化财产争议法律适用规则并积极适用相关国际原则,着力提升我国文化财产争议仲裁协议缔结技术,以主动者姿态促进仲裁协议的达成并推动文化财产争议国际仲裁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二、流失德国的中国国宝(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流失德国的中国国宝(论文提纲范文)
(1)故宫文物南迁(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抬着棺材找坟地:烽烟南渡 |
一、山河已然破碎,故宫何谈完整 |
二、日人不可不防,文物不可不迁 |
三、宫殿前小山般堆起文物箱 |
四、文物连夜运出故宫 |
五、列车停在浦口,不知道往哪里开 |
六、请你明天九点钟再来一次 |
第二章一番风雨路三千:徘徊京沪 |
一、上海仁济医院的“临时周转房” |
二、故宫文物中存在赝品 |
三、马衡被任命为第二任院长 |
四、影印《四库全书珍本》 |
五、上海预展会取得“轰动效应” |
六、中国文物第一次有组织地走向国际 |
七、文物在六朝古都安家 |
八、易培基不可能活着看到洗清冤案了 |
九、千军万马的内迁洪流 |
十、运出南京的最后机会 |
第三章谁念客身轻似叶:西迁南路 |
一、湖南大学图书馆被日本飞机炸平了 |
二、长沙至贵阳有土匪出没 |
三、安顺郊外的理想山洞 |
四、烟波一笠,回首江天 |
五、赴苏展品的安全,令故宫同人感到揪心 |
六、安顺待不下去了 |
七、在巴县的竹海中隐匿形迹 |
第四章千军万马一条江:西迁中路 |
一、把两千多箱文物抛在南京,让马衡无比自责 |
二、不易受潮湿的物品暂存重庆 |
三、宜宾也不安全 |
四、装满文物的木船纤绳断了 |
五、轰炸乐山的纪录片成为日本空军的“样板片” |
六、当学术巨匠遭遇大足石刻 |
第五章到晚才知身是我:西迁北路 |
一、一个家庭的“南迁” |
二、军火库做文物库房 |
三、在大雪中翻越秦岭 |
四、大慈寺僧人要遵守来自故宫的“戒规” |
五、古佛青灯,伴他写下一生中最重要的着作 |
六、大火向存满故宫文物的武庙蔓延过来 |
七、为守护国宝而牺牲的军人 |
第六章覆巢犹幸能完卵:沦陷之城 |
一、故宫人员关闭了故宫大门 |
二、在日本人眼皮底下搞了件大事情 |
三、日本收藏的大量文物,实为我国家博物馆之无上妙品 |
四、日本投降了,有人半信半疑 |
五、华北日军投降仪式在太和殿广场举行 |
六、文物工作者的胜利“纪念碑” |
第七章八千里路云和月:东归北返 |
一、故宫文物走了,文化的种子留下了 |
二、接二连三的翻车事故 |
三、你不是学生,你是共产党的代表 |
四、台湾,是什么地方啊 |
五、南迁文物回到出发地 |
六、追缴“小白楼”散佚书画 |
七、“故宫盗宝案”尘埃落定 |
第八章人间毕竟晴方好:一宫两院 |
一、文物迁出北平以来最大一次损失 |
二、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 |
三、生命中最后两个字 |
(3)中国非法流失文物追索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 研究方法 |
三 一些范畴和术语的界定 |
第一章 中国文物非法流失的现状与追索实践 |
第一节 中国文物非法流失的原因 |
第二节 中国非法流失文物的海外分布状况 |
第三节 中国追索非法流失文物的实践 |
第二章 中国追索非法流失文物的法律依据 |
第一节 国际法依据 |
第二节 国内法依据 |
第三章 中国追索非法流失文物的主要途径 |
第一节 国际执法合作 |
第二节 国际民事诉讼 |
第三节 谈判与协商 |
第四节 回赠与回购 |
第四章 中国追索非法流失文物过程中所涉法律难题 |
第一节 国际公法层面 |
第二节 国际私法层面 |
第五章 中国追索非法流失文物的构想 |
第一节 完善我国文物保护相关立法 |
第二节 综合运用多途径追索我国流失文物 |
第三节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在文物保护与追索的合作 |
第四节 推动文物保护与追索领域重要国际条约的完善更新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4)互联网时代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价值 |
二、研究现状 |
(一)研究现状综述 |
(二)研究现存问题 |
三、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主要创新点 |
(二)研究存在的不足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互联网时代的中华元素 |
第一节 中华元素的基本界定和传播困境 |
一、中华元素的概念界定 |
二、中华元素的范围界定 |
三、中华元素的特点界定 |
四、中华元素的当代传播困境 |
第二节 互联网时代简述 |
一、传统互联网为基础 |
二、移动互联网为主流 |
三、“互联网+”的经济新形态 |
第三节 中华元素在互联网时代的数字化艺术再生 |
一、传统文化理念的再生 |
二、传统符号元素的再生 |
三、传统美学趣味的再生 |
四、传统民族精神的再生 |
第二章 互联网时代中华元素在数字化艺术传播中的重塑与意义 |
第一节 互联网时代下传播关系的变革 |
一、连接:从“赛博空间”到全时空连接的数字化语境 |
二、网状:从中心发散型到“去中心”化的网状节点传播模式 |
三、互动:从单向被动到双向互动的新型传受关系 |
第二节 互联网时代下中华元素数字艺术传播的机遇 |
一、青年为主体的受众群体——最核心最广泛的传承力量 |
二、社交为导向的社群传播——多层次多维度的强传播力 |
三、数据为核心的数字技术——更全面更准确的科技支撑 |
四、移动媒介下的场景革命——更丰富更广阔的传播空间 |
第三节 互联网时代数字化艺术传播对中华元素传承的现代重塑 |
一、环境再塑:高程度数字生存语境构建当代传播环境 |
二、文化弥合:多样化数字艺术形式跨越海外传播鸿沟 |
三、有效表达:国际性数字传播语言彰显中华元素魅力 |
四、重焕光彩:高品质数字艺术作品传承民族文化内涵 |
第四节 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意义 |
一、“文化自信”的战略要求 |
二、文化产业的市场驱动 |
三、“文化身份”的内在诉求 |
四、海外传播的现实需要 |
第三章 互联网时代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现状 |
第一节 中华元素数字化艺术传播的传受关系 |
一、艺术创造的多样传播者 |
二、艺术接受的广泛受众者 |
三、传播者和受众之间的关系 |
第二节 新媒介环境下中华元素数字艺术传播的主要形态 |
一、蓬勃发展的数字游戏 |
二、稳步推进的电影艺术 |
三、新兴崛起的电视综艺 |
四、其他类型的传播形态 |
第三节 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存在的问题 |
一、目标受众缺乏传播培育和分层 |
二、作品数字化艺术转译质量较低 |
三、经济价值与文化价值的不平衡 |
四、数字艺术传播形态发展不均衡 |
五、互联网的适应性和主动性不足 |
第四章 互联网时代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的创新路径 |
第一节 数字化艺术传播的主体策略 |
一、传播者的“工匠之心”:传统文化与现代美学的和鸣 |
二、接受者的“分众模式”:横向之本土和海外受众与纵向之内驱和培育型受众细分 |
三、把关者的高标准控制:数字化艺术传播的规范化建设 |
第二节 中华元素的艺术传播内容的数字化转译 |
一、现代:凝练的符号形态语言表达 |
二、吸引:沉浸式体验中的文脉传承 |
三、便捷:碎片化语境下的快速获取 |
四、故事:多样化叙事讲述中国故事 |
五、交互:新技术支持下的情景互动 |
第三节 数字化艺术传播的新生态建设 |
一、以“可沟通”的传播语言与“他者”对话 |
二、建设媒介高度融合下的立体化传播矩阵 |
三、深度运用重视参与感体验的互联网思维 |
四、综合多层次多维度的数字艺术传播形态 |
五、构建政府引导下全民参与的微传播热潮 |
第五章 中华元素数字化艺术传播的未来发展 |
第一节 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的趋势 |
一、中华元素的国际化传播水平更深入和广泛 |
二、人工智能等高科技的融合应用成为新亮点 |
三、中华元素传承下的商业和产业化程度更高 |
第二节 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现存难点 |
一、跨文化传播中的数字化信息传递的不对等 |
二、警惕互联网新媒介对传统文化内涵的消解 |
三、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的现实把关难度大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主要论文 |
致谢 |
(5)《国家宝藏》的民族文化记忆建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三、研究基础 |
四、研究现状 |
五、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宝藏》产生的语境及传播策略 |
1.1 电视文化类节目的崛起:《国家宝藏》产生的社会语境 |
1.1.1 电视节目泛娱乐化现象严重 |
1.1.2 受众强烈的精神文化需求 |
1.1.3 政策导向和国家战略规划 |
1.2“记录式综艺语态”:《国家宝藏》的创新传播策略 |
1.2.1“文化的内核”:解读中华文化基因密码 |
1.2.2“综艺的外壳”:戏剧化演绎文物前世今生 |
1.2.3“记录的气质”:平民视角呈现国宝重器 |
1.2.4“情感的律动”:“一眼千年”中的家国情怀 |
1.2.5“跨屏的传播”:多平台的传播路径 |
第二章 《国家宝藏》的记忆符号分析 |
2.1 《国家宝藏》的符号系统 |
2.1.1 语言符号系统 |
2.1.2 非语言符号系统 |
2.2 《国家宝藏》的符号类型 |
2.2.1 意象符号:丰富遗存彰显文化厚度 |
2.2.2 人物符号:多样互动建构交往记忆 |
2.2.3 仪式符号:营造在场体验的媒介场域 |
第三章 《国家宝藏》的记忆叙事分析 |
3.1 《国家宝藏》的叙事主体 |
3.1.1 作为意志主体的国家 |
3.1.2 作为生产主体的媒体 |
3.1.3 作为互动主体的受众 |
3.2 《国家宝藏》的叙事视角 |
3.2.1 宏观—微观视角:民族意识与个体命运的相互关照 |
3.2.2 历史—当下视角:历史记忆与时代话语的交互共生 |
3.3 《国家宝藏》的叙事技巧 |
3.3.1 历史文物的故事化讲述 |
3.3.2 历史事实的情景化再现 |
第四章 《国家宝藏》的记忆价值建构 |
4.1 彰显民族文化的基本精神 |
4.1.1 刚健有为:人格精神的生动呈现 |
4.1.2 厚德载物:兼容并包的博大胸怀 |
4.1.3 贵和尚中:多样统一的充分实现 |
4.2 体现民族文化的伦理内涵 |
4.2.1 本仁:克己复礼的修身之本 |
4.2.2 尚义:匠心精神与家国情怀 |
4.2.3 尊礼:立世传家的礼乐文明 |
4.2.4 崇智:经世致用的科学精神 |
4.2.5 重信:无信不立的处世原则 |
第五章 关于《国家宝藏》建构民族文化记忆的思考 |
5.1 《国家宝藏》建构民族文化记忆的意义 |
5.1.1 文化层面:从身份认同到文化自信 |
5.1.2 情感层面:从私享经历到共享记忆 |
5.1.3 社会层面:从地域风俗到民族文化 |
5.2 《国家宝藏》建构民族文化记忆存在的问题 |
5.2.1 历史记忆碎片化,内容零散重复 |
5.2.2 表浅化生产逻辑,缺乏深层解读 |
5.2.3 品牌缺乏持续性,长远意识薄弱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6)原创文化类电视节目的文化记忆重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四、创新点 |
第一章 文化记忆对原创文化类电视节目的现实观照 |
第一节 文化记忆理论 |
一、文化记忆的理论内涵 |
二、文化记忆的主要载体:仪式和文本 |
第二节 原创文化类电视节目相关概念 |
一、电视节目及类型划分 |
二、文化类电视节目 |
三、原创文化类电视节目 |
第三节 原创文化类电视节目重塑文化记忆的必要性 |
一、政治背景:增强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国 |
二、行业调控:防止泛娱乐化、过度同质化 |
三、文化需求:物质生活富足后的精神追求 |
四、学术召唤:文化记忆相关研究方兴未已 |
第二章 原创文化类电视节目对文化记忆资源的选择 |
第一节 电视节目选择文化记忆资源的发展历程 |
一、兴起发展时期(2013年7 月—2014年7 月) |
二、遭遇瓶颈时期(2014年7 月—2016年1 月) |
三、再度崛起时期(2016年2 月—2018 年) |
第二节 电视节目选择文化记忆资源的演播形态 |
一、知识竞技:在角逐中提升文化知识储备 |
二、真人秀:在展示和体验中传扬人文精神 |
第三节 电视节目选择文化记忆资源的符号类型 |
一、语言符号 |
二、行为符号 |
三、舞美符号 |
四、音乐符号 |
第三章 原创文化类电视节目对文化记忆的唤醒 |
第一节 电视节目唤醒文化记忆的传播仪式 |
一、嘉宾选手深入特定情境 |
二、受众参与形成仪式互动 |
三、专家学者引领思考方向 |
第二节 电视节目唤醒文化记忆的艺术手法 |
一、互文性蒙太奇:建构视觉美学 |
二、陌生化处理:激发新奇感 |
三、双通道传播模式:打造情理结合场景 |
第三节 电视节目唤醒文化记忆的复现机制 |
一、影像和声音——显性复现 |
二、“民族”和“国家”——隐性复现 |
第四章 原创文化类电视节目对文化记忆的再生产 |
第一节 电视节目重构文化记忆的媒介框架 |
一、彰显国家形象的议题选择 |
二、弘扬主流价值的倾向凸显 |
三、复兴传统文化的意义赋予 |
第二节 电视节目重构文化记忆的主体诉求 |
一、社会文化诉求——重塑文化自信 |
二、公共服务诉求——提供审美教育 |
三、对外传播诉求——争夺“文化领导权” |
第三节 电视节目重构文化记忆的情感召唤 |
一、以人为本的精神内涵 |
二、文化乡愁的追怀心理 |
三、故事化的表达方式 |
第五章 原创文化类电视节目的受众认同建构 |
第一节 电视节目建构受众认同的三个维度 |
一、认知维度:对节目的多层解读 |
二、情感维度:对文化价值的评价 |
三、行为维度:参与文化活动的实践 |
第二节 电视节目建构受众的多元认同 |
一、文化认同: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树立 |
二、民族身份认同:中华民族文化弘扬者的担当 |
三、市场认同:电视文化节目影响力的回归 |
第三节 电视节目建构受众认同的发展路径 |
一、发挥电视媒体的责任担当,引领价值导向 |
二、深挖文化记忆符号资源,丰富节目主题 |
三、利用媒介融合传播渠道,加强国际传播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附录一 |
附录二 |
致谢 |
(7)唐鸿胪井刻石追索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背景 |
二、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内容 |
二、方法 |
第四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文物 |
二、文化财产 |
三、海外流失文物 |
第五节 研究目标与创新点 |
一、目标 |
二、创新点 |
第二章 唐鸿胪井刻石流失的史实 |
第一节 意图的萌发 |
第二节 行动的实施 |
第三节 刻石的重置 |
一、日本皇宫内的刻石 |
二、黄金山下的遗迹碑 |
第三章 唐鸿胪井刻石追索的历程 |
第一节 个人追索阶段 |
一、被盗史实的记载 |
二、个人追索的尝试 |
第二节 民间组织追索阶段 |
一、民间组织的成立 |
二、民间组织的活动 |
三、首次追索的过程 |
四、组织的近期动向 |
第四章 唐鸿胪井刻石追索的困境 |
第一节 法律协议的缺陷 |
一、国际公约无追溯力 |
二、国际公约约束力差 |
三、区域性协议不全面 |
四、国内相关法律缺失 |
第二节 日政右翼的阻挠 |
一、篡改历史史实 |
二、人为设置障碍 |
第三节 复杂的国际形势 |
第五章 唐鸿胪井刻石追索的策略 |
第一节 唐鸿胪井刻石的追索依据 |
一、史料证据 |
二、律法依据 |
第二节 唐鸿胪井刻石的追索途径 |
一、磋商协作 |
二、仲裁机制 |
三、法律诉讼 |
四、案例分析 |
第三节 唐鸿胪井刻石的追索环境 |
一、完善立法协议 |
二、科学设置机构 |
三、提升国际形象 |
四、理性对待追索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8)文化财产追索国际诉讼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文化财产追索的一般问题 |
第一节 流失文化财产的概念 |
一、文化财产的定义 |
二、流失文化财产的界定 |
第二节 文化财产追索争议产生的原因 |
一、文化财产争议的核心问题 |
二、两大法系对善意购买人保护的冲突 |
第三节 利用国际条约追索文化财产的局限性 |
一、保护文化财产的主要国际条约 |
二、适用国际条约追索文化财产的阻力 |
第二章 诉讼追索文化财产的法律选择 |
第一节 当前国际社会相关立法与司法实践 |
一、现有关于文化财产争议法律适用的规定 |
二、有关文化财产追索的诉讼实践 |
三、对涉外文化财产争议立法与实践的评析 |
第二节 文化财产返还争议中的识别 |
一、对争议性质的识别 |
二、对争议标的物的识别 |
三、文化财产返还争议中识别问题的评析 |
第三节 文化财产返还争议的法律选择方法 |
一、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
二、适用来源国法 |
三、适用最密切联系地法 |
第四节 外国文化财产立法的适用 |
一、适用外国文化财产立法的一般原则 |
二、适用外国文化财产立法的实践 |
三、文化财产领域外国法适用的发展趋势 |
第三章 中国追索流失文化财产法律适用制度的完善 |
第一节 追索文化财产的法律依据 |
一、国家所有权立法方面 |
二、出口管制法方面 |
第二节 追索文化财产法律适用存在的问题 |
一、实体法方面 |
二、冲突法方面 |
第三节 对完善我国文化财产追索法律适用的建议 |
一、实体法方面 |
二、冲突法方面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德国博物馆协会《殖民背景下藏品处理指南》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指南》主要内容 |
二.我国流失文物概况和追索困境 |
三、《指南》对我国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意义 |
四、《指南》的局限和问题 |
五.结语 |
(10)文化财产争议国际仲裁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论文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文化财产争议的国际仲裁概述 |
第一节 文化财产的概念 |
一、国际立法演进中的文化财产 |
二、文化财产概念中的多重属性 |
三、文化财产与文化遗产的区分 |
第二节 文化财产争议的本质、分类及可仲裁性 |
一、文化财产争议的本质 |
二、文化财产争议的分类 |
三、文化财产争议的可仲裁性 |
第三节 文化财产争议国际仲裁的特殊性 |
一、仲裁主体的复杂性 |
二、仲裁客体的多面性 |
三、仲裁规则的特殊性 |
第四节 文化财产争议国际仲裁的优越性 |
一、仲裁与诉讼 |
二、仲裁与谈判 |
第二章 文化财产所有权争议的国际仲裁 |
第一节 被盗文化财产争议的国际仲裁 |
一、被盗文化财产争议仲裁管辖权的确立 |
二、被盗文化财产争议仲裁庭的设立 |
三、被盗文化财产的临时救济措施 |
四、被盗文化财产争议的仲裁时效 |
五、被盗文化财产争议仲裁的举证责任倒置 |
第二节 武装冲突中文化财产争议的国际仲裁 |
一、武装冲突中文化财产争议仲裁管辖权的确立 |
二、武装冲突中文化财产争议仲裁庭的设立 |
三、武装冲突中文化财产争议仲裁实体法适用 |
四、武装冲突中文化财产争议仲裁的举证责任倒置 |
五、武装冲突中文化财产的第三方保管 |
第三节 水下文化财产争议的国际仲裁 |
一、水下文化财产争议仲裁管辖权的确立 |
二、水下文化财产争议仲裁主体的适格 |
三、水下文化财产争议仲裁程序规则适用 |
四、水下文化财产争议仲裁实体法适用 |
第三章 文化财产非法进出口争议的国际仲裁 |
第一节 文化财产非法进口争议的国际仲裁 |
一、文化财产非法进口争议的仲裁事项范围 |
二、文化财产非法进口争议的仲裁协议要件 |
三、文化财产非法进口争议仲裁裁决的作出与执行 |
第二节 文化财产非法出口争议的国际仲裁 |
一、文化财产非法出口争议的仲裁事项范围 |
二、文化财产非法出口争议仲裁协议的形式 |
三、文化财产非法出口争议仲裁管辖权的确立 |
第四章 文化财产民商事争议的国际仲裁 |
第一节 文化财产买卖争议的国际仲裁 |
一、文化财产买卖争议仲裁的国家管辖豁免例外 |
二、文化财产买卖争议仲裁协议的形式 |
三、文化财产买卖争议仲裁规则的适用 |
四、文化财产买卖争议快速仲裁的适用 |
五、文化财产买卖争议的逐步性仲裁 |
第二节 文化财产知识产权争议的国际仲裁 |
一、文化财产知识产权争议仲裁管辖权确立 |
二、文化财产知识产权争议仲裁员的选择 |
三、文化财产知识产权争议的快速仲裁 |
四、文化财产知识产权争议仲裁与调解结合 |
第三节 文化财产管理权争议的国际仲裁 |
一、文化财产管理权争议仲裁主体的确定 |
二、文化财产管理权争议仲裁管辖权的确立 |
三、文化财产管理权争议仲裁实体法适用 |
第五章 中国文化财产争议与相应仲裁机制的建立 |
第一节 我国文化财产争议的历史与现实 |
一、我国文化财产争议的历史背景 |
二、我国文化财产争议的发展现状 |
第二节 我国文化财产争议仲裁机制的滞后性 |
一、文化财产争议仲裁主客体范围有限 |
二、文化财产争议仲裁管辖权相对狭隘 |
三、文化财产争议国际仲裁规则的缺失 |
四、难以与文化财产争议国际仲裁接轨 |
第三节 我国文化财产争议仲裁机制的完善 |
一、采用文化财产争议仲裁的国际公约框架 |
二、扩张我国文化财产立法的域外法律效力 |
三、增设文化财产争议仲裁实体法适用规则 |
四、提升双边文化财产(仲裁)协议技术 |
结语 |
附录: 中国流失海外文化财产案例汇总表 |
主要缩略语索引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四、流失德国的中国国宝(论文参考文献)
- [1]故宫文物南迁[J]. 祝勇. 当代, 2021(04)
- [2]21世纪以来国际文物返还政策变化趋势研究[D]. 郑希. 上海大学, 2021
- [3]中国非法流失文物追索法律问题研究[D]. 靳力. 郑州大学, 2020(03)
- [4]互联网时代中华元素的数字化艺术传播研究[D]. 董甜甜. 东南大学, 2019(05)
- [5]《国家宝藏》的民族文化记忆建构研究[D]. 米雅璐. 山西大学, 2019(01)
- [6]原创文化类电视节目的文化记忆重塑研究[D]. 宛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9)
- [7]唐鸿胪井刻石追索研究[D]. 张齐彧. 广西民族大学, 2019(02)
- [8]文化财产追索国际诉讼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D]. 林超越. 武汉大学, 2019(06)
- [9]德国博物馆协会《殖民背景下藏品处理指南》探析[J]. 郑希. 中国博物馆, 2019(01)
- [10]文化财产争议国际仲裁的法律问题研究[D]. 李伟. 武汉大学, 20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