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铜山县对计划生育干部的“六个落实到位”(论文文献综述)
王东[1](2021)在《兰考县精准扶贫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贫困问题是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地理生态和自然资源差异、个体禀赋差异等因素造成的人类物质和生活资源匮乏的综合现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减贫事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长足发展。但脱贫任务仍然艰巨,需要啃剩下的“硬骨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贫困问题,从全面小康补短板的角度进行战略规划。作为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的河南省兰考县,已于2017年初宣布脱贫,成为河南省第一个“摘帽”贫困县,为全省乃至全国扶贫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借鉴。选取兰考县这一典型区域,以精准扶贫为研究对象,一是梳理总结兰考县精准扶贫政策实施的历史过程,深化对扶贫课题的研究;二是总结兰考县精准扶贫的经验,为全国扶贫工作提供借鉴;三是丰富中国精准扶贫的理论,拓宽中共党史研究的视域。第一章考察兰考县精准扶贫的背景和成效总结。从兰考县的自然区位、经济社会发展及区域贫困状况,回顾兰考县实施精准扶贫的背景。进而总结改革开放到党的十八大这一时期兰考县的扶贫历程,最后在中国农村扶贫的历史进程中概括兰考精准扶贫的实践,将其置于中国进入新时代这一时代背景中。第二章精准识别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是精准扶贫的基础,解决“扶持谁”的问题。通过建档立卡初步确认扶贫对象,针对建档立卡存在的识别不精准的问题,进一步组织“回头看”精准再识别,确保扶贫对象准确。最后通过对兰考县精准识别扶贫对象程序和成效的考察,总结这一过程的经验启示。第三章精准发展扶贫项目。在对项目分类的基础上,主要研究兰考县扶贫项目的确认和管理过程,并以堌阳镇民族乐器产业为例做详细考证。在发展扶贫项目方面,兰考县积极激发干部群众内生动力,破解脱贫攻坚中的关键制约,推进扶贫项目落实,并且能够关注到项目间的连续性,统筹整合资源,但也存在有些项目选择不能适应市场变化的情况,需要及时调整。第四章精准使用扶贫资金。梳理扶贫资金的来源构成及投入方向,详细考察兰考县扶贫资金的统筹使用情况,并选取利用财政资金、金融资金的实际案例,解析扶贫资金的使用过程和成效。在扶贫资金分配上兰考县探索出了“先拨付、后报账,村决策、乡统筹、县监督”的资金分配运行机制;也关注到扶贫过程中存在的扶贫资金来源不合理、资金滞留问题影响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实施较慢、相关制度和人员配套不够完善等问题。第五章精准选择到户措施。通过梳理“六到户”分析精准到户的基本内容,进而考察“三保障,五政策”的精准到户具体措施,梳理兰考县精准选择到户措施的全过程。同时,以许河乡东埽怀村为例实证考察精准到户的具体流程和内容。从前期宣传、动员,到过程严格监督管理、突出重点,再到最后严把验收考核等角度分析兰考县精准到户的经验。第六章精准因村派人。在强调精准派人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基础上,论文考察了兰考县扶贫队伍构成和管理制度,以张命月等扶贫干部为典型分析兰考县扶贫干部的培养过程。兰考县把“扶贫队伍”作为承接贫困户与扶贫措施的中间环节,优化选人体制、精化工作内容、严格队伍管理,基本做到“选对了人”、“人尽其力”,将人的优势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充分发挥出来。第七章精准考核脱贫成效。首先梳理国家关于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脱贫标准和退出程序,然后从各部门自查、第三方评估、国务院开发领导小组综合考核等阶段详细梳理兰考县脱贫考核的过程。最后总结兰考县脱贫程序的经验并总结不足。第八章精准扶贫政策的意义和启示。从兰考县精准扶贫经验探寻实施精准扶贫政策的必要性。系统总结精准扶贫实践成就,在脱贫攻坚伟大实践中的重要作用,在多个方面的重要影响,与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一脉相承,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方法解决中国具体问题的成功典范。
袁博[2](2020)在《国家、性别与生活 ——山东农村妇女的身份建构(1949-1965)》文中提出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使中国形成了以父权制为核心的性别制度。广大农村妇女更因性别和所在地而被“双重”边缘化。近代以来,有识之士、党派集团和国家政权号召妇女解放、开展女权运动,但仍未改变农村妇女地位低下的现状和传统家庭角色的定位。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妇女解放的思想和论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妇女解放运动,并对乡村传统性别制度和性别观念进行了改造和重塑。农村妇女在“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的政治动员下,被正式纳入国家体系。她们的主体身份和性别关系在国家的塑造下发生变化,主要体现在婚姻家庭、经济活动、身体健康、政治参与、精神世界等五个方面。婚姻制度改革在妇女解放和社会解放事业中具有重大意义。1950年《婚姻法》是国家构建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性别制度的第一步,它有力地冲击了传统婚姻家庭制度和性别权力关系。因此它得到了女性农民的支持和男性农民的误解,在新旧性别观念的博弈中得到逐步贯彻。在这一过程中,农村妇女基本确立了婚姻自主权,婚姻观念发生了转变,且获得了婚姻自由的权利,自由恋爱现象增多,离婚和再婚也不再受社会的指责。在家庭关系中,团结民主与平等和谐成为主旋律,农村妇女的家庭地位明显提高,并在家庭事务中获得了话语权和独立人格。但除了改变,农村妇女的家庭角色也有延续,打老婆、漠视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仍不时发生,新旧性别观念之间的拉扯与博弈依旧存在。发动农村妇女参加社会化大生产是建国后妇女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共根据新中国国情,在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指导下,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制定福利政策,运用国家力量使乡村妇女大规模地走出家门,进入公共领域,投入到生产劳动中。通过分析其参加劳动的工日、参与率等,我们发现农村妇女在生产劳动中撑起了“半边天”。在这一过程中,她们不仅获得了经济独立,而且确立了“劳动者”身份,形成了劳动意识和劳动习惯,实现了由“家庭人”向“社会人”的转变。但是由于传统性别制度并未发生断裂,传统性别分工使参加劳动的妇女背负着双重责任,收入分配中也存在着两性关系的不平等。新中国成立后,为实现农村妇女的身份转型,国家积极维护其健康权,利用政治话语对妇女进行身体改造,并突出强调了妇女解放的想象。作为传统社会对女性身体规训的标志,缠足被中共以政治权力严厉禁止,并使之在50年代走向消亡,为农村妇女的公共参与解除了身体束缚。国家对农村妇女健康的保护还体现在生育变革上,包括推广新法接生和建立妇幼保健网。这不仅使分娩方式发生变化,生育空间也发生了转移。生育的现代化以及生育之痛在一定程度上的“消失”,加深了农村妇女对国家的认同,并以积极参加生产来表达感激之情,加速了身份转换。但过度的劳动使妇女们的身体出现各种问题,妇女的生理问题和特殊时期的身体便在“保护”的政策下进入公共领域和大众视野。原本属于私领域的妇女身体被纳入公领域,成为农村妇女身份社会化的重要标志。国家为农村妇女参政提供了制度保障和经济基础,因此建国后全国出现了妇女参政的第一次高潮。她们不仅参与基层民主选举,而且当选基层代表,参与地方政权管理。许多优秀农村妇女经过国家培养,走上了基层政权的领导岗位,形成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管理群体——农村妇女干部群体。她们成为党和政府在地方的代言人,活跃在各个基层岗位上。建国后,农村妇女组织伴随着国家权力不断下沉,以妇代会为主的基层妇女组织普遍建立起来。作为妇女“娘家”的妇代会既是党和国家联系妇女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也是妇女表达政治意愿、维护权益的重要平台,使“国家”不再是高高在上、与之无直接关联的存在。但遗憾的是,这一时期农村的政治权力参与有着明显的性别差异,农村妇女的政治空间较为狭小,妇女干部和妇女组织并未打破以男权为中心的乡村权力结构而处在边缘位置。五十年代的集体化生活使农村妇女们感受到了“集体欢腾”,心灵受到了一次革命般的洗礼。她们不仅在识字运动中提高了自身文化素质,还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精神振奋与文化自信。虽然国家以政治文化取代了乡村文化,但各种娱乐组织、娱乐活动使原本枯燥无味的业余生活变得多姿多彩,使农村妇女在公共场合有了合法身份并接受了国家的政治教化。同时,集体劳动、各种会议等为农村妇女提供了活动场所,给她们带来新鲜感,精神世界得到极大充实与满足。伴随各种教育运动的开展,她们的集体意识被逐渐建构起来,包括对中共和新政府的认同、爱国主义情感的深化和集体观念的树立等。与男性农民相比,农村妇女的集体思想似乎更加强烈。这也是农村妇女转变为“社会人”身份的最好证明。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通过一系列社会主义运动使日常生活不断政治化,也使农村妇女的身份得到了全新塑造。但是受传统政治文化和性别制度的影响,性别差异始终存在。可以说,国家和性别参与了新中国农村妇女的身份重构。它们相互糅合、碰撞,对农村妇女的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在这一过程中,农村妇女逐渐改变了传统角色定位,完成了从私领域的“家庭人”向公领域的“社会人”、“国家人”的身份转换,推动了农村妇女的解放进程。由于特殊的历史文化原因,新中国成立后山东农村妇女的身份转型较为彻底,但各地在完成时间和程度上略有差异。新中国农村妇女解放运动表现出的特点与问题应促使我们对中国妇女解放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力争真正实现两性平等的和谐局面。
陈春扇[3](2020)在《新时代背景下乡镇计划生育职能转型研究 ——以泰顺县泗溪镇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十八大以来的生育政策调整完善,标志着过去40多年来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目标导向实现了根本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到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战略安排。同时,在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中,组建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这对新时代背景下的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期待,特别是对作为和群众联系最广泛、最直接、最密切的乡镇计划生育部门来说既是机遇更是挑战。本文结合本人基层乡镇近5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实践,通过查阅文献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当前泗溪镇计划生育工作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并对新时代背景下基层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职能转型提出建议和思路。本文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本研究的选题依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立足于国内外研究的基础上,设计技术路线图,探索可能的创新点。第二部分界定了新时代背景、乡镇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计划生育家庭等相关概念,阐述了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等相关内容。第三部分主要阐述了“全面二孩”、机构改革、健康中国战略及创新社会治理背景下对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要求。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了当前泗溪镇人口计生发展现状与特点,并用访谈调查与问卷调查的形式分析新时代背景下泗溪镇计划生育工作相关问题。第五部分主要从组织结构、管理方式、服务理念及服务内容四个方面,对当前泗溪镇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第六部分提出新时代背景下乡镇计生工作职能转型建议。
马合巴力·巴拉提[4](2020)在《抑制中的提升:新疆灯塔牧场女性家庭地位变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制定并实行了一系列关于男女平等的政策和法律法规。随着政策的深入人心,广大妇女的思想观念和家庭地位都发生了重大转变。新疆是我国发展较慢的地区之一,多个游牧民族生活于此,是研究牧区妇女的理想选地。随着我国实力在各方面的不断发展,新疆女性的家庭地位和全国其他地区的妇女一样也在发生了的巨大变化。本文从民族学、社会学有关女性研究的视角出发,以妇女家庭地位测量指标、妇女生命周期概念和社会性别规范概念作为研究相关概念,以现代化理论、惯习理论作为理论研究依据,运用文献研究法、田野调查法、深度访谈法、比较研究法等方法,以新疆昭苏县灯塔牧场作为田野调查点,在对相关文献进行整理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120位妇女发放问卷,以及对其中30位妇女进行半结构访谈和深度访谈,获取第一手数据资料。通过比较分析影响牧区妇女家庭地位的各项衡量指标,重点呈现1958年灯塔牧场成立至今不同时代妇女家庭地位的变迁真实情况,探讨提升和抑制灯塔牧场妇女家庭地位的因素,同时将不同民族妇女家庭地位变化进行族际对比,从而为根本性的解决新疆牧区妇女地位低下问题进行理论探讨。通过研究发现:现代化进程中灯塔牧场妇女家庭地位得以不断提升,其背后主要是国家力量、现代性别规范和较高的妇女能动性对妇女家庭地位产生正向作用;同时,灯塔牧场妇女家庭地位在提升时也受到传统社会性别规范和较低的妇女能动性的抑制;而灯塔牧场妇女家庭地位变迁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族际差异性。
李元勋[5](2019)在《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脱胎于“政社合一”人民公社体制的村民自治,是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推进国家民主化进程的时代背景下萌发起来的,是一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国家力量介入高位推动的中国特色的基层直接民主形式,是乡村治理的主体框架和核心内容及有效方式,是基层群众自治在农村的民主实践和伟大创举。改革开放之初,这种发韧于农村的由村民创造的民主改革实践,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得以推广。国家逐步通过立法形式对这种民主形式进行了制度化设计,形成了一套科学、完备的村民自治法律体系,使之上升为制度化的基层民主形式和在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上运行。同时又从法律层面上保障了亿万农民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村民当家作主。村民自治作为一种治理方式不可能一成不变,它是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现实状况的变迁作出与时俱进的调整,因此在不同历史时期,村民自治的实现形式甚至文字表述都会发生某些变化。20世纪末至本世纪初实现了从村民自治向乡村治理话语体系的转变。进入21世纪后,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的推进,十八大后要求探索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形式,特别是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健全“自治、德治、法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便成为重要的政策话语,实现了从自治到共治的转变。通过对改革开放40年来农村基层民主发展与具体实践的梳理和研究,总结概括出了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成效与基本经验。本论文共包括六个部分,由绪论和正文五章组成。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本论文的研究缘起及意义,核心概念的界定,相关文献综述,研究方法、重点、难点和可能创新之处,并梳理了本论文的理论渊源。第一章是村民自治的萌生。本章对村民自治产生前的乡村治理作了梳理与分析;对其产生的背景作了深度剖析,这些背景主要包括宽松的政治环境、包产到户的推行、社会结构和文化基础的变化等因素。梳理了村民自治兴起的过程,从建立第一个村委会到在全国的普及,村民自治组织在广大农村得以全面建立。第二章是村民自治的发展。本章对村民自治活动的发动和村民自治的发展作了论述,这一时期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颁布为起点的,主要是开始建章立制,推进村民自治达标示范活动,与村民自治相关的一些规章制度得以完善、村务公开的广泛开展和选举模式的创新。第三章是村民自治的深化。1998年《村组法》正式颁布实施,村民自治实践全面推行,进行了世纪之交“真枪实弹”的选举;在新农村建设战略提出背景下,村民自治面临新挑战,农村社区建设不断开展与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建设逐步规范和选举方式方法不断创新。第四章是村民自治的提升。在这一时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以村民自治为主体框架和核心内容的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和实践场域,开启了对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开始了对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探索。中共十八大首次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要求广大基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各地在这一精神的指导下开始了对基层民主协商的探索与实践。在进入新时代和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背景下,针对“三农”问题,党中央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开启了对“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模式的探索和实践。第五章是村民自治的成效和历史经验。从总体上来看,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经过40年的发展,成效显着,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加强,各项民主机制体制逐步完善,农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基本得以实现。通过考察村民自治40年的进程得出了最基本的经验: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始终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首创精神,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坚持问题导向,循序渐进推动制度革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发展道路。
金礼久[6](2017)在《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教师培训政策研究 ——以江苏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中,农村教育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作用。加强农村教师的培养与培训是农村教育政策的重要议题,也是推进农村教育发展的重要政策行动。从实践层面看,农村教师培养与培训政策的实施,的确产生了积极的政策影响。但从另一维度看,农村教师培养与培训政策的实施,也在不断遭遇新的问题与困境。对农村教师培养与培训政策的研究成为深化教育政策研究的重要课题与任务。本论文聚焦于农村教师培训政策的研究。全文从梳理和分析国家的政策目标和行动计划出发,紧紧以江苏为例,并将一条主线、一个观念、三个观测点贯穿于全文中,以全方位立体式地展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教师培训政策的目标定位、政策行动、政策成效以及政策问题。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是每个时期农村教师培训政策总是与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和要求相适应的,并由义务教育的要求来决定的,即有什么样的农村教师培训政策,其背后一定是义务教育普及对师资队伍建设相应的需求或要求。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教师培训政策出台的基本规律。贯穿其中的一个观念是国家主导的以社会为本的农村教师培训政策在塑造伟大成就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会忽视甚至压抑农村教师发展的主体性,有悖教育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这是唯物辩证法在教师培训领域的基本运用。贯穿其中的三个政策观测点是政府、培训机构、农村教师这三个代表性的政策主体在不同时期的政策行为及其差异。本研究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为绪论。主要介绍研究缘起、文献综述、相关概念界定、研究视角、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及创新等。为本研究提供立论基础和方法论的指导。第二章为学历补偿教育与合格教师培训政策的提出与实施(1978~1984年)。合格教师的政策目标源于农村普及小学教育对师资队伍的基本要求。农村教师培训机构的政策重建、师范院校订单式的定向培养、学历补偿教育、地办校助培训模式开启了机构推动的一系列政策行动。学历补偿教育与合格教师培训满足了农村普及教育对合格教师数量的需求,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政策执行过程中培训机构的官僚化和违背教育规律的低水平制造。第三章是学历达标与提高培训的政策运行(1985~1999)。这是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对师资队伍从数量到质量的制度化要求。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与职务聘任制度的衔接、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和对教师培训机构的评估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化的政策行动强力推进了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然而,政策执行过程中对培训效率的过度追求,导致了行动中的形式主义和功利主义的泛滥。第四章是新世纪以来全员培训政策的推进(2000~今)。全员培训政策是与我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以新课程师资培训、教师网联计划、“国培计划”为代表的一系列工程计划推进了农村教师全员培训的高端化、专业化和信息化,而与工程化思维相适应的自上而下的计划管控则显示了“人”在培训中的缺失。第五章基于前三个阶段政策目标、政策行为、政策成效和问题的分析,提出了以社会为本向以教师为本转换的政策目标,尊重农村教师发展的特殊性,以市场化来塑造农村教师培训场域多样性的共存、平等的主体关系和正当的利益关系,以专业化引领农村教师发展,构筑互助合作、自主发展的伙伴关系,改变农村教师“被”培训的惯习,推动个性化农村教师培训的政策转型。
陈德胜[7](2016)在《约束下的变通:县域政府教育治理 ——以中部某县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提高教育治理效能是当下一个时期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主要诉求。围绕这一主题,研究者在理论和实践、社会和教育、历史和当下、日常和改革之间反复求索、来回比较,对基础教育治理进行了探索—建构式研究。论文试图通过具体个案呈现嵌入在具体社会里的教育制度的真实运行图景,展示内地教育日常治理和改革治理的全过程,发掘教育治理背后的历史性和社会结构性深层次原因,尝试建构基层教育治理行为的理论。在回答“县域教育是如何治理的”这一问题的过程中,论文以“结构性关系对行动的扩展和限制”的社会学基本视角为出发点,关注教育治理实践过程的内部和外部真实世界。在参考和反思治理理论和教育治理研究的基础上,研究者认为县域教育的治理主体是政府,因此教育治理很大程度上就是指政府治理教育。在此基础上研究者运用了 “以历史追踪和类型比较为逻辑架构,通过个案县教育治理的不同阶段和不同类型的比较,进而形成解释模型,最终提炼出治理特征和治理行为规律”的研究策略对研究问题展开具体探索。具体而言,首先,论文以个案中县的自然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水平为起点、以中县县志和教育志等史料为基础详细描述了近代以来中县教育的行政机构、知识结构、社会功能的近或现代化过程,以晚清的科举和儒学、清末民国的革故鼎新频繁、共和国的扩张与整顿反复拉锯,再现了中县教育宏观发展的趋势和不同阶段的具体特征,发现了中县教育发展始终面临的薄弱经济基础等约束条件和历届政府发展教育的相应变通策略。在宏观描述中县教育发展概况之后,论文继续进入中县教育治理的内核,以简约治理、新旧转型治理、精细治理三种体制类型揭示了中县教育治理体制的历史演变,并以学校等级系统、行政部门分散治理、学校—教师—学生利益联盟关系、群体竞争策略四个层次剖析了当下的基础教育治理体制。随后,论文进入现实中中县教育治理实际过程的分析,并以教育日常治理和教育改革治理作为当下教育治理的“正题”和“反题”,分别施加以过程性考察,展示了组织结构、治理目标、治理过程和治理效果评估的复杂性,并发现了教育日常治理和教育改革治理面临共同的经济社会条件和政治经济体制基础,类似的工作机制以及治理行为中程度不等但始终存在的变通性行为现象;借此,论文实现了教育治理从历史到当下的延续,既展示了历史发展的时序性和治理的复杂性,同时也完成了历史变迁过程内不同阶段的比较和当下教育治理内部正反两种类型比较的准备。在此分析的基础之上,论文以中县教育治理的自然社会经济基础、集中型政治经济体制、有限财政能力与多重发展任务的矛盾、政府的变通性治理策略、社会选拔少数人与教育培育所有人的矛盾、锁定的教育改革路径和有限的效果、教育秩序与适应性生存策略七个环环相扣的过程作为解释模型来说明中县教育治理的内里逻辑;并在此基础上对治理理论和教育治理研究进行了基于中县经验的反思和批判,认为中县教育治理有自己的任务逻辑和主动性不足、政府部门本位、治理效果评估结果信效度低的问题。最后,论文在对个案县教育治理的传统时期、晚清-民国时期、共和国时期三个阶段治理特征和当下教育日常治理与改革治理过程比较的基础上,研究者初步提出了两个基本命题:一是“国家能力的大小与教育治理方式类型选择之间存在共变关系,也即当国家能力小时,国家倾向于选择简约型教育治理;当国家能力大时,国家倾向于选择精细型教育治理”。二是“教育治理目标达成要素的稀缺度和教育治理效果的可测量性与教育治理过程中变通行为发生概率之间存在共变关系,也即当教育治理目标达成要素稀缺度大且教育治理效果的可测量性差,那么教育治理过程中变通行为发生的概率大;当教育治理目标达成要素的稀缺度小且教育治理效果的可测量性强,那么教育治理过程中变通行为发生的概率小”。基于以上研究,论文认为“县域教育是如何治理的”这一问题的答案是“在多种约束条件之下,县级政府对教育进行着变通治理”。
叶进茜[8](2016)在《农村计划生育政策执行问题研究 ——以苍南县灵溪镇为例》文中研究说明“计划生育”政策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实施至今,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历经三十多年的实践,我国的人口生育模式取得了重大转变。与此相对的,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却并非一帆风顺,即使当下我国已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但是人口数量控制状态依然不稳定、不平衡,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计划生育政策执行遇到了不小的阻力。本文以苍南县灵溪镇作为代表。首先介绍了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背景、意义、方法、难点和重点,就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模式作了深入研究和探讨,把西方普遍认同的六种理论模式与适用于我国特殊国情的自上而下为主导的执行模式作了对比,然后用三个苍南县灵溪镇的典型案例入手,分析计划生育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即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计生政策存在一定的差距,计划生育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计划生育整体队伍有待提高,政策执行过程计生行为未规范,利益导向机制落实不到位,计划生育责任机制不完善。同时详细阐释致使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以便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有助于提高和改善我国农村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现状的对策与措施,即不断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识,重视计划生育队伍建设,依法加强对计划生育的管理,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加强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同时建立和完善长效责任机制,通过一步一个脚印,踏实的工作、卓有成效的努力让广大农村地区计划生育事业稳步发展。
胡桂香[9](2014)在《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与农村妇女 ——湖南西村历史变迁(1950-1980)》文中研究指明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生育问题就一直与国家现代化建设和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从195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共产党就开始在全国实施计划生育,以使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在计划生育不断取得成绩的过程中,广大农村女性在这一生育政策当中不仅成为重要的节育动员对象,而且是这一政策主要的身体实践者和动力。本论文把农村妇女置于现代化发展和妇女自身解放这一历史语境中,通过口述资料、田野调查与档案、文献资料的交互运用,试图展示计划生育这一历史性事件对农村妇女日常生活的影响以及计划生育政策如何被女性纳入自身的生活轨迹。同时,论文还试图揭示中国的社会性别制度同计划生育政策是如何关联的,并将考察“公”“私”领域之间的交融与冲突。全文共分三个部分,即绪论、正文和结语,其中正文部分共分4章。首先概述西村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体制,着重考察村落社会传统的性别分工体制、家庭结构形式、妇女的地位以及人口构成;同时通过分析西村村民对身体、生命观、以及对生产方式的理解,我们可以看到50年来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下,传统生育文化所发生的变化。第三章从“妇女的处境”、“计划生育的开端”、“节育知识的传播”以及“不尽人意的结果”四个方面描述了1950-1960年代的计划生育工作在西村的开展情况。第四章从“计划生育工作组入村”、“阻力与压力:计划生育任务的落实”、“对身体的控制:各种节育方法的使用”以及“两位结扎者(绝育者)背后的故事”四个方面阐述了1970年代“晚稀少”计划生育政策对西村的影响,起初,村民们(尤其是妇女们)因为养育的负担,晚稀少的计划生育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欢迎,比起丈夫或婆婆等其它家庭成员,妇女本身对生育控制的态度更积极,她们不只是政策的被动接受者,在这场运动中,有时政策和妇女结为同盟,致抵抗传统父权制的多子观念,有效控制了生育,使该村计划生育取得显着成绩。第五章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西村妇女”、“风暴来临:独生子女政策的登场”、“沉重的肉身:妇女们的压力”、“弱者的‘武器’:妇女们的应对措施”以及“家庭结构的变化与新型生育观的形成”分析了1980年代独生子女政策在西村的实施。在这一过程中受独生子女政策以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影响,西村的家庭结构与规模都发生了变化,这不仅与80年代的婚姻形式变化有关,也与妇女地位的提高有关,而这最终导致了新的生育观念的形成。通过历史人类学、妇女史和社会生活史的交叉研究,以及与阎云翔的《《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的对话,论文认为计划生育政策在西村的实施对西村传统生育文化比如“多子多福”的改变并不大,为此我们就要重新评价计划生育的作用,以改变对妇女身体权和生命权的漠视;同时,由国家主导的计划生育政策所推广的节育避孕方法应该向男性倾斜,以改变传统的男优女劣的身体文化;当然考察妇女地位的变化我们不能只从从夫居、从父姓和父系继承的家庭制度考察,而要从私人生活领域来考察,这样我们就能发现妇女的地位不断在变化,在家庭决策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而妇女要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首先要积极参与村庄公共事务,增加女性在村委会中的比例,这样才能掌握话语权。
刘井山[10](2012)在《湖南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现状调查及发展对策研究 ——以“三项制度为例”》文中研究说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我国计划生育工作者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不断提高而创造出来的行之有效的,相对于计划生育制约机制的一种计划生育工作机制1。它主要通过利益调节诱导人们产生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促使生育主体在利益的驱动下,从关心自身的利益出发,感到实行计划生育不仅有利于国家,也给家庭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从而自觉实行计划生育。随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发展,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作用已越来越显得重要。2001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提出“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并授权各省市区根据国家法规定的奖励措施,制定具体实施办法。200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发[2000]8号)文件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要求各级政府及涉农等部门要采取小额贷款、项目优先、科技扶持、政策优惠等措施,帮助计划生育农户增加经济收入,解决实际困难,提高社会经济地位。国家从法律和政策层面确定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重要地位,为建立健全这一机制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随后,各省市区纷纷出台计划生育奖励优待的政策措施,不断探索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本文综合采用社会学、人口学方法,对我省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情况,以“三项制度”为例进行了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文章系统回顾我省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历程和分析其落实情况,广泛收集外省市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做法和经验,着重对全省落实《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奖励优惠规定和各地出台的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规定进行全面调研分析。省计生委调研组于2010年7月下旬到8月中旬对我省14个市州的奖励扶助对象、特别扶助对象、基层计生干部及一般村干部以及非受惠的一般村民进行调查。其中,奖励扶助对象474个,特别扶助对象80个,非受惠群众561个(含“少生快富”工程问卷)。并对收据的数据进行了专业分析。笔者参加了此次调研,手机到了宝贵的一手资料,为本文的撰写提供了基础。在此基础上,着重对我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政策体系和框架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发展对策意见和建议。
二、铜山县对计划生育干部的“六个落实到位”(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铜山县对计划生育干部的“六个落实到位”(论文提纲范文)
(1)兰考县精准扶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选题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及主要概念界定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四、研究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第一章 兰考县落实精准扶贫的时代背景与效果 |
第一节 兰考县概况 |
一、兰考县自然区位 |
二、兰考县经济社会状况 |
三、治沙治贫中凝炼焦裕禄精神 |
四、兰考县区域贫困状况 |
第二节 十八大前兰考县扶贫实践和成效 |
一、兰考县开展扶贫工作的历史背景 |
二、十八大前兰考县扶贫实践 |
三、十八大前兰考县扶贫工作的主要成效和困难 |
第三节 新时代兰考县实施精准扶贫 |
一、兰考落实精准扶贫的条件和背景 |
二、兰考县落实精准扶贫的实践 |
三、兰考县落实精准扶贫成效显着 |
第二章 兰考县精准识别扶贫对象 |
第一节 建档立卡确认贫困对象 |
一、贫困村建档立卡的方法和步骤 |
二、贫困户建档立卡的方法和步骤 |
三、精准识别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精准再识别贫困对象 |
一、“回头看”把握三大工作要求 |
二、“回头看”找准四个核查内容 |
三、“回头看”把握六个工作方法 |
四、精准再识别的成效 |
第三节 兰考县精准识别的经验启示 |
第三章 兰考县精准安排扶贫项目 |
第一节 扶贫项目概况 |
一、扶贫项目分类 |
二、扶贫项目发展状况 |
第二节 扶贫项目确认过程及其管理 |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制度 |
二、项目实施和管理的基本要求 |
三、项目实施和管理的制度建设 |
第三节 兰考县堌阳镇推进实施扶贫项目 |
一、堌阳镇依靠民族乐器产业实现脱贫的优势 |
二、依托民族乐器产业园,形成集聚效应 |
三、堌阳镇民族乐器产业脱贫的启示 |
第四节 兰考县精准发展扶贫项目的经验启示 |
第四章 兰考县精准使用扶贫资金 |
第一节 扶贫资金的来源及投入方向 |
一、扶贫资金的来源构成 |
二、扶贫资金的投入方向 |
第二节 扶贫资金的统筹使用 |
一、精准落实扶贫资金及成效 |
二、扶贫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 |
第三节 精准使用资金的案例分析 |
一、有效利用财政资金 |
二、有力撬动金融资金 |
第四节 兰考县精准使用扶贫资金的经验启示 |
第五章 兰考县精准选择到户措施 |
第一节 精准到户的基本内容 |
一、建档立卡到户 |
二、结对帮扶到户 |
三、项目覆盖到户 |
四、工作指导到户 |
五、排难攻坚到户 |
六、统计抽查到户 |
第二节 精准到户的具体措施 |
一、“三保障”推进社会福利到户 |
二、“五政策”实现生产帮扶到户 |
第三节 兰考县许河乡东埽怀村精准选择到户措施 |
一、针对贫困户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
二、针对不同致贫原因采取差异化脱贫措施 |
三、针对多原因致贫采取多维度脱贫措施 |
第四节 兰考县精准到户经验启示 |
第六章 兰考县精准因村派人 |
第一节 精准派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
第二节 扶贫工作队的构成及管理 |
一、扶贫工作队的动态结构 |
二、扶贫工作队的工作要求 |
三、扶贫工作队的监督管理 |
第三节 驻村干部的具体工作 |
一、调查研究了解实情 |
二、对症下药落实精准帮扶 |
三、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
四、脚踏实地为民服务 |
第四节 兰考县精准派人的经验总结 |
第七章 兰考县精准脱贫 |
第一节 脱贫标准和退出程序 |
一、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脱贫标准 |
二、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退出程序 |
第二节 兰考县脱贫考核过程 |
一、兰考县各部门自查确保退出机制科学合理 |
二、第三方评估保障退出真实公正 |
三、国务院开发领导小组综合考核批准 |
第三节 兰考县精准脱贫的经验启示 |
第八章 精准扶贫的意义和启示 |
第一节 精准扶贫的重要意义 |
第二节 落实精准扶贫的经验启示 |
一、兰考县在精准扶贫中的经验积累 |
二、中国其他典型区域在精准扶贫中的经验积累 |
第三节 精准脱贫的历史贡献和未来展望 |
结束语 |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扶贫工作大事记 |
党的十八大以来兰考县扶贫工作大事记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2)国家、性别与生活 ——山东农村妇女的身份建构(1949-1965)(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论文概况 |
(一) 选题意义 |
(二) 相关概念界定 |
(三) 研究综述 |
(四)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五) 创新与不足 |
二、新中国成立前山东农村妇女解放概述 |
第一章 婚姻家庭变革中性别关系的改变 |
第一节 性别观念下的1950年《婚姻法》 |
一、从父权制到男女平等性别观 |
二、《婚姻法》的性别解读 |
三、新旧性别观念的冲突与博弈 |
第二节 山东农村妇女婚姻自主权的确立 |
一、婚姻观念的转变 |
二、结婚:由包办婚姻到自主婚姻 |
三、离婚和再婚:由从一而终到男女平等 |
第三节 家庭关系中农村妇女性别角色的“变”与“常” |
一、“变”:新家庭性别观的形成 |
二、“常”:传统性别权力关系的遗留 |
第二章 农村妇女“劳动者”的性别分工 |
第一节 国家动员妇女参加生产的性别政策 |
一、开展思想教育 |
二、培养妇女干部 |
三、选树典型和劳模 |
四、解决妇女福利问题 |
第二节 传统性别分工的突破与延续 |
一、“劳动者”身份的确立 |
二、传统性别分工的延续 |
第三节 性别差异下的收入分配 |
一、劳动记工算账问题 |
二、男女“同工不同酬”问题 |
第三章 农村妇女健康权的国家维护 |
第一节 政治场域下的缠足问题 |
一、“缠”与“放”之间 |
二、50年代缠足的终结 |
第二节 生育变革 |
一、分娩方式的改变 |
二、接生人员身份的重塑 |
三、生育行为的组织化与规范化 |
四、日常生理卫生习惯的改变 |
第三节 妇女劳动者的身体与保护 |
一、身体的“去性别化” |
二、劳动妇女特殊身体问题的解决 |
三、记忆中的身体之痛 |
第四章 乡村政治空间内的性别参与 |
第一节 农村妇女的基层民主参与 |
一、参加基层民主选举 |
二、参加基层组织,当选基层代表 |
第二节 作为参政平台的妇代会 |
一、妇女组织的逐步下沉 |
二、农村妇女们的“娘家” |
三、乡村权力结构中的角色定位 |
第三节 山东农村妇女干部群体 |
一、崭露头角的妇女干部 |
二、群体特征 |
三、政治权力参与中的性别差异 |
四、性别差异存在的原因 |
第五章 “集体欢腾”与“心灵革命” |
第一节 教育中的性别:农村妇女的扫盲运动 |
一、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扫盲运动 |
二、知识的洗礼与精神的振奋 |
第二节 沉浸在集体文娱活动之中 |
一、节日期间的文化活动 |
二、日常文娱活动 |
三、电影、广播等新式娱乐的普及 |
第三节 集体化下的精神世界与集体意识 |
一、精神世界的充实 |
二、集体意识的建构 |
结语 |
一、“新”身份的确立 |
二、国家:农村妇女身份的塑造者 |
三、性别:无法抹去的身份标签 |
四、对中国农村妇女解放问题的思考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新时代背景下乡镇计划生育职能转型研究 ——以泰顺县泗溪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依据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现实意义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1.4.1 国内研究现状 |
1.4.2 国外研究现状 |
1.5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方法 |
1.6 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1.6.1 重点与难点 |
1.6.2 创新点 |
2 相关概念的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新时代背景 |
2.1.2 乡镇计划生育 |
2.1.3 家庭发展 |
2.1.4 计划生育家庭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理论 |
2.2.2 新公共服务理论 |
3 新时代背景下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要求 |
3.1 全面二孩实施背景下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 |
3.2 新一轮机构改革背景下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 |
3.3 创新社会治理背景下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 |
3.4 健康中国战略背景下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 |
4 新时代背景下泗溪镇计划生育工作现状 |
4.1 泗溪镇人口发展现状及变化特点 |
4.1.1 泗溪镇人口发展现状 |
4.1.2 泗溪镇人口发展变化特点 |
4.2 泗溪镇计划生育工作内容 |
4.3 泗溪镇计生工作人员访谈结果 |
4.3.1 当前泗溪镇计生工作的变化 |
4.3.2 泗溪镇计生工作面临的困难 |
4.4 泗溪镇计生服务工作满意度调查结果 |
4.4.1 群众服务需求调查 |
4.4.2 生育服务满意度调查 |
4.4.3 问卷调查结果的思考 |
5 新时代背景下泗溪镇计生工作面临的问题 |
5.1 组织结构方面 |
5.1.1 卫计部门整合力度不够 |
5.1.2 未发挥村级卫计宣传员网格作用 |
5.1.3 计生协会未发挥作用 |
5.1.4 计生队伍力量弱化 |
5.2 管理方式方面 |
5.2.1 计生考核任务目标不科学 |
5.2.2 一票否决考核机制显弊端 |
5.3 服务理念方面 |
5.3.1 计生工作理念未转变 |
5.3.2 计生工作缺乏主动性 |
5.4 服务内容方面 |
5.4.1 计生宣传不到位 |
5.4.2 计生业务水平有限 |
5.4.3 信息数据统计不精准 |
5.4.4 计生服务设备匮乏 |
5.4.5 干群关系不和谐 |
6 新时代背景下泗溪镇计划生育职能转型的建议 |
6.1 组织结构转型 |
6.1.1 优化卫生计生资源整合 |
6.1.2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队伍建设 |
6.2 管理方式转型 |
6.2.1 合理调整计生考核目标 |
6.2.2 引导群众自治 |
6.3 服务理念转型 |
6.3.1 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理念 |
6.3.2 家庭发展服务理念 |
6.4 服务内容转型 |
6.4.1 服务对象转型 |
6.4.2 服务方式转型 |
6.4.3 服务内容转型 |
7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访谈纲要 |
致谢 |
(4)抑制中的提升:新疆灯塔牧场女性家庭地位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导言 |
1.1 选题背景、选题目的及选题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目的和意义 |
1.2 研究相关概念和理论视角 |
1.2.1 相关概念 |
1.2.2 理论视角 |
1.3 已有研究综述 |
1.3.1 女性主义研究 |
1.3.2 国外女性家庭地位相关研究 |
1.3.3 国内女性家庭地位相关研究 |
1.4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过程 |
1.4.4 “变迁时间”的界定 |
1.4.5 研究创新 |
2.田野点及研究对象介绍 |
2.1 田野点介绍 |
2.1.1 灯塔牧场学名由来及人口结构 |
2.1.2 地理位置与交通 |
2.1.3 灯塔牧场社会背景和社会转型 |
2.1.4 村民生计方式 |
2.1.5 家庭结构 |
2.2 调查对象界定 |
3.1958年至改革开放前灯塔牧场妇女家庭地位状况 |
3.1 妇女婚姻地位:包办婚姻,婚姻自主权低 |
3.1.1 择偶方式被动,包办婚姻 |
3.1.2 初婚年龄低,婚龄差偏大 |
3.1.3 婚姻决策中父母占主导地位 |
3.1.4 婚姻变更不被接受 |
3.1.5 家庭矛盾被动处理 |
3.2 妇女生育自主权低,健康得不到保障 |
3.2.1 传统生育观念 |
3.2.2 生育自主权低 |
3.2.3 落后的医疗技术对生产的影响 |
3.3 妇女家庭经济地位:妇女对家庭经济贡献小 |
3.3.1 妇女对家庭经济的贡献 |
3.3.2 妇女对收入的管理与支配地位受文化水平影响 |
3.3.3 家庭性别劳动分工 |
3.4 妇女所处社会的性别规范:传统受改革冲击 |
3.4.1 双重性别规范标准并存 |
3.5 本章小结 |
4.改革开放后灯塔牧场妇女家庭地位 |
4.1 妇女婚姻地位:妇女婚姻自主权提高但仍受家长影响 |
4.1.1 恋爱自由化,妇女择偶权上升 |
4.1.2 包办婚姻消失,择偶权上升 |
4.1.3 “抢婚”一时成风 |
4.1.4 婚姻决策中父母的影响依然存在 |
4.1.5 婚姻变更观念改观 |
4.1.6 家庭矛盾可沟通化 |
4.2 妇女生育地位:妇女生育自主权提高但思想仍受旧观念影响 |
4.2.1 昭苏县计划生育政策演变 |
4.2.2 妇女生育自主权提高 |
4.2.3 生育观念有转变,但仍受传统观念束缚 |
4.2.4 生产地点的转变和生育健康保障权的提高 |
4.3 妇女家庭经济地位:妇女经济自主权提高 |
4.3.1 妇女对家庭收入的贡献 |
4.3.2 家庭收入管理权方面 |
4.3.3 妇女消费决定权 |
4.3.4 家庭性别劳动分工 |
4.4 社会性别规范悄然改观 |
4.4.1 规范准则的改变 |
4.4.2 个人信念的转变 |
4.4.3 社会价值观念的转变 |
4.5 小结 |
5.灯塔牧场妇女家庭地位变迁因素分析 |
5.1 1958年后灯塔牧场妇女家庭地位变迁的原因分析 |
5.1.1 1958年至改革开放前灯塔牧场女性家庭地位提高的原因 |
5.1.2 1958年至改革开放前制约灯塔牧场女性家庭地位提高的因素 |
5.2 改革开放后灯塔牧场女性家庭地位变迁的原因分析 |
5.2.1 改革开放后灯塔牧场女性家庭地位提高的原因 |
5.2.2 改革开放后制约灯塔牧场女性家庭地位提高的因素 |
结语 抑制中的提升:灯塔牧场女性家庭地位的变迁特质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5)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研究价值 |
二、概念界定 |
三、相关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可能创新之处 |
六、本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一章 村民自治的萌生 |
一、1949-1978 年乡村治理的简要回顾 |
(一)农民协会和乡—村政权组织 |
(二)合作化时期的乡村治理 |
(三)人民公社体制下的乡村治理 |
二、村民自治产生的背景 |
(一)宽松的政治环境 |
(二)包产到户的推行 |
(三)农村管理出现组织真空与公共权力缺位 |
(四)社会结构和文化基础的变化 |
三、村民自治组织的逐步建立 |
(一)人民公社体制改革与第一个村委会的成立 |
(二)由点到面建立村民委员会 |
(三)民主选举的初步探索:“海选” |
第二章 村民自治的发展 |
一、村民自治制度化的初步探索 |
(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颁布 |
(二)“莱西会议”促进村级组织的健全 |
(三)初步建章立制 |
(四)民主选举的进一步探索 |
二、开展村民自治达标示范活动 |
(一)推进达标示范活动的急迫性 |
(二)开展达标示范活动的进程 |
(三)村民自治达标示范活动的成效 |
三、村民自治制度化的推进 |
(一)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完善 |
(二)村务公开的广泛开展 |
(三)选举模式的创新 |
第三章 村民自治的深化 |
一、村民自治的全面实践 |
(一)《村组法》正式颁布实施 |
(二)世纪之交“真枪实弹”的选举 |
(三)依法罢免民选村官 |
(四)民主选举中暴露的问题 |
二、制度化建设的逐步完善 |
(一)从国家到地方对制度的逐步规范 |
(二)民主选举的进一步规范与超越 |
(三)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推进与创新 |
三、新农村建设战略下的村民自治实践 |
(一)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村民自治的挑战 |
(二)农村社区建设的开展 |
(三)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成效 |
第四章 村民自治的提升 |
一、基层协商民主的探索 |
(一)乡村治理现代化对协商民主的诉求 |
(二)基层协商民主理论的提出 |
(三)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 |
二、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 |
(一)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背景 |
(二)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实践 |
(三)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成效 |
三、“自治、德治、法治”合一的乡村治理探索 |
(一)治理有效提出的背景 |
(二)打造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
(三)“三治合一”治理模式的实践 |
第五章 村民自治的成效与历史经验 |
一、村民自治的成效 |
(一)丰富了社会主义民主形式、推动着中国政治发展 |
(二)村民自治的法制保障不断完善 |
(三)民主实践不断规范 |
(四)村民民主参与意识、法制观念增强 |
二、村民自治的历史经验 |
(一)党的领导是村民自治发展最根本的政治保障 |
(二)依法治理是村民自治发展的法理基础 |
(三)充分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和主体地位 |
(四)顺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是村民自治发展的动力 |
(五)推进村民自治始终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博士期间学术成果 |
(6)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教师培训政策研究 ——以江苏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 有缘农村教师 |
(二) 有缘农村教师培训 |
(三) 有缘教师教育政策研究 |
(四) 有感师范院校承载的责任 |
二、文献综述 |
(一) 关于农村教师的研究 |
(二) 关于支持农村教师发展的政策研究 |
(三) 关于支持农村教师发展的培训政策研究 |
(四) 以往研究的不足 |
三、概念界定 |
(一) 教师与农村教师 |
(二) 对教师培训与教师教育、教师进修、教师继续教育、教师专业化、教师发展等概念的界定 |
(三) 教师培训政策与教育政策 |
四、研究方法 |
(一) 文献法 |
(二) 问卷调查与访谈 |
(三) 教育政策分析 |
五、研究思路与创新、论文框架与不足 |
(一) 研究思路与创新 |
(二) 论文框架 |
(三) 研究不足 |
第二章 学历补偿教育与合格教师培训政策的提出与实施(1978~1984) |
一、学历补偿教育与合格教师培训政策议题的提出 |
(一) 农村普及小学教育的政策期待 |
(二) 农村普及小学教育面临的“问题教师” |
(三) 合格教师培训政策目标的确立 |
二、机构推进:农村教师合格培训的政策行动 |
(一) 农村教师培训机构的恢复与重建 |
(二) 师范院校订单式的定向培养 |
(三) 在职学历补偿教育的形式与待遇 |
(四) “地办校助”的培训模式 |
三、政策成效 |
(一) 造就合格教师,解决义务教育师资短缺问题 |
(二) 成就教师进修院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农村教师培训体系 |
(三) 依托师范院校,开创了农村教师合作培训模式 |
四、政策问题 |
(一) 农村教师培训体系的官僚化 |
(二) 管理模式的过于集中 |
(三) 学历补偿教育中的低水平制造 |
第三章 学历达标与提高培训的政策运行(1985~1999) |
一、农村教师学历达标和提高培训政策的形成 |
(一) 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政策期待 |
(二) 农村教师学历达标和提高培训的政策制定 |
(三) 江苏省关于教师学历达标和提高培训的政策目标 |
二、制度化推进:农村教师学历达标与提高培训的政策强化 |
(一) 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与职务聘任制度的衔接 |
(二) 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农村教师提高培训的制度规约 |
(三) 专业认证制度:对农村教师培训机构的复查与评估 |
三、从江苏省小学教师基本功训练看农村教师提高培训的政策实施 |
(一) 基本功训练政策议题的提出 |
(二) 制度化考核的政策制定 |
(三) 基本功大赛的政策动员与政策行动 |
(四) 基本功大赛的政策成效 |
(五) 基本功考核制度化的政策评价 |
四、政策成效 |
(一) 政府行为突显主体责任 |
(二) 提高培训助力农村教师成长 |
(三) 联合办学形成多元开放的教师教育新体系 |
(四) 以评促建掀起教师进修院校建设高潮 |
五、政策问题 |
(一) 运动式培训对效率的过度追求 |
(二) 经费不足与市场化条件下的逐利倾向 |
(三) 提高培训中的能力不足与业务转向 |
第四章 新世纪以来全员培训的政策推进(2000~今) |
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与农村教师全员培训的政策制定 |
(一) 全员培训面临城乡教师的质量差距 |
(二)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对高素质农村教师的政策期待 |
(三) 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启动农村教师全员培训 |
二、工程化推进:农村教师全员培训的政策执行 |
(一) 新课程师资培训:先培训,后上岗 |
(二) 教师网联计划: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 |
(三) “国培计划”:示范引领、培育“种子”教师 |
三、政策成效 |
(一) 政府投入与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 |
(二) 师范院校成为农村教师培训的主体 |
(三) 信息技术开创了农村教师网络培训新时代 |
四、政策问题 |
(一) 自上而下的计划管控 |
(二) 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不强 |
(三) 远程培训工程实施的困境 |
第五章 个性化农村教师培训政策展望 |
一、“以教师为本”:农村教师培训的政策定位 |
(一) 农村教师培训政策价值取向的异化 |
(二) 尊重农村教师群体的特殊性和个性特点 |
(三) 从社会本位向教师本位的立场转换 |
二、市场化选择:个性化农村教师培训的政策推进 |
(一) 提供多样化的政策选择和平等参与机会 |
(二) 型塑正当的利益关系和价值观 |
(三) 共建互助合作的伙伴关系 |
三、专业自主性:改变农村教师“被”培训的惯习 |
(一) 自主性与专业化的程度密切相关 |
(二) 专业化引领农村教师发展 |
(三) 基于选择性学习的自由发展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后记 |
(7)约束下的变通:县域政府教育治理 ——以中部某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秉承社会学的基本视角 |
二、关注教育领域的实践形态 |
三、直面教育领域外面的中国社会图景 |
四、研究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治理的研究 |
二、关于教育治理的研究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过程 |
三、分析框架 第一章 中县的社会与教育 |
第一节 中县的基本情况:资源匮乏与发展滞后 |
第二节 传统教育的遗产:科举导向的儒学教育 |
一、州学 |
二、书院 |
三、义学、族学、私塾 |
第三节 新学教育的发展:频繁改革与艰难普及 |
一、清末新学 |
二、民国教育 |
第四节 解放之后的轨迹:扩张与整顿反复循环 第二章 中县教育治理体制的历史演变 |
第一节 传统时期:简约型治理 |
第二节 新学时期:过渡型治理 |
第三节 解放之后:精细型治理 |
一、1949—1985年精细型治理体制的创建与演变 |
二、1985年之后的精细型治理体制的改革与秩序 第三章 中县教育的日常治理——以教育局年度工作任务为例 |
第一节 教育局的职责和结构:科层再组织与领导优先分工 |
第二节 年度任务的确定机制:承上启下的本职与服务中心 |
第三节 工作安排和推进节奏:周期性按部就班与上级推动 |
第四节 年终总结和绩效考核:上级认可和完成任务的导向 |
一、教育局对下级的检查和考核:寻找亮点和考核从宽 |
二、上级对教育局的检查和考核:工作落实与排名占位 |
第五节 反思:常规治理内部的逻辑矛盾 第四章 中县教育的改革治理——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执行为例 |
第一节 政策传达:地方政府层层加码跟进颁布文件 |
一、文件特征:中央先行推动与地方缓慢跟进 |
二、政策设计:成本下放到县和任务分散到多部门 |
第二节 政策理解与执行:教育“填谷”和有限增量 |
一、政策执行的机制:轻车熟路的规定动作 |
二、政策执行的内容:工程化思维下的政策实施 |
三、政策执行的效果:内部文本中的秘密 |
第三节 政策效果评估过程:结果已定下的前台表演 |
一、迎检准备:高压力下的动员和布景 |
二、迎检过程:高标准的接待和紧凑的行程 |
三、反馈意见:肯定增量与鼓励继续努力 |
四、整改方案:借机讲真话和提要求 |
第四节 政策执行与评估结果的反思:执行难与评估易 |
一、政策设计的问题:政府同心是梦想 |
二、政策评估的逻辑:大势下的增量评估 |
三、公众的实际感受:大局已定吐真言 第五章 中县教育治理的变迁与秩序 |
第一节 前文各章主要观点总结 |
第二节 教育治理的约束性因素和教育治理中恒久的变通现象 |
一、自然资源禀赋和地理条件差导致经济水平发展落后 |
二、集中型政治经济体制中的不利地位 |
三、有限财政能力与多样化社会发展任务的矛盾 |
四、历届政府都采取降低成本的教育发展策略 |
五、教育培养所有人的理想与社会选拔少数人的现实之间的永恒矛盾 |
六、锁定的教育改革路径和有限的改革效果 |
七、新教育秩序下的适应性生存策略及其消极后果 |
第三节 教育治理理论的反思与教育治理关系的两个命题 |
一、对教育治理理论的反思 |
二、教育治理关系的两个基本命题 结语 |
一、本研究的主要工作 |
二、研究反思 附录 |
附录一 中县教育局主要职责 |
附录二 中县人民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实施管理办法 |
附录三 中县普通中小学工作考评方案 |
附录四 中央省市县层面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的法律和政策文件 参考文献 |
一、地方史料 |
二、文章或报刊 |
三、专着、教材或者文集 |
四、学位论文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8)农村计划生育政策执行问题研究 ——以苍南县灵溪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1.2.2 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分析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计划生育政策 |
2.1.2 政策执行 |
2.1.3 计划生育政策执行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政策执行的理论模型 |
2.2.2 本文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模式的架构 |
第3章 苍南县灵溪镇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成效与典型案例 |
3.1 灵溪镇近年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成效 |
3.1.1 宣传计生政策 |
3.1.2 组织重视计生工作 |
3.1.3 政府协调监控计生工作 |
3.1.4 开展计生重点工作 |
3.2 灵溪镇计划生育典型案例 |
3.2.1 灵溪镇计生典型案列一:“寄血验子”案 |
3.2.2 灵溪镇计生典型案列二:计划生育行政赔偿案 |
3.2.3 灵溪镇计生典型案列三:计划生育执行失范案 |
第4章 灵溪镇在计划生育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与原因 |
4.1 灵溪镇计划生育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4.1.1 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存在一定差距 |
4.1.2 计划生育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 |
4.1.3 计划生育队伍整体有待提高 |
4.1.4 政策执行过程计生行为未规范 |
4.1.5 利益导向机制落实不到位 |
4.1.6 计划生育责任机制不完善 |
4.2 灵溪镇在计划生育政策执行过程中问题产生的原因 |
第5章 进一步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对策与建议 |
5.1 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识 |
5.2 依法加强对计划生育的服务与管理 |
5.3 提高计生服务人员队伍的素质 |
5.4 规范计生政策执行行为 |
5.5 加强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
5.6 建立和完善长效责任机制 |
第6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9)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与农村妇女 ——湖南西村历史变迁(1950-1980)(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与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运用方法与写作思路 |
第四节 村庄的选择与调查过程 |
第五节 章节安排与内容 |
第二章 西村概况与村落传统生育文化 |
第一节 西村建制与自然环境 |
第二节 农作物生产与性别分工 |
第三节 人口、姓氏与家庭结构 |
第四节 村庄政治结构 |
第五节 西村传统生育文化 |
小结 |
第三章 新观念与旧思想的碰撞:计划生育的开端(1950-60年代) |
第一节 妇女的处境:两种生产的冲突 |
第二节 计划生育的开端:妇女与国家 |
第三节 节育知识的宣传:新观念的传播 |
第四节 不尽人意的结果:旧思想的顽固 |
小结 |
第四章 由犹豫到接受:晚、稀、少计划生育政策(1970年代) |
第一节 计划生育工作组入村 |
第二节 阻力与压力:计划生育任务的落实 |
第三节 对身体的控制:各种节育方法的使用 |
第四节 两位结扎者(绝育者)背后的故事 |
小结 |
第五章 冲突与妥协:独生子女政策与新型生育文化(1980年代) |
第一节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西村妇女 |
第二节 风暴来临:独生子女政策的登场 |
第三节 沉重的肉身:妇女们的压力 |
第四节 弱者的“武器”:妇女们的应对措施 |
第五节 家庭结构的变化与新型生育观的形成 |
小结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主要访谈人员相关信息 |
附录二: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10)湖南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现状调查及发展对策研究 ——以“三项制度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内容、方法及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湖南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起源和发展 |
第一节 计划生育政策演变 |
第二节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起源 |
第三节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发展 |
第三章 湖南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内容 |
第一节 奖励扶助制度 |
一、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
二、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
第二节 少生快富制度 |
第三节 特别扶助制度 |
第四章 湖南省计划生育“三项制度”的现状调查 |
第一节 调查对象与方法 |
一、调查对象 |
二、调查方法 |
第二节 调查结果 |
一、群众对“三项制度”的认知程度较高 |
二、“三项制度”扶助资金基本到位 |
三、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程序基本规范,准确率较高 |
四、“三项制度”实施的监督基本有效 |
五、“三项制度”的实施效果比较显着 |
第五章 湖南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缺陷或不足及其发展对策 |
第一节 湖南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缺陷或不足 |
一、扶助标准较低 |
二、资格确认工作难度较大 |
三、受扶对象条件比较严,政策惠及面较窄 |
四、其他社会政策与“三项制度”兼容程度较低 |
第二节 湖南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发展对策 |
一、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
二、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四、铜山县对计划生育干部的“六个落实到位”(论文参考文献)
- [1]兰考县精准扶贫研究[D]. 王东. 中共中央党校, 2021
- [2]国家、性别与生活 ——山东农村妇女的身份建构(1949-1965)[D]. 袁博. 山东大学, 2020(08)
- [3]新时代背景下乡镇计划生育职能转型研究 ——以泰顺县泗溪镇为例[D]. 陈春扇. 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0(03)
- [4]抑制中的提升:新疆灯塔牧场女性家庭地位变迁研究[D]. 马合巴力·巴拉提. 新疆师范大学, 2020(07)
- [5]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研究[D]. 李元勋.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4)
- [6]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教师培训政策研究 ——以江苏为例[D]. 金礼久. 南京师范大学, 2017(01)
- [7]约束下的变通:县域政府教育治理 ——以中部某县为例[D]. 陈德胜. 南京师范大学, 2016(01)
- [8]农村计划生育政策执行问题研究 ——以苍南县灵溪镇为例[D]. 叶进茜. 湖南农业大学, 2016(08)
- [9]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与农村妇女 ——湖南西村历史变迁(1950-1980)[D]. 胡桂香. 华东师范大学, 2014(12)
- [10]湖南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现状调查及发展对策研究 ——以“三项制度为例”[D]. 刘井山. 湖南师范大学, 2012(12)