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一届六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论文文献综述)
郭常顺[1](2018)在《国民政府对湖北收复区的接收与重建(1945-1949)》文中研究表明湖北位于华中腹地,素有“九省通衢”的美誉,战略位置极为重要,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近代以来,武汉成为中国仅次于上海的经济中心,国民党仅次于南京的第二大政治中心,也是国共两党的重要活动区域,其战略地位得以进一步凸显。抗日战争爆发后,湖北,尤其是武汉,成为中日两军浴血奋战、重兵对峙的区域,历时7年之久。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展开对全国各地沦陷区的分区受降。依照国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湖北省政府开始了对湖北沦陷区的接收与重建。抗战期间,随着日军的不断进攻,国统区日渐萎缩。湖北省政府最终退守恩施,鄂西国统区开始形成,肩负起拱卫陪都、屏障西南的重任。在省主席陈诚的坚强领导与努力推动下,以“增加生产”、“征购实物”、“物物交换”和“凭证分配”为主要内容的“新湖北建设运动”在鄂西全面展开,当地的工农业、商业、交通运输业及教育事业得到较快发展,闻名全国,鄂西国统区逐渐得以巩固,为抗战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与此同时,中共抗日武装深入敌后开展武装斗争,逐步在沦陷区站稳脚跟,开辟了鄂豫边区,成为鄂省境内与鄂西后方相比肩的两大抗日力量。在此期间,湖北沦陷区被战火覆盖,民众的生命与财产遭到毁灭性打击,损失惨重,鄂省经济元气大伤,已有成果几乎毁于一旦,“百废待兴”成为这一危局的真实写照。1944年后,随着抗战局势的日趋明朗化,国、共、日三方都开始积极布局,日军发动老河口、芷江战役,被国军所击败,中共则派出南下支队经略华中与华南。三方的战略态势出现了有利于中共方面的变化,这对于国民政府而言,鄂省的形势确实不容乐观。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国民政府开始了对湖北沦陷区的接收。蒋介石出于阻止中共方面接收的目的,积极笼络鄂省境内的伪军头目。在其有力配合下,国军第五与第六战区的部队迅即向湖北沦陷区开进,相继挺进武汉、沙市、宜昌等地,很快便与各地日伪军完成换防。与此同时,湖北省党政军等机构陆续“还治”武汉,隆重举行受降仪式,各县市政府纷纷返回各自辖区,中统、军统也在鄂省积极扩张势力,国民政府在湖北的统治地位得以重新确立。随着“还治”过程接近尾声,湖北省政府开办日军官兵与侨民管理处,对在鄂日俘与日侨展开集中收容与教育,妥善安排其日常生活,并在中央政府与武汉行营的配合下,积极组织运力,顺利将在鄂日俘与日侨遣返回国。面对数量庞大的日伪财产与公产,第六战区相继成立接管日方物资委员会等一系列机构,力求消解战后初期“四大金刚”等无序接收的乱象。经过半年多的努力,鄂省境内多数日伪财产与公产被省府所掌握,其经济实力得以迅速提升。在此之后,省府对其进行了相关处理,分别予以标卖、发还和充实教育基金,总体过程还算顺利。但是,接收过程中弊案迭出、贪腐横行,财产损失不少,对政府形象与民众观感产生了较大影响。沦陷区经过敌伪7年的蹂躏,各种社会关系亟待调整。大批军民在战时迁往后方,许多日本战犯与汉奸在战后被捕,如何对上述迁返的军民加以妥善安置并给予优抚,对上述战犯与汉奸加以惩治与审判,就成为摆在省府面前的重要课题。省府通过修祠、立碑等方式,对阵亡将士予以褒扬;积极筹措物资,开展优抚活动,给予军烈属物资关怀;办理青年军等退伍军人的复员转业事宜,力求使其各得其所;对过境的外省军民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使其顺利还乡;积极改善公教人员的待遇,意在使其安心工作。囿于财力短缺,上述行动未能持续下去。武汉行营设置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以治其罪,收到一定效果,但是在种种因素的干扰下,许多战犯得以逃避审判与惩处。与此同时,战时西迁的学校与企业纷纷返回原址,谋求复校与复业,这一过程较为顺利,但因财力与物力所限,难以正常运作。出于扩大统治基础、加强社会控制的目的,省府采取措施,迅速恢复并发展一系列社团组织。面对战后社会风气的颓势,省府积极开展卫生与防疫工作,以安定人心,消除不稳定因素。在接收开展的同时,收复区的战后重建也陆续步入实施阶段。省府主要着眼于如下领域:(一)通过推进土地陈报复查工作、田赋与营业税划归地方、禁止摊派并举办捐献、合并机构与裁减冗员、市价征粮与禁征民夫、减购军粮与清发粮款等方式,谋求财粮问题的解决(二)积极推进工厂复工与农村复耕,聚焦重点工程,发展特色农业;着力于水利工程与水陆交通的恢复与发展,谋求从根本上解决财政问题(三)加快建设覆盖全省的邮政与通信网络,沟通各地的联系,以适应战后重建的客观需要(四)在万耀煌“教而后富”思想的引导下,大力发展各类教育事业,举办运动会及童子军运动,为鄂省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五)出台“大武汉”建设等一批市政规划,积极开展市政建设,谋求鄂省城市的复兴。上述这些领域受限于人、财、物力的短缺,虽然取得一定进展,对后世产生一定积极影响,但是最终都没能完全实现,着实令人扼腕。总而言之,经过战后四年的努力,湖北收复区的接收大体顺利完成,国民政府对湖北收复区的统治得以重新确立,此后的战后重建虽然取得了部分成效,但其成效很不明显,逐渐无疾而终,未获成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就国民政府而言,主观方面,一系列短板束缚其手脚,包括胜利突降,准备不足,手忙脚乱;贪腐横行,行政效率低下;时紧而事繁,短期内难以完成重建等原因;客观方面,则在于国共内战的持续扩大,与战后重建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换言之,即内战与重建矛盾重重,难以兼顾。就在国民政府举步维艰之际,中共实现了对湖北收复区的成功接管。
李新铭[2](2017)在《缅甸华人商会研究(20世纪初至60年代初)》文中研究说明本论文以缅甸华人商会作为研究对象,具体地讨论从20世纪初到60年代初,在祖籍地中国和缅甸社会的发展脉络下,缅甸华人商会成立的背景、经过及其发展状况,并探讨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华人商会所面临的挑战和其在运作、功能等方面表现出的特点。缅甸华人商会的发展史,既是商人自身整合和社会、政治参与的写照,也蕴含着中缅两国历史变迁与转型的复杂变量。华人移居缅甸自古有陆路和海路两种途径,两者分别被称之为“翻山华侨”和“渡海华侨”。前者构成当今缅甸云南华人之主体,其早期移民活动与传统中缅贸易的发展密切相关;后者构成了当今缅甸闽粤籍华人之主体,其成规模的移民活动则始于19世纪中叶英国对缅甸的殖民活动。至20世纪初,缅甸华人社会的人口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在同一时期,晚清政府日益重视侨务,对外遣使设领,保护和争取华人及其资本,并积极呼吁或参与南洋各地华人商会的创办。在此背景下,缅甸华人的“缅甸中华商务总会”和“缅甸华侨兴商总会”应运而生,并发展为缅华社会两个最具影响力的商人组织。华人商会建立起了具有细密性和完整性的章程,形成了科层化的组织架构,而且,在制度化的运作之下,商会的收入有了制度化来源保障,其开支去向亦有合理规章安排。商会作为一个超帮派的社会组织,成为整合包括华商在内的华人社会的对话和沟通平台。在二战前,华人商会在华商的工商业经营中发挥重要作用,是华人民间商事纠纷调处的重要机构。华人商会的功能不止局限于经济领域,其影响力也扩展到更为广泛的政治和社会领域中,成为华人社会的领导机构,在缅甸华人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扮演重要角色。1942年,日本侵缅是缅华社会的浩劫,华人商会被迫解散。从1945年至1948年初,在英国继续殖民统治的三年期间,华人社会进入恢复阶段,华文报刊、华校及华人社团等纷纷复办,商会与各类华人工商业社团也在此一时期重建。商会在复办后,在组织机构与人员安排等方面进行调整,使其运作更为规范化。二战后,缅甸华人同东南亚其他国家华人一样,历经剧烈的社会变迁。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末,缅甸的独立和中国的新生,使缅华社会在很短时间内面临居住国和祖籍国两个方面剧烈的政治变动,这也使华人商会面临着巨大挑战。一方面,在1948年1月,缅甸获得独立,进入了自由同盟执政时期(1948年-1962年)。在这一时期,缅甸政府推行以“缅人化”为核心的民族主义路线,缅甸对外侨的各项政策,因而带有浓厚的民族主义色彩。面对缅甸独立后生存环境变化的挑战,商会加强了与缅甸主流社会的良好政治关系,并以华社代表机构的姿态有限度地参与到居住国的政治生活中,以此维护华社的经济利益。在政治层面之外,商会在缅华社会发挥的功能又有其稳定的一面,一如二战之前,商会依然发挥着多样化的功能,与华人的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紧密相连。另一方面,战后中国政治的剧烈变迁,使商会陷入对中国政治取向的认同纷争之中。尤其在新中国成立后,国共两党在缅华社会的统战争夺,使商会面临政治立场的选择。作为华社的最高领导机构,商会对中国政治的立场影响着华社政治立场的整体走向。在经过激烈争夺后,商会内部的进步力量占据了主导。商会选择站在新生中国一边,成为了缅华社会进步力量的代表。在自由同盟时期,华人商会政治取向的选择,引导了华人社会的发展方向。商会成为宣传和维护新中国形象,以及推动中国政府侨务工作的有力支持者。
管延江[3](2010)在《中国延边地区对韩国劳务输出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1988年韩国“北方政策”的实施,尤其是1992年中韩大使级外交关系的建立,使中韩经贸和劳务合作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延边地区凭借独特的地缘和人缘优势,对韩劳务输出迅猛发展,对外劳务收入已连续多年超过地区财政收入,劳务经济已成为延边地区的支柱产业。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成为延边经济社会发展特定历史阶段的必然选择。延边对韩劳务输出快速发展的催化剂为中韩建交下的国际环境。而事实上,延边地区与朝鲜半岛一百多年来的历史渊源和人员交往,以及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形成和发展,才是推动延边对韩劳务输出快速发展的决定力量。从19世纪后半期开始,大批朝鲜人陆续从朝鲜半岛迁入中国的东北,逐渐在今延边地区形成了朝鲜族主要聚居地。期间,无论是早期农业生产、抗日和解放战争,还是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延边朝鲜族均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正是在与朝鲜半岛的往来过程中,形成了延边对韩劳务输出的特殊优势,包括延边朝鲜族聚居地独有的人脉优势、民族优势、语言优势、文化优势等等。根据国际劳动力移动推拉理论,延边对韩劳务输出的拉力主要来自韩国与延边地区的民族认同与收入差别,推力主要来自延边的劳动力剩余和鼓励政策;根据国际劳动力移动均衡理论,韩国缺乏劳动力的就业环境、延边同韩国产业结构与工资水平的差异、延边劳务人员赴韩的强烈愿望等因素,成为延边发展对韩劳务输出的主要原因;根据国际劳动力移动效益理论,获取投入后的高回报成为延边对韩劳务输出的直接动力,同时考虑了目的地韩国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文化认同。延边对韩劳务输出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主要经历了初期发展、快速发展和成熟发展三个阶段。劳务输出途径主要有前期个人携带货物往来、政府组织外派、中介组织外派及相当数量的非法滞留。在快速发展阶段,由于延边劳务市场尚不完善,一度经历了出国劳务人员被诈骗案多发期。随着韩国引进外籍劳工政策的调整和延边劳务市场的不断规范,延边对韩劳务输出逐步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但由于劳务输出人员整体文化程度较低、缺乏专业技能等,只能就业于脏、险、累的3D行业。同时受研修生和非法滞留身份的限制,不能得到合法的劳动保障,一些薪酬纠纷、工伤事故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进行维权,给劳务输出人员带来经济损失,也给韩国社会带来不和谐因素。延边对韩劳务输出在促进延边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繁荣延边地区文化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同时也为韩国缓解就业矛盾、改善产业结构、发展公共服务做出了积极贡献。延边过去作为老、少、边、穷地区,近二十年的发展速度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程度,明显快于同类地区。延边州能够在中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名列前茅,成为全国模范自治州,其首府延吉市成为吉林省唯一的全国百强县市,其中劳务经济所发挥的作用功不可没。但由于延边赴韩劳务市场相对不够成熟,劳务人员数量庞大,且长期居留国外,由此引发了延边地区劳务市场不规范、过度消费现象严重、朝鲜族人口负增长、家庭婚姻矛盾突出、留守子女教育缺位等诸多现实问题。延边对韩劳务输出在经历了初期发展和快速发展阶段之后,目前已逐步进入理性、平稳、健康、和谐发展阶段。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导致的韩币贬值和韩国劳动力市场的萎缩,必将影响在韩劳务人员的收入水平和新派劳务人员的数量,同时韩国雇佣许可制、访问就业制的实施,也给延边对韩劳务输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特别是2009年国务院《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的实施,使延边地区再度成为东北亚经济互动中备受关注的焦点。因此,应该正确认识当前延边对韩劳务输出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规范劳务市场秩序,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建立健全劳务人员保障机制,积极扶持中介服务机构,盘活对韩劳务输出收入,引导外出归国人员广泛开展全民创业,使延边对韩劳务输出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真正实现延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尹永纯[4](2006)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利用外资的历史考察(1978—2005)》文中研究说明利用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国策的重要内容,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20多年来,利用外资始终与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相伴而行,对中国经济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本文根据党的有关会议精神、国家出台的利用外资方面的方针政策,对利用外资政策的发展演变历程进行了考察,对利用外资不同阶段的政策变化特点、绩效进行了系统分析。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利用外资的基本经验,并针对利用外资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本文由绪论、七章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组成: 绪论主要阐述了本课题的研究价值和意义,目前的研究现状及论文的基本构架、创新之处、难点及写作方法。 第一章,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利用外资的历史回顾。本章对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利用外资的理论来源,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利用外资发展的历史轨迹,改革开放前30年中国利用外资的曲折历程进行了历史回顾。在此基础上,对利用外资实践出现曲折的原因、利用外资的效果进行了客观评价。改革开放前,中国利用外资的经验教训为改革开放后利用外资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第二章,利用外资的酝酿与起步。本章首先回顾了利用外资政策酝酿的国际国内背景及酝酿过程。国际背景主要是和平与发展时代条件下的世界各国经济贸易联系的日益加深。国内背景主要是对改革开放前20年左倾错误深刻反思的基础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文革”后,中国领导人纷纷出国访问,中国经济考察团出国考察后,深刻感受到了中国与世界的差距;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经过国务院务虚会、全国计划会议和中央工作会议上的充分酝酿与讨论,中央领导层在利用外资加快现代化建设问题上达成共识。其次,考察了利用外资政策出台的过程。包括利用外资机构的设立与法律的草创、落实华侨政策,鼓励华侨回国投资、创办经济特区作为利用外资的试点地区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了利用外资的一些具体政策及实施。再次,从利用外资的环境、优惠政策、管理经验等方面分析了利用外资存在的问题;从利用外资的方式、来源、产业结构等方面分析了起步阶段利用外资的特点。 第三章,利用外资的初步发展。1986年,中国政府颁布了《外资企业法》和《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决定》,标志着中国利用外资政策开始进入初步发展阶段。针对起步阶段利用外资存在的问题,这一阶段外资政策调整的重点是进一步改善利用外资的环境,明确规定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加强对利用外资工作的管理和引导。分析了1988年中国“第二次投资热潮”出现的几个相关因素。第二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5](2005)在《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二届三次理事长办公会会议纪要》文中研究指明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二届二次常务理事会”的通知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常务理事单位:2004年是我国国民经济较快增长,运行质量明显提高,经济活力进一步增强,人民消费水平普遍提高的一年,在一片大好形势下,中国啤酒工业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2004年度的啤酒工业生产情况现已基本明朗,为了更好地总结啤酒工业的发展经验,经“啤酒分会二届三次理事长办公会”讨论决定:2004年度常务理事会(即二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不再以年会形式召开。“2004年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工作报告”(附件一)及“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2005年工作计划”(附件二)交由各常务理事单位参详,如有不同看法及建议,请及时和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秘书处联系。值此新春来临之际,啤酒分会秘书处祝各位常务理事万事亨通、吉祥如意!预祝中国啤酒工业的明天更加灿烂辉煌!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2004年12月30日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6](2001)在《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一届六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文中指出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一届六次常务理事会于2000年12月19—20日在北京召开,国家轻工业局食品工业管理中心汤天曙主任、中国酿酒工业协会耿兆林理事长到会指导,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会议特邀了国家轻工业局行业管理司钱桂敬司长作了《中国加入 WTO 的动态和形势》的专题报告。来自全国各省市区啤酒行业协会和啤酒企业的82个常务理事单位121人参加了会议。国家轻工业局食品工业管理中心汤天曙主任指出了当前政府部门宏观指导、行业协会职能转变的形
刘秀红[7](2013)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劳工社会保障制度研究(1927-1937)》文中指出民国前期,伴随着我国工业现代化的起步,我国劳工数量增长迅速。他们集中分布在沿海、沿江及铁路沿线地区。他们工作时间长,工资微薄,还要面临着工伤、疾病、生育、失业等现代劳动风险。同时人口的流动与家庭结构的变化削弱了传统的家庭保障功能。因此新型劳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成为必要。此时,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建立起较为完整的劳工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立法解决劳动风险问题已成为国际共识,这种观念随着“欧风美雨”传入中国,并得到国际劳工组织的推动,因而为社会各界认同。知识界通过翻译与介绍国外的社会保障思想与制度、提出自己对社会保障的见解影响了社会舆论,以共产党、国民党为主的政治党派、以中华总工会为代表的劳工团体在活动中提出了自己的社会保障目标,劳工群体也通过罢工表达自己的社会保障诉求。在此背景下,民国政府开始了劳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创建。创建的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北京政府劳工社会保障立法的尝试阶段(1912年3月至1928年6月)。北京政府开始了含有社会保障内容的劳工立法尝试,地方各政权的劳工立法也有一些相关内容。由于各种原因,这些立法并没有得到实施。第二,南京国民政府劳工社会保障立法的酝酿阶段(1927年4月至1929年11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不久,即组织《劳动法典》的起草。但因为立法方针的变化最终没有出台。工商部作为主管机关先行进行《工厂法草案》的拟定,草案中包含有工伤、生育、失业、福利等保障内容。草案在起草和征询社会意见时,受到社会的极大关注。第三,南京国民政府劳工社会保障立法的出台及修正阶段(1929年12月至1937年7月)。1929年12月《工厂法》公布后,引起社会的极大反应。在社会保障方面,地方劳工行政机关、资方团体、劳工团体等纷纷提出意见和建议,希望法律作出有利于己方的解释和修改。1932年12月《修正工厂法》公布,保障范围及保障项目等内容都有所变化。此时期,出台了失业保障及劳工福利方面的法规。铁路、交通、矿业劳工等特殊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制度也陆续建立。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27-1937)劳工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在不同的行业基础上,包括工业矿业劳工、铁路劳工、交通劳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工矿业劳工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工伤、疾病、失业、生育和福利保障等五部分。铁路劳工的制度包括工伤、疾病、失业、养老、福利保障五部分。交通劳工的制度又包括交通职工福利,电政劳工的养老、疾病、工伤保障,邮政劳工的养老、疾病、工伤、失业保障等内容。就社会保障待遇总体情况而言,项目最全、保障水平最高者为铁路劳工。就各种保障项目的内容来看,工伤保障规定最为详细具体。就制度的模式来说,都属于雇主责任制的社会保障模式,其特点是:劳工社会保障立法仍在劳工立法范畴内,并未有完全独立出来;雇主独自承担责任,风险不能分摊;作为一种工业化初期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有朝向社会保险模式转变的发展趋势。在制度建立之前,南京国民政府就建立了劳工行政机关,管理包括劳工社会保障在内的劳工事务。在工矿业劳工方面,管理机关先后为劳工局、工商部、实业部,在铁路劳工方面为铁道部,在交通劳工方面为交通部。这些部门设置了分管具体工作的机构。主管工矿业劳工事务的实业部实施了工厂检查制度,督促包括劳工社会保障内容的《工厂法》的实施。工厂检查制度规定了《工厂法》中的社会保障内容分为五期实施,至抗日战争爆发,五期实施程序中,全国大部分完成了含有工伤保障内容的第一期检查。但工厂检查在租界遇到阻碍。根据各种数据计算,制度覆盖约有76万工人。制度在不同行业间的实施状况表现出较大的差异。在国有铁路及交通劳工中,制度的各种项目都得到较好的实施,劳工受到工伤后,可以享受免费医疗、医疗期的工资、工伤残废抚恤、工伤死亡抚恤和丧葬金等待遇;在疾病时,可以在路局所属医院或委托医院享有基本免费医疗、病假、病假工资、病故抚恤等待遇:在达到退休年龄和服务年限条件后,享有退休金待遇。在工矿业方面,在全国范围来看,绝大多数厂矿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劳工保障。当劳工遇到特定风险,如工伤时,也有一定的待遇。这些待遇的水平一般没有明文规定,厂矿往往根据劳工工伤的情况及自己的负担能力酌情给予补贴。但在一些大型的或新型的厂矿中,劳工的风险通过厂矿规则有了较为明确的保障,在全国几千家符合制度的厂矿中,有此种规则与设施者约有数百家。但这些厂矿保障项目和水平并没有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保障水平差异很大。就各种保障项目比较来看,工伤保障实施情况最为良好,几乎所有实施了制度的厂矿都有此种待遇。其它项目相对较差。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27-1937)劳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外源性现代化的社会背景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由于资本主义因素发育不足,制度的建立更多受政治因素的影响。外来挑战下执政党激进的现代化理念、国共斗争背景下国民党的劳工政策目标、新建政权获得国际社会了解和认可的目的等因素促使制度在短期内建立,同时意识形态因素在制度模式的选择中起着主要作用。而外源性现代化背景下,企业经济承受能力差、政府承担责任能力不足、相关责任主体认识不到位等不利因素导致了制度的实施困境。虽然制度的建立顺应了劳工社会保障现代化的潮流,但它未能与内部的经济社会基础相适应,所以没有得到实际的运行效果。
二、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一届六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一届六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论文提纲范文)
(1)国民政府对湖北收复区的接收与重建(1945-1949)(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与方法 |
第一章 抗战胜利前后的湖北概况 |
一、鄂西国统区的形成与巩固 |
二、湖北境内中共力量的增长 |
三、沦陷区的百废待兴 |
四、胜利前夕的湖北军事态势 |
小结 |
第二章 国民政府对湖北沦陷区的接收 |
一、国军挺进沦陷区与日伪军换防 |
二、湖北党政军等机构的陆续“还治” |
三、对日俘与日侨的遣返与处置 |
四、对日伪财产与公产的接收与处理 |
小结 |
第三章 国民政府对湖北收复区的重建(上) |
一、对敌后迁回军民的安置与优抚 |
二、对日本战犯的审判与惩处 |
三、西迁学校及企业的复校与复业 |
四、一系列社团组织的恢复 |
五、卫生与防疫工作的开展 |
第四章 国民政府对湖北收复区的重建(下) |
一、财政与粮政问题的解决 |
二、工农业、水利与交通的恢复与发展 |
三、邮政与通信网络的构建 |
四、教育领域的恢复工作 |
五、新市政规划的出台与实施 |
小结 |
第五章 湖北收复区接收与重建之评估 |
一、接收与重建之成效评估 |
二、成效不显着之肇因所在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缅甸华人商会研究(20世纪初至60年代初)(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缘起 |
第二节 学术史回顾 |
一、东南亚华人商会研究 |
二、缅甸华人研究 |
三、缅甸华人研究的不足及前瞻 |
第三节 研究方法、材料来源及论文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材料来源 |
三、论文框架 |
第二章 缅甸历史发展、中国移民南来与缅华社会之建构 |
第一节 缅甸的历史发展 |
一、从蒲甘王朝时期到“掸族统治时代” |
二、东吁王朝时期(1531-1752) |
三、贡榜王朝的前期(1752-1823) |
四、三次英缅战争与缅甸沦亡(1824-1885) |
五、英国在缅甸的殖民统治(1886-1942) |
第二节 滇民南来与缅北华人社会 |
一、元代之前的中缅贸易与入缅“羁离未还者” |
二、元明时期的中缅贸易与华人移民 |
三、清代前期的中缅贸易与华人移民 |
四、18世纪后期至19世纪中叶滇缅贸易的质变与华人社会的发展 |
五、滇缅陆域的华商网络 |
第三节 闽粤移民南来与缅南华人社会 |
一、第一次英缅战争(1824-1826)前后的缅南华人社会 |
二、第二次英缅战争(1852)之后的缅南华人社会 |
三、缅华社会之建构:以华人社团的形成和发展为视角 |
小结 |
第三章 华人商会的创办与运作 |
第一节 华人商业社团的出现 |
第二节 华人商会的创办 |
一、晚清侨务政策与南洋华人商会的建立 |
二、缅甸中华商务总会(缅甸华商商会)的创办 |
三、缅甸华侨兴商总会的创办 |
第三节 组织机构 |
一、中国商会的组织机构 |
二、缅华商会的组织机构 |
第四节 经费收支 |
一、经费来源 |
二、经费开支 |
三、财务运作和财产管理的制度化 |
小结 |
第四章 战前华人商会 |
第一节 商会与华商的整合 |
一、战前华人工商业经营状况 |
二、商会与华人社群的整合 |
第二节 商会与华商的商事调解 |
一、文献记录中所见商事调解案的案由与类型 |
二、商事纠纷调解的制度化操作 |
第三节 商会与缅华社会 |
一、扮演缅华社会与中国政府之间的联系桥梁 |
二、协调华社力量,统一华人行动 |
第四节 商会与缅华社会的在地政治参与 |
小结 |
第五章 日本侵占与英国重返缅甸时期(1942-1948)的华人商会 |
第一节 日本侵缅对缅华社会造成的浩劫 |
第二节 英国重占缅甸时期华人社会的恢复 |
一、缅甸华人的难侨返缅“复员”工作 |
二、华人经济的恢复 |
三、各项事业的恢复 |
第三节 商会复办及新兴工商业社团的出现 |
一、华侨兴商总会的复办 |
二、华商商会的复办 |
三、工商业社团的复办、创办和“四大工商团体”的出现 |
第四节 商会组织架构和运作方式的调整与改变 |
小结 |
第六章 独立建国初期(1948-1962)的华人商会 |
第一节 自由同盟时期缅甸政府的华人政策 |
一、国籍问题 |
二、移民与外侨管理政策 |
三、经济政策 |
第二节 商会的经济职能 |
一、华人经济的发展变化 |
二、商会与华商经营的商事规范 |
三、商会与商事调解及其个案 |
第三节 商会与缅甸政府的关系 |
一、独立运动中的商会 |
二、商会与缅甸政界的关系 |
三、商会辅助缅甸政府处理华社事务 |
四、宣达和推行政府的经济政策法令 |
第四节 商会的社会活动 |
一、商会与华人社会的发展 |
二、商会的社会救灾活动 |
第五节 商会与中国的关系 |
一、缅甸政府对缅华社会政治取向的影响 |
二、中国政治变迁引发商会内部的认同纷争 |
三、商会推动中国认同与辅助侨务工作 |
小结 |
第七章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中国延边地区对韩国劳务输出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际劳动力移动理论 |
1.2.2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1.3 依据及可行性 |
1.4 创新和难点 |
1.5 内容概述 |
第二章 延边对韩劳务输出的历史渊源和时代背景 |
2.1 延边朝鲜族聚居地的形成及其特点 |
2.1.1 延边地区的历史沿革 |
2.1.2 延边朝鲜族聚居地的形成 |
2.1.3 朝鲜族人民对延边地区的开发与贡献 |
2.1.4 延边朝鲜族聚居地的历史特点 |
2.2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发展历程 |
2.2.1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成立 |
2.2.2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发展 |
2.2.3 延边与朝鲜半岛的往来状况 |
2.3 中韩建交与延边对韩劳务输出的兴起 |
2.3.1 中韩关系的解冻与双边关系的全方位发展 |
2.3.2 延边对韩劳务输出诸多因素的分析 |
第三章 国际劳动力移动理论及韩国和延边劳务政策 |
3.1 国际劳动力移动理论与延边对韩劳务输出 |
3.1.1 国际劳动力移动理论与中国对外劳务合作 |
3.1.2 国际劳动力移动行为理论与延边对韩劳务输出 |
3.2 韩国劳动力市场与引进外籍劳工政策 |
3.2.1 韩国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状况 |
3.2.2 韩国引进外籍劳工政策的调整 |
3.3 延边对外开放与对外劳务政策 |
3.3.1 延边对外开放发展历程 |
3.3.2 延边对外劳务输出现状 |
3.3.3 延边促进对外劳务输出相关政策 |
第四章 延边对韩劳务输出的发展历程及存在问题 |
4.1 延边对韩劳务输出的主要发展阶段 |
4.1.1 延边对韩劳务输出的初期发展阶段 |
4.1.2 延边对韩劳务输出的快速发展阶段 |
4.1.3 延边对韩劳务输出的成熟发展阶段 |
4.2 延边对韩劳务输出的主要途径 |
4.2.1 政府监督指导下的对韩国劳务派遣 |
4.2.2 中介机构组织的对韩国劳务输出 |
4.2.3 个人途径的对韩国劳务输出 |
4.3 延边对韩劳务输出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
4.3.1 快速发展时期的劳务诈骗问题 |
4.3.2 成熟发展时期的非法滞留问题 |
4.3.3 延边对韩劳务输出自身存在的问题 |
第五章 劳务输出对延边及韩国经济社会的影响 |
5.1 劳务输出对延边经济社会的积极影响 |
5.1.1 劳务输出促进了延边经济总量快速增长 |
5.1.2 劳务输出推动了延边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 |
5.1.3 劳务输出繁荣了延边房地产市场 |
5.1.4 劳务输出实现了延边劳动力就业和转移 |
5.1.5 劳务输出提高了延边居民的生活水平 |
5.2 劳务输出对延边经济社会的消极影响 |
5.2.1 劳务收入的过度消费问题 |
5.2.2 朝鲜族人口负增长问题 |
5.2.3 朝鲜族女性涉外婚姻问题 |
5.2.4 劳务人员留守子女教育问题 |
5.3 延边劳务输出对韩国经济社会的影响 |
5.3.1 延边劳务输出对韩国经济发展的影响 |
5.3.2 延边劳务输出对韩国社会的影响 |
第六章 延边对韩劳务输出的对策建议 |
6.1 延边对韩劳务输出的形势分析 |
6.1.1 延边对韩劳务输出的正确认识 |
6.1.2 延边地区对韩劳务输出的机遇 |
6.1.3 延边地区对韩劳务输出的挑战 |
6.2 发展延边劳务经济的几点建议 |
6.2.1 加大政府对劳务输出市场监管力度 |
6.2.2 建立健全劳务输出社会保障体系 |
6.2.3 加强对劳务输出人员的技能培训 |
6.2.4 做大做强对外劳务输出中介机构 |
6.2.5 引导劳务回国人员投资兴业 |
第七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及着作 |
附2:全力推动劳务经济健康发展—邓凯在全州归国劳务创业人员及出国劳务人员家属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 |
附3:劳务经济是延边经济发展阶段中的必然选择—访州长金振吉 |
附4: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际劳务合作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附5: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附6: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
附7: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外经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附8: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对外劳务合作协会章程 |
附9:韩国研修生制度简介 |
附10:韩国雇用许可制度简介 |
附11:韩国访问就业制度简介 |
附12: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
附13:中国延边地区与朝鲜半岛历史沿革对照表 |
附14:中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与朝鲜和韩国交往大事记 |
(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利用外资的历史考察(1978—2005)(论文提纲范文)
导论 |
一、选题的意义 |
二、概念的界定 |
三、利用外资问题研究述评 |
四、创新之处和难点 |
五、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利用外资的历史回顾(1930—1970年代)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利用外资的理论来源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世界历史观和利用资本主义文明成果思想 |
二、列宁对帝国主义资本输出的论述及利用外资思想 |
三、苏联利用外资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利用外资的基本历程 |
一、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利用外资的历史轨迹 |
二、20世纪50年代中国利用外资的实践 |
三、从20世纪60年代到改革开放前,中国利用外资的曲折历程 |
第三节 改革开放前三十年中国利用外资的总体评价 |
一、改革开放前中国利用外资走入误区的原因 |
二、改革开放前三十年中国利用外资的综合评价 |
第二章 利用外资的酝酿与起步(1978—1985) |
第一节 利用外资政策的酝酿与启动 |
一、利用外资重新启动的历史背景 |
二、利用外资的酝酿过程 |
第二节 利用外资政策的出台 |
一、一系列利用外资重大举措的出台 |
二、利用外资政策的实施 |
三、利用外资问题上的争论与“租界风波” |
第三节 利用外资的绩效与特点 |
一、利用外资的成效 |
二、利用外资存在的问题及消极影响 |
三、利用外资的几个重要特点 |
第三章 利用外资的初步发展(1986—1991) |
第一节 利用外资政策的调整 |
一、利用外资政策的调整背景 |
二、利用外资政策的调整 |
三、“第二次投资热潮”的形成 |
第二节 利用外资的曲折发展 |
一、治理整顿对利用外资的影响 |
二、“六·四事件”的消极影响 |
三、“洋浦风波”——围绕是开放还是“卖国”的争论 |
四、利用外资走出阴影 |
第三节 利用外资的绩效分析 |
一、利用外资取得的成效 |
二、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利用外资的快速发展(1992—1996) |
第一节 利用外资政策的进一步调整 |
一、冲破“姓资姓社”的思想迷雾 |
二、利用外资新的发展态势 |
三、利用外资政策的进一步调整 |
第二节 外资政策的实施与国民待遇体制的初步探索 |
一、改善投资环境,拓宽利用外资领域 |
二、出台新的产业政策,加强利用外资的产业导向 |
三、特区还要不要“特”下去的争论及特区外资政策的调整 |
四、逐步实行外商投资的国民待遇体制 |
第三节 利用外资的绩效分析 |
一、利用外资的成效 |
二、外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
第五章 加入WTO前后利用外资的稳步发展(1997—2005) |
第一节 利用外资政策继续完善的背景 |
一、围绕利用外资问题的争论 |
二、国际国内利用外资环境变化对利用外资政策的影响 |
三、利用外资指导思想的转变 |
第二节 加入WTO前利用外资政策的继续完善 |
一、实施多元化引资战略,多渠道多方式吸收外商投资 |
二、继续强化外商投资的产业导向 |
三、继续扩大外商投资领域,积极鼓励外商来华投资 |
四、完善外商投资的地区布局,加大中西部引资力度 |
五、改善投资环境,逐步对外商投资实行国民待遇 |
第三节 加入WTO后利用外资政策的继续完善 |
一、加入WTO后中国继续完善利用外资政策的背景 |
二、利用外资政策需要实行的战略转变 |
三、利用外资政策的继续完善 |
四、利用外资战略的重大转变——实施“走出去”战略 |
第四节 利用外资的绩效分析 |
一、利用外资取得的成效 |
二、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
第六章 利用外资政策的演进路径及基本经验 |
第一节 利用外资的演进路径 |
一、利用外资在空间上的演进 |
二、利用外资在方式上的演进 |
三、利用外资在战略目标上的演进 |
四、利用外资政策体系的演进 |
第二节 利用外资的动因分析 |
一、利用比较优势发挥后发优势,实现赶超战略的需要 |
二、利用外资在国际分工方面的比较优势 |
三、稳定的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环境 |
四、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和符合比较优势的外资政策 |
第三节 利用外资的基本经验 |
一、解放思想,大胆实验,勇于创新,不断进行政策上的调整和完善 |
二、坚持以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为主,适度举借外债 |
三、努力改善外商投资环境 |
四、从坚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到主动遵循国际惯例和国际规则 |
五、坚持政策导向性,利用外资为实现国民经济发展目标服务 |
第七章 利用外资的影响、问题及思考 |
第一节 利用外资的积极影响 |
一、缓解国内建设资金的不足,促进经济的发展 |
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 |
三、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
四、促进了中国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
五、扩大了就业、缓解了就业压力 |
六、促进了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加深了中国和世界的经济联系 |
第二节 利用外资存在的问题 |
一、地方政府在引资中恶性竞争,利用外资效益低下 |
二、优惠政策的滥用,使内外资企业在竞争中的地位不公平 |
三、“市场换技术”政策存在的严重问题 |
四、外资企业逃税和利润成本转移使中方蒙受损失 |
五、跨国公司投资所带来的消极影响 |
六、利用外资增加了中国经济安全的不稳定性因素 |
七、外资立法体系不完善 |
第三节 进一步利用外资的思考 |
一、政府转换角色,引资的主体由政府转为企业 |
二、内外资政策从差别政策、倾斜政策转向统一的环境政策 |
三、转变利用外资方式,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
四、强化外资政策地区导向,加大中西部引资力度 |
五、在利用外资中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7)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劳工社会保障制度研究(1927-1937)(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起及研究的意义 |
二、概念的界定 |
三、研究状况与相关文献资料 |
四、论文的结构及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劳动风险与劳工社会保障立法需求 |
第一节 民国早期劳工生活状况与劳动风险 |
一、民国早期劳工的基本情况 |
二、劳工面临的劳动风险 |
三、家庭保障功能的弱化 |
第二节 西学东渐背景下的劳工社会保障立法诉求 |
一、西方近代劳工社会保障制度和理念的传入与影响 |
二、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劳工社会保障立法 |
三、1927年7月前国共两党的劳工社会保障目标 |
四、劳工团体的劳工社会保障诉求 |
五、劳动争议中的社会保障诉求 |
第二章 劳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创建 |
第一节 北京政府劳工社会保障立法尝试(1912年3月-1928年6月) |
一、《矿业条例》中的工伤保障与劳工行政机关的建立 |
二、农商部劳工立法中的社会保障 |
三、交通部劳工立法中的社会保障 |
四、农工部对劳工立法中社会保障内容的修订 |
五、各地方政权劳工立法中的社会保障 |
六、北京政府时期劳工社会保障立法的实施问题 |
第二节 南京国民政府劳工社会保障立法的酝酿(1927年4月-1929年11月) |
一、《劳动法典》的起草及相关社会保障内容 |
二、《工会法》的出台与劳工福利关系的法律规定 |
三、《工厂法》的草拟与工业劳工社会保障内容 |
四、工业劳工教育与娱乐福利政策的出台 |
五、特殊劳动者社会保障立法的开始 |
六、全国性法规出台前的地方劳工社会保障立法 |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劳工社会保障立法的出台及修正(1929年12月-1937年7月) |
一、《工厂法》中工业劳工社会保障内容及社会反应 |
二、《工厂法》中工业劳工社会保障内容修订与解释 |
三、工业劳工失业保障法规的出台 |
四、工业劳工福利制度的建立 |
五、劳工保险立法的草拟 |
六、特殊劳动者劳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 |
第三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劳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 |
第一节 工业及矿业劳工社会保障制度 |
一、工伤保障 |
二、失业保障 |
三、生育保障 |
四、疾病保障 |
五、劳工福利 |
第二节 铁路劳工社会保障制度 |
一、工伤保障 |
二、疾病保障 |
三、养老保障 |
四、劳工福利 |
第三节 交通劳工、传统工业劳工及店员的社会保障制度 |
一、电政劳工的社会保障 |
二、邮政劳工的社会保障 |
三、交通职工的教育福利 |
四、工场劳工的社会保障 |
五、工商业店员的社会保障 |
第四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劳工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制度的推行 |
第一节 劳工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及演变 |
一、工矿劳工社会保障行政机构 |
二、交通劳工社会保障行政机构 |
三、铁路劳工社会保障行政机构 |
第二节 工矿劳工社会保障制度的推行——工厂检查制度的实施 |
一、工厂检查立法的制定 |
二、工厂检查机构的设立 |
三、工厂检查人员的培养 |
四、工厂检查实施程序的制定 |
五、地方工厂检查工作的指导 |
六、矿场与铁路工厂检查的实施 |
七、争取租界工厂检查权的活动 |
第五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劳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 |
第一节 工伤、生育与失业保障制度的实施 |
一、工伤保障制度的实施 |
二、失业保障制度的实施 |
三、生育保障制度的实施 |
第二节 疾病、养老保障与劳工福利制度的实施 |
一、疾病保障制度的实施 |
二、养老保障制度的实施 |
三、劳工福利制度的实施 |
结语:外源性现代化背景下劳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初步思考 |
一、外源性现代化背景与劳工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动机 |
二、外源性现代化背景与劳工社会保障模式的选择 |
三、外源性现代化背景与劳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四、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一届六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论文参考文献)
- [1]国民政府对湖北收复区的接收与重建(1945-1949)[D]. 郭常顺. 华中师范大学, 2018(12)
- [2]缅甸华人商会研究(20世纪初至60年代初)[D]. 李新铭. 厦门大学, 2017(12)
- [3]中国延边地区对韩国劳务输出问题研究[D]. 管延江. 延边大学, 2010(09)
- [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利用外资的历史考察(1978—2005)[D]. 尹永纯. 中共中央党校, 2006(02)
- [5]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二届三次理事长办公会会议纪要[J].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 啤酒科技, 2005(01)
- [6]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一届六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J].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 啤酒科技, 2001(01)
- [7]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劳工社会保障制度研究(1927-1937)[D]. 刘秀红. 扬州大学, 20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