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伦理学及其在我国之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王江波[1](2020)在《高等教育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研究》文中提出在2016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等教育发展方向要同我国现实目标和未来发展方向联系在一起”,“要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要坚持立德树人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中心环节”,本选题正是基于这一指导思想而产生。高等教育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指的是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所带来的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积极促进的影响、效果及能力。该研究有利于丰富和拓宽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理论研究和理论视野,对于加强高校立德树人教育,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更好地实现高等教育立德树人(以下简称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具有积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旨在回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改进的需要、立德树人的高校之本守正创新的需要、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具体来说,本研究聚焦于从研究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的迫切需要到探究其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与挖掘古今中外相关思想资源;再研究立德树人与国家核心竞争力两者的内在关系,进而剖析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及作用发挥机制,再结合现实对其现状进行考察,进而提出优化作用发挥的策略。归结起来,本研究集中于以下几大问题的探讨。第一,挖掘了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的理论基础与思想借鉴。从国家核心竞争力、立德树人与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关系、立德树人发挥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为切入点,寻找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与中外思想资源。“共产主义道德是共产主义事业的基础”“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决定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等是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作用研究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欲求自强之道,总以修政事、求贤才为急务”等是中国传统文化思想资源;文化价值因素、心理与精神因素、态度因素、民族性格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显性影响是重要的西方思想资源。第二,厘清了立德树人与国家核心竞争力两者的内在关系。在对立德树人、国家核心竞争力等核心概念的内涵、要素、地位的分析基础上,进而把握“时代新人”是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发挥作用的实践主体。立德树人与国家核心竞争力两者的内在关系则表现为统一于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相互合作,共筑于形成国家开放战略中相互渗透,共建于互为对方营造环境中相互协调,共构于实现人全面发展目标中相互支撑。第三,剖析了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作用及其作用发挥机制。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发挥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的精神动力作用;实现智力支持、人才支撑、环境优化的保障作用等是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以政治是经济集中表现的马克思主义政治观为方向机制,以教育具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双重属性为连接机制,以把方向、协调各方等为内容的党的领导为保证机制,以人的利益、使命、理想为导向的个人发展动力机制等则是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发挥机制。第四,分析了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作用的现状及优化路径。根据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的排名和总结立德树人的表现,构建了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的指标体系。用显示性指标概括分析了两者常年的整体状况,用解释性指标详细分析了两者近年的具体状况,得出需要继续重视“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结论。最后从加深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全方位认识,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加强党对高校领导等维度探讨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作用优化路径。本文通过实证分析,弥补了立德树人促进国家发展缺少实证研究的短板,采用的数据来源于对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调查的统计(共计21年),并与国际数据进行结合,具有科学性和说服力。
唐松雪[2](2019)在《效率违约理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效率违约理论(theory of effcient breach)是经济分析法学派的一个重要理论,它根植于英美法系的普通法传统,并在英美法系的法治环境下的推动下从理论走向实践。由于合同条款的静止性与合同的履行所依据的环境的变动性常常会产生冲突,这将会直接影响当事人对违约救济方式的选择。而传统违约理论深受道义和伦理的影响,将合同必守作为一种信条予以确立,对违约持一种否定的态度,实际履行一直是是违约救济的主要措施。但是在严格实际履行规则下,可能会带来守约方与违约方经济利益上严重不均衡的局面。这忽视了对违约方在违约能实现双方效益改进时个别公平利益的保护,同时由于实际履行是一种非自力的救济手段,它需要国家权力的介入保证合同的后续实施,这会带来司法成本的提高,无形中加剧了社会公平与社会效益之间的矛盾,阻碍了法律效率价值的实现。英美法系的效率违约理论从节约交易成本,实现利益衡平的角度出发,主张如果违约方违约所能得到的利益或避免的损失超过履约时双方所获得的收益,那么这个违约就是有效率的,法律不应当抑制这种行为,强制实际履行。在波斯纳构造其效率违约理论时,不仅吸收了经济学和法学的基础理论,还在对功利主义批判的基础上提出社会财富最大化理论作为效率违约理论的支撑。效率违约理论与传统契约必守理论在其运行逻辑上存在较大差异,主要体现在四个层面:第一,契约伦理观存在差异,传统违约理念是一种道义论契约法理论,它行为的正当优先于结果的善,而效率违约理论是一种目的论契约法理论,强调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标准不在于行为本身是否具有正当的属性,而在于人们采取的方式和策略是否能最大化的实现之前预设的价值目标。第二,契约假定不同,传统违约理论是以契约的完全性作为其契约假定的前提,而效率违约理论吸收了经济学的方法,将契约视为一种不完全契约。第三,违约救济方式的选择不同,传统违约理论以实际履行作为主要救济方式,而效率违约则以损害赔偿作为救济手段。第四,方法论视角的差异,传统契约理论从法学视角出发,采取的是大陆法系抽象推理的逻辑思维方法。效率违约则突破了视角的单一性,实现了经济学与法学视角的融合。效率违约理论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实现了对传统契约理论的超越,该理论以效率作为价值取向,自其提出以来,便在美国社会产生了巨大反响,在备受推崇的同时,学界对其正当性也提出了质疑。实际上,从价值的角度看,效率违约除了蕴含效率价值以外,它内在也蕴含了契约的自由价值与公平价值。从利益平衡的角度,它能够矫正严格实际履行下带来的违约方与非违约方的实质性的不平等,实现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从类型化角度来看,不同种类的效率违约在经济分析下能够实现效率的改进。可以说,效率违约理论具有其存在的正当性基础,它提供一种新的思路,为我们反思违约替代责任提供参考。效率违约理论虽然影响了英美合同法研究及其立法与司法实践,但在我国却并未引起重视。笔者认为在对待英美法的效率违约理论时,首先不应当人云亦云的从情感上对其表示否定,而应从一种理解的角度出发来客观地认识它。该理论作为一种效率导向的理论,在本质上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效率价值诉求是一致的,同时我国合同法体系的开放性和相关规则也为效率违约理论引入我国提供了有利的空间条件。因此,对效率违约的引入可以从适用领域和规则层面等方面进行思考,以更好地完善我国违约救济体系,在个别利益和社会利益追求中达至合理的平衡。
孙肖丹[3](2019)在《共享经济时代公民伦理精神陶养路径研究》文中认为共享经济模式在我国是以2010年“滴滴打车平台”的上线为标志,并且随着向各个领域的迅速扩展而进入人们视野。作为以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共享经济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方式、服务形式、社会治理带来新变化的同时,也对公民自身的道德素质和伦理精神提出了新要求。公民伦理精神是植根于公民社会之中,作为公民社会价值依托的伦理精神,在处理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等方面具有调节作用。共享经济的发展需要公民伦理精神支撑,本文通过对公民伦理精神陶养路径的完善与提升,使我国经济的发展更加合理,从而使人们的生活更加幸福。本文旨在探讨共享经济视阈下我国公民伦理精神的陶养路径,即共享经济发展过程中公民如何提升自身的伦理道德责任,如何解决公民在共享经济发展领域中出现的道德失范和诚信缺失等问题,以确保共享经济的持续良好发展。共享经济发展以来我国公民在伦理道德上面临着一次又一次的严峻拷问,失言、失信、失态、失常的行为发生率居高不下,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新型经济需要人们以新的精神状态来面对,经济的新常态呼唤伦理精神的新境界。本文通过对共享经济时代公民伦理精神的基本理论进行哲学思考,激活公民在共享经济发展过程中所体现出的共建共享作用,分析共享经济时代我国公民伦理精神的现状,指出共享经济发展过程中公民伦理精神缺失的原因,进而探究公民伦理精神陶养应秉持的基本原则与主要路径,为重构当代公民的精神家园做出积极努力。本文以共享经济时代公民伦理精神的内在规定和现实要求为突破口,通过明确公民伦理精神的意蕴及特征,结合共享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实际需求,依托于共享经济发展过程中比较热门的典型案例——共享单车、滴滴出行等分析公民伦理精神层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别从制度监管的不完善、经济转型时期公民伦理观念的式微、公民德性修养自觉性以及道德教育不足等方面进行具体原因的剖析,提出适合共享经济时代公民伦理精神的陶养路径。公民伦理精神陶养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升公民伦理精神陶养的路径是一个具有现实性和长远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发挥全社会的力量进行构筑。
张红良[4](2018)在《刑法目的的解释研究》文中指出法律适用的过程即法律解释的过程,法律解释的过程即通过一定的解释方法将纸面上的法律转化为现实中法律的过程。因此,法律解释方法的合理性直接影响着法律适用的合理性,刑法适用不外如是。基于此,关于法律解释方法的研究始终是刑法学界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目的解释在诸多法律解释方法中占据“桂冠”之位,是最为重要的法律解释方法,也是争议最多的法律解释方法。对其的研究,具有积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目的解释方法,将价值判断、实质判断引入了对刑事法律的理解,是最能直接体现、表达刑法目的的解释方法,也是最为灵活、包容、富有弹性的解释方法;但也正是因为这种弹性,不当的目的解释会带来对法律稳定性的冲击,使得使用者警惕重重。这样的冲突和矛盾,在强调罪刑法定、适用最为谨慎的刑法中越发明显,并使得对刑法目的解释的研究中,规范、规制成为主流话语。依本文的总结,总体看来,学界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丰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予以进一步探讨。围绕刑法目的解释的规制,遵循理论梳理——论证刑法目的解释的存在合理性,问题挖掘——论证刑法目的解释在适用中遇到的现实困境,完善对策——论证规制刑法目的解释的整体思路并例举其在司法实务中的具体适用,本文展开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论述:一是对刑法目的解释存在合理性的论述,即关于刑法目的解释得以存在的理论基础及关于其正向的基本功能的论述。理顺刑法目的解释的理论脉络,确立和巩固目的可以用来作为刑法解释标准的理念,可以坚定对刑法目的解释积极意义的认识和信心。从哲学上讲,万事万物皆有目的;从法哲学上讲,法律有着自身存在和追求的目的;具体到刑法学领域,也承认刑法目的的存在。这样,“目的”必然是刑法适用的考虑因素。而且,法律并不是精确的、纯思辨的逻辑推演,不能指望“法律文本体系”一旦确立,即可循规蹈矩、沿辙合缝地找到“法律适用迷宫”的出口。相反,法律是经验的学科,不可避免甚至是颇为需要有使用者个人体验参与其中。也因此,概念法学所谓的、古典刑法理论曾提倡的法官不能解释法律的观念,在现实中并不可取。总之,为实现刑法适用的实质正义,允许对刑法做出解释,允许将目的引入刑法解释,势在必行。相对其他刑法解释方法,刑法目的解释有着本身独特的功能,能够缓和刑法适用的困境。法律自身固有的僵化、保守的表现形式和内在品性,决定了法律适用天然存在着追求法律本身统一精确的解释和追求法律与千变万化案件事实、不断发展社会形势的完美切合之间的矛盾。罪刑法定的要求,又使得刑法在此方面的矛盾较其他部门法更为突出。目的解释能够有效缓和这一矛盾,并具体表现出抑制刑法文本的不确定性、评价解释方法间结论的争议及引入刑事政策至刑法适用等基本功能。二是对刑法目的解释现实困境的论述,即关于刑法目的解释适用中遇到的现实困境的论述。本文认为,对刑法目的解释面临困境的分析,不外乎从“目的”这一刑法目的解释内在的核心要素,及“运用”这一刑法目的解释外在的技术路径两方面展开。故而,对刑法目的解释面临的困境可做两方面梳理:一是刑法目的解释本身的内在困境,主要表现在作为解释标准的“目的”的不确定性,即站在什么样的立场、以什么样的目的来解释刑法;二是刑法目的解释面临的外在困境,主要表现在其他刑法解释方法与刑法目的解释方法之间的关系,及作为最有力最有直接的解释者——司法者和对刑事司法有着最重要最全面影响的刑法外规范——刑事政策,对刑法目的解释的影响如何。在内在困境方面,本文认为:(1)“主观解释和客观解释”“形式解释和实质解释”两立场之争,反映的是“目的”在时空上的不确定性,亦即应当以立法时目的还是以现实需要之目的出发进行解释,及应当在严格法治、文义界限之内还是可以引入实质法治、适当拓展文义进行解释;(2)刑法目的的内涵之争,反映的是如何妥善处理刑法总则目的、章节目的、条文目的及至宪法目的之间的关系,以在案件运用时正确确立“目的”的内涵。在外在困境方面,本文认为:(1)在刑法之内观察,其他刑法解释方法可以有效规制刑法目的解释,这里尤其以文义解释和体系解释为重。对其他刑法解释方法和刑法目的解释的关系认识不正确,则难以正确做出刑法目的解释;(2)从刑法之外观察,考虑到具体的人是法律的最终解释者——司法者显然是这里最重要的“人”,且刑法适用从来不仅仅是刑法规范本身的事——刑事政策显然是刑法规范外最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因此,有必要考虑司法者如何行权以做出目的解释及刑事政策如何影响刑法目的解释这样的问题:司法行权机制建设不完善,则司法者不能充分做出目的解释;刑事政策理解不完善,则刑法目的解释必然受到其不当影响。三是对刑法目的解释完善对策的论述,即关于刑法目的解释规制完善的思路及在实务中具体运用的论述。本文认为,面对刑法目的解释的内在困境:(1)在确立解释立场时,应当认识到主观解释和客观解释、形式解释和实质解释两对解释立场之争,有着统一的理论基础。实际上,立法时的“主观目的”蕴含着法律应当满足现实需要的“客观目的”的考虑,虽然这种考虑可能不够具体甚或太过单薄;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也并不是非此即彼、绝对排斥,两者有着对理想法治的共同追求,何况在具体操作中“法治”本身也有着模糊的边缘。(2)在确立目的内涵时,应当认识到宪法中的刑法目的、刑法本身目的、刑法章节及具体条款目的有着内在逻辑联系,上者是下者的统领,确定了下者的边界樊篱;下者是上者的具化,确定了上者的真实内容。对各级目的相互关系的理解,只要遵循了正确的逻辑,就不会存在内容上的不能解决的冲突。面对刑法目的解释的外在困境:(1)在确立刑法目的解释与其他解释方法的关系时,应重点围绕使用顺序位阶和效力顺序位阶展开研究。这里,需要确定以下理念,一是刑法解释是各解释方法综合运用的过程,即使“看起来”只用一种解释方法做出了解释,实际上也需要“隐性地”考虑其他解释方法得出的结果与这一解释方法得出的结果是否冲突;二是刑法解释方法的位阶并不能精确固定,但考虑到刑法本身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追求,在效力上以目的解释为首,在使用上以文义解释为首的大致框架应予肯定。(2)在刑法之外规制刑法目的解释时,首先应当完善现有机制,保障司法者不受干扰的充分行使解释权。这里,本文以检察官为例,论述了在当前司法责任制和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如何加强和规范检察官的法律解释权;其次应当建立对刑事政策的正确认识,包括建立统一规范的理解机制、建立正确妥善的理解认识。在上述思考之后,本文展开了关于刑法目的解释的具体运用的论述:通过对危险驾驶罪的认定与刑法第十三条“但书”之间的协调、普通诈骗与合同诈骗的关系等两组具体的刑事司法实践实例,分别论证刑法总则与分则、刑法不同条款间“目的”的辨析与确立;通过对卖淫嫖娼中卖淫含义的演化、交通肇事罪中致人死亡的理解、当前司法责任制和刑事政策的运行情况等,分别论证刑法目的解释方法与其他刑法解释方法(主要是文义解释和体系解释)及司法行权和刑事政策之间的正确关系。通过上述刑法目的解释在司法实践中的真实运行的案例的论述,展示了本文所设想的理论与实际的沟通模型,展示了以法学理论指导司法实践的可行模式。总之,本文的选题源于笔者在司法工作中对刑法实务的观察,源于笔者在个案裁判时对刑法解释的思考,源于笔者在权衡司法时对刑法目的正义的关注。笔者的中心思想是:刑法目的解释在刑法适用中不可或缺,或是隐性适用或是显性适用;刑法目的解释确立了直接的对刑法目的价值、实质意义的追求,极富张力和弹性,这种张力和弹性也带来了其可能被滥用、错用、误用的风险;作为解释标准的“目的”内容的不确定及解释技术的不规范是这种风险“原因力”和“助推力”;为控制刑法目的解释的风险,有必要明确“目的”之概念、范畴,规范其与其他刑法解释方法的关系、考虑司法者对其运用的“权力空间”,及刑事政策这样的刑法外规范文件可能带来的影响。刑法目的解释确非万能,但确实有着积极意义并不可缺少;刑法目的解释运用中的附随风险不可能绝对消除,但可以尽力控制。这,正是刑法研究者和使用者追求的正确方向。本文试图对刑法目的解释的运用及规范提出一套相对全面、务实可行的思路,只是受能力所限,疏漏在所难免。对本研究主题的思考,将是笔者今后学习和工作中不懈的追求。
肖祖火[5](2018)在《我国证券交易市场的伦理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证券交易市场既属于经济领域,又与伦理密切联系。经济伦理根植于当代经济生活的实践中,是人们基于文化价值理性之上对经济现象和问题的关注,也是人们伦理价值观在经济领域的投射。证券交易市场的伦理问题是目前我国亟待解决的经济伦理问题之一。首先,对证券交易市场概念的内涵进行界定,在借鉴我国传统以及西方的交易伦理的基础上,从违规案例切入,对我国现阶段证券交易市场存在的主要伦理问题进行分析、归纳和总结。现阶段我国证券交易市场的伦理问题主要表现为:内幕交易中的显失公平问题、职务舞弊中的公正缺失问题、信息披露中的破坏公开原则问题、信息发布中的诚信问题及主体责任缺失等。证券交易伦理是证券交易行为中人们的基本价值追求与行为准则,而这些伦理问题的产生破坏了证券交易市场应有的公正秩序,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证券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对违规证券交易行为进行法律的硬性规定必不可少。但法律的惩处毕竟是在违规行为发生之后,如何在违规行为发生之前运用伦理来约束事件的发生,提升交易主体的道德自律水平,将法律内化为道德信念与道德应然,外化为自觉的合规行为,则可以进一步降低违规证券交易发生的概率,因此,对证券交易的伦理问题进行研究显得尤为重要。造成上述伦理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而言,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为我国证券交易中伦理问题的发生提供了可能;资本的趋利天性使得部分行为主体为追求利益不择手段;市场监管不力使败德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违规成本远低于违规获利;道德意识淡薄、自觉守法意识不强也是我国证券交易伦理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最后,要从根本上解决证券交易市场的伦理问题,防范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实现我国证券交易市场的诚信以及公平正义,需要从伦理的视角探寻相关对策或建议。其一,坚守证券交易市场伦理原则,使交易行为主体“有德可循”。具体包括“三公”原则、诚信原则、义利兼顾原则等基本的道德准则。其二,提升证券交易主体的道德人格及法律意识,把道德内化为交易主体自身的需要。具体包括营建证券交易的伦理文化;提升证券交易主体的道德修养;增强证券交易主体的自觉守法意识。其三,进一步的完善证券交易市场的伦理体系,包括伦理规范体系和伦理监督体系,形成政府监督、自律监督、中介机构监督、舆论监督四位一体的多方位监督模式,使得个别证券交易行为主体即使主观上想发生违背伦理的行为,在客观上也不具备条件。
何金荣[6](2018)在《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构建》文中指出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历史,经济与道德的关系即经济伦理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和研究的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经过30多年的改革实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不断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也随之逐步开始建设。但与此同时,经济生活中也出现了许多经济伦理失范的现象。本文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主要是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构建的研究背景和意义进行阐述,以及国内外研究状况的分析。第二章主要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伦理的关系进行说明。分别是经济伦理的发展演变及特征,市场经济伦理的价值等方面来讲的。第三章在充分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伦理的关系的前提下,对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经济失范现象进行了列举,并对其原因进行剖析。为了更好的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必须充分了解中国市场经济的现状,以及市场经济中存在的一些失范现象,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才有利于解决问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构建做好准备和铺垫。基于第三章,本文在第四章同时从道义伦理、功利伦理和生态伦理三方面进行探索,以此来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建设的伦理基础,构建出其基本的框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基本框架的构建,需要将功利伦理作为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伦理的现实基础;同时也需要将道义伦理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指导;更需要将生态伦理纳入范围,将其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重要内容。因为想要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基本框架,就必须去弄清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伦理基础是什么;弄清楚它所包括的内容;弄清楚这些内容之间是什么关系。这样才能使得市场经济伦理的格局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伦理要求,满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要求。以功利伦理为基础,道义伦理为指导,生态伦理为主要内容,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伦理格局才能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本文在第五章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实践路径。必须从实践出发,用理论指导实践,从提高全民的伦理道德素质、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精神。同时政府从宏观着手,构建服务型政府,建设规范的经济伦理体系等途径,从而建构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经济伦理。
宋菲[7](2018)在《先秦儒家义利观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文中研究指明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对外开放的程度日益加深,社会成员对“义”与“利”的真正内涵的了解呈现出一种模糊的状态,因此出现了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甚至心理疾病等现象。这些现象都无不反映了这样一个问题:我国当下社会的义利观处于一种多元化的状态。而义利观属于价值观的一个层面,因此,这也就折射出当下人们价值观的多元化。任何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都必然会有一种统一社会价值导向的过程,思想政治教育就是这个过程的承担者。因此,面对现实,思想政治教育亟待构建一种合理的、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协调的义利观,以期能解决当下现实中义利观冲突、价值观多元化带来的负面效应。而任何一种新学说的建立都不是凭空产生的,它必须综合考虑多种现实因素,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才能看得更远。因此,本文将从影响了中国人思想几千年的文化根源——先秦儒家文化出发,从先秦儒家义利观中获得对当下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本文首先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论述构建与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义利观的原因,也就是从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价值以及它的发展趋势的角度,阐述这种合理性。在此基础上分析构建合理的义利观必须要受到的影响,包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中西方思想文化等三方面从而进一步引出先秦儒家义利观对思想政治教育的资源型意义,旨在扩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使思想政治教育获得更多社会认同感。其次,根据儒家义利观的内涵剖析“义”“利”的含义,从而进一步解读其所包含了“正当私利具有合理性”以及“义是根本价值取向”的两层含义。再次,回归历史,在对先秦儒家义利观重新解读的基础上,以此为依托来启示思想政治教育,包括当下要注重对人民在“利”的问题上的正确引导,以及重视对人民“义”的意识的培养。最后,为了能更好地解决社会问题,针对先秦儒家的历史局限,提出思想政治教育在时代层面上对它的超越,包括以“义”——创新,实现经济之“利”的最大化,通过树立创新教育理念、构建科学教育方法、优化创新人才培养环境及构建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的内容四方面具体落实,同时注重树立统一的义利观。
辛璐璐[8](2017)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政府责任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当前中国已进入并将长期处于一个多重转型期,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以及文化多元化的趋势日益明显,社会在价值观念、组织构成和利益格局等方面也发生了显着变化,所有这些都对国家治理模式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该目标的达成离不开多个治理主体的共同努力。一方面,面对治理环境和治理条件的改变,政府已经无法再成为唯一的治理者;另一方面,鉴于我国现代化所处的阶段以及中国的国情,政府仍是该过程中一个不可或缺的主体,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者与执行者,它是“同辈中的长者”,处于主导地位。正因如此,探讨如何完善政府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权责体系、保障政府责任的有效履行就有了重要意义。从某种程度上讲,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政府之间的契合点就在于政府责任的充分有效履行。本文基于结构功能理论,借助对帕森斯“AGIL”模型的拓展,搭建起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政府责任问题的理论分析框架。该框架的要点是,将国家治理视为一个整体系统,该系统由结构与功能构成,现代化是其要达成的目标;重点是明晰“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政府责任之间的逻辑关系”,讨论在国家治理系统目标达成过程中政府责任的内容,以及如何更好履行这些责任的优化路径。第一章,明确了本研究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构建起了本文的理论分析框架。在核心概念部分,对治理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责任与政府责任等几组核心概念进行了系统阐释,以深化对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政府责任问题的认知;与此同时,将政府责任与政府职能、责任政府等易于混淆的概念做了区分。在理论基础部分,从元治理理论、现代化理论、政府责任理论以及结构功能理论中获得理论上的支撑。在分析框架构建部分,通过探究结构功能理论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政府责任之间的契合性,基于对帕森斯结构功能主义“AGIL”模型的拓展,构建起一个“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政府责任问题”的分析框架。其中国家治理被视为一个系统,现代化是系统运行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政府责任的有效履行则是题中之义。第二章,对现代化进程中国家治理系统的结构功能进行了分析。根据帕森斯的“AGIL”模型,中国国家治理系统由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四个子系统(四种结构类型)及其所对应的功能构成,其有着整体有序性、动态开放性以及多元耦合性的特征。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过程,就是国家治理系统的重塑过程,也是系统结构与功能不断调适的过程。各个子系统必须要满足现代化目标对结构的要求,即经济系统应达到经济治理现代化的结构性要求;政治系统应达到政治治理现代化的结构性要求;社会系统应达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结构性要求;文化系统应达到文化治理现代化的结构性要求。“结构决定功能”,国家治理系统的结构性要求决定了国家治理系统的功能性诉求。具体来看,经济上要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处理好经济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等;政治上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建设法治国家,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等;社会上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等;文化上要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国家文化认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文化管理体制等。只有这些功能性诉求都得到满足,现代化的目标才能得以实现。第三章,对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主体之一——政府的责任进行了厘定。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将“位置——角色”作为了一个基本的分析单位,即每个行动者因占据的位置不同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国家治理系统中包括了党、政府、社会组织以及公民等多个行为者。政府在其中居于主导地位。各个子系统功能性诉求的实现都离不开它的引领和责任的有效履行。在经济系统中,政府主要扮演着市场秩序的规制者与监管者、市场体系的服务者、环境保护者的角色,承担着正确定位政府与市场关系;规范经济行为,促进经济合理发展;注重环境保护,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等方面的责任。在政治系统中,政府主要扮演着政治秩序的稳定者、政治发展的统领者与推进者的角色,承担着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国家法治化进程;扩大公民参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等责任。在社会系统中,政府主要扮演着多元主体的协调者、公共服务的提供者、社会进步的促进者的角色,承担着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养和监管,提供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以及预防和化解新型社会矛盾等责任。在文化系统中,政府主要扮演着中国文化的发扬者、价值观念的塑造者及道德素养的培育者的角色,承担着塑造核心价值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心;发展文化产业,增强国家软实力;并强化生态意识,培育生态道德等责任。第四章,探讨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政府履责面临的问题及其成因。要想通过政府责任的履行来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首先政府责任的内容必须合理化,其次政府责任必须能够得到充分有效的履行。政府责任的实现不是一个纯粹的应然性问题,而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现实问题。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政府面临着职能转变滞后对经济系统适应能力的削弱;执行效能乏力对政治系统目标达成的阻碍;支持系统不良对社会系统整合进程的迟滞;配置手段失当对文化系统维持功能的冲击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理念更新缓慢,消极文化影响深厚;有限理性影响,阻碍治理主体充分履责;治理环境复杂,责任目标难以周全考量;法治权威弱化,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体制运行不畅,权力制约机制还不完善等。第五章,提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政府责任实现的优化路径。只有化解政府履责所面临的问题,才能保障政府责任的有效履行。在经济领域中,通过厘清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边界,均衡政府责任目标,促进经济系统适应性功能的发挥。在政治领域中,通过完善法律体系,规范政府履责行为;完善问责制度,保障履责效果;完善激励机制,增强履责动力。借此,促进政治系统目标达成功能的发挥。在社会领域中,通过厘清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边界,提升政府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能力,更新治理技术和工作方式方法,促进社会系统整合功能的发挥。在文化领域中,通过提高公务员个体素质,提升政府价值引领能力以及网络文化的应对能力来促进文化系统维持功能的发挥。最终,借助上述举措,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达成。
李琛[9](2014)在《经济伦理学核心概念由传统到现代的转变》文中认为置于全球化背景下的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市场正在迅速成熟。想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当其冲的是要建设先进的伦理文化。现代经济伦理根植于中国传统经济伦理之中,因此,观察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向近代的演变,有着重大意义和现实价值。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为“概论”,分析经济伦理学的几点主要概念以及研究的范围、对象。梳理国内外研究的历史沿革、目前的研究现状以及本文将要采用的研究方法。第二部分将重点讨论经济伦理学涉及到的几个核心概念,包括生产劳动伦理、交易伦理和消费伦理的历史演变以及在全球化下的新特点和新趋势。第三部分着重于讨论这些观念在我国企业伦理学中的应用,以及在全球化浪潮中如何树立我国社会主义特色伦理文化。综上所述,本文从传统经济伦理学向现代经济伦理学的演变出发,通过对传统经济伦理学中几个核心概念的梳理,立足于全球化视野,考察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于传统经济伦理思想的演变、扬弃和发展。并旨在建立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和近现代演变的理论内容体系,以期在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的同时拓宽学术视野,为我国经济伦理学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王骋程[10](2014)在《资本全球化的伦理反思》文中提出本文从分析资本与资本全球化的内涵入手,论述了资本和资本全球化的伦理意蕴,揭示了资本全球化的伦理问题及产生根源,提出了中国应对资本全球化的伦理策略,从而唤醒人们内心的道德觉醒,促进经济向正方向发展和整个人类社会和谐进步。首先,通过分析资本的内涵即生产力属性、生产关系属性、社会历史性和运动属性,揭示了资本“善与恶”的本质、资本全球化的必然性及伦理价值。第一,资本的生产关系属性决定了其“恶”的一面,即资本是人与人之间的雇佣关系,资本一开始就蕴涵着剥削;第二,资本的生产力属性决定了其“善”的一面,即资本的生产性创造了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人类历史第二大社会形态,使人类由野蛮走向文明与和平,并使人的劳动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解放;第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资本全球化创造了前提条件,资本为了获得更多剩余价值必然要争取更大空间的自由运动,最终资本全球空间扩张即全球化成为客观现实。资本全球化开创了世界历史新纪元,促进了社会文明进步,奠定了向更高社会形态发展的物质基础。其次,反思了资本全球化的伦理问题及产生根源。由于资本最大化的剩余价值追求,于是资本全球化带来了一系列的伦理问题:第一,生态危机全球化,这是资本逐利掠夺性的必然结果;第二,全球空间结构等级化,贫富悬殊两极化。资本通过空间扩张是为了强化资本霸权的统治,“空间”在这里发挥着转嫁危机和深化资本积累的双重作用,因此,资本全球化必然导致“空间”贫富悬殊两极化;第三,资本主体消解人的主体性。剩余价值剥削导致的劳动异化、人的物化现象,使人愈来愈变成自身手中的物质工具,人的主体性逐渐被消解,人面临着受自己的造物之统治的历史困境。最后,提出了我国应对资本全球的伦理策略。第一,倡导全球协作的全球伦理,坚持人类主体、和平发展与国际正义;第二,增强资本主体的伦理责任,重点是跨国公司的道德自律,同时要强化对跨国公司的道德监督,并逐步提高劳动者自我权利意识;第三,提升制度的伦理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反对以资为本;坚持全面发展超越片面增长,从而有的放矢的推动资本全球化在我国的良性发展。
二、经济伦理学及其在我国之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经济伦理学及其在我国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高等教育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意义 |
1.1.1 理论意义 |
1.1.2 现实意义 |
1.2 研究述评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重难点 |
1.5 研究创新点 |
1.6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高等教育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作用的理论基础与思想溯源 |
2.1 理论之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中国共产党的相关论述 |
2.1.1 关于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论断 |
2.1.2 关于立德树人与国家核心竞争力关系的重要论断 |
2.1.3 关于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的重要论断 |
2.2 守正传承:中国传统社会的相关论述 |
2.2.1 关于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思想 |
2.2.2 关于立德树人与国家核心竞争力关系的思想 |
2.2.3 关于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的思想 |
2.3 思想借鉴:西方社会的相关论述 |
2.3.1 关于国家核心竞争力的观点 |
2.3.2 关于立德树人与国家核心竞争力关系的观点 |
2.3.3 关于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的观点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高等教育立德树人与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关系 |
3.1 立德树人的解析 |
3.1.1 立德树人的内容、特征、原则、任务 |
3.1.2 立德树人是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和思想政治教育的中心环节 |
3.1.3 立德贯穿于树人全过程 |
3.2 科学认识国家核心竞争力 |
3.2.1 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概念界定 |
3.2.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才、科技、创新是构成要素 |
3.2.3 四个要素形成合力 |
3.3 立德树人与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关系 |
3.3.1 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发挥作用的主体是“时代新人” |
3.3.2 统一在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相互合作 |
3.3.3 共筑在形成国家开放的战略中相互渗透 |
3.3.4 共建在互为对方营造的环境中相互协调 |
3.3.5 共构在实现人全面发展的目标中相互支撑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高等教育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及作用机制 |
4.1 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
4.1.1 坚持马克思主义、党的领导、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引领作用 |
4.1.2 发挥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的精神动力作用 |
4.1.3 提供智力支持、人才支撑、环境优化的保障作用 |
4.2 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机制 |
4.2.1 以政治是经济集中表现的马克思主义政治观为方向机制 |
4.2.2 以教育具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双重属性为连接机制 |
4.2.3 以把方向、协调各方等为内容的党的领导为保证机制 |
4.2.4 以人的利益、使命、理想为导向的个人发展动力机制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高等教育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作用的指标体系与实证分析方法 |
5.1 指标体系构成与框架 |
5.1.1 指标选取依据、原则与框架 |
5.1.2 数据来源及其发布单位 |
5.1.3 分析方法为单变量频数分析、双变量相关系数、分类与制表 |
5.2 立德树人、国家核心竞争力21年整体状况及特征 |
5.2.1 我国国家核心竞争力21年整体呈稳步上升态势 |
5.2.2 高校学生道德认知和价值判断保持健康向上并逐步提升 |
5.2.3 教师尊重与关爱学生表现突出,学术道德等稳定上升 |
5.2.4 积极评价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肯定学校立德树人各项工作 |
5.2.5 党和政府工作表现突出,综合国力趋势乐观 |
5.3 显示性指标相关性分析 |
5.3.1 立德树人对整体竞争力的相关性表现 |
5.3.2 立德树人对人才的相关性表现 |
5.3.3 立德树人对科技的相关性表现 |
5.3.4 立德树人对创新的相关性表现 |
5.4 解释性指标相关性分析 |
5.4.1 国家核心竞争力随着对党的领导的不断坚定等而提升 |
5.4.2 不断加强的理想信念与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上升趋势保持同步 |
5.4.3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上升状态互相契合 |
5.5 对策与建议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加强高等教育立德树人在国家核心竞争力中作用的路径思考 |
6.1 形成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透视视角 |
6.1.1 全方位地把握国家核心竞争力 |
6.1.2 充分肯定我国制度优势 |
6.1.3 自主设计国家核心竞争力指标 |
6.1.4 以实现人民幸福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 |
6.2 构建立德树人教育体系,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 |
6.2.1 把立德树人融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各环节 |
6.2.2 围绕立德树人目标设计学科、教学、教材和管理体系 |
6.2.3 立德树人要注重从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等方面上下功夫 |
6.2.4 建设新时代立德树人教师队伍,发挥好教师主导作用 |
6.3 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 |
6.3.1 要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 |
6.3.2 要提升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
6.3.3 要扩大高等教育开放水平 |
6.4 加强党对新时代高等教育立德树人的全面领导 |
6.4.1 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在高等教育立德树人的重要性 |
6.4.2 培养和组织精于思想政治工作的人才队伍 |
6.4.3 突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高等教育立德树人的领导责任 |
6.5 本章小结 |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 |
(2)效率违约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三、研究内容及方法 |
第一章 效率违约理论的起源与发展 |
第一节 效率违约理论的提出 |
一、效率违约理论提出的背景 |
二、效率违约的内涵及适用条件 |
第二节 效率违约理论的构造 |
一、效率违约的人性假设:有限理性人 |
二、效率违约的法学倾向:霍姆斯契约理论 |
三、效率违约的经济意蕴:交易费用的考量 |
四、效率违约的伦理支撑:社会财富最大化 |
第三节 比较法视野下效率违约理论的发展 |
一、效率违约理论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发展 |
二、效率违约理论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发展 |
第二章 效率违约理论与传统违约理论之比较 |
第一节 契约伦理观念的不同 |
一、传统违约理论:道义论视角 |
二、效率违约理论:目的论视角 |
第二节 契约假定的不同 |
一、传统违约理论:完全契约假设 |
二、效率违约理论:不完全契约假设 |
第三节 救济方式选择的不同 |
一、传统违约理论:实际履行 |
二、效率违约理论:损害赔偿 |
第四节 方法视角的不同 |
一、传统违约理论:单一的法学视角 |
二、效率违约理论:经济学与法学视角的融合 |
第三章 效率违约理论的正当性分析 |
第一节 法律价值视角下效率违约理论的正当性 |
一、效率违约的效率价值 |
二、效率违约的自由价值 |
三、效率违约的公平价值 |
第二节 利益平衡视角下效率违约理论的正当性 |
一、利益平衡的法学界定 |
二、严格实际履行下的利益失衡 |
二、效率违约对利益失衡的矫正 |
第三节 类型化视角下效率违约的正当性 |
一、趋利型效率违约 |
二、减损型效率违约 |
第四章 效率违约理论的中国借鉴 |
第一节 立法与司法实践中有无效率违约的实证考察 |
一、我国相关立法现状 |
二、涉及效率违约理论的案件的实证考察 |
第二节 效率违约纳入我国法律体系的可行性分析 |
一、我国市场经济对效率价值的诉求 |
二、我国合同法体系的空间预留 |
第三节 效率违约理论与我国合同法之衔接 |
一、适用领域:商事领域 |
二、规则层面:完善实际履行除外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3)共享经济时代公民伦理精神陶养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共享经济与公民伦理精神的关系 |
1.1 概念界定 |
1.1.1 共享经济 |
1.1.2 公民伦理 |
1.1.3 伦理精神 |
1.2 共享经济时代公民伦理精神的意蕴与特征 |
1.2.1 共享经济时代公民伦理精神的意蕴 |
1.2.2 共享经济时代公民伦理精神的特征 |
1.3 公民伦理精神对共享经济发展的价值 |
1.3.1 公民伦理精神的主体性价值 |
1.3.2 公民伦理精神的客体性价值 |
第二章 公民伦理精神:共享经济时代的内在规定与现实要求 |
2.1 公民伦理精神:共享经济时代的内在规定 |
2.1.1 公民伦理精神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 |
2.1.2 公民伦理精神是共享发展理念的深化 |
2.1.3 公民伦理精神蕴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伦理品质 |
2.2 公民伦理精神:共享经济时代的现实要求 |
2.2.1 公民伦理精神是构建社会文明的基础条件 |
2.2.2 公民伦理精神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根本保障 |
2.2.3 公民伦理精神是促进共享经济健康发展的有效支撑 |
第三章 共享经济时代公民伦理精神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共享经济时代公民伦理精神存在的主要问题 |
3.1.1 诚信危机的加剧 |
3.1.2 公民道德自律的淡薄 |
3.1.3 公民道德义务的弱化 |
3.1.4 公民正义感的缺失 |
3.2 共享经济时代公民伦理精神问题的原因分析 |
3.2.1 共享经济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不完善 |
3.2.2 经济转型时期公民伦理观念的式微 |
3.2.3 公民德性修养自觉性及道德教育不足 |
第四章 共享经济时代公民伦理精神陶养的基本原则与主要路径 |
4.1 共享经济时代公民伦理精神陶养的基本原则 |
4.1.1 自律与他律相结合 |
4.1.2 系统性与针对性的统一 |
4.1.3 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
4.1.4 道德教化与生活实践的结合 |
4.2 共享经济时代公民伦理精神陶养的主要路径 |
4.2.1 增强公民伦理精神陶养的物质基础 |
4.2.2 健全伦理精神的制度机制 |
4.2.3 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引领 |
4.2.4 加强文化自信的伦理滋养 |
4.2.5 提升公民道德修养的自觉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4)刑法目的的解释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刑法目的解释的研究现状 |
二、刑法目的解释的研究困境 |
三、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创新 |
四、本研究的预期目标和不足 |
第一章 刑法目的解释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目的解释的渊源和界定 |
一、目的解释的渊源 |
二、目的解释的界定 |
第二节 “刑法目的”客观存在的理论基础 |
一、万事万物皆有“目的”:哲学中的“目的论” |
二、“目的是全部法律的创造者”:耶林的“法的目的” |
三、刑罚是有目的的行为:李斯特的刑罚目的论 |
第三节 “刑法目的”可引入刑法解释的理论基础 |
一、概念法学的观点及意义 |
二、利益法学的观点及意义 |
三、法学实质化思潮与目的解释 |
第二章 刑法目的解释的基本功能 |
第一节 刑法规范的适用困境 |
一、法律规范的一般困境 |
二、刑法规范的特殊困境 |
第二节 刑法目的解释功能的一般论述 |
一、法理学对目的解释基本功能的论述 |
二、刑法学对目的解释基本功能的论述 |
第三节 刑法目的解释功能的拓展论述 |
一、抑制刑法文本的不确定性 |
二、评价解释方法间结论争议 |
三、引入刑事政策至刑法适用 |
第三章 刑法目的解释的现实困境 |
第一节 刑法目的解释现实困境的解构思路 |
一、解释标准与解释规则的合理性 |
二、刑法目的解释标准与规则困境 |
三、刑法目的解释应有的合理期待 |
第二节 刑法目的解释内在困境:目的标准的不确定性 |
一、目的标准不确定性的理解思路 |
二、目的在时空上的不确定性:解释立场之争 |
三、目的在内涵上的不确定性:目的范畴之争 |
第三节 刑法目的解释外在困境:规制技术的不规范性 |
一、规制技术路径确定的主要思路 |
二、刑法内规制:与其他刑法解释方法相互间的争议 |
三、刑法外规制:与司法行权机制和刑事政策间争议 |
第四章 刑法目的解释的完善路径 |
第一节 刑法目的解释的理念确立:理念上的再论证 |
一、刑法目的解释必要性的再论证 |
二、刑法目的解释重要性的再论证 |
第二节 对刑法目的解释内在困境的思考:对“目的”的论证 |
一、对刑法目的解释中“目的”的二维解构 |
二、目的维度之一:作为解释追求方向的“目的” |
三、目的维度之二:作为解释依据标准的“目的” |
第三节 对刑法目的解释外在困境的思考:技术规制的完善 |
一、对刑法目的解释做技术规制的一般命题 |
二、刑法内技术规制:解释方法位阶的确立 |
三、刑法外技术规制:司法行权和刑事政策的规范 |
第五章 刑法目的解释的具体运用 |
第一节 刑法目的解释中目的的具体确定 |
一、刑法总则与分则目的冲突时的确定 |
二、刑法不同条款间目的冲突时的确定 |
第二节 刑法目的解释技术规制的具体运用 |
一、其他解释方法对刑法目的解释的规制 |
二、司法行权机制和刑事政策对刑法目的解释的规制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5)我国证券交易市场的伦理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证券交易市场的伦理渊源与伦理指向 |
2.1 证券交易市场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市场和证券市场 |
2.1.2 证券发行市场和证券交易市场 |
2.2 我国证券交易市场的发展及其作用 |
2.2.1 我国证券交易市场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
2.2.2 我国证券交易市场的作用 |
2.3 证券交易市场的伦理渊源 |
2.3.1 传统交易伦理 |
2.3.2 契约伦理意识 |
2.3.3 普遍信任观念 |
2.4 证券交易市场的伦理指向 |
2.4.1 维持公平正义的证券交易环境 |
2.4.2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
第3章 我国证券交易市场伦理问题的表现及原因分析 |
3.1 我国证券交易市场中伦理问题的主要表现 |
3.1.1 显失公平 |
3.1.2 破坏公开 |
3.1.3 违背公正 |
3.1.4 冲击诚信 |
3.1.5 责任缺失 |
3.2 我国证券交易市场伦理问题发生的原因 |
3.2.1 制度体系不完善,法律意识不强 |
3.2.2 监管机构自身伦理失范 |
3.2.3 行为主体道德意识淡薄、责任缺失 |
3.2.4 资本的趋利性 |
第4章 我国证券交易市场中伦理问题的防范对策 |
4.1 坚持证券交易市场的基本伦理原则 |
4.1.1 “三公”原则 |
4.1.2 诚信原则 |
4.1.3 义利兼顾原则 |
4.2 营建证券交易市场的伦理文化 |
4.2.1 构建证券交易价值观 |
4.2.2 塑造证券行业新形象 |
4.3 健全证券交易市场的制度体系 |
4.3.1 完善公平的信息披露制度 |
4.3.2 加强证券交易市场的监管 |
4.4 完善证券交易市场的伦理体系 |
4.4.1 伦理规范体系 |
4.4.2 伦理监督体系 |
4.5 提升证券交易主体的道德人格及法律意识 |
4.5.1 提升证券交易主体的道德修养 |
4.5.2 增强证券交易主体的自觉守法意识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 |
(6)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伦理的关系 |
(一)经济伦理的发展演变及特征 |
(二)市场经济伦理的产生 |
(三)市场经济伦理的价值 |
(四)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意义 |
三、我国市场经济中经济伦理建设现状的透视 |
(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中经济伦理失范现象 |
(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中经济伦理失范的原因 |
四、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基本框架 |
(一)功利伦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现实基础 |
(二)道义伦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必要指导 |
(三)生态伦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重要内容 |
五、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实践路径 |
(一)加强经济伦理道德教育 |
(二)以经济伦理观念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 |
(三)完善经济伦理道德评价和监督机制 |
(四)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建设体系 |
(五)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精神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7)先秦儒家义利观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及方法 |
五、研究难点及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思想政治教育关注先秦儒家义利观的原因 |
第一节 构建合理的义利观是思想政治教育之应然 |
一、合理义利观的构建由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决定 |
二、合理义利观的构建由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决定 |
三、合理义利观的构建由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趋势决定 |
第二节 思想政治教育构建合理的义利观的影响因素 |
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影响 |
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影响 |
三、中西方思想文化的影响 |
第三节 先秦儒家义利观对思想政治教育具有资源型意义 |
一、先秦儒家义利观中的积极因素可以扩充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
二、先秦儒家义利观中的消极因素可以警示思想政治教育 |
第二章 先秦儒家义利观的内涵 |
第一节 “义”、“利”的含义 |
一、“义”的含义 |
二、“利”的含义 |
第二节 先秦儒家义利观内容的重新解读 |
一、正当私利具有合理性 |
二、义是根本价值取向 |
第三章 先秦儒家义利观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
第一节 重视“利”的正确引导 |
一、重视人民之“利” |
二、鼓励人民维护正当之“利” |
三、不将物质之“利”推向极端 |
第二节 重视“义”的培养 |
一、注重适宜行为方式的培养 |
二、注重集体意识的培养 |
三、注重自我实现意识的培养 |
第四章 思想政治教育对先秦儒家义利观的超越 |
第一节 以“义”—创新,实现经济之“利”的最大化 |
一、树立创新教育理念 |
二、构建科学教育方法 |
三、优化创新人才培养环境 |
四、构建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的内容 |
第二节 树立“义”“利”统一的意识 |
一、认识义利统一的思想 |
二、注重方法上的义利统一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政府责任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政府责任相关研究 |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相关研究 |
三、研究设计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构建 |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治理与国家治理 |
(二)现代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
(三)责任与政府责任 |
(四)其他相关概念辨析 |
二、理论基础 |
(一)元治理理论 |
(二)现代化理论 |
(三)政府责任理论 |
(四)结构功能主义 |
三、分析框架的构建:AGIL模型及其拓展 |
(一)帕森斯的AGIL模型 |
(二)结构功能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政府责任研究的契合 |
(三)分析框架建构:AGIL模型的拓展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现代化进程中国家治理系统的结构功能分析 |
一、国家治理系统的特征与目标 |
(一)国家治理系统的特征 |
(二)国家治理系统的目标 |
二、现代化进程中国家治理系统的结构与功能 |
(一)国家治理系统中经济系统的适应功能 |
(二)国家治理系统中政治系统的目标达成功能 |
(三)国家治理系统中社会系统的整合功能 |
(四)国家治理系统中文化系统的模式维持功能 |
三、现代化进程中国家治理系统的要求与诉求 |
(一)现代化进程中国家治理系统的结构性要求 |
(二)现代化进程中国家治理系统的功能性诉求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政府责任期待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政府的地位与角色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功能性诉求实现的主体 |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对政府的功能性诉求 |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政府责任的厘定标准分析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政府责任的现实关联 |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政府责任的厘定标准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政府责任的内容 |
(一)经济系统建设中的政府责任 |
(二)政治系统建设中的政府责任 |
(三)社会系统建设中的政府责任 |
(四)文化系统建设中的政府责任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政府履责面临的困境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政府履责面临的问题 |
(一)职能转变滞后对经济系统适应能力的削弱 |
(二)执行效能乏力对政治系统目标达成的阻碍 |
(三)支持系统不良对社会系统整合进程的迟滞 |
(四)配置手段失当对文化系统维持功能的冲击 |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政府履责困难的原因 |
(一)理念更新缓慢,消极传统文化影响深厚 |
(二)有限理性影响,阻碍治理主体充分履责 |
(三)治理环境复杂,责任目标难以周全考量 |
(四)法治权威弱化,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 |
(五)体制运行不畅,权力制约方式还不完善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政府责任实现的优化路径 |
一、经济系统中政府责任实现的优化路径 |
(一)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 |
(二)均衡政府责任目标 |
二、政治系统中政府责任实现的优化路径 |
(一)完善法律体系,规范政府履责行为 |
(二)完善问责制度,保障政府履责效果 |
(三)完善激励机制,增强政府履责动力 |
三、社会系统中政府责任实现的优化路径 |
(一)厘清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边界 |
(二)提升政府公共事务管理能力 |
(三)不断创新政府工作方式方法 |
四、文化系统中政府责任实现的优化路径 |
(一)提高公务人员个体素质 |
(二)提升政府价值引领能力 |
(三)增强网络文化的应对力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博士期间的研究成果概况 |
后记 |
(9)经济伦理学核心概念由传统到现代的转变(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经济伦理学的基本概念 |
1.1 经济伦理学的概念 |
1.2 研究范围和对象 |
1.3 国内外历史沿革及研究现状 |
1.4 采用的研究方法 |
第二章 传统伦理学和现代伦理学核心概念及转变 |
2.1 生产劳动伦理 |
2.1.1 传统生产劳动伦理 |
2.1.2 现代生产劳动伦理 |
2.1.3 全球化下的社会主义生产伦理 |
2.2 交易伦理 |
2.2.1 传统交易伦理 |
2.2.2 现代的交易伦理建构 |
2.3 消费伦理学 |
2.3.1 消费伦理学的含义 |
2.3.2 消费伦理与传统伦理的关系 |
2.3.3 西方消费伦理思想 |
2.3.4 中国传统消费伦理思想 |
2.3.5 中国现代消费伦理的主要内容 |
第三章 全球化视角下的我国企业伦理建设 |
3.1 企业伦理的概念 |
3.2 我国企业伦理及存在的问题 |
3.3 企业的伦理责任 |
3.4 我国企业伦理中的人本管理 |
3.5 中西方企业管理伦理的差异 |
3.6 全球化背景下的企业伦理精神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10)资本全球化的伦理反思(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提出和选题意义 |
1.1.1 问题提出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及创新处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资本全球化及其善价值 |
2.1 资本与资本全球化 |
2.1.1 资本的内涵与本质 |
2.1.2 经济全球化与资本全球化 |
2.2 资本的道德进步 |
2.2.1 资本的文明进步性 |
2.2.2 资本对人的解放作用 |
2.3 资本全球化的伦理意蕴 |
2.3.1 资本全球化开创世界历史 |
2.3.2 促进更高社会形态的形成 |
第三章 资本全球化的伦理问题 |
3.1 生态危机的全球化 |
3.1.1 本质:人与自然关系异化 |
3.1.2 根源:资本逐利掠夺性 |
3.2 全球空间结构等级化 |
3.2.1 资本霸权非正义 |
3.2.2 贫富悬殊两极化 |
3.3 资本主体消解人的主体性 |
3.3.1 拜物教的普遍化与人的物化 |
3.3.2 剩余价值剥削与劳动的异化 |
第四章 中国应对资本全球化的伦理策略 |
4.1 倡导全球协作的全球伦理 |
4.1.1 人类主体与全球伦理 |
4.1.2 和平发展与国际正义 |
4.2 增强资本主体的伦理责任 |
4.2.1 跨国公司的道德自律和道德监督 |
4.2.2 劳动者自我权利意识的提高 |
4.3 提升制度的伦理精神 |
4.3.1 以人为本反对以资为本 |
4.3.2 全面发展超越片面增长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四、经济伦理学及其在我国之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高等教育立德树人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作用研究[D]. 王江波. 电子科技大学, 2020(12)
- [2]效率违约理论研究[D]. 唐松雪.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9)
- [3]共享经济时代公民伦理精神陶养路径研究[D]. 孙肖丹. 河南师范大学, 2019(07)
- [4]刑法目的的解释研究[D]. 张红良.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2)
- [5]我国证券交易市场的伦理问题及对策研究[D]. 肖祖火. 武汉理工大学, 2018(07)
- [6]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构建[D]. 何金荣. 长江大学, 2018(12)
- [7]先秦儒家义利观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D]. 宋菲. 南京师范大学, 2018(01)
- [8]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政府责任问题研究[D]. 辛璐璐. 吉林大学, 2017(03)
- [9]经济伦理学核心概念由传统到现代的转变[D]. 李琛. 陕西师范大学, 2014(04)
- [10]资本全球化的伦理反思[D]. 王骋程. 长沙理工大学, 20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