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经贸委出台改革医药流通方式意见(论文文献综述)
刘雅婕[1](2021)在《中国制造业资本和劳动力错配研究 ——水平测度、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及改善路径》文中研究说明中国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刻,经济增长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供给侧资源错配结构性矛盾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制约因素。制造业是我国实体经济的主体、技术创新的主战场,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领域。深刻认识并解决制造业资源错配问题,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和重要的实践意义。本文以我国制造业资本和劳动力错配为核心内容,按照“是什么,会如何,怎么办”的逻辑开展研究工作,重点分析资源错配的测度、资源错配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以及开放视角下的改善路径三大问题,为认识我国资源错配问题提供理论与经验证据。本文首先通过文献梳理,明确资源错配的概念定义与测算方法,聚焦最重要的两种生产要素资源——资本和劳动力,选取利润函数法对我国制造业资源错配进行多维度、长期趋势的测算。然后将资源错配引入要素收入份额分解,发现资源错配通过影响要素产出效率进而影响劳动收入份额。在此基础上,基于行业数据对我国制造业细分行业的劳动收入份额进行再分解,并计算出资源错配的绝对影响。最后,将对我国资源错配的改善路径研究置于开放的背景下,探索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带来的信息开放和外商投资准入政策变化带来的外资开放对我国制造业资源错配的改善效应及其微观机制。本研究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与结论:第一,是什么——我国制造业资源错配现状如何?理论分析基于Hsieh&Klenow(2009)提出的异质性企业垄断竞争模型,设定市场存在资本错配和劳动力错配,放松规模报酬不变假设,求解企业最优生产决策。结果表明,资本错配和劳动力错配通过扭曲要素边际产出价值,导致效率损失。基于1998-2013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中的制造业企业数据,本文从省份、行业、所有制三个维度对整体资源错配、资本错配和劳动力错配导致的效率损失进行测算。结果显示,我国资源错配在1998-2013年期间得到改善。从长期趋势看,总体资源错配和资本错配发展呈W型,效率损失波动变化。劳动力错配整体呈改善态势,因劳动力错配导致的效率损失逐渐减少。第二,会如何——资源错配会对劳动收入份额有何影响?已有研究多聚焦于全要素生产率问题,本文创新性地将资源错配引入利润函数,将行业劳动收入份额变动进行分解,探究资源错配对要素收入份额的影响,丰富关于资源错配经济影响的理论与实证研究。理论分析表明,劳动收入份额的变化来自技术进步偏向引发的技术进步偏向效应、要素密集度变化导致的资本深化效应以及由要素市场扭曲带来的资源错配效应。本文构建标准化供给面系统方程组,求解分行业要素替代弹性,利用制造业各行业数据,对劳动相对收入份额变化进行再分解。结果发现,资源错配对劳动相对收入份额的影响为负,资源错配效应的绝对影响先降后升,影响力仅次于技术进步偏向效应。纠正资源错配对于提高劳动收入份额、改善要素收入分配格局具有重要经济意义。第三,怎么办——如何改善资源错配?本文将对资源错配的改善路径研究置于开放的背景下,分析信息开放和外资开放对资源错配的改善作用。本文以互联网的广泛运用作为信息开放的代表,选取历史数据作为互联网的工具变量,使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检验互联网对资源错配的影响。结果显示,互联网渗透率的增加有助于改善资源错配,提高资本和劳动力的配置效率。互联网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错配存在异质性影响。互联网的广泛使用对改善低技术行业资源错配作用最大、对纠正密集使用该要素行业的要素错配效果更强、对改善我国东部和中部地区资源错配影响更显着。微观机制分析表明,(1)互联网打破信息传递壁垒,加速信息流通,通过降低企业管理费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2)互联网增强市场竞争,增加低效率企业淘汰概率,使资源从低生产率企业流向高生产率企业,提升市场整体资源配置效率。本文基于我国外资准入政策调整的自然实验,使用双重差分法检验外资开放对资源错配的影响。结果显示,外商投资的增加可以改善资源错配,提高资本和劳动力的配置效率。异质性分析表明,外商投资有利于缓解中、低技术行业的资源错配、对纠正劳动力密集型行业的资源错配影响更显着、更有助于缓解东部地区的资源错配。微观机制分析表明,(1)外商投资会激发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淘汰低效率企业,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2)外商投资会提高企业的外部融资能力,缓解东道国的资本约束,减少金融摩擦并改善资本错配。本文有三个创新点:第一是理论分析框架的创新。本文将资源错配以“价格楔子”的形式引入传统要素收入份额的分析框架中,对劳动收入份额变化进行了再分解,从理论层面探究资源错配对要素收入份额的影响,补充已有研究不足。第二是研究思路与研究视野的创新。本文将对我国资源错配的分析置于开放的背景下,利用工具变量法和双重差分法对互联网发展和外商投资对资源错配的影响进行因果识别和推断。第三是经验证据的更新。本文从省份、行业、所有制三个维度分别测算了我国制造业的资源错配效率损失情况,发现我国资源错配发展呈W型,为认识我国制造业资源错配的动态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分析视角。未来应不断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不断完善市场价格体系,提高要素流动性水平,依托市场化改革纠正资源错配、提高生产要素资源利用效率。其次,要加快“互联网+”战略实施,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等传统产业融合,发挥互联网对改善资源错配的积极作用。同时,要加大对外开放的广度与深度,切实发挥外商投资对优化资源配置、矫正要素扭曲的积极作用,以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改革的全面深化。最后,要释放人力资本红利,促进劳动力与岗位、产业的匹配程度,提高人力资本转化效率。
张骁华[2](2020)在《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完善研究》文中提出本文研究的问题核心是完善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借以实现药品市场中政府以市场化手段进行价格干预的目标,最终达成平抑药品价格、促进医药领域健康良性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效果。本研究的社会背景是医疗花费飞速上涨,药品价格居高不下,医保基金风险水平升高,公民健康权实现受到威胁;本研究的立法背景是《药品管理法》的修订,《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本研究的国家战略背景是《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的发布。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是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政府适时适度干预价格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兼具行政化与市场化特征,具有复杂性、多维度、交叉性以及共生性的特点。本文坚持以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完善为问题导向、以实现药品市场政府以市场化手段进行价格干预为目标,通过文献研究方法、历史分析方法、比较研究方法,解析我国药品采购价格制度历史和现状,比较域外主要经济体相关药品价格管理制度,剖析我国现行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的结构性问题及原因,并对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建议。本文包括引言、正文三章和结论。引言提出了本文的核心问题即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完善,阐述了本文的研究目标即实现药品市场政府以市场化手段进行价格干预,同时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了综述,并讨论了本研究所进行的研究范围与采用的研究方法。第一章对国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本章以我国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的历史沿革为切入点,分析我国国家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与经验。并提出了现行《价格法》、《药品管理法》框架下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立法形式、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形成机制、国家药品采购价格保障机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的法律责任和相关制度建设六个方面的18个问题。第二章剖析我国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现存结构性问题的成因,并指出其健康权利属性变化、患者选择权的不完全性、药品的经济和民生二重性、药品市场的寡头垄断性、信息不对称性和需求刚性,以及高科技创新性和宏观战略地位的过保护性六点内部固有成因,以及健康领域供需不平衡矛盾突出、药品价格市场调节机制失灵、本土制药企业重营销轻研发创新投入不足和上游原料药价格垄断四点外部市场成因。第三章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的完善提出了《价格法》相关、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立法、国家药品采购价格触发机制、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形成机制、国家药品采购价格保障机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的法律责任和相关制度七个方面共20点建议。最后,本文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得出了如下结论:无论理论还是实践,政府对药品价格适时适度的干预在世界范围内都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政府价格干预不能是粗暴简单的行政命令,政府应该更多的参与市场,以市场化的手段调节市场的失衡、失灵与失速;制度的构建与设计应该着眼于市场发展,着力于精细立法,使其有效平衡市场各主体之间失衡的法律关系和利益关系,推动药品价格回归内在价值,使市场回归社会本源秩序。
刘琳[3](2020)在《我国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提出众所周知,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近年来的重大药害事件频发,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药品安全正处在严峻的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有必要加强和改进药品安全监管能力。西方国家从上世纪初就开始对药品及其监管问题进行了研究,其针对某项具体监管方案或某项具体药害事件进行评价的较多,而从整体上对于药品安全事故的实质以及监管体制运行的内在机制等问题缺乏深入研究。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理论家开始关注药品安全监管问题,但目前国内相关研究的系统性深入性尚有不足,实证研究更是比较匮乏。基于此,本文在剖析当前我国药品产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基础上,提出促进药品产业健康发展与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共同目标,借助风险社会治理理论,对药品产业及监管制度的发展现状与内在机理进行探究,进而从体制、机制、法制的层面对药品安全监管的路径进行探讨,最终就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层面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是药品安全监管的基础理论。何谓“药品安全”?与其说是基于“安全”来界定内涵,不如说是围绕安全问题的根源——“风险”来诠释定义,即如何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将药品风险降低至人们可接受的程度之内。可见,药品安全监管不仅包含许可、审批、退出、价格等经济性监管机制,还包括产品标准、质量、安全、权益保障等社会性监管机制。有效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内涵是有关药品安全监管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其外延还包括明确的监管主体、科学的职权划分,以及良好的监管环境。基于此,笔者从药害典型事件、政府监测与检查数据、消费者认知三个层面,对药品安全态势开展实证考察,并得出药品市场需求和供给水平总体偏低,“大产业—弱监管”的结构性矛盾凸显,多元药品安全风险交织并存的结论。第二章是药品安全监管的理论基础。药品安全问题涉及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基础理论,并非单一的法律问题。因此,研究药品安全问题应综合运用跨学科的方法与知识进行全方位的分析与观察。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药品安全具有负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和逆向选择。药品安全问题无法根治的原因在于利益的内在驱动,找准药品市场中各方利益均衡点并实现社会整体利益提升才是药品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从管理学角度来看,官僚制、新公共理论和治理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不同的药品安全治理组织体系构建模型,当前我国以官僚制为基础的药品安全治理组织结构正在向协调治理、整合治理、多中心治理发展,并着力打造一个相对完整的风险治理闭环。从法学角度来看,药品安全治理带有明显的经济法属性,既涉及到政府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以及不同企业内部之间的秩序调整,这提示了我们如何在尊重和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的基础上有限度地进行国家干预,同时激发社会参与活力,以确保社会整体利益的有效提升。第三章是我国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及不足。就监管法律制度的静态框架而言,我国药品安全监管建立的是“以中央为主导,以地方为基础,省级以上单设药监,省级以下综合监管的分级管理体制”。监管权的配置呈现“统一、权威、高效”的新特征,同时面临着协调性不足、专业性弱化的可能。与此同时,国家逐步建立起以《药品管理法》为核心的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但基于法律的不完备性,立法层次不够高、部分概念不够明晰、法规体系不够完善、责任体系不够健全等难题仍待解决。就监管法律制度的动态运行而言,我国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执行、适用、遵守和社会监督总体稳定并保持向好趋势。国家越来越重视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并更多地从风险治理角度来重新审视药品生命周期全过程的风险控制问题。具体到监管政策层面,中国初步具备了药品风险识别能力,建立起了较为科学的药品风险评估体系,基本建立起了覆盖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体制,促进了药品风险信息的公开化。但由于中国医药产业规模较大,多小散乱的局面多年没有得到根本改善,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领域的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第四章是国外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比较分析。美国、欧盟、英国、德国和日本作为发达国家(地区)代表,已构建起较为健全的监管体系和成熟的监管模式,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从纵向事权划分来看,日本、英国属于单一制国家,药品监管由中央专属行使;德国、美国属于联邦制国家,中央和地方政府对药品实行联合监管。从横向事权划分来看,美国、日本等国家药品监管表现为一元制模式,即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的全过程、全环节监管;而英国、德国等国家药品监管则表现为多元制模式,除了药品监管部门以外,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作为重要补充,共同参与对药品行业的监管。这对我国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很好的启示:我国现有监管机构的纵向设置更接近于双轨制,如何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职能,建立相应沟通协调机制,成为今后的改革方向;同时,现有的监管机构横向安排是属于多元制的模式,今后的改革方向应该是根据政府间横向事权和职能,科学调整机构设置,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对健康产品进行统一市场监管。第五章是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变革。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重塑,首要是厘清监管机构的设置及监管权的配置。在借鉴各地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之上,有必要树立统一市场监管理念,精简政府机构,理顺上下关系,打破“职责同构”。并且,科学设置部门内和部门间职责和事权,保证监管的公正性和相对独立性。在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动态运行中,首先,科学立法是前提。这就要求我们在立法过程中既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增强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又要重视发挥立法对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其次,严格执法是关键。这就要求在执法过程中建立健全事前预警制度、事中处置制度和事后应急制度,尽最大可能减少与药品相关风险。再次,公正司法是防线。这就要求在司法过程中建立相应的风险应对机制,对施害者分施以惩罚,同时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对受害者实现救济。最后,全民守法是基础。这就要求建立风险交流机制,为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协作、促进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共治体系奠定基础。最后一章是结语。目前,中国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如果将药品安全监管放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宏观背景下,放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中观环境下,放在多元微观主体的复杂诉求中,不难发现,计划时代遗留的“运动式”行政管理风格难以适应市场时代医药企业的百花齐放;药品生产经营与使用环节的“错位”对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目标的实现构成挑战;监管部门之间的政策冲突、药品供需方的利益分歧,并非药监部门的单一职权本身能够解决的。因此,要实现改革与法治的同步,建立有限、有效、有为的法治政府,需要从宏观、中观、微观环境中对监管权限及监管制度进行综合考量。进一步,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以更大的政治担当,加快构建统一权威的药品监管体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探索:一是构建横向集中、纵向一致的监管体制。在纵向事权划分上,强化药品安全的中央集中监管力量,为药品安全的地方属地监管指引方向、开辟道路;落实药品安全的地方属地监管责任,让药品安全统一监管的政策在地方上生根开花。在横向事权划分上,按照“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实行统一监管,既体现执法的协调性,又保证高风险环节的专业化。二是构建效率和安全相平衡的监管法制。加强药品安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立法,及时修订现有法律法规,做到科学立法;设置权力清单,做到严格执法;保障合法权益,做到公正司法;加强诚信建设,实现全民守法。三是构建风险管理全覆盖的运行机制。这就需要以风险治理理念为指引,实现覆盖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处理好风险预警、风险干预与风险分担的关系,以及处理好风险交流与社会共治的关系。
王炳垚[4](2020)在《政策工具视角下我国环保产业政策文本内容分析》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成为现阶段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发展环保产业不仅有利于进行污染治理,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而且也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环保产业的发展得到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政府颁布了大量的环保产业政策促进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由于我国环保产业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期,政策的科学合理与否至关重要。基于此,本文从政策视角下,对我国中央层面颁布的环保产业政策文本进行分析研究,发现政策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收集并筛选出360份高度相关的环保产业政策文本进行分析。通过借鉴前人在政策工具方面的研究成果,建立了“政策工具、产业价值链和政策力度”三维分析框架。在对环保产业政策文本进行编码、归类的基础上,根据三维分析框架,对环保产业政策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分析发现,环保产业政策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不同类型政策工具应用存在不足;二是政策工具在产业价值链分布上不够合理;三是环保产业政策力度有待加强。基于数据统计和理论分析,提出相应的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加强目标规划;二是加强需求型政策工具的应用;三是完善资金投入、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的实施细节;四是加强环保产业价值链中投资和消费的支持力度。
司怡君[5](2020)在《我国药品治理主体的优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药品作为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药品的安全问题,一直受到政府和群众的密切关注。但是在如此严格的把控下依然有种种问题出现,因为错误的储存方法、不当的使用方式、夸大虚假的广告宣传等使原本用来治病救人的药品,成为威胁公众生命安全的一把利剑。仅仅依靠政府的监管,已经不能应对日渐棘手的药品安全问题,着手讨论引入其他主体参与药品治理已经成为新阶段探讨的热点话题。随着中国对社会治理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等多元主体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并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呼声越来越高。药品安全问题,已然成为我国当下乃至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亟待解决的严峻问题,社会各界给予药品安全问题很高的关注度。我国不断完善和优化药品治理主体的种类和参与方式,虽然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在药品领域要么不发生安全事件,一旦发生,那就是重大的涉及范围广的群众影响大的事件,必须严防严打,进行提前预判,将风险扼杀在摇篮里,不让小风险、个别风险、局部风险有转为大风险、综合风险和系统风险的可能,坚持党的领导不放松,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发挥群众的智慧努力创新,共同应对各种挑战。这对于本研究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以药品监管主体进而转为药品治理主体为中心,结合现行立法,选取我国药品监管体制的历史演进这一视角,指出我国药品治理主体的现状及问题,把我国同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药品监管制度、监管主体及其职能手段等方面进行比较,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提出符合我国药品治理主体优化的建议。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药品治理主体的概念进行阐释,主要对“药品”、“治理”和“主体”的相关概念做了介绍,对多元主体的分类、各自的地位与作用进行细化归类整理,研究分析药品治理主体多元化对于我国药品安全的重要性,得出我国应当持续优化药品治理主体这一目标的结论。第二部分,对我国药品治理主体的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从现行立法要求,主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分析;药品监管部门的演进及监管效果,按时间顺序大致分为四个部分进行讨论;通过解读三份社会治理蓝皮书报告的内容对企业、社会和公民参与治理的现状做出说明。从政府存在的监管力量不足、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欠缺;企业未认清企业社会责任、没有树立正确的企业价值观;社会公众参与治理受限、缺乏明确且具体的参与权规定等角度,对我国药品治理主体存在的问题进行分角度细致地分析。第三部分,从政府监管、企业自律、行业协会监督和公众参与方面的异同进行对比分析并对美国、欧盟以及日本等国家的药品多元主体治理经验进行借鉴,主要从完善药品监管法律体系、建立先进的药品监管人才培养制度、保障高效的药品监管机构职能以及实现多元治理主体参与药品治理等四个角度进行归纳,找出适合我国优化药品治理主体的借鉴之处。第四部分,分析各主体间的作用关系,提出优化我国药品治理主体的对策,从完善立法、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以及加强多元主体的共同治理等角度提出参考建议,从而实现药品治理主体多元化的理想目标,以期更好地推进和完善我国的药品治理体系建设,为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艾尼瓦尔·吐尔逊[6](2020)在《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企业员工持股具有提高员工收入、促进员工积极性和提升企业经济绩效的潜力,因而受到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青睐。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国有企业重启员工持股制度,员工持股制度上升到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前沿,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员工持股制度的高度关注。国有企业推行员工持股制度有助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整体发展。广大企业员工和资本所有者共同分享企业收益,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以“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为目标的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有利于完善国有企业经济民主建设、促进国有企业创新、改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完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机制。实际上,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员工持股制度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是伴随着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逐步发展起来的。在这三十多年期间,我国员工持股制度几经沉浮,经历过大力推广,也数次因各种问题而被紧急“叫停”,其发展历程比较曲折。主要是因为我国关于企业员工持股的具体制度安排不够完善、相关理论基础不够成熟。与过去相比,我国推行员工持股的市场经济条件和法律制度相对成熟,但整体而言,相关法律法规非系统化、非细致化问题仍然存在,这不利于员工持股的顺利推行。从当前一些国有企业的实践情况来看,有些企业实践者仍然缺乏对员工持股制度功能作用的深入了解,只是把员工持股制度作为为员工谋短期福利的工具。理论界也有观点认为,员工持股具体的权利内容应该限定在分配领域,否则会降低企业决策效率。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对员工持股制度的功能的侧重点不同,那么得到的结论和实际效果也有所不同。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推行员工持股制度的目标是要“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就其追求的“利益共同体”理念而言,必须对员工持股制度的经济激励功能、公司治理功能、收入分配功能都给予同等的重视。如果仅仅强调员工持股的收益机制,而缺乏持股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有效制度性保障,难以让员工产生主人翁意识。收益分享为员工带来提高工作效率的正向激励,而员工参与管理则为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有效路径。现阶段为了保障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的顺利推行,仍然需要强化对员工持股制度的理论认识、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和配套政策措施。此轮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股制度改革还应坚持分类实施原则、公开透明原则、自愿入股原则。在绪论中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创新点和研究中存在的不足;第二章阐述了员工持股制度的概念性框架、国内外的相关理论;第三章解析了国有企业实行员工持股制度的重要意义;第四章介绍了我国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的演进阶段,并对各阶段实行员工持股的目的、特征、相关法律政策、问题进行归纳说明;第五章对国有企业推行员工持股的现状进行阐述,并用实证研究方法检验了国有上市公司当前员工持股模式对企业业绩的影响,还用案例法具体介绍了个体国有企业中员工持股制度的推行情况,最后总结了现阶段国有企业推行员工持股制度面临的困境;第六章介绍了美国、英国和法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员工持股制度,以便为我国的员工持股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借鉴;第七章首先提出了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最后给出政策建议。
王佳宁[7](2017)在《抚脉历程——改革开放40周年大事记(1998~2002)》文中研究说明从改革发端,到深化改革呐喊,再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开大阖,其进程中的若干主次、节点值得系统回顾总结。当改革转入全面制度创新的轨道,理性回望来路,梳理40年改革脉络,使改革朝纵深探索,多见成效,少走弯路,减少成本,其意义不言而喻。作为中国经济学品牌期刊,《改革》始终关注中国转型和发展进程,在全国学术期刊中率先推出"改革开放40周年大事记",与读者一同见证和回眸中国改革开放征程。本期摘编整理19982002年大事,敬请垂注!
彭翔[8](2012)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分析框架与治理机制引入》文中认为近年来,我国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看病贵”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对这一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对药品价格的控制和调整。而在新医改背景下对我国药品价格问题进行研究,需要以更宽的视角研究药品价格的形成机制。药品的物品属性决定了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基本原则,是全文分析的逻辑起点。通过对公共物品定义演变的分析,本文认为在社会医疗保险的制约下,药品具有准公共物品的属性,而对药品物品谱系的进一步划分是:作为国家政策载体的药品,属于公共政策所衍生的公共物品;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是一个社会的刚性需求,也应当被看做公共物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除去基本药物以外的药品,属于准公共物品的范畴;医保目录以外、同时又不是政府特定政策载体的药品,属于私人物品。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是研究我国药品价格问题的落脚点。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要素包括:价格主体、权力配置、运作方式、价格形式与体系。价格主体及其权力配置决定了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运作方式,运作方式最终产生相应的价格形式和价格体系。本文进一步认为,药品价格主体的互动机制实际上是一种博弈机制,而这种博弈机制是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诸要素的直观反映形式。我国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演变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建国初期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是我国的计划价格阶段,也就是药品价格管制机制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期到21世纪初期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阶段,也是药品价格管理机制不断探索、完善的阶段;2009年以来,是在新医改的推动下药品价格治理机制初现端倪的阶段。药品价格管理机制是当前我国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内容,本文对我国药I品价格管理机制的政策效应和运行效果进行了分析。在政策效应方面,各个利益主体因为自身议价能力的不同而产生了在药品价格利益分配中的地位差异;在运行效果方面,目前实施的药品集中采购发挥了竞争对药品价格的降低作用,对药品价格弹性的分析结果则表明了我国在药品处方环节存在“大处方”、“开贵药”的情况。对当前中成药价格形成机制的案例分析表明,价格管理部门在药品价格形成中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但是价格管理部门对最高零售价格的调整不及时或失当。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本文对如何完善我国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进行了思考。对我国而言,因为政府在医疗保健筹资体系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由于药品生产企业的数量过多、力量分散,而政府又有干预制药产业和医药行业的政策传统,所以政府不可避免地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建立乃至运行中发挥主导作用。本文认为,由于医保目录内药品的准公共物品特性既不适合采取完全的市场定价,也不适合采取完全的政府定价,而政府主导的、基于多中心——合作治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能够适合药品公共性的特殊要求。本文构建了我国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药品价格治理机制的框架:物价部门、制药企业、医保机构、卫生部门是药品价格治理机制的四个治理中心;医保机构(或卫生部门)和制药企业分别拥有需方权力和供方权力,其权力配置应当是均衡的。价格管理部门在中立的地位行使影响药品价格的权力;运行机制是一种合作博弈机制,医保机构与制药企业之间是平等的博弈关系,价格管理部门通过指导价格划定双方行动选择的范围;价格形式包括反映价值的价格和反映供需的价格,价格管理部门制定的指导价格是反映价值的价格,而医保机构和制药企业博弈所形成的价格为反映供需状况的价格。在价格管理部门制定的药品指导价格范围之内,围绕着最终供需价格应当形成一个价格体系。在分析我国现实国情的基础上,为了构建药品价格治理机制,本文就所关注的若干问题提出了制度上的解决路径。一是修正力量失衡,让医保部门参与药品价格形成;二是重视协商手段,建立药品价格谈判机制;三是建立博弈标准,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四是坚持集中采购制度,完善这一权宜之计。
胡洪斌[9](2011)在《中国产业进入规制的经济学分析》文中研究指明在现实生活中,产业进入规制是政府干预经济的一个广谱现象。无论是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的发达国家,还是市场经济体制相对不甚发达和完善的转型经济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政府都不同程度地对产业的进入或退出实施规制。在不断放松自然垄断产业进入规制的同时,产业进入条件规制则越来越受到广泛重视,其规制的标准和内容都呈现出不断加强的趋势。与此相反,现有的大多数关于产业进入规制的理论研究则散见于法学、产业经济学、法和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等方面的文献中,对其全面和系统的经济学专项研究并不多见。这与现实中产业进入规制的广谱实践形成了较大的反差。新中国自成立以来,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其转型过程俨然就是一个产业进入规制的放松过程。他通过非公有制企业的不断进入和扩张,实现了资源从传统的低效率部门向高效率的新兴部门的再配置。中国产业进入规制的实践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以“所有制形式”为标准的“产业进入规制”为特殊性前提,开始市场经济意义的产业进入规制;是一边完善市场机制、“制造”独立市场主体、塑造市场结构、建立竞争环境,一边进行产业进入规制改革的实践。这与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在产业进入规制源起和发展环境上存在着较大差异,他们在政治上存在一个相对有效的制衡机制,在经济上市场体系比较发达,规制对象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由此,在没有充分把握中国“特殊性”前提和整体发展的全貌,直接对某一产业的进入规制进行分析,往往会导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认识差异,即使是做出了一般性的效率评价,也往往会由于模型变量的权重变动、数据获取的完整程度,或数据样本的时间跨度等因素,难以达成一个普遍的共识。本文对国内外产业进入规制相关的经济学文献进行了梳理研究,通过引入“ER-SCP”和“成本收益”分析框架,对产业进入规制的经济学理论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了中国产业进入规制的特殊性和相应的规制环境,梳理和探究了中国产业进入规制的整个动态演化过程,以此指出了中国产业进入规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产业进入规制的思路和政策措施。这对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认识现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有现实和借鉴意义。
李志豹[10](2011)在《“以药养医”难题初解》文中认为在综合配套的全方位对等体系尚未有效建立健全的情景下,药品流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达成仍面临诸多历史难题。 上海市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曹伟荣告诉本报记者,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必须和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以及流通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同步推进,这才是行业改革和
二、国家经贸委出台改革医药流通方式意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家经贸委出台改革医药流通方式意见(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制造业资本和劳动力错配研究 ——水平测度、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及改善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 研究内容与结构 |
1.4 研究重点、难点及可能的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 |
2.1 资源错配的定义与理论沿革 |
2.1.1 资源的概念与定义 |
2.1.2 资源错配的概念与定义 |
2.1.3 资源错配的理论沿革 |
2.2 资源错配的测算方法 |
2.2.1 生产函数法 |
2.2.2 生产前沿法 |
2.2.3 利润函数法 |
2.2.4 指标法 |
2.3 资源错配的成因 |
2.3.1 市场环境因素 |
2.3.2 政府(制度)因素 |
2.4 资源错配的经济影响 |
2.4.1 微观层面 |
2.4.2 中观层面 |
2.4.3 宏观层面 |
2.5 文献述评 |
3 中国资源错配与市场化改革:理论与经验 |
3.1 市场化改革的基本逻辑 |
3.2 劳动力市场化改革与劳动力错配 |
3.2.1 劳动力价格机制 |
3.2.2 劳动力流动性 |
3.3 资本市场化改革与资本错配 |
3.3.1 利率市场化 |
3.3.2 资本流动性 |
3.4 本章小结 |
4 我国制造业资源错配动态变化与水平测度 |
4.1 资源错配的测度 |
4.2 数据选择与处理 |
4.2.1 数据库介绍 |
4.2.2 数据清理与匹配 |
4.2.3 变量选取说明 |
4.3 资源错配的动态变化:要素边际产出视角 |
4.3.1 省份维度 |
4.3.2 行业维度 |
4.3.3 所有制维度 |
4.4 资源错配的效率损失 |
4.4.1 省份维度 |
4.4.2 行业维度 |
4.4.3 企业性质维度 |
4.5 本章小结 |
5 资源错配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 |
5.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5.2 资源错配下的要素收入份额再分解 |
5.3 参数估计方法与结果 |
5.3.1 参数估计方法 |
5.3.2 数据与变量说明 |
5.3.3 分行业估计结果 |
5.4 劳动收入份额变动解析 |
5.4.1 制造业劳动收入份额变动趋势及解析 |
5.4.2 分行业劳动收入份额变动趋势及解析 |
5.5 本章小结 |
6 资源错配的改善路径:基于开放的视角 |
6.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6.2 信息开放对资源错配的改善作用:以互联网为例 |
6.2.1 计量模型与数据说明 |
6.2.2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2.3 微观机制检验 |
6.3 外资开放对资源错配的改善作用:来自外资准入政策调整的证据 |
6.3.1 外资准入政策 |
6.3.2 识别策略与数据说明 |
6.3.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3.4 微观机制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7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2)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目标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范围 |
第一章 我国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现状与问题 |
一、我国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的现状 |
二、现行《价格法》的问题 |
(一)民生商品概念问题 |
(二)价格形成机制问题 |
(三)价格程序法问题 |
三、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立法层面的问题 |
(一)实体法体系化问题 |
(二)法定主体问题 |
(三)法律位阶问题 |
(四)药品价格程序法问题 |
四、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形成机制的问题 |
(一)系统化、多元化问题 |
(二)数据及合法性问题 |
(三)国际化问题 |
(四)评标管理制度问题 |
(五)专家论证与社会参与问题 |
五、国家药品采购价格保障机制的问题 |
(一)量化采购的制度保障问题 |
(二)采购回款的约束机制问题 |
六、药品采购价格制度的法律责任问题 |
七、相关制度建设问题 |
(一)新药评审和用药指导法律制度问题 |
(二)公立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问题 |
(三)其他相关制度问题 |
第二章 我国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问题成因 |
一、内部固有成因 |
(一)健康权属性特征的变化 |
(二)患者选择权的不完全性 |
(三)药品的经济、民生二重性 |
(四)药品市场的寡头垄断性 |
(五)信息不对称性和需求刚性 |
(六)高科技创新性和宏观战略地位过保护性 |
二、外部市场成因 |
(一)健康领域供需不平衡矛盾突出 |
(二)药品价格市场调节机制失灵 |
(三)本土制药企业重营销轻研发,创新投入不足 |
(四)上游原料药价格垄断 |
第三章 我国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完善对策 |
一、现行《价格法》的建议 |
(一)明确民生商品的内涵和外延 |
(二)完善多元化价格形成机制 |
(三)构建价格程序法 |
二、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立法层面的建议 |
(一)推动药品采购价格实体法专项立法 |
(二)明确药品采购价格制度的法定主体 |
(三)提高药品采购价格法律制度的法律位阶 |
(四)构建药品采购价格程序法立法 |
(五)推动卫生健康领域以支付为核心的组织制度改革 |
三、国家药品采购价格触发机制的建议 |
四、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形成机制的建议 |
(一)科学的药品分类采购管理机制 |
(二)数据采集的法律依据与药品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区块链技术应用 |
(三)加强药品价格国际合作 |
(四)完善评标专家管理制度,提高评标标准的全面性 |
(五)构建药品采购价格的听证制度 |
五、国家药品采购价格保障机制的建议 |
(一)强化“以量换价”制度化保障,保证中标企业利益 |
(二)合同有效执行的制度化保障措施 |
六、明确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的法律责任 |
七、相关制度的建议 |
(一)新药评审法律制度和临床用药指导法律制度 |
(二)公立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建议 |
(三)其他相关制度的建议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附录1 1996-2020年颁布的药品价格相关文件 |
附录2 第115、116届美国国会药品价格相关法律法规法案 |
致谢 |
(3)我国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目的和主要内容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3 技术路线 |
2 药品安全监管的基础理论 |
2.1 药品安全与监管的内涵 |
2.1.1 药品安全的定义 |
2.1.2 药品安全监管的界定 |
2.1.3 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内涵和外延 |
2.2 药品安全态势的实证考察 |
2.2.1 基于药害事件典型案例的分析 |
2.2.2 基于政府检查监测数据的分析 |
2.2.3 基于消费者问卷调查的分析 |
2.2.4 药品安全总体态势 |
2.3 本章小结 |
3 药品安全监管的理论基础 |
3.1 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经济学基础 |
3.1.1 药品安全外部性理论 |
3.1.2 药品安全内部性理论 |
3.1.3 药品安全供求中的成本收益 |
3.2 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管理学基础 |
3.2.1 官僚制理论视野下的药品安全 |
3.2.2 新公共管理理论视野下的药品安全 |
3.2.3 治理理论视野下的药品安全 |
3.3 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社会学基础 |
3.3.1 风险社会中药品安全风险放大 |
3.3.2 社会规范的缺失诱发药品风险 |
3.3.3 企业的越轨行为引发药品风险 |
3.4 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法学基础 |
3.4.1 适度干预与药品安全 |
3.4.2 社会本位与药品安全 |
3.4.3 实质正义与药品安全 |
3.5 本章小结 |
4 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及不足 |
4.1 药品安全监管权的配置 |
4.1.1 药品安全监管体制从垂直、分类走向分级、统一 |
4.1.2 新时期“三合一”背景下的药品安全监管权配置 |
4.1.3 药品安全监管权配置的缺陷 |
4.2 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框架 |
4.2.1 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从单一走向完善 |
4.2.2 以《药品管理法》为核心的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
4.2.3 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缺陷 |
4.3 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执行 |
4.3.1 建立贯穿药品整个生命周期的监管网络 |
4.3.2 建立药品安全监管事中干预机制 |
4.3.3 建立药品安全监管事后应对机制 |
4.3.4 药品安全执法过程中的困境 |
4.4 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适用 |
4.4.1 药品安全的刑事处罚 |
4.4.2 药品安全的民事救济 |
4.4.3 药品安全司法适用中的困境 |
4.5 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遵守 |
4.5.1 药品企业对法律的遵守 |
4.5.2 行业协会对法律的遵守 |
4.5.3 药品安全守法过程中的困境 |
4.6 药品安全监管的社会监督 |
4.6.1 药品安全社会监督网络 |
4.6.2 药品安全社会监督中的困境 |
4.7 本章小结 |
5 国外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比较分析 |
5.1 奉行多元主义的美国药品监管法律制度 |
5.1.1 集中监管的美国药品监管机构 |
5.1.2 风险立法的美国药品监管制度 |
5.1.3 多元合作的美国药品监管模式 |
5.2 强调多元统一的欧盟药品监管法律制度 |
5.2.1 分级监管的欧盟药品监管机构 |
5.2.2 统一立法的欧盟药品监管制度 |
5.2.3 统一灵活兼具的欧盟药品监管模式 |
5.3 主张法团主义的英国药品监管法律制度 |
5.3.1 多元监管的英国药品监管机构 |
5.3.2 柔性立法的英国药品监管制度 |
5.3.3 政社合作的英国药品监管模式 |
5.4 奉行国家主义的德国药品监管法律制度 |
5.4.1 联合监管的德国药品监管机构 |
5.4.2 以责任立法为主的德国药品监管制度 |
5.4.3 强调政府干预的德国药品监管模式 |
5.5 强调政府主导的日本药品监管法律制度 |
5.5.1 整体监管的日本药品监管机构 |
5.5.2 严格立法的日本药品监管制度 |
5.5.3 主张政府干预的日本药品监管模式 |
5.6 国外药品监管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5.6.1 国外药品监管法律制度之比较 |
5.6.2 对我国药品监管法律制度的启示 |
5.7 本章小结 |
6 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变革 |
6.1 药品安全监管权配置之变革 |
6.1.1 借鉴各地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经验 |
6.1.2 构建科学合理的药品监管体制 |
6.1.3 优化药品监管体制的运作机制 |
6.2 药品安全监管之科学立法 |
6.2.1 明确立法价值取向 |
6.2.2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
6.2.3 完善药品标准体系 |
6.2.4 健全药品责任体系 |
6.3 药品安全监管之严格执法 |
6.3.1 健全药品安全事前预警制度 |
6.3.2 完善药品安全事中干预制度 |
6.3.3 优化药品安全事后应对制度 |
6.4 药品安全监管之公正司法 |
6.4.1 健全药品安全刑事处罚制度 |
6.4.2 完善药品安全民事救济制度 |
6.5 药品安全监管之自我规制 |
6.5.1 提高药品企业自律能力 |
6.5.2 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6.5.3 培育企业社会责任软法规制机制 |
6.6 药品安全监管之社会共治 |
6.6.1 树立多元主体共治理念 |
6.6.2 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渠道 |
6.6.3 发挥舆论媒体监督作用 |
6.6.4 强化消费者组织监督力量 |
6.6.5 培育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共治 |
6.7 本章小结 |
7 结语 |
7.1 主要发现 |
7.1.1 宏观制度环境:市场与制度反向演进 |
7.1.2 中观制度环境:医药产业上下游错位 |
7.1.3 微观制度环境:主体多元诉求复杂 |
7.2 政策建议 |
7.2.1 体制变革:构建纵向分级、横向整合的监管体制 |
7.2.2 法制变革:构建效率和安全相平衡的监管法制 |
7.2.3 机制变革:构建风险管理全覆盖的运行机制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我国药品安全状况及规制调查问卷 |
B.我国药品安全状况及规制调查报告 |
C.我国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目录 |
D.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E.学位论文数据集 |
致谢 |
(4)政策工具视角下我国环保产业政策文本内容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我国环境污染问题 |
1.1.2 环保产业发展现状 |
1.1.3 发展环保产业的意义 |
1.2 概念界定 |
1.2.1 政策工具 |
1.2.2 环保产业 |
1.3 问题的提出 |
1.4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研究法 |
1.5.2 内容分析法 |
1.6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7 创新点 |
2 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政策科学理论 |
2.1.2 政策工具选择理论 |
2.2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2.2.1 政策工具的相关研究 |
(1)政策工具分类研究 |
(2)政策工具的应用研究 |
2.2.2 环保产业政策的研究 |
3 政策文本收集和数据处理 |
3.1 政策文本收集 |
3.2 分析框架的构建 |
3.2.1 政策工具维度 |
3.2.2 产业价值链维度 |
3.2.3 政策力度维度 |
3.3 政策内容编码与归类 |
3.4 信度效度说明 |
4 环保产业政策文本内容分析 |
4.1 基于政策工具维度分析 |
4.2 基于产业价值链维度分析 |
4.3 基于政策力度维度分析 |
5 研究结论 |
5.1 不同类型政策工具应用存在不足 |
5.1.1 偏重环境型和供给型政策工具,轻需求型政策工具 |
5.1.2 需求型政策工具严重不足 |
5.1.3 在供给型政策中资金投入政策稍显不足 |
5.1.4 在环境型政策工具组合不合理 |
5.2 政策工具在产业价值链分布上不够合理 |
5.3 环保产业政策力度有待加强 |
6 政策建议 |
6.1 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加强目标规划 |
6.2 加强需求型政策工具的使用 |
6.3 完善资金投入、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的细节 |
6.4 加强环保产业价值链中投资和消费的支持力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A |
附录B |
致谢 |
(5)我国药品治理主体的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文献综述 |
1 国内研究现状 |
1.1 我国药品监管体系的发展历程 |
1.2 我国药品监管存在的问题 |
1.3 域外药品安全监管的经验借鉴 |
1.4 我国药品监管模式的创新与转型 |
1.5 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的探索 |
2 国外研究现状 |
2.1 美国药品监管相关经验研究 |
2.2 世界公共卫生机构监管经验 |
2.3 从主体和模式的角度谈治理 |
参考文献 |
前言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意义 |
2.1 理论意义 |
2.2 现实意义 |
3 研究内容 |
4 研究方法 |
5 特色之处 |
1 药品治理主体概述 |
1.1 药品治理主体的概念 |
1.2 药品治理主体的分类、各自的地位与作用 |
1.3 药品治理主体多元化的重要性 |
2 我国药品治理主体的现状与问题 |
2.1 现行立法 |
2.2 政府监管部门的演进及其监管效果 |
2.3 企业参与治理的现状及问题 |
2.4 社会参与治理的现状及问题 |
2.5 公民参与治理的现状及问题 |
3 药品多元主体治理的域外经验借鉴 |
3.1 政府监管主体方面的异同 |
3.2 企业自律主体方面的异同 |
3.3 行业协会监督主体的异同 |
3.4 公众参与主体方面的异同 |
3.5 国外药品治理经验与总结 |
3.5.1 完善的药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 |
3.5.2 先进的药品监管人才培养制度 |
3.5.3 高效的药品安全监管机构职能 |
3.5.4 多元的治理主体参与药品治理 |
4 我国药品治理主体优化的建议 |
4.1 明确各主体间的作用关系 |
4.2 完善立法 |
4.2.1 明确多元主体参与药品治理的权限 |
4.2.2 完善配套的规章制度 |
4.2.3 完善惩罚机制 |
4.3 提高政府的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
4.3.1 构建构建符合时代特点的监管机构 |
4.3.2 完善基层配套监管机构 |
4.3.3 落实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制度 |
4.3.4 创新监管方式 |
4.4 加强多元主体的共同治理 |
4.4.1 强化企业的自我监督作用 |
4.4.2 发挥行业协会的纽带作用 |
4.4.3 培育第三方机构补充作用 |
4.4.4 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
4.4.5 鼓励社会公众的协同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6)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员工持股制度的概念性框架与相关理论 |
2.1 员工持股制度的概念性框架 |
2.1.1 所有权 |
2.1.2 员工持股方式 |
2.1.3 员工股份获得方式 |
2.1.4 员工持股结构 |
2.2 国外相关理论 |
2.2.1 双因素经济论 |
2.2.2 分享经济论 |
2.2.3 民主公司论 |
2.2.4 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论 |
2.2.5 委托代理理论 |
2.2.6 心理所有权理论 |
2.3 国内相关理论 |
2.3.1 职工主体论 |
2.3.2 劳动力产权论 |
2.3.3 劳者有其股思想 |
2.3.4 人力资本产权论 |
第3章 国有企业推行员工持股制度的重要意义 |
3.1 有助于完善国有企业经济民主建设 |
3.1.1 国有企业历来重视经济民主建设 |
3.1.2 员工持股制度可补充国有企业原有经济民主制度 |
3.2 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创新 |
3.2.1 员工持股制度促进创新投入和创新投入效率的路径解析 |
3.2.2 员工持股制度促进员工创新意愿和知识分享的路径解析 |
3.3 有利于改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 |
3.3.1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 |
3.3.2 员工持股制度改善企业公司治理的路径解析 |
3.4 有助于完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机制 |
第4章 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的演进历程 |
4.1 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的起源 |
4.1.1 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动因 |
4.1.2 重新强调物质利益原则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
4.1.3 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的雏形 |
4.1.4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与员工持股制度 |
4.2 探索阶段(1980 年代初期-1991 年) |
4.2.1 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获得认可 |
4.2.2 出现的问题 |
4.3 规范化阶段(1992 年-1998 年) |
4.3.1 相关政策法规及其演变 |
4.3.2 发展概况 |
4.3.3 员工持股方式与资金来源 |
4.3.4 员工持股模式的创新 |
4.3.5 出现的问题 |
4.4 以股权激励为核心的发展阶段(1999 年-2012 年) |
4.4.1 相关政策法规及其演变 |
4.4.2 发展概况 |
4.4.3 出现的问题 |
4.5 有序稳定推进阶段(2013 年至今) |
4.5.1 员工持股成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实现路径 |
4.5.2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制度政策 |
4.5.3 国有控股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政策 |
第5章 现阶段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的实践 |
5.1 国有上市公司员工持股制度 |
5.1.1 基本情况 |
5.1.2 主要特征 |
5.1.3 实施员工持股制度的目的 |
5.1.4 国有上市公司当前员工持股模式的缺陷 |
5.1.5 国有上市公司当前员工持股计划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 |
5.2 员工持股试点企业中国电器院案例分析 |
5.2.1 公司介绍 |
5.2.2 员工持股方案 |
5.2.3 值得借鉴的重要经验 |
5.2.4 员工持股制度改革成效 |
5.3 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面临的困境 |
5.3.1 国有资产流失担忧影响员工持股制度的推行进程 |
5.3.2 对员工持股制度的认识不够成熟 |
5.3.3 持股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并未得到重视 |
5.3.4 相关员工持股法律规定不衔接 |
5.3.5 员工持股资金来源单一 |
5.3.6 相关税收政策存在尚不明确的地方 |
第6章 西方发达国家员工持股制度及其启示 |
6.1 美国员工持股计划 |
6.1.1 美国ESOP的运作机制 |
6.1.2 美国ESOP的特征 |
6.1.3 ESOP—美国流行的员工所有制形式 |
6.2 英国的员工持股制度 |
6.2.1 英国员工持股制度发展的背景 |
6.2.2 英国员工股持股计划的主要类型与相关制度安排 |
6.2.3 英国税收优惠型员工持股计划的发展概况 |
6.2.4 实行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
6.3 法国利润分享和员工持股制度 |
6.3.1 法国利润分享和员工持股的发展背景 |
6.3.2 法国当前流行的四种计划 |
6.3.3 法国的员工董事制度 |
6.3.4 法国员工持股和利润分享的发展概况 |
6.4 西方发达国家员工持股制度的启示 |
6.4.1 以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持和引导员工持股的发展 |
6.4.2 利用税收优惠刺激员工持股的推广 |
6.4.3 鼓励企业员工广泛参与 |
6.4.4 注重员工持股期限的长期化 |
6.4.5 工会积极参与员工持股制度的实施 |
第7章 我国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的原则及建议 |
7.1 坚持的原则 |
7.1.1 分类实施原则 |
7.1.2 公开透明原则 |
7.1.3 自愿入股原则 |
7.2 政策建议 |
7.2.1 完善和建立有关员工持股制度的法律法规 |
7.2.2 为员工持股制度提供税收和信贷支持 |
7.2.3 适当扩大持股员工范围 |
7.2.4 员工股份的转让应受到一定的限制 |
7.2.5 建立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容错机制 |
7.2.6 加强所有权文化建设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研究成果 |
致谢 |
(7)抚脉历程——改革开放40周年大事记(1998~2002)(论文提纲范文)
1998年 |
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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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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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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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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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
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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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11月 |
12月 |
(8)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分析框架与治理机制引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缘起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的相关研究 |
1.2.2 国内的相关研究 |
1.2.3 现有文献的启示 |
1.2.4 本文的研究空间 |
1.3 研究框架 |
1.3.1 研究目标 |
1.3.2 概念界定 |
1.3.3 论文的结构安排 |
1.3.4 技术路线 |
1.3.5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可能的不足 |
第二章 药品的物品属性辨析:价格形成机制的逻辑起点 |
2.1 公共物品与药品属性的相关分析 |
2.1.1 公共物品定义的演变 |
2.1.2 药品物品属性的界定 |
2.1.3 药品的特殊性 |
2.2 基于物品属性的药品分类 |
2.2.1 公共政策所衍生的公共物品:作为政策载体的药品 |
2.2.2 准公共物品:医保目录内药品 |
2.2.3 由于刚性需求而属于公共物品:基本药物 |
2.2.4 私人物品:医保目录外的药品 |
2.3 药品物品属性与药品价格的相关分析 |
2.3.1 药品价格的功能 |
2.3.2 药品价格与医疗服务价格的关系 |
2.3.3 药品价格的内在要求 |
小结 |
第三章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一个分析框架 |
3.1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概念解析 |
3.1.1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内涵界定 |
3.1.2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分析框架 |
3.2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要素解析 |
3.2.1 价格主体 |
3.2.2 权力配置 |
3.2.3 运作方式 |
3.2.4 价格形式及体系 |
3.3 不同物品属性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理论分析 |
3.3.1 政府供给的公共物品 |
3.3.2 作为准公共物品的医保目录内药品 |
3.3.3 基本药物 |
3.3.4 作为私人物品的药品 |
小结 |
第四章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历史回顾与现状分析:对文件和数据的考察 |
4.1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演变:对政策文件的考察 |
4.1.1 药品价格管制机制时期 |
4.1.2 药品价格管理机制探索与完善时期 |
4.1.3 药品价格治理机制探索时期 |
4.1.4 医疗领域物品属性演变与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演变的内在联系 |
4.2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政策效应分析:药品价格管理机制的政策手段 |
4.2.1 增大了企业的经营压力 |
4.2.2 减少了消费者的福利 |
4.2.3 政府行为的错位 |
4.2.4 医院垄断地位的加强 |
4.3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效果分析:对数据的考察 |
4.3.1 集中采购环节 |
4.3.2 医生处方环节 |
小结 |
第五章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问题分析:基于中成药的案例 |
5.1 中成药及中成药价格概述 |
5.1.1 中成药使用的特点:廉 |
5.1.2 中成药成本的特点:受原料价格影响大 |
5.1.3 中成药原料——中药材的特点:价格影响因素多 |
5.2 当前中成药价格主体博弈状况:分主体分析 |
5.2.1 中成药生产企业 |
5.2.2 中医院 |
5.2.3 价格管理部门 |
5.2.4 集中采购部门 |
5.2.5 医保部门 |
5.3 中成药价格形成机制的问题及改进探讨 |
5.3.1 价格主体:从缺失到补足 |
5.3.2 权力配置:从失衡到纠正 |
5.3.3 运作机制:从失范到回归 |
5.3.4 价格体系:从僵化到动态化 |
小结 |
第六章 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治理机制的引入 |
6.1 国外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借鉴:物品属性与制度逻辑的统一 |
6.1.1 英国:公共物品与药品价格协商 |
6.1.2 德国:准公共物品与药品价格制约 |
6.1.3 美国:私人物品与控制药品价格的集体行动 |
6.1.4 日本:准公共物品与制定药品价格的政府行为 |
6.1.5 国外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制度逻辑 |
6.2 治理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中的适用性分析:基于新医改的制度逻辑 |
6.2.1 新医改的制度逻辑 |
6.2.2 治理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中的适用性 |
6.3 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药品价格治理机制的框架 |
6.3.1 药品价格治理机制的主要行动主体 |
6.3.2 药品价格治理中心的权力配置 |
6.3.3 药品价格治理机制的运行机制 |
6.3.4 药品价格治理机制的价格形式与体系 |
6.4 药品价格治理机制的优势 |
6.4.1 对价格治理自发性的尊重 |
6.4.2 对集体行动逻辑的遵循 |
6.4.3 体现了多中心治理的优势 |
6.4.4 对价格主体自利性的承认 |
6.4.5 在我国现实国情下政府权力的恰当行使 |
小结 |
第七章 药品价格治理机制的构建路径与对策建议 |
7.1 修正力量失衡:引入医保部门 |
7.1.1 医保部门参与药品价格治理机制的必要性 |
7.1.2 建立医保部门参与的药品价格治理机制的设想 |
7.2 建立协商机制:药品价格谈判 |
7.2.1 药品价格谈判主体及其地位的平等性 |
7.2.2 药品价格谈判的依据与标准 |
7.2.3 药品价格谈判的目标确定 |
7.2.4 政府的监管 |
7.3 重视博弈标准:改进政府定价 |
7.3.1 对政府定价作用的重新认识 |
7.3.2 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 |
7.4 坚持集中采购:完善权宜之计 |
7.4.1 药品集中采购的现实必要性与临时性 |
7.4.2 完善药品集中采购的措施 |
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进一步讨论 |
8.1 研究的主要内容及结论 |
8.1.1 对药品物品属性的辨析 |
8.1.2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分析框架 |
8.1.3 对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历史的考察 |
8.1.4 对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实证与案例分析 |
8.1.5 对新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探讨 |
8.2 进一步讨论 |
附录 涉及或影响药品价格的政策文件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文章 |
(9)中国产业进入规制的经济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2.1 管制与规制 |
1.2.2 产业进入与产业进入行为 |
1.2.3 产业进入规制、进入数量规制与进入条件规制 |
1.3 国内外产业进入规制的经济学研究综述 |
1.3.1 产业进入规制的经济属性和逻辑 |
1.3.2 自然垄断产业进入规制的理论研究 |
1.3.3 产业进入规制需求的理论延伸 |
1.3.4 对"过度进入"规制的再认识 |
1.3.5 产业进入规制功能的理论反思 |
1.3.6 产业进入规制改革的研究 |
1.4 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内容 |
2 产业进入规制的经济学理论研究 |
2.1 产业进入规制的主客体及其行为方式 |
2.1.1 产业进入规制的主客体构成 |
2.1.2 产业进入规制主客体的"经济人"假设 |
2.1.3 产业进入规制主客体的行为方式 |
2.2 基于"ER-SCP"分析框架的产业进入规制理论研究 |
2.2.1 "ER-SCP"分析框架的构建 |
2.2.2 自然垄断产业的"ER-SCP"规制理论研究 |
2.2.3 竞争性产业的"ER-SCP"规制理论研究 |
2.2.4 在位企业阻止进入的"ER-SCP"规制理论研究 |
2.3 基于成本收益分析框架的产业进入规制理论研究 |
2.3.1 针对负外部性的产业进入规制 |
2.3.2 针对信息不对称的产业进入规制 |
2.3.3 产业进入规制成本与收益的分析 |
3 中国产业进入规制的历史演化、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
3.1 中国产业进入规制的历史演化 |
3.1.1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业进入规制 |
3.1.2 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时期的产业进入规制 |
3.2 中国产业进入数量规制的发展现状 |
3.2.1 竞争性产业的进入数量规制 |
3.2.2 自然垄断产业的进入数量规制 |
3.3 中国产业进入条件规制的发展现状 |
3.3.1 针对环境问题的产业进入条件规制 |
3.3.2 针对信息问题的产业进入条件规制 |
3.3.3 针对安全生产问题的产业进入条件规制 |
3.4 中国产业进入规制的存在问题 |
3.4.1 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完善导致的问题 |
3.4.2 规制机制和机构不健全导致的问题 |
3.4.3 监督机制和机构缺位导致的问题 |
3.4.4 市场体制及其支撑体系不完善导致的问题 |
4 中国加强产业进入规制的思路及政策措施 |
4.1 加强规制的基本思路 |
4.1.1 遵循原则 |
4.1.2 选择规制目标 |
4.1.3 降低规制成本和提供规制收益 |
4.1.4 采取多种规制形式和政策工具 |
4.1.5 建立独立、统一、高效和权威的规制机构 |
4.1.6 建立规制的行政监督机制及相应机构 |
4.2 完善规制的法律法规建设 |
4.2.1 建设专业的规制立法团队 |
4.2.2 制订并颁布《规制改革法》 |
4.3 完善规制机制的建设 |
4.3.1 建立规制政策的评价方法 |
4.3.2 有效防止规制滞后 |
4.3.3 完善并发展复审制度 |
4.3.4 建立普遍服务义务的长效解决机制 |
4.3.5 建立规制的补偿机制 |
4.3.6 健全产业退出保障机制 |
4.4 完善市场体制及其支撑体系建设 |
4.4.1 建立宪政约束机制 |
4.4.2 健全有效的产权保护制度 |
4.4.3 建设诚信政府 |
4.4.4 强化规制信息的透明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国家经贸委出台改革医药流通方式意见(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制造业资本和劳动力错配研究 ——水平测度、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及改善路径[D]. 刘雅婕. 浙江大学, 2021(01)
- [2]国家药品采购价格制度完善研究[D]. 张骁华.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3)
- [3]我国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 刘琳. 重庆大学, 2020
- [4]政策工具视角下我国环保产业政策文本内容分析[D]. 王炳垚. 山西师范大学, 2020(07)
- [5]我国药品治理主体的优化研究[D]. 司怡君.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0(04)
- [6]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研究[D]. 艾尼瓦尔·吐尔逊. 吉林大学, 2020(08)
- [7]抚脉历程——改革开放40周年大事记(1998~2002)[J]. 王佳宁. 改革, 2017(04)
- [8]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分析框架与治理机制引入[D]. 彭翔. 南京大学, 2012(01)
- [9]中国产业进入规制的经济学分析[D]. 胡洪斌. 云南大学, 2011(07)
- [10]“以药养医”难题初解[N]. 李志豹. 中国企业报,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