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的做法与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李泽明[1](2021)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研究》文中认为保健食品安全一直是国家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保健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的经济发展和平稳运行。时至今日,保健食品安全已经成为衡量国家治理水平、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也成为衡量社会管理水平的重要方面。与其它可控性疾病不同,保健食品安全问题不会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科技水平的提高以及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得到有效的控制。恰恰相反,随着保健食品市场的不断扩大和机械生产的集约化,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在近几年不断涌现。历史经验表明,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保健食品安全事故都有可能出现。因此,为了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保健食品安全,应该建立完善的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是一个涉及多种因素的系统工程,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也应该全面考量保健食品监管的各个方面,这是因为,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任何环节都能直接对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产生重大的影响。虽然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目前来看,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具体来说,我国保健食品风险评估制度尚不完善;保健食品监管部门监管手段单一;保健食品内部举报人制度尚不完善;保健食品行业协会、社会公众以及企业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此,以解决上述问题为出发点是建立现代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核心,也是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重中之重。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立,应该强调理论基础、应该重视理论建设。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理论是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基石,也是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重要保障。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是一个涵盖多个学科的重大课题,因此,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应该深入探索相应的经济学理论、政治学理论、管理学理论以及法律价值理论。在研究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构还应该在立足本土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并总结出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应该坚持的原则和思路。通过对国内外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实践的考察,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立应该坚持法治原则、效率原则和信息化原则,应该重视法律制度建设、监管主体建设和社会公众的作用。具体而言,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应该健全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在确立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明确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的路径选择。除此以外,还应该从技术层面完善保健食品监管风险评估制度。监管主体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立应该重视监管主体监管能力的提高,因此,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应该转变保健食品监管部门的监管理念、应健全保健食品监管问责制度、应完善保健食品监管信用体系、应健全内部举报人制度。企业以及保健食品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等也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建立应提高企业自我监督的意识、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的监督作用。
张伟[2](2020)在《美国智库的舆论引导策略研究》文中指出作为根植于本土文化、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独立、非营利性公共政策研究和倡议机构,美国智库的社会功能不仅体现在为政府决策者提供专业务实的政策分析与建议,还需要借助思想传播和公众教育等活动“启发民智”,服务公众利益。在理论上,针对美国智库舆论引导策略的研究有助于全面了解智库的社会功能,并借此洞察当代美国社会和政治运转中的相关现象;还可为今后研究不同国家、不同类型智库的舆论引导活动提供可借鉴的分析框架。在实践上,针对美国智库舆论引导策略的研究可为我们深度解读当前美国各领域对华政策提供一定的启示,同时为我国智库加强舆论引导能力建设提供借鉴。借助文献研究法、结构功能分析法、案例研究法和跨学科研究法,在考察舆论传播一般规律和汲取社会学、政治学和新闻传播学等相关领域理论成果的基础上,本研究构建出一套审视美国智库舆论引导策略的分析框架,借此系统地考察智库在影响舆论传播过程中的作用。作为美国公共政策舆论场中的舆论引导主体之一,智库引导公众舆论的目标包含微观目标——影响舆论客体和宏观目标——实现组织发展与社会效益两个层面。为实现上述目标,美国智库在引导公众舆论时展现出较为清晰的行为逻辑与程序规范,即“策略”。它由“势能”——能力构建和“动能”——行动实施两要素构成,能力构建是基础,行动实施是表现。其中,能力构建反映在舆论资源占有上,美国智库不仅依托各类成熟的内部机制,整合自身现有舆论资源,还巧借政府、其他社会组织甚至是个人的信息资源、公众信誉、传播渠道等,在信任资源、认知资源和注意力资源的能力构建上展现出明显的“内部塑造与外部借用相结合”的模式。行动实施是基于目标和能力的落实环节。在微观上,美国智库通过选择议题、建构议题和传播议题积极与普通公众展开议题互动,对舆论的传播过程施加影响;在宏观上,美国智库则致力于将社会精英阶层所代表和维护的主流意识形态投射到整体社会意见环境之中,影响普通公众的公共话语、主流意见、思想认知和价值观念等,更深地嵌入到国家意识形态话语体系建构之中。
周磊[3](2020)在《法律案审议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我国《宪法》《立法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在立法实践中,《宪法》和少数基本法的立法工作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其余国家层面立法工作大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承担。承担大部分立法任务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其立法程序包括提出法律案、审议法律案、表决法律案、公布法律四个环节,法律案审议是立法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法律案审议制度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各委员会组成人员通过对话、讨论、辩论的方式,对由提案主体提出并决定列入议事日程的法律草案进行审查和讨论的活动。审议法律案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运用审议权对提案权人提出的法律草案进行审查、讨论和辩论的专门活动。根据《立法法》第29条规定,有立法权的主体主要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对象主要指法律案,审议程序主要是指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而审议的方式则包括全体会议、分组会议、联组会议等多种形式。追随立法史可以发现,2000年《立法法》的制定确定了中国特色的三审程序,形成了专门审议和统一审议相结合的制度。2015年《立法法》的修改根据实践经验,对立法过程中的诸多方面进行了完善,调整事项单一的法律案可减少审议次数,完善了法律案审议民主制度,增加立法前评估制度。在法律案审议过程中,要考虑、兼顾、平衡不同利益群体的正当合法权益,通过理性、正当的博弈和协调,使得各个群体的利益能够在法律案审议中实现平衡。法律案审议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法律案审议制度的审议主体包括了实质主体与其他参与对象。常态下法律案要经过三审流程,一审听取提案人说明,二审听取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汇报,三审听取法律草案审议结果报告,在三次审议无法达成一致情况下审议次数还可多于三次。特殊情况下,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即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且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通过长时间的经验积累,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总结出一整套完整的法律案审议程序和行之有效的审议方法,对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起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立法法》出台固化法律案审议经验做法,使得法律案审议具有了法律依据,做到依法审议。在法律案的审议中也贯彻了人大主导的思想,允许更多主体参与到审议程序当中发表意见,不断强化民主审议。实践中,通常运用多种审议方式和增加列席范围等方式,不断强化科学审议要素。但是我国法律案审议还存在诸多问题,如法律案审议能力不足、审议程序不完善、审议方式不健全等。为解决法律案审议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需要分析同我国审议制度类似的日本法律案审议制度中审议的程序、主体、会期,对其中的优缺点加以辨析后,从重视委员会环节、善用各类辅助制度、理顺各主体间关系三个方面加以借鉴。二是要落实法律案审议原则,加强党的领导,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时,为了确立审议的“代表性”和表决的“权威性”、“正当性”,应当遵守达到法定人数原则、一时议一事、一事不再议原则、审议公开原则、审议审慎原则等。三是在审议过程中,应增强法律案审议能力,将人大主导立法的关键放在法律案审议上;加入审议辩论机制,强化审议的形式理性;提高常委会委员审议意见质量,增强常委会委员法律水平,并从繁杂的事务工作中解脱,专心做好审议工作。四是完善审议程序,在严格遵守法律案审议程序基础上,优化统一审议工作机制,建立各委员会间制约机制,合理设定会议期限,丰富法律案审议形式。
刘妤[4](2020)在《代议机关投票表决的公开性和秘密性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代议机关的投票表决方式是代议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国家代议制度运行的关键环节,投票表决的方式直接关系到代表职能的有效运行和民意的充分表达。一直以来,代议机关投票表决的公开性还是秘密性是宪法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公开投票还是秘密投票更能促进民主?根据我国国情,人大及其常委会更适合采用公开投票还是秘密投票?怎样对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投票方式进行完善?这是本文要回答的问题。本文以政治领域的投票表决的为研究对象,运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案例分析、图表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对投票表决公开性和秘密性背后的原理、代议机关投票表决方式演变的过程、中外代议机关投票表决方式的种类和特点、中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的现状及完善的方向,进行了系统研究。本文提出了以下创新性观点:一是选民投票更适合采用秘密投票,代议机关更适合采用公开投票。二是秘密投票在抗拒贿选、强迫方面更有优势,但也不是绝对的。公开投票在抗拒投票人自私情感方面更有优势。三是代议机关公开投票需要完善的议事公开制度、议员免责制度来支持,投票的公开和秘密性还受到社会大众思想理念的影响。当公开投票的条件不具备时,秘密表决胜过公开投票。为了证明以上观点,本文从以下方面进行了论证:本文介绍了投票表决这一政治现象的发展演变,梳理了在选民投票领域和代议机关议事领域投票表决的不同特点。选民投票由早期的公开投票演变为秘密投票,代议机关的投票则正好相反,由秘密投票转变为公开投票。投票的公开性和秘密性的选择受以下因素的影响:一是人们思想观念的偏好,二是对投票主要是权利还是责任的认识,三是能否抗拒外来非法投票压力的考量,四是能否克服投票人自身的自私情感的考量。选民投票着重保护投票自由和公民隐私,以秘密投票为主,代议机关的投票表决则以责任为优先考虑因素,以公开投票为主。代议制度运行的政治原理对代议机关投票方式有决定作用。代议制的有效运转在于议员如何通过代表机制实现对人民的代表。选民和议员的关系是代议机关议事公开、投票公开的决定因素。当代代议制国家,除了传统的立法行为,议员的服务行增多,代表和选民的关系也从传统的问责关系向多重关系转变,这一转变削弱了代议机关公开投票的必要性。现代政党政治的的发展,使得议员面临选民和党纪的双重压力,公开投票造成了向政党负责和向选民负责的冲突。英、美、法、日为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代议机关的投票表决方式特点有:一是以公开投票表决为主;二是针对争议不大的事项一般采用举手、呼喊等简单高效的表决方式;三是针对重大事项的决议,则采用正式的公开记名投票;四是投票表决的方式可以灵活转换。以四国为代表的代议制国家的代议机关大多采用公开表决,并且有较完善的议事公开制度和议员免责制度。本文立足梳理并完善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投票表决方式。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秘密投票表决为主要形式。港澳台地区民意机关以公开投票为主要形式,并根据表决事项的性质选择表决方式。现阶段的秘密投票基本符合我国国情,但可以借鉴港澳台地区的作法进行公开投票类型化的尝试,对现有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表决方式作规范化、统一化规定,完善程序规则;用足现有制度优势,完善举手表决的程序,对秘密写票处进行规范;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公开制度。对制度的完善还需要达成的社会共识有:一是对选民投票和人大代表委员的投票表决进行区分,二是改变“秘密即民主,公开非民主”的观念,三是提高人大代表委员的责任意识。
陈欢欢[5](2020)在《论冷战后政治极化对美国外交政策影响》文中研究表明美国政治极化问题颇受关注,面对美国内政问题一些人似乎认为其对中国有积极影响,但这可能恰恰相反,一直以来美国常因国内问题频发而刻意寻求“敌人”,因此抓住外交政策这一关键点探讨美国政治极化影响有着重要意义。而根据美国宪法,外交政策的制定分权于美国国会与美国总统。当然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因素还包括利益集团、精英阶层、智库机构等诸多因素,然而这些因素都需要通过国会与总统施加影响,因此本文抓住国会与总统这两个关键影响因素探讨政治极化对外交政策的影响。本文主要以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国会和总统角度探讨政治极化与美国外交政策之间的关系。导论部分提出研究问题并对国内外学术界在美国政治极化和外交政策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简略概括。论文正文分为五章:第一章界定了政治极化的定义、表现、历史和形成原因。第二章和第三章分析冷战后政治极化与美国国会制定外交政策关系以及冷战后政治极化与美国总统制定外交政策关系。第四章以伊拉克战争政策制定的案例探讨政治极化对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最后总结政治极化对美国外交政策影响规则并提出政策建议。文章结论认为,美国的政治极化可能对于他国而言并非是一种福音,因为政治极化更可能让国会制定外交政策呈现“一致对外”的情况。然而,这种“一致对外”也会因为外交政策客体是否为盟友国、外交政策是否与实际利益相关、制定外交政策主体力量对比强弱以及政党党派交替异同相关。另外,美国政治极化也是美国国会和总统制定伊拉克战争政策的重要原因,对此,相关国家也应引起重视,不能让历史重演。文章仅仅探讨了冷战后政治极化对外交政策的影响,同时本文认为相对于总统对外交政策的影响,国会这一影响机制相对稳定且较为冷门,因此偏重探讨。另外鉴于亚洲发展问题的复杂性,文章探讨的案例都选自亚洲国家。如果日后能整体研究政治极化对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研究时间覆盖整个美国历史,研究的地理位置覆盖全部区域,那么政治极化对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则会更具多样性与复杂性。
邵文卓[6](2020)在《特朗普政府对华“极限施压”策略评析》文中研究指明“极限施压”是特朗普政府时代美中博弈的标志性策略,但能否借此占据美中战略竞争的主导优势地位,取得遏华的战略目标,是本文尝试评析的核心问题。2016年,作为总统候选人的特朗普,在美国总统当选之时便释放令人瞠目的强硬反华主张和言论。特朗普执政以来,更是发起“全政府-全社会”的对华战略竞争,美中触发经贸战、科技战和南海军事摩擦升级,催生美中关系紧张局势骤升。在中国多次表达坚持经贸磋商意愿和美中高层密切沟通的引导下,美中双边达成磋商解决经贸摩擦的共识,用时近两年进行十三轮磋商谈判,双方签署“美中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文本”,美中紧张关系局部暂缓。特朗普政府对华“极限施压”策略可谓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对中国多领域、高频次、高强度施压,看似是以实现美中“公平贸易”的表层诉求,实际上是为了达成遏制或规锁中国的深层目标。特朗普政府着眼于政治外交层面、经贸科教层面、军事安全层面,对华采取最强硬的施压举措以达成遏华的目的。“极限施压”策略旨在遏华,策略的运用始于美中关税摩擦,力求改变对华贸易逆差恶化态势,随后扩大到政治、科技、军事等多领域,进一步磨损中国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并赚取统合和扩大自身国内执政基础的政治资本。“极限施压”策略诉求明确,特朗普政府对华采取的“极限施压”策略也具备可逆性,既能管控紧张局势出现恶化,避免崩盘发生,又意在为继续同中国讨价还价留足余地。“极限施压”策略的运用是特朗普时代美中战略竞争加剧的必由产物,也为美中博弈中双方局部让步,签订第一阶段贸易文本协议起到助推性作用。尽管,特朗普政府对华“极限施压”仍然处于高位运行,通过发起关税战、汇率战、关税战最强力度地破坏中国经济引擎的运转,对涉疆、涉藏、涉港以及台湾地区等中国内政高频次干涉,对中国南海岛屿主权和领海肆意侵犯并多次形成军舰对峙的威胁局面,并将朝核问题与经贸战挂钩设定为博弈筹码以及在东南亚宣扬“中国威胁论”,严重冲击了中国政治稳定大局和周边良好的地缘政治环境。然而,也不能片面地认为中国一定会被“极限施压”策略的实施所压服。作为坚持自力更生发展壮大的新兴大国,中国对于自己的长期战略目标和发展道路有着清醒认知。因此,美中博弈中需要双方进行策略性磨合,而美中紧张关系暂缓也只是阶段性表现。特朗普政府承受着“极限施压”策略的高成本运行,需要适当减负维持执政,而中国也面临内部改革攻坚的繁重任务和当前战略机遇期的外在压力磨损,双方在心理认知上初步形成适当减压的看法。所以,“极限施压”策略只是驱使中国顾全大局、做出局部让步上起到助推性作用。“极限施压”策略的实施也影响到中国周边多边外交关系,形成的美中战略竞争博弈也在所塑造中朝关系、中国东盟关系、美日印澳关系,其成为严重制约中国周边地缘政治环境良性发展的障碍性因素。特朗普执政以前,美国一直强调欢迎和接受一个繁荣的中国崛起,包括美国盟友在内的中国周边国家也在搭乘中国发展顺风车,总体上将中国的崛起看作是地区发展的机遇。然而,在特朗普政府对华“极限施压”的大国竞争态势下,中国周边政治外交环境区域紧张。特朗普政府以“印太”战略替代“亚太”战略,拉拢美日印澳构建对华菱形包围圈;以“中国威胁论”渗透在东南亚渗透的名义,强化美国与东盟各国关系;以“中国责任论”的名义,将朝核问题强硬与对华经贸关系挂钩,从而实现分离中朝关系、施压中国的双重目的。可以清楚看到,“极限施压”策略在中国周边的推进,一定程度在东北亚、东南亚制造了不利于中国态势,破坏了中国周边地缘政治环境。特朗普政府对华“极限施压”策略的实施力度也将影响美中关系大局。中国与美国当前已经进入博弈的胶着状态,没有任何一方可以短时期内取胜,而且特朗普对华“极限施压”的根源并未彻底消解,美中利益交织塑就的战略竞争局面在中短期内是无法调和的。同时,鉴于美国护持霸权打压对手的历史基因、维持“极限施压”的高成本、特朗普竞选连任赚取政治资本的需要,我们根据投入产出效果分析,预判“极限施压”策略的走向:情景一:降低极限施压力度,美中紧张关系局部缓解。情景二,不断加码升压,美中陷于中短期高强度竞争博弈中。情景三,维持现状,双方磨合建构新型关系。当然,中国不希望情景二的发生,如何做到争一保三,也需要清醒认识到美国将衰未衰、中国将强未强的现实,引导美中双方基于大局考量,进行良性互动。对此,中国需要从战略和战术层面考量,将压力变动力,把握战略机遇期;明确博弈底线,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密切高层沟通引领美中“正和博弈”;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对外开放;在参与全球治理中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游启明[7](2020)在《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鉴于美国在国际秩序中的主导地位以及中美关系的全局性影响,理性把握并因应美国的对华政策或战略,应成为中国在由富到强进程中重点关注的事项之一。特朗普上台后,美国政府改变了对华战略认知,抛弃了冷战后的接触或对冲中国政策,提出了对华战略竞争新政策宣示,并从单边、双边以及多边层面着手,在政治、经济和安全多个领域,推进了该政策。面对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新现实,本文从理论层面将战略竞争进行定位后,依据政策或战略研究的逻辑,探讨了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背景、目标、资源依托、实施表现、特点、效能、发展趋势以及中国因应等问题。战略竞争是霸权国应对崛起国的战略类型之一。虽然主流国际关系研究范式提出了不同的霸权国应对崛起国的理想战略,但整体上缺乏一个系统的霸权国应对崛起国战略的类型学框架,并探讨每种战略类型的实质。在借鉴既有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对崛起国地位追求的承认或蔑视、对崛起国实力增长与运用的容纳或限制这两个标准,本文将霸权国应对崛起国的战略分为对冲、竞争、顺应与鸵鸟四种类型。采取对冲战略时,霸权国会承认崛起国的地位追求,以此想软化后者的崛起意图,但它也会对崛起国的实力增长与运用采取限制措施;实施顺应战略时,霸权国既会承认崛起国的地位追求,也不会限制后者的实力增长与运用;采用鸵鸟战略时,霸权国不愿承认崛起国的地位追求,也不想限制后者的实力增长与运用。当霸权国对崛起国进行战略竞争时,不仅意味着它会打压崛起国在由富到强过程中所产生的地位追求热情,维护自身在国际秩序中的主导地位,还预示着霸权国会采用各种手段,努力限制崛起国运用实力的方式与范围,甚至会采取措施打乱崛起国的发展进程,从源头上打消崛起国对自身的潜在挑战。既有研究强调战略竞争的互动层面,本文则突出战略竞争的工具层面,把战略竞争视作霸权国主动进行的战略布局,认为它的本质是蔑视崛起国的地位追求热情,限制崛起国实力的增长与运用。对霸权地位与认同的维护、对崛起国意图与实力的恐惧、对国内政治发展的回应等因素,会综合作用于霸权国竞争战略的出台。战略遏制是战略竞争在冷战时期的表现形式,应避免将此种特定历史时空下的战略类型作为判断战略竞争的标准,从而忽视战略竞争的实质。除了需要合理把握战略竞争与战略遏制的一般性与特殊性外,还应该注意霸权国可能会从领域、层次等方面,表现出不同的竞争战略子类型或呈现出各异的战略竞争强度,而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历史与现实多种因素的交互作用,促使了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出台。长期经营与护持霸权的战略实践,使美国拥有了较强的霸权护持意识,这很容易使其从零和视角看待中国的崛起;特朗普政府对接触或对冲中国政策的失望,对国内“对华政策大辩论”的战略回应,以及对“极限施压”中国的战略自信,也激励其对华进行战略竞争;中美相对实力差距缩小给美国带来的恐惧,中国奋发有为外交给美国带来的焦虑,以及中国国际影响力的提升给美国带来的恐慌,也刺激特朗普政府想通过战略竞争政策来缓解中国崛起所带来的战略压力。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实质,是既蔑视中国不断增长的国际地位,也限制和延缓中国实力的运用与持续增长,以维持自身的霸权地位。在政治领域,特朗普政府想通过对华战略竞争,抵消中国的地区影响力、维护自身在印太地区的优势地位、强化对地区盟友的管理、转移国内政治矛盾并为自己捞取政治利益。在经济领域,特朗普政府想通过对华战略竞争政策,规锁中国发展势头、制衡“一带一路”倡议以及保持美国经济优势等。在安全领域,特朗普政府想通过对华战略竞争政策,挤压中国安全空间、强化对华军事威慑、维护自身战略声誉并转移同盟成本。尽管美国正出现相对衰落,但美国依然保有较强的软硬实力,这为其提供了多样的对华战略竞争备选手段。为打压中国的地位追求,限制中国实力的增长与运用,特朗普政府从多层面、宽领域实施了对华战略竞争政策。单边层面,特朗普政府主动挑起了贸易摩擦,在科技、贸易、金融以及人文交流等方面施压中国,想以此压制中国对美国的经济追赶势头,尽管两国签署了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但依然不能忽视美国经济施压的可能;特朗普政府还介入了中国香港、西藏、新疆以及台湾事务,挑战“一个中国”原则,以此想分散中国的战略精力,甚至扰乱中国的发展进程;特朗普政府也提升了国防投入,提出了新的防务理念,加大了对网络、太空以及核领域的布局,以此想发起对华军事“抵消战略”,保持对华军事优势。双边层面,特朗普政府不但借助“朝核问题”,加大了对中国周边的布局,增加了中国的地缘风险;而且还在设法离间中俄关系,以此想塑造于美有利的“战略三角”关系;并且也强化了同日本、韩国等东亚盟友的关系,以此想借助同盟的实力制衡中国。多边层面,特朗普政府不仅推出了“印太”战略,想借助美日印澳四方对话机制,平衡中国的地区影响力,制衡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还试图通过拉拢东盟,强化同越南、菲律宾等盟友和伙伴关系,制衡中国的地区发展;也在积极借助美日欧三边协调、“毒丸条款”等机制或方式,在全球层面挤压中国发展。特朗普政府的对华战略竞争政策表现出了竞争目标的压制性、竞争领域的全面性、竞争手段的激进性以及竞争主体的国家性等特征。到目前为止,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虽给中国的政治、经济以及安全带来了一定的战略压力,但其并未有效实现所设定的政策目标,甚至还给自身带来了消极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特朗普政府的对华战略竞争政策存在不少困境。譬如:国内政治极化的加剧,制约了美国的政策执行;地区盟友和伙伴不愿在中美之间明确选边站,使美国无法获得足够的地区支持;中国和平发展的实践,使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缺乏“合法性”等。依据文章所提框架,展望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发展趋势,本文认为,短期内特朗普政府强化对华战略竞争的风险在加大,经过一段时期后美国可能会对中国进行以“竞合”为主的战略对冲,而美国顺应中国崛起的可能性则比较小。中国需要理性因应特朗普政府的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第一,中国需要形成一套应对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思维框架,为实施具体的应对方略提供战略指导。对此,首先中国需要继续坚持和平发展。通过发展做好自身的事情,为应对美国霸权施压新格局打下牢固的基础;通过和平发展提升中国崛起的“绩效合法性”,为更多国家带去发展机遇,软化美国对中国发展的恐慌,降低美国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合法性”。其次,中国也需要保持战略自信。既不悲观也不盲目自信地处理特朗普政府的对华战略竞争政策,而是从自身正当利益出发,在尊重美方合理利益的基础上,积极型塑中美关系发展。譬如,中国可以为中美互动提供一套以“合作共赢”为核心原则的“中国倡议”,并从经济、政治以及安全等方面具体优化中美互动。最后,中国还需要坚持战略底线,敢于同特朗普政府挑衅中国核心利益的行为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通过斗争使美方形成一个理性客观的对华预期。第二,在上述战略思维主导下,中国应该从多方面着手,具体应对特朗普政府的对华战略竞争政策。例如,中国需要继续深化改革开放进程,为应对特朗普政府的战略竞争政策打下实力基础;中国可以稳步发展同俄罗斯、欧盟、日本以及印度等国的伙伴关系,缓解特朗普政府的战略竞争压力,并借助伙伴关系软化美国对中国的认知;中国还需要从“命运共同体”的高度出发,主动实施战略示善、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等,营造一个友善的周边环境,防止特朗普政府借助周边事态施压中国。
陈潇[8](2020)在《利益集团与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演变研究(1933-1996)》文中研究指明20世纪的美国农业领域,农业资源环境所承受的来自人类活动的压力逐年加大,特别是农药化肥的无节制使用,使得农业土地资源、水资源等方面的环境问题愈加严重,由此导致的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和资源衰竭的威胁愈演愈烈。特别是在20世纪30年代遽然降临的南部大平原的沙尘暴事件,使得美国政府与社会公众将目光投射到农业资源环境保护领域,此为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登上历史舞台的滥觞。本研究通过对这段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演变史的回顾与挖掘发现,美国对农业资源环境的保护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典范作用,但是其政策制度的发展与演化历经了复杂的变迁过程。自20世纪30年代到90年代,60多年间历经了起步—迟滞—快速发展的演变,这牵涉到美国经济社会中众多具有特定利益诉求与价值偏好的利益集团。而恰恰是这些追逐自我利益最大化的利益集团之间的冲突、竞争、博弈与调试,使得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映现出异彩纷呈的动态演进过程。通过对现有的研究资料的整理与分析,以往对于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历史学、法学或环境学领域中对相关政策的文本叙述与阐释,侧重于对政策自身轨迹运行的归纳与总结,较少基于经济学的视角的建构、比对与分析。本文尝试运用经济学中的利益集团理论,将政策演进的动态过程及影响因素纳入政策结果的静态框架下,围绕利益集团在政策演进过程中力量的变化,对其型塑政策演进的影响途径进行深入而具体的探究,以展开政策演变内在逻辑和发展路径的细致刻写,分解并化约出美国农业资源保护政策演化的内在规律。美国的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旨在通过向农民提供环境保护的经济补偿,以鼓励农民保护和改善农业资源环境。从最初将补偿机制与减少规定农产品的耕地面积相捆绑,过渡到将补偿机制与休耕退耕的面积相挂钩,最后改善为将补偿机制与实际环境绩效相对接,使得美国农业资源环境的保护渐进良序,日趋完善。本文采用历史分析与逻辑论证、归纳分析方法与演绎分析方法相结合等多种研究方法,得出如下结论:1.影响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演变的核心行动集团主要是农场主利益集团、农化企业利益集团、消费者和环保组织利益集团。耕作、污染与健康三要素始终镶嵌于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与演进中,与此相依附的是农场主利益集团、农化企业利益集团、消费者和环保组织利益集团。农场主利益集团对于政策中政府补贴和收入支持的追求构成了其努力构筑并巩固政策演进中霸主性垄断地位的主要动因;农化企业利益集团对农化产品销量增加带来的丰厚利润的追逐成为了其攫取政策演进中强有力的主导性地位的首要因素;消费者和环保组织利益集团对政策变迁中健康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吁求形成了其努力争取政策演进中优势性地位的重要动力。2.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的演变是利益集团在政府内外互相影响和博弈的结果。一方面通过合作和博弈构成政策演进中此消彼长的能动力量,另一方面通过影响竞选、组织示威、构建联盟、专业游说的核心工具构建“接触”或“进入”政府机构的有效路径,并利用媒体舆论的政策宣传优势以及与国家政党间利益的交叠,强化路径实施中对利益集团相关利益的表达,从而有效地影响决策过程以达成利益诉求的实现。在政策演进的起步阶段,农场主利益集团通过示威、游说等方式与决策者构筑了密切关联,通过媒体对“拯救土壤、摆脱绝望”的舆论宣传,有力赢取了公众对法案的支持,并通过对党派纷争引发的矛盾的化解,掌控了影响政策变迁的主导权;在政策演进的迟滞阶段,农化企业利益集团由于意外获取了上一阶段的政策红利而展开了与决策者建立紧密关系的路径实施,通过与农场主利益集团建立同盟、影响竞选的手段,利用媒体对“控制虫害、征服自然”的舆论导向,积极促进政策对上一阶段以补贴与退耕面积相挂钩为主要激励机制的延续。农场主利益集团由于对党派纷争带来的内部分歧的有效调和从而继续把持着垄断地位的优势;在政策演进的快速发展阶段,消费者和环保组织通过建立同盟、影响竞选和专业游说等渠道对决策者构建了强大影响。通过媒体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农业”理念的舆论渗透,有力协调了利益集团间的矛盾冲突,并通过对两党共同目标的适时而准确的把握从而有效摆脱了党派纷争引发的意见分歧。3.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演进中利益集团的角色表征影响政策变迁的方向和效率。在政策演进的起步阶段,集体行动的困境使具有公共利益集团属性的消费者和环保组织利益集团难以形成有效“接近”政府机构的条件,从而难以实现决策过程中对公共利益的表达。将补贴与减耕面积相挂钩的环境激励机制开启了政策演进的发展历程,短期成效凸显,但并未能形成环境效益的持续提高;在政策演进的迟滞阶段,不惜削减公共利益而最大限度展开逐利行为的农场主利益集团和农化利益集团通过生产和销售农化产品的农业综合企业组成利益联盟,加剧了农化产品滥用所导致的环境效益和健康效益的吞噬。农场主利益集团和农化企业利益集团的利益勾稽降低了政策演进的变迁效率,使政策演进陷入发展迟滞期;在政策演进的快速发展阶段,可持续农业理念下共容利益的达成促使环境效益和健康效益得以快速提高,消费者和环保组织利益集团所代表的公共利益通过政策演进得以充分释放。4.外生变量的引入和系统的开放性有利于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变迁效率的提高。牵绊于集体行动的困境带来的阻碍,在政策演变起步阶段和迟滞发展阶段,消费者和环保组织利益集团难以获取型塑政策变迁的优势性主导地位。60年代媒体舆论对农化产品危害的披露使消费者和环保组织利益集团摆脱了“信息不对称”的牵制。同时,通过媒体舆论对可持续农业理念的渗透促进了利益集团间利益的共容,促成了政策演进朝着符合公共利益的方向的快速发展。此外,70年代政府对国会委员会巨大权力的终结有力瓦解了农场主利益集团和农化企业利益集团在政策进程中的垄断地位,国会在政策立法方面的透明度得以极大增强,国会的立法程序得以对公众开放,同时,议员的活动由于受到公众和媒体的共同监督,使得原有通过内部权力而进行的私下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媒体舆论监督和宣传的优势以及系统的开放性对政策变迁障碍的矫正,使得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变迁的良性发展效率得以成功推进,促进“整体最优”的社会效率在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健康效益的提升中得以全面实现。30年代到90年代期间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的演变过程,充分诠释出利益集团的博弈竞争对社会整体绩效发挥的重要影响。作为非点源污染重灾区的农业资源环境的保护,承载着全体人类、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宏大使命,厘清并谴除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演进中的利益掣肘,对于社会、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李堃[9](2020)在《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强化党内监督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内监督在现行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处于枢纽和核心地位,其监督效能直接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党内监督不仅是一个理论命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中国共产党强化党内监督的理论基础。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十分注重党内监督,在长期的强化党内监督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总揽全局、运筹帷幄,直击管党治党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以壮士断腕的政治气魄和勇气,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党中央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不断强化党内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中国共产党强化党内监督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不断加以完善和解决,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提高党的执政权威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强化党内监督,既是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本文提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继续强化党内监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和路径。要坚持五个党内监督主体协调发力、坚持信任激励与严格监督相结合、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配合、坚持依纪依规依法监督执纪问责。在遵循必要原则基础上,还必须通过行之有效的实践路径强化党内监督。一是优化整合党内监督要素资源。积极培育党内监督文化,转变党内监督价值理念,营造党内监督良好生态。二是完善党内监督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制度,制定诬告陷害处理办法,健全完善党内质询制度,试点施行党内听证制度,推进纪法衔接双向互动。三是推动党内监督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对纪委监督以增强内生动力,优化派驻机构改革提升监督效能,健全完善党内监督配套工作机制。四是增强党内监督方式方法针对性。注重党内监督在精准上发力,拓宽党内监督技术手段空间,提高党内问责精准性、实效性,强化突发事件处置监督保障。五是健全党内监督的效能评估体系。党内监督效能评估需要遵循基本原则,建立科学系统的指标体系,采取有效的评估方法,加强组织实施,保障评估工作顺利开展。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原则和路径,中国共产党在发展和改革中继续强化党内监督,完善自身建设,全面增强党的执政本领和领导水平,不断提高党的执政权威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肖潇雨[10](2020)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2019)将“公众参与”列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之一。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能够有效地监督行政决策权的行使,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听证会作为最正式的公众参与形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对保障公民有序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从重大行政决策的概念着手,探讨了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的特点与理论基础等问题。文章指出目前我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实践中存在实效性低的问题,并结合立法实践与行政实践分析了影响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实效性的制度因素。目前我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全面、听证启动难、听证组织规定不够完善、缺乏公众意见回应机制等问题。本文结合我国现实情况与域外实践经验,针对我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信息公开、明确听证范围、细化听证组织规定、建立回应机制等切实可行的听证会实效增进对策。
二、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的做法与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的做法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有利于完善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法律体系 |
(二)有利于完善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理论 |
(三)有利于提高保健食品安全标准、减少保健食品安全事故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四、研究内容 |
(一)保健食品的定义 |
(二)保健食品与其它相似概念的区分 |
(三)保健食品的特征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比较研究法 |
六、创新点 |
第一章 保健食品安全风险及法律控制机制 |
一、保健食品风险控制的基础——保健食品的多元价值 |
(一)保健食品的文化价值 |
(二)保健食品的经济价值 |
(三)保健食品的社会价值 |
二、保健食品的特殊风险 |
(一)一般食品的风险特性 |
(二)保健食品风险的特殊性及分类 |
三、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概念 |
(一)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的含义 |
(二)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的内容 |
四、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的意义 |
(一)保障人体健康和产业发展的需要 |
(二)构建有效的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的需要 |
(三)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法治化的需要 |
第二章 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一、保健食品相关制度上存在的问题 |
(一)保健食品风险评估制度存在的问题 |
(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存在的问题 |
(三)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存在的问题 |
二、政府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
(一)监管手段相对不足 |
(二)多元监督机制尚未建立 |
三、行业协会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
(一)保健食品行业协会缺少规范性 |
(二)保健食品行业协会缺少正当性 |
(三)保健食品行业协会缺少自律性 |
四、社会公众及企业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
(一)社会公众无法有效参与保健食品安全立法 |
(二)社会公众无法有效参与保健食品监管决策 |
(三)社会公众无法有效参与保健食品监管执法过程 |
(四)企业缺少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 |
第三章 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的理论基础 |
一、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法律价值基础 |
(一)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秩序价值 |
(二)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效益价值 |
(三)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公平正义价值 |
(四)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对生命健康权的保障价值 |
二、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政治学基础 |
(一)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的控制需要行政权力介入 |
(二)消费者权利需要行政权加以保障 |
三、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经济学基础 |
(一)保健食品交易中存在信息不对称 |
(二)保健食品的市场失灵理论 |
第四章 完善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的思路与原则 |
一、域外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措施及借鉴 |
(一)美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措施 |
(二)欧盟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措施 |
(三)香港地区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措施 |
(四)域外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经验的借鉴价值 |
二、完善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思路 |
(一)完善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制度建设的思路 |
(二)完善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具体思路 |
(三)加强企业自我监督 |
(四)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公众的协同作用 |
三、完善我国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机制应坚持的原则 |
(一)安全性原则 |
(二)社会整体效率原则 |
(三)坚持法治原则 |
第五章 完善政府主导下控制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的具体措施 |
一、健全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制度体系 |
(一)健全中国特色保健食品监管法律体系 |
(二)完善保健食品监管法律的重点 |
二、保健食品相关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
(一)强化保健食品的风险评估 |
(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机制的完善 |
(三)健全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
三、提高监管部门监管能力的相关措施 |
(一)转变保健食品监管部门监管理念 |
(二)健全保健食品监管问责制度 |
(三)建立约谈机制 |
(四)完善保健食品监管信用体系 |
(五)健全内部举报人制度 |
第六章 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辅助性措施 |
一、完善企业自我监督的相关措施 |
(一)提高企业在经营中的守法意识 |
(二)增强企业在经营中的社会责任 |
二、发挥行业协会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的监督作用 |
(一)明确行业协会性质,保障行业协会的规范性 |
(二)理清行业协会关系,保障行业协会的正当性 |
(三)健全行业协会制度,保障行业协会的自律性 |
三、发挥社会公众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中的监督作用 |
(一)健全社会公众参与保健食品监管立法的途径 |
(二)提升社会公众参与保健食品监管决策的能力 |
(三)提高社会公众参与保健食品监管执法的水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2)美国智库的舆论引导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依据 |
二、研究内容与研究意义 |
三、核心概念 |
四、研究现状 |
五、研究创新 |
六、研究方法 |
七、研究路径与基本结构 |
第一章 舆论传播概述 |
第一节 舆论传播的规律认知 |
一、舆论的形成与传播 |
二、舆论的功能 |
三、舆论的引导 |
第二节 舆论传播的理论解读 |
一、舆论形成的社会环境——场域理论 |
二、舆论传播的行为体间结构——社会分层理论 |
三、舆论变化的控制因素——说服理论与议程设置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美国智库引导舆论的主体性、目的性和策略构成 |
第一节 美国智库引导舆论的主体性 |
一、舆论传播活动行为体 |
二、舆论引导主体系统 |
三、舆论引导主体系统中的智库 |
第二节 美国智库引导舆论的目的性 |
一、微观目标 |
二、宏观目标 |
第三节 美国智库引导舆论的策略构成 |
一、蓄势阶段——能力构建 |
三、发动阶段——行动实施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美国智库舆论引导的能力构建 |
第一节 舆论引导能力要素的内部塑造 |
一、认知资源的内部塑造 |
二、信任资源的内部塑造 |
三、注意力资源的内部塑造 |
第二节 舆论引导能力要素的外部借用 |
一、认知资源的外部借用 |
二、信任资源的外部借用 |
三、注意力资源的外部借用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美国智库舆论引导的行动实施 |
第一节 影响公众议程设置 |
一、选择议题 |
二、建构议题 |
三、传播议题 |
第二节 参与意识形态传播 |
一、获取意识形态传播话语权 |
二、建构意识形态传播内容 |
三、开展意识形态大众传播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案例分析:美国智库在对华网络安全政策上的舆论引导策略 |
第一节 案例背景 |
一、精英认知的持续稳固 |
二、公众认知的显着变化 |
第二节 案例分析 |
一、能力构建过程分析 |
二、行动实施过程分析 |
本章小结 |
结语 |
一、研究结论 |
二、启示建议 |
三、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3)法律案审议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主要结构 |
第一章 法律案审议制度的基本涵义 |
第一节 法律案审议制度的概念界定 |
一、法律案 |
二、审议 |
三、法律案审议 |
四、法律案审议制度 |
第二节 法律案审议制度的历史演进 |
一、探索阶段:2000年《立法法》制定前 |
二、规范阶段:2000年《立法法》制定后 |
三、完善阶段:2015年《立法法》的修改 |
第三节 法律案审议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人民主权理论 |
二、程序正义理论 |
三、价值平衡理论 |
第二章 法律案审议制度的规范架构 |
第一节 法律案的审议主体 |
一、法律案审议的实质主体 |
二、法律案审议的其他参与对象 |
第二节 普通的法律案的审议程序 |
一、一审听取提案人说明 |
二、二审听取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汇报 |
三、三审听取法律草案审议结果报告 |
四、多次审议法律案 |
第三节 特殊的法律案审议机制 |
一、经二次或一次审议交付表决 |
二、审议的撤回和搁置 |
第四节 与其他环节的衔接 |
一、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 |
二、提出法律案和起草法律案 |
三、表决与通过 |
第三章 法律案审议制度的基本原则 |
第一节 依法审议 |
一、《立法法》出台固化法律案审议经验做法 |
二、法律案审议体现程序正义 |
三、加强统一审议制度的刚性约束 |
第二节 民主审议 |
一、贯彻人大主导立法思路 |
二、参与法律案审议主体众多 |
三、法律案审议公开程度逐步提高 |
第三节 科学审议 |
一、运用多种审议方式确保审议质量 |
二、增加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范围 |
三、建立工作机构保障立法质量 |
第四章 法律案审议制度的主要问题 |
第一节 审议能力不足 |
一、主导法律案审议实效不足 |
二、审议论辩不充分 |
三、常委会委员专业程度有待提高 |
第二节 审议程序不完善 |
一、统一审议制度功能不足 |
二、各审议主体间缺乏制衡 |
三、审议中缺乏“合议” |
第三节 审议方式不健全 |
一、合宪性审查功能缺失 |
二、公众参与不充分 |
三、审议公开程度不足 |
第五章 日本法律案审议制度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日本法律案审议制度 |
一、日本法律案审议程序 |
二、日本法律案审议主体 |
三、日本法律案审议会期 |
第二节 日本法律案审议制度的借鉴 |
一、重视委员会环节 |
二、善用各类辅助制度 |
三、理顺各主体间关系 |
第六章 法律案审议制度的完善路径 |
第一节 落实法律案审议的重要原则 |
一、加强党的领导 |
二、审议基本原则 |
三、审慎审议原则 |
第二节 增强法律案审议能力 |
一、加入审议辩论机制 |
二、提高委员职业水平 |
第三节 优化法律案审议程序 |
一、严格遵守法律案审议程序 |
二、完善统一审议工作机制 |
三、建立各委员会间制约机制 |
四、强化法律案审议重要程序 |
五、合理设定会议期限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4)代议机关投票表决的公开性和秘密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几则典型案例引发的思考:代议机关应该采用哪种表决方式?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的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投票表决的历史发展——公开性和秘密性的演变 |
第一节 雅典民主政治中的投票表决方式 |
一、雅典民主的初尝试——以抽签为主 |
二、雅典民主的初尝试——投票选举 |
三、雅典民主投票的不利影响 |
第二节 资本主义国家选民投票方式由公开到秘密的演变——以英国为典型 |
一、英国选民投票方式的变迁 |
二、英国议会改革中关于选民投票方式的辩论 |
三、英国选民投票方式变迁的启发 |
第三节 资本主义国家议会的投票表决方式由秘密演变为公开——以美国为典型 |
一、美国国会的秘密会议制度 |
二、1970美国国会改革逐步实现了由秘密到公开的转变 |
第二章 代议机关的表决方式与代议制度 |
第一节 代议制度的历史发展及当代特点 |
一、代议制度的定义和历史发展 |
二、代议制度运行的特点 |
第二节 议员-选民关系与表决方式 |
一、密尔的思考——“专职代表说”还是“使节说” |
二、现代民主社会议员-选民关系的理论学说 |
三、议员-选民关系决定了代议制是责任政治 |
第三章 资本主义国家代议机关的投票表决方式及适用依据——以英、美、法、日为典型 |
第一节 英、美、法、日四国代议机关投票表决方式 |
一、英国议会的投票表决方式 |
二、美国国会的投票表决方式 |
三、法国国会的投票表决方式 |
四、日本国会的投票表决方式 |
第二节 公开还是秘密——代议机关适用投票表决方式的考量 |
一、公开表决符合代议制责任政治的要求 |
二、缺乏公开表决的条件时秘密投票更合适 |
三、适用表决方式的具体考量 |
第三节 代议机关公开投票表决的条件 |
一、议事公开制度 |
二、议员免责权 |
三、选民的理性判断 |
第四章 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投票表决方式 |
第一节 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的历史演进 |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多种表决方式并存 |
二、1954年确立了无记名投票、举手表决方式为主的表决方式 |
三、“文革”特殊时期人大制度遭到破坏 |
四、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确立了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制度 |
第二节 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的方式 |
一、举手表决 |
二、投票(无记名投票) |
三、电子表决器表决 |
四、我国港澳台地区立法机关的投票表决方式 |
第三节 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的特点及问题 |
一、以秘密性投票表决为原则 |
二、尚不具备普遍性公开投票的社会共识和环境 |
三、推崇秘密投票表决的原因 |
第五章 完善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方式的设想 |
第一节 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方式的法律制度 |
一、由法律固定表决方式 |
二、完善举手表决的程序 |
三、完善秘密写票处的程序 |
第二节 党员人大代表委员投票的党纪和法律的衔接 |
一、党内法规没有对党员人大代表委员的投票纪律作针对性的、明确的规定 |
二、现行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不利于党纪和法律的衔接 |
三、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类型化 |
第三节 正确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投票表决行为 |
一、客观对待投票表决的公开性和秘密性 |
二、提高人大代表委员的责任意识 |
参考文献 |
一、着作及译着类 |
二、编着类 |
三、杂志类 |
四、学位论文类 |
五、网站类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论冷战后政治极化对美国外交政策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选题的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论文的创新点和难点 |
一、选题的创新点 |
二、选题的难点 |
三、预期目标与研究成果 |
第一章 美国政治极化界定与美国外交政策回顾 |
第一节 美国政治极化内涵与外延 |
一、美国政治极化的定义 |
二、美国政治极化的当前表现 |
三、美国政治极化的历史回顾 |
四、美国政治极化形成的社会心理学过程 |
第二节 冷战后美国外交政策回顾 |
一、冷战结束前美国外交政策背景 |
二、克林顿政府时期美国外交政策 |
三、小布什政府时期美国外交政策 |
四、奥巴马政府时期美国外交政策 |
五、特朗普政府时期美国外交政策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美国政治极化对国会制定外交政策的影响 |
第一节 美国政治极化对国会制定外交政策影响机制 |
一、美国政治极化美国外交政策影响的路径 |
二、美国政治极化对国会制定外交政策的影响 |
第二节 冷战后政治极化与美国国会制定外交政策关系 |
一、美国国会提案和国会立法过程 |
二、冷战后美国国会相关情况及案例选取 |
第三节 美国国会中国人民币汇率提案的政治极化分析 |
一、第111 届和112 届国会与人民币汇率相关提案分析 |
二、人民币汇率问题中的美国国会的极化因素分析 |
第四节 美国国会以色列相关问题提案的政治极化分析 |
一、巴以冲突与美国对以色列态度 |
二、美国第115 届和116 届国会以色列相关提案总体分析 |
三、第115 届和116 届美国国会以色列问题具体提案分析 |
第五节 美国国会伊朗问题相关提案的政治极化分析 |
一、伊朗核问题与美国的态度 |
二、美国第113 届至116 届国会伊朗相关提案总体分析 |
三、第113 届-116 届美国国会以色列问题具体提案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美国政治极化对总统制定外交政策的影响 |
第一节 美国政治极化对总统制定外交政策的影响路径 |
一、美国政治极化对总统制定外交政策影响的路径图 |
二、美国政治极化对总统制定外交政策的影响 |
第二节 冷战后美国总统制定外交政策的政治极化因素分析 |
一、府会分歧与美国总统在对外事务中的权力 |
二、影响美国总统制定外交政策的因素探析 |
第三节 政治极化与美国总统对重返亚太政策的影响 |
一、奥巴马政府时期美国政治极化的表现 |
二、政治极化程度与总统对外政策强度成正比 |
第四节 政治极化与美国总统对气候变化政策的影响 |
一、特朗普政府退出巴黎协定的背景 |
二、美国关于气候变化政策的政治极化表现 |
三、特朗普“积极主动决策”型性格弱化政治极化对外交政策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政治极化对美国外交政策影响案例研究 |
第一节 案例选取与伊拉克战争 |
一、案例选取 |
二、伊拉克战争 |
第二节 政治极化对国会制定伊拉克战争政策的影响 |
一、美国第107 届-111 届国会政治极化与相关提案情况分析 |
二、美国第107-111 届国会关于伊拉克战争的相关提案统计分析 |
三、美国第107-111 届国会伊拉克战争重要提案具体内容分析 |
第三节 政治极化对总统制定伊拉克战争政策的影响 |
一、美国总统制定伊拉克政策是政治极化的产物 |
二、政治极化是总统制定伊拉克战争政策的内在动力 |
本章小结 |
结语 |
第一节 研究的结论 |
一、政治极化对美国外交政策影响的关键结论 |
二、相关政策建议 |
第二节 研究的不足及未来的研究方向 |
一、研究不足 |
二、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特朗普政府对华“极限施压”策略评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一)有助于正确认知特朗普对华“极限施压”策略的本质 |
(二)有助于中国有效应对冲击,延伸战略机遇期 |
(三)对推动美中战略磨合有重要意义 |
二、核心概念界定 |
三、研究文献综述 |
(一)美国官方文件、政府相关声明及听证会 |
(二)国外相关研究成果综述 |
(三)国内相关研究成果综述 |
四、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论文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特朗普政府对华“极限施压”策略的原因 |
一、美国霸权护持策略的新变化 |
(一)美国霸权护持策略的调整 |
(二)美国护持霸权对冲意识空前 |
(三)竞争施压模式升级 |
二、美国维护霸权的历史基因 |
(一)美国护持霸权施压对手的基因或传统 |
(二)特朗普政府对自由霸权主义的继承与实践 |
(三)特朗普政府对护持霸权策略的调整 |
三、遏华崛起:美国改变对华战略的新共识 |
(一)美国形成对华战略新共识的背景 |
(二)形成“全政府—全社会”对华极限施压新共识 |
(三)新共识涡陷中美中关系新变化 |
四、美国对华极限施压目标靶向的新定位 |
(一)“规锁”中国发展势头 |
(二)维持长期执政 |
(三)阻止结构权力转移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特朗普政府对华“极限施压”策略的多维度实施及收益 |
一、特朗普政府对华“极限施压”策略的运用 |
(一)政治外交维度上密集介入中国内政及周边地缘政治 |
(二)经贸、科技领域对华高频次施压 |
(三)安全维度上军事施压升级 |
二、特朗普政府对华“极限施压”策略的效益评估 |
(一)一定程度上暂缓了对华贸易逆差恶化态势 |
(二)磨损了中国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
(三)统合和扩大了国内执政基础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特朗普政府对华“极限施压”策略走向预判及中国应对 |
一、对特朗普政府对华“极限施压”走向预判 |
(一)不断加码升压 |
(二)维持现状 |
(三)降低极限施压力度 |
二、特朗普政府对华“极限施压”策略的中国应对 |
(一)压力变动力,把握战略机遇期 |
(二)明确博弈底线,坚决维护国家利益 |
(三)密切高层沟通引领美中“正和博弈” |
(四)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对外开放 |
(五)在参与全球治理中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7)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相关专业术语首字母缩写说明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文献分类 |
(二)文献综述 |
(三)对既有研究的反思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一)战略 |
(二)战略竞争 |
四、研究方法与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霸权国应对崛起国战略的类型再划分 |
一、主流范式下霸权国应对崛起国战略的类型 |
(一)霸权转移范式下的遏制战略 |
(二)自由主义范式下的对冲战略 |
(三)建构主义范式下的情境战略 |
二、霸权国应对崛起国战略的类型再划分标准 |
(一)霸权国对崛起国地位追求的反应:承认或蔑视 |
(二)霸权国对崛起国实力增长的态度:容纳或限制 |
三、霸权国应对崛起国战略类型的再划分结果 |
(一)对冲战略 |
(二)竞争战略 |
(三)鸵鸟战略 |
(四)顺应战略 |
四、历史时空下霸权国应对崛起国的战略 |
(一)一战前的英国对德战略(1870-1914) |
(二)二战前的英国对德战略(1933-1939) |
(三)冷战后的美国对华战略(1993-2016)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背景 |
一、美国霸权护持的战略基因 |
(一)美国霸权护持的战略文化 |
(二)美国霸权护持的战略实践 |
二、“美国优先”下的对华战略校准 |
(一)对“接触中国”的战略失望 |
(二)对“对华政策大辩论”的战略回应 |
(三)对“极限施压”中国的战略自信 |
三、中国崛起引发美国战略焦虑 |
(一)中美实力对比变化引发美国恐慌 |
(二)中国的国际影响力激发美国担忧 |
(三)中国奋发有为外交催发美国猜疑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目标与实力依托 |
一、特朗普政府对华战争竞争政策的目标分析 |
(一)特朗普政府对华战争竞争政策的政治目标 |
(二)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经济目标 |
(三)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安全目标 |
二、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实力依托 |
(一)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硬实力依托 |
(二)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软实力依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实施 |
一、单边层面:多领域施压中国 |
(一)经济施压:挑起贸易摩擦 |
(二)政治施压:挑战“一个中国”政策 |
(三)安全施压:强化威慑 |
二、双边层面:多点布局压制中国 |
(一)借“朝核问题”,增大地缘风险 |
(二)探索“离间中俄”,破坏周边稳定 |
(三)强化东亚双边同盟,增加地缘压力 |
三、多边层面:携手多方打压中国 |
(一)推进“印太”战略,挤压中国地缘空间 |
(二)拉拢东盟国家,平衡中国地区影响 |
(三)推动多方协调,压制中国经济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特点与趋势 |
一、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特点 |
(一)竞争目标的压制性 |
(二)竞争领域的多样性 |
(三)竞争手段的激进性 |
(四)竞争主体的国家性 |
二、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效果评估 |
(一)政治目标的效果评估 |
(二)经济目标的效果评估 |
(三)安全目标的效果评估 |
三、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发展趋势 |
(一)全面强化战略竞争的风险加大 |
(二)存在“竞和”型对冲的可能 |
(三)迈向战略顺应的不确定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因应特朗普政府战略竞争政策的对策 |
一、中国因应特朗普政府战略竞争政策的战略思维 |
(一)坚持和平发展,应对美国霸权施压新格局 |
(二)保持战略自信,型塑中美互动 |
(三)坚守战略底线,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利益 |
二、中国因应特朗普政府战略竞争政策的具体方略 |
(一)深化改革开放提升应对能力 |
(二)稳步发展伙伴关系 |
(三)营造友善的周边环境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8)利益集团与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演变研究(1933-1996)(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 章 绪论 |
1.1 选题目的和意义 |
1.1.1 选题目的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的国外研究现状 |
1.2.2 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的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和基本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论文基本框架内容 |
1.4 创新和不足 |
1.4.1 本文创新之处 |
1.4.2 本文不足之处 |
1.5 技术路线图 |
第2 章 理论基础及分析框架构建:利益集团理论 |
2.1 利益集团理论 |
2.1.1 利益集团的基本概念 |
2.1.2 利益集团理论的提出 |
2.1.3 利益集团理论的演进 |
2.2 利益集团与制度变迁的关系 |
2.2.1 制度的基本概念 |
2.2.2 制度变迁的内涵 |
2.2.3 利益集团的制度变迁理论 |
第3 章 利益集团与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 |
3.1 政策的特点和制定程序 |
3.1.1 组织架构和特点 |
3.1.2 议题的内容筛选 |
3.1.3 草案的多层审议 |
3.1.4 法案的最终通过 |
3.2 利益集团对政策制定的影响途径 |
3.2.1 通过政府机构 |
3.2.2 通过舆论媒体 |
3.2.3 通过国家政党 |
第4 章 政策演进中的利益集团分析 |
4.1 农场主利益集团 |
4.1.1 主要代表性团体与态度 |
4.1.2 与政府机构关系的构建 |
4.1.3 霸主地位的确立与巩固 |
4.1.4 强大势力的弱化与侵蚀 |
4.2 农化企业利益集团 |
4.2.1 主要代表性团体与态度 |
4.2.2 与政府机构关系的构建 |
4.2.3 雄厚势力的构筑与累积 |
4.2.4 环保时代的转型与扩张 |
4.3 消费者和环保组织利益集团 |
4.3.1 主要代表性团体与态度 |
4.3.2 与政府机构关系的构建 |
4.3.3 劣势条件下的妥协与漠视 |
4.3.4 协同奋战中的纠正与变革 |
4.4 利益集团间博弈与竞争 |
4.4.1 农场主利益集团与消费者和环保组织利益集团的博弈 |
4.4.2 农化企业利益集团与消费者和环保组织利益集团的博弈 |
4.4.3 消费者和环保组织利益集团与农场主、农化企业利益集团的博弈 |
4.5 本章小结 |
第5 章 起步阶段(30-40 年代) |
5.1 政策演进的外部环境和历史条件 |
5.1.1 立法的外部冲击:沙尘暴灾害 |
5.1.2 竞选的利益考量:经济大危机 |
5.2 起步阶段的政策构成 |
5.2.1 1933 年《农业调整法》 |
5.2.2 1936 年《土壤保持与作物调配法》 |
5.2.3 1938 年《农业调整法》 |
5.3 利益集团影响政府机构的核心工具 |
5.3.1 暴力示威 |
5.3.2 专业游说 |
5.3.3 内部结盟 |
5.3.4 影响竞选 |
5.4 利益集团渗透舆论媒体的行动选择 |
5.4.1 主题宣传:拯救土壤、摆脱绝望 |
5.4.2 利益博弈:对消费者利益诉求的协调 |
5.5 利益集团与国家政党的利益交叠 |
5.5.1 与共和党的依附与合作:农业局联合会对政治候选人的培养 |
5.5.2 与民主党的依附与合作:农业局联合会对党派纷争矛盾的化解 |
5.6 利益集团型塑政策演化的过程和结果 |
5.6.1 关键性政策法案的形成:1933 年《农业调整法》 |
5.6.2 型塑政策的结果和影响:短期成效凸显 |
5.7 本章小结 |
第6 章 迟滞阶段(50-60 年代) |
6.1 政策演进的外部环境和历史条件 |
6.1.1 立法的外部冲击:尘暴和旱灾 |
6.1.2 竞选的利益考量:农业危机 |
6.2 迟滞阶段的政策构成 |
6.2.1 1956 年“土壤银行计划” |
6.2.2 1962 年“资源保护和发展计划” |
6.3 利益集团影响政府机构的核心工具 |
6.3.1 建立同盟 |
6.3.2 影响竞选 |
6.4 利益集团渗透舆论媒体的行动选择 |
6.4.1 主题宣传:控制虫害、征服自然 |
6.4.2 利益博弈:对消费者真实信息的蒙蔽 |
6.5 利益集团与国家政党的利益交叠 |
6.5.1 与共和党的依附与合作:党派纷争引发集团内部的分裂 |
6.5.2 与民主党的依附与合作:农业局联合会对内部裂痕的调和 |
6.6 利益集团型塑政策演化的过程和结果 |
6.6.1 关键性政策法案的形成:1956 年“土壤银行计划” |
6.6.2 型塑政策的结果和影响:资源破坏加剧 |
6.7 本章小结 |
第7 章 快速发展阶段(80-90 年代) |
7.1 政策演进的外部环境和历史条件 |
7.1.1 立法的外部冲击:严重旱灾 |
7.1.2 竞选的利益考量:农业危机 |
7.2 快速发展阶段的政策构成 |
7.2.1 1985 年“交叉合规计划”和“水土保护储备计划” |
7.2.2 1990 年“湿地储备计划”和“未来农场计划” |
7.2.3 1996 年“环境质量激励计划” |
7.3 利益集团影响政府机构的核心工具 |
7.3.1 建立同盟 |
7.3.2 影响竞选 |
7.3.3 专业游说 |
7.4 利益集团渗透舆论媒体的行动选择 |
7.4.1 主题宣传:环境保护、可持续农业 |
7.4.2 利益博弈:对各方利益诉求的契合 |
7.5 利益集团与国家政党的利益交叠 |
7.5.1 与共和党的依附与合作:农场主利益集团内部凝聚力趋向坍塌 |
7.5.2 与民主党的依附与合作:消费者和环保组织利益集团优势伸展 |
7.6 利益集团型塑政策演化的过程和结果 |
7.6.1 关键性政策法案的形成:1985 年“交叉合规计划”和“水土保护储备计划” |
7.6.2 型塑政策的结果和影响:长期成效显着 |
7.7 本章小结 |
第8 章 利益集团与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演进的归纳与思考 |
8.1 归纳总结 |
8.1.1 农场主利益集团与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的演进 |
8.1.2 农化企业利益集团与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的演进 |
8.1.3 消费者和环保组织利益集团与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的演进 |
8.2 评价思考 |
8.2.1 集体行动的困境为政策变迁带来桎梏 |
8.2.2 分利集团的扩大使政策变迁陷入凝滞 |
8.2.3 共容利益的达成利于政策变迁的完善 |
8.2.4 媒体舆论的监督加速政策变迁的推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9)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强化党内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核心概念界定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五、论文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一章 党内监督理论基础与文明成果借鉴 |
第一节 马克思恩格斯党内监督思想 |
一、无产阶级政党须受监督 |
二、依法撤换不称职领导人 |
三、实行党的代表大会监督 |
四、发挥党员民主监督作用 |
第二节 列宁党内监督思想 |
一、强化监督制约权力集中 |
二、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 |
三、建立专门党内监督机构 |
第三节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借鉴 |
一、探索建立监察组织机构 |
二、加强自上而下垂直监督 |
三、推进监察制度立法建设 |
四、加强监察官选任制度化 |
第四节 国外政党党内监督借鉴 |
一、严明党的纪律 |
二、发扬党内民主 |
三、注重法制建设 |
四、党内党外协同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形成与发展 |
第一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 |
一、实现革命任务的监督 |
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 |
三、建立专门性监督机构 |
四、以整风运动强化监督 |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 |
一、一元化领导下的监督 |
二、以政治运动强化监督 |
三、党内民主监督遭挫折 |
第三节 改革开放到党的十八大前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 |
一、重建党内监督体制机制 |
二、推动监督制度化法治化 |
三、创新党内监督方式方法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强化党内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
第一节 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保障 |
一、有利于保持全党先进性和纯洁性 |
二、有利于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
三、有利于继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
第二节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 |
一、有利于提升党的执政本领和领导水平 |
二、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权威和执政地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强化党内监督的创新 |
第一节 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 |
一、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
二、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
第二节 完善党内监督法规建设 |
一、加强党内监督法规顶层设计 |
二、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相协调 |
第三节 加快党内监督体制改革 |
一、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
二、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相结合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强化党内监督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强化党内监督面临的挑战 |
一、多元社会思潮影响党内团结统一 |
二、国际敌对势力冲击党的执政地位 |
第二节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强化党内监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
一、党内监督政绩观出现某些偏差 |
二、党内监督尚存在形式主义 |
三、严管与厚爱结合相对不足 |
四、执行党的纪律处分尚有疏漏 |
五、基层监督存在“熟人社会”难题 |
六、“一把手”监督依然存在难点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强化党内监督的路径研究 |
第一节 新时代强化党内监督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五个党内监督主体协调发力 |
二、坚持信任激励与严格监督相结合 |
三、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配合 |
四、坚持依纪依规依法监督执纪问责 |
第二节 优化整合党内监督要素资源 |
一、积极培育党内监督文化 |
二、转变党内监督价值理念 |
三、营造党内监督良好生态 |
第三节 完善党内监督配套制度 |
一、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制度 |
二、制定诬告陷害处理办法 |
三、健全完善党内质询制度 |
四、试点施行党内听证制度 |
五、推进纪法衔接双向互动 |
第四节 推动党内监督体制机制创新 |
一、强化对纪委监督以增强内生动力 |
二、优化派驻机构改革提升监督效能 |
三、健全完善党内监督配套工作机制 |
第五节 增强党内监督方式方法针对性 |
一、注重党内监督在精准上发力 |
二、拓宽党内监督技术手段空间 |
三、提高党内问责精准性实效性 |
四、强化突发事件处置监督保障 |
第六节 健全党内监督的效能评估体系 |
一、党内监督效能评估的基本原则 |
二、党内监督效能评估的具体指标 |
三、党内监督效能评估的基本方法 |
四、党内监督效能评估的组织实施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10)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关于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论文的主攻方向、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一)主攻方向 |
(二)主要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听证制度概述 |
一、重大行政决策的概念辨析 |
(一)行政决策的定义 |
(二)重大行政决策与一般行政决策的界定问题 |
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听证制度的概念与特点 |
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听证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人民主权理论 |
(二)协商民主理论 |
(三)正当程序理论 |
(四)公共治理理论 |
第二章 影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听证制度实效的因素 |
一、现行听证制度实施之现状 |
(一)较低的民众参与程度 |
(二)懒怠的决策机关 |
(三)操纵听证会的嫌疑 |
二、影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听证制度实效的因素 |
(一)信息公开的缺失 |
(二)听证会的启动难 |
(三)听证会的组织规定不一致 |
(四)听证主持人选择质疑 |
(五)听证代表选择机制的指导性规定缺乏 |
(六)公众意见回应机制的不完善 |
第三章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听证制度实效增进的对策 |
一、听证会的信息公开之完善 |
二、听证会的组织规定之完善 |
三、听证代表选择机制的指导性规定之完善 |
四、听证主持人选择机制之完善 |
五、公众意见回应机制之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的做法与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保健食品安全风险法律控制机制研究[D]. 李泽明. 中国政法大学, 2021(08)
- [2]美国智库的舆论引导策略研究[D]. 张伟. 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 2020(03)
- [3]法律案审议制度研究[D]. 周磊. 华东政法大学, 2020
- [4]代议机关投票表决的公开性和秘密性研究[D]. 刘妤.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5]论冷战后政治极化对美国外交政策影响[D]. 陈欢欢. 外交学院, 2020(08)
- [6]特朗普政府对华“极限施压”策略评析[D]. 邵文卓. 吉林大学, 2020(06)
- [7]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研究[D]. 游启明. 吉林大学, 2020(06)
- [8]利益集团与美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政策演变研究(1933-1996)[D]. 陈潇. 辽宁大学, 2020(08)
- [9]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强化党内监督研究[D]. 李堃. 福建师范大学, 2020(12)
- [10]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研究[D]. 肖潇雨. 武汉大学, 2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