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3年中国环境保护焦点(论文文献综述)
刘玉斌[1](2021)在《中国海岸带典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全球气候变化、海平面上升、人类开发活动等背景下,围填海、陆源污染、海岸侵蚀等规模与强度均不断增大,我国海岸带生境正在或已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据相关数据表明,我国50%以上的滨海湿地已丧失,海岸带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健康面临严峻挑战,越来越多的海岸带生态系统产品和服务呈现不可持续的趋势。鉴于此,亟待开展我国海岸带生态系统服务及其价值评估研究,为海岸带区域政策制定、实施以及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一定参考和科学支撑。本研究尝试中国海岸带宏观大尺度的历史时期和未来时期的生态系统服务及其价值评估。为全面了解中国海岸带区域土地生态系统的现状及其服务与价值的演变规律,从中国海岸带基本特征出发,参考诸多研究成果,构建适用于中国海岸带的生态系统服务分类系统。基于此分类系统,开展研究区生态系统服务识别与多样性分析研究,基于中国海岸带土地利用数据集,分析土地利用景观时空变化特征、转移变化特征及其景观格局指数变化特征,为后续中国海岸带生态系统服务估算提供支撑。选择主流成熟的具有普适性的估算模型或方法,评估2000-2015年中国海岸带4种典型生态服务及其价值,探讨研究区生态服务及其价值变化规律,并基于2025年多情景土地利用数据模拟评估未来生态系统服务及其价值,探讨未来多情景土地利用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变化特征。主要结论如下:(1)中国海岸带生态系统服务分类与识别:基于中国海岸带自身的实际情况,参考诸多研究成果,建立一套适用于中国海岸带的生态系统服务分类系统,基于此,开展中国海岸带生态系统服务识别和多样性研究;2000-2015年中国海岸带区域生态系统服务类型的多样性整体呈下降趋势,离海岸线20 km范围的陆域其多样性变化最为剧烈,多样性高值区多分布于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山地区域、海岸带滩涂和河口三角洲湿地,而低值区多分布于建设用地及其周边区域,受人为活动干扰剧烈。(2)中国海岸带土地利用由海洋向内陆整体格局大致呈“浅海水域—滨海湿地—人工湿地(盐田和养殖)—陆地混合类型区”空间分布特征。2000-2015年是中国海岸带土地利用人为开发活动显着的时期,城乡用地、养殖和工矿用地扩张显着,侵占大量耕地、浅海水域、滨海湿地和水库坑塘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人为开发强度趋缓。我国海岸带土地利用景观整体斑块的破碎化态势显着,斑块类型间更加复杂多样,某些特定土地利用类型景观斑块集聚化明显。(3)2000-2015年中国海岸带NPP与产水量空间分布整体均呈现由南向北逐渐降低的趋势。陆域型生态系统的NPP值高于浅海水域生态系统。4个时期,中国海岸带陆域NPP总量和土壤保持总量均呈下降的趋势,15年间分别减少586.36万吨和956万吨。4个时期,中国海岸带产水量、陆域池塘养殖产量和理想状态下盐田海盐产量均呈显着增加的趋势,而近海最大持续渔获量略微下降。(4)2000-2015年中国海岸带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呈持续下降的趋势,15年间研究区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减少了354.63亿元。中国海岸带不同类型服务价值变化趋势不同,其物质生产服务价值呈显着增长趋势,而固碳释氧服务价值、水源涵养服务价值和土壤保持服务价值均呈持续减少的趋势。4个时期,中国海岸带生态系统水源涵养服务价值占比最大,其次是固碳释氧服务价值,而物质生产服务价值和土壤保持服务价值占比均较小。(5)2025年趋势延续情景和生态保护情景下中国海岸带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分别为31791.68亿元和31917.27亿元,与2015年相比,两种情景下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分别减少245.23亿元和119.64亿元,趋势延续情景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下降显着。两种情景下中国海岸带区域物质生产服务价值均呈增加的趋势,其中趋势延续情景下物质生产服务价值增加显着,而固碳释氧服务价值、水源涵养服务价值和土壤保持服务价值均呈减少的趋势,其中生态环境保护情景下3项服务价值缓慢减少,而趋势延续情景下3项服务价值下降显着。
燕阳[2](2021)在《政策议程设置对环境治理绩效的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组织或决策者的注意力配置是管理学研究的核心问题。20世纪50年代以来,伴随有限理性决策模型的提出和行为主义研究范式的兴起,学术界涌现出大量关于注意力配置的研究成果。起初,这些研究大多集中在企业或市场层面,致力于探究影响企业决策者、市场消费者注意力分配的因素。直到上世纪90年代初,间断均衡理论的提出使人们开始将目光聚焦于政府组织的注意力配置,即“政策议程设置”。与企业或个人相比,政府组织面临的决策事务更加复杂多样,并且还需要同时回应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而组织的注意力资源又具有稀缺性,因而探究政策议程设置的规律就显得尤为必要。目前,大量文献致力于研究政策议程变迁的特征以及影响议程设置的外部因素,却对议程设置与治理绩效间的关系缺乏足够关照,也就是说,已有文献还不能对“政府组织的注意力配置是否以及如何影响了其对特定公共事务的治理绩效”给出明确答案。如果将研究视域聚焦在中国,当代中国的政策议程设置又呈现出怎样的特点?更为重要的是,随着中国全面进入转型发展的新阶段,追求绿色、环保和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时代的主旋律,那么,从注意力配置视角看,面对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这一对看似冲突但又必须调和的政策议题,地方政府在日常治理实践中会如何分配其注意力资源?政府对环境议题的关注能否有效提升区域的环境绩效?而政府对经济发展的议程设置又会对地区环境绩效产生怎样的影响?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以注意力管理、政策议程设置以及环境管理为理论基点,将中国中央和省级地方政府组织的议程设置与环境治理实践作为研究对象和数据来源,综合基于非负矩阵分解的主题模型、质性文本编码与内容分析、数据包络分析、回归分析及其他相关统计学检验等研究方法,按照“现象——问题——文献——数据——假设——模型——检验——讨论”的管理研究方法论原则构建了从“描述性分析”到“因果关系检验”再到“政策含义”的实证研究思路,从而尝试回答以上研究问题。总体来看,本文的研究内容和工作量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按照议程设置动力学的研究范式并基于文本主题建模方法系统呈现和验证了我国宏观政策议程的基本结构和变迁规律。本文通过《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获取了 2003~2019年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日常会议的文本数据(N=1093),之后利用基于非负矩阵分解的主题模型方法对文本数据进行了量化分析,得到了我国中央政府宏观政策议程的基本结构以及对单一政策议题注意力的时间变化规律。之后,本文进一步引入相关统计量检验了我国宏观政策议程的间断均衡特征,并与西方国家的相关数据进行了比较分析。最后,本文通过计算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政策注意力变化的信息熵指数测量了我国宏观政策议程的多样性水平。(2)本文利用已有数据库及其他各种途径收集了 2008~2017年间全国30个省级地方政府常务会议的新闻通稿数据(N=6697),在主题建模的基础上利用“七阶段质性文本分析法”对每个文本进行了政策主题的识别、编码、归类和计数,形塑出了一个适于分析我国地方政府政策注意力的编码类目系统,并测量了每年各省政府针对单一政策议题的相对注意力水平。(3)以环境治理为例,基于DEA-Tobit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实证检验了地方政府议程设置与环境绩效间的关系及其作用机制。本文利用数据包络分析测算了 2008~2017年间各省环境治理的年度静态效率,之后再结合各省每年对经济、环境等不同政策议题的相对注意力数据构建Tobit模型,检验了省政府对不同议题的关注度对区域环境绩效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4)本文对1972年以来我国环境管理在战略、制度、组织及政策等不同层面的变迁进行了叙事性分析,并基于此提出了“宏观制度约束强化——地方政府议程设置——区域环境治理绩效”间关系的相关假设,最后以新《环保法》和中央环保督察实施的2015年为“政策冲击点”,通过广义双重差分和调节效应模型检验了这一宏观制度变化的处理效应及其对省政府环境注意力与环境绩效间关系的调节作用。通过以上工作,本文的主要发现和创新点包括:(1)基于新的文本数据集实现了对中国政策注意力结构和日常动态的可视化,并丰富了对中国政策议程变迁特征的理论阐释。研究发现,在2003~2019年间,尽管中国宏观政策注意力的变化表现为“长期均衡伴随偶然性的重大间断”,但政策间断的程度并不高,这说明2003年以来我国重要领域的关键政策保持了相对稳定。此外,2013年后,中共中央政策注意力的信息熵指数较之前出现了明显上升,表明其所关注的政策议题较之前变得更加多样,这一变化的原因在于新宏观政策议定场所的出现,即“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建立,这一组织设计有效拓展了中共中央的政策议程空间,使中央有更多的时间和政策资源来解决转型期中国面临的诸多治理挑战。总体上看,与已有关于中国议程设置的研究偏重于碎片化的现象描述或规范性的案例分析不同,本研究则进一步利用日常会议的文本数据系统揭示了中央政府政策议程的变迁规律以及引起中国宏观政策议程多样性变化的制度性因素。(2)提出了一种将主题模型和文本编码法相结合的政策注意力测量方法,识别了地方政府政策议程设置与区域环境治理绩效间的关系,并发现议题间的“注意力竞争”是理解议程设置与环境绩效间关系的关键,为政策过程理论贡献了新的知识。研究发现,省政府对环境议题关注度的增加显着提升了省域环境绩效,但并没有发现省政府对经济类议题的关注与地区环境绩效呈负相关的显着证据,这是因为在样本期内省政府对经济类议题的关注并没有“挤占”环境议题的议程空间,也即两类议题间没有发生明显的“注意力竞争”现象。此外,中介效应模型进一步识别了省政府环境议程设置影响地区环境治理绩效的具体路径。因此,本研究为政策议程设置何以影响环境治理绩效提供了经验证据,弥补了当前政策过程文献中对政策注意力配置模式及其影响研究的不足。(3)构建了“制度环境——政策议程设置——环境治理绩效”间关系的理论模型,发现了环境治理宏观制度约束趋紧的政策效应及其对议程设置与环境绩效间关系的调节作用。研究表明,尽管我国长期以来形成了以“地方为主”的环境监管体制,但中央政府的“指挥棒”作用正变得越来越明显,当中央在环境治理上推出更为“硬性”和“严厉”的制度设计时,地方政府会在日常治理中拿出更多的“议程空间”来关注环境问题,政策注意力的增加将带动治理资源的投入和优化配置,从而有助于环境治理绩效的改善。上述发现增强了议程设置理论对中国问题的解释力,为理解当代中国的环境管理实践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视角以及更具整合性的分析框架。
万筠[3](2020)在《制度惯性、注意力转移与政策变迁 ——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政策的间断均衡研究》文中指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日益成为城市品质提升的关键,它不仅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因素。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消费社会的兴起,城市尤其是大中型城市的生活垃圾问题逐渐暴露并日趋严峻,据统计现在全国2/3以上的城市陷入“垃圾围城”困境。我国自八十年代针对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开始出台专项政策以来,经历了早期的随意丢弃简单处理、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集中收集处理、发展到现在已经进入到了源头分类的综合治理阶段,然而其在发展变迁中却并非一帆风顺,曾面临着焚烧设施大规模兴建期和反焚烧冲突频发的矛盾,也在垃圾分类推广中出现时而暂缓停滞、时而积极热情的现象。基于这些实践观察和矛盾张力,本研究尝试探究的问题是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政策在近四十年的发展历程中究竟呈现出怎样的变迁形态?在中国的制度结构和政策运行中,如何理解这种变迁形态的运行机理和内在动力?随着政策变迁理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研究者认可了政策变迁的非线性发展形态,结合着对中外政策变迁代表性理论的梳理,本研究从政策窗口开启的机会视角、行动者之间的博弈互动视角、制度与时机兼顾的转换视角对其不足和启示进行评析,并继而提出了“制度惯性—注意力转移”分析框架用来分析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政策变迁的阶段形态、均衡式发展机理、及间断发生的因果机制,为政策优化和城市治理提供更好的政策建议,并进一步回应和推动本土化政策变迁理论的发展。在构建并利用“制度惯性—注意力转移”框架进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政策变迁的实证分析过程中,本研究综合运用了政策内容分析法、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法(fsQCA)、历史和逻辑统一法、半结构访谈法等方法来分析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政策变迁发展的形态特征、内在机理和因果机制。具体而言,本研究在实证分析过程中进行了以下安排:首先,在针对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政策变迁形态的分析判断上,借助政策范式理论的序列分布设定判断标准,通过与政策内容分析法的结合对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政策文本进行编码处理和具体解读,并进而划分出四个时期,分别为:末端被动管理的第一个均衡期(1986—2003年)、鼓励市场参与的第二个均衡期(2004—2009年)、冲突频发和转向源头防治的间断期(2010—2016年)、以及源头防治和公众参与的新均衡期(2017—至今)。其次,在针对推动均衡式变迁的机理解释上,借助制度结构对中国政策运行过程的影响,推导出自上而下的“中央政策制定—地方偏好执行—社会反馈互动”政策运行“三阶段”过程,并在此基础上具体分析了制度惯性在政策运行过程中的阻力及成本作用形式:中央政策制定阶段的价值导向固化提升认知成本、地方偏好执行阶段的路径依赖提升决策和交易成本、社会反馈互动阶段的参与渠道缺失提升信息成本,并进一步分析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政策变迁中的均衡期产生、维持及推动新均衡期重新出现的内在运行机理。再次,在针对间断发生的因果机制分析上,具体进入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政策在各地执行过程中因遭遇反焚烧冲突所形成的间断发生场域,通过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法(fsQCA)探讨并验证间断结果差异的影响因素及因果机制,并将其归纳为:扩大社会影响的“负面形象—媒体互激”、政府维稳压力下的“焦点—吸纳”、维稳压力与社会影响共存的“媒体互激—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的“动员—共识”四种模式,在将四种模式统一整合后补充了行动者之间如何互动导致间断结果出现的因果机制链条,也进一步完善了从机会之窗开启到间断结果出现的中间逻辑环节。最后,根据实证分析结果对“制度惯性—注意力转移”分析框架进行了补充完善,将均衡运行机理、间断因果机制的分析结论与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政策的顶层设计和过程优化进行结合,并对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政策的未来发展之路作以展望。限于作者有限的知识能力,本研究或有以下三方面的理论贡献:其一,对政策变迁形态认知边界的拓展。本研究对间断均衡的变迁形态判断持肯定态度,在融合了政策范式理论后重新设定了形态判断标准,并通过对政策文本材料的内容分析,将原来应用在公共财政领域的研究材料和判断标准进行了拓展,并将间断期视为一段时期的矛盾凸显期。其二,通过对政策运行过程的提炼,分析了制度惯性对均衡式变迁的作用机制。聚焦决策环节的传统变迁理论分析是一种截面式的观察视角,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对渐进式变迁逻辑的关注,本研究将中国的政策运行过程进行了自上而下的三阶段提炼,并通过制度惯性在其中的不同表现形式分析了均衡式变迁的内在机理,是一种关注政策长期发展的历时性视角。其三,通过间断发生场域概念的提炼和具体分析,补充了政策间断出现的因果机制。传统理论对“机会之窗”开启到间断出现的中间因果机制并未给予足够关注,本研究通过对焦点事件开启机会之窗后各主体的行为互动进行了 fsQCA分析,回应了传统理论对因果机制分析不足的问题,并由此对间断发生的变迁过程优化进行了进一步的讨论。
魏德红[4](2020)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转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国际经济秩序从新自由主义向内嵌自由主义转型加速,质疑与批评投资仲裁的声音逐步高涨,投资仲裁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为解决危机,2017年11月起,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三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讨论ISDS机制改革,两项建议成为焦点,一是抛弃投资仲裁,构建多边投资法院,让ISDS机制转为司法型;二是沿用投资仲裁,并为其构建上诉机制,让ISDS机制转为准司法型。人类沿用多年的ISDS机制面临转型。投资仲裁遭遇危机是ISDS机制转型的起点。设计于20世纪60年代的投资仲裁是以商事仲裁为模板的ISDS机制,随着新自由主义国际经济秩序的崛起,投资仲裁成为ISDS机制的主流。进入21世纪以来,投资仲裁遭遇危机并逐步深化,表现为:投资仲裁挑战国家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权力,仲裁员的独立性标准存在系统性缺陷,裁决不一致加深了投资规则的不可预测。透过表象深入剖析,得出如下判断:学者以司法标准审视投资仲裁,这是危机的起源;面对制定投资实体规则的僵局,《华盛顿公约》选择“先程序后实体”的思路,造成了投资仲裁遭遇的问题持续增多,这是危机的形成;学者、政治人物凭借国内政治理论来评价与指责投资仲裁,这是危机的深化。ISDS机制开启转型之路,是投资仲裁内外因素变化引起的。在投资仲裁的内部:启动基础由国家契约转变为国际投资协定,审查对象从征收或国有化措施扩展到公共政策,功能定位从解决争端延伸到明确规则。在投资仲裁的外部:外国投资者所面临政治风险的类型从征收与国有化风险转为政策风险,人权、环境、法治三因素影响力持续增强。进一步分析,ISDS机制转型是其承载价值变迁的体现,主权价值从过度承诺回归国家主权,秩序价值由突破国内秩序转向构建法律秩序,安全价值从忽视经济安全转向保障经济安全。ISDS机制转型的两个选项,不仅来源于国际专题讨论中的建议案,更来源于欧盟、美国的国家实践。从2015年起,欧盟在新签订的国际经贸协议中,拒绝投资仲裁,以双边投资法庭作为ISDS机制,意在让ISDS机制转为司法型。2002年以后,美国在新签订的BIT、FTA中多约定将就设立投资仲裁上诉机制启动双边谈判,意在让ISDS机制转为准司法型。作为司法型的选项,构建多边投资法院是人类长期存在的设想。阿拉伯投资法院为此积累了经验,集中在两点,一是阿拉伯国家联盟的支持,二是《阿拉伯投资协定》的签订与执行。作为准司法型的选项,为投资仲裁构建上诉机制,这是以WTO上诉机构为参照系构建新机制。WTO上诉机构有着人员固定、规则一致、程序明确三个方面的优势。无论是司法型,还是准司法型,均面临着同样的问题:缺少多边投资协定和国际投资组织。两选项也存在着共同特征:均延续着投资仲裁的投资者本位与对外交保护的限制,均肯定了卡尔沃主义的局部复活。ISDS机制转型的进展,集中在欧盟与经贸伙伴共同设立的双边投资法庭上。对于欧盟内部的投资仲裁,2018年3月,欧盟法院在对Achmea案的预先裁决中,肯定了欧盟法具有优先地位,否定了投资仲裁的适用。瑞典等国对此有不同意见。在欧盟外部,在与非欧盟成员国签订的经贸协议中,欧盟不再接受投资仲裁作为ISDS机制,以双边投资法庭替代之。双边投资法庭是以欧盟法院为模板设计的,可避免投资仲裁所蕴含的矛盾。2019年4月,欧盟法院明确:双边投资法庭符合欧盟法,解决了比利时等国对双边投资法庭的疑问。虽然ISDS机制有所改变,但双边投资法庭仍坚持投资者本位和岔路口条款,运行仍要依靠ICSID秘书处与投资仲裁规则,对投资仲裁有制度传承。ISDS机制转型的趋势,取决于动力与障碍的博弈。ISDS机制转型的总趋势将是增量进化而非激烈变革。依据法律进化论,投资仲裁是具有过渡性的机制设计,这类似于达尔文进化论中对鸭嘴兽的描述。国际法的碎片化、人本化等理论为转型提供了动力,但国际投资法的现实无法满足构建新机制的条件:缺乏多边投资协定、没有专门的国际投资组织。此外,国际司法机关管辖权有限。国际经济秩序从新自由主义向内嵌自由主义转型,FDI流动方向与流动方式的改变,这些是推动ISDS机制转型的现实动力。但国际社会缺乏构建新机制的政治共识,东道国珍视国家主权,担心“司法造法”、“寒蝉效应”、国家责任,而构建新机制比沿用投资仲裁更需要政治支持。基于对动力与障碍的对比分析,将投资仲裁全面抛弃的可能性不大,但ISDS机制将会呈现双边为主、更加多样的特征。由于缺乏政治共识,构建多边投资法院将仍然是理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与100多个国家订立了BIT,分三个阶段逐步接受投资仲裁作为ISDS机制。截至2020年9月,我国(含港澳)居民、企业发起的投资仲裁案件共有10件,其中有4件涉及英美跨国企业凭借香港、澳门地位进行的国籍筹划。我国政府作为被告的投资仲裁案件为5件。在UNCTAD统计到全球投资仲裁案件数量突破1000件的背景下,我国政府与我国投资者遭遇的案件数量很少,但2015年以来,案件数量迅速增长的趋势应引起警惕。在投资仲裁遭遇危机的情况下,我国政府、我国投资者深受其害,要求ISDS机制转型的愿望强烈。主要原因有:第一,裁决的不一致困扰着我国投资者;第二,投资仲裁影响着我国政府行使国家规制权;第三,无论是绿地投资,还是跨国并购,投资仲裁均无法保障中国投资者权益。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我国是ISDS机制转型的参与者而非旁观者。中国积极参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专题讨论并提交支持设立上诉机制的建议案,在《中国—澳大利亚FTA》中约定将启动设立上诉机制的谈判;有内地商事仲裁管理机构可以受理投资仲裁案件,我国正在为完善投资仲裁的相关法律而努力。在ISDS机制转型中,中国有着独特的需求,一是需要融合双重法律文化:现代法律文化与传统法律文化;二是需要平衡双重国家身份:资本输入国与资本输出国;三是需要协调两种豁免主张:绝对豁免主义与相对豁免主义。为了在ISDS机制转型中维护国家利益,中国应坚持如下立场,一是遵循增量进化的总趋势,避免激烈变革;二是不支持构建多边投资法院,避免中欧投资协定将双边投资法庭作为ISDS机制;三是以行业化的ISDS机制解决“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双重身份问题。我国尤其要补上本国投资者权益无法保障的短板,有三个方面的建议,第一,适当运用外交保护,第二,我国跨国企业应提前做好国籍筹划,第三,在BIT、FTA以及国家契约中为我国的投资仲裁机构设置选项。
于连超[5](2020)在《环境规制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长期以来,中国生猪养殖业的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资本、劳动等要素的密集型投入,虽然经济总量不断提高,但是利润水平普遍较低,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加剧。可见,中国生猪养殖业迫切需要进行动力转型和绿色转型,由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向新型的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以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为导向,推进绿色经济增长。环境规制作为一种推进资源、环境与经济之间协调发展的重要机制,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点关注。根据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环境规制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生猪养殖业的污染排放,但是会在较大程度上降低生猪养殖业的生产效率,整体上看环境规制会抑制生猪养殖业绿色经济增长。根据波特假说理论,环境规制不仅有助于促进生猪养殖业的污染减排,更有助于促进生猪养殖业的效率提升,整体上看环境规制会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经济增长。现有文献对工业环境规制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普遍认为:工业环境规制能够有效地抑制污染排放,但对于是否可以促进经济增长持有不同的观点。与工业不同,生猪养殖业的生产经营存在明显的小规模和周期性特征,环境污染为面源污染,表现出分散性、隐蔽性、不易监测性等特征,因此现有文献关于工业环境规制的理论与证据难以适用于生猪养殖业。为此,本研究系统全面地探讨了环境规制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问题提出,介绍研究背景,提出研究问题,阐述研究的目标、意义、思路、内容、方法和资料,构建研究框架。第二部分是理论研究,借鉴绿色经济增长理论、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规制理论,梳理环境规制、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和环境规制影响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文献,对传统全要素生产率和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环境政策和环境规制进行概念界定与概念辨析,梳理环境规制、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理论演化,构建环境规制影响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理论模型,为后续实证分析提供理论支撑。第三部分是实证研究,分析生猪养殖业成本收益、环境污染、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环境规制的现状和问题,运用面板双向固定效应模型、面板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工具变量法、空间计量方法考察整体层面的环境规制强度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效应、影响机制及影响的空间效应,运用双重差分法考察具体层面的禁养区工具、环评审批工具、环境税收工具、排污许可工具四种不同类型环境规制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效应、影响机制及影响的异质性。第四部分是结论与政策研究,归纳总结研究结论,从优化环境规制工具的角度提出推进生猪养殖业绿色经济增长的政策建议,指出未来的研究方向。本研究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1)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水平较低、增长动力不足和增长差异明显,而环境规制的针对性、激励性和灵活性均存在不足,致使环境规制与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存在明显的不协调和不匹配。首先,生猪养殖业的成本与收益均在波动性上升,但净利润和成本利润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其次,生猪养殖业的环境污染正在加速积累,但近些年环境污染的积累速度有所下降。再次,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水平较低,增长动力在于绿色技术进步,绿色技术效率的贡献相对有限,不同规模和不同地区的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存在明显的差异。最后,生猪养殖业环境规制处在改革进程中,存在针对性不足、激励性不足和灵活性不足的问题。可见,环境规制与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存在明显的不协调和不匹配,亟待优化环境规制工具以更好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经济增长。(2)环境规制强度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这种促进作用主要是通过促进绿色技术进步增长实现的,绿色技术效率增长的贡献相对有限。首先,环境规制强度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回归系数显着为正,说明环境规制强度能够有效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其次,将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分解为绿色技术效率和绿色技术进步,发现环境规制强度对生猪养殖业绿色技术效率的回归系数为正且不显着,但对生猪养殖业绿色技术进步的回归系数显着为正,可见环境规制强度能够通过促进绿色技术进步增长来促进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不能通过促进绿色技术效率增长来促进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3)环境规制强度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具有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首先,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环境规制强度的莫兰指数均显着为正,说明环境规制强度和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生产率存在显着的空间正相关性。其次,空间滞后因变量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回归系数显着为正,说明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存在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即本地区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可以显着地促进邻近地区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最后,环境规制强度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空间自回归系数显着为正,说明环境规制强度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存在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即本地区环境规制强度提高可以显着地促进邻近地区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4)禁养区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但这种促进作用相对有限,且存在异质性。首先,禁养区工具能够显着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其次,禁养区工具能够显着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技术进步增长,但不能显着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技术效率增长,可见禁养区工具主要通过促进绿色技术进步增长来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最后,与北方地区相比,禁养区工具对南方地区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更显着;与规模化程度较高的地区相比,禁养区工具对规模化程度较低地区的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更显着。(5)环评审批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但这种促进作用相对有限,且存在异质性。首先,环评审批工具能够显着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其次,环评审批工具可以显着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技术进步增长,但不能显着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技术效率增长,说明环评审批工具主要通过促进绿色技术进步增长来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最后,与环境分权程度较低的地区相比,环评审批工具对环境分权程度较高地区的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更显着;与财政分权程度较高的地区相比,环评审批工具对财政分权程度较低地区的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更显着。(6)环境税收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这种促进作用相对较强,且存在异质性。首先,环境税收工具能够显着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其次,环境税收工具不仅可以显着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技术进步增长,还可以显着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技术效率增长,说明环境税收工具能够同时通过促进绿色技术进步增长和绿色技术效率增长来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最后,与市场环境较差的地区相比,环境税收工具对市场环境较好地区的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更显着;与资本存量较低的地区相比,环境税收工具对资本存量较高地区的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更显着。(7)排污许可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这种促进作用相对较强,且存在异质性。首先,排污许可工具能够显着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其次,排污许可工具不仅可以显着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技术进步增长,还可以显着地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技术效率增长,说明排污许可工具能够同时通过促进绿色技术进步增长和绿色技术效率增长来促进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最后,排污许可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仅在市场环境较好的地区中显着,在市场环境较差的地区中并不显着;与环境分权程度较低的地区相比,排污许可工具对环境分权程度较高地区的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作用更显着。综上所述,整体层面的环境规制强度和具体层面的四种不同类型环境规制工具均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因此,为了更好地推进生猪养殖业的绿色经济增长,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来优化环境规制工具:(1)合理运用环境规制的组合工具,根据不同规模、不同地区的生猪养殖业现实情况,实施差异化的环境规制组合工具。(2)构建地区间环境规制的联动机制,通过建立环境规制的试点机制和协同机制,更好地实现地区间环境规制的联动。(3)持续优化禁养区工具,需要合理划定禁养区的范围,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规模的生猪养殖业现实情况来实施禁养区工具。(4)逐步调整环评审批工具,需要逐步提高环评审批的范围,利用环境分权机制和财政集权机制来提高环评审批工具的灵活性。(5)有序推进环境税收工具,实施渐进递增的环境税税率,配合市场化建设和资本投资来提高环境税收工具的激励作用。(6)加速完善排污许可工具,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的交易机制,利用市场化建设和环境分权机制来提高排污许可工具的激励作用。
石凯含[6](2020)在《基于种植大户行为的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兼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协同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重要内涵,也是我国发展绿色经济、促进绿色农业发展的关键。农业面源污染作为我国农村地区首要污染类型,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农业市场化环境下绿色农业的纵深发展有着重要影响,成为我国涉农政策的重点关注领域。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深入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及“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要:“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深入开展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可见,农业面源污染是政府长期关注焦点,其中化肥作为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更是引起了政府政策的持续关注。持续的宏观政策关注对化肥面源污染问题的解决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是政策制定过程中由于缺乏对基层的深入了解,尤其是缺乏对我国农业经营过程中的新型经营主体的充分考虑,部分政策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影响化肥面源污染问题的妥善处置。如何有效处置化肥面源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绿色农业发展的重要阻碍,更是我国农业政策制定过程中必须关注的焦点,而农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须充分结合实际,考虑农业经营主体行为特征,才能在实施过程中得到农民支持,才能实现政策与农户实际行为相协调,最终充分发挥政策效用,实现政策目标。种植大户是我国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的重要主体,更是化肥面源污染问题得以解决的重要基层主体。基于此,本文以种植大户这一农业规模化和市场化发展中的重要主体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法、slope分析法、空间自相关分析法、空间冷热点分析法、随机前沿分析法、结构方程模型、博弈分析法等多种方法就种植大户行为与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间关系展开研究,以为政府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种植大户与化肥面源污染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内涵阐述。首先,对种植大户与化肥面源污染的概念进行界定,同时对其相关理论进行梳理,确保研究的准确性与规范性,为后文分析提供良好的理论基础。二是化肥面源污染与治理现状及防治政策演进。首先,对化肥施用总体特征、化肥施用时空特征进行分析,进而简要概括我国化肥面源污染产生的影响,并运用随机前沿分析法对化肥减量空间进行测算。之后,梳理我国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并对相应政策进行归纳,进而提出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存在的问题。三是种植大户面源污染防治政策采纳的路径分析,进而对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进行博弈分析。首先,在对黑龙江省这一典型地区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通过探究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采纳过程中种植大户认知—政策采纳意愿—行为三者的内在影响,探明种植大户对防治政策与污染水平的不同认知程度对多种政策的采纳意愿以及最终施肥行为的影响路径;其次,按照“理论综合探讨”→“现实量化分析”→“政策制定博弈”的逻辑通过对种植大户、政府、外部利益群体等利益相关者群体的利益特征进行深入探索,进而对面向种植大户行为特征的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制定博弈。四是基于种植大户行为的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的制定及保障措施。在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博弈分析与国外先进经验借鉴的基础上,根据政策执行性、政策成本控制与政策实效性制定基于种植大户行为的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在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方面,从政策组合、激励手段、补贴程度、投入力度、监管机制等方面进行发展和完善。在具体防治方案拟定上,从条件式污染防治激励方案、层级累进制的补贴激励方案、产研联动式的污染防治方案和政农协同式污染防治方案入手,实现多角度、全方位的方案覆盖。最终,结合肥料使用创新及现代数据技术,从政策设计端、政策执行端以及化肥面源污染防治资金端为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设置政策保障。研究结果表明: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的政策体系得到有效建构,各项辅助性技术手段发展程度有待提升。但是,基于种植大户行为的化肥面源污染长效防治政策体系尚未确立,面向种植大户的面源污染防治政策倾斜方式不明确,对种植大户这一市场化细分主体的利益考量程度不足。大户认知、大户偏好、大户特征等因素对化肥面源污染治理和化肥减量政策的反馈性强。从细分来看,政府干预面源污染治理和化肥减量与否对种植大户的影响性具有差别,应当倡导建立基于政策联动和政府—市场—种植大户互动的化肥面源污染治理和化肥减量政策体系。基于政策角度与种植大户行为的交互研究,可知激励型政策与惩罚型政策对于种植大户影响程度强,而技术类的辅助型政策对大户技术采纳行为影响程度弱,但基于科技在农业种植业中的杠杆作用,其作为辅助型政策发挥作用具有必要性。基于此,拟从防治模式、激励手段、补贴程度、投入力度以及监管机制入手,发挥上述主要政策工具类型的作用,制定条件型污染防治激励方案,建构层级累进制补贴激励机制,探索产研联动式污染防治模式,以政农市场协同性防治机制提升我国化肥面源污染治理效果,并全面兼顾数据技术在种植大户面源污染防治补贴中的作用,在现代化治理模式和农业发展生态机制之下探究与种植大户化肥面源污染防治相关的政策,从政农商社等多主体入手,建立基于种植大户行为的政策体系,夯实我国化肥面源污染治理效果,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同发展。
李学敏[7](2020)在《生态文明导向下农业绿色发展的时代意蕴与实现方略》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八大以来,绿色发展成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落实绿色发展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双重背景下,我国农业加速绿色化转型。继2016~2018年连续三年中央一号文件关注农业绿色发展后,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必须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将农业绿色发展推到事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高度。基于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科学界定农业绿色发展内涵,系统分析新中国农业绿色发展政策演变,定量评价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探求现阶段我国农业绿色发展短板,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迫切需求。本文交叉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农业经济管理等学科的理论方法,聚焦农业绿色发展的科学内涵、政策演变和发展水平测度,找短板,寻求农业绿色发展路径,既丰富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生态发展理论体系,也为实践中政府制定农业绿色发展相关政策提供理论支撑。首先,本文交叉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农业经济管理等多学科理论方法,界定了农业绿色发展的科学内涵。研究认为农业绿色发展的内涵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绿色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是结合了世界绿色经济有益探索、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我国农业现代化与乡村振兴建设具体实践而凝练的包含“三个内容”和“三个层次”的综合体。其中,三个层次即理念、手段、目的三个层次,其理念是绿色发展理念在农业领域的拓展与创新,其目标是新时代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深化和延续,其方式是对生态农业和绿色农业等农业模式的肯定与融合;三个内容即低碳性、经济性、安全性三个内容,指农业绿色发展要求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兼顾农业发展的低碳生产、经济增收和安全供给,追求生态、经济、社会等多元目标共赢。其次,系统分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绿色化发展政策演进。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绿色发展支持政策的聚焦点经历了从粮食增产到农产品质量提升再到绿色发展的转变过程,逐步实现了农业绿色发展经济性、安全性和低碳性三方面的支持政策体系化整合,为全面推进中国农业绿色发展提供了政策引导、法律保障和财政支持体系;在农业绿色发展支持政策的引导下,农业绿色发展从整体理念到其低碳性、安全性、经济性三个方面均发生了质的变化:农业绿色发展逐步达成社会共识;农业低碳生产方式初步形成;粮食安全与餐桌安全稳步提升;农业经济性目标从增产转向带动农民增收。最后,量化评价农业绿色发展水平基础上寻求短板并提出实现方略。本研究运用指数评价方法从低碳生产、经济增收、安全供给三个维度构建农业绿色发展指数,对农业绿色发展水平进行评价;结果表明,新时代农业绿色发展面临着认识、制度、科技、政策、资金等五个层面的制约因素。据此,本研究提出包含五个层面的中国农业绿色发展实现方略:(1)坚持党领导下的农业绿色发展理念;(2)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3)建立农业科技支撑体系;(4)建设农业投入要素清洁化工程;(5)构建全社会参与机制。
李波[8](2020)在《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角色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过多年的发展,全球气候治理在治理主体、谈判机制、国际合作等方面已经日益完善,尤其是2015年《巴黎协定》的通过使得全球气候治理进入新阶段。中国对于《巴黎协定》的通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此后美国退出《巴黎协定》,以及欧盟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式微。随着中国国力的提升和对全球事务参与的深入,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引领者”的角色越来越突出,这引起了我们对于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角色的思考,在过往全球气候治理的历史中,中国扮演了怎样的角色?角色是怎样发生转变的?影响这一转变的因素是什么?在未来的全球气候治理中中国应该如何发挥作用?这都值得我们去研究。本文通过引进角色理论将现实主义和建构主义相结合力求搭建一个更为全面的分析框架,更为准确地分析中国的角色。基于角色理论的视角,可以将中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角色过程分为拒绝角色、承认角色和接受角色,并通过三个变量来分析造成不同阶段角色的原因,分别是国家的利益认知,国家的身份认知和国际体系因素,三个变量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单独或共同影响中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角色。从20世纪70年代到1994年,中国对于国家利益的认知是摆脱贫困和实现国家的工业化,而刚刚起步的全球气候问题对于中国来说还仅仅停留在科学研究层面,面对经济高速发展的现实利益需求,国家不愿意付出更多的成本去参与气候治理,而仅仅将其作为融入国际社会的一种手段。这一阶段正值美苏两强争霸阶段,中国作为后起者认识到只有在和平的国际环境下才能取得发展,在党的十三大上“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主题”被正式提出,随着对时代主题认识的加深,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中国也明确了此时自己的身份定位,那就是“和平的发展者”。此时的国际环境也较为复杂,日本经济崛起和亚洲“四小龙”腾飞,进一步刺激了中国发展经济的愿望,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受挫,中国希望通过气候治理这一平台融入国际社会,改变不利的国际环境,而石油价格的下跌,给处于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提供了好的发展机遇,创造了一个较为宽松的国际能源环境。这三方面因素造成了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被动的参与,表现为拒绝角色。1995-2005年,中国逐渐将气候变化纳入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影响因素范围,此时经济发展的目标转变为在追求速度的同时也注重发展质量,但本质上来说,这一阶段追求经济发展质量还是服务于发展速度这一目标。而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想更多地参与国际事务,随着苏联解体,世界形成“一超多强”的局面,中国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起到了担当作用,这些因素明确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身份认知。国际体系方面,面对中国“环境威胁论”,中国开始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改善生态状况,并且科学评估中国的环境问题所带给外部的影响。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全球气候治理领导者的角色开始出现缺失,这也客观上减轻了中国的减排压力,给中国经济创造了宽松的发展条件,中国和欧盟提升了在气候变化中的合作水平,加强了中国对于全球气候治理的参与。这一时期国际原油价格上涨,但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处于起步阶段,应用成本较高,因此中国还是倾向于采用煤炭和天然气作为替代,这就使得中国参与气候治理表现出两面性。这三个因素使得中国对于气候治理的参与相对于前一个阶段不再消极,但整体呈现出谨慎而保守的态度,表现为承认角色。2006到2015年阶段跨“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经过改革开放将近30年的发展,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到“十五”规划末期中国还未摆脱传统工业化道路的发展模式,主要还是依靠大规模的资源消耗和高资本投入来实现经济增长,因此“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经成为国家的首要利益认知。2010年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的提升推动中国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中国新兴国家的身份认知逐步加强,尤其是中国成功的抵御了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新兴国家的身份认知进一步强化。在国际上与中国一起崛起的发展中国家,组成了新兴国家群体,新兴国家群体为世界注入了新的活力,改变了原先由欧美所主导的世界格局。而这一时期,全球石油价格出现较大波动,煤炭消费的增长也十分有限,新能源的使用量开始出现较大增长,在科技发展的推动下国际能源结构开始向绿色能源方向发展,这也影响了中国的气候治理参与。因此,基于中国对全面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利益认知和新兴国家的身份认知,以及受新兴国家群体崛起和油价大幅度动荡的国际能源体系影响,中国在这一阶段对于全球气候治理的参与表现为对角色的接受,开始了对全球气候治理的主动与开放参与。《巴黎协定》开创了全球气候治理的新局面,建立在“自愿”原则基础上“自下而上”的减排方式降低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对抗性,提高了各国的履约积极性。但美国的退出和欧盟影响力的式微又给“后巴黎”时代蒙上了阴影,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作为全球气候治理“引领者”的角色开始逐渐突出。而促成中国成为“后巴黎”时代全球气候治理引领者角色的,包括中国经济“新常态”的利益认知,“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身份认知,以及制度碎片化和领导力缺失的全球治理体系。此时又恰逢中国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解决全球治理困境的“中国方案”,这与气候治理存在天然的契合,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也成为新形势下中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理念支撑,因此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指导下,中国积极落实《巴黎协定》,积极提供国际气候公共产品,践行“引领者”这一角色。基于上述对中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角色的研究,本文得出以下基本结论。首先,中国的自身利益认知和身份认知是决定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角色的最根本因素,而将物质因素和观念因素相结合,区别于现实主义“国家利益是外交政策形成的最根本原因”,也区别于建构主义“国家利益是国际体系的建构”,将现实主义和建构主义相结合,形成了国家在面对利益时的主观认知。面对欧美发达国家所搭建的全球气候治理平台,中国更倾向于从自身的利益和身份出发,基于自身的利益认知和身份认知,增强适应自身的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最终更有效和积极的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其次,中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角色变化,是世界权力格局转变的一种表征,也是中国逐步崛起的过程。这明确了中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角色形成的基本机制,也可以更好地指导中国参与气候外交。
李秀华[9](2020)在《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国际法机制研究》文中指出海洋是孕育生命的启点,也是承载地球一切物质往复的最终载体。陆地源生于海洋,看似陆地相对独立的物质循环体系最终依然无法摆脱对海洋的依赖。人类从诞生至今,对整个生态的影响非常之大,其对陆地的物质开发及使用也极大的影响着海洋的生态及环境。尽管海洋环境生态系统作为最大的生态系统有其强大的自我调节能力,但频繁的陆上及海上人类活动、废弃物排放、海洋及陆地资源的过度开发等多种因素打破了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引起了海洋污染。而海洋污染物会对海洋生态系统乃至人类生命健康直接或间接的产生严重的危害。陆地因为国家的存在而具有显着的边界性,对陆地环境的处理往往以各国家和地区独立处理的内部方式为主,而海洋具有无明显边界的区域性,因此海洋环境问题具有环境区域性特征,其往往不能通过单一封闭性的思维去进行处理。海洋环境区域治理的核心要义在于海洋区域环境的整体治理,强调基于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开展区域内各个层次的通力合作。人类针对当前的海洋污染现状探索了 多种海洋污染区域治理国际机制,不同区域治理机制之间有共性,也有差异性。中国作为海洋大国,目前也面临诸多严峻的海洋污染问题,这些海洋污染问题的解决有赖于中国自身治理能力的提升,也有赖于中国与周边国家借鉴已有的国际合作经验,克服区域治理中的缺陷,形成良好的区域合作治理机制。本论文也基于此研究目的而成,具体内容如下:本论文第一章首先介绍海洋污染的主要来源、海洋污染物的类型及其对应的后果,随后介绍了目前海洋污染区域性特征日益明显的背景下,开展区域性环境治理的积极作用,还介绍了海洋污染法律治理机制的实施效果;最后,结合中国当前的海洋污染问题及区域治理中的缺陷,提出治理模式的改进设想。海洋污染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并且已经超过一国管辖范围,依靠单个国家已经无法实现海洋污染的有效治理。海洋污染的本质具有区域性的特点,例如海洋污染分布最密集的区域是沿海地区,这就要求我们通过区域治理的方式治理海洋污染。国际社会已有的区域治理操作实践已经卓有成效,但仍然存在缺陷和问题。本论文第二章主要从理论视角阐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适用的基本原则,以及传统国际法律制度下“海域权益”的排他及专有性对海洋污染治理的推动和限制,进一步分析现有海洋污染区域治理合作下的国际合作主体、治理主体和法律途径的优势与不足,进而运用治理理论分析海洋环境区域治理符合治理理论的特征,最终从理论上论证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相对于仅依靠单独的国家或传统国际法治理的理论优势,为构建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提供法理上的基础和支持。受制于洋流、季风等自然因素影响海洋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点,该区域内的一点受到污染,则有可能扩散到整个区域,并进而影响到另外的区域。因此不同海域的污染可能面临不同的区域治理的需要。受到沿岸国家不同经济制度的影响,海洋的国际属性也催生了不同的区域的治理机制。本论文第三章在内容上主要对国际上具有代表性的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进行考察,就各机制之间的共性及问题进行评析,此外本章也将结合国际法律规范对所考察的区域治理进行分析,重点关注国际法律规范对区域治理问题的影响及效用。长期以来,在海洋区域污染预防和治理问题上,作为利益相关方的该区域沿海国家为防范海洋污染作出贡献的意愿,往往被主权国家海域权益的争执所阻碍。自1974年以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的区域海洋项目为世界上140多个沿海国家和地区提供了极好的区域内合作契机,并为区域治理构建了许多有代表性的治理机制。这些机制虽然体现在不同的区域治理模式中,但具有机制共性,是海洋区域污染治理中的重要制度。在第三章对代表性区域治理机制考察的基础上,本论文第四章着重从具体机制出发,分析相关机制的特点及内容,并结合国家、国际组织在国际法上的既有探索,从信息共享、污染源控制与治理、污染评价及赔偿、资金保障、纠纷解决五个方面入手,研究跨国界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模式中的主要机制构建。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全面构建应包括基于风险预防原则的信息共享机制构建,以多方共治原则为基础的合作机制构建,海洋污染的区域治理的评价、评估及赔偿机制构建,海洋污染区域治理资金保障措施的采取和区域内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在全球海洋治理体系深刻变革以及区域海洋污染形势日趋严峻的大背景下,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中国承担海洋大国责任、为全球海洋善治贡献中国力量的意愿不断增强,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不断深化。当前中国积极参与全球和海洋区域治理并已有所作为,但在国际规则制定、国际合作的促进实施和国际协调方面仍存在欠缺,合作的进一步推进也面临着区域内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对发展海洋经济和保护海洋生态的需求不一致、相互依存度较低、争端复杂化、域外势力介入等挑战。基于中国所参与区域合作的现实并借鉴其他区域合作机制的施行经验,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应首先与区域内各国在治理理念与目标层面达成共识,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蓝色伙伴关系”等不同层次的共同理念并形成统一的层次化的治理目标体系,继而在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资金保障、国内法与国际法在立法和执法层面的协调、国内海洋治理完善、区域内履约监督和争端解决等多方面开展合作,最终形成全方位的区域合作制度保障。本论文第五章将对于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动因与现状、理念与目标和制度保障进行探讨。
王云飞[10](2019)在《UNSDGs背景下我国湿地政策分析 ——基于政策文献量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湿地保护和开发管理是可持续发展议程中的重要议题,深入研究我国湿地政策的发展演变对于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和开发管理具有科学价值和现实意义。基于823件中央级和3,118件地方级湿地管理政策,以及138件中央级滨海湿地管理政策,通过文献量化分析,对我国湿地政策变迁阶段和模式、湿地政策扩散过程和规律、湿地主管机构间合作与冲突、滨海湿地政策关注点消涨和政策工具组合变化进行了研究。利用共词聚类方法可以将我国湿地政策划分为1949-1991年滩涂开发阶段、1992-2000年自然保护区设立阶段、2000-2005年水污染防治阶段、2006-2010年气候行动阶段、2011-2014年整体管理阶段、2015-2018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阶段,湿地政策从无到有、从湿地抢救性保护到综合管理,经历了渐进性变革,并会朝着保护区建设为平台、科学技术为支持、产业转型为关键、机构变革为活力、生态文明为引领的新型湿地管理体系迈进。基于引用关系绘制湿地政策参照网络,“法律法规类”与“意见行动类”政策在扩散强度、广度、速度以及方向等指标上表现出不同的扩散模式。根据机构间联合发文情况绘制各阶段政策合着网络图谱,结果表明湿地管理机构间的合作呈现出变革初期爆发式发展,之后逐步清晰、稳定直至下一次变革的整体趋势;合着网络图谱渲染表明自然保护区建立与审批、自然资源保护、旅游开发、宣传教育、科技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成为目前湿地管理的六大关键领域;“国家林业局—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农业部—财政部”的核心网络突显,表明其在湿地政策体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滨海湿地政策工具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UNSDGs)层面的分布表明了当前关注的“热点”和“冷点”,对平衡政策工具组合、实现整体性治理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将文献量化研究方法引入湿地政策领域,有效弥补了湿地政策缺乏定量研究的不足,对未来湿地政策的完善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2003年中国环境保护焦点(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2003年中国环境保护焦点(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海岸带典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
1.2.1 生态系统及其服务概念 |
1.2.1.1 生态系统概念 |
1.2.1.2 生态系统服务概念 |
1.2.2 生态系统服务评估方法 |
1.2.2.1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量评价方法 |
1.2.2.2 生态系统服务物质量评估方法 |
1.2.3 生态系统服务及其价值评估进展 |
1.2.3.1 全球生态系统服务及其价值评估 |
1.2.3.2 区域或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 |
1.2.3.3 单一生态系统或服务价值评估 |
1.3 本章小结 |
第2章 研究区概况与研究内容 |
2.1 研究区概况 |
2.1.1 海岸带界定 |
2.1.2 研究区范围界定 |
2.1.3 自然地理概况 |
2.1.4 经济社会概况 |
2.2 主要数据源介绍 |
2.2.1 土地利用数据 |
2.2.2 社会经济统计数据 |
2.2.3 气象数据 |
2.2.4 遥感数据 |
2.2.5 其他数据 |
2.3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2.3.1 研究内容 |
2.3.2 技术路线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海岸带生态系统服务分类与识别 |
3.1 国内外生态系统服务分类 |
3.1.1 国外生态系统服务分类 |
3.1.2 国内生态系统服务分类 |
3.2 中国海岸带生态系统服务分类 |
3.2.1 海岸带生态系统服务分类 |
3.2.2 海岸带分区生态系统服务识别 |
3.2.3 海岸带不同土地生态系统服务识别 |
3.3 生态系统服务多样性变化特征 |
3.3.1 生态系统服务多样性的空间分布特征 |
3.3.2 生态系统服务多样性的时空变化特征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海岸带区域土地利用变化特征 |
4.1 研究方法 |
4.1.1 土地利用变化幅度 |
4.1.2 土地利用转移 |
4.1.3 景观格局指数 |
4.2 土地利用时空变化特征 |
4.2.1 土地利用时间变化 |
4.2.2 土地利用空间变化 |
4.2.3 土地利用转移变化 |
4.3 景观格局指数变化特征 |
4.3.1 类型水平的变化特征 |
4.3.2 景观水平的变化特征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海岸带典型生态系统服务估算 |
5.1 海岸带净初级生产力估算 |
5.1.1 海岸带NPP物质量 |
5.1.1.1 陆域NPP物质量估算 |
5.1.1.2 海域NPP产品数据处理 |
5.1.1.3 海陆NPP产品数据集构建 |
5.1.2 海岸带NPP变化特征 |
5.1.2.1 海岸带NPP时间变化 |
5.1.2.2 海岸带NPP空间变化 |
5.1.2.3 不同生态系统NPP变化特征 |
5.2 海岸带物质产品估算 |
5.2.1 海岸带渔业产量估算 |
5.2.1.1 海岸带陆域渔业产量估算 |
5.2.1.2 海岸带近海渔业产量估算 |
5.2.2 理想状态海盐产量估算 |
5.2.2.1 理想状态海盐估算模型 |
5.2.2.2 理想状态海盐产量变化 |
5.3 水源涵养估算 |
5.3.1 水源涵养估算模型 |
5.3.1.1 In VEST模型产水量模块 |
5.3.1.2 模型数据来源和参数设定 |
5.3.2 产水量估算结果 |
5.3.2.1 产水量模拟结果对比论证 |
5.3.2.2 产水量时空变化特征 |
5.3.2.3 不同土地生态系统产水量 |
5.4 土壤保持估算 |
5.4.1 土壤保持量模型 |
5.4.1.1 土壤保持模型 |
5.4.1.2 模型数据来源和参数设定 |
5.4.2 土壤保持估算结果 |
5.4.2.1 土壤保持量模拟结果对比论证 |
5.4.2.2 土壤保持量时空变化特征 |
5.4.2.3 不同土地生态系统土壤保持量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海岸带典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估算 |
6.1 价值核算方法 |
6.1.1 物质生产价值核算方法 |
6.1.2 固碳释氧价值核算方法 |
6.1.3 水源涵养价值核算方法 |
6.1.4 土壤保持价值核算方法 |
6.2 不同生态服务价值 |
6.2.1 物质生产价值变化 |
6.2.1.1 有机物质价值变化 |
6.2.1.2 物质产品价值变化 |
6.2.2 固碳释氧价值变化 |
6.2.2.1 固碳价值变化 |
6.2.2.2 释氧价值变化 |
6.2.3 水源涵养价值变化 |
6.2.3.1 水源涵养价值整体时空变化 |
6.2.3.2 不同土地生态系统水源涵养价值 |
6.2.4 土壤保持价值变化 |
6.2.4.1 土壤保持价值整体时空变化 |
6.2.4.2 不同土地生态系统水土保持价值 |
6.3 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演变特征 |
6.3.1 研究方法 |
6.3.2 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变化特征 |
6.3.3 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集聚特征 |
6.3.4 生态系统服务协同与权衡关系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基于土地利用未来情景的生态服务价值模拟 |
7.1 土地利用未来情景模拟 |
7.1.1 情景设置和土地利用需求 |
7.1.2 PLUS模型 |
7.1.3 未来情景下土地利用变化特征 |
7.2 未来情景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变化特征 |
7.2.1 物质生产价值变化 |
7.2.2 固碳释氧价值变化 |
7.2.3 水源涵养价值变化 |
7.2.4 土壤保持价值变化 |
7.2.5 生态服务总价值变化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2 主要创新点 |
8.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2)政策议程设置对环境治理绩效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如何延续“中国奇迹”——转型时期中国的政策议程设置 |
1.1.2 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
1.2 问题提出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政策意义 |
1.4 研究方法 |
1.4.1 量化研究方法 |
1.4.2 质性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 |
1.6 研究发现和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理论溯源与现象观察 |
2.1.1 理论溯源——议程设置研究的文献脉络 |
2.1.2 现象观察本研究的切入点 |
2.2 关键概念界定 |
2.2.1 政策议程设置 |
2.2.2 制度环境 |
2.2.3 环境治理绩效 |
2.3 重要文献综述 |
2.3.1 文献综述的基本思路 |
2.3.2 政策议程的结构与变迁——议程设置研究的基础和核心 |
2.3.3 制度环境与政策议程——议程设置影响因素的因果识别 |
2.3.4 中国场域下的政策议程——本土化理论建构的尝试与探索 |
2.3.5 政策议程研究方法的演进——量化与质性范式的互鉴融合 |
2.3.6 环境治理与环境绩效——探究政策与绩效间的因果关系 |
2.4 文献评述——本研究与已有文献的关系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宏观政策议程的可视化——基于NMF主题模型的分析 |
3.1 问题提出 |
3.2 方法与数据 |
3.2.1 主题模型——LDA模型和NMF模型 |
3.2.2 数据获取与文本语料库构建 |
3.3 参数选择与模型调试 |
3.3.1 主题数目的确定与调试 |
3.3.2 主题一致性评估 |
3.4 初步发现——宏观政策议程的纵向分析 |
3.4.1 当代中国政策议程的宏观结构 |
3.4.2 单一政策议题注意力变化的历时性分析 |
3.4.3 当代中国政策议程的间断均衡水平 |
3.5 进一步讨论——宏观政策议程的多样性及其变化 |
3.5.1 政策议程的多样性基于信息熵的测算 |
3.5.2 议程多样性为何变化——基于政策议定场所的案例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议程设置何以影响环境治理绩效——基于TOBIT模型的检验 |
4.1 问题提出 |
4.2 地方政府政策议程的宏观结构——以省政府常务会议为例 |
4.2.1 数据获取与文本预处理 |
4.2.2 主题建模与结果输出 |
4.3 单一政策议题注意力水平的测量 |
4.3.1 管理学研究中组织注意力测量的一般方法 |
4.3.2 省政府常务会议政策注意力的测量——方法与步骤 |
4.3.3 对单一政策议题相对注意力变化的描述性分析 |
4.4 基于BCC模型和MALMQUIST模型的省域环境治理绩效测度 |
4.4.1 研究方法——BCC模型和Malmquist指数模型 |
4.4.2 指标构建与数据获取 |
4.4.3 基于BCC模型的省域环境治理静态效率测算 |
4.4.4 基于Malmquist指数的省域环境治理动态效率测算 |
4.5 基于TOBIT模型的议程设置与区域环境绩效间关系的实证检验 |
4.5.1 假设提出 |
4.5.2 模型设定 |
4.5.3 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
4.5.4 实证分析与结果讨论 |
4.5.5 稳健性检验 |
4.6 基于逐步回归法的政策议程设置影响环境治理绩效的机制分析 |
4.6.1 假设提出 |
4.6.2 模型设定 |
4.6.3 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
4.6.4 实证分析与结果讨论 |
4.7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制度环境、议程设置与环境治理绩效基于广义DID的检验 |
5.1 问题提出 |
5.2 中国环境治理宏观制度背景的叙事分析 |
5.2.1 中国环境治理宏观制度变迁的演进历程 |
5.2.2 中国环境管理体制中的“央地关系” |
5.2.3 制度环境、议程设置与环境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思路 |
5.3 基于超效率SBM模型的省域环境治理绩效测量 |
5.3.1 研究方法——超效率SBM模型 |
5.3.2 指标构建与数据获取 |
5.3.3 基于超效率SBM模型的省域环境绩效测度 |
5.4 基于DID的制度环境、议程设置与环境绩效关系的实证检验 |
5.4.1 假设提出 |
5.4.2 模型设定 |
5.4.3 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
5.4.4 实证分析与结果讨论 |
5.4.5 稳健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主要结论、政策启示与研究不足 |
6.1 主要结论 |
6.1.1 案例研究与描述性分析的主要结论 |
6.1.2 因果推断与机制分析的主要结论 |
6.2 政策启示 |
6.2.1 发挥制度优势,有效拓展议程设置空间 |
6.2.2 拓宽信息渠道,合理安排政策议程内容 |
6.2.3 健全体制机制,提升决策者的注意力管理能力 |
6.2.4 理顺央地关系,积极发挥中央政府的“指挥棒”作用 |
6.3 研究不足与后续工作 |
6.3.1 研究内容方面 |
6.3.2 方法模型方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编码一致性检验结果 |
附录2: 省政府常务会议文本编码类目系统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着作 |
(3)制度惯性、注意力转移与政策变迁 ——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政策的间断均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立意和议题选择 |
第二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三节 研究现状和文献综述 |
一、关于生活垃圾管理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二、本研究政策相关概念的梳理辨析 |
三、国外政策变迁理论的回顾述评 |
四、国内政策变迁研究的理论进展 |
第四节 研究对象和问题分解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问题的分解 |
第五节 论文结构、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一、论文结构和篇章布局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制度惯性—注意力转移”的政策变迁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关于政策变迁的三个解释视角 |
一、对不确定性的关注: 政策窗口开启的机会视角 |
二、对理性选择的关注: 行动者之间的博弈互动视角 |
三、对子系统的关注: 制度与时机兼顾的转换视角 |
四、解释视角的不足和启示 |
第二节 “制度惯性—注意力转移”: 一个解释框架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二、制度惯性的作用形式 |
三、注意力转移的驱动因素 |
四、分析框架的具体说明 |
第三章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政策变迁的间断均衡历程 |
第一节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政策体系 |
一、城市生活垃圾界定及属性 |
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理念及原则 |
三、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职能与体系构成 |
第二节 间断均衡期划分的判断标准 |
一、政策范式理论 |
二、判断标准的说明 |
第三节 基于扎根理论的政策内容分析 |
一、阶段历程的划分 |
二、扎根理论的选择依据 |
三、具体操作步骤 |
第四节 政策变迁的间断均衡发展历程 |
一、1986—2003年: 末端被动管理的均衡期 |
二、2004—2009年: 鼓励市场参与的均衡期 |
三、2010—2016年: 冲突频发和转向源头防治的间断期 |
四、2017—至今: 源头防治和公众参与的新均衡期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制度惯性: 均衡式变迁的内在机理分析 |
第一节 制度惯性与政策运行过程 |
一、制度结构对中国政策运行过程的影响 |
二、制度惯性的作用过程: 自上而下的三阶段政策运行 |
第二节 制度惯性的阻力及成本分析 |
一、中央政策制定: 价值导向固化提升认知成本 |
二、地方偏好执行: 路径依赖提升决策交易成本 |
三、社会反馈互动: 参与渠道缺失提升信息成本 |
第三节 制度惯性对均衡式变迁的塑造、延续与调整 |
一、第一个均衡期: 初步构建、塑造成型 |
二、第二个均衡期: 方向延续、阻力对抗 |
三、新均衡期实现: 成本支付、政策调整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注意力转移: 基于间断发生场域的因果机制分析 |
第一节 间断发生场域和影响因素模型 |
一、政策间断的发生场域 |
二、影响因素模型和变量设计 |
第二节 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过程 |
一、fsQCA的选择依据 |
二、具体运算过程 |
三、真值运算结果讨论 |
第三节 间断发生的模式提炼和因果机制分析 |
一、扩大社会影响的“负面形象—媒体互激”模式 |
二、政府维稳压力下的“焦点—吸纳”模式 |
三、维稳压力与社会影响共存的“媒体互激—吸纳”模式 |
四、社会力量参与的“动员—共识”模式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政策变迁: 理论阐释、实践对策与发展之路 |
第一节 “制度惯性—注意力转移”框架的理论启示 |
一、对政策变迁形态的认知拓展 |
二、制度惯性维持均衡式变迁 |
三、注意力转移助推间断发生 |
第二节 均衡性与顶层设计: 管理体系的制度建设 |
一、层级治理迈向法理分权 |
二、转向协商共识的公共决策 |
三、完善创新扩散的试点机制 |
第三节 间断性与过程优化: 冲突应对和消解策略 |
一、冲突应对: 多元行动者参与的嵌入式治理 |
二、消解冲突: 多元利益诉求的制度化吸纳 |
第四节 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政策的未来发展之路 |
一、源头主动防治,兼顾前瞻性与协调性 |
二、鼓励公众参与,多元主体共同治理 |
三、践行“三化”原则,构建配套政策体系 |
研究结论与展望 |
一、主要结论 |
二、理论贡献 |
三、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已发表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表 |
案例表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论文的概念界定与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ISDS机制转型的起点:投资仲裁遭遇危机 |
一、投资仲裁是以商事仲裁为模板的ISDS机制 |
(一)投资仲裁延续着商事仲裁的基本框架 |
(二)投资仲裁有着多机构与多规则的特征 |
(三)投资仲裁以商事仲裁程序解决公法争端 |
二、投资仲裁遭遇危机的主要表象 |
(一)投资仲裁挑战国家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权力 |
(二)仲裁员的独立性标准存在系统性缺陷 |
(三)裁决不一致加深了投资规则的不可预测 |
三、对投资仲裁遭遇危机表象的剖析 |
(一)危机的起源:以司法标准审视投资仲裁 |
(二)危机的形成:“先程序后实体”思路带来问题增多 |
(三)危机的深化:依据国内政治理论评判投资仲裁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ISDS机制转型的原因:投资仲裁内外要素发生变化 |
一、ISDS机制转型是投资仲裁内部发展的要求 |
(一)投资仲裁的启动基础由国家契约转变为国际投资协定 |
(二)投资仲裁的审查对象从征收或国有化扩展到公共政策 |
(三)投资仲裁的功能定位从解决争端延伸到明确规则 |
二、ISDS机制转型是投资仲裁外部变化使然 |
(一)外国投资者所面对政治风险的类型发生转换 |
(二)人权与环境因素对外国投资的影响力增强 |
(三)为国际机制增加法治因素的呼声持续增强 |
三、转型是ISDS机制承载价值变迁的体现 |
(一)主权价值的变迁:从过度的主权承诺转向回归国家主权 |
(二)秩序价值的变迁:从突破国内秩序转向构建法律秩序 |
(三)安全价值的变迁:对国家经济安全从忽视转向重视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ISDS机制转型的选项:多边投资法院VS上诉机制 |
一、转型的选项取决于司法性与契约性的互动关系 |
(一)增强司法性并降低契约性的选项:构建多边投资法院 |
(二)增强司法性且尊重契约性的选项:构建上诉机制 |
二、构建多边投资法院:阿拉伯投资法院的经验与启示 |
(一)阿拉伯投资法院是ISDS机制区域化的探索 |
(二)阿拉伯投资法院是投资争端解决方式的多元选项之一 |
(三)阿拉伯投资法院作为ISDS机制的优势与不足 |
三、构建上诉机制:WTO上诉机构的经验与启示 |
(一)WTO上诉机构是准司法属性的争端解决机构 |
(二)借鉴WTO上诉机构来构建上诉机制的主要方面 |
(三)借鉴WTO上诉机构来构建上诉机制所面临的挑战 |
四、转型两选项对投资仲裁的传承与发展 |
(一)传承:二者均延续着投资仲裁对外交保护的限制 |
(二)传承:二者均延续着投资仲裁的投资者本位 |
(三)发展:二者均肯定了卡尔沃主义的局部复活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ISDS机制转型的进展:以双边投资法庭为过渡 |
一、双边投资法庭是欧盟应对ISDS机制转型的抉择 |
(一)欧盟对内放弃投资仲裁是维护欧盟法的优先地位 |
(二)欧盟对外拒绝投资仲裁并积极推广双边投资法庭 |
(三)双边投资法庭是以欧盟法院为模板设计的 |
二、双边投资法庭相对于投资仲裁有着显着优势 |
(一)基础条约将国家规制权从理论推向实践 |
(二)双边投资法庭是符合欧盟法的ISDS机制 |
(三)双边投资法庭可避免投资仲裁所蕴含的矛盾 |
三、双边投资法庭的多项制度传承自投资仲裁 |
(一)法庭运行依靠ICSID秘书处与投资仲裁规则 |
(二)法庭承袭了投资仲裁打击轻浮诉讼的两个程序 |
(三)法庭仍坚持投资者本位与岔路口条款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ISDS机制转型的趋势:动力与障碍 |
一、国际法为ISDS机制转型提供了理论动力 |
(一)投资仲裁是具有过渡性的机制设计 |
(二)国际法碎片化为ISDS机制转型提供能量 |
(三)国际法人本化为ISDS机制转型指引方向 |
(四)全球行政法理论为ISDS机制转型提供新视野 |
二、国际经济秩序转型为ISDS机制转型提供了现实动力 |
(一)宏观:国际经济秩序由新自由主义向内嵌自由主义转型 |
(二)微观:FDI流动方向与形式的变迁要求变革ISDS机制 |
三、ISDS机制转型的表层障碍:构建新机制条件不足 |
(一)多边规则缺乏:国际投资法缺少多边协定 |
(二)专门组织缺乏:国际投资法缺乏专门的国际组织 |
(三)司法机关乏力:国际司法机关的管辖权有限 |
四、ISDS机制转型的深层次障碍:构建新机制缺少政治共识 |
(一)珍视主权:东道国对ISDS机制转型存在三个方面担心 |
(二)依靠政治:构建新机制比沿用投资仲裁更需要政治支持 |
五、对ISDS机制转型的趋势判断 |
(一)总趋势:转型是增量进化而非激烈变革 |
(二)趋势之一:ISDS机制将不会全面抛弃投资仲裁 |
(三)趋势之二:ISDS机制将呈现双边为主与逐步多样化特征 |
(四)趋势之三:构建多边投资法院将仍是理想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ISDS机制转型:中国的立场与选择 |
一、中国参与ISDS机制的实践分析 |
(一)中国接受投资仲裁为ISDS机制的条约实践考察 |
(二)中国以投资仲裁来解决投资争端的主要实践 |
(三)中国以投资仲裁来解决投资争端的主要特征 |
二、中国推进ISDS机制转型的现实动因分析 |
(一)投资仲裁裁决不一致困扰着中国投资者 |
(二)投资仲裁影响着中国政府行使国家规制权 |
(三)投资仲裁无法保障中国投资者在绿地投资中的权益 |
(四)投资仲裁无法保障中国投资者在跨国并购中的权益 |
三、中国是ISDS机制转型的参与者而非旁观者 |
(一)多边:中国积极参加国际讨论并提交建议案 |
(二)双边:《中国—澳大利亚FTA》约定将启动谈判 |
(三)国内:中国有机构可受理投资仲裁案件 |
四、中国在ISDS机制转型中的独特需求 |
(一)需要融合两种法律文化:现代法律文化与传统法律文化 |
(二)需要平衡双重国家身份:资本输入国与资本输出国 |
(三)需要协调两种豁免主张:绝对豁免主义与相对豁免主义 |
五、中国在ISDS机制转型中的应有立场 |
(一)应遵循ISDS机制转型是增量进化的趋势 |
(二)应以行业化的ISDS机制解决双重身份问题 |
(三)应补齐我国投资者权益无法保障的短板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5)环境规制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技术路线 |
1.4 研究方法与研究资料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资料 |
1.5 研究创新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绿色经济增长理论 |
2.1.2 市场失灵理论 |
2.1.3 政府规制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环境规制的文献综述 |
2.2.2 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文献综述 |
2.2.3 环境规制影响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文献综述 |
2.2.4 文献述评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环境规制与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理论框架 |
3.1 概念界定与概念辨析 |
3.1.1 传统全要素生产率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 |
3.1.2 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制 |
3.2 环境规制、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理论演化 |
3.2.1 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理论演化 |
3.2.2 环境规制与环境污染之间的理论演化 |
3.2.3 环境规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理论演化 |
3.3 环境规制与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理论关系 |
3.3.1 环境规制强度与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理论关系 |
3.3.2 禁养区工具与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理论关系 |
3.3.3 环评审批工具与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理论关系 |
3.3.4 环境税收工具与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理论关系 |
3.3.5 排污许可工具与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理论关系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环境规制与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现状与问题 |
4.1 生猪养殖业成本收益的现状 |
4.1.1 生猪养殖业的成本分析 |
4.1.2 生猪养殖业的收益分析 |
4.1.3 生猪养殖业的利润分析 |
4.2 生猪养殖业环境污染的现状 |
4.2.1 生猪养殖业环境污染的核算方法 |
4.2.2 生猪养殖业环境污染的产生量分析 |
4.2.3 生猪养殖业环境污染的排放量分析 |
4.3 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现状 |
4.3.1 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核算方法 |
4.3.2 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分析 |
4.4 生猪养殖业环境规制的现状 |
4.4.1 生猪养殖业环境规制的政策演变 |
4.4.2 生猪养殖业环境规制的基本类型 |
4.4.3 生猪养殖业不同类型环境规制的对比分析 |
4.5 环境规制与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问题 |
4.5.1 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问题分析 |
4.5.2 生猪养殖业环境规制的问题分析 |
4.5.3 环境规制驱动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问题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环境规制强度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 |
5.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1.1 环境规制强度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 |
5.1.2 环境规制强度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空间效应 |
5.2 模型构建与变量定义 |
5.2.1 研究方法与模型构建 |
5.2.2 变量定义 |
5.3 环境规制强度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效应 |
5.4 环境规制强度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机制 |
5.4.1 绿色技术效率机制 |
5.4.2 绿色技术进步机制 |
5.5 环境规制强度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空间效应 |
5.5.1 空间相关性检验 |
5.5.2 空间面板计量模型选择 |
5.5.3 空间效应的估计结果与实证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禁养区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 |
6.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2 模型构建与变量定义 |
6.2.1 模型构建 |
6.2.2 变量定义 |
6.2.3 平行趋势检验 |
6.3 禁养区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效应 |
6.4 禁养区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机制 |
6.4.1 绿色技术效率机制 |
6.4.2 绿色技术进步机制 |
6.5 禁养区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异质性 |
6.5.1 地理区域的异质性 |
6.5.2 经营规模的异质性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环评审批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 |
7.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7.2 模型构建与变量定义 |
7.2.1 模型构建 |
7.2.2 变量定义 |
7.2.3 平行趋势检验 |
7.3 环评审批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效应 |
7.4 环评审批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机制 |
7.4.1 绿色技术效率机制 |
7.4.2 绿色技术进步机制 |
7.5 环评审批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异质性 |
7.5.1 环境分权的异质性 |
7.5.2 财政分权的异质性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环境税收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 |
8.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8.2 模型构建与变量定义 |
8.2.1 模型构建 |
8.2.2 变量定义 |
8.2.3 平行趋势检验 |
8.3 环境税收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效应 |
8.4 环境税收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机制 |
8.4.1 绿色技术效率机制 |
8.4.2 绿色技术进步机制 |
8.5 环境税收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异质性 |
8.5.1 市场环境的异质性 |
8.5.2 资本存量的异质性 |
8.6 本章小结 |
第9章 排污许可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 |
9.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9.2 模型构建与变量定义 |
9.2.1 模型构建 |
9.2.2 变量定义 |
9.2.3 平行趋势检验 |
9.3 排污许可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效应 |
9.4 排污许可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机制 |
9.4.1 绿色技术效率机制 |
9.4.2 绿色技术进步机制 |
9.5 排污许可工具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异质性 |
9.5.1 市场环境的异质性 |
9.5.2 环境分权的异质性 |
9.6 本章小结 |
第10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10.1 研究结论 |
10.2 政策建议 |
10.2.1 合理运用环境规制的组合工具 |
10.2.2 建立健全环境规制的联动机制 |
10.2.3 持续优化禁养区工具 |
10.2.4 逐步调整环评审批工具 |
10.2.5 有序推进环境税收工具 |
10.2.6 加速完善排污许可工具 |
10.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6)基于种植大户行为的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农业面源污染影响因素研究 |
1.3.2 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研究 |
1.3.3 化肥面源污染防治与农户行为研究 |
1.3.4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 研究的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框架 |
1.4.3 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 |
2 概念界定与基础理论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种植大户 |
2.1.2 化肥面源污染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行为经济理论 |
2.2.2 生态平衡理论 |
2.2.3 农业政策及外部性理论 |
2.2.4 农户行为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化肥面源污染与治理现状及防治政策演进 |
3.1 化肥施用特征概况 |
3.1.1 化肥施用量及施用强度 |
3.1.2 化肥施用结构对比分析 |
3.1.3 内部施用均衡度对比 |
3.2 化肥施用时空特征分析 |
3.2.1 研究方法 |
3.2.2 化肥施用空间分布情况分析 |
3.2.3 空间冷热点分析 |
3.3 我国化肥面源污染产生的影响 |
3.3.1 河流水体污染表现 |
3.3.2 湖泊(水库)水体污染表现 |
3.3.3 土地土壤污染表现 |
3.3.4 农业废弃物污染表现 |
3.4 化肥施用减量空间分析 |
3.4.1 分析方法 |
3.4.2 化肥施用效率测度 |
3.4.3 化肥施用减量空间 |
3.5 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演进与归纳 |
3.5.1 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演进 |
3.5.2 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汇总 |
3.6 我国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存在的问题 |
3.6.1 政策缺乏前瞻性且手段单一 |
3.6.2 政策扶持力度薄弱 |
3.6.3 化肥面源污染数据管理水平低 |
3.6.4 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落地难 |
3.6.5 盲目追求化肥减排量化目标 |
3.7 本章小结 |
4 问卷设计、描述性统计及有效性检验 |
4.1 问卷设计与调查 |
4.1.1 问卷设计 |
4.1.2 问卷调查 |
4.2 测量变量问项设计及描述性统计分析 |
4.2.1 测量变量问项设计 |
4.2.2 测量变量数据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4.3 测量量表的信度检验 |
4.3.1 种植大户认知测量量表的信度检验 |
4.3.2 种植大户政策采纳意愿测量量表的信度检验 |
4.3.3 种植大户施肥行为测量量表的信度检验 |
4.4 测量量表的效度检验 |
4.4.1 种植大户施肥行为测量量表的信度检验 |
4.4.2 种植大户政策采纳意愿测量量表的效度检验 |
4.4.3 种植大户施肥行为测量量表的效度检验 |
4.5 本章小结 |
5 种植大户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采纳的路径分析 |
5.1 研究方法 |
5.1.1 结构方程模型的概念 |
5.1.2 模型适配度指标选择 |
5.2 种植大户认知、经济政策采纳意愿与行为的路径分析 |
5.2.1 政策认知对经济政策采纳意愿的路径结果 |
5.2.2 污染认知对经济政策采纳意愿的路径结果 |
5.2.3 经济政策采纳意愿对施肥行为的路径结果 |
5.2.4 污染认知、经济政策采纳意愿与施肥行为的路径结果 |
5.2.5 认知、经济政策采纳意愿与施肥行为的路径结果 |
5.3 种植大户认知、惩罚政策采纳意愿与行为的路径分析 |
5.3.1 污染认知对惩罚政策采纳意愿的路径结果 |
5.3.2 惩罚政策采纳意愿对施肥行为的路径结果 |
5.3.3 污染认知、惩罚政策采纳意愿与施肥行为的路径结果 |
5.3.4 认知、惩罚政策采纳意愿与施肥行为的路径结果 |
5.4 种植大户污染认知、辅助政策采纳意愿与施肥行为的路径分析 |
5.4.1 辅助政策采纳意愿对施肥行为的路径结果 |
5.4.2 污染认知、辅助政策采纳意愿与施肥行为的路径结果 |
5.5 本章小结 |
6 基于相关者利益特征的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制定博弈 |
6.1 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利益相关者分类 |
6.1.1 种植大户 |
6.1.2 政府 |
6.1.3 外部利益群体 |
6.2 利益相关者利益特征分析 |
6.2.1 种植大户利益特征 |
6.2.2 非农社会性主体利益特征 |
6.2.3 央地政府利益特征 |
6.3 化肥面源污染防控政策制定博弈模型建构 |
6.3.1 博弈模型假设 |
6.3.2 种植大户与央地政府博弈模型 |
6.3.3 种植大户与非农外部利益群体博弈模型 |
6.4 不同治理模式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博弈分析 |
6.4.1 治理成本最优决策分析逻辑 |
6.4.2 整体收益最优决策分析逻辑 |
6.4.3 基于外部性的决策分析逻辑 |
6.5 本章小结 |
7 国外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经验借鉴 |
7.1 美国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的经验 |
7.1.1 建构污染防治法律体系 |
7.1.2 重点区域划分治理模式 |
7.1.3 探索污染多元防治机制 |
7.1.4 丰富立体防治政策组合 |
7.2 以色列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的经验 |
7.2.1 节水政策主导型污染防治 |
7.2.2 多职能部门协同治理模式 |
7.2.3 多类型政策交互覆盖机制 |
7.2.4 产研财政联动式投入模式 |
7.3 欧盟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的经验 |
7.3.1 命令控制型法律法规格局 |
7.3.2 共同政策中心型治理逻辑 |
7.3.3 有机农业效用最优化模式 |
7.3.4 市场激励与政策调控融合 |
7.4 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制定经验的国际启示 |
7.4.1 关注法律法规的防治先导性 |
7.4.2 以科技手段为污染防治支撑 |
7.4.3 培育规模生产主体发挥带头作用 |
7.4.4 探索数据技术导向防治路径 |
7.5 本章小结 |
8 基于种植大户行为的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制定及保障措施 |
8.1 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改进 |
8.1.1 制定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组合 |
8.1.2 推进财税协同化肥面源污染防治 |
8.1.3 制定多效化肥减量与有机肥补贴 |
8.1.4 政企合作参与化肥面源污染防治 |
8.1.5 收紧化肥面源污染防治监督口径 |
8.2 基于种植大户行为的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方案设计 |
8.2.1 条件式大户化肥污染防治激励方案 |
8.2.2 层级累进大户有机肥补贴激励方案 |
8.2.3 产研联动式大户面源污染防治方案 |
8.2.4 政农协同式大户面源污染防治方案 |
8.3 基于种植大户行为的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制定保障措施 |
8.3.1 政策设计端严控化肥面源污染防治 |
8.3.2 化肥面源污染政策执行端组织保障 |
8.3.3 肥料施用创新及现代数据技术保障 |
8.3.4 化肥面源污染防治资金端支持保障 |
8.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东北林业大学 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确认表 |
(7)生态文明导向下农业绿色发展的时代意蕴与实现方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1.1 理论意义 |
1.1.2 实践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进展 |
1.2.2 国外研究进展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和说明 |
1.4 研究创新点 |
2 农业绿色发展的时代意蕴: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生态观 |
2.1 理论溯源: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中的绿色发展思想 |
2.1.1 和谐思想:“自然—社会—人”有机整体论 |
2.1.2 效率思想:唯物史观视野中的绿色生产力 |
2.1.3 可持续思想:辩证唯物论中的自然力思想 |
2.2 理论继承与发展: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绿色发展观 |
2.2.1 新中国成立初期朴素绿色发展思想 |
2.2.2 改革开放初期可持续发展思想 |
2.2.3 21世纪前后可持续发展科学理念与生态文明建设思想 |
2.2.4 新时代绿色发展理念 |
2.3 内涵界定:农业绿色发展的“三层次”与“三内容” |
2.3.1 农业绿色发展包含理念、手段、目的三层次 |
2.3.2 农业绿色发展涵盖低碳性、经济性、安全性三方面 |
3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绿色发展的政策演变与实践进展 |
3.1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绿色发展支持政策演变 |
3.1.1 农业绿色发展支持政策孕育阶段:聚焦数量兴农(1949~2001年) |
3.1.2 农业绿色发展支持政策体系初建阶段:聚焦质量兴农(2002~2015年) |
3.1.3 绿色导向的农业绿色发展支持政策体系化阶段:聚焦绿色兴农(2016年至今) |
3.2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绿色发展的实践进展 |
3.2.1 农业绿色发展形成社会共识 |
3.2.2 化学投入品倒U型增长已经生成 |
3.2.3 粮食安全与餐桌安全稳步提升 |
3.2.4 增产不增收困境有所缓解 |
4 基于实证评价的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困境及制约因素分析 |
4.1 农业绿色发展水平评价及结果分析 |
4.1.1 评价指标选取 |
4.1.2 指标数据、权重及指数计算模型 |
4.1.3 农业绿色发展指数评价结果分析 |
4.2 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困境及制约因素分析 |
4.2.1 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困境 |
4.2.2 农业绿色发展制约因素分析 |
5 新时代农业绿色发展的实现方略 |
5.1 坚持党领导下的农业绿色发展理念 |
5.1.1 充分认识坚持党领导下农业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意义 |
5.1.2 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形成绿色自觉 |
5.2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5.2.1 建立稳定的农业绿色发展支持政策体系 |
5.2.2 完善绿色农产品市场体系,深拓农业多功能性 |
5.3 建立农业科技支撑体系 |
5.3.1 健全公益性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
5.3.2 构建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
5.4 建设农业投入要素清洁化工程 |
5.4.1 发展高效农业,推行农业低碳生产 |
5.4.2 构建“资源源头管控、产地环境监控、产业准入严控”体系 |
5.5 构建全社会参与机制 |
5.5.1 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体系 |
5.5.2 构建利益风险共建共担共享的参与机制 |
6 结论与进一步讨论 |
6.1 主要结论 |
6.2 进一步讨论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8)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角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综述与创新之处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三、对研究现状的评价及本文研究视角的创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框架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框架 |
第四节 论文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中国全球气候治理角色的理论框架与变量组合 |
第一节 全球气候治理的论析 |
一、气候变化问题 |
二、全球气候治理 |
第二节 国家角色的论析 |
一、角色理论论析 |
二、国际关系中的国家角色论析 |
第三节 国家利益、身份认知、国际体系:变量设置与研究假设 |
一、选取利益、身份和国际体系作为变量的理论依据 |
二、国家利益、身份认知与国际体系对全球气候治理的意义 |
三、研究假设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拒绝角色:中国对全球气候治理的被动参与(20世纪70年代-1994) |
第一节 基于经济高速增长的国家利益观 |
一、气候问题的“非经济”认知 |
二、经济高速增长认知产生的背景 |
三、基于经济高速发展的国家利益认知下的国家发展策略 |
第二节 “后起和平发展者”的身份认知 |
第三节 紧张的国际环境和宽松的国际能源体系 |
一、周边及国际环境 |
二、宽松的国际能源体系 |
第四节 拒绝角色的变量作用过程及国际参与 |
一、拒绝角色的变量作用过程 |
二、拒绝角色的环境治理国际参与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承认角色:中国对全球气候治理的谨慎而保守参与(1995-2005) |
第一节 改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国家利益认知 |
一、对气候问题的“经济”认知 |
二、改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利益认知的背景 |
三、改变经济增长方式认知下的发展 |
第二节 “负责任大国”的身份认知 |
一、“负责任大国”的文化渊源 |
二、“负责任大国”产生的历史背景 |
第三节 气候治理主体转变与油价大幅上升的国际体系 |
一、“中国环境威胁论”的兴起 |
二、全球气候治理主体的变化 |
三、全球油价大幅上涨的能源体系 |
第四节 承认角色的变量作用过程及气候治理参与 |
一、承认角色的变量作用过程 |
二、承认角色的气候治理国际参与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接受角色:中国对全球气候治理的主动与开放参与(2006-2015) |
第一节 全面转变发展方式的国家利益认知 |
第二节 新兴国家的身份认知 |
一、中国新兴国家身份认知的产生 |
二、低碳经济:新兴国家身份认知下的气候治理路径 |
第三节 新兴国家群体性崛起与国际油价动荡的国际能源体系 |
一、新兴国家群体的兴起与气候治理参与 |
二、油价动荡的国际能源体系 |
第四节 接受角色的变量作用过程及气候治理参与 |
一、接受角色的变量作用过程 |
二、接受角色下中国的气候治理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后巴黎”时代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角色 |
第一节 “后巴黎”时代全球气候治理的引领者 |
一、经济“新常态”的国家利益认知 |
二、“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身份认知 |
三、制度碎片化和领导力缺失的全球治理体系 |
第二节 “后巴黎”时代全球气候治理的中国方案 |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全球气候治理的“中国方案” |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中国参与气候治理的实践 |
本章小结 |
结论 |
一、本文的基本结论 |
二、有待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论文中所用图 |
附录二 论文中所用表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附件 |
(9)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国际法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三、问题意识 |
四、研究方法 |
五、文献综述 |
五、学位论文预期创新点 |
第一章 海洋污染治理机制的现状问题 |
第一节 海洋污染产生的原因及其后果 |
一、海洋污染的主要来源 |
二、海洋污染物的自然类型及其后果 |
三、海洋污染区域性恶化的现状 |
第二节 海洋污染法律治理机制的类型及效果 |
一、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基础的全球海洋污染治理机制 |
二、海洋污染全球治理所面临的问题 |
三、海洋污染区域性治理机制 |
第三节 中国海洋污染问题及区域治理的现状 |
一、中国海洋生态环境污染现状 |
二、中国海洋污染区域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二章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主要理论分析 |
第一节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基本原则 |
一、国际合作原则 |
二、风险预防原则 |
三、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原则 |
第二节 海洋污染治理理论的主要内容 |
一、全球治理理论对海洋污染治理的影响 |
二、全球海洋治理的内容及问题 |
第三节 海域权益对海洋污染治理的影响 |
一、海域权益的基本类型 |
二、海域权益的生态性 |
三、海域权益的排他及专有性 |
第四节 区域治理理论的适用性 |
一、区域治理的主要理论基础 |
二、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基本内容 |
三、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主体适用性 |
四、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法理优势 |
第五节 小结 |
第三章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考察与分析 |
第一节 国际法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硬实施及软影响 |
一、硬法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影响和作用 |
二、软法的实施及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影响 |
第二节 各国际法主体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影响 |
一、国家行为在海洋污染治理中的善治 |
二、国际组织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引领和推动 |
三、海洋非政府组织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参与及促进 |
第三节 对部分代表性区域治理机制的概述 |
一、地中海模式 |
二、波罗的海模式 |
三、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 |
四、黄海大海洋生态系统项目 |
五、对代表性区域治理机制的分析 |
第四节 区域性法律规制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影响 |
一、区域规制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影响力 |
二、区域性规制在海洋污染治理中的局限性问题 |
第五节 小结 |
第四章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机制构建 |
第一节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信息共享机制 |
一、基于风险预防原则的信息共享机制 |
二、信息共享的内容及范围界定 |
第二节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合作机制 |
一、以多方共治原则为基础的合作机制 |
二、区域内污染源控制与治理措施 |
第三节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评价、评估及赔偿机制 |
一、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评价及评估机制 |
二、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损害赔偿机制 |
第四节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资金保障措施 |
一、既有资金保障措施 |
二、其他资金保障措施探讨 |
第五节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中的争端解决机制 |
一、海洋污染区域治理中争端的自愿调解程序 |
二、海洋污染区域治理中争端的强制程序 |
第六节 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实施路径 |
第一节 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动因与契机 |
一、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动因 |
二、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契机 |
第二节 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理念与目标 |
一、区域合作的深化——树立共同理念 |
二、区域合作的深化——确立统一目标 |
第三节 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机制保障 |
一、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机制 |
二、资金保障机制 |
三、协调区域内多个层面的立法和执法机制 |
四、完善国内海洋治理机制 |
五、履约监督和争端解决机制 |
第四节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10)UNSDGs背景下我国湿地政策分析 ——基于政策文献量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湿地管理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 |
1.1.1 湿地与湿地政策 |
1.1.2 UNSDGs与湿地管理 |
1.2 基于UNSDGS研究湿地管理的意义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湿地政策文献的界定 |
1.3.2 研究路径与内容 |
第2章 研究进展 |
2.1 湿地管理政策研究进展 |
2.1.1 湿地管理政策演变 |
2.1.2 湿地管理政策潜在问题 |
2.1.3 湿地管理政策制度安排 |
2.2 政策文献量化研究进展 |
2.2.1 政策文献量化研究的缘起 |
2.2.2 政策文献量化研究的框架 |
2.2.3 政策文献量化研究的特征 |
2.3 研究进展评述 |
第3章 基于政策文献计量的湿地政策变迁研究 |
3.1 数据基础和研究方法 |
3.1.1 数据收集与整理 |
3.1.2 研究方法与设计 |
3.2 湿地政策变迁阶段研究 |
3.2.1 滩涂开发与涉渔产业附属场所阶段:1949-1991 |
3.2.2 自然保护区设立与机构建设阶段:1992-2000 |
3.2.3 水污染防治等要素管理与科学化标准化推进阶段:2000-2005 |
3.2.4 气候行动与科学发展顶层设计阶段:2006-2010 |
3.2.5 生态文明与整体性管理开端阶段:2011-2014 |
3.2.6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综合治理发展阶段:2015-2018 |
3.3 湿地政策变迁特点与趋势 |
3.4 本章总结 |
第4章 基于政策文献计量的湿地政策扩散研究 |
4.1 数据基础和研究方法 |
4.1.1 数据收集与整理 |
4.1.2 研究方法与设计 |
4.2 湿地政策扩散研究 |
4.2.1 湿地管理政策扩散的强度 |
4.2.2 湿地管理政策扩散的广度 |
4.2.3 湿地管理政策扩散的速度 |
4.2.4 湿地管理政策扩散的方向 |
4.3 湿地政策扩散的特点与趋势 |
4.4 本章总结 |
第5章 基于政策文献计量的湿地政策府际关系研究 |
5.1 数据基础和研究方法 |
5.1.1 研究方法与设计 |
5.1.2 数据收集与整理 |
5.2 湿地政策政府合作关系研究 |
5.2.1 湿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其他机构合作关系变迁 |
5.2.2 湿地管理机构合作网络阶段特征 |
5.2.3 湿地管理政策部门合作核心子网络的基本形态 |
5.2.4 湿地管理政策核心子网络:湿地管理政策“五星六点网络” |
5.2.5 湿地管理政策核心网络的变化与新一轮机构改革 |
5.3 政府部门之间的冲突:以滨海湿地为例 |
5.4 湿地政策府际关系的特点与趋势 |
5.5 本章总结 |
第6章 基于政策文献内容量化的滨海湿地政策研究 |
6.1 数据基础和研究方法 |
6.1.1 数据收集和整理 |
6.1.2 研究方法与设计 |
6.2 湿地政策内容量化实证研究 |
6.2.1 滨海湿地政策基本政策工具维度分析 |
6.2.2 滨海湿地政策基本政策内容维度分析 |
6.2.3 滨海湿地政策热点二维分析 |
6.3 湿地政策内容量化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6.3.1 研究结论 |
6.3.2 政策建议 |
6.4 本章总结 |
第7章 结论 |
7.1 主要研究结果 |
7.1.1 湿地政策变迁 |
7.1.2 湿地政策扩散 |
7.1.3 湿地主管机构府际关系 |
7.1.4 滨海湿地政策二维分析 |
7.2 特色与创新 |
7.3 不足与展望 |
7.3.1 湿地政策筛选标准问题 |
7.3.2 湿地政策文献主题词确定标准问题 |
7.3.3 滨海湿地政策内容工具维度与要素维度定性标准问题 |
参考文献 |
个人参与课题情况 |
致谢 |
四、2003年中国环境保护焦点(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海岸带典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研究[D]. 刘玉斌. 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 2021(01)
- [2]政策议程设置对环境治理绩效的影响研究[D]. 燕阳. 北京邮电大学, 2021(01)
- [3]制度惯性、注意力转移与政策变迁 ——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政策的间断均衡研究[D]. 万筠. 山东大学, 2020(08)
- [4]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转型研究[D]. 魏德红. 吉林大学, 2020(03)
- [5]环境规制对生猪养殖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研究[D]. 于连超. 西南大学, 2020(05)
- [6]基于种植大户行为的化肥面源污染防治政策研究[D]. 石凯含. 东北林业大学, 2020(09)
- [7]生态文明导向下农业绿色发展的时代意蕴与实现方略[D]. 李学敏. 北京林业大学, 2020(04)
- [8]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角色研究[D]. 李波. 山东大学, 2020(02)
- [9]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国际法机制研究[D]. 李秀华. 山东大学, 2020(01)
- [10]UNSDGs背景下我国湿地政策分析 ——基于政策文献量化研究[D]. 王云飞. 厦门大学, 20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